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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利: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2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3,363.43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4元,共计募集资金17,624.3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424.3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2021年9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60.5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763.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募集资金净额 A 11,763.81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B1 4,725.89

利息收入净额 B2 297.97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6,286.30

利息收入净额 C2 15.61

截至2024年9月27日累计发生额[注]

项目投入 D1=B1+C1 11,012.19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13.5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065.2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065.20

差异 G=E-F 0.00

注:根据公司2024年9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和“数字化智能运营体系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故数据截止日为2024年9月27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至10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无募集资金专户,公司2024年度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8110801012502269644 /

2024年12月已销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

331065950013000585084

/

2024年12月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571907190910618 /

2024年10月已销户

合 计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数字化智能运营体系建设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项目中,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万事利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信证券对万事利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

罗傅琪 季诚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763.8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86.3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12.1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2024年9月27日累计投

入金额[注1]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展示营销中心

建设项目

否5,123.70

6,516.43[注2]

5,613.66

6,294.52

100.00[注2]

2024年

207.97

是[注3] 否

2.年产280万米

数码印花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否3,222.58

1,829.85[注4]

1,863.13

100.00[注4]

2023年

1,507.98

是 否

3.数字化智能运

营体系建设项目

否3,417.53

3,417.53

672.64

2,854.54

100.00[注5]

2024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1,763.81

11,763.81

6,286.30

11,012.19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合 计 -11,763.81

11,763.81

6,286.30

11,012.19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前公司计划在北京、上海、西安三地通过购买门店的方式各建设1家展示营销中心,总建设期为3年,其中在上海购买面积约600平方米、价格约3,000万元的门店。该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为在上海通过购买门店的方式建设1家展示营销中心,在北京、西安通过租赁门店的方式建设2家展示营销中心,总建设期不变,其中在上海购买的门店面积为1,143.33平方米、价格为5,575.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63.3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59.18万元,合计2,622.50万元,相关置换已于2021年11月完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9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共结余募集资金1,065.20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审慎使用资金。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和项目规划情况,在确保项目质量、按期建设的前提下,强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对项目建设的各项费用实施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从而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根据公司2024年9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和“数字化智能运营体系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1:根据公司2024年9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和“数字化智能运营体系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故数据截止日为2024年9月27日;

注2: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年产280万米数码印花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92.73万元全部用于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因此展示营销中心项目投资金额由5,123.70万元调整成6,516.43万元;该项目已结项,期末实际投资进度100%,节余募集资金433.99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注3:项目于2024年9月2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结项,项目承诺爬坡期当年年营业收入800万元,净利润133.56万元,达产后年营业收入4,300.00万元,达产后年净利润767.43万元。项目尚处于爬坡期,实现效益207.97万元,达到预计效益;

注4:该项目已结项,期末实际投资进度100%,节余募集资金1,392.73万元全部用于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3,222.58万元变为1,829.85万元;

注5:该项目已结项,期末实际投资进度100%,节余募集资金631.21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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