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3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情况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46,565,422.0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34元(含税)。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71,700,35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1,607,824.0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81,607,824.05 | 403,389,592.19 | 559,592,146.75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18,792,627.42 | 1,187,799,869.51 | 1,863,927,317.64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046,565,422.0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44,589,562.9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190,173,271.5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144,589,562.9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现金分红比例(%) | 96.17%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