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参与过程监督,认真审议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重大决策事项,积极检查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参股公司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五)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以远程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六)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
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血液净化设备及配套耗材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九)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威力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事项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政策运用合理,财务报表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其编制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情况。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监事会在日常的监督与核查过程中,也未发现公司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未发生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不断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九)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规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监事会监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为:
(一)积极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加深对公司业务的了解,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二)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引,进一步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三)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关注公司潜在风险;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管理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