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概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简称“北京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民生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支行(简称“华夏银行”)分别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均为1年。公司将根据资金需要逐笔申请提款,每次提款的额度、利率、期限、用途等具体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具体业务协议为准。
二、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总经理授权的人员在办理上述业务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周转,是公司良好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