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75 公司简称:*ST汉马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磊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232,828.8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586,219,379.5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04,501,001.32元。
1、董事会提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和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董事会提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9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总监)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及各专项报告原件。 | |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互联网网址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汉马科技”“华菱星马”“上市公司”“*ST汉马”“本公司”或“公司” | 指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星马汽车 | 指 |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华菱汽车”或“安徽华菱” | 指 |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星马专汽 | 指 | 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福马零件”或“福马零部件” | 指 | 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
芜湖福马 | 指 | 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上海徽融 | 指 | 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福瑞投资 | 指 | 福瑞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索达 | 指 | 上海索达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凯马零部件 | 指 | 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 |
湖南华菱 | 指 | 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天津星马 | 指 | 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 |
湖南星马 | 指 | 湖南星马汽车有限公司 |
福亨内饰 | 指 | 马鞍山福亨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
福马电子 | 指 | 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当涂分公司 | 指 | 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当涂分公司 |
深圳华菱 | 指 | 深圳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吉利商用车集团 | 指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万物友好 | 指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铭岛实业 | 指 |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 |
铭岛新材料 | 指 | 浙江铭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吉利 | 指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浙江天平 | 指 |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水致远 | 指 |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江东控股集团 | 指 | 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汇荣能源 | 指 | 安徽汇荣能源有限公司 |
中电投融和 | 指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融和电科 | 指 | 上海融和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迪森生物 | 指 | 淄博迪森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中轩生化 | 指 | 鄂尔多斯市中轩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汉马发动机 | 指 | 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 |
醇氢科技 | 指 |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华银 | 指 | 内蒙古华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指 | 马鞍山中院或法院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汉马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AN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ANMA TECHNOLO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范现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周树祥 | 李静 |
联系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
电话 | 0555-8323038 | 0555-8323038 |
传真 | 0555-8323531 | 0555-8323531 |
电子信箱 | shuxiang.zhou@hmcamc.com | jing.li22@hmcamc.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
公司办公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43061 |
公司网址 | www.camc.cc |
电子信箱 | 600375@hmcamc.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汉马 | 600375 | 汉马科技、*ST星马、星马汽车、华菱星马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67号北城天地商务中心9幢10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覃振碧、张国柱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4,222,445,692.96 | 3,876,941,658.40 | 8.91 | 3,428,898,773.48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4,067,473,202.12 | 3,695,715,817.07 | 10.06 | 3,236,033,505.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7,232,828.89 | -962,688,930.49 | 不适用 | -1,493,651,848.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78,596,105.44 | -1,389,032,621.27 | 不适用 | -1,662,501,791.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0,449,466.39 | -130,013,763.09 | 不适用 | -614,599,034.08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298,382,017.76 | -814,580,276.71 | 不适用 | 142,306,018.76 |
总资产 | 7,420,990,482.25 | 7,949,173,214.32 | -6.64 | 9,685,159,537.8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1.47 | 不适用 | -2.3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1.47 | 不适用 | -2.3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2.12 | 不适用 | -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27 | -284.81 | 不适用 | -162.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5.93 | -410.94 | 不适用 | -180.1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917,380,821.20 | 980,340,467.77 | 1,184,255,896.75 | 1,140,468,507.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5,709,917.39 | -86,817,769.41 | -219,677,934.81 | 529,438,450.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84,612,437.29 | -111,069,619.06 | -245,495,328.25 | -637,418,720.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082,887.32 | 17,606,649.00 | -246,676,478.37 | -861,462,524.3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48,235.12 | 59,020,162.85 | -1,373,682.5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496,782.46 | 112,777,847.95 | 34,093,002.3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5,658,379.90 | 151,638,740.00 | 53,158,870.29 | |
债务重组损益 | 1,185,989,958.90 | -2,339,159.7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349,505.37 | 104,277,789.93 | 6,730,534.8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4,049,762.34 | 1,395,483.01 | 113,960,920.4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68,538.50 | 37,505,088.1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931,791.22 | 358,634.71 | 214,613.54 | |
合计 | 1,235,828,934.33 | - | 426,343,690.78 | 168,849,943.7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47,553,955.60 | 7,515,513.29 | -40,038,442.3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362,334.97 | 41,000,000.00 | -9,362,334.97 |
合计 | 97,916,290.57 | 48,515,513.29 | -49,400,777.28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的重要一年,也是公司开启全面转型升级的关键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新能源重卡架构为基础,推广醇氢电动,提升产品竞争力。
通过资源组合,补齐短板,打造甲醇经济循环、新区域示范客户案例,形成辐射能力,实现车辆可持续推广。全年大力推广“醇氢电动”,贯穿产品、技术、生态、用户及终端市场传播,夯实醇氢电动产品及技术实力;以主销产品星瀚G、X7为爆点持续发声,制造产品在终端市场的热度及口碑。产品力+价值力+市场力多线并进:产品端,从整车延伸到动力技术,深化醇氢电动“新能源全场景最优解”标签;用户价值端,全车型、全场景、全国用户齐发声,验证醇氢电动的价值创造;市场端,终端高频动作及销量战绩,证实品牌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组织效能提升,队伍精干高效,员工薪酬与经营成果强挂钩。
聚焦“组织效能提升、队伍精干高效、收入稳步增长”,完成营销、服务团队整合,实现电卡+醇卡销售组织一体化管理,实现组织效能最大化,低效无效人员持续退出,员工队伍逐步精干高效。搭建奔腾经营命运共同体,助力企业效益提升,拉动员工收入稳步增长。强化沟通和协同。研发、制造、销售人员,相向而行、形成合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全价值链降本,从多维度与供应商达成协作,共同降本。
采购、质量、技术、物流、制造、售后等各个环节,形成合力,全价值链降本。克服公司重整对业务的影响,分解预测和供应商保供计划联动,控制呆滞物料的前提下实现总体降本目标,并有效保供。通过供应商资源整合和供货品种资源整合;建立降本核价模型,鼓励供应商配合优化,减少品种,从多维度与供应商达成协作,共同降本。
(四)协同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事项进程,回笼资金,盘活资产。
重整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确保生产经营和员工稳定,最大程度保障各方权益。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重整程序,引入重整投资人及争取债权人支持,有效化解债务危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状况,最大限度保障了全体债权人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改善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专用汽车、重卡底盘、重卡整车及核心零部件等业务,属于汽车制造行业中的商用车行业,细分行业属于载货汽车(下称“货车”)子行业。
1、中国商用车行业情况分析
2013以来,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商用车市场需求有所回落,产量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在310万辆的水平之上(如图1)。
2018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落实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投资政策,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继续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发展态势。全年共产销商用车427.98万辆和437.08万辆,同比增长1.69%和5.05%。
2019年,全国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国经济仍运行在合理区间,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但是,我国汽车行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受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承受了较大压力。全年共产销商用车436.00万辆和432.40万辆,产量同比增长1.90%,销量同比下降1.10%。
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特别是面对经济下行的影响,汽车行业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全行业在积极复工、复产的基础上,市场需要也得到快速恢复。与此同时,在电动化、智能化和网联化带动下的新发展格局开始加快形成,行业间跨界融合也在不断推进。全年共产销商用车523.10万辆和513.30万辆,产量同比增长20.00%,销量同比增长18.70%。
2021年,“蓝牌轻卡”政策预期带来的消费观望、房地产开发行业较冷等因素加剧了商用车市场下行的压力。支撑商用车增长的政策红利效用已逐步减弱,商用车市场将进入调整期。2021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67.4万辆和479.3万辆,同比下降10.7%和6.6%。
2022年,商用车受前期环保和超载治理政策下的需求透支,行业需求萎缩影响下生产生活受限,包括油价处于高位等因素影响,商用车整体需求放缓。2022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318.50万辆和330.0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1.90%和31.20%。
2023年,受宏观经济稳中向好、消费市场需求回暖因素影响,加之各项利好政策的拉动,商用车市场谷底回弹,实现恢复性增长。2023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03.7万辆和40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6.8%和22.1%。
2024年,由于投资减弱,加之当前运价依然偏低,商用车终端市场换车需求动力不足,导致市场表现相对疲弱。2024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80.5万辆和387.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5.8%和3.9%。
我国商用车主要包括客车、货车和半挂牵引车,其中货车是商用车细分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服务于公路货运、工程建设、能源、矿山、林业和建筑等行业及国防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紧密相关。2013-2024年期间,我国商用车产量构成中货车占比保持在60%以上,因此,货车产量增速也基本与商用车保持一致(如图1)。
由于投资减弱、货车终端市场换车需求动力不足,导致市场表现相对疲弱。2024年货车产销量329.7万辆和336.2万辆,同比分别下降6.8%和5%。商用车车型产销情况看,货车中,重型货车、中型货车、轻型货车以及微型货车销量同比涨跌不一,其中中型货车增量最大。重型货
车销量90.17万辆,同比下降1.03%;中卡销售12.76万辆,同比增长19.04%;轻卡销售
189.98万辆,同比增长0.28%;微卡销售43.32万辆,同比下降30.85%。
2、行业竞争情况分析
商用车行业是典型的规模经济行业,规模和协同效应明显,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使得具有规模优势的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从市场格局上看,目前商用车销量排名前十家分别为北汽福田、东风公司、长安汽车、中国重汽、中国一汽、江淮汽车、江铃汽车、上汽通用五菱、长城汽车、陕汽集团,上述十家企业共销售294.76万辆,占商用车销量的76.11%,其中货车(含非完整车辆、半挂牵引车)共销售336.2万辆,占商用车销量的86.81%。由此看,我国商用车行业及货车子行业的集中度均较高(如表1)。从货车子行业来看,国内货车制造商拥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低成本优势,货车发动机、变速器等核心零部件质量逐步提升,整车产品的动力性、舒适性和可靠性得到改善,产品结构和承载能力能够较好地适应当前国内市场的发展需求。目前重型货车市场,2024年销量排名前十名分别为中国重汽、中国一汽、陕汽集团、东风公司、北汽福田、成都大运、徐州徐工、江淮汽车、北奔重汽、北汽重卡(如表1)。随着重型货车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以及产品盈利水平吸引,各企业产能规模持续增加,同时一些原本不生产重型货车的汽车厂家和非汽车生产企业进入重型汽车领域,使重型货车的市场竞争压力趋于增大。
注:以上统计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总体来看,商用车行业竞争激烈,行业集中度较高,规模效应明显。
3、行业政策情况
目前我国汽车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是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近年来,为了保持汽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序推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切实提高汽车产业技术研发水平,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予以支持,为汽车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011年,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汽车行业要强化整车研发能力,实现关键零部件技术自主化,提高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水平”。2016年,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绿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材料、数字创意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壮大”。
在燃料政策方面,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柴油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我国在2004年前后达到相当于欧洲第二阶段排放控制水平;到2008年,力争达到相当于欧洲第三阶段排放控制水平;2010年之后争取与国际排放控制水平接轨。国家将通过优惠的税收等经济政策,鼓励提前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和车用柴油发动机产品的生产和使用。2016年1月14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与工信部联合发布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GB18352.5-2013)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
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2016年12月23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公布了第六阶段轻型汽车的排放要求和实施时间。
2017年,工信部、发改委和科技部发布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指出,将大力发展汽车先进技术,形成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和先进节能汽车梯次合理的产业格局以及完善的产业配套体系,引领汽车产业转型升级。2018年,国务院公开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优化运输方式,实施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三年作战计划。优化调整货运方式,落实国家要求,坚决调整不合理的运输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公交车、物流车、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和租赁用车为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重点区域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各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2019年4月,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切实改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运输部门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通行管控的联动机制,优化车辆通行管控,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除特殊区域外,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原则上不得限行。鼓励规范“互联网+”新业态发展,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为未来1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划指出要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在售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碳达峰、碳中和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双碳”目标成为社会热点词汇。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要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8月,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以重点行业达峰为突破,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2023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针对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提出了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在京津冀、汾渭平原、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城市群,新能源城市用车比例不低于80%;电厂、钢厂、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非道路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80%。总体上看,国家的政策主要在于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增加重型货车在载货车中的比重,同时强调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水平,特别是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的技术研发水平,再加上对燃料的一系列规划要求,未来将从多个维度入手,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商用车行业发展具备较好的政策支撑。2024年6月7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新能源汽车相关方面,《行动方案》明确:鼓励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有序推广新能源营运货车、开展邮政快递末端配送车辆更新、加大财政资金支持。2024
年下半年,国三、国四车辆的置换政策引起了司机们的广泛关注,进一步推动了新能源商用车的热潮。这一政策有效地刺激了市场对新能源商用车的需求,并加速了商用车行业向新能源转型的步伐。
4、公司相关行业与上下游的关联性
行业技术进步、企业成长和市场扩展等都与上下游行业有着密切的关联关系。
(1)产业链构成
重卡车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位于重卡行业的上游;重卡经过改装后,向下游拓展至专用车领域。
(2)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①重卡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的上下游
重卡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的上游行业是重卡发动机零部件行业。其中,钢材在重卡发动机零部件产品的成本中所占比重最大,是影响零部件产品生产的重要因素;而近几年工业用电价格逐渐上涨,使其在重卡发动机零部件成本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波动,会对重卡发动机零部件产品成本产生较大影响。
重卡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的直接下游行业是重卡、工程机械等重型发动机的应用行业。随着下游行业的发展,重型发动机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②重卡行业的上下游
重卡产业链的上游主要是发动机、变速箱、钢材、有色金属、橡胶等原材料以及其他零部件的制造。原材料的质量、价格、供货效率是决定重卡产品成本的重要因素,重卡零部件分为两种,发动机、变速箱、车桥等核心零部件和制动、悬架、转向等非核心零部件。核心零部件如发动机、变速箱等在重卡生产成本中占比较大,因此整合核心零部件生产资源,构筑核心零部件供应体系对于重卡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非核心零部件供应厂商较多,因此重卡企业对于非核心零部件厂商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重卡产业链的下游为物流运输(主要是重卡整车、半挂牵引车等)与专用车生产(主要是重卡底盘),其需求很大程度上受到宏观经济形势与国家相关政策影响。重卡作为一种生产资料,其下游的客户的专业化程度较高,大多为小规模采购,因此重卡行业企业的销售模式一般采用特许经营的经销制,市场网络以经销商为主线设置。
③专用车的上下游
专用车产业链的上游行业主要是专用车(重卡)底盘、钢材和零部件供应。专用车(重卡)底盘、钢材、零部件的价格上涨直接影响产品的采购成本,其中重卡底盘占专用车成本70%以上。底盘与整车的匹配性、零部件的质量影响到产品品质及可靠性。大部分专用车生产企业都没有专用车底盘的生产能力,一般采用外购底盘加装专用设备的方式进行生产,这使得企业难于控制生产成本,整车匹配性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长期发展受到制约。
专用车产业链的下游主要是基建行业。目前基础建设尚处于快速发展期,国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国家“一带一路”、军民融合、振兴东北、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战略、水利建设工程、海洋建设工程、铁路、公路、城镇公共交通和基础设施、电力、输气工程、输电工程将会陆续开工,专用车的销售将会随着国内基础建设的规模的扩大而增长。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涉及重卡、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涵盖重卡底盘、重卡整车、混凝土搅拌车、散装水泥车、混凝土泵车、半挂牵引车、工程自卸车、发动机、变速箱、车桥等。
1、采购模式
(1)专用车业务采购模式
专用车业务采购模式实行ERP管理模式,将采购、生产、销售紧密结合在一起。生产车间根据销售部门下达的订单组织生产,并向采购部门下达原材料采购清单,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签订、采购订单下达、订单跟进和向财务部门申请付款等工作;在供应商选择上,审核工作由物资部负责,采购部门根据审核结果,优先选择信用良好、供货及时、长期合作的生产型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及独资企业,同时定期淘汰部分不遵守商业信誉,规模较小的供应商;在采购价格方面,坚持在同等质量下选择价格最优的材料。根据质量体系要求,专用车要求每种物资必须有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在物资管理方面,通过ERP系统进行严格管控,对于生产计划内使用的物资,生产部门领取时凭ERP系统打印出的领料单方可办理领取手续。
(2)重卡业务采购模式
重卡业务采购模式实行供应链管理模式,推行物资采购信息化,实施第三方物流和准时制采购。生产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下达SAP采购计划,采购部门负责合同签订、订单下达、跟催、报账和申请付款等工作,制造管理部门负责所有采购物资的管理、配送工作;在采购价格上,通过招标比价方式进行采购。每年末召集供应商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下一年度的采购价格,同时对市场变化较大、价格不稳定的原材料,适时调整采购价格;在供应商的选择上,实行优胜劣汰管理机制,不定期实地考核供应商,逐步淘汰规模小、产能不足、质量不稳定的供应商,择优选择供货能力强、质量稳定、信誉度高的供货方。同时为了严格控制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尽可能避免独家供货行为,对采购入库的产品均进行严格的检验。
2、生产模式
(1)专用车业务生产模式
专用车业务根据产品差异化的特点,对大部分产品采用“以销定产”模式进行生产,即根据客户订单来组织生产。当客户通过销售部门下达订单并支付一定比例定金后,通过ERP系统向供应商采购所需钢材、汽配件等主要原材料,并根据客户对底盘的要求向子公司华菱汽车或对外采购专用车底盘。同时,公司对一些常用车型也会统一安排生产计划,保留部分备货,满足客户需求。
(2)重卡业务生产模式
重卡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模式,同时公司也会在淡季对某些标准化产品进行生产备货。根据每月的生产计划,按照提报订单的交货期合理排产,保证及时交货。充分利用和完善SAP系统来提高生产效率,在系统中通过销售订单触发生产订单、生产订单拉动物料需求计划、第三方物流公司根据该计划配送物资上生产线,整个生产过程严格有序,车辆下线后通过SAP系统进行报工、经质量检验合格后入库。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严格推行精益化生产理念,重视现场管理,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按照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步骤,紧紧抓住每个细分环节,“保安全、抓质量、降成本、增效益”,全面贯彻《6S管理细则》,强化ISO9001体系建设,坚持持续改进,确保公司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3、销售模式
公司重卡及专用车业务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推行4S店经销,鼓励经销商进行配套售后服务和配件经营,通过TDS经销商管理系统对经销商进行管理和风险控制。围绕公司既定的渠道开发目标,进一步完善销售体系建设。同时,为了避免经销商之间的恶性竞争,制定了相应管理制度,通过网络实行严格的区域化管理,促使整个销售系统在有序的环境中良性发展。对于优质经销商和新晋经销商,公司在商务政策、服务及备件政策、金融政策等各个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其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同时公司结合行业现状和企业自身特点,以市场为导向,以用户为中心,以经济效益为目标,实行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差异化营销策略,对重点市场进行细分,制定了不同的销售策略,积极巩固和拓展市场。公司积极运用金融工具促进销售,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保兑仓和银行按揭服务。以金融手段促进销售,不仅有效解决了公司流动资金的周转,还加强了风险控制。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自主研发技术平台优势
公司一直奉行“技术引进、自主创新”的产品开发原则,对引进的技术不断进行改造升级;为了促进技术创新、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公司与合肥工业大学、吉林大学、湖南大学、天津大学等院校及奥地利AVL公司、德国博世公司等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以公司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技术创新体系。
(二)完整产业链优势
公司兼具重卡底盘、重卡整车和专用车生产资质,重卡底盘、重卡整车与专用车生产能够有机结合,同时公司研发、生产配套发动机、变速箱、车桥等核心零部件,形成了完整的商用车产业链。
(三)完善的营销与售后服务网络优势
公司建立了营销渠道,并通过科学灵活的销售政策,激发销售队伍的积极性。同时,公司结合行业现状和自身特点,实行差异化营销策略,对重点市场进行细分,制定了不同的销售策略,积极拓展金融按揭销售渠道,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巩固和拓展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形成了快速的用户培训、配件供应、故障处理响应机制,提高客户群的满意度。
(四)品牌优势
公司拥有星马专用车和华菱重卡两大自主知识产权品牌产品,两者均为安徽省名牌产品。星马专用车是我国工程类专用汽车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公司的散装水泥车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是市场知名品牌的专用车,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是国家定点载重汽车生产企业。另外公司不断研发出了纯电动重卡、发动机等新产品并申报了工信部公告、燃油公告和环保公告;通过市场推介会等各种终端活动,把新产品推向市场,并鼓励经销商开展市场推介和宣传活动。目前,公司进一步加强品牌宣传力度,加大宣传投入,通过高速公路标牌及各种展会等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用户和经销商开展工地宣传和区域市场宣传,参与各种汽车业政策法规的研讨和论坛活动;同时深化品牌的精益化、优质化、高端化和人性化内涵,提高品牌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五)人才优势
在用人机制方面,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以优惠的人才政策,宽松的用人环境,富有竞争力的用人机制,广阔的发展空间,不断吸引人才加入公司的开发队伍以提高创新能力。在公司以“感情留人,事业留人”的人才理念中,人才被视为公司最宝贵的财富。制定了个人能力贡献与企业整体经营状况相挂钩的薪资政策,对高级技术人才发放福利补贴。通过这一系列制度、薪酬、福利的实施来吸引高级技术人才的加盟。公司技术中心通过“公开、公平、公正”业绩评估的机制,选拔核心人员进入中层管理层,因岗设人,积极提拔年轻人并委以重任。内部管理方面采用竞争上岗,实施动态管理。
(六)管理优势
经过多年的运营与发展,公司已形成一套集科研开发、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管理、市场营销及全方位营销服务为一体的综合管理体系。公司不断完善整车销售管理系统(即TDS系统),用以加强整车管理和应收款项管理。公司重视应收款项的回款工作,并将回款率纳入营销业绩考核中,以提高应收款项回款率;公司加强库存管理,降低存货余额,坚持以销定产,以产定购,除战略物资外,其他原材料逐步实行零库存管理,以减少原材料库存,同时根据TDS系统提供的实时库存信息,对库存期限较长的车型采取更优惠的返利方式促销,以有效降低库存商品的库存量;公司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制度,加强产品质量审核和过程质量审核,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和3C认证的各项要求,并且对重卡及专用车进行系统策划,设立关键质量控制点,树立产品良好的品质形象。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中重卡销售8,839辆,较上年同期增长12.23%;其中,实现新能源中重卡销售4,517台,较上年同期上涨37.88%;醇氢动力系统销售4,254台,较上年同期上涨43.67%。实现营业收入422,244.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23.28万元,实现扭亏为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4.21亿元,较年初下降
6.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2.98亿元,净资产转为正值。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222,445,692.96 | 3,876,941,658.40 | 8.91 |
营业成本 | 4,102,808,047.96 | 3,875,855,086.28 | 5.86 |
销售费用 | 88,355,303.59 | 109,197,760.64 | -19.09 |
管理费用 | 209,563,769.52 | 246,494,912.72 | -14.98 |
财务费用 | 105,994,735.34 | 101,825,181.29 | 4.09 |
研发费用 | 161,208,227.23 | 166,602,272.25 | -3.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0,449,466.39 | -130,013,763.09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256,486.50 | -163,871,871.3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7,351,387.65 | 179,956,577.09 | 937.67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量增长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量增长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利息费用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加工制造业 | 4,054,915,314.99 | 3,934,242,456.49 | 2.98 | 9.85 | 6.23 | 增加3.31个百分点 |
融资租赁 | 12,557,887.15 | 202,240.57 | 98.39 | 187.24 | -89.16 | 增加41.0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整车及底盘 | 2,386,268,828.02 | 2,354,614,806.49 | 1.33 | 27.81 | 28.99 | 减少0.90个百分点 |
专用车 | 1,052,975,042.70 | 1,009,359,801.98 | 4.14 | -21.31 | -25.24 | 增加5.04个百分点 |
汽车零部件 | 615,671,444.27 | 570,267,848.02 | 7.37 | 26.63 | 8.03 | 增加15.95个百分点 |
融资租赁 | 12,557,887.15 | 202,240.57 | 98.39 | 187.24 | -89.16 | 增加41.0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4,066,894,109.92 | 3,933,836,139.76 | 3.27 | 10.04 | 6.17 | 增加3.53个百分点 |
国外 | 579,092.22 | 608,557.30 | -5.09 | - | -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100,992,299.72 | 105,288,498.34 | -4.25 | -43.20 | -3.68 | 减少42.77个百分点 |
经销 | 3,966,480,902.42 | 3,829,156,198.72 | 3.46 | 12.75 | 6.49 | 增加5.6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为减少出口环节,降低出口费用,规避汇率风险,公司出口业务由安徽世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马鞍山亿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安徽苏美达汽车有限公司等单位代理本公司产品出口。2024年度公司通过代理出口金额为37,161.87万元。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中重卡(含非完整车辆) | 辆 | 8775 | 8839 | 626 | 10.00 | 12.23 | -4.72 |
专用车上装 | 辆 | 1771 | 1760 | 58 | -26.12 | -28.05 | 23.40 |
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加工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3,503,439,853.73 | 89.05 | 3,279,711,490.35 | 88.52 | 6.82 | |
加工制造业 | 直接人工 | 149,672,438.26 | 3.80 | 150,342,983.18 | 4.06 | -0.45 | |
加工制造业 | 制造费用 | 281,130,164.50 | 7.15 | 273,317,561.61 | 7.38 | 2.86 | |
融资租赁 | 租赁成本 | 202,240.57 | 0.01 | 1,866,043.75 | 0.05 | -89.16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整车及底盘 | 直接材料 | 2,128,078,835.90 | 90.38 | 1,641,028,945.83 | 89.9 | 29.68 | |
整车及底盘 | 直接人工 | 76,748,593.77 | 3.26 | 65,072,637.76 | 3.56 | 17.94 | |
整车及底盘 | 制造费用 | 149,787,376.82 | 6.36 | 119,258,436.87 | 6.53 | 25.60 | |
专用车 | 直接材料 | 918,031,607.04 | 90.95 | 1,225,445,096.00 | 90.77 | -25.09 | |
专用车 | 直接人工 | 40,513,965.34 | 4.01 | 54,280,971.28 | 4.02 | -25.36 | |
专用车 | 制造费用 | 50,814,229.60 | 5.03 | 70,390,082.02 | 5.21 | -27.81 | |
汽车零部件 | 直接材料 | 457,329,410.79 | 80.20 | 413,237,448.52 | 78.28 | 10.67 | |
汽车零部件 | 直接人工 | 32,409,879.15 | 5.68 | 30,989,374.15 | 5.87 | 4.58 | |
汽车零部件 | 制造费用 | 80,528,558.08 | 14.12 | 83,669,042.73 | 15.85 | -3.75 | |
融资租赁 | 租赁成本 | 202,240.57 | 100 | 1,866,043.75 | 100 | -89.16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46,011.1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1.9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317,293.1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5.14%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25,713.3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2.5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17,781.0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0.46%。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88,355,303.59 | 109,197,760.64 | -19.09 | 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
管理费用 | 209,563,769.52 | 246,494,912.72 | -14.98 | 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 | 105,994,735.34 | 101,825,181.29 | 4.09 | 主要系本期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161,208,227.23 | 166,602,272.25 | -3.24 | 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61,208,227.23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61,208,227.2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8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4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8.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8 |
本科 | 222 |
专科 | 40 |
高中及以下 | 79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0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48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9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8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0,449,466.39 | -130,013,763.09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256,486.50 | -163,871,871.32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7,351,387.65 | 179,956,577.09 | 937.67 | 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款项融资 | 7,515,513.29 | 0.10 | 47,553,955.60 | 0.60 | -84.20 | 主要系6+9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86,455,273.84 | 1.17 | 52,702,175.49 | 0.66 | 64.04 | 主要系采购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14,043,208.61 | 1.54 | 54,717,745.70 | 0.69 | 108.42 | 主要系银行扣款增加所致。 |
开发支出 | - | - | 75,083,642.78 | 0.94 | -100.00 | 主要系开发支出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96,000.00 | 0.01 | 8,197,500.60 | 0.10 | -91.51 | 主要系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减少所致。 |
短期借款 | - | - | 2,731,447,242.83 | 34.36 | -100.00 | 主要系按重整计划清偿后留债金额转至长期应付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6,200,000.00 | 0.08 | 929,715,957.75 | 11.70 | -99.33 | 主要系按重整计划清偿后留债金额转至长期应付款所致。 |
应付账款 | 1,554,612,822.72 | 20.95 | 2,433,153,036.75 | 30.61 | -36.11 | 主要系按重整计划清偿后留债金额转至长期应付款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78,924,079.70 | 1.06 | 265,411,811.40 | 3.34 | -70.26 | 主要系按重整计划清偿后留债金额转至长期应付款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830,504.54 | 0.78 | 389,764,788.72 | 4.90 | -85.16 | 主要系按重整计划清偿后留债金额转至长期应付款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757,864,321.08 | 10.21 | 423,965,122.48 | 5.33 | 78.76 | 主要系本期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643,125,000.00 | 8.67 | 1,317,875,000.00 | 16.58 | -51.20 | 主要系按重整计划清偿后留债金额转至长期应付款所致。 |
预计负债 | 935,329.04 | 0.01 | 12,499,783.32 | 0.16 | -92.52 | 主要系按重整计划清偿后留债金额转至长期应付款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00,000.00 | 0.05 | 5,840,583.75 | 0.07 | -40.07 | 主要系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5,638,622.04 | 承兑及按揭保证金、冻结资金等 |
固定资产 | 879,104,842.72 | 抵押、未办理产权证明、查封、售后回租 |
无形资产 | 388,072,139.85 | 抵押、查封 |
合 计 | 1,342,815,604.61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有关行业经营性分析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本节中的“行业格局和趋势”的相关内容。
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产能状况
√适用 □不适用
现有产能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工厂名称 | 设计产能 | 报告期内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30,000.00 | 8775 | 29.25 |
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10,000.00 | 1771 | 17.71 |
在建产能
□适用 √不适用
产能计算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整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按车型类别
√适用 □不适用
销量(辆) | 产量(辆) | |||||
车型类别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中重卡(含非完整车辆) | 8,839 | 7,876 | 12.23 | 8,775 | 7977 | 10.00 |
专用车上装 | 1,760 | 2,446 | -28.05 | 1,771 | 2397 | -26.12 |
按地区
√适用 □不适用
境内销量(辆) | 境外销量(辆) | |||||
车型类别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中重卡(含非完整车辆) | 8837 | 7,876 | 12.20 | 2 | 0 | - |
专用车上装 | 1760 | 2,446 | -28.05 | 0 | 0 | - |
3、 零部件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4、 新能源汽车业务
√适用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产能状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工厂名称 | 设计产能(辆) | 报告期内产能(辆) | 产能利用率(%) |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30,000 | 8775 | 29.25 |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销量(辆) | 产量(辆) | |||||
车型类别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天然气重卡 | 63 | 304 | -79.28 | 65 | 254 | -74.41 |
纯电动汽车 | 4517 | 3,276 | 37.88 | 4527 | 3,386 | 33.70 |
新能源汽车收入及补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车型类别 | 收入 | 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 | 补贴占比(%) |
天然气重卡 | 2,351.13 | ||
纯电动汽车 | 245,442.67 | 1,924.94 | 0.78 |
5、 汽车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需要,以自有资金在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设公司名称为:“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最终公司名称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华菱汽车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0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新设公司将整合公司发动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业务。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上述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2023年9月22日,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汉马发动机的资本结构,提升汉马发动机的运营效率,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2023年12月29日华菱汽车与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就汉马发动机注册资本增加事项正式签订了《增资合同》。根据增资合同的约定,在审计和评估基础上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次增资前汉马发动机全部股权的交易价值为3,600.00万元。醇氢科技投入人民币1,920.00万元认购汉马发动机1,600.00万元注册资本增加额,其中:人民币1,6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320.00万元入汉马发动机资本公积金。增资后醇氢科技将获得汉马发动机34.78%的股权。华菱汽车放弃汉马发动机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菱汽车持有汉马发动机的股权比例由100%下降至65.22%,华菱汽车仍为汉马发动机的控股股东。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汉马发动机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需要,在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马鞍山醇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马鞍山醇氢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4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马鞍山醇氢合伙以现金出资人民币6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同日,公司与马鞍山醇氢合伙签订投资协议。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 子公司 | 所处行业 | 注册资本 | 持股 | 期末总资产 | 期末净资产 | 本期净利润(万元) |
全称 | 类型 | (万元) | 比例 | (万元) | (万元) | ||
华菱汽车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汽车制造业 | 50,000.00 | 100.00% | 644,198.54 | 309,129.59 | 16,879.47 |
星马专汽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专用汽车制造业 | 40,000.00 | 100.00% | 81,783.78 | 20,823.35 | -91.50 |
福马零件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 20,000.00 | 100.00% | 103,022.60 | 30,290.61 | -96.38 |
上海徽融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融资租赁行业 | 36,600.00 | 88.25% | 53,103.90 | 38,067.80 | -980.07 |
福瑞投资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外贸行业 | 4,054.00(港币) | 100.00% | 3,180.15 | 1,670.59 | 1.15 |
上海索达 | 华菱汽车全资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 40,000.00 | 100.00% | 60,034.14 | -11,806.66 | -7,341.79 |
凯马零部件 | 华菱汽车全资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 500.00 | 100.00% | 65,722.93 | -27,079.30 | -5,642.55 |
汉马发动机 | 华菱汽车全资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 3,000.00 | 100.00% | 124,867.79 | -21,598.60 | -13,969.23 |
天津星马 | 星马专汽全资子公司 | 专用汽车制造业 | 9,000.00 | 100.00% | 20.72 | -8,314.16 | 238.99 |
福亨内饰 | 福马零件控股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 4,000.00 | 80.00% | 6,738.13 | 3,641.87 | -1,190.42 |
芜湖福马 | 福马零件全资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2,500.00 | 100.00% | 18,696.42 | 8,791.89 | -890.04 |
福马电子 | 福马零件全资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1,000.00 | 100.00% | 20,794.52 | 1,783.83 | 482.91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一、重卡业务
重卡业务作为典型的规模经济行业,具有以下竞争格局:
1、行业集中度较高,新的市场参与者很难进入。
我国目前重卡行业集中度较高,前十大企业2024年销量占总销量的96.18%,新的市场参与者很难进入重卡领域,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方面,国家对汽车产业以整合为主,国家发改委不鼓励汽车行业新进企业,新建汽车整车企业审批难度较大;另一方面,经过多年发展,现有企业具备了技术、质量标准、品牌、销售网络等综合优势,新进入者发展机会有限。2010年12月工信部颁布《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要求货车生产企业应具有整车、驾驶室、车架(底盘)、车厢的制造能力;明确重型货车年产能不少于1万辆,中型货
车不少于5万辆,轻型货车不少于10万辆。因此,重卡制造的新企业进入重卡生产领域很难,行业竞争将会主要体现在存量企业之间的竞争。
2、行业内各企业发展不平衡。
目前我国重卡生产厂商约有30余家,重卡生产企业发展不平衡,大、中、小型企业销量差别较为明显。大型企业由于创立较早,获得了较多重型汽车的重卡生产资源,并且在营销网络和品牌方面具有优势,这些奠定了其在行业的龙头地位,近年销量均在10万辆以上。中小型企业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协作,快速进入重卡行业,但由于进入市场的时间较晚,受到营销网络、产能等的限制,规模与大型企业具有一定差距。
3、未来竞争的关键在于构筑核心零部件供应体系。
我国目前的重卡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体现在核心零部件的技术水平上。国内重卡产品使用的发动机主要依赖于潍柴、玉柴、上柴等企业,变速箱几乎全部依赖法士特,而液压零件、电控系统等关键配套件还有部分需依靠进口。由于核心零部件市场集中度较高,生产厂商议价能力较强,在配套资源紧缺的情况下,整车企业极易受到钳制与制约。未来,重卡企业的竞争在于核心零部件的竞争。
目前,行业规模和协同效应明显,产能过剩,同时行业的集中度较高,产品同质化特征显著,行业竞争激烈,未来重卡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以下特点:
1、由产品价格竞争转变为产品性能竞争。
重卡市场技术成熟,成本低廉,产品同质化比较严重,行业内竞争主要集中在价格上,未来,随着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人力成本的提高,以价格作为竞争手段将进一步降低整车企业毛利率水平,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而基于技术平台升级的产品性能竞争将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趋势。
2、重型化与轻量化。
重型化是指重卡向大排量、高载重方向发展。现代物流业的高速发展、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带来的资源开采和运输的增加,提高了对大型集装箱牵引车、矿山自卸车等大吨位重卡的需求。由于大吨位重卡的运输效率和经济效益是明显的,未来重卡市场的发展仍将延续这一趋势。
重卡的轻量化技术是指在不影响车辆性能的前提下降低自重的技术。在“超载超限”专项治理不断推进和计重收费政策大规模实施的背景下,重卡自重变轻可以增加载货量,提高用户的经济效益。目前,重卡企业通过对车架、车桥强化处理、轻质材料的应用、无内胎、超宽胎的应用、空气悬架的应用等方面增加研发投入,以实现重卡的轻量化。
3、人性化、安全性和节能环保化。
目前,重卡驾驶室的设计越来越人性化,为驾驶员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并彰显重卡企业的品牌特色。通过配备功能齐全的监控系统,防侧翻系统,以及采取电控、液压、机械3套独立制动系统,大大提高了整车的安全可靠性。节能减排使重卡发动机从机械式向电子式转变,技术路线中电控高压共轨已成为主流。
4、打造完整重卡产业链。
发动机、变速箱等关键零部件技术含量高,研发难度大,并且在重卡生产成本中占比较高。随着重卡行业竞争的愈发激烈,重卡企业竞争的重点由整车技术向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转移,整车企业通过多种途径构建重卡产业链。
二、专用车业务
专用车行业受国内经济结构调整,房地产、固定资产、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放缓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未来发展呈现以下趋势:
1、专用汽车的生产成本中,底盘所占的比重最大,一般在70%以上。且底盘的性能和品质,某种程度上就决定了工程专用汽车的性能和品质,因此,专用车行业竞争的关键是掌握自主的配套专用重卡底盘生产资源,未来竞争取决于专用车底盘的生产。
2、在基础建设等投资中,客户既需要采购散装水泥车等运输设备,又需要采购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等作业设备,构建混凝土搅拌站时,散装水泥车、混凝土泵车和混凝土搅拌车的需求因此对于专用汽车生产企业来说,不断丰富产品线,实现集成供货,加强产品间的协同效应,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是未来专用车行业发展的趋势。
3、随着中国混凝土专用汽车领域参与厂商数量的增加,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以及企业竞争意识的逐步成熟,厂商之间的竞争会转向产品的品质和售后维修服务上。因此,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加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是未来企业发展的重点方向。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立足自主品牌建设,着力提升竞争力,在坚持以重型汽车、重型汽车底盘和重型专用车辆为主导的前提下,以甲醇、纯电等多能源技术创新为途径,健全精益供应链保障体系、精益人才队伍体系、自主质量保障体系、高效的产品开发体系。以“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构建新的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用户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转型升级,构建新能源零部件核心竞争力”为宗旨,开发新产品品种、完善产品产业链、加快整车发展。把企业发展成为集重卡整车及底盘、重型专用车、核心零部件为一体、国内产业链最为完整的专用车及重卡生产企业之一,将星马品牌和华菱品牌打造成国内国际市场的优势品牌。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保证公司实现2024年的经营目标,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决策部署,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全面推进“醇氢+电动”技术发展路线,继续推进转型升级。
2、丰富整车产品结构,形成高中低端产品平台,服务全市场全客户。
3、提升发动机等核心零部件新能源化,开拓新的盈利增长点。
4、全流程优化,持续推行降本增效目标。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重卡业务和专用车业务。重卡、专用车生产行业是固定资产投资驱动型行业,与宏观经济政策的相关性较高,目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极为复杂,世界经济复苏的步伐缓慢,导致国内和国际投资需求下降,上述宏观经济走势可能会对重卡、专用车市场产生消极的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
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与宏观经济的波动周期在时间上和幅度上有较为明显的对应关系。一般而言,当国民经济景气时期,汽车市场需求旺盛,而在国民经济不景气时期,汽车市场需求相对疲软。因此,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重卡行业集中度较高,行业整体发展由高速增长向平稳增长转变,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竞争方式不断升级,公司市场份额将面临冲击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4、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67%、-5.12%、-0.41%及3.38%,处于相对较低水平且具有一定的波动性。未来随着同行业企业规模扩大,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行业的供求关系可能发生变化进而导致整体利润率水平有下降风险。
5、公司股票能否撤销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
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各项经营运作。公司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工作勤勉尽责,公司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忠实履行职务,更好地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确保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完善,法人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建立健全了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积极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为方便广大中小股东参与公司决策,公司对重大事项提供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方便股东明确表明意见,确保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从未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方面已经做到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能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会议程序合规,会议记录真实、完整。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接受上市公司董事相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了解董事的权利和义务,履行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已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从组织上和制度上进一步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独立董事分别在各专门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利用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投资决策提供专业、科学的意见,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强化公司内控机制。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保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积极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层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的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积极推进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制,将岗位工资与公司的具体生产经营实绩相结合进行考核;中层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按程序进行聘用。公司董事会下设绩效评价专门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立了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建立了经理层
的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使公司的薪酬制度更加公开、透明,进一步符合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利益的要求。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以及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关人员的权限、职责、义务和履职行为等作了明确的约束性规定,建立了有效的约束机制。
6、关于利益相关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债权人、客户、供应商、经销商、员工和中介服务机构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遵守信息披露制度,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必要的信息;能够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永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制定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防控内幕交易的管理责任,切实防控内幕交易行为,认真做好内幕知情人的登记和报备工作,做到了严格控制、精心防范、知情必备。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实施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公司未出现内幕交易现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保证准确、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的相关信息。
8、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工作。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积极拓宽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通过上证e互动、网络、电话沟通、面谈、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9、关于关联交易决策规则与程序: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相关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相关承诺。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1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4年1月16日 | 详见《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2月1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4年2月20日 | 详见《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2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4年4月24日 |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4)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1月1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4年11月16日 | 详见《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36)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 | 2024年12月1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4年12月11日 | 详见《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43)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范现军 | 董事长 | 男 | 54 | 2023年10月11日 | 2026年10月11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郭磊 | 副董事长 | 男 | 43 | 2023年10月11日 | 2026年10月11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周建群 | 董事 | 男 | 59 | 2023年10月11日 | 2026年10月11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端木晓露 | 董事 | 女 | 55 | 2023年10月11日 | 2026年10月11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刘汉如 | 董事 | 男 | 58 | 2023年10月11日 | 2026年10月11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赵杰 | 董事 | 男 | 58 | 2023年10月11日 | 2026年10月11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付于武 | 独立董事 | 男 | 79 | 2023年10月11日 | 2026年10月11日 | 0 | 0 | 0 | 无 | 6 | 否 |
晏成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2023年10月11日 | 2026年10月11日 | 0 | 0 | 0 | 无 | 6 | 否 |
汪家常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3年10月11日 | 2026年10月11日 | 0 | 0 | 0 | 无 | 6 | 否 |
胡利峰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8 | 2023年10月11日 | 2026年10月11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叶维列 | 监事 | 男 | 61 | 2023年10月11日 | 2026年10月11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贾春祥 | 监事 | 男 | 49 | 2023年10月11日 | 2026年10月11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贾守先 | 监事 | 男 | 39 | 2023年10月11日 | 2026年10月11日 | 0 | 0 | 0 | 无 | 52.79 | 否 |
顾书琴 | 监事 | 女 | 36 | 2023年10月11日 | 2026年10月11日 | 0 | 0 | 0 | 无 | 18.15 | 否 |
郑志强 | 总经理 | 男 | 49 | 2023年10月11日 | 2026年10月11日 | 0 | 0 | 0 | 无 | 105.07 | 否 |
吕林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23年10月11日 | 2026年10月11日 | 0 | 0 | 0 | 无 | 78.51 | 否 |
牛俊 | 副总经理(解聘) | 男 | 45 | 2023年10月11日 | 2025年3月25日 | 0 | 0 | 0 | 无 | 69.11 | 否 |
钱鑫 | 副总经理 | 男 | 42 | 2023年10月11日 | 2026年10月11日 | 0 | 0 | 0 | 无 | 79.83 | 否 |
周树祥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57 | 2023年10月11日 | 2026年10月11日 | 0 | 0 | 0 | 无 | 78.49 | 否 |
李建 | 财务总监 | 男 | 40 | 2023年10月11日 | 2026年10月11日 | 0 | 0 | 0 | 无 | 60.11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560.06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范现军 | 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6年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汽车运用工程专业。1993年7月至2000年10月在福田时代、诸城汽车厂工作,历任副厂长、厂长。2000年8月至2010年6月在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副总经理、厂长。2010年7月至2014年6月在福田雷萨事业部工作,担任集团副总裁、事业部总裁。2014年7月至2017年12月在福田欧辉客车事业部工作,担任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副总裁。2018年6月至今在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现任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CEO,本公司董事长。 |
郭磊 | 男,汉族,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2004年6月毕业于天津大学热能与动力工程和技术经济管理双学士学位,2009年6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动力机械与车辆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2011年1月至2022年3月,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动力研发中心所长、副主任、主任,中国重汽集团有限公司汽车研究院总院院长、党委书记,中国重汽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22年6月至今在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副董事长。 |
周建群 | 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工程师。曾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汽车行业专家委员会专家。历任杭州万向节总厂车间主任、技术副厂长,1996年担任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3年担任万向集团董事局董事、副总裁,2014年任职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
端木晓露 | 女,汉族,1969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毕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务会计专业。2003年8月至今在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融资经理、投融资管理部副部长、融资管理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
刘汉如 | 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1988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动力机械系汽车专业。1988年7月至2008年3月在本公司工作。2008年3月至2012年4月在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2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中共马鞍山市市委委员。历任本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本公司董事。 |
赵杰 | 男,1966年8月出生,拥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1988年毕业于台州师范学院英语专业,毕业后留校任团委书记等职。1993年3月开始,历任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办负责人、台州市人民影剧院总经理、台州市路桥区教文体局副局长。1999年6月加入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吉利美嘉峰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
理,英国伦敦上市公司 Manganese Bronze Holdings 董事,英国伦敦出租车制造公司常务副总裁。2008年至2010年参与收购沃尔沃Volvo轿车公司。2012年4月个人收购美国蒙赛罗大学,担任董事长。2020年10月至今,担任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
付于武 | 男,汉族,1945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70年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机械系。历任中国一汽哈尔滨变速箱厂总工程师,哈尔滨汽车工业总公司总经理,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副理长兼秘书长,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中国汽车人才研究会理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汽车人才研究会名誉理事长。 |
晏成 | 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新闻专业。2000年至2001年在中国科技画报从事科技环保类记者与编辑工作。2001年至2006年在中国商报从事经济与商业类、汽车领域记者编辑工作。2006年至今在搜狐网工作,历任搜狐汽车副主编、媒体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搜狐网副总编、搜狐汽车事业部总经理,中国市场学会(汽车)营销专家委员、执行秘书长,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
汪家常 | 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1984年至1996年任华东冶金学院经济管理系会计教研室助教、讲师。1996年至2000年任华东冶金学院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主任。2000年至2004年任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2004年至2007年任安徽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院长。2007年至2019年任安徽工业大学教授、财务处处长。2019年至今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工业大学政府会计信息化研究所所长,财政部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咨询专家,财政部会计人才库专家,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 |
胡利峰 | 男,汉族,1986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08年毕业于湖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在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工作。2009年6月至2010年7月在湖南琼武律师事务所工作。2010年7月至今在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法务专员、法务主管、法务经理、法务高级经理、合同管理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
叶维列 | 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84年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财会专业。2012年至今在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铭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贾春祥 | 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经济学专业。1999年至2018年7月在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企审科长、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在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经营管理经理。现任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企审部长,本公司监事。 |
贾守先 | 男,汉族,1985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企业合规师、公司律师。2010年7月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法学专业。2010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科员、主任科员,本公司营销分公司法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务合规部部长。现任本公司法务合规部总监,本公司监事。 |
顾书琴 | 女,汉族,1989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公司律师。2012年7月毕业于天津大学法学专业。2012年7月至2021年7月在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工作,2021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部长助理、业务主管,本公司法务经理。现任本公司内控内审部部长,公司监事。 |
郑志强 | 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98年7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1998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科员、主任科员、副部长,物资部部长,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
吕林 | 男,汉族,1981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预备党员,高级工程师,全国劳动模范。2003年7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2003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技术中心技术员、主任科员、主管设计师、副部长、副总工程师、副主任,发动机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所长,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长。 |
钱鑫 | 男,汉族,1983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2006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汽车管理学院汽车运用专业、2019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2006年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采购员、主任科员、采购部长、车间主任、生产部长、湖南分公司副总经理、集团采购总监、集团制造总监、华菱汽车副总经理。现任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 |
周树祥 | 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90年毕业于杭州大学数学系数理统计专业。1991年3月至2014年5月在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质量部副经理、企管中心主任、万向钱潮营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4年6月至2020年7月在万向集团公司工作,历任董事局监察室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8月至2022年3月在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担任投资发展高级经理。2022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李建 | 男,汉族,1984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7月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2007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科员、主任科员、资金部部长、投融资管理部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及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范瑞瑞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苏雯博先生、匡开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解聘牛俊先生副总经理的职务。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周建群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范现军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CEO |
郭磊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赵杰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刘汉如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首席科学家 |
端木晓露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叶维列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胡利峰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法务总监 |
贾春祥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总裁办企审部长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范现军 | 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范现军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范现军 | 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范现军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董事 |
郭磊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郭磊 |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周建群 |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周建群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周建群 | 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周建群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董事 |
刘汉如 | 山西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刘汉如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刘汉如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端木晓露 | 江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董事 |
端木晓露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端木晓露 | 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赵杰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赵杰 |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赵杰 | 万传(安徽)物流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付于武 |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 名誉理事长 |
付于武 | 中国汽车人才研究会 | 名誉理事长 |
付于武 | 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付于武 | 北京汽车之友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付于武 | 北京华奥博亚广告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付于武 | 北京华奥博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晏成 | 搜狐网 | 副总编 |
晏成 | 搜狐汽车 | 事业部总经理 |
晏成 | 中国市场学会 | 执行秘书长 |
晏成 |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 专家委员会委员 |
汪家常 | 安徽亘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汪家常 | 海南亘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汪家常 | 南宁亘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汪家常 | 安徽工业大学 | 政府会计信息化研究所所长 |
汪家常 | 财政部 | 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咨询专家、会计人才库专家 |
汪家常 | 中国会计学会 | 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 |
叶维列 |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叶维列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叶维列 |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叶维列 | 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叶维列 | 吉利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叶维列 | 铭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胡利峰 | 江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监事 |
胡利峰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胡利峰 | 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胡利峰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监事 |
胡利峰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根据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公司职工工资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考核工作。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时任关联董事刘汉如先生、上官云飞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同日时任独立董事付于武先生、晏成先生、汪家常先生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修订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采用与企业整体经营业绩挂钩的年薪制,年薪总额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三金”、各项保险、福利、补贴等)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逐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完成经营目标的情况及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经绩效考评而获得的薪酬。2、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 |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560.06万元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酬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四节之“四、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牛俊 | 副总经理 | 解聘 | 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情况 |
范瑞瑞 | 常务副总经理 | 聘任 | 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情况 |
苏雯博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情况 |
匡开传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情况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3]20号)《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并对范现军、李建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2、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3]152号)《关于对汉马科技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范现军、时任总经理郑志强、时任财务总监李建予以通报批评。
3、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汉马科技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4]0002号),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周树祥予以监管警示。
4、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2号)《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3号)《关于对周树祥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决定对汉马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周树祥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将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推动公司合规建设常态化,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月26日 | 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2月26日 | 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3月27日 | 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 |
告》(公告编号:临2024-049) |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4月29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8月28日 | 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6)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21)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1月22日 | 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37)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范现军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5 |
郭磊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5 |
周建群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5 |
端木晓露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5 |
刘汉如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5 |
赵杰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5 |
付于武 | 是 | 7 | 7 | 0 | 0 | 0 | 否 | 4 |
晏成 | 是 | 7 | 7 | 0 | 0 | 0 | 否 | 5 |
汪家常 | 是 | 7 | 7 | 0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汪家常先生(独立董事)、晏成先生(独立董事)、端木晓露女士 |
提名委员会 | 付于武先生(独立董事)、汪家常先生(独立董事)、范现军先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晏成先生(独立董事)、汪家常先生(独立董事)、范现军先生 |
战略委员会 | 范现军先生、周建群先生、付于武先生(独立董事)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六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10日 | 与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年审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 | 协商确定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 督促年审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
2024年3月12日 | 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议。 | 经年审会计师初步审定的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对年审会计师拟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 | \ |
2024年3月26日 | 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及《关于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 1、公司2023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3、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时,鉴于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 年度的审计任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与管理层一起了解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梳理发现的问题,积极讨论分析,敦促公司审计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完善制度建设,防范经营风险。 |
2024年4月29日 | 审议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和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编制完成了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 \ |
2024年8月27日 | 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 \ |
2024年10月28日 | 审议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 \ |
(三)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 |
情况 | |||
2024年11月22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4、《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制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5、《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有利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 \ |
(四)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73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68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85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205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083 |
销售人员 | 254 |
技术人员 | 349 |
财务人员 | 79 |
行政人员 | 91 |
合计 | 1,85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以上 | 467 |
专科以下 | 1,389 |
合计 | 1,856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薪酬政策充分体现员工的价值创造因素,制定了职务工资晋升提升标准,把价值创造因素具体化为不同等级水平的职务执行能力,并与员工的潜能开发结合起来,按照每个人的实际职务能力和贡献确定工资,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全年公司工资总额发放合理控制在全年预算内,于每月及时足额支付薪酬。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战略发展需求为指导,以追求培训实效为原则,以岗位任职体系为基础,结合标准化体系ISO10015:1999的推行及《公司培训管理手册》的要求,针对不同岗位员工需求制定《员工培训大纲》。以岗位培训为抓手,积极探索实施分类分层的培训工作,有效提升岗位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为各类人员制定出个人成长和公司需要相结合的培训计划,保障员工的健康成长和公司的稳健发展。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867,008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6,704.22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0日、2018年5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明确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情况,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和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本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基于“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5日及2024年12月10日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 |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3日及2024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37)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43)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48)。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考评,并依照考评结果决定聘任或解聘、薪酬和奖惩等事项。为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股东利益的一致性,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依照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其他激励方式。
绩效考评机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年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副总经理先经总经理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决定下一年度的年薪定级、岗位安排直至聘用与否。
激励机制: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并根据效益调整具体报酬。
约束机制:公司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权限、职责等作了相应的约束。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内控规范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内控长效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强风险防范措施。并不断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监管部门要求及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适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以调整,使公司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推进内部控制各项工作不断深化,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以“文化融合、积极协同、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十六字方针为施政纲领、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在文化、管理、制度、人才、研发、制造、采购、质量、营销等方面对各分子公司深度管控。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修订完善了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明确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形成经营管理的领导、科学决策机制,完善科学管理机制。根据产品属性、专业管理、职能共享的原则,对各分子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通过OA系统、SAP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分子公司内部管理控制与协同,提高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53.4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马鞍山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被列入马鞍山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和环境风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星马专汽被列入马鞍山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和环境风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被列入马鞍山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和环境风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被列入马鞍山市水环境重点单位名录。华菱汽车、星马专汽、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始终牢记公司“以人为本、科技为先、节能减污、绿色家园”的环境管理方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华菱汽车、星马专汽、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均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超标排放情况,也未收到环保行政处罚。现将华菱汽车、星马专汽、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环保情况介绍如下:
(1)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①华菱汽车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废水:pH、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生化需氧量(BOD)、石油类、总锌、总磷、氨氮;
废气: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固废:废钢、废油漆渣、污水处理污泥、磷化渣、废溶剂、废油桶等。
②星马专汽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废水:pH、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生化需氧量(BOD)、石油类、氨氮、总磷;
废气:漆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固废:废钢、木质包装物、废油漆渣、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废油桶、污水处理污泥等。
③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废水:pH、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生化需氧量(BOD)、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磷酸盐、氨氮;
废气: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二甲苯;
固废:废铁屑、废包装物、废油漆渣、废油漆桶、污水处理污泥、喷漆遮蔽物、废溶剂、废油桶等。
④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废水:pH、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SS)、氨氮、总磷、生化需氧量(BOD);
废气: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固废:废钢、废油漆渣、废油漆桶、废油桶、废矿物油、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油漆沾染物、过滤带等。
(2)排放方式
①华菱汽车排放方式
华菱汽车全部生产废水和部分生活污水经由华菱汽车污水处理站物化+生化处理后,达到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华菱汽车焊装车间产生的少量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机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涂漆雾经文丘里装置水洗后排放,去除漆雾颗粒,VOCS由沸石转轮+RTO VOC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烘干产生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废气经过废气焚烧炉直接燃烧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蒸气,烟气余热利用后经烟囱高空排放。
华菱汽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回收利用。废纸箱等普通固废交由专业公司收集处置。油漆渣、污泥、磷化渣、废油漆桶、废溶剂等危险废物委托转移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星马专汽排放方式
星马专汽全部生产废水经由星马专汽污水处理站物化+生化处理后,达到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星马专汽铆焊车间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机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涂废气经水旋装置除漆雾后,含VOCs废气经风管收集汇总后经三级干式过滤预处理除去漆雾、颗粒状物质和水分以后,送入活性炭吸附箱进行吸附,VOCs被活性炭吸附,洁净气体高空排放。当活性炭快达到饱和时停止吸附操作,然后用热空气流将VOCs从活性炭上脱附下来使活性炭再生,活性炭得以循环使用。脱附后的被浓缩VOCs送入催化燃烧器催化氧化为CO2与H2O排出。烘干产生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废气经过催化燃烧炉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蒸气,烟气余热利用后经烟囱高空排放。星马专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回收利用。废纸箱等普通固废交由专业公司收集处置。油漆渣、废油漆桶、废溶剂等危险废物委托转移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排放方式
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全部生产废水由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喷涂漆雾经水旋水洗后去除漆雾颗粒,VOCS及烘干产生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废气,由沸石转轮+RTO VOC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发动机试验废气由尾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铁屑、废包装物等普通固废交由专业公司收集处置。油漆渣、污泥、废油漆桶、废溶剂等危险废物委托转移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排放方式
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全部生产废水经由污水处理站物化+生化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厕所污水经化粪池沉淀消化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铆焊车间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机处理后达标排放。抛丸室产生的粉尘通过旋风加布袋清除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喷漆室及烘干室产生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废气经过沸石转轮吸附+RTO催化燃烧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蒸汽,经烟囱高空排放。
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回收利用。废纸箱等普通固废交由专业公司收集处置。油漆渣、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委托转移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3)排污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①华菱汽车:车身涂装车间和车架涂装车间污水处理站各设有一处污水总排口。喷漆室和烘干室烟囱分别设置有废气排放口,都经过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②星马专汽:落料车间、涂装车间喷漆室和烘干室烟囱分别设置有废气排放口,污水处理站设有一处废水总排口,都经过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备案。现厂区因技术改造,所有排口停止排放污染物,已向马鞍山市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③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发动机污水处理站设有一处废水总排口,涂装车间、试车车间、研发中心分别设置有废气排放口,都经过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④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涂装车间设有二处高空烟囱废气排放口,污水处理站设有一处废水总排口,都经过马鞍山市当涂县环境保护局备案。
(4)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①华菱汽车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2024年全年) | 排放量(吨) (2024年全年) |
1 | pH | 7.55 | / |
2 | 化学需氧量(COD) | 21.4 | 0.84 |
3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0.8 | 0.824 |
4 | 悬浮物 | 7 | 0.468 |
5 | 总磷 | 0.51 | 0.0357 |
6 | 石油类 | 0.17 | / |
7 | 总锌 | ND | / |
8 | 氨氮 | 0.31 | 0.0272 |
9 | 颗粒物 | <20mg/m3 | / |
10 | 二甲苯 | ND | / |
11 | 非甲烷总烃 | 12.1mg/m3 | 4.286 |
12 | 二氧化硫 | ND | / |
13 | 氮氧化物 | 50mg/m3 | 0.6735 |
②星马专汽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2024年全年) | 排放量(吨) (2024年全年) |
1 | pH | 0 | 0 |
2 | 化学需氧量(COD) | 0 | 0 |
3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0 | 0 |
4 | 悬浮物 | 0 | 0 |
5 | 总磷 | 0 | 0 |
6 | 石油类 | 0 | 0 |
7 | 氨氮 | 0 | 0 |
8 | 非甲烷总烃 | 0 | 0 |
③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2024年全年) | 排放量(吨) (2024年全年) |
1 | pH | 7.399 | / |
2 | 化学需氧量(COD) | 60.001 | 0.738 |
3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39.792 | 0.428 |
4 | 悬浮物 | 6.417 | 0.061 |
5 | 硫酸盐 | 0.151 | 0.015 |
6 | 石油类 | 1.458 | 0.0142 |
7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132 | 0.0013 |
8 | 氨氮 | 4.223 | 0.0674 |
④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2024年全年) | 排放量(吨) (2024年全年) |
1 | pH | 7.661 | / |
2 | 化学需氧量(COD) | 83.006 | 0.372767 |
3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60 | 0.263059 |
4 | 悬浮物 | 6 | 0.0263059 |
5 | 总磷 | 0.074 | 0.00037 |
6 | 石油类 | 0.34 | 0.00149 |
7 | 氨氮 | 0.367 | 0.003341 |
8 | 非甲烷总烃 | 18.501 | 6.02102 |
(5)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华菱汽车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pH、总锌、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生化需氧量(BOD)、磷酸盐、氨氮执行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标准排放要求。
②星马专汽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pH、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生化需氧量(BOD)、氨氮执行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③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
pH、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生化需氧量(BOD)、磷酸盐、氨氮执行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二甲苯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部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排放要求。
④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磷酸盐和石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废气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6)核定的排放量
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总量办核定的华菱汽车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量为10吨/年,星马专汽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量为1.576吨/年,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量为2.983吨/年。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量为
1.92吨/年,氨氮排放量为0.36吨/年。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华菱汽车2019年新建车身涂装车间VOCs治理设备一套,2022年新建车架涂装车间VOCs治理设备一套,均采用沸石转轮吸附+RTO焚烧的工艺处理有机废气;另建有车身涂装车间污水处理站、车架涂装车间污水处理站各一座处理效果稳定达标。星马专汽建有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物化+生化的处理工艺,各项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处理效果稳定达标;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2021年新建涂装线VOCs治理设备一套,采用沸石转轮吸附+RTO焚烧的工艺处理有机废气,发动机试验及研发废气采用DOC+SCR工艺处理废气;另建发动机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效果稳定达标。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已建有污水处理站一座,设施运行良好,处理效果稳定达标,2021年涂装车间改造VOCs治理设备一套,采用沸石转轮吸附+RTO焚烧的工艺处理有机废气,处理效果稳定达标。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华菱汽车“年产3万台重型载货汽车项目”于2008年9月获得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皖环评函[2008]1017号。后因土地规划调整,华菱汽车于2013年7月委托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编制《华菱汽车年产3万台载货汽车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书》,同年9月获得了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环评变更报告的批复,批复文号:皖环函[2013]1012号。随后华菱汽车车身厂和车架车桥厂分两阶段进行建设,车身厂于2013年9月通过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重型载货汽车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皖环函[2013]1099号),车架车桥厂于2015年7月通过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重型载货汽车项目重型车桥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皖环函[2015]863号)。另华菱汽车“涂装车间喷漆线循环风改造及新增有机废气(VOCs)环保治理项目”于2019年12月10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平台完成备案,备案号:20193405000500000050;2022年12月车架车间有机废气(VOCs)治理项目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平台完成备案,备案号:20223405000500000037。
(2)星马专汽“年产2000台专用汽车项目”于2002年8月获得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皖环监函[2002]318号。后因土地规划调整和产能需要,星马专汽于2017年7月进行3000辆专用汽车的扩能技改环评影响报告申请,同年9月获得了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扩能改造环评变更报告的批复,批复文号:马环审[2017]47号。
2019年1月4日,星马公司组织了3000辆专用汽车的扩能技改环评自主验收,并于当月在环评备案平台进行了网上备案。
(3)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重型车环保大功率发动机项目”于2009年6月获得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环评函[2009]525号。2015年12月通过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并收到验收意见的函,文号:马环验[2015]71号。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涂装线废气(VOCs)环保治理升级改造项目”于2020年4月24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平台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3405000500000015。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年产5000台绿色新能源增程器汽车零配件项目”于2024年6月获得马鞍山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马经开环审[2024]15号。
(4)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获得当涂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号:当环书[2014]6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为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对企业声誉、形象及效益的不良影响,,华菱汽车于2024年12月修订了《华菱汽车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星马专汽于2024年7月正在修订《星马专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修订了《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编制了《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事件应急案》并备案。通过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明确了突发性环境保护污染事故的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置手段,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消除环境污染事故所带来的不良影响。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1)华菱汽车在厂区污水总排口安装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PH和流量在线监控等自行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废水排放情况。污水站设有化验室,每班次对污水处理情况和排水情况进行取样化验。同时,华菱汽车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污水总排口和车间排口、废气排放口进行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华菱汽车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并在废气排放口安装了检测非甲烷总烃、温度、压力、流量等因子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废气排放情况。
(2)星马专汽停产期间未进行检测化验。
(3)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在厂区污水总排口安装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PH和流量在线监控等自行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废水排放情况。污水站设有化验室,每班次对污水处理情况和排水情况进行取样化验。同时,华菱汽车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污水总排口和废气排放口进行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
(4)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污水站设有化验室,每班次对污水处理情况和排水情况进行取样化验。同时,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污水总排口和废气排放口进行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同时,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在生产废水排放口安装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PH和流量在线监控等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废水排放情况。并在废气排放口安装了检测非甲烷总烃、温度、压力、流量等因子的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废气排放情况。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注重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企业都能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生受到环境保护部门处罚的情形。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无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1、针对本次收购完成后与上市公司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本公司将自收购完成之日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及所处行业特点与发展状况,及所有相关监管部门皆认可的方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妥善解决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前述解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资产重组:采取现金对价或者发行股份对价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不同方式购买资产、资产置换、资产转让或其他可行的重组方式;(2)业务调整:通过资产交易、业务划分等不同方式实现业务区分,包括但不限于在业务构成、产品档次、应用领域与客户群体等方面进行区分;(3)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其他可行的解决措施。在处理相重合的业务的过程中,本公司将充分尊重和保障所有相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在获得该等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及所有相关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积极推动实施。本公司目前尚未就解决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间安排,本公司将在制定出可操作的具体方案后及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来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恶性及不正当的同业竞争,保证遵守境内外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及所有相关上市公司的章程,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充分尊重所有相关上市公司的独立自主经营,不会利用自身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限制任何上市公司正常的商业机会或发展,并将公正对待各相关企业,按照其自身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依照市场商业原则参与公平竞争,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3、在上市公司审议是否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4、如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5、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 | 2020年7月24日 | 是 | 长期 | 是 |
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本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 |||||||
解决关联交易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1、本次收购后,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今后原则上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3、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项关联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5、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 2020年7月24日 | 是 | 长期 | 是 | |
其他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1、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2、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承诺人控制及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3、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确保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5、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 2020年7月24日 | 是 | 长期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 | 针对同业竞争情况,吉利商用车集团于2021年2月2日进一步出具补充承诺:1、针对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与所处行业特点与发展状况,及所有相关监管部门皆认可的方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于60个月内妥善解决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2、本公司于2021年1月收购了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情况。前述收购事项于2019年末确定意向,2020年12月23日签署正式交易协议,2021年1月12日通 | 2021年2月2日 | 是 | 2021年2月2日-2026年2月1日 | 是 |
竞争 | 限公司、李书福 | 过反垄断审查,2021年1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本公司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前已存在的项目。本公司承诺针对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存在与上市公司业务重合的情形,亦将按照上述时间及解决方式的承诺妥善解决。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其存在重合的业务和资产的请求,本公司将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前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针对同业竞争情况,李书福先生于2021年2月2日出具如下承诺:1、针对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与所处行业特点与发展状况,及所有相关监管部门皆认可的方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于60个月内妥善解决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前述解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资产重组:采取现金对价或发行股份对价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不同方式购买资产、资产置换、资产转让或其他可行的重组方式;(2)业务调整:通过资产交易、业务划分等不同方式实现业务区分,包括但不限于在业务构成、产品档次、应用领域与客户群体等方面进行区分;(3)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其他可行的解决措施。在处理重合的业务过程中,将充分尊重和保障所有相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在获得该等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及所有相关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积极推动实施。本人目前尚未就解决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间安排,本人将在制定出可操作的具体方案后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将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来避免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产生恶性及不正当的同业竞争,保证遵守境内外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及所有相关上市公司的章程,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充分尊重所有相关上市公司的独立自主经营,不会利用自身控制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限制任何上市公司正常的商业机会或发展,并将公正对待各相关企业,按照其自身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依照市场商业原则参与公平竞争,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3、在上市公司审议是否与本人控制的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4、如上市公司认定本人控制的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人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5、本人保证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本人控制的企业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收购了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情况。前述收购事项于2019年末确定意向,2020年12月23日签署正式交易协议,2021年1月12日通过反垄断审查,2021年1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本人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前已存在的项目。本人承诺针对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存在与上市公司业务重合的情形,亦将按照上述时间及解决方式的承诺妥善解决。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其存在重合的业务和资产的请求,本人将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前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 ||||
解决同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 | 为进一步明确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吉利商用车集团于2021年3月1日进一步出具补充承诺:一、本公司下属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在重卡业务方面存在一定重合。截至本承诺出具日,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的重卡业务尚未量产,仍处于亏损状态,尚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1、本公司承诺 | 2021年3月1日 | 是 | 2021年3月1日-2026 | 是 |
业竞争 | 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李书福 | 于60个月内,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当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的重卡业务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时,即按照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将与上市公司重合的相关资产、业务优先注入上市公司;2、在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之前;或上述承诺期届满后,仍未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或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相关注入资产、业务的议案未经上市公司内部决策通过;或上市公司明确放弃优先受让权,本公司则承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1)将前述重合的资产、业务委托给上市公司管理;(2)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相关资产、业务;(3)停止相关重合业务的生产经营;(4)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的可行、合法方式,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二、本公司于2021年1月收购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其下属公司山东唐骏重工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在专用车业务方面存在一定重合。本公司承诺于60个月内,将山东唐骏重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予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停止相关重合业务的生产经营。如上市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战略需求提出优先受让请求,本公司将无条件配合该等转让,按照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优先转让予上市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为进一步明确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李书福先生于2021年3月1日进一步出具补充承诺:一、本人控制的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在重卡业务方面存在一定重合。截至本承诺出具日,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的重卡业务尚未量产,仍处于亏损状态,尚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1、本人承诺于60个月内,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当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的重卡业务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时,即按照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将与上市公司重合的相关资产、业务优先注入上市公司;2、在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之前;或上述承诺期届满后,仍未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或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相关注入资产、业务的议案未经上市公司内部决策通过;或上市公司明确放弃优先受让权,本人则承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1)将前述重合的资产、业务委托给上市公司管理;(2)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相关资产、业务;(3)停止相关重合业务的生产经营;(4)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的可行、合法方式,使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二、本人控制的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收购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其下属公司山东唐骏重工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在专用车业务方面存在一定重合。本人承诺于60个月内,将山东唐骏重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予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停止相关重合业务的生产经营。如上市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战略需求提出优先受让请求,本人将无条件配合该等转让,按照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优先转让予上市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 年2月28日 | |||
其他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 2020年11月11日 | 是 | 长期 | 是 |
其他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 | 本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资金均来自于合法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等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本次认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利益相关方直接或间接为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补偿或任何形式的担保等情形;本次认购的股票全部为本公司直接持有,不存在任何代持、信托或其他类似安排的情形 | 2020年11月11日 | 是 | 长期 | 是 |
集团有限公司 | ||||||
其他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李书福 | 公司控股股东吉利商用车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1、本公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20年11月11日 | 是 | 长期 | 是 |
其他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出具了《关于类金融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一、本公司将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对融和电科股权退出工作;在退出之前,公司不再以任何形式新增对融和电科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二、本公司承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在完成现有非公司产品租赁业务后,将聚焦主业,不再从事非公司产品的租赁业务,仅从事公司自主生产产品的租赁业务;且自本承诺出具日起,不再新增承接非公司产品租赁业务。三、在推进类金融业务处置过程中,本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履行必要程序,保障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四、本公司不会将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本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如本公司在本承诺函出具后开展其他类金融业务,本公司开展其他类金融业务亦同样遵循前述承诺。五、本公司承诺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与主营业务无关的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 2021年3月3日 | 是 | 第一、四、五项承诺已完成,第二、三项履行期限为长期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45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覃振碧、张国柱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覃振碧(3年)、张国柱(3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0,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天平”)审计并由其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天平审[2024]0204号《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之规定,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浙江天平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4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已转正且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6日及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2024年2月23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2024)皖05破申21号及(2024)皖05破申21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郑志斌。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以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上述五家子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并申请对上述五家子公司与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程序进行协调审理。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
2024年3月1日,上述五家子公司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皖05破申25号、(2024)皖05破申24号、(2024)皖05破申23号、(2024)皖05破申22号、(2024)皖05破申26号《决定书》,法院决定启动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五家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子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公告编号:临2024-039)。
2024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40),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确定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日。
2024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1)。
截至2024年3月18日17时报名期限届满,正式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的主体共33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算作1家),其中1家报名产业投资人,系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32家报名财务投资人。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4)。
2024年4月19日,福马电子、福马零部件、星马专汽、华菱汽车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皖05破申22号、(2024)皖05破申23号、(2024)皖05破申24号、(2024)皖05破申25号《民事裁定书》和(2024)皖05破3号、(2024)皖05破4号、(2024)皖05破5号、(2024)皖05破6号《决定书》,法院裁定受理上述四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上述四家子公司的管理人。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受理子公司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1)。
福马电子、福马零部件、星马专汽、华菱汽车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5月20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福马电子、福马零部件、星马专汽、华菱汽车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5月31日9时30分召开,会议形式为网络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序召开,请债权人务必于会议召开3日前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沟通参加网络会议事宜。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2)。
2024年4月19日,福马电子、福马零部件、星马专汽、华菱汽车分别收到马鞍山中院送达的(2024)皖05破3号、(2024)皖05破4号、(2024)皖05破5号、(2024)皖05破6号《复函》及(2024)皖05破3号之一、(2024)皖05破4号之一、(2024)皖05破5号之
一、(2024)皖05破6号之一《决定书》,马鞍山中院许可福马电子、福马零部件、星马专汽、华菱汽车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准许福马电子、福马零部件、星马专汽、华菱汽车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同意子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3)。
2024年5月31日上午9时30分,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采取网络形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完成了既定议题,并对《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财产管理方案》进行表决,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6月20日下午17时前完成线上表决。公司于2024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3)。
2024年6月20日下午17时,福马电子、福马零部件、星马专汽、华菱汽车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期限已届满,《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已获得福马电子、福马零部件、星马专汽、华菱汽车四家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9)。
2024年5月30日,华菱汽车收到马鞍山中院送达的(2024)皖05破6号之四《复函》,许可华菱汽车为继续营业而借款,借款整体额度不超过5亿元,年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2倍,管理人应对上述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督。2024年6月26日,华菱汽车、华菱汽车管理人与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共益债债权投资协议》,开展马鞍山中院(2024)皖05破6号之四《复函》认可范围内的共益债借款事宜。
2024年10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马电子、福马零部件、星马专汽、华菱汽车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皖05破3号之二、(2024)皖05破4号之二、(2024)皖05破5号之
二、(2024)皖05破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准许上述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5年1月19日。
2024年11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芜湖福马分别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皖05破申21号、(2024)皖05破申26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皖05破10号、
(2024)皖05破1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芜湖福马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及子公司芜湖福马的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郑志斌。2024年11月8日,临时管理人、吉利商用车集团与公司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同日,临时管理人、吉利商用车集团、公司与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及其指定投资主体、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财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广发粤财粤民投联合体(由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粤民投另类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和广州沐霖投资有限公司组成)、晨星海纳联合体(由深圳市晨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海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组成)、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榆焱慧言联合体(由嘉兴暖流慧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北京榆焱三号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组成)等12家财务投资人分别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及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皖05破10号、(2024)皖05破6号之四、(2024)皖05破5号之
四、(2024)皖05破4号之四、(2024)皖05破3号之四、(2024)皖05破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重整程序。根据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现有总股本654,314,84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4.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948,756,523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654,314,844股增至1,603,071,367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26日,转增股份上市日为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及五家子公司分别收到马鞍山中院送达的(2024)皖05破10号之二、(2024)皖05破6号之六、(2024)皖05破5号之六、(2024)皖05破4号之六、(2024)皖05破3号之六、(2024)皖05破1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马鞍山中院裁定确认汉马科技及上述五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汉马科技及五家子公司重整程序。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诉广东驰粤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市令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周永强案等。 | 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 2024-090)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韶关瑞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钟华明、刘大芹案等。 | 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临 2024-117)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天津地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赵芳钦、周成璨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2022年11月11日、2023年2月18日及202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5)、《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8)及《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1) | 30,030,400.00 | 否 | 再审已裁定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008)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乌鲁木齐大漠征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徐正善、俞光明、吴小凤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6月3日、2022年11 月16日及2023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8)、《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6)及《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6) | 55,391,765.36 | 否 | 重审一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011)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广州市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周永强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2022年12 月2日及2023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3)及《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7) | 51,947,489.19 | 否 | 再审已裁定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012)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中山力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李荣、高道芳、彭大金、欧阳华娟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 | 43,031,346.09 | 否 | 一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4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及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025)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朔州鸿鑫磊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武界、狄继军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21) | 7,700,807.00 | 否 | 一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4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及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025)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重庆市振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杨海涛、邹玉安、欧阳华、陈芳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3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2) | 10,296,531.28 | 否 | 一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026) | / |
汉马科技集团 | 苏州琞能能源科技 | / | 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 | 10,800,000.00 | 否 | 一审已裁定 | 详见公司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 / |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3) | 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028) | ||||||
苏州市苏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索达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2) | 7,494,268.00 | 否 | 一审已调解 | 详见公司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029)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山西福永升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周守晨、陈阳阳、王忠静、张武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2月8日、2022年11月11日及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5)及《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2) | 78,227,912.56 | 否 | 重审一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4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子公司及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042)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重庆汉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李代李、丁春华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6月3日、2022年8月19日、2022年12月14日及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8)、《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7)、《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8)及《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16) | 35,426,047.39 | 否 | 重审二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4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043)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力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李荣、高道芳、彭大金、欧阳华娟 | 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3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5) | 15,583,012.81 | 否 | 一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048)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福州永升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张武、王忠静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2月8日、2022年9月20日、2023年1月7日及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4)、《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2)及《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16) | 51,611,626.60 | 否 | 重审二审已裁定 | 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059)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山东安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韩玉才、夏本军、苏洁、黄业丽 | 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 | 16,788,122.44 | 否 | 一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070)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韩益军 | / | 保证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及2024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及《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 | 10,971,252.16 | 否 | 二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4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092) | / |
安徽和谐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3年7月27日及2024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3)及《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 | 24,674,555.70 | 否 | 二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096) | / |
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内蒙古齐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永男、孙玉军、郑斌、林绍安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0) | 18,971,698.74 | 否 | 一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4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103) | / |
甘肃东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甘肃星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华菱汽车 | / | 产品责任纠纷 | 详见公司2021年11月5日、2023年7月1日及2024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1)、《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3)及《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 | 25,000,000.00 | 否 | 重审一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4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112) | / |
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江西徽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钟华明、刘大芹 | 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7日及2024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及《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8) | 12,021,732.56 | 否 | 二审已判决 | 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147)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维轩众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付新美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及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0)及《公司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13) | 12,787,448.00 | 否 | 二审已裁定 | 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150) | / |
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山西福永升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3年5月10日、2024年3月6日及202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1)、《公司关于子公司及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2)及《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1) | 14,641,324.68 | 否 | 再审已裁定 | 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151) |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港泰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韩益军、赫敏 | 买卖合同纠纷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2023年8月31日及202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0)及《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1) | 47,791,176.86 | 否 | 再审已裁定 | 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24-151) | /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汉马科技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4]0002号),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周树祥予以监管警示。公司已做出相应整改,并由公司董监高签字确认。
2、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2号)《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3号)《关于对周树祥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
管措施的决定》,决定对汉马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周树祥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将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推动公司合规建设常态化,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4年1-12月实际发生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4年1-12月实际发生金额 | 备注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 30,000.00 | 14,842.30 | 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 800.00 | 230.72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 |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 90,000.00 | 75,659.66 | 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 5,200.00 | 0.00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 |
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 30,000.00 | 13,735.66 | 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 30,700.00 | 13,543.48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 |
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 3,250.00 | 80.78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 |
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原材料 | 890.00 | 332.41 | 主要为采购原材料 | |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410.00 | 281.21 | 主要为采购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原材料 | |
小计 | 191,250.00 | 118,706.22 | / | ||
接受关联人提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1,660.00 | 0.00 | 主要为委托开发新产品、广宣活动、信息服务 |
供的劳务 |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240.00 | 39.86 | 主要为委托开发新产品 |
小计 | 1,900.00 | 39.86 |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40,000.00 | 81.88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310,000.00 | 209,989.92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2,980.00 | 1,232.79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 133,000.00 | 107,303.22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
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3,000.00 | 0.0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 540.00 | 372.94 |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 | 12,700.00 | 4,834.78 | 主要为销售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 | |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 14,190.00 | 182.21 | 主要为销售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 |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 2,330.00 | 1,191.55 |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 |
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3,000.00 | 0.0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
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3,000.00 | 0.0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
浙江绿色智行科创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 | 500.00 | 0.00 | 主要为销售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 | |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 660.00 | 17.95 |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 |
小计 | 525,900.00 | 325,207.24 | /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2,300.00 | 0.00 | 受托开发新产品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730.00 | 0.00 | 受托开发新产品 | |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5,560.00 | 2,540.61 | 受托开发新产品 | |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100.00 | 0.00 | 受托开发新产品 | |
小计 | 8,690.00 | 2,540.61 | / | ||
合计 | 727,740.00 | 446,493.93 | /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优化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汉马发动机的运营效率,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2023年12月29日华菱汽车与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就汉马发动机注册资本增加事项正式签订了《增资合同》。根据增资合同的约定,在审计和评估基础上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次增资前汉马发动机全部股权的交易价值为3,600.00万元。醇氢科技投入人民币1,920.00万元认购汉马发动机1,600.00万元注册资本增加额,其中:人民币1,6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320.00万元入汉马发动机资本公积金。增资后醇氢科技将获得汉马发动机34.78%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32)。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月22日取得了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子公司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7,939.19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187.44万元。
(2)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15,385,607 | 515,385,607 | 515,385,607 | 32.1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315,000,000 | 315,000,000 | 315,000,000 | 10.92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00,385,607 | 200,385,607 | 200,385,607 | 21.23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00,385,607 | 200,385,607 | 200,385,607 | 21.2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54,314,844 | 100.00 | 433,370,916 | 433,370,916 | 1,087,685,760 | 67.8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54,314,844 | 100.00 | 433,370,916 | 433,370,916 | 1,087,685,760 | 67.8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654,314,844 | 100.00 | 948,756,523 | 948,756,523 | 1,603,071,367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1月8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皖05破申21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皖05破10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披露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33)。2024年12月10日,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44);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43)。
2024年12月11日,经公司申请,法院作出(2024)皖05破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
12日披露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45)。
根据重整计划,以公司原有总股本654,314,84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4.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948,756,523股,转增完成后汉马科技的总股本增至1,603,071,367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根据重整计划,以公司原有总股本654,314,84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4.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948,756,523股,公司总股本由期初654,314,844股增加至1,603,071,367股。按照期初总股本654,314,844股为基数计算,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24元,每股净资产为5.04元;按照转增后总股本1,603,071,367股为基数计算,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10元,每股净资产为2.06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0 | 0 | 140,000,000 | 140,000,000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2025年12月26日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0 | 0 | 130,385,607 | 130,385,607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2027年12月26日 |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0 | 50,000,000 | 50,000,000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2025年12月26日 |
上海博灿通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 | 0 | 45,000,000 | 45,000,000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2025年12月26日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玄武1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0 | 0 | 30,000,000 | 30,000,000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2025年12月26日 |
芜湖长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0 | 25,000,000 | 25,000,000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2025年12月26日 |
广州乾粤荟木霖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25,000,000 | 25,000,000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2025年12月26日 |
深圳市星光熠熠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17,200,000 | 17,200,000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2025年12月26日 |
北京雅正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0 | 0 | 10,000,000 | 10,000,000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2025年12月26日 |
北京榆焱三号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 | 0 | 10,000,000 | 10,000,000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2025年12月26日 |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华富135号单一资金信托 | 0 | 0 | 10,000,000 | 10,000,000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2025年12月26日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玄武臻橙6号服务信托 | 0 | 0 | 6,250,000 | 6,250,000 | 公积金转增员工持股计划限售股 | 2025年12月26日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玄武臻橙6号服务信托 | 0 | 0 | 6,250,000 | 6,250,000 | 公积金转增员工持股计划限售股 | 2026年12月26日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 0 | 0 | 3,750,000 | 3,750,000 | 公积金转增员工持股计划限售股 | 2025年12月26日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 0 | 0 | 3,750,000 | 3,750,000 | 公积金转增员工持股计划限售股 | 2026年12月26日 |
广州海纳创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2,800,000 | 2,800,000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2025年12月26日 |
合计 | 0 | 0 | 515,385,607 | 515,385,607 | / | / |
备注: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的限售股140,000,000股,已划转至相应财务投资人名下,其中:广州广祺汉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70,000,000股,深圳市祥瑞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股,天津信汉合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股。以上140,000,000限售股,限售原因均为公积金转增限售股,解除限售日期均为2025年12月26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及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约定(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披露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31),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取得重整计划规定的转增股票之日起,原本持有的股票及新取得的转增股票在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员工主体承诺自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12个月至24个月内转让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数量的50%。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及其指定投资主体、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财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广发粤财粤民投联合体(由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粤民投另类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和广州沐霖投资有限公司组成)、晨星海纳联合体(由深圳市晨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海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组成)、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榆焱慧言联合体(由嘉兴暖流慧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北京榆焱三号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组成)承诺自根据重整计划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重整计划,以公司原有总股本654,314,84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4.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948,756,523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1,603,071,367股。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0,15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20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543,317,780 | 543,317,780 | 33.89 | 140,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137,038,507 | 320,293,659 | 19.98 | 130,385,607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3.12 | 50,0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上海博灿通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5,000,000 | 45,000,000 | 2.81 | 45,0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玄武1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0,000,000 | 30,000,000 | 1.87 | 30,0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芜湖长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5,000,000 | 25,000,000 | 1.56 | 25,0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广州乾粤荟木霖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00,000 | 25,000,000 | 1.56 | 25,0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深圳市星光熠熠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17,200,000 | 17,200,000 | 1.07 | 17,200,000 | 冻结 | 17,2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13,758,993 | 13,758,993 | 0.8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玄武臻橙6号服务信托 | 12,500,000 | 12,500,000 | 0.78 | 12,5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403,317,78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3,317,780 |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189,908,0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89,908,052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13,758,99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58,993 | ||||
上海图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12,472,81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72,818 | ||||
杭玉夫 | 12,449,32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49,329 | ||||
曾汉彬 | 10,448,08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48,089 | ||||
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33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38,200 | ||||
杭益帆 | 8,009,308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9,308 | ||||
徐烜 | 7,982,273 | 人民币普通股 | 7,982,273 | ||||
李东璘 | 5,896,615 | 人民币普通股 | 5,896,615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140,000,000 | 2025年12月26日 | 0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2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130,385,607 | 2025年12月26日 | 0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3 |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2025年12月26日 | 0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4 | 上海博灿通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5,000,000 | 2025年12月26日 | 0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5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玄武1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0,000,000 | 2025年12月26日 | 0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6 | 芜湖长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5,000,000 | 2025年12月26日 | 0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7 | 广州乾粤荟木霖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00,000 | 2025年12月26日 | 0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8 | 深圳市星光熠熠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17,200,000 | 2025年12月26日 | 0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9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玄武臻橙6号服务信托 | 12,500,000 | 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2月26日各一半 | 0 | 公积金转增员工持股计划限售股 |
10 | 北京雅正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10,000,000 | 2025年12月26日 | 0 | 公积金转增限售股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周建群 |
成立日期 | 2016年2月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汽车、汽车零部件;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的租赁;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 | 无 |
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李书福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1984年至1986年,创办浙江台州石曲冰箱配件厂,从事电冰箱配件制造;1986年至1988年,创办浙江台州北极花电冰箱厂,主营电冰箱生产和销售;1990年至1994年,创办浙江台州黄岩吉利装潢材料厂;1994年,创办浙江华田摩托车厂,开始创办吉利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吉利进入汽车行业,开始生产汽车;2003年成立吉利控股集团,拥有中国汽车制造业领域逾20年投资和管理经验。现任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吉利汽车(0175.HK)、钱江摩托(000913.SZ)、力帆科技(601777.SH)、沃尔沃汽车(VOLCAR B. 瑞典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极星汽车(PSNY.US)、亿咖通科技(ECX.US)、 |
路特斯(LOT.US)、极氪汽车(ZK.US)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8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98%,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6,000.00万元。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汉马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4-024)。
自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8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吉利商用车集团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完成增持6,65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68%,累计增持金额为30,001,285.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汉马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编号:临2024-102)。
报告期内,根据重整计划,公司以原有总股本654,314,84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
14.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948,756,523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作为产业投资人以现金方式3元每股受让130,385,607股。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及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约定(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披露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31),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取得重整计划规定的转增股票之日起,原本持有的股票及新取得的转增股票在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员工主体承诺自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12个月至24个月内转让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数量的50%。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及其指定投资主体、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财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广发粤财粤民投联合体(由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粤民投另类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和广州沐霖投资有限公司组成)、晨星海纳联合体(由深圳市晨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海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组成)、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榆焱慧言联合体(由嘉兴暖流慧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北京榆焱三号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组成)承诺自根据重整计划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马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汉马科技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汉马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债务重整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一)债务重整所述,2024年12月30日,汉马科技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马鞍山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马鞍山中院裁定确认汉马科技及五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汉马科技及五家子公司重整程序。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五)资本公积以及附注五、(四十八)投资收益所述,汉马科技2024年因重整事项增加股本溢价4,135,695,731.52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减少股本溢价948,756,523.00元,确认债务重整收益1,185,989,958.90元。
由于该事项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债务重整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重整事项,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获取汉马科技及子公司破产重整涉及的关键资料,包括《民事裁定书》、《重整计划》、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文件、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文件等资料;
(2)向汉马科技管理层及重整管理人了解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偿债资源预留情况;
(3)获取债务重整清单及管理人确认、暂缓确认的债权明细和主要债权人债权申报资料,并与公司的账面记录等进行核对;
(4)了解汉马科技及子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及相关债务清偿情况,获取债务重整清偿计算表,根据重整方案及清偿方式,重新计算现金清偿金额、股票清偿金额;
(5)根据汉马科技及子公司重整计划和执行情况,检查并重新计算债务重整收益的计算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评价债务重组收益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6)检查汉马科技本次债务重整在财务报告中的列报是否适当,披露是否充分。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应收账款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汉马科技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219,477,256.56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1,785,809,617.37元。
由于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确定需要汉马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获取客观证据,并在评估应收账款的可回收金额方面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并且管理层的估计和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基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对汉马科技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主要环节及其控制点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在了解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主要环节及其控制点进行控制测试;
(2)了解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时判断和考虑的因素,分析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3)获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算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准备会计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4)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和抽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存货跌价准备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七)存货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汉马科技存货账面余额922,402,019.80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12,819,475.43元,其中本期计提金额为144,813,934.59元。
由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重大且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存 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估管理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对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等;
(3)取得存货的年末库龄清单,结合产品的状况,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
(4)复核与评估管理层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做出的重大估计的合理性;
(5)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跌价测试,检查是否按照汉马科技相关会计政策一贯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6)对资产负债表日后已销售的部分存货进行了抽样,将样本的实际售价与预计售价进行比较;
(7)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长期资产减值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三)固定资产、(十四)在建工程和(十六)无形资产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汉马科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766,303,371.48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
额305,296,037.48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269,250,967.93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余额20,284,183.02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812,511,980.80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余额279,379,098.29元。由于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时需要运用专业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尤其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估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方面存在固有不确定性,以及有可能受到管理层偏向的影响,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的计提,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评估及测试了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包括关键假设的采用及减值计提金额的复核及审批;
(2)实地勘察相关资产,并实施监盘程序,以了解资产是否存在工艺技术落后、长期闲置等问题,以及负荷率等状况;
(3)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测试表,复核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评估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资产;
(4)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或相关资产组,复核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假设、参数选择等的合理性;
(5)获取了汉马科技管理层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减值测试估值报告,评价了独立评估师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并与汉马科技管理层聘请的相关估值专家讨论,了解和评价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的评估情况;
(6)检查与固定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
(五)营业收入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四十一)所述,汉马科技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067,473,202.14元,其中关联方主营业务销售收入3,214,494,494.41元,由于主营业务收入系汉马科技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收入确认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为重大,因此我们将其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主要客户的合同,识别合同包含的各项履约义务,确定并评价履约义务的履约时点,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及退货权等有关的条款,评价汉马科技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运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
(5)结合应收款项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年销售额;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销售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期间;
(7)选取汉马科技的主要客户和关联方客户进行走访,了解其从汉马科技所购商品的对外销售价格、进销存等情况,进一步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关联方销售价格的公允性;
(8)检查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汉马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汉马科技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汉马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汉马科技、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汉马科技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汉马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汉马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汉马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覃振碧(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国柱中国·杭州
报告日期:2025年3月25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109,409,436.66 | 1,162,094,394.6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691,828,540.97 | 598,514,197.10 |
应收账款 | 七、5 | 1,433,667,639.19 | 1,768,153,007.3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7,515,513.29 | 47,553,955.60 |
预付款项 | 七、8 | 86,455,273.84 | 52,702,175.4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14,043,208.61 | 54,717,745.7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709,582,544.37 | 700,505,196.3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2,569,520.52 | 33,283,281.66 |
流动资产合计 | 4,195,071,677.45 | 4,417,523,953.8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308,203,737.47 | 254,251,318.33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855,702.50 | 2,018,671.6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41,000,000.00 | 50,362,334.9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561,977.91 | 1,779,656.26 |
固定资产 | 七、21 | 1,766,303,371.48 | 2,010,070,635.68 |
在建工程 | 七、22 | 269,250,967.93 | 268,366,669.4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675,328.00 | 928,576.00 |
无形资产 | 七、26 | 812,511,980.80 | 828,079,427.5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 75,083,642.7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3,859,738.71 | 32,510,827.1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696,000.00 | 8,197,500.6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25,918,804.80 | 3,531,649,260.43 | |
资产总计 | 7,420,990,482.25 | 7,949,173,214.3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 | 2,731,447,242.8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6,200,000.00 | 929,715,957.75 |
应付账款 | 七、36 | 1,554,612,822.72 | 2,433,153,036.7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43,113,544.05 | 37,832,892.9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63,454,581.58 | 56,682,997.02 |
应交税费 | 七、40 | 21,463,518.14 | 23,785,553.1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78,924,079.70 | 265,411,811.4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7,830,504.54 | 389,764,788.72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757,864,321.08 | 423,965,122.48 |
流动负债合计 | 2,583,463,371.81 | 7,291,759,403.0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643,125,000.00 | 1,317,875,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422,080.00 | 675,328.00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849,335,291.28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935,329.04 | 12,499,783.32 |
递延收益 | 七、51 | 64,933,913.82 | 78,732,520.2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3,500,000.00 | 5,840,583.7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62,251,614.14 | 1,415,623,215.29 | |
负债合计 | 4,145,714,985.95 | 8,707,382,618.3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603,071,367.00 | 654,314,84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6,390,855,586.33 | 3,158,061,421.77 |
减:库存股 | 219,499,930.26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7,907,554.50 | 14,228,846.22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02,266,819.71 | 102,266,819.7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586,219,379.52 | -4,743,452,208.4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298,382,017.76 | -814,580,276.71 | |
少数股东权益 | -23,106,521.46 | 56,370,872.6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275,275,496.30 | -758,209,404.0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420,990,482.25 | 7,949,173,214.32 |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74,162,576.97 | 505,414,483.3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595,014.60 | 18,289,880.00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127,143,285.53 | 1,742,639,738.14 |
应收款项融资 | 3,431,253.95 | 44,223,555.60 | |
预付款项 | 580,956,237.67 | 632,125,880.6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66,723,342.82 | 67,004,374.0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51,607,061.66 | 33,109,789.5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175,531.88 | 5,744,349.50 | |
流动资产合计 | 3,523,794,305.08 | 3,048,552,050.8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4,707,172,149.30 | 3,299,174,790.9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80,096,018.41 | 83,246,186.09 | |
固定资产 | 13,456,595.70 | 15,586,381.4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231,705.90 | 2,118,585.5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801,956,469.31 | 3,400,125,944.06 | |
资产总计 | 8,325,750,774.39 | 6,448,677,994.9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281,173,755.5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2,979,400.00 | 1,470,001,889.79 | |
应付账款 | 723,542,376.13 | 868,513,958.5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6,337,175.06 | 10,130,847.20 | |
应付职工薪酬 | 7,202,220.89 | 5,602,490.51 | |
应交税费 | 2,784,650.68 | 2,098,799.61 | |
其他应付款 | 1,041,136,858.01 | 1,021,971,620.7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52,485.59 | 241,977,555.56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670,130.66 | 21,577,103.49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40,505,297.02 | 3,923,048,020.9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50,000,000.00 | 1,187,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704,000,046.3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927,988.04 | 12,499,783.32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54,928,034.41 | 1,199,999,783.32 | |
负债合计 | 3,095,433,331.43 | 5,123,047,804.3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03,071,367.00 | 654,314,84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6,348,980,187.83 | 3,161,920,979.31 | |
减:库存股 | 219,499,930.26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02,266,819.71 | 102,266,819.71 | |
未分配利润 | -2,604,501,001.32 | -2,592,872,452.4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230,317,442.96 | 1,325,630,190.6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325,750,774.39 | 6,448,677,994.91 |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磊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222,445,692.96 | 3,876,941,658.4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222,445,692.96 | 3,876,941,658.4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704,127,079.14 | 4,539,123,057.17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102,808,047.96 | 3,875,855,086.2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6,196,995.50 | 39,147,843.99 |
销售费用 | 七、63 | 88,355,303.59 | 109,197,760.64 |
管理费用 | 七、64 | 209,563,769.52 | 246,494,912.72 |
研发费用 | 七、65 | 161,208,227.23 | 166,602,272.25 |
财务费用 | 七、66 | 105,994,735.34 | 101,825,181.29 |
其中:利息费用 | 109,825,382.42 | 155,292,040.51 | |
利息收入 | 4,334,334.83 | 14,959,058.3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5,546,544.80 | 59,807,847.9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185,826,989.76 | 1,210,185.2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62,969.14 | -185,297.7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49,317,994.97 | -232,181,770.8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53,522,639.99 | -289,741,720.4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948,235.12 | 59,020,162.8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5,903,278.30 | -1,064,066,694.0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801,659.75 | 118,598,763.4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5,151,165.12 | 14,050,973.5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3,553,772.93 | -959,518,904.1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8,438,326.38 | 7,437,929.4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5,115,446.55 | -966,956,833.6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5,115,446.55 | -966,956,833.6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7,232,828.89 | -962,688,930.4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117,382.34 | -4,267,903.1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146,347.49 | 2,350,189.2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321,291.72 | 2,057,635.02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196,695.45 | 2,197,269.2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七、77 | -6,196,695.45 | 2,197,269.27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4,596.27 | -139,634.2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七、77 | -124,596.27 | -139,634.25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25,055.77 | 292,554.27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7,969,099.06 | -964,606,644.3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0,911,537.17 | -960,631,295.4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2,942,438.11 | -3,975,348.8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1.4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1.47 |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磊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622,023,185.26 | 2,885,148,374.37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625,479,349.73 | 2,939,520,934.96 |
税金及附加 | 5,877,070.45 | 5,384,098.35 | |
销售费用 | 38,832,607.60 | 59,352,735.02 | |
管理费用 | 45,033,583.84 | 58,063,478.55 | |
研发费用 | - | - | |
财务费用 | 72,549,795.25 | 38,846,181.27 | |
其中:利息费用 | 75,682,937.10 | 95,956,987.46 | |
利息收入 | 2,942,641.01 | 9,397,958.45 | |
加:其他收益 | 3,346,014.86 | 1,349,679.3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27,029,098.94 | 366,624.0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37,365,320.53 | -148,347,522.2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867,661.46 | -32,892,000.1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6,562.45 | 1,421.2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479,472.65 | -395,540,851.58 |
加:营业外收入 | 887,894.74 | 368,117.97 | |
减:营业外支出 | 31,995,916.30 | 12,516,446.7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628,548.91 | -407,689,180.31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628,548.91 | -407,689,180.3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628,548.91 | -407,689,180.3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628,548.91 | -407,689,180.3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285,063,092.08 | 2,505,049,796.7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456,670.00 | 15,950,551.1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499,835.81 | 155,253,175.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00,019,597.89 | 2,676,253,523.1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605,742,748.78 | 2,038,004,339.8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5,003,538.58 | 341,735,789.0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9,940,429.39 | 134,131,351.9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69,782,347.53 | 292,395,805.4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50,469,064.28 | 2,806,267,286.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0,449,466.39 | -130,013,763.0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8,732,284.20 | 59,717,760.3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32,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334,334.83 | 14,959,058.3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066,619.03 | 106,676,818.6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810,132.53 | 270,548,689.9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810,132.53 | 270,548,689.9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256,486.50 | -163,871,871.3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84,356,821.00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200,000.00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15,798,987.57 | 4,514,752,259.1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55,144,795.98 | 305,634,695.5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55,300,604.55 | 4,820,386,954.7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45,627,963.93 | 4,465,491,903.5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974,265.26 | 110,766,761.8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16,346,987.71 | 64,171,712.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87,949,216.90 | 4,640,430,377.6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7,351,387.65 | 179,956,577.0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36,403.64 | 883,222.7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847,394,811.40 | -113,045,834.5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186,376,003.22 | 299,421,837.7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1,033,770,814.62 | 186,376,003.22 |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90,233,015.21 | 2,017,904,812.6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456,670.00 | 13,681,412.2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93,848.00 | 11,395,414.7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96,883,533.21 | 2,042,981,639.6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62,468,329.00 | 2,205,672,534.83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8,068,217.81 | 59,703,835.0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354,476.14 | 12,997,217.7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108,006.75 | 51,868,865.5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89,999,029.70 | 2,330,242,453.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3,115,496.49 | -287,260,813.5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3,244.1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32,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42,641.01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42,641.01 | 32,003,244.1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36,021.97 | 2,868,911.4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10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6,021.97 | 102,868,911.4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6,619.04 | -70,865,667.2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65,156,821.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69,700,000.00 | 579,8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7,287,520.70 | 1,006,942,402.0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32,144,341.70 | 1,586,792,402.0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80,588,290.99 | 976,4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047,698.68 | 96,259,902.2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1,148,852.86 | 140,940,503.4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0,784,842.53 | 1,213,600,405.6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61,359,499.17 | 373,191,996.4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4,222.75 | 250,525.0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0,074,844.47 | 15,316,040.5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751,352.79 | 37,435,312.2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2,826,197.26 | 52,751,352.79 |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54,314,844.00 | 3,158,061,421.77 | 14,228,846.22 | 102,266,819.71 | -4,743,452,208.41 | -814,580,276.71 | 56,370,872.69 | -758,209,404.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54,314,844.00 | 3,158,061,421.77 | 14,228,846.22 | 102,266,819.71 | -4,743,452,208.41 | -814,580,276.71 | 56,370,872.69 | -758,209,404.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48,756,523.00 | 3,232,794,164.56 | 219,499,930.26 | -6,321,291.72 | 157,232,828.89 | 4,112,962,294.47 | -79,477,394.15 | 4,033,484,900.3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321,291.72 | 157,232,828.89 | 150,911,537.17 | -52,942,438.11 | 97,969,099.0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181,550,687.56 | 219,499,930.26 | 3,962,050,757.30 | - | 3,962,050,757.3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181,550,687.56 | 219,499,930.26 | 3,962,050,757.30 | 3,962,050,757.3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948,756,523.00 | -948,756,523.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948,756,523.00 | -948,756,523.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9,199,710.92 | 19,199,710.92 | 19,199,710.92 | ||||||||||||
2.本期使用 | 19,199,710.92 | 19,199,710.92 | 19,199,710.92 | ||||||||||||
(六)其他 | - | -26,534,956.04 | -26,534,956.0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3,071,367.00 | 6,390,855,586.33 | 219,499,930.26 | 7,907,554.50 | 102,266,819.71 | -4,586,219,379.52 | 3,298,382,017.76 | -23,106,521.46 | 3,275,275,496.30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54,314,844.00 | 3,158,061,421.77 | 12,171,211.20 | 102,266,819.71 | -3,784,508,277.92 | 142,306,018.76 | 59,831,869.20 | 202,137,887.9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54,314,844.00 | 3,158,061,421.77 | 12,171,211.20 | 102,266,819.71 | -3,784,508,277.92 | 142,306,018.76 | 59,831,869.20 | 202,137,887.9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57,635.02 | -958,943,930.49 | -956,886,295.47 | -3,460,996.51 | -960,347,291.9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57,635.02 | -962,688,930.49 | -960,631,295.47 | -3,975,348.84 | -964,606,644.3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745,000.00 | 3,745,000.00 | 3,745,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3,745,000.00 | 3,745,000.00 | 3,745,000.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1,516,434.91 | 21,516,434.91 | 21,516,434.91 | ||||||||||||
2.本期使用 | 21,516,434.91 | 21,516,434.91 | 21,516,434.91 | ||||||||||||
(六)其他 | - | 514,352.33 | 514,352.3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54,314,844.00 | 3,158,061,421.77 | 14,228,846.22 | 102,266,819.71 | -4,743,452,208.41 | -814,580,276.71 | 56,370,872.69 | -758,209,404.02 |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54,314,844.00 | 3,161,920,979.31 | 102,266,819.71 | -2,592,872,452.41 | 1,325,630,190.6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54,314,844.00 | 3,161,920,979.31 | 102,266,819.71 | -2,592,872,452.41 | 1,325,630,190.6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48,756,523.00 | 3,187,059,208.52 | 219,499,930.26 | -11,628,548.91 | 3,904,687,252.3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628,548.91 | -11,628,548.9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135,815,731.52 | 219,499,930.26 | 3,916,315,801.2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135,815,731.52 | 219,499,930.26 | 3,916,315,801.26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948,756,523.00 | -948,756,523.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948,756,523.00 | -948,756,523.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3,071,367.00 | 6,348,980,187.83 | 219,499,930.26 | 102,266,819.71 | -2,604,501,001.32 | 5,230,317,442.96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54,314,844.00 | 3,161,920,979.31 | 102,266,819.71 | -2,188,928,272.10 | 1,729,574,370.9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54,314,844.00 | 3,161,920,979.31 | 102,266,819.71 | -2,188,928,272.10 | 1,729,574,370.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3,944,180.31 | -403,944,180.3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7,689,180.31 | -407,689,180.3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745,000.00 | 3,745,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3,745,000.00 | 3,745,000.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54,314,844.00 | 3,161,920,979.31 | 102,266,819.71 | -2,592,872,452.41 | 1,325,630,190.61 |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磊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汉马科技”)系经安徽省体改委皖体改函[1999]86号文批准,于1999年12月12日由马鞍山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改制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18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03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经营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法定代表人:范现军。2004年5月,本公司以2003年末股本8,332.5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转增股本,本次转增股本后,本公司的股本增至12,498.75万元。本公司于2006年1月13日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股票。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共支付1,485.00万股对价股份。2006年5月,本公司以2005年末股本12,498.75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10股转增5股的比例转增股本,本次转增股本后,本公司的股本增至18,748.125万元。
2011年7月,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21,825.9347万股收购资产,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本为40,574.0597万元。
2012年3月,本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当月取得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000000016712),公司名称由“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5号文批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15,000万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本为55,574.0597万元。
2020年11月,公司名称由“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69号文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98,574,247股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本为65,431.4844万元。
2024年12月,根据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4,314,84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4.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948,756,523股,转增完成后汉马科技的总股本将增加至1,603,071,367股。
截至出具报告日,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515,385,60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087,685,760股。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下设运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投融资管理部、人才经营部、内控内审部、信息系统部、法务合规部、党群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2户,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属汽车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重卡、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涵盖重型汽车底盘及整车、动力总成、车桥、重型专用车、新能源商用车、客车、其他汽车零部件及总成件等系列产品。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5年3月2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
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交易和事项制定了下列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相关说明。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应收账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款项;其他应收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款项。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 应收账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款项;预付账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款项;其他应收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款项。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应付款项 | 应付账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款项;合同负债——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款项;其他应付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款项。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 | 应收账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款项;其 |
的 | 他应收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款项。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项目期末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7.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权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9.长期股权投资或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9.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9.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
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1.债务工具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贷款承诺,是指按照预先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提供信用的确定性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公司作为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以下二者孰高进行计量:①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公司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
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1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应收票据组合2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本公司按照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经多次催收后仍无还款意愿或不履行还款承诺的)、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公司提起诉讼)、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客户注销、经营者死亡等预期无法收回事项)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组合1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组合2 | 应收内部客户款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本公司按照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经多次催收后仍无还款意愿或不履行还款承诺)、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公司提起诉讼)、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客户注销、经营者死亡等预期无法收回)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 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本公司按照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经多次催收后仍无还款意愿或不履行还款承诺的)、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公司提起诉讼)、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客户注销、经营者死亡等预期无法收回事项)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本公司按照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经多次催收后仍无还款意愿或不履行还款承诺的)、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公司提起诉讼)、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客户注销、经营者死亡等预期无法收回事项)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定额成本核算,对定额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通过成本差异科目核算,并按期结转发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定额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计入成本费用。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库存商品(区分正常、呆滞、待处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正常库存商品累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确认为综合跌价率,正常原材料、在产品按库存商品跌价测算的综合跌价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文。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权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30 | 4% | 6.40%-3.2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2 | 4% | 8.00%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4% | 19.2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4% | 19.20%-12.0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本公司各类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 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机器设备 | 安装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专用技术 | 预计受益期限 | 5-10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50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研究开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外包合作研发等委托费用、材料费、研发资产折旧摊销费用、检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结合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特点,说明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
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的设定受益计划,为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按现值列示,并将当期服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对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予以折现,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其中,资产上限,是指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报告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中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修改设定受益计划与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企业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该利得或损失是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与结算价格的差。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对于中国境内销售合同,于本公司将商品交于客户或承运商时完成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对于中国境外销售合同,于商品发出并在装运港装船离港时完成履约义务,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
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商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将购买方签收收车确认函或取得完整报关手续时点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本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①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②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①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②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③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将合同予以分拆,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
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③租赁的变更
当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且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时,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未作为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10万元(根据实际情况描述)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⑤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不属于销售的,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此外为经营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经营租赁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
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和资产处置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销售的,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 | / | / |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 | 2023年度利润表项目-营业成本 | 5,568,271.80 |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 | 2023年度利润表项目-销售费用 | -5,568,271.80 |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 | 2024年1-11月利润表项目-营业成本 | 7,719,231.76 |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 | 2024年1-11月利润表项目-销售费用 | -7,719,231.76 |
其他说明: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注2: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债务重组
1.债务重组损益的确认时点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债务重组方式包括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修改其他条款,以及前述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等重组方式。本公司在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债务重组损益的会计处理
(1)本公司作为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①受让金融资产
本公司受让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债务重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②受让非金融资产
本公司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非金融资产,初始入账价值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计量,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债务重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③修改其他条款
如果修改其他条款导致全部债权终止确认,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条款以公允价值初始计量重组债权,重组债权的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修改其他条款未导致债权终止确认,本公司根据其分类,继续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④组合方式
债务重组采用组合方式的,一般可以认为对全部债权的合同条款作出了实质性修改,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条款,以公允价值初始计量重组债权和受让的新金融资产,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在债务重组合同生效日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在合同生效日的公允价值扣除重组债权和受让金融资产当日公允价值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①以资产清偿债务
本公司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本公司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本公司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修改其他条款
如果修改其他条款导致债务终止确认,本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重组债务,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与终止确认的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修改其他条款未导致债务终止确认,或仅导致部分债务终止确认,对于未终止确认的部分债务,本公司根据其分类,继续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④组合方式
债务重组采用组合方式的,对于权益工具,本公司初始确认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修改其他条款的债务重组,参照上述“C、修改其他条款”进行会计处理。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安全生产费
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颁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文并开始实施,本公司根据财资〔2022〕136号文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 商品销售收入13%、融资租赁收入13%或6%、房屋出租等收入10%或9%或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等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本公司25%、华菱汽车15%、星马专汽15%、福马零部件15%、芜湖福马15%、其他子公司均为2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华菱汽车 | 15 |
星马专汽 | 15 |
福马零部件 | 15 |
芜湖福马 | 15 |
本公司 | 25 |
其他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经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皖科企秘〔2023〕414号),华菱汽车和星马专汽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华菱汽车证书编号:GR202334000523,星马专汽证书编号:
GR202334000753。根据相关规定,华菱汽车和星马专汽自2023年1月1日起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
2.经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示安徽省2022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皖科企秘〔2022〕482号),福马零部件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234002059。根据相关规定,福马零部件自2022年1月1日起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
3.经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皖科企秘〔2024〕262号),芜湖福马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434006270。根据相关规定,芜湖福马自2024年1月1日起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 14,644.00 |
银行存款 | 1,033,770,814.62 | 186,932,985.77 |
其他货币资金 | 75,638,622.04 | 975,146,764.85 |
合计 | 1,109,409,436.66 | 1,162,094,394.6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617,258.47 | 6,508,396.60 |
其他说明:
1.期末无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款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之说明。
3.外币货币资金明细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1、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65,551,920.97 | 572,233,253.27 |
商业承兑票据 | 26,276,620.00 | 26,280,943.83 |
合计 | 691,828,540.97 | 598,514,197.1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28,002,009.74 | |
商业承兑票据 | 20,580,000.00 | |
合计 | 648,582,009.74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500,000.00 | 0.42 | 2,500,00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93,211,520.97 | 100.00 | 1,382,980.00 | 0.20 | 691,828,540.97 | 598,514,197.10 | 99.58 | - | - | 598,514,197.10 |
其中: | ||||||||||
组合1 | 27,659,600.00 | 3.99 | 1,382,980.00 | 5.00 | 26,276,620.00 | 26,280,943.83 | 4.37 | - | - | 26,280,943.83 |
组合2 | 665,551,920.97 | 96.01 | - | - | 665,551,920.97 | 572,233,253.27 | 95.21 | - | - | 572,233,253.27 |
合计 | 693,211,520.97 | 100.00 | 1,382,980.00 | 0.20 | 691,828,540.97 | 601,014,197.10 | 100.00 | 2,500,000.00 | 0.42 | 598,514,197.1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的减值”之说明。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500,000.00 | - | -2,000,000.00 | - | -500,0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0 | 1,382,980.00 | - | - | - | 1,382,980.00 |
合计 | 2,500,000.00 | 1,382,980.00 | -2,000,000.00 | - | -500,000.00 | 1,382,98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其他-500,000.00元系票据逾期转入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计提。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250,566,600.81 | 1,222,455,665.49 |
1年以内小计 | 1,250,566,600.81 | 1,222,455,665.49 |
1至2年 | 107,167,143.06 | 188,673,384.56 |
2至3年 | 143,049,863.59 | 1,194,903,640.0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144,023,793.69 | 353,272,249.08 |
4至5年 | 328,278,263.10 | 108,063,848.62 |
5年以上 | 246,391,592.31 | 148,488,210.03 |
减:坏账准备 | -1,785,809,617.37 | -1,447,703,990.50 |
合计 | 1,433,667,639.19 | 1,768,153,007.3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05,877,927.87 | 52.99 | 1,597,234,211.40 | 93.63 | 108,643,716.47 | 1,590,307,124.09 | 49.45 | 1,259,174,554.35 | 79.18 | 331,132,569.74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13,599,328.69 | 47.01 | 188,575,405.97 | 12.46 | 1,325,023,922.72 | 1,625,549,873.75 | 50.55 | 188,529,436.15 | 11.60 | 1,437,020,437.60 |
其中: | ||||||||||
组合1 | 1,513,599,328.69 | 47.01 | 188,575,405.97 | 12.46 | 1,325,023,922.72 | 1,625,549,873.75 | 50.55 | 188,529,436.15 | 11.60 | 1,437,020,437.60 |
合计 | 3,219,477,256.56 | 100.00 | 1,785,809,617.37 | 55.47 | 1,433,667,639.19 | 3,215,856,997.84 | 100.00 | 1,447,703,990.50 | 45.02 | 1,768,153,007.3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231,602,840.54 | 184,582,859.18 | 79.70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广州市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40,477,249.42 | 136,706,148.35 | 97.32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广州市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14,329,328.54 | 114,329,328.5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中山力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79,903,364.96 | 79,903,364.9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福永升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79,331,398.79 | 79,331,398.7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廊坊龙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8,791,208.84 | 58,694,553.79 | 99.84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港泰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6,437,434.24 | 56,437,434.2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乌鲁木齐大漠征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1,970,849.83 | 46,072,994.35 | 88.65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广州市令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0,251,148.71 | 50,251,148.7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福州永升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4,038,273.60 | 44,038,273.6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甘肃星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4,100,910.99 | 34,100,910.9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汉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3,305,440.39 | 33,305,440.3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蒙古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1,679,540.28 | 31,679,540.2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地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9,714,401.00 | 27,587,401.00 | 92.84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临汾鼎鑫盛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8,959,240.27 | 28,959,240.2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威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5,959,590.64 | 25,959,590.6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市新宏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5,693,225.97 | 25,693,225.9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夏恒瑞祥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5,645,742.25 | 25,645,742.2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庆阳嘉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2,628,008.70 | 22,628,008.7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鞍山市昊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134,438.63 | 18,733,479.51 | 93.04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韶关瑞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9,898,522.01 | 15,596,461.55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湖南星马汽车有限公司 | 19,141,035.95 | 14,941,492.65 | 78.06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连云港大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9,089,560.36 | 19,047,799.56 | 99.7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深圳市菱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8,228,455.07 | 14,287,463.08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江苏汉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8,110,374.30 | 18,110,374.3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杭州江南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7,152,531.29 | 11,336,276.56 | 66.09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山东安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6,508,122.44 | 12,939,066.37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泉州市华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6,217,947.79 | 16,217,947.7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西顺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5,137,018.67 | 11,864,395.24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河北星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4,273,770.78 | 14,273,770.7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蒙古通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3,950,000.00 | 10,934,010.00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湖北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2,891,389.83 | 12,891,389.8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君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2,854,156.68 | 12,854,156.6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乌鲁木齐维轩众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2,487,448.00 | 9,787,661.74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合肥市安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2,321,957.87 | 9,657,950.58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 | 12,280,531.03 | 12,280,531.0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轩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2,244,440.76 | 12,244,440.7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蒙古蒙硒北汽车机电有限公司 | 11,357,100.00 | 11,357,1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阜阳汉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1,343,195.67 | 11,343,195.6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大连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1,246,897.45 | 11,246,897.4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市振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734,214.51 | 10,734,214.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绍兴汉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729,977.44 | 8,410,156.32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榆林市浩宇宏运汽贸有限公司 | 10,679,606.90 | 10,679,606.9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大同市路生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 9,878,654.97 | 9,878,654.9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 9,271,182.84 | 9,271,182.8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哈尔滨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9,195,787.21 | 9,195,787.2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沧州市菱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8,893,022.75 | 8,893,022.7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石家庄正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8,320,791.01 | 8,320,791.0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大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7,743,802.86 | 6,069,592.68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河北福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7,687,271.12 | 7,687,271.1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贵州星动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7,629,976.51 | 7,629,976.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朔州鸿鑫磊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6,950,807.00 | 6,950,80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君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6,814,840.03 | 6,814,840.0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5,987,546.02 | 5,987,546.0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运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694,559.28 | 5,694,559.2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云南景云利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5,268,586.55 | 3,564,336.55 | 67.65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南京恒天领锐汽车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1,102,620.00 | 21.62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湖南金菱车业贸易有限公司 | 4,827,707.66 | 4,827,707.6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营口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758,388.84 | 4,758,388.8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南瑞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4,741,163.19 | 4,741,163.1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北中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662,059.27 | 4,662,059.2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霍林郭勒冠通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 4,563,102.79 | 4,563,102.7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哲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350,515.74 | 4,350,515.7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雄县吉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097,779.68 | 4,097,779.6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四川南充兴达车业有限公司 | 3,875,394.00 | 3,875,39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润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874,688.70 | 3,036,981.01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湖南金湘汉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873,806.00 | 2,559,674.93 | 66.0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河南众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351,053.21 | 3,351,053.2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保定菱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990,452.54 | 2,990,452.5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濮阳市富汇城商贸有限公司 | 2,948,661.06 | 2,948,661.0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阜阳市恒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890,749.46 | 2,265,769.43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江苏协安菱马商贸有限公司 | 2,888,830.51 | 2,888,830.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武汉鑫凯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857,539.76 | 2,857,539.7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大同市星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206,337.64 | 2,206,337.6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焦作伟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76,000.00 | 2,07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北瑞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16,716.69 | 1,580,702.54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乌鲁木齐汉菱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968,735.98 | 1,543,095.26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河南星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914,068.64 | 1,500,247.00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深圳市菱龙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 1,719,707.27 | 1,347,906.56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贵州金星达商贸有限公司 | 1,564,879.48 | 1,564,879.4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西南宁轩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526,365.15 | 1,526,365.1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苏州铭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346,503.79 | 1,055,389.67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青海正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329,742.38 | 1,042,252.08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锡林浩特市凯瑞特工贸有限公司 | 1,329,640.00 | 1,329,64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金福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147,331.00 | 1,147,331.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南京盛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589,666.29 | 589,666.2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30,000.00 | 53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东广大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507,531.59 | 397,803.26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曲阜神华物流有限公司 | 488,800.00 | 488,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州市菱马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487,192.98 | 487,192.9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龙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446,372.91 | 446,372.9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康沃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89,089.39 | 389,089.3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蒙古日强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372,044.05 | 372,044.0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句容市福刚车厢焊接修理有限公司 | 289,795.00 | 289,79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骏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86,505.00 | 286,50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夏晟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57,727.24 | 257,727.2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乌海市立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208,947.86 | 208,947.8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保山市四方宏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60,467.55 | 160,467.5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承德金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30,800.00 | 130,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蒙古华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97,855.25 | 97,855.2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巨野易达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 90,800.00 | 90,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南京汉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77,692.79 | 77,692.7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705,877,927.87 | 1,597,234,211.40 | 93.63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244,778,389.08 | 62,238,919.46 | 5.00 |
1-2年 | 51,985,861.67 | 5,198,586.17 | 10.00 |
2-3年 | 44,817,169.13 | 13,445,150.74 | 30.00 |
3-4年 | 114,538,173.76 | 57,269,086.89 | 50.00 |
4-5年 | 35,280,361.69 | 28,224,289.35 | 80.00 |
5年以上 | 22,199,373.36 | 22,199,373.36 | 100.00 |
合计 | 1,513,599,328.69 | 188,575,405.97 | 12.4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3.应收账款。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的减值”之说明。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59,174,554.35 | 370,270,445.51 | -33,137,818.23 | 427,029.77 | 500,000.00 | 1,597,234,211.4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8,529,436.15 | 45,969.82 | - | - | - | 188,575,405.97 |
合计 | 1,447,703,990.50 | 370,316,415.33 | -33,137,818.23 | 427,029.77 | 500,000.00 | 1,785,809,617.3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转销核销金额427,029.77元系前期已核销应收账款本期收回所致;其他500,000.00元为应收票据逾期转入的坏账准备。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474,632,357.33 | 0 | 474,632,357.33 | 14.74 | 23,731,617.87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460,620,601.40 | 0 | 460,620,601.40 | 14.31 | 23,031,030.07 |
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231,602,840.54 | 0 | 231,602,840.54 | 7.20 | 184,582,859.18 |
广州市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40,477,249.42 | 0 | 140,477,249.42 | 4.36 | 136,684,444.58 |
广州市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14,329,328.54 | 0 | 114,329,328.54 | 3.55 | 114,329,328.54 |
合计 | 1,421,662,377.23 | 0 | 1,421,662,377.23 | 44.16 | 482,359,280.24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2.期末公司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情况。
3.期末公司外币应收账款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81、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7,515,513.29 | 47,553,955.60 |
合计 | 7,515,513.29 | 47,553,955.6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80,759,142.82 | 0 |
合计 | 380,759,142.82 | 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515,513.29 | 100.00% | 7,515,513.29 | 47,553,955.60 | 100.00% | 47,553,955.60 | ||||
其中: | ||||||||||
组合1 | 7,515,513.29 | 100.00% | 7,515,513.29 | 47,553,955.60 | 100.00% | 47,553,955.60 | ||||
合计 | 7,515,513.29 | / | / | 7,515,513.29 | 47,553,955.60 | / | / | 47,553,955.6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票据 | 7,515,513.29 | ||
合计 | 7,515,513.2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1计提减值准备:期末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应收票据的减值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1,340,961.47 | 82.52 | 45,073,463.09 | 85.53 |
1至2年 | 12,819,165.29 | 14.83 | 4,501,850.98 | 8.54 |
2至3年 | 1,032,085.46 | 1.19 | 954,416.68 | 1.81 |
3年以上 | 1,263,061.62 | 1.46 | 2,172,444.74 | 4.12 |
合计 | 86,455,273.84 | 100.00 | 52,702,175.4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9,991,283.00 | 11.56 |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 7,079,566.94 | 8.19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4,270,036.63 | 4.94 |
马鞍山开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113,436.38 | 3.60 |
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2,718,273.27 | 3.14 |
合计 | 27,172,596.22 | 31.43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期末未发现预付款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14,043,208.61 | 54,717,745.70 |
合计 | 114,043,208.61 | 54,717,745.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18,634,944.64 | 52,142,769.74 |
1年以内小计 | 118,634,944.64 | 52,142,769.74 |
1至2年 | 2,037,001.71 | 14,382,606.73 |
2至3年 | 894,642.66 | 647,182.3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6,740.98 | 1,117,777.89 |
4至5年 | 621,081.78 | 28,198.61 |
5年以上 | 6,161,606.06 | 2,851,512.87 |
合计 | 128,366,017.83 | 71,170,048.19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银行扣款 | 111,007,346.15 | - |
土地收储款 | - | 48,731,800.00 |
押金、保证金 | 1,707,580.37 | 6,830,080.37 |
股权转让款及代垫款 | 992,367.33 | 2,662,566.49 |
往来款及其他 | 13,617,131.07 | 12,151,853.71 |
备用金 | 1,041,592.91 | 793,747.62 |
合计 | 128,366,017.83 | 71,170,048.19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 | 3,774,818.52 | 12,677,483.97 | 16,452,302.49 |
额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3,774,818.52 | 12,677,483.97 | 16,452,302.49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145,662.32 | -4,754,593.92 | -1,608,931.60 | |
本期转回 | -520,561.67 | -520,561.6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920,480.84 | 7,402,328.38 | 14,322,809.2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的减值”之说明。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677,483.97 | -4,754,593.92 | -520,561.67 | - | - | 7,402,328.3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774,818.52 | 3,145,662.32 | - | - | - | 6,920,480.84 |
合计 | 16,452,302.49 | -1,608,931.60 | -520,561.67 | - | - | 14,322,809.2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 69,000,000.00 | 53.75 | 银行扣款 | 1年以内 | 3,450,000.00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银泰支行 | 42,007,346.15 | 32.72 | 银行扣款 | 1年以内 | 2,100,367.31 |
福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3,445,800.53 | 2.69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3,445,800.53 |
马鞍山市雨山区非税收入管理局 | 2,004,270.55 | 1.56 | 诉讼费 | 1年内、5年以上 | 111,552.73 |
湖南星马汽车有限公司 | 1,791,178.44 | 1.40 | 往来款 | 1-2年 | 1,398,193.89 |
合计 | 118,248,595.67 | 92.12 | / | / | 10,505,914.46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末无应收政府补助款项情况。
(2)本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3)本期末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情况。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96,719,597.83 | 122,477,710.60 | 474,241,887.23 | 492,053,681.78 | 108,365,722.18 | 383,687,959.60 |
在产品 | 14,796,434.66 | 37,658.02 | 14,758,776.64 | 24,520,471.20 | 179,191.73 | 24,341,279.47 |
库存商品 | 309,816,763.86 | 90,258,130.20 | 219,558,633.66 | 365,522,177.00 | 76,603,359.11 | 288,918,817.89 |
委托加工物资 | - | - | - | 3,824,881.10 | 267,741.68 | 3,557,139.42 |
发出商品 | 1,069,223.45 | 45,976.61 | 1,023,246.84 | - | - | - |
合计 | 922,402,019.80 | 212,819,475.43 | 709,582,544.37 | 885,921,211.08 | 185,416,014.70 | 700,505,196.38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108,365,722.18 | 74,550,729.58 | - | 60,438,741.16 | - | 122,477,710.60 |
在产品 | 179,191.73 | -141,533.71 | - | - | - | 37,658.02 |
库存商品 | 76,603,359.11 | 70,626,503.79 | - | 56,971,732.70 | - | 90,258,130.20 |
委托加工物资 | 267,741.68 | -267,741.68 | - | - | - | - |
发出商品 | - | 45,976.61 | - | - | - | 45,976.61 |
合计 | 185,416,014.70 | 144,813,934.59 | - | 117,410,473.86 | - | 212,819,475.43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类 别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根据库存商品跌价测算的综合跌价率计算原材料跌价 | 上期计提跌价材料已出售或生产的产品已出售 |
在产品 | 根据库存商品跌价测算的综合跌价率计算在产品跌价 | 上期计提跌价在产品已出售或生产的产品已出售 |
发出商品 | 估计售价减相应费用 | 上期已计提跌价商品本期销售 |
库存商品 | 估计售价减相应费用 | 上期已计提跌价商品本期销售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货期末数中无资本化利息金额。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42,309,016.26 | 33,066,108.54 |
其他 | 260,504.26 | 217,173.12 |
合计 | 42,569,520.52 | 33,283,281.66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融资租赁款 | 419,048,358.88 | 110,844,621.41 | 308,203,737.47 | 404,687,408.41 | 150,436,090.08 | 254,251,318.33 | 4%-7%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18,827,713.94 | - | 18,827,713.94 | 8,853,466.41 | - | 8,853,466.41 | - |
合计 | 419,048,358.88 | 110,844,621.41 | 308,203,737.47 | 404,687,408.41 | 150,436,090.08 | 254,251,318.33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8,706,840.68 | 35.49 | 108,141,206.25 | 72.72 | 40,565,634.43 | 196,609,215.38 | 48.58 | 148,355,308.18 | 75.46 | 48,253,907.2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0,341,518.20 | 64.51 | 2,703,415.16 | 1.00 | 267,638,103.04 | 208,078,193.03 | 51.42 | 2,080,781.90 | 1.00 | 205,997,411.13 |
其中: | ||||||||||
合计 | 419,048,358.88 | / | 110,844,621.41 | / | 308,203,737.47 | 404,687,408.41 | / | 150,436,090.08 | / | 254,251,318.3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080,781.90 | - | 148,355,308.18 | 150,436,090.08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080,781.90 | - | 148,355,308.18 | 150,436,090.08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22,633.26 | - | 14,263,277.88 | 14,885,911.14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54,477,379.81 | 54,477,379.81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703,415.16 | - | 108,141,206.25 | 110,844,621.4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 | 54,477,379.81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湖北全力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款 | 5,668,628.89 | 判决或调解终本裁定 | 董事会批准 | 否 |
广安市金坤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款 | 3,935,392.43 | 判决或调解终本裁定 | 董事会批准 | 否 |
许聪 | 融资租赁款 | 3,412,416.28 | 判决或调解终本裁定 | 董事会批准 | 否 |
饶庆锋 | 融资租赁款 | 3,153,011.64 | 判决或调解终本裁定 | 董事会批准 | 否 |
黄春华 | 融资租赁款 | 1,574,032.85 | 判决或调解终本裁定 | 董事会批准 | 否 |
合计 | / | 17,743,482.09 | / | / | /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次核销的长期应收款均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属于诉讼案件,且被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执行的应收款项。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2.期末公司无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情况。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安徽汇荣能源有限公司 | 2,018,671.64 | -162,969.14 | 1,855,702.50 | ||||||||
小计 | 2,018,671.64 | -162,969.14 | 1,855,702.50 | ||||||||
合计 | 2,018,671.64 | -162,969.14 | 1,855,702.50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公司子公司华菱汽车与江苏瑞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安徽汇荣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45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
49.00%。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鄂尔多斯市中轩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50,362,334.97 | 9,362,334.97 | 41,000,000.00 | 14,000,000.00 | 股权类投资,公允价值可获得 | ||||||
合计 | 50,362,334.97 | 9,362,334.97 | 41,000,000.00 | 14,000,000.00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8月18日,上海徽融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淄博迪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对鄂尔多斯中轩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1500万股股权抵偿其对上海徽融所负的2700万元债务,通过此次债权股权置换,上海徽融持有鄂尔多斯中轩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2.6786%。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110,011.56 | 6,110,011.5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110,011.56 | 6,110,011.5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330,355.30 | 4,330,355.3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7,678.35 | 217,678.35 | ||
(1)计提或摊销 | 217,678.35 | 217,678.3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548,033.65 | 4,548,033.6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61,977.91 | 1,561,977.9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79,656.26 | 1,779,656.2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未发现投资性房地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766,303,371.48 | 2,010,070,635.6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766,303,371.48 | 2,010,070,635.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工具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61,889,385.12 | 90,606,946.99 | 3,436,412,016.33 | 22,250,609.80 | 5,211,158,958.2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29,413.75 | 3,778,845.13 | 46,203,342.22 | 4,887,358.88 | 57,698,959.98 |
(1)购置 | 2,829,413.75 | 1,572,770.88 | 9,984,730.06 | 4,887,358.88 | 19,274,273.57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2,189,274.25 | 36,218,612.16 | - | 38,407,886.41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转入 | 16,800.00 | - | - | 16,8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12,640.00 | 271,691.93 | 9,436,174.50 | 435,578.76 | 11,256,085.19 |
(1)处置或报废 | 1,112,640.00 | 271,691.93 | 7,895,426.50 | 435,578.76 | 9,715,337.19 |
(2)其他转出 | - | - | 1,540,748.00 | - | 1,540,748.00 |
4.期末余额 | 1,663,606,158.87 | 94,114,100.19 | 3,473,179,184.05 | 26,702,389.92 | 5,257,601,833.0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89,148,569.61 | 73,172,733.03 | 2,288,932,836.62 | 8,213,121.07 | 2,959,467,260.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896,652.77 | 4,488,510.19 | 171,005,711.46 | 1,992,880.19 | 231,383,754.61 |
(1)计提 | 53,896,652.77 | 4,486,975.37 | 171,005,711.46 | 1,992,880.19 | 231,382,219.79 |
(2)其他转入 | - | 1,534.82 | - | - | 1,534.82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670.41 | 429,653.61 | 3,971,111.25 | 418,155.60 | 4,848,590.87 |
(1)处置或报废 | 29,670.41 | 411,192.07 | 3,969,576.43 | 418,155.60 | 4,828,594.51 |
(2)其他转出 | - | 18,461.54 | 1,534.82 | - | 19,996.36 |
4.期末余额 | 643,015,551.97 | 77,231,589.61 | 2,455,967,436.83 | 9,787,845.66 | 3,186,002,424.0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7,133,699.64 | 3,336,747.64 | 229,024,186.03 | 2,126,428.92 | 241,621,062.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883,208.76 | 62,248,271.98 | 836,596.91 | 63,968,077.65 | |
(1)计提 | 741,821.70 | 61,547,219.90 | 836,596.91 | 63,125,638.51 | |
(2)其他转入 | 141,387.06 | 701,052.08 | - | 842,439.1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627.01 | 259,693.43 | 781.96 | 293,102.40 | |
(1)处置或报废 | 7,588.17 | 71,929.07 | 781.96 | 80,299.20 | |
(2)其他转出 | 25,038.84 | 187,764.36 | - | 212,803.20 | |
4.期末余额 | 7,133,699.64 | 4,187,329.39 | 291,012,764.58 | 2,962,243.87 | 305,296,037.48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13,456,907.26 | 12,695,181.19 | 726,198,982.64 | 13,952,300.39 | 1,766,303,371.4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65,607,115.87 | 14,097,466.32 | 918,454,993.68 | 11,911,059.81 | 2,010,070,635.68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建筑物 | - | - | - | - | - |
通用设备 | 554,285.22 | 512,541.57 | 27,356.44 | 14,387.21 | 长期闲置或报废 |
专用工具 | 108,037,885.47 | 42,410,863.79 | 21,092,030.43 | 44,534,991.25 | 长期闲置或报废 |
运输设备 | 80,000.00 | 39,312.68 | 3,207.32 | 37,480.00 | 长期闲置或报废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130,442,714.18 | 正在办理中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长期闲置或报废的资产 | 5,887.14 | 4,495.57 | -1,428.45 | 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 | 公允价值=全新资产市场价格(不含税)×资产状况调整系数×市场交易调整系数,或直接按照可回收残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对相关设备拟采取“拆整卖零”方式对外处置,处置费用=相关税费+交易服务费+拆除费用。 | a、资产状况调整系数,需比较委估资产与全新资产在新旧程度、使用状况等方面的差异情况,综合判断资产状况调整系数。 b、市场交易调整系数,在资产有序处置假设条件下,根据资产处置时间、市场需求、处置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市场交易折扣率,即市场交易调整系数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及土地使用权 | 44,497.12 | 59,522.91 | - | 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 | 公允价值= P=P'×A×B×C式中:P-委评建筑物评估价值; P'-参照物交易价格; 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市场状况修正系数; C-房地产状况修正系数; 处置费用=处置发生的税费+交易服务费。 | a.参照物交易价格来源于市场挂牌的相关房地产案例 b.处置费用系处置发生的税费以及交易服务费。 |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以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 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 | 公允价值=开发成本评估价值=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后续开发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增值税-税金及附加-应缴土地增值税-投资利息-投资利润; 处置费用=处置发生的税费+交易服务费。 | a.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与本次评估中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单价选取一致。 b.处置费用系处置发生的税费以及交易服务费。 | |||
固定资产-设备类、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 6,767.99 | 5,797.87 | -1,297.47 | 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 | 公允价值=全新资产市场价格(不含税)×资产状况调整系数×市场交易调整系数; 处置费用=相关税费+交易服务费+拆除费用。 | a、资产状况调整系数,需比较委估资产与全新资产在新旧程度、使用状况等方面的差异情况,综合判断资产状况调整系数。 b、市场交易调整系数,在资产有序处置假设条件下,根据资产处置时间、市场需求、处置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市场交易折扣率,即市场交易调整系数。 |
合计 | 57,152.25 | 69,816.35 | -2,725.92 | / | / | / |
注: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确定可回收金额进行减值测试的长期资产管理层出于谨慎性原则减值金额取各单项资产减值金额的合计数。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长期资产组 | 237,391.71 | 230,500.00 | -6,891.71 | 9 | 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EBITDA-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EBITDA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折旧摊销;折现率选取(所得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预测按照9年作为收益期。 | a.未来现金流预测根据盈利预测并根据可实现性进项调整; b.折现率中无风险利率采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市场投资报酬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沪深300收盘价为基础,计算年化收益率平均值。 |
合计 | 237,391.71 | 230,500.00 | -6,891.71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情况说明公司长期资产组(包括技术类:无形资产—专有技术和其他相关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减值测试,管理层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致远)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
具体情况如下:
1.对于长期闲置或报废的资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2.对于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长期资产组: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较高者确定,经评估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定。由于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长期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无法具体到各单项资产的减值金额,公司管理层采用2024年12月31日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长期资产账面价值剔除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后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专有技术)账面价值占比进行分摊。
3.对于上海索达相关的长期资产:根据企业规划,截止基准日,发动机生产设备资产已搬迁至马鞍山,变速箱产线中的生产设备计划对外处置,上海索达未来无法产生现金流,不适用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法,经评估最终选择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固定资产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之说明。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69,250,967.93 | 268,366,669.46 |
工程物资 | - | - |
合计 | 269,250,967.93 | 268,366,669.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安装设备 | 111,714,733.24 | 20,149,079.76 | 91,565,653.48 | 143,790,512.66 | 34,699,395.97 | 109,091,116.69 |
在建厂房 | 175,948,230.55 | - | 175,948,230.55 | 158,382,105.07 | - | 158,382,105.07 |
其他零星工程 | 1,872,187.16 | 135,103.26 | 1,737,083.90 | 923,460.15 | 30,012.45 | 893,447.70 |
合计 | 289,535,150.95 | 20,284,183.02 | 269,250,967.93 | 303,096,077.88 | 34,729,408.42 | 268,366,669.46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发动机厂房、宿舍等配套建筑 | 277,000,000 | 158,382,105.07 | 24,954,730.71 | - | 7,388,605.23 | 175,948,230.55 | 64.14 | 64.14 | 自筹 | |||
发动机生产线及配套设备 | 228,500,000 | 117,975,395.65 | 1,820,046.46 | 8,342,500.39 | 1,854,247.00 | 109,598,694.72 | 66.92 | 66.92 | 自筹 | |||
新能源商用车厂房及建筑物 | 300,000,000 | - | - | - | - | - | 76.50 | 100.00 | 自筹 | |||
新能源商用车生产线 | 15,921,767.46 | 17,261,550.90 | 30,005,332.94 | 1,061,946.90 | 2,116,038.52 | 99.00 | 自筹 | |||||
合计 | 292,279,268.18 | 44,036,328.07 | 38,347,833.33 | 10,304,799.13 | 287,662,963.79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发动机厂房、宿舍等配套建筑 | - | - | - | - | - |
发动机生产线及配套设备 | 34,699,395.97 | 22,378,895.97 | 36,929,212.18 | 20,149,079.76 | 异地搬迁改造 |
其他零星工程 | 30,012.45 | 107,042.54 | 1,951.73 | 135,103.26 | - |
合计 | 34,729,408.42 | 22,485,938.51 | 36,931,163.91 | 20,284,183.02 | - |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减少系上海索达将发动机生产线按评估价值出售给汉马发动机转销减值准备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减值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主要为上海索达发动机厂房、宿舍等配套建筑和发动机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厂房、宿舍等配套建筑目前处于停滞状态,发动机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由上海异地搬迁至马鞍山,项目停滞和搬迁存在减值迹象,减值测试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1固定资产。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在建工程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之说明。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12,992.00 | 1,012,992.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012,992.00 | 1,012,992.0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4,416.00 | 84,416.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3,248.00 | 253,248.00 |
(1)计提 | 253,248.00 | 253,248.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37,664.00 | 337,664.0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75,328.00 | 675,328.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928,576.00 | 928,576.00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公司期末使用权资产为徽融租赁在上海短期租入的办公场地,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专有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12,088,551.06 | 84,733,288.99 | 1,062,336,312.75 | 1,759,158,152.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01,915.17 | 75,045,517.17 | 77,347,432.34 | |
(1)购置 | 1,239,968.27 | 1,239,968.27 | ||
(2)内部研发 | 75,045,517.17 | 75,045,517.1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在建工程转入 | 1,061,946.90 | 1,061,946.9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12,088,551.06 | 87,035,204.16 | 1,137,381,829.92 | 1,836,505,585.1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8,875,880.60 | 72,778,513.51 | 443,161,688.63 | 674,816,082.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992,714.71 | 5,526,839.28 | 51,278,869.32 | 69,798,423.31 |
(1)计提 | 12,992,714.71 | 5,526,839.28 | 51,278,869.32 | 69,798,423.3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1,868,595.31 | 78,305,352.79 | 494,440,557.95 | 744,614,506.0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375.57 | 256,258,266.90 | 256,262,642.4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327.44 | 23,097,128.38 | 23,116,455.82 | |
(1)计提 | - | 23,097,128.38 | 23,097,128.38 | |
(2)其他 | 19,327.44 | - | 19,327.4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3,703.01 | 279,355,395.28 | 279,379,098.2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0,219,955.75 | 8,706,148.36 | 363,585,876.69 | 812,511,980.80 |
2.期初账面价值 | 453,212,670.46 | 11,950,399.91 | 362,916,357.22 | 828,079,427.5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62.39%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减值测试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1固定资产。
2.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无明显不一致;
3.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无明显不一致。
4.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在建工程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之说明。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信用减值准备 | 95,438,954.84 | 23,859,738.71 | 130,043,308.48 | 32,510,827.12 |
合计 | 95,438,954.84 | 23,859,738.71 | 130,043,308.48 | 32,510,827.1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4,000,000.00 | 3,500,000.00 | 23,362,335.00 | 5,840,583.75 |
合计 | 14,000,000.00 | 3,500,000.00 | 23,362,335.00 | 5,840,583.7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815,538,093.16 | 1,470,675,096.04 |
可抵扣亏损 | 5,170,791,777.07 | 5,506,076,721.03 |
递延收益 | 64,933,913.82 | 78,829,603.55 |
存货跌价准备 | 212,819,475.43 | 185,429,281.08 |
预提费用 | 103,834,163.93 | 44,066,482.33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1,382,980.00 | 2,500,000.00 |
合计 | 7,369,300,403.41 | 7,287,577,184.0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 | - | 26,964,673.50 | |
2024 | 94,803,668.31 | 84,566,109.20 | |
2025 | 600,581,377.05 | 602,772,235.99 | |
2026 | 399,407,142.60 | 346,891,750.84 |
2027 | 534,822,908.12 | 518,290,903.93 | |
2028 | 369,830,713.64 | 998,520,476.46 | |
2029 | 377,774,752.23 | 54,169,772.58 | |
2030 | 419,803,641.82 | 431,077,377.50 | |
2031 | 680,751,000.38 | 708,383,762.73 | |
2032 | 869,518,179.32 | 929,389,560.33 | |
2033 | 482,828,336.53 | 805,050,097.97 | |
2034 | 340,670,057.07 | - | |
合计 | 5,170,791,777.07 | 5,506,076,721.0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未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设备款 | 696,000.00 | - | 696,000.00 | 8,197,500.60 | - | 8,197,500.60 |
合计 | 696,000.00 | - | 696,000.00 | 8,197,500.60 | - | 8,197,500.60 |
其他说明:
期末无金额较大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75,638,622.04 | 75,638,622.04 | 其他 | 承兑及按揭保证金、冻结资金等 | 975,718,391.40 | 975,718,391.40 | 其他 | 承兑及按揭保证金、冻结资金等 |
固定资产 | 2,245,204,455.37 | 879,104,842.72 | 抵押 | 抵押、未办理产权证明、查封、售后回租 | 1,429,953,036.36 | 424,200,930.04 | 抵押 | 抵押、未办理产权证明、查封、售后回租 |
无形资产 | 538,251,142.07 | 388,072,139.85 | 抵押 | 抵押、查封 | 358,445,112.10 | 258,430,735.48 | 抵押 | 抵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40,844,105.60 | 40,844,105.60 | 质押 | 质押借款 | ||||
长期应收款 | 17,094,394.33 | 17,094,394.33 | 质押 | 质押借款 | ||||
合计 | 2,859,094,219.48 | 1,342,815,604.61 | / | / | 2,822,055,039.79 | 1,716,288,556.85 | / | / |
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固定资产用于借款抵押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物类型 | 抵押物 账面原值 | 抵押物 账面价值 | 抵押借款金额 | 借款到期日 | 保证担保人 |
华菱汽车 | 马鞍山农商行开发区支行 | 土地使用权 | 3,077.64 | 2,872.46 | 14,950.00 | 2028/6/6 | 汉马科技 |
房屋建筑物 | 10,766.54 | 10,398.04 | |||||
华菱汽车 | 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32,766.87 | 22,200.14 | 55,000.00 | 2027/7/8 | 华菱汽车 |
房屋建筑物 | 49,505.15 | 28,321.05 | |||||
星马专汽 | 土地使用权 | 1,912.60 | 1,176.34 | 星马专汽 | |||
房屋建筑物 | 11,624.26 | 3,335.49 | |||||
合 计 | - | - | 109,653.06 | 68,303.52 | 69,950.00 | - | -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464,849,000.00 | |
信用借款 | 100,000,000.00 | |
已贴现未到期应收票据 | 201,452,233.89 | |
具有承兑义务的应付票据 | 1,964,555,475.53 | |
应计利息 | 590,533.41 | |
合计 | 2,731,447,242.8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4年执行债务重整,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清偿方案进行清偿,留债金额转入长期应付款,期末无短期借款。
期末无已逾期未偿还的借款(包括从长期借款转入的)情况。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6,200,000.00 | 851,584,498.35 |
银行承兑汇票 | - | 77,631,459.40 |
信用证 | - | 500,000.00 |
合计 | 6,200,000.00 | 929,715,957.7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公司2024年执行债务重整,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清偿方案进行清偿,留债金额转入长期应付款,期末部分未申报债权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转入应付账款。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162,889,299.88 | 1,870,743,247.61 |
1-2年 | 169,294,150.15 | 334,089,793.15 |
2-3年 | 108,561,004.42 | 98,229,332.92 |
3年以上 | 113,868,368.27 | 130,090,663.07 |
合计 | 1,554,612,822.72 | 2,433,153,036.7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43,113,544.05 | 37,832,892.94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负债的部分 | - | - |
合计 | 43,113,544.05 | 37,832,892.9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期末,由于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晚于合同约定的客户付款时间,形成相关的合同负债。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705,033.82 | 283,758,521.91 | 281,046,352.04 | 16,417,203.6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2,379.06 | 22,892,420.35 | 22,900,125.32 | 94,674.09 |
三、辞退福利 | 42,875,584.14 | 15,124,180.88 | 11,057,061.22 | 46,942,703.80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6,682,997.02 | 321,775,123.14 | 315,003,538.58 | 63,454,581.5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3,325,803.51 | 235,117,298.17 | 233,131,410.68 | 15,311,691.00 |
二、职工福利费 | 5,000.00 | 11,878,178.36 | 11,204,288.36 | 678,89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41,119.51 | 13,045,960.38 | 13,051,849.31 | 35,230.5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0,764.11 | 11,877,882.26 | 11,883,892.97 | 34,753.40 |
工伤保险费 | 355.40 | 1,168,078.12 | 1,167,956.34 | 477.18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96,107.45 | 21,688,505.27 | 21,693,416.72 | 91,196.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37,003.35 | 2,028,579.73 | 1,965,386.97 | 300,196.1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3,705,033.82 | 283,758,521.91 | 281,046,352.04 | 16,417,203.6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7,675.28 | 22,198,924.02 | 22,206,340.14 | 90,259.16 |
2、失业保险费 | 4,703.78 | 693,496.33 | 693,785.18 | 4,414.93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02,379.06 | 22,892,420.35 | 22,900,125.32 | 94,674.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无属于拖欠性质的职工薪酬。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1,562,060.10 | 12,534,820.33 |
企业所得税 | 669,803.12 | 2,826,462.28 |
房产税 | 3,598,868.71 | 3,397,594.52 |
土地使用税 | 1,864,706.35 | 1,864,725.05 |
其他税费 | 3,768,079.86 | 3,161,950.98 |
合计 | 21,463,518.14 | 23,785,553.16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 | 78,924,079.70 | 265,411,811.40 |
合计 | 78,924,079.70 | 265,411,811.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71,483,542.13 | 229,243,376.75 |
往来款 | 1,188,632.79 | 16,175,048.39 |
押金 | - | 23,930.00 |
其他 | 6,251,904.78 | 19,969,456.26 |
合计 | 78,924,079.70 | 265,411,811.40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6,375,000.00 | 364,125,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06,099.60 | 23,037,284.47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53,248.00 | 253,248.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996,156.94 | 2,349,256.25 |
合计 | 57,830,504.54 | 389,764,788.72 |
其他说明: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明细情况
借款类别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保证借款 | - | 264,125,000.00 |
信用借款 | - | 10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56,375,000.00 | - |
小 计 | 56,375,000.00 | 364,125,000.00 |
(2)期末无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的逾期借款。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 | 648,582,009.74 | 379,898,640.15 |
售后服务费 | 15,777,933.31 | 14,367,601.47 |
管理人报酬 | 25,806,061.89 | - |
索赔及维修费用 | 19,822,792.39 | - |
公告及研发费 | 11,035,029.74 | - |
送车及运输费用 | 2,473,026.36 | 3,611,152.92 |
其他 | 34,367,467.65 | 26,087,727.94 |
合计 | 757,864,321.08 | 423,965,122.4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其他流动负债。
2、外币非流动负债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1、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49,500,000.00 | 254,500,000.00 |
信用借款 | - | 277,500,000.00 |
委托借款 | 550,000,000.00 | 1,150,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6,375,000.00 | -364,125,000.00 |
合计 | 643,125,000.00 | 1,317,875,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委托借款2024年末余额55,000.00万元,系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发放的借款,由华菱汽车、星马专汽提供抵押和保证。抵押借款期末余额14,950.00万元系汉马科技提供担保、华菱汽车部分财产抵押取得。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675,328.00 | 928,576.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53,248.00 | -253,248.00 |
合计 | 422,080.00 | 675,328.00 |
其他说明: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1-2年 | 253,248.00 | 253,248.00 |
2-3年 | 168,832.00 | 253,248.00 |
3年以上 | - | 168,832.00 |
合 计 | 422,080.00 | 675,328.00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849,541,390.88 | |
专项应付款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206,099.60 | |
合计 | 849,335,291.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债务重整留债金额 | 849,335,291.28 |
其他说明:
重整留债相关说明:
2024年12月11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裁定批准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针对汉马科技及其子公司经裁定确认的有财产担保债权,在担保财产评估价值范围
内优先受偿的部分(优先受偿范围内的部分),结合贷款原有状态通过留债方式进行全额清偿,超出部分按照普通债权清偿方案受偿。公司根据清偿方案普通债权留债部分按市场利率折现以及调整后计入长期应付款。截止2024年12月31日,汉马科技及其子公司重整留债账面原值1,086,158,747.99元,未确认融资费用236,823,456.71元,净值849,335,291.28元。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3,564,746.74 | 9,414,109.58 | 涉诉案件尚未判决或生效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回购担保义务 | 5,776,739.57 | 3,085,673.74 | 预计按揭贷款、保兑仓等损失 |
减:列示于“长期应付款”部分 | -8,406,157.27 | ||
合计 | 935,329.04 | 12,499,783.32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8,732,520.22 | 100,000.00 | 13,898,606.40 | 64,933,913.82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78,732,520.22 | 100,000.00 | 13,898,606.40 | 64,933,913.8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十一、政府补助之说明。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54,314,844 | 948,756,523 | 948,756,523 | 1,603,071,367 |
其他说明:
2024年12月10日,汉马科技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表决通过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24年12月11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汉马科技重整程序。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和《重整计划》,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汉马科技现有总股本654,314,84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4.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948,756,523股,转增完成后汉马科技的总股本将增加至1,603,071,367股。
截至2024年12月25日,上述948,756,523股股份全部登记至汉马科技管理人开立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并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另行扣划至相关投资人及债权人账户。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006,263,607.18 | 4,181,550,687.56 | 948,756,523.00 | 6,239,057,771.74 |
其他资本公积 | 151,797,814.59 | - | - | 151,797,814.59 |
合计 | 3,158,061,421.77 | 4,181,550,687.56 | 948,756,523.00 | 6,390,855,586.3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资本公积增加主要系:①公司进行破产重整,重整投资人投资形成股本溢价1,765,156,821.00元;②根据重整计划以股票偿还债务形成股本溢价2,151,038,980.26元;③剩余库存股形成股本溢价219,499,930.26元;④少数股东入股公司子公司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合并形成股本溢价45,734,956.04元。本年资本公积减少为:以汉马科技原总股本654,314,84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4.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所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 | 219,499,930.26 | - | 219,499,930.26 |
合计 | 219,499,930.26 | - | 219,499,930.2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3、股本所述事由,转增股份划转重整投资人以及偿还重整债务后的剩余40,127,958股,按重整完成日收盘价5.47元/股计价计入库存股。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361,234.98 | -7,021,751.22 | - | - | - | -6,196,695.45 | -825,055.77 | 9,164,539.53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5,361,234.98 | -7,021,751.22 | - | - | - | -6,196,695.45 | -825,055.77 | 9,164,539.53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32,388.76 | -124,596.27 | - | - | - | -124,596.27 | - | -1,256,985.03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32,388.76 | -124,596.27 | - | - | - | -124,596.27 | - | -1,256,985.03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4,228,846.22 | -7,146,347.49 | - | - | - | -6,321,291.72 | -825,055.77 | 7,907,554.5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9,199,710.92 | 19,199,710.92 | ||
合计 | 19,199,710.92 | 19,199,710.9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专项储备增加数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文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减少数系实际使用的安全生产费。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02,266,819.71 | - | - | 102,266,819.71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02,266,819.71 | - | - | 102,266,819.7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公司母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本期盈余公积无增减变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743,452,208.41 | -3,784,508,277.9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743,452,208.41 | -3,784,508,277.9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7,232,828.89 | -962,688,930.4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 -3,745,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586,219,379.52 | -4,743,452,208.4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067,473,202.14 | 3,934,444,697.06 | 3,695,715,817.07 | 3,710,806,350.69 |
其他业务 | 154,972,490.82 | 168,363,350.90 | 181,225,841.33 | 165,048,735.59 |
合计 | 4,222,445,692.96 | 4,102,808,047.96 | 3,876,941,658.40 | 3,875,855,086.28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422,244.57 | 387,694.17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5,497.25 | 18,122.58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3.67% | / | 4.67%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5,497.25 | 销售材料(配件)等12,807.13万元、其他2,690.12万元 | 18,122.58 | 销售材料等15,762.98万元、其他2,359.60万元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5,497.25 | 18,122.58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406,747.32 | / | 369,571.59 | /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分行业)
单位:元
行业名称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加工制造业 | 4,054,915,314.99 | 3,934,242,456.49 | 3,691,343,903.71 | 3,708,940,306.94 |
融资租赁 | 12,557,887.15 | 202,240.57 | 4,371,913.36 | 1,866,043.75 |
合计 | 4,067,473,202.14 | 3,934,444,697.06 | 3,695,715,817.07 | 3,710,806,350.69 |
2.主营业务(分产品)
单位:元
产品类别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整车及底盘 | 2,386,268,828.02 | 2,354,614,806.49 | 1,867,038,283.92 | 1,828,104,573.42 |
专用车 | 1,052,975,042.70 | 1,009,359,801.98 | 1,338,123,834.02 | 1,352,146,140.77 |
汽车零部件 | 615,671,444.27 | 570,267,848.02 | 486,181,785.77 | 528,689,592.75 |
融资租赁 | 12,557,887.15 | 202,240.57 | 4,371,913.36 | 1,866,043.75 |
合计 | 4,067,473,202.14 | 3,934,444,697.06 | 3,695,715,817.07 | 3,710,806,350.69 |
3.履约义务相关信息本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作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客户需求的品类、标准及时履行供货义务。对于中国境内销售合同,于本公司将商品交于客户或承运商时完成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对于中国境外销售合同,于商品发出并在装运港装船离港时完成履约义务,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
不同客户和产品的付款条件有所不同,本公司部分销售以预收款的方式进行,其余销售则授予一定期限的信用期。4.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2,099,899,211.79 | 49.73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1,073,032,096.78 | 25.41 |
安徽世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6,408,603.37 | 2.52 |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马鞍山亿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94,490,961.67 | 2.24 |
安徽苏美达汽车有限公司 | 86,280,374.00 | 2.05 |
小 计 | 3,460,111,247.61 | 81.95 |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29,409.78 | 3,625,524.40 |
教育费附加 | 701,628.47 | 2,637,199.20 |
房产税 | 14,457,787.83 | 13,798,491.47 |
土地使用税 | 7,458,831.32 | 7,606,275.85 |
印花税 | 7,331,805.73 | 6,151,302.10 |
其他税费 | 5,317,532.37 | 5,329,050.97 |
合计 | 36,196,995.50 | 39,147,843.99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4,193,779.82 | 66,878,393.69 |
差旅、通讯及招待费 | 16,486,177.67 | 19,543,924.91 |
车辆保险及燃油费 | 3,232,850.24 | 9,048,075.29 |
中介及服务费 | 6,138,760.79 | 6,252,461.70 |
广告及宣传费 | 3,620,773.49 | 3,281,240.14 |
办公费及水电费 | 843,750.42 | 1,106,948.22 |
折旧及摊销费 | 557,605.87 | 850,928.80 |
其他 | 3,281,605.29 | 2,235,787.89 |
合计 | 88,355,303.59 | 109,197,760.64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9,839,920.80 | 115,543,338.19 |
折旧与摊销 | 83,066,488.64 | 85,108,404.61 |
中介及服务费 | 18,417,792.91 | 27,577,760.59 |
差旅、通讯及招待费 | 4,519,927.15 | 9,002,725.35 |
办公费及水电费 | 4,133,593.62 | 4,984,513.95 |
其他 | 9,586,046.40 | 4,278,170.03 |
合计 | 209,563,769.52 | 246,494,912.72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新产品开发费 | 62,992,045.90 | 63,567,259.29 |
职工薪酬 | 65,799,296.55 | 71,626,799.86 |
折旧与摊销 | 16,386,202.11 | 14,830,439.19 |
材料消耗费 | 8,645,435.77 | 8,935,630.03 |
其他 | 7,385,246.90 | 7,642,143.88 |
合计 | 161,208,227.23 | 166,602,272.25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09,825,382.42 | 155,292,040.51 |
减:利息收入 | -4,334,334.83 | -14,959,058.31 |
减:财政贴息 | - | -52,700,000.00 |
汇兑损失 | 493,910.85 | 1,312,452.38 |
减:汇兑收益 | -730,314.49 | -2,195,675.16 |
手续费支出 | 740,091.39 | 14,535,352.05 |
减:其他(现金折扣等) | - | 540,069.82 |
合计 | 105,994,735.34 | 101,825,181.29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21,412,528.48 | 23,745,346.19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24,049,762.34 | 27,390,980.59 |
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84,253.98 | 8,671,521.17 |
合计 | 45,546,544.80 | 59,807,847.95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2,969.14 | -185,297.7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1,185,989,958.90 | 366,624.00 |
子公司破产出表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1,028,859.01 |
合计 | 1,185,826,989.76 | 1,210,185.24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617,020.00 | 4,585,435.7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37,178,597.10 | -227,774,238.1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129,493.27 | -2,570,256.94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885,911.14 | -6,422,711.49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349,317,994.97 | -232,181,770.88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44,813,934.59 | -62,153,307.36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63,125,638.51 | -145,421,876.84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22,485,938.51 | -34,622,482.73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23,097,128.38 | -47,544,053.55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53,522,639.99 | -289,741,720.48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利得或损失 | - | 58,038,150.88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948,235.12 | 982,011.97 |
其中:固定资产 | -948,235.12 | 982,011.97 |
无形资产 | - | - |
合计 | -948,235.12 | 59,020,162.85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 270,000.00 | - |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 899,520.00 | 115,687,071.85 | 899,520.00 |
其他 | 1,902,139.75 | 2,641,691.60 | 1,902,139.75 |
合计 | 2,801,659.75 | 118,598,763.45 | 2,801,659.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900.34 | 1,565.38 | 3,900.34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900.34 | 1,565.38 | 3,900.34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盘亏损失 | - | 472,944.52 | - |
回购担保义务 | - | 3,085,673.74 | - |
预计未决诉讼损失 | 34,012,575.85 | 9,414,109.58 | 34,012,575.85 |
赔偿金、违约金 | 5,926.93 | 738,786.56 | 5,926.93 |
其他 | 1,128,762.00 | 337,893.74 | 1,128,762.00 |
合计 | 35,151,165.12 | 14,050,973.52 | 35,151,165.12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1.88 | 2,156,756.8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438,234.50 | 5,281,172.59 |
合计 | 8,438,326.38 | 7,437,929.4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3,553,772.9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8,388,443.2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1,493,982.3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178,213.9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674,775.7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0,687,138.00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4,639,834.27 |
所得税费用 | 8,438,326.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违约金及利息 | - | 115,413,409.34 |
政府补助 | 7,698,176.06 | 25,483,982.34 |
往来款 | 2,801,659.75 | 14,355,783.53 |
合计 | 10,499,835.81 | 155,253,175.2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费 | 43,058,787.96 | 90,196,155.88 |
保证金及往来款 | 122,605,316.87 | 86,755,145.56 |
银行扣款 | 111,007,346.15 | - |
售后服务费用 | - | 5,568,271.80 |
银行手续费 | 740,091.39 | 14,535,352.05 |
中介及服务费用 | 24,556,553.70 | 33,830,222.29 |
冻结资金 | 23,505,974.31 | - |
办公费及水电费 | 4,977,344.04 | 6,091,462.17 |
差旅、通讯及招待费用 | 21,006,104.82 | 28,546,650.26 |
广告及宣传费 | 3,620,773.49 | 3,281,240.14 |
车辆保险及燃油费 | 3,232,850.24 | 9,048,075.29 |
其他 | 11,471,204.56 | 14,543,229.96 |
合计 | 369,782,347.53 | 292,395,805.4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权益工具处置款 | - | 32,000,000.00 |
合计 | 32,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4,334,334.83 | 14,959,058.31 |
合计 | 4,334,334.83 | 14,959,058.31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 | 432,130,678.86 | 252,934,695.58 |
票据保证金 | 923,014,117.12 | - |
财政贴息 | - | 52,700,000.00 |
合计 | 1,355,144,795.98 | 305,634,695.58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支付的现金 | 18,782,248.00 | 64,171,712.30 |
保证金 | 397,564,739.71 | - |
合计 | 416,346,987.71 | 64,171,712.3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5,115,446.55 | -966,956,833.6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53,522,639.99 | 289,741,720.48 |
信用减值损失 | 349,317,994.97 | 232,181,770.8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31,599,898.14 | 281,521,017.8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53,248.00 | 253,248.00 |
无形资产摊销 | 69,798,423.31 | 82,530,423.3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246,627.2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48,235.12 | -982,011.9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00.34 | 1,565.3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4,677,584.07 | 56,820,935.5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85,826,989.76 | -1,210,185.2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651,088.41 | 5,281,172.5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340,583.75 | -2,915,058.8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6,480,808.72 | 111,379,391.2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2,147,976.43 | -80,913,469.9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05,653,712.96 | 36,267,071.87 |
处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58,038,150.88 |
其他 | -171,887,853.67 | -115,222,997.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0,449,466.39 | -130,013,763.0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33,770,814.62 | 186,376,003.2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86,376,003.22 | 299,421,837.7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47,394,811.40 | -113,045,834.5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33,770,814.62 | 186,376,003.22 |
其中:库存现金 | - | 14,644.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33,770,814.62 | 186,361,359.2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33,770,814.62 | 186,376,003.2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9,015,266.75 |
其中:美元 | 1,253,949.71 | 7.1884 | 9,013,892.10 |
欧元 | 41.81 | 7.5257 | 314.65 |
港币 | 1,144.71 | 0.9260 | 1,060.00 |
应收账款 | - | - | 3,825,708.46 |
其中:美元 | 532,205.84 | 7.1884 | 3,825,708.46 |
合同负债 | - | - | 3,535,266.55 |
其中:美元 | 491,801.59 | 7.1884 | 3,535,266.55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
名 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福瑞投资 | 香港 | 美元 | 便于出口业务结算 |
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期上述境外经营实体的记账本位币没有发生变化。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5,799,296.55 | 71,381,317.86 |
直接材料 | 36,557,240.95 | 38,630,900.22 |
新产品公告费 | 24,540,106.07 | 26,217,670.98 |
折旧与摊销 | 16,386,202.11 | 24,452,327.54 |
水电然气费 | 6,204,011.09 | 8,986,752.71 |
其他 | 11,721,370.46 | 13,377,154.62 |
合计 | 161,208,227.23 | 183,046,123.9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61,208,227.23 | 166,602,272.25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16,443,851.68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气体机研发 | 75,083,642.78 | 7,591,620.89 | - | 75,045,517.17 | 7,629,746.50 | - |
合计 | 75,083,642.78 | 7,591,620.89 | - | 75,045,517.17 | 7,629,746.50 | -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具体依据 |
13L国六气体机 | 100.00 | 2024年11月 | 产量批准 | 2017年12月 | 整车公告X7开发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经公司研究院以及动力总成中心组织对13L国六天然气匹配X7 LNG牵引车进行装机状态评审,满足设计匹配整车要求,开发支出转为无形资产。
期末尚无转开发阶段的新项目,开发支出期末无余额。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华菱汽车 | 马鞍山市 | 50,000 | 马鞍山市 | 汽车制造业 | 100.00 | - | 合并 |
星马专汽 | 马鞍山市 | 40,000 | 马鞍山市 | 专用汽车制造 | 100.00 | - | 设立 |
福马零部件 | 当涂县 | 20,000 | 当涂县 | 零部件制造 | 100.00 | - | 合并 |
天津星马 | 天津市 | 9,000 | 天津市 | 专用汽车制造 | - | 100.00 | 设立 |
上海索达 | 上海市 | 40,000 | 上海市 | 零部件制造 | - | 100.00 | 设立 |
芜湖福马 | 芜湖市 | 2,500 | 芜湖市 | 零部件制造 | - | 100.00 | 合并 |
福瑞投资 | 香港 | HKD4054 | 香港 | 贸易服务 | 100.00 | - | 设立 |
凯马零部件 | 马鞍山市 | 500 | 马鞍山市 | 汽车维修服务 | - | 100.00 | 合并 |
上海徽融 | 上海市 | 36,600 | 上海市 | 融资租赁 | 81.15 | 7.10 | 合并 |
福亨内饰 | 当涂县 | 4,000 | 当涂县 | 零部件制造 | - | 80.00 | 设立 |
福马电子 | 当涂县 | 1,000 | 当涂县 | 零部件制造 | - | 100.00 | 设立 |
汉马发动机 | 马鞍山市 | 3,000 | 马鞍山市 | 发动机制造 | - | 65.22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徽融 | 11.75 | -1,151,580.20 | - | 44,729,659.68 |
福亨内饰 | 20.00 | -2,380,832.61 | - | 7,283,744.44 |
汉马发动机 | 34.78 | -48,584,969.53 | - | -75,119,925.5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徽融 | 10,218,312.42 | 520,820,662.78 | 531,038,975.20 | 146,438,940.44 | 3,922,080.00 | 150,361,020.44 | 13,103,626.84 | 528,031,693.75 | 541,135,320.59 | 137,119,020.33 | 6,515,911.75 | 143,634,932.08 |
福亨内饰 | 31,008,378.64 | 36,372,948.50 | 67,381,327.14 | 30,962,604.95 | - | 30,962,604.95 | 161,878,332.20 | 12,169,023.49 | 174,047,355.69 | 115,648,345.46 | 10,076,125.00 | 125,724,470.46 |
汉马发动机 | 551,271,194.94 | 697,406,664.98 | 1,248,677,859.92 | 1,464,565,178.21 | 98,666.67 | 1,464,663,844.88 | 683,011,264.69 | 770,394,160.31 | 1,453,405,425.00 | 1,548,899,145.64 | - | 1,548,899,145.6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上海徽融 | 20,610,557.70 | -9,800,682.53 | -16,822,433.75 | -33,785,006.73 | 24,791,405.18 | 534,825.11 | 3,024,648.65 | -46,944,702.41 |
湖南星马(1-8月) | 57,413.03 | -7,523,903.13 | -7,523,903.13 | -542,504.19 | ||||
福亨内饰 | 30,969,813.20 | -11,904,163.04 | -11,904,163.04 | -2,157,082.05 | 23,202,782.36 | -9,115,140.77 | -9,115,140.77 | -3,260,955.38 |
汉马发动机 | 694,839,802.86 | -139,692,264.32 | -139,692,264.32 | -85,092,230.24 | 109,667,389.64 | -125,493,720.64 | -125,493,720.64 | -31,779,752.46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855,702.50 | 2,018,671.6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62,969.14 | -185,297.77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62,969.14 | -185,297.77 |
其他说明:
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无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2.期末无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发动机技改项目 | 11,033,454.39 | - | - | 5,466,049.32 | - | 5,567,405.07 | 与资产相关 |
重型商用车车桥开发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补助 | 17,818,210.78 | - | - | 1,998,303.96 | - | 15,819,906.82 | 与资产相关 |
整车及关键零件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15,805,472.42 | - | - | 646,666.68 | - | 15,158,805.74 | 与资产相关 |
节能环保大功率发动机智能工厂新模式 | 5,573,913.61 | - | - | 887,940.12 | - | 4,685,973.49 | 与资产相关 |
创新性省份建设专项资金 | 5,053,964.98 | - | - | 1,113,010.08 | - | 3,940,954.90 | 与资产相关 |
汉马系列燃料电池重卡整车集成开发及测试项目 | 2,500,000.07 | - | - | 249,999.96 | - | 2,250,000.11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零星项目补助 | 20,947,503.97 | 100,000.00 | - | 3,536,636.28 | - | 17,510,867.69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78,732,520.22 | 100,000.00 | - | 13,898,606.40 | - | 64,933,913.82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7,513,922.08 | 61,641,521.17 |
与资产相关 | 13,898,606.40 | 23,745,346.19 |
合计 | 21,412,528.48 | 85,386,867.36 |
其他说明:
补助项目 | 本期计入损益金额 | 上期计入损益金额 | 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摊销 | 13,898,606.40 | 23,745,346.19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财政贴息 | - | 52,700,000.00 | 财务费用 | 与收益相关 |
科技创新补贴 | 1,180,000.00 | -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扩岗补贴 | 788,008.73 | 1,168,882.1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知识产权示范补助 | 264,000.00 | 509,2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零星补助 | 5,281,913.35 | 7,263,439.07 | 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 与收益相关 |
合 计 | 21,412,528.48 | 85,386,867.36 | - | -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力求减少各种风险对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港币)依然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其他应付款。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1.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外币资产和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1.外币货币性项目。
对于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港币升值或者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列示如下:
汇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上升10% | 93.06 | 140.08 |
下降10% | -93.06 | -140.08 |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其他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管理层会依据最新市场状况及时作出调整,未来利率变化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其他金融资产。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目前市场状况等其它因素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
本公司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可控。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的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信用额度,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1,000,000.00 | 41,0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7,515,513.29 | 7,515,513.2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8,515,513.29 | 48,515,513.29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公司应收款项融资系兑付风险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余额作为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子公司上海徽融对鄂尔多斯市中轩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上海徽融持有的股权比例为2.6786%。由于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较低,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且近期内被投资单位并无引入外部投资
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等可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此外,公司从可获取的相关信息分析,未发现被投资单位内外部环境自年初以来已发生重大变化。其期末公允价值系参考被投资单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市净率测算确定。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50,000 | 19.98 | 19.9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李书福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9.98%。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通过控股股东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9.97%。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安徽汇荣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或股东)控制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或股东)控制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或股东)控制 |
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或股东)控制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或股东)控制 |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或股东)控制 |
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或股东)控制 |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或股东)控制 |
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或股东)控制 |
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或股东)控制 |
杭州吉利共享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或股东)控制 |
杭州吉利易云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或股东)控制 |
浙江轩孚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或股东)控制 |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或股东)控制 |
浙江联控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或股东)控制 |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或股东)控制 |
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或股东)控制 |
其他说明:
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动力电池及零部件 | 148,422,955.93 | 300,000,000 | 否 | 667,082,920.81 |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动力电池及零部件 | 756,596,557.08 | 900,000,000 | 否 | - |
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 | 动力电池及零部件 | 137,356,637.71 | 300,000,000 | 否 | - |
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 | 甲醇 | 3,324,100.26 | 8,900,000 | 否 | -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135,434,755.04 | 307,000,000 | 否 | 1,580,807.70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咨询费 | - | 16,600,000 | 否 | 99,056.60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 | 52,000,000 | 否 | 24,029,038.72 |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2,307,244.00 | 8,000,000 | 否 | 3,134,802.00 |
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及劳保用品 | 1,219,141.14 | 4,100,000 | 否 | 193,893.76 |
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1,592,920.32 | 否 | - | |
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807,806.00 | 32,500,000 | 否 | - |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 | 委托研发 | - | 否 | 359,011.24 | |
杭州吉利共享服务有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249,744.61 | 2,400,000 | 否 | - |
杭州吉利易云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化服务 | 148,860.40 | 否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整车及汽车零配件等 | 818,823.59 | 1,199,882,873.24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整车、底盘及零部件等 | 2,099,899,211.79 | 623,317,214.80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整车、底盘及零部件 | 1,073,702,826.88 | 512,909,414.01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发动机及零部件等 | 12,327,931.30 | 10,868,805.25 |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 发动机及零部件、受托技术研发等 | 37,321,573.21 | 4,819,045.75 |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 | 汽车零部件等 | 3,729,397.96 | 2,410,823.69 |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配件等 | 1,822,123.92 | -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 发动机及零部件等 | 48,347,844.19 | 7,433.63 |
浙江轩孚科技有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179,504.38 |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公司本期涉及的整车、底盘、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的主营业务销售金额为3,214,494,494.41元。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60.06 | 585.3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460,620,601.40 | 23,031,030.07 | 407,152,492.04 | 20,357,624.60 |
应收账款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474,632,357.33 | 23,731,617.87 | 293,111,191.38 | 14,655,559.57 |
应收账款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 49,484,263.51 | 2,474,213.18 | - | - |
应收账款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 | - | 28,152,191.69 | 1,407,609.58 |
应收账款 |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 1,576,218.89 | 78,810.94 | 5,100,132.50 | 255,006.63 |
应收账款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0.01 | - | 2,449,749.14 | 122,487.46 |
应收账款 |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 | 5,132.35 | 256.62 | 110,784.30 | 5,539.22 |
应收账款 |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95,600.00 | 24,780.00 | - | -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22,113,525.73 | 261,541,277.17 |
长期应付款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4,303,838.44 | - |
应付账款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71,241,218.41 | 35,825,963.10 |
应付账款 |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43,659,605.19 | - |
应付账款 |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 | 1,611,460.60 | 3,418,928.08 |
应付账款 | 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 | 835,067.00 | 807,896.00 |
应付账款 | 安徽汇荣能源有限公司 | 93,400.00 | 268,644.00 |
应付账款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85,000.00 | 105,000.00 |
应付账款 | 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 | 57,543,275.84 | 48,094.00 |
应付账款 | 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 | 1,843,365.48 | - |
应付账款 | 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 | 760,333.54 | 30,818.00 |
应付账款 | 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1,592,920.32 | - |
应付账款 | 浙江轩孚科技有限公司 | 30,843.00 | - |
合同负债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 | 951,200.00 |
合同负债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 | 6,611.84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 | - | 1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杭州吉利共享服务有限公司 | 264,729.29 | -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一) 重要承诺事项
1.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标的物 | 抵押物 账面原值 | 抵押物 账面价值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华菱汽车 | 马鞍山农商行开发区支行 | 土地使用权 | 3,077.64 | 2,872.46 | 14,950.00 | 2028/6/6 |
华菱汽车 | 马鞍山农商行开发区支行 | 房屋建筑物 | 10,766.54 | 10,398.04 | ||
小 计 | - | - | 13,844.18 | 13,270.50 | 14,950.00 | - |
2.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重整计划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利率 | 偿还期限 | 偿还方式 | 到期时间 | 偿还资源 |
需现金偿还金额 | 40,295.10 | - | 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分一或两次现金清偿 | 现金 | ||
10%留债 | 37,097.84 | 1% | 7年 | 半年结息到期一次还本 | 2031/12/11 | 现金 |
100%全额留债 | 71,518.04 | - | 7年 | 到期一次还本 | 2031/12/11 | 现金 |
小 计 | 148,910.98 | - | - | - | - | - |
重整计划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四、(一)之“债务重整”。3.其他重要承诺事项
(1)本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7,939.19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157.43万元。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垫付逾期按揭贷款、逾期融资租赁及保兑仓款项金额合计为23,464.12万元,本公司已将代垫款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垫付逾期按揭贷款、逾期融资租赁及保兑仓款项金额合计为5,914.44万元,本公司根据债权人申报情况已按重整计划普通债权清偿方案进行处理。
(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除以上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存货因产品责任纠纷被起诉,主要情况如下:
原告/被上诉人 | 被告/上诉人 | 案号 | 案由 | 涉案金额 | 状态 |
甘肃东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甘肃星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4)甘01民初80号 | 产品责任纠纷 | 5,874.83万元 | 上诉中 |
本公司上诉中,已根据重整计划普通债权清偿方案对涉案金额预留偿债资源。2.本公司期末无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3.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标的物 | 抵押物 账面原值 | 抵押物 账面价值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芜湖福马 | 上海徽融 | 上海徽融 | 机器设备 | 7,115.63 | 3,219.33 | 2,779.44 | 2027/04/15 |
2027/05/15 | |||||||
华菱汽车 | 上海徽融 | 上海徽融 | 机器设备 | 77,924.60 | 7,045.06 | 8,422.10 | 2027/05/15 |
2027/06/15 | |||||||
福马零件 | 上海徽融 | 上海徽融 | 机器设备 | 4,400.55 | 653.91 | 454.90 | 2025/04/15 |
星马专汽 | 上海徽融 | 上海徽融 | 机器设备 | 12,358.53 | 2,443.46 | 2,863.41 | 2027/06/15 |
福马电子 | 上海徽融 | 上海徽融 | 机器设备 | 1,272.13 | 235.67 | 151.63 | 2025/04/15 |
合 计 | - | - | - | 103,071.44 | 13,597.43 | 14,671.48 | - |
4.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利润分配情况
2025年3月25日,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设立控股子公司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需要,在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马鞍山醇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马鞍山醇氢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4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马鞍山醇氢合伙以现金出资人民币6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新设公司安徽汉马醇氢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1月24日取得了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EA44AK11,法定代表人:
郭磊。
(三) 注销子公司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星马”)。2022年10月18日,天津星马收到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津经开区管委会”)下发的《关于收回滨海新区经开区星马汽车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津开发[2022]13号)事项。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土地收购三方协议>的议案》。截至2024年1月27日止,天津星马已收到天津泰达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土地收储补偿款。注销子公司天津星马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 公司账户冻结情况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汉马科技及子公司被冻结、封存银行账户共计20个(其中零余额账户4个),实际冻结金额合计为 61,741,165.47元。公司目前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正陆续办理解除冻结、封存账户事宜。
(五)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债务重组方式 | 原重组债权债务账面价值 | 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损失 | 债务转为资本导致的股本增加额 | 留债折现后账面价值 | 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 | 债权转为股份导致的投资增加额 | 该投资占债务人股份总额的比例(%) | 或有应付/或有应收 | 债务重组中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和依据 |
职工和社保债权 | 以现金清偿 | 29.17 | - | - | ||||||
税款债权 | 无 | - | - | - | ||||||
有财产担保债权 | 以现金清偿 | 87,302.87 | - | - | ||||||
普通债权 | 混合重组方式 | 465,290.26 | 84,933.53 | 123,340.57 | 215,103.90 | |||||
合计 | - | 552,622.30 | 84,933.53 | 123,340.57 | 215,103.90 | / |
注: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未扣除重整费用4,741.58万元;系股票清偿债务增加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15,103.90万元。其他说明:
(1)重整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3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马鞍山中院”或“法院”)出具的(2024)皖05破申21号及(2024)皖05 破申21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2024年3月1日,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零部件”)、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电子”)、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福马”) 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皖05破申25号、(2024)皖05破申24号、(2024) 皖05破申23号、(2024)皖05破申22号、(2024)皖05破申26号《决定书》, 法院决定启动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2024年4月19日,福马电子、福马零部件、星马专汽、华菱汽车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皖05破申22号、(2024)皖05破申23号、(2024)皖05破申24号、(2024)皖05破申25号《民事裁定书》和(2024)皖05破3号、(2024)皖05破4号、(2024)皖05破5号、(2024)皖05破6号《决定书》, 法院裁定受理上述四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上述四家子公司的管理人。
2024年11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芜湖福马分别收到马鞍山中院送达的(2024)皖05破申21号、(2024)皖05破申26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皖05破10号、(2024)皖05破1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芜湖福马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及子公司芜湖福马的管理人。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及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皖05破10号、(2024)皖05破6号之四、(2024)皖05破5号之四、(2024)
皖05破4号之四、(2024)皖05破3号之四、(2024)皖05破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重整程序。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及五家子公司分别收到马鞍山中院送达的(2024)皖05破10号之
二、(2024)皖05破6号之六、(2024)皖05破5号之六、(2024)皖05破4号之六、(2024)皖05破3号之六、(2024)皖05破1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马鞍山中院裁定确认汉马科技及上述五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汉马科技及五家子公司重整程序。
(2)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根据《汉马科技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汉马科技以现有总股本654,314,84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4.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948,756,523股,转增完成后汉马科技的总股本将增加至1,603,071,367股。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出资人进行分配,其中515,385,607股用于按前述方案引入重整投资人,并由产业投资人及其指定的员工主体、财务投资人按照本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受让(其中产业投资人以3.00元/股价格受让约130,385,607股;产业投资人指定的员工投资主体以3.00元/股价格受让约20,000,000股;财务投资人以3.60元/股价格受让约365,000,000股),重整投资人合计提供资金人民币17.65亿元。重整投资人支付的重整投资款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用于支付重整费用、共益债务以及清偿各类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余433,370,916股全部用于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汉马科技及其五家子公司的普通债权,用于清偿汉马科技及协调审理企业债务,股票抵债价格为8元/股。在汉马科技及其五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的基础上,汉马科技取得转增股票等偿债资源后,部分向五家子公司提供,使得五家子公司的债权清偿方案与汉马科技公司保持一致。
(3)重整债权清偿方案
1)有财产担保债权
经裁定确认的有财产担保债权,在担保财产评估价值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部分(优先受偿范围内的部分),结合贷款原有状态通过留债方式进行全额清偿。留债期限取决于原有合同的期限,留债利息安排及担保措施原则上均保持不变;因重整期间不计付利息,新的利息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次日计收。如原债权在重整受理前已到期的,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清偿,不再另行计收利息。如债务人以保证金、存单担保债务履行的,债权人有权在债权到期后就保证金账户内资金、存单兑付的本息,在被担保债权范围内直接抵扣清偿,超过被担保债权金额之外的部分应当返还债务人。
2)职工债权及社保债权
职工债权和社保债权全额清偿,不作调整,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清偿。
3)税款债权
法院裁定确认的税款债权全额清偿,不作调整,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清偿。重整受理前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依法作为普通债权予以确认、清偿。
4)普通债权
1))每家债权人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部分
每家债权人在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普通债权部分,获得全额现金清偿,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分两次清偿完毕。
2))每家债权人 10 万元以上部分
每家债权人在10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部分,债权人可在两种清偿方式中选择其一获得清偿:
方案一:以“5%现金+10%留债+剩余85%以股抵债”的方式清偿
每家债权人在10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部分,每100元普通债权可获得5元现金、10 元留债和约10.625股汉马科技转增股票。其中:
①现金部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清偿。
②留债部分,具体安排如下:
<1>留债期限: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7年。
<2>留债利率:固定利率1.00%/年。
<3>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利息以未清偿留债金额为基数,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
划之日起次日计算,按日计息,并按360天的标准计算,即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未清偿留债金额×留债利率/360×计息天数;按半年结息,即结息日为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首个结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付息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款日期如遇非法定工作日,自动顺延至下一个法定工作日。最后一期利息与本金同日支付,利随本清。
<4>发票提供:债权人(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债权人应前往其所在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原则上应在付息日前提供与付款当期利息等额的相应类型发票,如债权人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债务人有权暂缓支付应付款项,直至收到债权人提供的适当足额发票。
③以股抵债部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进行抵债清偿。结合评估机构出具的《以股抵债价格分析报告》,本次重整按8 元/股的价格实施以股抵债,普通债权可实现全额清偿。在按每家债权人经裁定确认的普通债权金额计算具体可获分配的转 增股票数量时,可能会出现小数点后零碎股的情况,本次重整将采取“进一法”取整处理,即若每家债权人可获分配的转增股票数量不为整数,则去掉小数点后的零碎股,并在个位数上加一。每家债权人最终可获分配的准确转增股票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 的数量为准。
方案二:以“100%留债”的方式清偿
每家债权人在10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部分,均按“100%留债”方案留债展期清偿,留债期限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7年,到期一次性还本,留债期间不计付利息。
选择权的行权安排:如债权人选择“100%留债”清偿,应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3日内提交《普通债权全额留债选择确认书》,书面确认选择按照全额留债获得清偿。债权人不得对其10万元以上债权进行拆分选择清偿方式;决定行使选择权的,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重整计划的相关安排,选择一经确定、不可更改。债权人未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书面确认、或选择方式不符合重整计划及确认书要求的,则视为接受“5%现金+10%留债+剩余85%以股抵债”的清偿方式。
为避免上市公司合并口径再次资不抵债,汉马科技及其五家子公司按照“100%留债”清偿的额度上限金额为8亿元。如选择“100% 留债”的普通债权金额超过上限的,则选择“100%留债”的债权人将按债权比例确定“100%留债”的留债金额,超额部分仍按“5%现金+10%留债+剩余85%以股抵债”进行清偿,即按照“100%留债”受偿的普通债权金额=该家普通债权人在10万元以上的债权×(总留债额度÷汉马科技及其五家子公司选择“100%留债”受偿的普通债权总额)。
为避免上市公司形成交叉持股,在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汉马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债权人10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部分均选择“100%留债”方式,且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债权人的普通债权总额不计入前述8亿元总留债额度,不对其他债权人的方案选择构成不利影响。
按上述方案清偿后的普通债权,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对担保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5)劣后债权
对于债务人可能涉及的民事惩罚性赔偿金(包括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行政罚款、刑事罚金等惩罚性债权,以及不当利用关联关系形成的关联债权等劣后债权,在普通债权未获得全额清偿前,依法不安排偿债资源。
6)暂未确认债权
除因诉讼仲裁未决而暂未确认的债权外,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前,已依法申报但因各种原因在重整程序中暂未确认的债权,如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仍未获得确认,则由债务人在重整程序终结后,在不损害其他债权人权益的情况下,通过包括诉讼、仲裁、协商等适当方式审查确定债权金额。因诉讼仲裁未决而暂未确认的债权,依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金额和性质。上述暂未确认债权获得确认后,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调整及清偿方案受偿。
7)未申报债权
债权人未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3年时(即预留期限届满时),仍未申报或提出债权受偿请求的,视为债权人放弃获得清偿的权利,债务人不再对该部分债权承担任何清偿责任。
8)偿债资源预留、提存和处理
暂未确认的债权、未申报债权及未及时受领偿债资源的已裁定确认债权对应的偿债资源均依法进行预留并予以提存。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如有未分配完毕的偿债资源,则全部提存,其中,
应向其分配的现金提存至债务人,应向其分配的股票提存至管理人指定证券账户。提存即视为债务人已根据本重整计划履行了清偿义务。以上所有提存的偿债资金和抵债转增股票,在提存期间均不计息。预留期限届满,债权已获确认的债权人如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受领偿债资源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预留期限届满时,因已裁定确认债权放弃受领分配权利、暂未确认债权最终未能确认、未申报债权仍未申报或未提出受偿请求等原因剩余的偿债资源,已提存的偿债现金由债务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提存的偿债股票由债务人履行必要程序后自行处理,如有处置所得,则用以补充流动资金。如最后确定债权金额应受领的偿债资源超过提存的偿债资源,由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预留现金不足以清偿债权的部分,以债务人自有资金予以清偿;预留股票不足以清偿债权的部分,按照“以债权人书面主张权利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与抵债价格的孰低值 ×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确定应获偿的股票数量”为标准,以债务人自有资金补偿相关债权人。
(4)重整计划执行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12日,重整投资人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员工主体、12家财务投资人已按期足额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共1,765,156,821.00元。根据马鞍山中院裁定批准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以现有总股本654,314,84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4.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948,756,523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654,314,844股增至1,603,071,367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5日。截止2024年12月27日,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涉及应支付的重整费用包括重整案件受理费、管理人报酬、管理人履行职务的费用、执行重整计划所需税费等,目前符合条件应支付的重整费用均已按规定支付完毕。
截止2024年12月27日,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20家债权人已裁定确认的普通债权,清偿现金总金额13,397,330.96元。对于债权暂缓确认、债权人暂缓领受以及未申报债权等情况对应的偿债现金,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提存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截止2024年12月27日,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向10家债权人分配转赠股票13,372,433股。对于债权暂缓确认、债权人暂缓领受以及未申报债权等情况对应的抵债股票,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提存至管理人指定的证券账户。
截止2024年12月27日,本次重整资本公积转增股票中的375,385,607股已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分别划转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股票账户;剩余转增股票因存在部分投资人特殊要求或未提供受让转增股票主体的证券账户信息等情况,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提存至管理人指定的证券账户。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及五家子公司分别收到马鞍山中院送达的(2024)皖05破10号之
二、(2024)皖05破6号之六、(2024)皖05破5号之六、(2024)皖05破4号之六、(2024)皖05破3号之六、(2024)皖05破1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马鞍山中院裁定确认汉马科技及上述五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汉马科技及五家子公司重整程序。
(5)重整收益情况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公司转增股本948,756,523股, 资本公积净增加318,693.92万元,扣除重整费用后产生债务重整收益118,599.00万元。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2,026,140,555.12 | 1,235,611,806.23 |
1年以内小计 | 2,026,140,555.12 | 1,235,611,806.23 |
1至2年 | 46,672,026.98 | 135,493,019.98 |
2至3年 | 106,610,960.73 | 1,001,293,472.2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945,685,100.18 | 311,571,331.60 |
4至5年 | 289,250,949.86 | 98,774,708.21 |
5年以上 | 214,019,795.54 | 125,300,719.92 |
合计 | 3,628,379,388.41 | 2,908,045,058.2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27,385,075.41 | 39.34 | 1,375,097,803.72 | 96.34 | 52,287,271.69 | 1,313,729,348.12 | 45.18 | 1,021,053,840.50 | 77.71 | 292,675,507.62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00,994,313.00 | 60.66 | 126,138,299.16 | 5.73 | 2,074,856,013.84 | 1,594,315,710.11 | 54.82 | 144,351,479.59 | 9.05 | 1,449,964,230.52 |
其中: | ||||||||||
组合1 | 789,257,042.70 | 21.75 | 126,138,299.16 | 15.98 | 663,118,743.54 | 1,107,256,465.20 | 38.08 | 144,351,479.59 | 13.04 | 962,904,985.61 |
组合2 | 1,411,737,270.30 | 38.91 | - | - | 1,411,737,270.30 | 487,059,244.91 | 16.74 | - | - | 487,059,244.91 |
合计 | 3,628,379,388.41 | 100.00 | 1,501,236,102.88 | 41.37 | 2,127,143,285.53 | 2,908,045,058.23 | 100.00 | 1,165,405,320.09 | 40.08 | 1,742,639,738.1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广州市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40,477,249.42 | 136,706,148.35 | 97.32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广州市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14,329,328.54 | 114,329,328.5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中山力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79,903,364.96 | 79,903,364.9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福永升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79,331,398.79 | 79,331,398.7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廊坊龙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8,597,898.73 | 58,597,898.7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港泰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6,437,434.24 | 56,437,434.2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乌鲁木齐大漠征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1,970,849.83 | 46,072,994.35 | 88.65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广州市令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0,251,148.71 | 50,251,148.7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福州永升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4,038,273.60 | 44,038,273.6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甘肃星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4,100,910.99 | 34,100,910.9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汉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3,305,440.39 | 33,305,440.3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蒙古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1,679,540.28 | 31,679,540.2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地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9,714,401.00 | 27,587,401.00 | 92.84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临汾鼎鑫盛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8,959,240.27 | 28,959,240.2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威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5,959,590.64 | 25,959,590.6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市新宏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5,693,225.97 | 25,693,225.9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夏恒瑞祥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5,645,742.25 | 25,645,742.2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庆阳嘉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2,628,008.70 | 22,628,008.7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鞍山市昊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134,438.63 | 18,733,479.51 | 93.04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韶关瑞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9,898,522.01 | 15,596,461.55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连云港大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8,671,952.33 | 18,671,952.3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市菱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8,228,455.07 | 14,287,463.08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江苏汉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8,110,374.30 | 18,110,374.3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杭州江南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7,152,531.29 | 11,336,276.56 | 66.09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山东安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6,508,122.44 | 12,939,066.37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泉州市华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6,217,947.79 | 16,217,947.7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西顺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5,137,018.67 | 11,864,395.24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河北星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4,273,770.78 | 14,273,770.7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蒙古通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3,950,000.00 | 10,934,010.00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湖北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2,891,389.83 | 12,891,389.8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君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2,854,156.68 | 12,854,156.68 | 100.00 | |
乌鲁木齐维轩众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2,487,448.00 | 9,787,661.74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合肥市安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2,321,957.87 | 9,657,950.58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河南轩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2,244,440.76 | 12,244,440.7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蒙古蒙硒北汽车机电有限公司 | 11,357,100.00 | 11,357,1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阜阳汉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1,343,195.67 | 11,343,195.6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 | 11,281,932.14 | 11,281,932.1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市振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734,214.51 | 10,734,214.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绍兴汉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729,977.44 | 8,410,156.32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榆林市浩宇宏运汽贸有限公司 | 10,679,606.90 | 10,679,606.9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大连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445,617.46 | 10,445,617.4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大同市路生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 9,764,627.51 | 9,764,627.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哈尔滨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9,195,787.21 | 9,195,787.2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沧州市菱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8,893,022.75 | 8,893,022.7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石家庄正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8,320,791.01 | 8,320,791.0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大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7,743,802.86 | 6,069,592.68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贵州星动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7,629,976.51 | 7,629,976.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北福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7,468,271.12 | 7,468,271.1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朔州鸿鑫磊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6,950,807.00 | 6,950,80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君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6,814,840.03 | 6,814,840.0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5,875,897.50 | 5,875,897.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运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694,559.28 | 5,694,559.2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云南景云利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5,268,586.55 | 3,564,336.55 | 67.65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湖南金菱车业贸易有限公司 | 4,827,707.66 | 4,827,707.6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营口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758,388.84 | 4,758,388.8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南瑞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4,741,163.19 | 4,741,163.1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北中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662,059.27 | 4,662,059.2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霍林郭勒冠通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 4,563,102.79 | 4,563,102.7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哲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350,515.74 | 4,350,515.7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雄县吉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097,779.68 | 4,097,779.6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四川南充兴达车业有限公司 | 3,875,394.00 | 3,875,39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润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874,688.70 | 3,036,981.01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湖南金湘汉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873,806.00 | 2,559,674.93 | 66.0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河南众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351,053.21 | 3,351,053.2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保定菱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990,452.54 | 2,990,452.5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濮阳市富汇城商贸有限公司 | 2,948,661.06 | 2,948,661.0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阜阳市恒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890,749.46 | 2,265,769.43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江苏协安菱马商贸有限公司 | 2,888,830.51 | 2,888,830.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大同市星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206,337.64 | 2,206,337.6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焦作伟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76,000.00 | 2,07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北瑞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16,716.69 | 1,580,702.54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河南星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914,068.64 | 1,500,247.00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贵州金星达商贸有限公司 | 1,564,879.48 | 1,564,879.4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西南宁轩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513,723.86 | 1,513,723.8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青海正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329,742.38 | 1,042,252.08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锡林浩特市凯瑞特工贸有限公司 | 1,329,640.00 | 1,329,64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金福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147,331.00 | 1,147,331.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南京盛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589,666.29 | 589,666.2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30,000.00 | 53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东广大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507,531.59 | 397,803.26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曲阜神华物流有限公司 | 488,800.00 | 488,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州市菱马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487,192.98 | 487,192.9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市菱龙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 404,400.00 | 316,968.72 | 78.38 | 预计回收风险高 |
河南骏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86,505.00 | 286,50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427,385,075.41 | 1,375,097,803.72 | 96.34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历史诉讼案件回款及客户的具体情况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614,403,284.82 | 30,720,164.24 | 5.00 |
1-2年 | 6,530,658.70 | 653,065.87 | 10.00 |
2-3年 | 13,550,959.97 | 4,065,287.99 | 30.00 |
3-4年 | 114,306,387.90 | 57,153,193.96 | 50.00 |
4-5年 | 34,595,821.05 | 27,676,656.84 | 80.00 |
5年以上 | 5,869,930.26 | 5,869,930.26 | 100.00 |
合计 | 789,257,042.70 | 126,138,299.16 | 15.9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21,053,840.50 | 342,253,807.72 | 11,363,125.73 | 427,029.77 | - | 1,375,097,803.7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4,351,479.59 | -18,213,180.43 | - | - | - | 126,138,299.16 |
合计 | 1,165,405,320.09 | 324,040,627.29 | 11,363,125.73 | 427,029.77 | - | 1,501,236,102.8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976,469,132.35 | 0 | 976,469,132.35 | 26.91 | -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460,098,796.13 | 0 | 460,098,796.13 | 12.68 | 23,004,939.81 |
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435,268,137.95 | 0 | 435,268,137.95 | 12.00 | - |
广州市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40,477,249.42 | 0 | 140,477,249.42 | 3.87 | 136,684,444.58 |
广州市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114,329,328.54 | 0 | 114,329,328.54 | 3.15 | 114,329,328.54 |
合计 | 2,126,642,644.39 | 0 | 2,126,642,644.39 | 58.61 | 274,018,712.93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数(元) | 占应收账款期末数的比例(%) |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976,469,132.35 | 26.91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460,098,796.13 | 12.68 |
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435,268,137.95 | 12.00 |
小 计 | - | 1,871,836,066.43 | 51.59 |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期末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3.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情况期末公司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情况。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66,723,342.82 | 67,004,374.05 |
合计 | 166,723,342.82 | 67,004,374.0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67,890,988.73 | 3,421,508.54 |
1年以内小计 | 167,890,988.73 | 3,421,508.54 |
1至2年 | 1,796,044.44 | 15,499,924.50 |
2至3年 | 887,842.66 | 49,323,648.0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 1,096,792.11 |
4至5年 | 600,096.00 | 1,900.10 |
5年以上 | 1,454,296.25 | 1,604,958.54 |
合计 | 172,629,268.08 | 70,948,731.80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122,127,171.80 | 64,051,973.97 |
银行扣款 | 42,007,346.15 | - |
股权转让款及代垫款 | 944,643.21 | 2,662,566.49 |
押金、保证金 | 1,565,000.00 | 1,687,500.00 |
备用金 | 614,758.34 | 497,966.90 |
往来款及其他 | 5,370,348.58 | 2,048,724.44 |
合计 | 172,629,268.08 | 70,948,731.80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652,796.35 | - | 3,291,561.40 | 3,944,357.75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652,796.35 | - | 3,291,561.40 | 3,944,357.75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450,702.11 | - | 31,427.07 | 2,482,129.18 |
本期转回 | -520,561.67 | -520,561.6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103,498.46 | - | 2,802,426.80 | 5,905,925.2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的减值”之说明。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91,561.40 | 31,427.07 | -520,561.67 | - | - | 2,802,426.8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52,796.35 | 2,450,702.11 | - | - | - | 3,103,498.46 |
合计 | 3,944,357.75 | 2,482,129.18 | -520,561.67 | - | - | 5,905,925.2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安徽汉马发动机有限公司 | 97,853,279.91 | 56.68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银泰支行 | 42,007,346.15 | 24.33 | 银行扣款 | 1年以内 | 2,100,367.31 |
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 | 14,197,209.56 | 8.22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
上海索达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8,985,452.11 | 5.21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
马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 1,992,334.55 | 1.15 | 诉讼费 | 1年以内 | 99,616.73 |
合计 | 165,035,622.28 | 95.60 | / | / | 2,199,984.04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074,466,599.61 | 367,294,450.31 | 4,707,172,149.30 | 3,666,469,241.28 | 367,294,450.31 | 3,299,174,790.97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5,074,466,599.61 | 367,294,450.31 | 4,707,172,149.30 | 3,666,469,241.28 | 367,294,450.31 | 3,299,174,790.9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星马专汽 | 280,000,000.00 | 120,000,000.00 | 107,304,202.32 | 387,304,202.32 | 120,000,000.00 | |||
福瑞投资 | 19,111,245.00 | - | - | 19,111,245.00 | - | |||
华菱汽车 | 2,503,063,545.97 | 247,294,450.31 | 1,226,867,022.04 | 3,729,930,568.01 | 247,294,450.31 | |||
福马零部件 | 200,000,000.00 | - | 73,826,133.97 | 273,826,133.97 | - | |||
上海徽融 | 297,000,000.00 | - | - | 297,000,000.00 | - | |||
合计 | 3,299,174,790.97 | 367,294,450.31 | 1,407,997,358.33 | 4,707,172,149.30 | 367,294,450.3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00,764,844.26 | 2,605,551,479.80 | 2,798,361,100.04 | 2,861,690,230.32 |
其他业务 | 21,258,341.00 | 19,927,869.93 | 86,787,274.33 | 77,830,704.64 |
合计 | 2,622,023,185.26 | 2,625,479,349.73 | 2,885,148,374.37 | 2,939,520,934.96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分行业)
行业名称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加工制造业 | 2,600,764,844.26 | 2,605,551,479.80 | 2,798,361,100.04 | 2,861,690,230.32 |
2.主营业务(分产品)
行业名称 | 本期数 | 上年数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车辆 | 2,600,764,844.26 | 2,605,551,479.80 | 2,798,361,100.04 | 2,861,690,230.32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同合并:本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详见附注,本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作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客户需求的品类、标准及时履行供货义务。对于中国境内销售合同,于本公司将商品交于客户或承运商时完成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对于中国境外销售合同,于商品发出并在装运港装船离港时完成履约义务,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不同客户和产品的付款条件有所不同,本公司部分销售以预收款的方式进行,其余销售则授予一定期限的信用期。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2,099,730,168.88 | 80.08 |
安徽世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3,337,448.45 | 3.94 |
马鞍山亿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91,914,901.37 | 3.50 |
安徽苏美达汽车有限公司 | 86,280,374.00 | 3.29 |
陕西荣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2,909,238.76 | 1.64 |
小 计 | 2,424,172,131.46 | 92.45 |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2,705,783.75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527,029,098.94 | -2,339,159.75 |
合计 | 527,029,098.94 | 366,624.00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48,235.1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496,782.46 | 递延收益分摊等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5,658,379.90 | 主要为湖南华菱破产分配部分资金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1,185,989,958.90 | 重组债转股以及留债产生的投资收益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349,505.37 | 主要为未决诉讼产生的预计负债等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4,049,762.34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931,791.22 | |
合计 | 1,235,828,934.3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27 | 0.10 | 0.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5.93 | -0.67 | -0.6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项 目 | 序号 | 本期数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 | 157,232,828.89 |
非经常性损益 | 2 | 1,235,828,934.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1-2 | -1,078,596,105.44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 4 | -814,580,276.71 |
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加权数 | 5 | - |
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加权数 | 6 | - |
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加权数 | 7 | -3,160,645.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8=4+1*0.5+5-6+7 | -739,124,508.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1/8 | -21.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3/8 | 145.93% |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 目 | 序号 | 本期数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 | 157,232,828.89 |
非经常性损益 | 2 | 1,235,828,934.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1-2 | -1,078,596,105.44 |
期初股份总数 | 4 | 654,314,844 |
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 5 | 948,756,523 |
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的加权数 | 6 | - |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的加权数 | 7 | - |
报告期缩股数 | 8 | - |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9=4+5+6-7-8 | 1,603,071,367 |
基本每股收益 | 10=1/9 | 0.10 |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 | 11=3/9 | -0.67 |
(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董事长:范现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