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2025年第9次审议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对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议。根据会议审议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能否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