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合伙企业现金分配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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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近日收到所参与投资的合伙企业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发信德基金”)支付的现金分配款共计人民币28,279,914.41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发信德基金的管理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信德投资”)关于拟进行现金分配的通知,广发信德投资拟将可分配资金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全部分配给全体合伙人,本次分配资金来源为广发信德基金持有的部分项目进行部分退出后扣除税费的本金及收益。公司持有广发信德基金
22.86%的份额,出资金额200,000,000元,本次可获得分配现金28,279,914.41元(其中本金18,989,495.52元,收益9,290,418.89元),获得的收益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11.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全部现金分配款,所得现金分配款收益部分将计入公司2025年度损益,将对公司当期及全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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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