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300人。
(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毕马威香港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3月19日,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本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同意将《关于聘用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议案》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2024年3月21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4年6月20日,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继续聘用毕马威华振为本行2024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用毕马威香港为本行2024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三、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毕马威按照与本行签订的2024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相关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守则,对本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持续关连交易情况开展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及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与本行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为毕马威作为本行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能够保持独立性,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客观公允表达意见。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