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德皓核字[2025]00000458号 |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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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458号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创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通达创智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通达创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通达创智
德皓核字[2025]00000458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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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通达创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通达创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通达创智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通达创智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北京 | 郑基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黄碧玉 | |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
专项报告 第1页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5.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364.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0.8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3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38,097.32万元,其中包括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的20,010.3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273.36万元(包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以通知存款形式存放的余额17,65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62,400.85 |
减:1.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38,097.32 |
2.其他支出 | 0.13 |
3.专户注销余额转出(注2) | 6.95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 976.9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5,273.36 |
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以通知存款形式存放的余额 | 17,650.00 |
注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注2:鉴于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35150198260100001332)已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6)。
专项报告 第2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根据法规及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海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100026019200304467),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新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260100001331、35150198260100001332),并于2023年3月20日会同国金证券分别与工行海沧支行、建行新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兴业江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29210100100464622、129210100100464867),并于2023年3月20日,会同国金证券与兴业江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100026019200304467 | 20,801.34 | 271.74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 | 35150198260100001331 | 6,699.51 | 3,044.53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 | 35150198260100001332(已注销) | 10,482.21 | 0.00 | 账户已注销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 | 129210100100464622 | 26,400.00 | 3,487.19 | 活期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 | 129210100100464867 | 819.90 | 活期 | |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以通知存款形式存放的余额 | - | 17,650.00 | 理财产品及通知存款 | |
合 计 | 64,383.06 | 25,273.36 |
专项报告 第3页
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8,097.32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以通知存款形式存放的余额为17,6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性质 | 受托银行 | 投资金额 | 产品期限 |
1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15,000.00 | 2024-4-24至2025-4-24 |
2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 | 2,500.00 | 2024-12-30至2025-2-10 |
3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保收益型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 | 150.00 | 2024-12-27满7日后可赎回 |
合计 | 17,650.00 |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尚未置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专项报告 第4页
(此页无正文,为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之签章页)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专项报告 第5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0,364.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562.49 | |||||||
募集资金净额 | 62,400.8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699.5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097.3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3,900.8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6.6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注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3)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20,801.34 | 5,948.77 | 110.09 | 5,948.77 | 不适用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26,400.00 | 26,400.00 | 4,965.18 | 19,911.41 | 75.42% | 2025-10-31 | 756.07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6,699.51 | 6,699.51 | 487.22 | 3,737.14 | 55.78% | 2027-09-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500.00 | 8,500.00 | 0.00 | 8,5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2,400.85 | 47,548.28 | 5,562.49 | 38,097.32 | - | - | 756.07 | - | - |
合计 | - | 62,400.85 | 47,548.28 | 5,562.49 | 38,097.32 | - | - | 756.0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终止,详见“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对实施内容等进行调整,导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0月,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相应局部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9月,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专项报告 第6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终止: 基于:A.因应公司欧美线客户的需求,并结合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布局的初步规划,公司于2022年6月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分别设立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TONGDA SMART TECH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创智新加坡”)和二级全资子公司TONGDA SMART TECH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创智马来西亚”),并于2022年8月完成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在境外投资布局过程中,顺应客户的诉求变化以及公司进一步拓展美线新客户的规划,公司相应调整投资计划,逐步增加境外投资。截至2023年底,公司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已经基本建设完成,现已正式投产出货。B.截至2023年底,“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配套的厂房等基础建设已完成,主要生产设备还未购置,厂房等基础建设已较长时间处于闲置状态。公司管理层经过慎重讨论认为:基于宏观经济和贸易环境的变化、公司生产管理能力的提升以及应客户要求而进行的产能布局战略调整等多因素考量,当前运营中及已建成的生产基地已可以满足公司未来数年的发展目标之产能所需,如继续实施“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造成产能的空置。因此,在充分考虑上述各因素后,同时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效益,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2、“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基于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等因素,公司分别于2023年度、2024年度对上述项目进行了调整变更,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根据公司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的议案》,“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从“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鼎山中路89号4#楼三楼、四楼西侧,以公司现有生产基地作为项目实施地”调整为“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鼎山中路89号4#楼四楼西侧,5#楼一楼东侧及四楼东侧,以公司现有生产基地作为项目实施地”。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23年3月20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①调整项目投资总额,由28,584.66万元调整为28,601.29万元;②调整实施内容,调整前为新增室内家居用品产能4,000万套、家用电动工具产能90万套,调整后为新增注塑家居用品产能5,200万套、五金家居用品产能1,000万件;③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1月调整为2025年10月。 2、“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在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局部调整并延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通过扩充研发方向和调整课题形成新的研发实施内容。 3、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计20,484.24万元。 |
专项报告 第7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4年3月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17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以通知存款形式存放的余额为17,65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使用完毕,该专户销户前余额转出6.95万元。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2023年3月20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创智石狮提供不超过26,400万元(含本数)的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创智石狮作为实施主体的“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2023年12月1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月4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终止“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后,该项目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等,除了继续支付已施工工程未支付的合同质保金等合同尾款之外,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科学、合理、合规的安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2024年3月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17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规定用于募投项目及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参见前述“三、(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注2:注2:“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和“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含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但尚未置换的金额。注3: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系本年度的净利润,下同。
专项报告 第8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26,400.00 | 4,965.18 | 19,911.41 | 75.42% | 2025年10月 | 756.07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 | 6,699.51 | 487.22 | 3,737.14 | 55.78% | 2027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已终止(注2) | 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110.09 | 5,948.7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33,099.51 | 5,562.49 | 29,597.32 | - | - | 756.07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1、“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 结合当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体育户外和家居生活等消费品行业市场发展趋势以及客户实际需求的变化,基于审慎规划项目投资,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考量,公司拟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资源,降低场地装修和研发软硬件投入,适当放缓投资进度,同时加大研发费用投入,延长研发周期,并根据发展需要对研发方向及课题等实施内容进行调整。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相应局部调整,并导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较原规划时间出现延后。 公司已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的议案》。 相关公告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由于当前国内外消费品市场实际需求发生变化,公司在谨慎的研究论证以及与核心客户进行积极沟通的基础上,对当前消费品行业发展趋势、客户的深层次需求、项目周期等进行了分析和判断后,决定在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拟投入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项目投资总规模、实施内容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等进行调整。该项目变更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专项报告 第9页
通过。 相关公告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3、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基于:A.因应公司欧美线客户需求建设的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已在2023年底基本建设完成,并已投产出货;B.“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配套的厂房等基础建设已完成,主要生产设备还未购置,厂房等基础建设已较长时间处于闲置状态。公司管理层经过慎重讨论后认为:基于宏观经济和贸易环境的变化、公司生产管理能力的提升以及应客户要求而进行的产能布局战略调整等多因素考量,当前运营中及已建成的生产基地已可以满足公司未来数年的发展目标之产能所需,如继续实施“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造成产能的空置。因此,在充分考虑上述各因素后,同时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效益,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相关公告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注2:终止“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后,该项目截至2023年11月30日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等15,006.07万元,除了继续支付已施工工程未支付的合同质保金等合同尾款之外,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科学、合理、合规的安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