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1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行董事会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5年度国内审计师,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5年度国际审计师。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批。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A股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安永香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
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许旭明先生许旭明先生,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张凡女士
张凡女士,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3)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H股):涂珮施女士
涂珮施女士,于1996年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安永执业,2024年开始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
包括金融业。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杭翔先生
郭杭翔先生,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行拟就2025年度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审计项目向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合计支付的审计费用人民币9,896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0.08万元),最终支付的费用将根据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实际提供的审计服务厘定。与2024年度同口径审计服务相比,上述审计费用增加346万元。审计服务收费是依据审计资源配备情况和投入工作量,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
会议,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能够按照2024年审计服务合同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审计工作中展现出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能够满足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担任本行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2025年度母公司及集团整体审计费用为9,896万元,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董事会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续聘及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本行2025年度国内审计师,续聘安永香港为本行2025年度国际审计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本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