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梁戈夫、许春明因连续任职届满六年离任,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曾富全、邓炜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为何焕珍、曾富全、邓炜辉。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及评估的有关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报告期内的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梁戈夫、许春明、何焕珍、曾富全、邓炜辉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