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15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公告如下: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017,967.2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4,471,649.96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合并报表)提取法定公积金9,447,165.00元,母公司(合并报表)提取法定公积金9,447,165.00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3,762,787.10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0,694,582.20 元。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0,694,582.20 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4,174,600股,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126,190元(含税)。
2、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5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3,867,600 股,以此计算合计已派发现金红利74,013,940 元(含税);结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计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1,140,130元(含税)。
(二)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时,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公司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披露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相关财务指标: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91,140,130.00 | 91,094,080.00 |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3,017,967.22 | 101,111,709.99 |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53,762,787.10 | 324,810,403.68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40,694,582.20 | 320,288,516.04 |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否 | 否 | 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82,234,21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2,064,838.6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否 | 否 |
2、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并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基于《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中期分红等政策指导精神,并基于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和对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信心,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已于2024年第三季度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目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收益质量高,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具备充足资金用于支持公司未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综合考虑2024年度的盈利水平,并结合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情况,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制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利润分配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