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保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有效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概述
1.投保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任一赔偿请求及总累计赔偿责任人民币50,000,000元(包括法律费用及其他本保险合同所承保的损失)
4.保险费:人民币230,000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间: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规则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
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