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首席合伙人:杨雄截止2024年12月 ,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6,302.57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0,882.3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1,106.92万元。审计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25家,审计收费总额约16,899.45万元,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近三年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023年度审计意见: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通达创智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审慎性、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德皓国际、大华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做好必要的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1)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郑基、张伟 | 2022年9月28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监会 福建监管局 | 因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被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2)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及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重点、风险判断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3、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