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3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朱保国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司燕霞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健莹女士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本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本公司2024年业绩公告中文版和英文版。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 | 指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集团、丽珠集团、丽珠 | 指 |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董事会 | 指 | 本公司董事会 |
董事 | 指 | 本公司董事 |
监事会 | 指 | 本公司监事会 |
监事 | 指 | 本公司监事 |
股东 | 指 | 本公司股东 |
A股 | 指 | 本公司注册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
B股 | 指 | 本公司原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 |
H股 | 指 | 本公司注册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
A股股东 | 指 | 本公司A股持有人 |
H股股东 | 指 | 本公司H股持有人 |
本年度、本年、本报告期、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的十二个月 |
上年同期、上期、上年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的十二个月 |
上年末、上年度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 |
年初、报告期初、期初 | 指 | 2024年1月1日 |
本年末、年末、报告期末、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深圳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香港上市规则》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 | 指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B转H项目 | 指 | 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转换为H股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项目 |
健康元 | 指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00380),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于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之一 |
健康元集团 | 指 | 健康元及其子公司(本集团除外) |
百业源 | 指 | 深圳市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 |
天诚实业 | 指 | 天诚实业有限公司(TOPSINO INDUSTRIES LIMITED) |
保科力 | 指 | 广州保科力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广州市保科力贸易公司) |
丽珠合成 | 指 |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焦作合成 | 指 | 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丽珠单抗
丽珠单抗 | 指 |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新北江制药 | 指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福兴 | 指 |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宁夏制药 | 指 |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
制药厂 | 指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丽珠试剂 | 指 |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光大 | 指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丽珠 | 指 |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
焦作健康元 | 指 |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海滨制药 | 指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蓝宝制药 | 指 |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圣美基因 | 指 | 珠海市圣美基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丽珠香港 | 指 | 丽珠(香港)有限公司 |
圣美生物 | 指 |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
丽珠生物 | 指 | 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人民币、RMB | 指 |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
港币、HKD | 指 | 港币,香港法定货币 |
澳门币、MOP | 指 | 澳门币,澳门法定货币 |
美元、USD | 指 | 美元,美利坚合众国法定货币 |
日元、JPY | 指 | 日元,日本法定货币 |
欧元、EUR | 指 | 欧元,欧盟通用货币 |
林吉特、MYR | 指 | 马来西亚法定货币 |
印尼盾、IDR | 指 | 印度尼西亚法定货币 |
巨潮网 | 指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网站 | 指 | 本公司网站(www.livzon.com.cn) |
披露易 | 指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 |
IND | 指 |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临床研究申请 |
BD | 指 | Business Development,商业发展 |
EHS | 指 | Environment,Health,Safety,环境、健康、安全 |
FDA | 指 |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GMP | 指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GAP | 指 | 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QC | 指 | Quality Control,质量控制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A股 | H股 | |
股票简称 | 丽珠集团 | 丽珠医药注1、丽珠H代注2 |
股票代码 | 000513 | 01513注1、299902注2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粤丽珠A | 不适用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丽珠集团 | |
公司的英文名称 | 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 | |
公司的英文名称缩写 | LIVZON GROUP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朱保国 | |
注册地址 |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总部大楼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909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13年11月6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为上述注册地址 | |
办公地址 |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总部大楼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9090 | |
公司网址 | www.livzon.com.cn | |
电子信箱 | LIVZON_GROUP@livzon.com.cn |
注1:2014年1月16日,本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转换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公司H股股票代码为“01513”,股票简称为“丽珠医药”。注2:该简称和代码仅供本公司原境内B股股东自本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后交易本公司的H股股份使用。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宁 | 叶德隆 |
联系地址 |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总部大楼 | |
电话 | (86)(756)8135990 | (86)(756)8135992 |
传真 | (86)(756)8891070 | (86)(756)8891070 |
电子信箱 | liuning@livzon.com.cn | yedelong@livzon.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zse.cn,www.hkexnews.hk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香港登载本报告的网址 | www.hkexnews.hk,公司网站(www.livzon.com.cn) |
本报告备置地点 |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本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6174883094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最近十年,公司控股股东未有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淑燕、魏姮 |
公司聘请的本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 于春宇、陈雨 | 2016年9月20日至2024年12月7日 |
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聘请的本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11,812,338,854.68 | 12,430,038,325.82 | -4.97% | 12,629,579,047.66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61,095,803.97 | 1,953,650,833.28 | 5.50% | 1,909,407,687.93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79,195,825.47 | 1,881,345,345.96 | 5.20% | 1,880,472,650.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8,847,526.76 | 3,248,934,191.80 | -8.31% | 2,772,671,295.03 |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 2.24 | 2.10 | 6.67% | 2.04 |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 2.24 | 2.10 | 6.67% | 2.0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43% | 14.00% | 增加0.43个百分点 | 14.31% |
项目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年末比年初增减 | 2022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24,455,825,697.18 | 25,044,827,127.75 | -2.35% | 24,868,169,417.63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862,334,189.33 | 14,042,495,302.72 | -1.28% | 13,876,069,405.18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 911,345,73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人民币元) | -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 2.26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242,814,513.73 | 3,039,539,737.49 | 2,799,249,537.14 | 2,730,735,066.32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07,823,809.46 | 563,147,074.05 | 501,763,106.12 | 388,361,814.34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90,300,889.29 | 565,168,418.50 | 475,333,392.49 | 348,393,125.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4,248,920.31 | 605,782,336.08 | 777,884,105.89 | 670,932,164.4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8,141,577.15 | -170,440.24 | 860,661.8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0,270,784.33 | 186,338,052.98 | 180,854,828.13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2,234,583.55 | -43,944,412.67 | -97,711,369.1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193,025.79 | -32,441,943.60 | -20,005,007.48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295,298.12 | 15,584,103.48 | 18,392,207.1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789,475.52 | 21,891,665.67 | 16,671,869.01 |
合计 | 81,899,978.50 | 72,305,487.32 | 28,935,037.18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1.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情况
本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医药行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医药制造业面临多方面的压力,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298.5亿元,同比持平;实现利润总额3,420.7亿元,同比下降1.1%。另一方面,医药行业处于创新爆发期与政策调整期的交织阶段,在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政策体系推动下,医药行业朝着高质量发展迈进,持续转型升级。丽珠集团以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业,产品涵盖制剂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诊断试剂及设备,已形成比较完善的、有竞争力的产品集群。
在2024年第41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上,位居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单第25位,经营发展韧性及创新研发能力得到了行业认可。
2.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支持医药研发创新。2024年2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新上市化学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 鼓励高质量创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坚持药品价格由市场决定,支持高质量创新药品获得“与高投入、高风险相符的收益回报”。3月,“创新药”一词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并被列为积极培育的新兴产业之一。7月,国务院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指出发展创新药关系医药产业发展,要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尔后多个省市陆续出台了有关创新药支持相关的政策。此外,7月国家药监局制定的《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工作方案》,也明确了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机制,实现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创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审评审批,缩短药物临床试验启动用时。上述一系列政策有望加速创新药的研发进程,推动我国医药行业向创新驱动型转变。
医保支付体系逐步完善。此前国家医疗保障局颁布了《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旨在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24年7月,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新药耗新技术等不适合按DRG/DIP标准支付的病例,医疗机构可自主申报特例单议,一方面,有助于保证申报过程的科学性,另一方面,也能为真正具有创新性、临床价值高的新药、新技术提供合理的支付渠道,使患者有机会受益于前沿的医疗成果。11月,国家医保局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在坚持“保基本”的基础上,继续坚持“补齐短板、鼓励创新、优化结构”的调整思路,本次调整共新增91种药品,其中90种为5年内新上市品种,38种为“全球新”的创新药。在谈判阶段,创新药的谈判成功率超过了90%,更多高质量、高临床价值的创新药被纳入医保目录,极大地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了创新药的可及性。上述医保支付体系的一系列举措对创新的鼓励导向清晰,促使企业聚焦于具有真正创新性和高临床价值的产品研发,以提高自身产品进入医保目录的竞争力。
药品集采提质扩面。2024年5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提出继续大力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加强区域协同,提升联盟采购规模和规范性。12月,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产生拟中选结果并公示,此次集采共有62种药品采购成功,平
均每个药品有6家以上企业中标,促进供应更加稳定多元。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10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累计成功采购435种药品,从降价幅度来看,前九批集采平均降幅在50%左右。集采的持续推进促使相关医药企业更加注重成本控制,部分企业可能借此契机调整发展战略,加速向创新药转型。整体来看,药品集采在减轻群众“老药”费用负担的同时,腾出空间为支持新药纳入医保提供条件,提升优化了群众用药结构,推动了医药产业提质升级。行业监管常态化。2024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纠风部际机制14部委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指导全行业系统开展行业纠风工作,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2025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发布了《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梳理了学术拜访交流、业务接待、咨询服务、外包服务、折扣折让及佣金、捐赠赞助及资助、医疗设备无偿投放、临床研究、零售终端销售,共计9个具体医药企业商业贿赂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并阐述了风险内部处置和配合监管执法两个方面的医药企业商业贿赂风险处置措施。该文件的发布,支持和引导医药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明确了医药企业在反商业贿赂相关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做法,为医药合规合法营销和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实操性指导。
二、本年度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丽珠集团秉承“患者生命质量第一”的使命和“做医药行业领先者”的愿景,专注生命健康领域,以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业,产品涵盖制剂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诊断试剂及设备。制剂产品围绕消化道、辅助生殖、精神神经等治疗领域,主要产品:
辅助生殖领域: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贝依)、注射用尿促卵泡素(丽申宝)、注射用尿促性素(乐宝得)等;
消化道领域:艾普拉唑肠溶片及注射用艾普拉唑钠(壹丽安)、枸橼酸铋钾系列产品(丽珠得乐)、维三联(枸橼酸铋钾片/替硝唑片/克拉霉素片)等;
精神神经领域:马来酸氟伏沙明片(瑞必乐)、盐酸哌罗匹隆片(康尔汀)等;
中药领域:参芪扶正注射液、抗病毒颗粒等。
此外,公司还生产美伐他汀、阿卡波糖、苯丙氨酸、盐酸万古霉素、达托霉素、米尔贝肟及头孢曲松钠等原料药和中间体;诊断试剂产品包括肺炎支原体IgM抗体检测试剂(胶体金法)、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及抗核抗体检测试剂盒(磁条码免疫荧光发光法)等。
本年度,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8.12亿元,同比下降4.97%;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0.61亿元,同比增长5.50%;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19.79亿元,同比增长5.20%。
其中收入方面影响因素主要为:
化学制剂领域,重点产品注射用艾普拉唑钠,受国家医保谈判降价影响,销售收入有所下滑;注射用伏立康唑中标第八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被列入第九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相关集采政策正式执行以来,其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中药制剂领域,抗病毒颗粒产品在2024年的销售收入同比下降,主要由于2023年新冠以及持续的流
感,使得抗病毒颗粒的市场需求大幅增加,形成了较高的销售基数,而在2024年市场需求回落;同时参芪扶正注射液受益于医保目录癌种解限,同比有所增长。2024年,本集团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自研+BD双轮驱动,AI赋能加速创新研发
丽珠集团持续关注全球新药研发领域新分子和前沿技术,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在病种领域方面,强化消化道、辅助生殖、精神神经等优势领域的完整产品布局和创新迭代,积极拓展和完善抗感染、代谢及心脑血管等慢病领域的研发梯度和布局。从技术平台方面,依托具有技术优势的缓释微球、抗体药物、重组蛋白疫苗技术平台,充实管线;发挥国家级中药研发平台优势,推进1.1类中药创新药和独家品种研发;同时探索小核酸分子等前沿领域。本年度,集团用于研发方面的相关支出总额约为人民币10.44亿元,约占营业总收入8.84%。
1.优化研发架构,聚焦创新:报告期内,集团建立了模块化、扁平化的研发管理体系,通过研发总部,对重点在研项目进行集中统筹管理;搭建起药学研究、非临床、医学策略、临床运营、药物警戒、注册事务紧密贯通、一体化的管理架构,实现了药物从早期研发到临床和注册上市的全流程覆盖与精准把控;建立信息化的研发项目管理平台,提高了研发立项以及项目流程管理的效率。此外,强化项目立项和再评估机制,通过审慎评估与决策,报告期内对部分普通仿制、缺乏市场竞争优势或专利保护壁垒低的在研项目统筹优化,集中资源及研发投入全力推进具有竞争力的研发项目。
2.自研+BD,双轮驱动:公司在不断加强自主创新的同时,继续深化核心领域的合作开发及许可引进。BD方向围绕集团重点领域布局,包括消化道、精神神经、代谢、抗感染等领域,兼顾短期与中长期项目,重点关注与现有管线契合度高或能够形成优势互补的项目,以推动公司实现产品迭代及创新技术平台的建设。本报告期,集团在BD方面步伐加速,引进了精神神经类KCNQ2/3创新药、D2/D3/5HT2A受体拮抗剂药物,以及抗感染领域DHODH抑制剂创新药、男科领域PDE5抑制剂创新药、代谢领域小核酸创新药、新型重组蛋白流感疫苗等共6个项目(附表2),其中5个为创新药。公司正加速推进后续临床开发工作。
3.创新研发提速,高效落地:公司将现有研发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通过多元化的研发平台,进一步聚焦创新药与高壁垒复杂制剂的研发,创新研发成果加速落地。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制剂产品取得临床批件2个,生产批件9个。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处于上市审评阶段7项,III期临床5项,工艺验证/BE阶段8项,II期临床阶段2项。制剂在研产品合计45个,其中创新药、高壁垒复杂制剂、高临床价值产品共计23个(附表1),重点在研项目研发进展如下:
(1)创新药
重组抗人IL-17A/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银屑病适应症完成Ⅲ期临床入组,为国产首个双靶点的IL-17药物,也是国内首个与原研司库奇尤做头对头临床研究的银屑病领域生物制剂,强直性脊柱炎适应症(与鑫康合合作开发)完成Ⅲ期临床入组,计划于2025年内申报上市;
H001胶囊处于Ⅱ期临床,该产品是一款直接凝血酶抑制剂,目前在研适应症为预防骨科大手术术后的静脉血栓栓塞,通过阻断血液凝固级联反应中纤维蛋白原的激活,从而阻断血栓的形成;
复达那非片处于Ⅱ期临床,作为一款PDE-5抑制剂,复达那非片通过选择性抑制PDE-5,减少cGMP的降解,目前在研适应症为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
NS-041片处于Ⅰ期临床,作为新一代KCNQ2/3激活剂,该产品在治疗癫痫和抑郁症等疾病方面展现了良好的潜力,全球尚未见同靶点药物上市;
SG1001片处于Ⅰ期临床,作为一款新型抗真菌药,有望解决三唑类抗生素耐药性问题,全球尚未见同靶点药物上市;
新型四价流感重组蛋白疫苗已获批临床,作为国内首个重组蛋白流感疫苗,采用昆虫细胞表达系统提升安全性,并通过新型佐剂显著增强免疫原性;
LZHN2408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该产品是一款代谢领域的小核酸创新药,采用siRNA干扰技术从源头抑制目标基因合成,实现长期、稳定地控制目标产物水平,可有效提升患者的用药依从性;
LZZN2201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该产品为1.1类中药复方制剂,用于治疗肝血不足、虚热忧神证的广泛性焦虑症;
LZZN1801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该产品为基于临床应用多年的医院协定处方进行开发的1.1类中药复方制剂,用于治疗血管性眩晕。
(2)高壁垒复杂制剂
注射用阿立哌唑微球2023年申报生产后,报告期内顺利递交发补材料,有望于2025年上半年获批上市;
注射用阿立哌唑已完成BE试验,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正在进行BE试验,这两项微晶产品均计划在2025年内申报上市;
注射用醋酸曲普瑞林微球继前列腺癌适应症2023年获批上市之后,新适应症子宫内膜异位症已获批上市,中枢性性早熟适应症已启动III期临床;
继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1M)成为全球首个按照美国FDA个药指南完成生物等效性研究获批的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GnRH)类长效缓释制剂后,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3M)正在进行BE试验;
注射用醋酸丙氨瑞林微球处于临床I期;
LZHG1701、LZHG2401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3)高临床价值产品
司美格鲁肽注射液2型糖尿病适应症上市许可申请获受理,减重适应症完成Ⅲ期临床入组;
重组人促卵泡激素注射液已于2025年1月底申报上市并获受理,黄体酮注射液(Ⅱ)已于2025年3月获批上市,形成更完整的辅助生殖产品矩阵;
P-CAB产品JP-1366片正式启动Ⅲ期临床研究,注射剂已获批开展临床试验,进一步充实了消化领域在研管线,扩充产品矩阵。
另外,中药研发主要围绕精神、慢病、独家品种的临床定位,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3.1类妇科领域及心脑血管领域两个产品有望今年报产。
附表1:在研创新药、高壁垒复杂制剂、及高临床价值产品(截至2025年2月28日的研发进展)
领域
领域 | 项目代码 | 临床项目适应症 | 研发进展 | 注册分类 | |||||
申报临床/临床前研究 | 临床I | 临床II | 临床III/BE | 申报上市 | 已获批上市 |
消化道
消化道 | JP-1366片 | 反流性食管炎 | √ | IND申报为化药1类 | |||||
注射用JP-1366 | 消化性溃疡出血 | √ | 化药2类 |
生殖
生殖 | 注射用醋酸曲普瑞林微球 | 子宫内膜异位症(Ⅰ至Ⅳ期) | √ | 化药2类 | |||||
中枢性性早熟 | √ | 化药2类 | |||||||
重组人促卵泡激素注射液 | 辅助生殖促排卵 | √ | 治疗用生物制品3类 | ||||||
复达那非片 | 良性前列腺增生 | √ | 化药1类 | ||||||
注射用醋酸丙氨瑞林微球 | 子宫内膜异位症 | √ | 化药2类 | ||||||
LZHG1701 | 子宫内膜异位症 | √ | 化药4类 | ||||||
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3M) | 中枢性性早熟 | √ | 化药4类 |
精神神
经
精神神经 | 注射用阿立哌唑微球 | 精神分裂症 | √ | 化药2类 | |||||
注射用阿立哌唑 | 精神分裂症 | √ | 化药4类 | ||||||
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 精神分裂症 | √ | 化药4类 | ||||||
LZHG2403 | 精神分裂症 | √ | 化药2类 | ||||||
NS-041片 | 癫痫 | √ | 化药1类 | ||||||
抑郁症 | √ | 化药1类 | |||||||
LZZN2201 | 广泛焦虑症 | √ | 中药复方制剂1类 | ||||||
LZHG2401 | 精神分裂症 | √ | 化药2类 |
慢病
慢病 | 心脑血管 | H001胶囊 | 预防骨科大手术术后的静脉血栓栓塞症 | √ | 化药1类 | |||||
LZZN1801 | 血管性眩晕 | √ | 中药复方制剂1类 | |||||||
抗肿瘤 | 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3M) | 前列腺癌、乳腺癌 | √ | 化药4类 | ||||||
前列腺癌 | √ | 化药2类 |
注射用醋酸丙氨瑞林微球
注射用醋酸丙氨瑞林微球 | 乳腺癌 | √ | 化药2类 |
LZHG1701
LZHG1701 | 前列腺癌、乳腺癌 | √ | 化药4类 |
代谢
代谢 | 司美格鲁肽注射液 | 2型糖尿病 | √ | 治疗用生物制品3类 | |||||
体重管理 | √ | 治疗用生物制品3类 | |||||||
LZHN2408 | 高尿酸血症、痛风 | √ | 化药1类 |
自免
自免 | 重组抗人IL-17A/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银屑病 | √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
强直性脊柱炎 | √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抗感染
抗感染 | SG1001片 | 侵袭性真菌病 | √ | 化药1类 | |||||
LZHN2407 | 侵袭性真菌病 | √ | 化药1类 |
疫苗
疫苗 | 四价流感重组蛋白疫苗 | 预防流行性感冒 | √ | 预防用生物制品1类 |
(4)其它在研项目
一致性评价:枸橼酸铋钾颗粒、盐酸哌罗匹隆片(8mg)、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1M)已于报告期内获批。目前2个品种已注册申报,分别是盐酸哌罗匹隆片(4mg)、盐酸伐昔洛韦片。
原料药:报告期内已陆续完成了氨基酸、头孢、高端抗生素三条产线的生产产品补充,目前正在进行相关的工艺确认及优化工作。为了进一步提升原料药及中间体板块的竞争力,报告期内,在高端抗生素、宠物药等领域已成功引进4个项目,并稳步推进其落地工作。
诊断试剂:继续围绕自免、呼吸等战略病种领域布局进行深耕,报告期内,突破性的免疫诊断独特平台--数码液相芯片及化学发光多功能一体机获证,并取得创新医疗器械认定,该平台搭载的诊断试剂陆续获批上市或完成注册申报提交;呼吸病原快检菜单持续增加,并完成下一代快速高通量核酸检测平台的立项。
4.借力AI,研发提质增效:在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指引下,公司持续深化AI技术在研发领域的深度应用,全面拓展其在药物研发全流程中的多元应用场景,覆盖疾病靶点识别、药物发现与新药设计、药学研究、临床研究以及上市后监测等关键环节。凭借专业的AI药物开发平台,公司在报告期内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在药物研发前期,公司通过AI平台的精准流程,对输入分子的理化性质以及稳定性关系进行高效预测;基于AI的创新分子路线设计为化学合成路径的探索及工艺研发提供了全新思路,助力科研团队在众多可能性中精准探寻更具潜力与前景的合成路线;结合长期积累的研发经验和数据资源,有效提高了生物药杂质清除等关键环节研发效率。AI的运用有效地提升了研发效率与质量,为研发工作注入强劲动力,推动创新研发提质增效。
5.强化专利,筑牢创新防线:2024年,本集团共申请国内专利43项,获得国内专利授权42项,获得
国外专利授权4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国内外有效授权专利722项,其中发明专利462件;目前处于审查阶段专利274项。专利内容覆盖新药结构/序列、盐型/晶型、制备工艺、用途、制剂配方等,为公司创新研发提供了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障。本年度,公司着力强化知识产权意识,为研发团队组织了多场专业培训,全面提升了研发人员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素养与认知水平。
附表2:报告期内BD项目
疾病领域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代码 | 靶点 | 注册分类 | 在开发适应症 | 项目进展(截至2025年2月28日) |
男科/生殖
男科/生殖 | 复达那非片 | PDE5抑制剂 | 化药1类 | 良性前列腺增生 | 临床Ⅱ期 |
精神神经
精神神经 | NS-041片 | 钾离子通道激动剂 | 化药1类 | 癫痫 | 临床I期 |
精神神经
精神神经 | LZHG2403 | D2/D3/5HT2A受体拮抗剂 | 化药2类 | 精神分裂症 | BE试验 |
抗感染
抗感染 | SG1001片 | DHODH抑制剂 | 化药1类 | 侵袭性真菌病 | 临床I期 |
疫苗
疫苗 | 四价流感重组蛋白疫苗 | 流感疫苗 | 预防用生物制品1类 | 预防流感病毒感染引起的流行性感冒 | 临床I期 |
代谢
代谢 | LZHN2408 | 小核酸药物 | 化药1类 | 高尿酸血症、痛风 | 临床前研究 |
二、以合规为基,强化学术推广,推动数字营销
在复杂多变的医药市场环境下,公司始终以合规营销为重点,持续提升学术影响力,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更优质、更有效的医药解决方案,全力以赴推进核心品种的快速覆盖进程。同时借助数字营销及AI大数据分析,精准洞察市场需求,助力制定更具针对性的营销策略,提升市场竞争力。
拓宽渠道,提升市场覆盖广度与深度:处方药的销售一是聚焦核心品种终端覆盖的提升,将KA医院、三级医院以及重点二级医院精准定位为重点终端推广方向;二是着力加强线上线下处方药的协同联动,紧密抓住零售市场机遇,提升品牌在市场中的知名度和患者群体中的满意度;三是新品推广准备方面,制定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加强销售团队的培训和指导,确保能够准确传达新品的特点和优势,为新品的成功上市打下坚实基础。OTC产品零售市场则紧抓药店覆盖,加强精细化运营管理,通过互联网数字营销平台深度协同,巩固并提升产品市场渗透率以及品牌影响力。
学术推广,夯实产品根基:伴随着公司在创新研发的不断深化,创新药已经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学术营销的核心地位也在持续加强。报告期内,公司全力优化了以医学证据为支撑的营销体系,深度强化医学专业定位,持续丰富临床证据链条,加强对真实世界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有序推动重点产品的上市后临床综合评价、药物经济学研究等关键工作,为产品的疗效和安全性提供更全面的证据支持。
数字营销,构建全方位营销生态:公司以“专家说”为圆点,完善数字化营销闭环,构建全方位数字化营销体系。截至报告期末,丽珠集团“消化专家说”、“心理专家说”等专业的健康科普平台,凭借其专业、实用且深入浅出的特点,吸引了众多对相关疾病领域有着浓厚兴趣和切实需求的用户群体,全网粉丝量已超300万人,丽珠集团品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宠物药领域“毛孩子专家说”平台通过提供专业的宠物健康知识和实用的养护建议,受到了广大宠物爱好者的欢迎,粉丝量持续增长,也同时实现了
销售转化的加速增长。合规营销,确保稳健发展:在开展的各类营销活动中,公司始终坚守合规底线,目前已制定多项负责任营销制度,管理并规范营销行为,确保营销活动合法合规。同时报告期内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合规培训活动,并对全国多个地区的服务商进行了严格的合规审查。建立了完善的合规风险监测机制,与集团多个部门紧密联动,形成了全方位的合规风险防控网络。精细管理,驱动单产提升:2024年,公司营销团队积极应对市场变化,通过精细化管理和数字化转型实现降本增效。一方面,营销团队依托AI赋能,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与分析,精准定位高潜力市场。另一方面,团队优化了从市场调研、产品推广到销售执行的全流程管理,显著提高了营销资源配置效率。报告期内,全年营销费用率同比下降1.39个百分点,降低了营销成本。
三、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护航,生产运营持续提效
丽珠集团建立了涵盖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阶段的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积极组织生产,全力保障药品供应。
优化生产运营:1.聚焦生产工艺优化和技术革新,持续开展自动化升级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实现提质降本,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集团精益项目管理制度》,推进精益生产管理,降低生产运营成本。同时持续优化生产计划与调度,使生产线得以充分利用。2.集团高度重视EHS管理工作,各单位EHS运行总体平稳。在此基础上,集团修订了生产企业EHS考核方案,完善考核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EHS责任落实。3.不断完善供应链体系,强化生产、供应、销售各环节的衔接管理,提升供应链的风控能力,供货保障能力实现稳步提升。
严守生产质量:目前集团上市产品的生产线均100%通过GMP符合性检查。公司以中国GMP为基准,以国际化标准为持续改进方向,严格把控产品质量。质量管理总部对丽珠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开展日常质量监管、飞行检查或专项检查,并重点对持有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PV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审计。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开展日常质量监管、飞行检查或专项检查等自查共计30次;原料药生产基地在FDA检查中实现了“零”483记录并在巴西官方检查中通过了“零”缺陷评定。
践行节能减排:公司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响应环保政策,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日常运营,制定节能减排目标并严格执行考核机制,同时大力完善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管理制度。在废气处理领域,子公司福州福兴采用先进的低温制冷系统治理废气,不仅有效减少了尾气排放量,还大幅降低了溶剂使用量,每年节省溶剂费用约350万元。在废水治理方面,公司从源头抓起,严格控制废水排放,同时不断优化污水处理工艺,提升了污水处理效率,有效减少了废水排放。针对固废处置难题,公司引入高级氧化技术,对固废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大幅减少了固废产生量。
强化质量文化建设:为提升全员质量风险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丽珠不断加强先进质量文化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开展质量主题的文化活动,营造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报告期内,质量管理总部组织举办年度质量月活动,围绕2024年质量重点关键词“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举办专题培训,开展药品持有人关键人员法规知识竞赛。
筹备新品上市:报告期内,围绕雷贝拉唑钠肠溶片、硫酸镁钠钾口服用浓溶液、注射用磷酸特地唑胺、盐酸鲁拉西酮片、盐酸哌罗匹隆片(8mg)等上市新品,积极做好产品产能布局,持续提升供货保障能力,有效加快了新产品的商业化进程。
四、海外业务稳步拓展,国际注册及认证成果丰硕
公司在商业化、生产运营、创新研发及双向许可等多维度推进国际化战略。随着公司出口业务不断深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海外收入17.24亿元,约占营业总收入的14.59%,同比增长9.69%。
深化原料药海外布局:在过去数年持续的优化进程中,原料药业务于产品及市场层面成功实现了从大宗原料药到高端特色原料药、从国内市场至国际市场、从新兴市场往欧美市场的转型升级。2024年,原料药及中间体出口收入达16.68亿元,同比增长7.93%,其中,规范市场直接销售占比达35%。三大出口业务板块(即高端抗生素系列、高端兽药系列以及中间体产品系列)中主打产品万古霉素、替考拉宁、达托霉素等让丽珠原料药成为中国高端抗生素系列产品生产及销售的头牌生产企业,连续多年丽珠高端抗生素业绩稳定增长;高端兽药米尔贝肟和莫昔克丁等巩固了与国际动保巨头的合作,同时不断深挖仿制药市场的中小客户,提升客户覆盖率。中间体产品多年来维持超高市场份额。公司深度挖掘并维护南美市场和中东市场的高市占率,同时新开拓了欧亚经济联盟和非洲市场的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共有34个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在94个海外国家/地区完成了202个国际注册项目,共取得原料药及中间体品种的国际认证证书32个,为公司的整体国际化进程奠定了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
拓展制剂海外版图:2024年,制剂产品海外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5.98%,产品广泛覆盖辅助生殖、消化道、抗病毒等产品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在海外新兴市场开拓方面有所突破,司美格鲁肽和托珠单抗在拉美、中东、东南亚、南亚等新兴市场积极开展合作布局。在国际认证与注册方面,大力推进制剂海外中高端GMP认证——PIC/S GMP认证,并完成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成员国GMP认证现场检查,为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开辟了便捷通道。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17个品规产品在11个国家/地区完成了31个注册项目,新增提交其他海外GMP认证3个。2024年,注射用醋酸西曲瑞克获美国FDA批准上市,中药版块旗舰产品抗病毒颗粒成功获得俄罗斯签发的欧亚经济联盟国家注册证(EAC),这标志着丽珠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获得了更多认可,国际化进程不断加速。
多点协同,强化国际化运营能力:2024年7月,丽珠集团与Kalbe控股附属公司携手在印度尼西亚设立合资公司开展生产业务,强化本土化生产布局,充分整合双方的优势资源,为推动国际化发展注入新动力。与此同时,公司持续探索全球化的双向许可合作,通过与国际知名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产品,也争取将自身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技术推向国际市场,探索产品“出海”。
五、践行ESG理念,推动可持续发展
2024年,丽珠集团已连续两年获得MSCI ESG AAA评级,并连续两年入选标普全球《可持续发展年鉴》且荣获2024年“行业最佳进步企业”称号。
丽珠集团深刻认同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核心价值,并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公司发展战略之中,通过设立由董事会直接领导的ESG委员会及其下设ESG工作小组,形成从顶层设计到落地执行的完整治理体系。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目标纳入管理层绩效考核,确保战略规划与执行效能有效绑定,推动绿色生产、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的有机融合。
践行可持续、绿色发展:丽珠以保护环境为己任,坚持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持续优化自身环境管理体系、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与履责能力,在生产和运营的各个环节中落实低碳理念,响应国家“双碳”目标,为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同时,我们构建稳健、高效的EHS管理体系,明确各层级的EHS管理职责,并不断加强环境管理投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环保培训等实践活动,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意识,践行低碳发展理念,推动实现低碳、绿色和高质量发展。
展现药企担当,履行社会责任:丽珠建立了规范化公益管理体系,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教育支持、医疗援助和灾害响应四大领域开展行动,其中:“黄芪产业振兴”项目通过技术输出与订单农业模式,带动当地农户实现增收;与中国药科大学等高校合作设立专项奖学助教项目,资助科研教育工作的发展;针对欠发达地区开展的慢病防治计划,减轻患者治疗负担;并在广东梅州洪灾等突发事件中快速响应,紧急捐赠药品等各类救援物资。长期以来,丽珠集团还致力于提升药品可及性,借助规模化生产和供应链优化等手段,有效降低药品成本,以惠及更广泛人群,尤其是中低收入国家和医疗资源匮乏地区,展现了药企的社会责任担当。完善人才机制,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丽珠持续优化和健全系统化的人才发展机制,在培养挖掘内部人才的同时积极拓展全球引才战略,以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和行业变革的趋势。在人才培育方面,集团以“丽珠商学院”为核心平台,构建覆盖青年骨干至高层管理者的三级培养体系,通过轮岗历练、跨项目协作等机制,实现内部人才梯队的快速成长。公司同步打造的“丽珠云学堂”数字化平台集成了各类专业培训课程,企业年度人均培训时长超100小时,为员工职业发展提供全周期支持。关注员工福祉,营造和谐企业文化:集团始终将员工福祉视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积极践行“幸福生活、快乐工作”的核心价值观,营造和谐、温暖、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不断改善工作与生活设施,优化园区环境,为员工打造舒适、便捷、宜人的工作与生活空间。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体育竞技活动与团队建设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团队的凝聚力与协作精神。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研发战略: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
构建梯度化的研发矩阵:公司以“临床价值导向+差异化创新”为研发主线,围绕消化道、生殖、精神神经等优势核心领域,持续加强创新迭代,形成具有优势的产品矩阵,为探索高临床价值的用药方案提供支撑。比如消化道领域全面布局不同剂型、不同适应症的P-CAB产品;辅助生殖领域完整布局从促排卵、黄体支持到诱发排卵的全周期产品,以及生物药和化学制剂的双轨布局;精神神经领域覆盖各临床研发阶段、精神分裂到抑郁、短效和长效的不同组合。同时,积极向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抗感染以及代谢、心脑血管等慢病领域战略赛道延伸。
多元技术平台并举:公司具有我国第一个国家级缓释微球技术平台,以及国家级中药研发平台,沉淀了高壁垒的技术研发优势,依托微球平台研发的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为全球首个按照美国FDA个药指南完成生物等效性研究获批的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GnRH)类长效缓释制剂;2023年5月改良型新药注射用醋酸曲普瑞林微球上市,较原研产品展现出更显著的临床优势。同时,公司的抗体药物平台、重组蛋白疫苗平台也经过上市产品的验证,在细胞株构建、大规模细胞培养、纯化、制剂等核心技术方面,积累了工艺优势。此外,公司还在积极探索小核酸分子等前沿领域,并依托技术平台优势,继续扩充管线。
高效的研发执行:公司拥有一支900余人的研发团队,一线核心研发人员保持稳定,在重点领域、重点平台形成高效的项目承接能力,也保证了对引进研发项目的快速转化和推进;不断优化的研发管理体系,按照“模块化、扁平化、一体化”要求,对在研项目从早期研发到临床和注册上市进行全流程管理。
“自研+BD”驱动:强调与公司治疗领域、产品管线和技术平台的协同性,与全球范围内的科研机构、生物医药企业展开合作,通过项目引进快速补齐在研产品。公司发挥后续转化与开发优势,确保其能顺利融入公司的研发体系,加快研发和商业化进程。
(二)精益生产与全链条质量管控:筑牢企业根基
公司把“患者生命质量第一”的使命落实在实处,建立严格的涵盖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厂,每一个环节都设定了严格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流程,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丽珠集团以“精益生产”为核心,制定和执行高于行业标准的内控管理,持续开展自检自查;不断进行自动化改造、智能化升级,实现了生产过程的精准控制和高效运作;对标国际标准,在实现上市产品的生产线100%通过GMP符合性检查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为产品进入全球市场提供坚实的保障。同时,公司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推行绿色生产,深入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循环保标准,采用环保材料和节能技术,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和能源的消耗,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公司还搭建了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及产、供、销衔接管理流程,为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全方位的营销网络:塑造丽珠品牌影响力
丽珠集团以合规营销为核心,以证据营销和学术营销为推广策略,组建了一支以医学和市场为导向的专业化营销团队,在消化道、辅助生殖、重大传染病诊断等细分领域,形成了行业领先地位。经过多年沉淀,公司构建了覆盖完整的终端网络,包括境内主要医疗机构、零售及第三终端、疾控中心、卫生部门等。同时,公司以“专家说”为支点,构建了全方位的数字化营销体系,线上线下相结合,形成多渠道的有效覆盖。
此外,公司也在探索和建立“本土生产+技术转移”的多元出海策略,持续提升原料药在海外的市场地位,并积极推动制剂产品走向全球。目前公司已在马来西亚设立分支机构,在巴西、印度、西班牙、越南、土耳其五国设立海外办事处,建立本土化团队,深化全球商业化布局。
(四)多元化的业务布局:铸就业绩韧性
丽珠集团产品涵盖制剂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诊断试剂及设备等多个医药细分领域,构建了多元化的产品结构,实现了“创新驱动增长、协同抵御风险”的战略布局。公司多年保持稳定的经营现金流和利润增长,为支撑研发、战略延展和股东回报提供了有力支持。
制剂产品在消化道、辅助生殖、精神神经等多个治疗领域方面形成了一定的市场优势,拳头产品连续多年稳居细分市场首位。原料药和中间体业务通过持续技术升级与产能优化,在全球市场脱颖而出,与众多知名药企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多个产品市占率全球领先,凭借稳健的生产运营,原料药和中间体业务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现金流;诊断业务则通过“检测+治疗”联动模式,强化整体解决方案能力,覆盖多种临床应用场景,提升了公司在医疗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这种全方位、多层次的业务布局,使集团在面对带量采购、医保谈判等政策冲击时,展现出强大的抗压韧性,能够灵活适应多变的市场环境与复杂政策变化,为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三节中“二、本年度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1,812,338,854.68 | 100.00% | 12,430,038,325.82 | 100.00% | -4.97% | |
分行业 | ||||||
医药制造业 | 11,812,338,854.68 | 100.00% | 12,430,038,325.82 | 100.00% | -4.97% | |
分产品 | ||||||
化学制剂产品 | 消化道产品 | 2,566,528,687.73 | 21.73% | 2,903,199,812.66 | 23.36% | -11.60% |
促性激素产品 | 2,812,237,153.75 | 23.81% | 2,766,961,135.98 | 22.26% | 1.64% | |
精神产品 | 606,070,333.87 | 5.13% | 602,263,230.91 | 4.85% | 0.63% | |
抗感染及其他产品 | 134,444,402.29 | 1.13% | 298,215,357.99 | 2.39% | -54.92% | |
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 | 3,254,813,190.56 | 27.55% | 3,252,993,304.38 | 26.17% | 0.06% | |
中药制剂产品 | 1,408,665,554.58 | 11.93% | 1,744,892,737.51 | 14.04% | -19.27% | |
生物制品 | 170,894,744.45 | 1.45% | 84,426,083.26 | 0.68% | 102.42% | |
诊断试剂及设备 | 718,428,253.32 | 6.08% | 658,966,438.70 | 5.30% | 9.02% | |
其他 | 140,256,534.13 | 1.19% | 118,120,224.43 | 0.95% | 18.74% | |
分地区 | ||||||
境内 | 10,088,731,562.36 | 85.41% | 10,858,685,667.36 | 87.36% | -7.09% | |
境外 | 1,723,607,292.32 | 14.59% | 1,571,352,658.46 | 12.64% | 9.69% | |
分销售模式 | ||||||
经销 | 8,140,590,428.04 | 68.92% | 8,819,394,611.03 | 70.95% | -7.70% | |
直销 | 3,671,748,426.64 | 31.08% | 3,610,643,714.79 | 29.05% | 1.69%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医药制造业 | 11,812,338,854.68 | 4,081,106,956.93 | 65.45% | -4.97% | -8.61% | 增加1.37个百分点 |
分产品 | ||||||
化学制剂产品 | 6,119,280,577.64 | 1,191,792,820.74 | 80.52% | -6.87% | -13.27% | 增加1.43个百分点 |
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 | 3,254,813,190.56 | 2,078,062,928.99 | 36.15% | 0.06% | -0.97% | 增加0.66个百分点 |
中药制剂产品 | 1,408,665,554.58 | 341,044,343.07 | 75.79% | -19.27% | -37.72% | 增加7.17个百分点 |
分地区 | ||||||
境内 | 10,088,731,562.36 | 3,200,341,320.67 | 68.28% | -7.09% | -10.64% | 增加1.26个百分点 |
境外 | 1,723,607,292.32 | 880,765,636.26 | 48.90% | 9.69% | -0.37% | 增加5.16个百分点 |
分销售模式 |
经销
经销 | 8,140,590,428.04 | 1,731,716,385.06 | 78.73% | -7.70% | -19.73% | 增加3.19个百分点 |
直销 | 3,671,748,426.64 | 2,349,390,571.87 | 36.01% | 1.69% | 1.78% | 减少0.06个百分点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本年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年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因公司产品结构复杂,各产品计量单位不同,无法将其产销量折成统一数量进行比较。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年度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医药行业 | 材料费用 | 2,196,222,372.60 | 53.81% | 2,726,292,131.52 | 61.05% | -19.44% |
人工费用 | 611,873,505.92 | 14.99% | 577,766,258.19 | 12.94% | 5.90% | |
折旧 | 365,624,726.75 | 8.96% | 361,043,003.57 | 8.09% | 1.27% | |
能源动力 | 367,744,644.56 | 9.01% | 428,225,632.60 | 9.59% | -14.12% | |
其他 | 283,486,944.58 | 6.95% | 641,329,685.71 | 14.36% | -55.80% | |
存货变动(期初-期末) | 256,154,762.52 | 6.28% | -269,183,350.49 | -6.03% | -195.16% | |
营业成本合计 | 4,081,106,956.93 | 100.00% | 4,465,473,361.10 | 100.00% | -8.61%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3家控股子公司,减少3家控股子公司,详情如下:
2024年5月9日,丽安香港有限公司成立LIA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注册资本5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100%。2024年5月27日,LIA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成立LIAN SGP HOLDING PTE. LTD,注册资本3,20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100%。2024年8月29日,LIAN SGP HOLDING PTE. LTD与PT GLOBAL CHEMINDO MEGATRADING合资成立PT. LIVZON PHARMA INDONESIA,法定资本130,608,000万印尼盾,占其注册资本80%。2024年4月16日,珠海市丽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2024年11月19日,珠海市丽珠医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2024年12月5日,长沙丽瑾葆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税务注销登记;2025年1月7日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7)公司本年度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本年度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人民币元) | 947,987,674.38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8.10%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 |
公司本年度前五大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人民币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219,319,277.30 | 1.87% |
2 | 第二名 | 201,896,876.49 | 1.73% |
3 | 第三名 | 191,802,942.29 | 1.64% |
4 | 第四名 | 185,635,385.57 | 1.59% |
5 | 第五名 | 149,333,192.73 | 1.28% |
合计 | 947,987,674.38 | 8.10%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人民币元) | 706,067,451.82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2.1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中关联方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0.19% |
公司本年度前五名供应商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人民币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223,765,802.46 | 10.19% |
2 | 第二名 | 199,218,505.74 | 9.07% |
3 | 第三名 | 146,130,760.94 | 6.65% |
4 | 第四名 | 79,304,194.68 | 3.61% |
5 | 第五名 | 57,648,188.00 | 2.62% |
合计 | 706,067,451.82 | 32.15% |
注:本表以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采购为统计口径。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第一名供应商焦作健康元是健康元的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保国先生间接拥有焦作健康元的权益。
3、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3,254,638,504.70 | 3,598,152,721.87 | -9.55% | 无重大变动 |
管理费用 | 613,057,559.83 | 654,274,126.92 | -6.30% | 无重大变动 |
财务费用 | -155,890,077.89 | -271,501,922.89 | 42.58% | 主要是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少以及汇兑损益变动。 |
研发费用 | 1,033,355,508.15 | 1,334,695,479.62 | -22.58% | 无重大变动 |
合计 | 4,745,161,494.79 | 5,315,620,405.52 | -10.73% | -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丽珠集团主要研发项目清单(截至2025年2月28日的研发进展)序号
序号 | 研发项目名称/代码 | 项目目的/适应症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1 | 注射用醋酸曲普瑞林微球 | 前列腺癌:需要雄激素去势治疗的前列腺癌患者 | 已获批上市 | 已获批上市 | 可丰富本公司在生殖、抗肿瘤领域的产品管线 |
子宫内膜异位症(Ⅰ至Ⅳ期) | 已获批上市 | 已获批上市 | |||
中枢性性早熟 | 临床Ⅲ期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2 | 盐酸鲁拉西酮片 | 精神分裂症 | 已获批上市 | 已获批上市 | 可丰富本公司在精神神经领域的产品管线 |
3 | 注射用磷酸特地唑胺 | 急性细菌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 | 已获批上市 | 已获批上市 | 可丰富本公司在抗感染领域的产品管线 |
4 | 硫酸镁钠钾口服用浓溶液 | 适用于成人,用于任何需要清洁肠道的操作前的肠道清洁(如需要肠道可视化的操作包括内镜、放射性检查、外科手术) | 已获批上市 | 已获批上市 | 可丰富本公司在消化道领域的产品管线 |
5 | 雷贝拉唑钠肠溶片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氏(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已获批上市 | 已获批上市 | 可丰富本公司在消化道领域的产品管线 |
6 | 黄体酮注射液(Ⅱ) | 用于辅助生殖技术(ART)中黄体酮的补充治疗 | 已获批上市(2025年3月) | 已获批上市 | 可丰富本公司在生殖领域的产品管线 |
7 | 注射用阿立哌唑微球 | 精神分裂症 | 已申报上市 | 获批上市 | 可丰富本公司在精神神经领域的产品管线 |
8 | 司美格鲁肽注射液 | 2型糖尿病 | 已申报上市 | 获批上市 | 可丰富本公司在代谢、美容相关领域的产品管线 |
体重管理 | 临床Ⅲ期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9 | 注射用替考拉宁 | 治疗革兰阳性菌感染 | 已申报上市 | 获批上市 | 可丰富本公司在抗感染领域的产品管线 |
10 | 注射用达托霉素 | 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金黄色葡萄球菌血流感染 | 已申报上市 | 获批上市 | 可丰富本公司在抗感染领域的产品管线 |
11 | 重组人促卵泡激素注射液 | 辅助生殖促排卵 | 已申报上市 | 获批上市 | 可丰富本公司在生殖领域的产品管线 |
12 | S-2022036 | 降低高甘油三酯血症患者的甘油三酯水平 | 工艺验证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可丰富本公司在心脑血管领域的产品管线 |
13 | LZZG2101 | 心脑血管疾病 | 工艺验证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中药制剂,可丰富本公司在心脑血管领域的产品管线 |
14 | 重组抗人IL-17A/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银屑病 | 临床Ⅲ期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可丰富本公司在自免领域的产品管线 |
强直性脊柱炎 | 临床Ⅲ期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15 | JP-1366片 | 反流性食管炎 | 临床Ⅲ期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可丰富本公司在消化道领域的产品管线 |
16 | 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3M) | 前列腺癌、乳腺癌、中枢性性早熟 | BE试验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国内首家3个月微球仿制药,可丰富本公司在抗肿瘤、生殖领域的产品管线 |
17 | 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 精神分裂症 | BE试验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可丰富本公司在精神神经领域的产品管线 |
18 | LZHG2403 | 精神分裂症 | BE试验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可丰富本公司在精神神经领域的产品管线 |
19 | 注射用阿立哌唑 | 精神分裂症 | BE试验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可丰富本公司在精神神经领域的产品管线 |
20 | H001胶囊 | 预防骨科大手术术后的静脉血栓栓塞症 | 临床Ⅱ期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可丰富本公司在心脑血管领域的产品管线 |
21 | 复达那非片 | 良性前列腺增生 | 临床Ⅱ期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与公司现有的前列安栓栓剂形成互补,可丰富本公司在男科或泌尿生殖科的产品管线 |
22 | 注射用醋酸丙氨瑞林微球 | 前列腺癌 | 临床I期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可加强本公司在微球领域的产品管线,丰富本公司在抗肿瘤、生殖领域的产品管线 |
子宫内膜异位症 | 临床I期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
乳腺癌 | 临床I期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23 | SG1001片 | 侵袭性真菌病 | 临床I期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可丰富本公司在抗感染领域的产品管线 |
24 | NS-041片 | 癫痫 | 临床I期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可丰富本公司在精神神经领域的产品管线 |
抑郁症 | 临床前研究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25 | 四价流感重组蛋白疫苗 | 预防流行性感冒 | 临床I期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可丰富本公司在疫苗领域的产品管线 |
26 | 注射用JP-1366 | 消化性溃疡出血 | 临床I期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可丰富本公司在消化道领域的产品管线 |
27 | LZHN2407 | 侵袭性真菌病 | 临床前研究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可丰富本公司在抗感染领域的产品管线 |
28 | LZHG2401 | 精神分裂症 | 临床前研究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可丰富本公司在精神神经领域的产品管线 |
29 | LZHG1701 | 前列腺癌、乳腺癌、子宫内膜异位症 | 临床前研究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可丰富本公司在抗肿瘤、生殖领域的产品管线 |
30 | I-2023024 | 急性细菌性皮肤和皮肤结构感染 | 临床前研究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可丰富本公司在抗感染领域的产品管线 |
31 | LZHN2408 | 高尿酸血症、痛风 | 临床前研究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搭建本公司小核酸药物平台 |
32 | LZZN1801 | 血管性眩晕 | 临床前研究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中药制剂,可丰富本公司在心脑血管领域的产品管线 |
33 | LZZN2201 | 广泛焦虑症 | 临床前研究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中药制剂,可丰富本公司在精神神经领域的产品管线 |
34 | LZZG2106 | 心脑血管疾病 | 中试试验 | 按计划推进后续工作 | 中药制剂,可丰富本公司在心脑血管领域的产品管线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908 | 906 | 0.22%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0.01 | 10.14 | -0.1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及以下 | 556 | 519 | 7.13% |
硕士 | 306 | 339 | -9.73% |
博士 | 46 | 48 | -4.17%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389 | 432 | -9.96% |
30~40岁 | 403 | 356 | 13.2% |
40~50岁 | 91 | 95 | -4.21% |
50岁以上 | 25 | 23 | 8.7%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人民币元) | 1,044,334,341.20 | 1,235,112,004.58 | -15.4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8.84% | 9.94% | 减少1.10个百分比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人民币元) | 36,645,008.45 | 179,375,828.56 | -79.57%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3.51% | 14.52% | 减少11.01个百分比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566,381,122.58 | 14,497,878,742.03 | -6.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587,533,595.82 | 11,248,944,550.23 | -5.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8,847,526.76 | 3,248,934,191.80 | -8.3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8,952,807.83 | 637,295,267.85 | 11.2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69,280,525.88 | 1,345,668,848.72 | 1.7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0,327,718.05 | -708,373,580.87 | 6.7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05,632,957.02 | 3,734,100,084.01 | 63.5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91,516,014.11 | 5,390,980,840.83 | 59.3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85,883,057.09 | -1,656,880,756.82 | -50.0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8,549,741.14 | 903,723,720.72 | -117.5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详见“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6、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17,386,915.58 | 0.62% | 主要是投资的联营企业损益变动。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5,439,155.11 | -0.55% | 主要是远期外汇合约变动。 | 否 |
资产减值 | -181,548,029.77 | -6.47% | 主要是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5,479,200.66 | 0.20% | 主要是无需支付款项转入及废品处置收入。 | 否 |
营业外支出 | 43,733,194.34 | -1.56% | 主要是捐赠支出。 | 否 |
其他收益 | 142,537,121.92 | 5.08% | 主要是收到的政府补贴。 | 是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0,827,146,984.92 | 44.27% | 11,325,723,855.76 | 45.22% | -0.95% | 无重大变动 |
应收账款 | 1,935,502,036.72 | 7.91% | 2,115,658,645.12 | 8.45% | -0.54% | 无重大变动 |
合同资产 | - | - | - | - | - | - |
存货 | 1,997,642,296.29 | 8.17% | 2,060,651,179.94 | 8.23% | -0.06% | 无重大变动 |
投资性房地产 | 9,925,854.14 | 0.04% | 10,766,737.57 | 0.04% | 0.00% | 无重大变动 |
长期股权投资 | 1,056,220,316.06 | 4.32% | 1,031,259,800.84 | 4.12% | 0.20% | 无重大变动 |
固定资产 | 4,254,805,388.16 | 17.40% | 4,294,232,468.83 | 17.15% | 0.25% | 无重大变动 |
在建工程 | 257,366,336.12 | 1.05% | 289,306,707.05 | 1.16% | -0.11% | 无重大变动 |
使用权资产 | 25,083,211.98 | 0.10% | 20,908,112.56 | 0.08% | 0.02% | 无重大变动 |
短期借款 | 2,455,000,000.00 | 10.04% | 1,860,009,625.00 | 7.43% | 2.61% | 无重大变动 |
合同负债 | 124,631,997.54 | 0.51% | 137,998,394.09 | 0.55% | -0.04% | 无重大变动 |
长期借款 | 1,465,735,112.37 | 5.99% | 1,612,773,278.99 | 6.44% | -0.45% | 无重大变动 |
租赁负债 | 13,102,527.71 | 0.05% | 9,030,622.57 | 0.04% | 0.01% | 无重大变动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年计提的减值 | 本年购买金额 | 本年出售金额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79,176,104.95 | -5,112,717.90 | - | - | 1,385,000,000.00 | 1,370,000,000.00 | 89,063,387.05 |
2.衍生金融资产 | 2,615,976.27 | -2,316,308.25 | - | - | - | - | 299,668.02 |
3.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 | - | - |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38,843,775.68 | - | -40,445,383.72 | - | - | 36,752,782.53 | 561,645,609.43 |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 | - | - | - |
金融资产小计 | 720,635,856.90 | -7,429,026.15 | -40,445,383.72 | - | 1,385,000,000.00 | 1,406,752,782.53 | 651,008,664.50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上述合计 | 720,635,856.90 | -7,429,026.15 | -40,445,383.72 | - | 1,385,000,000.00 | 1,406,752,782.53 | 651,008,664.50 |
金融负债 | 86,817.12 | -8,010,128.96 | - | - | - | - | 8,096,946.08 |
本年度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票据池业务额度,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向银行申请应收票据质押余额为人民币28,235.69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开立保函等业务实际缴纳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933.03万元。
4、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同比增减 |
其他流动资产 | 72,684,877.86 | 51,549,299.62 | 41.00%(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89,613,391.42 | 171,595,133.87 | 243.61%(2) |
短期借款 | 2,455,000,000.00 | 1,860,009,625.00 | 31.99%(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8,096,946.08 | 86,817.12 | 9,226.44%(4) |
应交税费 | 202,697,245.73 | 299,087,995.28 | -32.23%(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742,085.99 | 659,679,477.31 | -92.61%(6) |
其他流动负债 | 10,642,182.94 | 49,778,126.82 | -78.62%(7) |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 | 13,102,527.71 | 9,030,622.57 | 45.09%(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90,000,000.00 | -100.00%(9) |
库存股 | 196,616,427.46(10) | - | - |
资本公积 | 529,244,187.41 | 1,322,498,474.23 | -59.98%(11) |
少数股东权益 | 1,043,412,404.71 | 724,207,693.32 | 44.08%(1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1)主要是本期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加。
(2)主要是新增现金管理业务。
(3)主要是本期新增借款。
(4)主要是远期外汇合约变动。
(5)主要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
(6)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到期还款。
(7)主要是冲减预计退货款。
(8)主要是本期签订的租赁合约增加,应付租赁款增加。
(9)主要是全资子公司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完成新厂搬迁,将收到的拆迁补偿款进行结转处理。
(10)主要是本期回购公司股份。
(11)主要是本期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冲销资本公积。
(12)主要是非全资附属公司本期经营利润较上期增加。
5、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财务费用 | -155,890,077.89 | -271,501,922.89 | 42.58%(1) |
其他收益 | 142,537,121.92 | 204,784,436.08 | -30.40%(2) |
投资收益 | 17,386,915.58 | 61,818,964.40 | -71.87%(3)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5,439,155.11 | -25,650,756.67 | 39.81%(4) |
信用减值损失 | -7,216,269.16 | -13,065,176.79 | 44.77%(5) |
资产减值损失 | -181,548,029.77 | -310,038,083.02 | 41.44%(6) |
资产处置收益 | 45,202,545.04 | -170,440.24 | 26,621.05%(7) |
少数股东损益 | 243,389,148.52 | -56,049,821.04 | 534.24%(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838,354.94 | -39,009,015.56 | 122.66%(9)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1)主要是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少以及汇兑损益变动。
(2)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减少。
(3)主要是投资的联营企业损益变动。
(4)主要是持有的证券投资标的市值波动。
(5)主要是应收账款减少,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相应减少。
(6)主要是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7)主要是全资子公司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完成新厂搬迁,根据收到的拆迁补偿款结转损益。
(8)主要是非全资附属公司本期经营利润较上期增加。
(9)主要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6、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05,632,957.02 | 3,734,100,084.01 | 63.51%(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91,516,014.11 | 5,390,980,840.83 | 59.37%(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85,883,057.09 | -1,656,880,756.82 | -50.03%(3)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813,507.24 | 20,043,866.61 | -56.03%(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8,549,741.14 | 903,723,720.72 | -117.54%(5)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1)主要是融资产品期限变化,导致借款增加。
(2)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公司股份回购款增加。
(3)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公司股份回购款增加。
(4)主要是汇率变动,持有的外币资金汇兑收益减少。
(5)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公司股份回购款增加。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投资额(人民币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人民币元) | 变动幅度 |
1,711,305,473.04 | 729,635,150.00 | 134.54% |
2、本年度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医药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医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 增资 | 1,000,000,000.00 | 61.66% | 自有资金 | 健康元 | 长期 | 不适用 | 丽珠集团完成出资6.7794亿元 | - | -483,453,926.22 | 否 | 详见注释1 | 详见注释1 |
LIA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 | 投资 | 新设 | 351,105.04 | 100.00%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长期 | 不适用 | 完成出资 | - | -3,205.36 | 否 | 详见注释2 | 详见注释2 |
LIAN SGP HOLDING PTE. LTD. | 投资 | 新设 | 228,227,2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长期 | 不适用 | 完成出资1700万美元(人民币119,375,712元) | - | 1,598.01 | 否 | 详见注释2 | 详见注释2 |
PT Livzon | 生产制造业 | 新设 | 482,727,168.00 | 80.00% | 自有 | PT GLOBAL CHEMIND | 长期 | 不适用 | 完成出资26,121,600万印尼盾(人民币 | - | -134,300.26 | 否 | 详见注释2 | 详见注释2 |
PharmaIndonesia
Pharma Indonesia | 资金 | O MEGATRADING | 119,375,712元) | |||||||||||
合计 | - | - | 1,711,305,473.04 | - | - | - | - | - | - | - | -483,589,833.83 | - | - | - |
注:1、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丽珠生物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2、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发布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3、本年度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股票
股票 | 00135 | 昆仑能源 | 4,243,647.64 | 以公允价值计量 | 6,379,788.80 | 1,398,947.20 | - | - | - | 1,837,491.12 | 7,778,736.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基金 | 206001 | 鹏华基金 | 15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 | 937,588.47 | 50,041.19 | - | - | - | 50,041.19 | 987,629.66 | ||
股票 | 000963 | 华东医药 | 39,851.86 | 以公允价值计量 | 13,665,713.52 | -2,261,138.32 | - | - | - | -1,954,599.16 | 11,404,575.20 | ||
股票 | BEAM(US) | Beam Therapeutics, Inc. | 31,117,151.47 | 以公允价值计量 | 58,193,014.16 | -4,382,375.63 | - | - | - | -4,382,375.63 | 53,810,638.53 | ||
股票 | ELTX(US) | Elicio Therapeutics, Inc. | 35,363,302.05 | 以公允价值计量 | 7,820,060.93 | - | -2,966,639.59 | - | - | - | 4,853,421.3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股票 | CARM(US) | Carisma Therapeutics, Inc. | 38,807,266.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 | 14,907,045.58 | - | -12,738,308.10 | - | - | - | 2,168,737.48 | ||
股票 | LLAI(LME) | LungLife Ai, Inc. | 58,837,745.24 | 以公允价值计量 | 5,604,762.15 | - | -4,565,044.21 | - | - | - | 1,039,717.94 | ||
股票 | 02480 | 绿竹生物-B | 30,00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 | 63,219,286.50 | - | -13,646,967.75 | - | - | - | 49,572,318.75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合计 | 198,558,964.26 | - | 170,727,260.11 | -5,194,525.56 | -33,916,959.65 | - | - | -4,449,442.48 | 131,615,774.90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不适用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不适用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i)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期初投资金额 | 本期内购入金额 | 本期内售出金额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期末投资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期末净资产比例 | 本期实际损益金额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 | 369.88 | 2023/7/6 | 2024/1/16 | 366.88 | - | 368.47 | - | - | - | -5.09 |
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 | 1,495.90 | 2023/8/1 | 2024/1/30 | 1,474.14 | - | 1,481.17 | - | - | - | 10.07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 | 6,108.84 | 2023/9/5 | 2024/3/14 | 6,027.44 | - | 6,048.01 | - | - | - | 84.58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 | 4,263.74 | 2023/10/9 | 2024/4/8 | 4,650.81 | - | 4,218.43 | - | - | - | 69.00 |
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 | 6,824.47 | 2023/11/2 | 2024/5/6 | 6,760.02 | - | 6,775.88 | - | - | - | 30.79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 | 8,875.32 | 2023/12/6 | 2024/6/20 | 8,852.21 | - | 8,873.70 | - | - | - | -39.69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 | 9,078.70 | 2024/1/3 | 2024/7/2 | - | 9,078.70 | 9,077.53 | - | - | - | -16.39 |
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 | 8,031.58 | 2024/2/4 | 2024/8/20 | - | 8,031.58 | 8,043.29 | - | - | - | 0.74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 | 12,662.96 | 2024/3/5 | 2024/9/11 | - | 12,662.96 | 12,706.60 | - | - | - | -9.17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 | 11,581.36 | 2024/4/1 | 2024/10/14 | - | 11,581.36 | 11,618.31 | - | - | - | 62.71 |
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 | 9,178.83 | 2024/5/8 | 2024/11/11 | - | 9,178.83 | 9,180.02 | - | - | - | 50.20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 | 9,449.33 | 2024/6/7 | 2024/12/23 | - | 9,449.33 | 9,426.32 | - | - | - | 104.63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 | 10,379.80 | 2024/7/3 | 2024/12/23 | - | 10,379.80 | 10,002.87 | - | 417.44 | 0.03% | 19.59 |
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 | 11,307.46 | 2024/8/1 | 2025/1/27 | - | 11,307.46 | 8,675.18 | - | 2,711.19 | 0.20% | -111.60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 | 12,229.92 | 2024/9/3 | 2025/2/25 | - | 12,229.92 | 7,618.94 | - | 4,810.44 | 0.35% | -174.55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 | 9,414.69 | 2024/10/14 | 2025/4/17 | - | 9,414.69 | 463.88 | - | 9,065.89 | 0.65% | -8.49 |
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 | 10,245.05 | 2024/11/1 | 2025/5/21 | - | 10,245.05 | 14.89 | - | 10,254.75 | 0.74% | 4.35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卖出) | 4,169.55 | 2024/12/10 | 2025/7/16 | - | 4,169.55 | - | - | 4,169.28 | 0.30% | -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外汇合约(买入) | 69.20 | 2024/9/11 | 2024/12/2 | - | 69.20 | 66.44 | - | - | - | -3.86 |
合计
合计 | 145,736.57 | -- | -- | 28,131.50 | 117,798.42 | 114,659.91 | - | 31,429.00 | 2.27% | 67.81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筹 |
涉诉情况(如适用)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4年3月29日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不适用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为有效管理汇率波动对公司外币资产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从而运用外汇远期合约等金融衍生工具锁定汇率,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已制定了《外汇风险管理办法》对外汇衍生产品的操作和控制:1、市场风险: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导致外汇远期业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外汇远期业务是为对冲美元资产面临的汇率风险而签订,锁定美元资产未来结汇价格,存在本身就是套期保值工具,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坚持谨慎稳健原则,有效防范市场风险。2、操作风险: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造成操作上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已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明确各主体责任,完善审批流程,建立监督机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3、法律风险:公司外汇远期业务需遵循法律法规,明确约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控制措施:公司制 |
定责任部门除了加强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学习外,也规定公司法律部门须严格审核各类业务合同、协议等文件,明确权利义务,加强合规检查,保证公司衍生品投资与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为管理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运用商品期货合约等金融衍生工具对原材料做套期保值。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商品期货衍生产品进行规范管理和风险控制:
1、市场风险:大宗商品价格变动的不确定性导致期货业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坚持谨慎稳健操作原则,严格限定套期保值的数量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2、操作风险: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造成的操作上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已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明确了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3、法律风险: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遵循法律法规,明确约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控制措施:公司制定责任部门除了加强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学习外,也规定公司法律部门须严格审核各类业务合同、协议等文件,明确权利义务,加强合规检查,保证公司衍生品投资与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
定责任部门除了加强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学习外,也规定公司法律部门须严格审核各类业务合同、协议等文件,明确权利义务,加强合规检查,保证公司衍生品投资与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 为管理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运用商品期货合约等金融衍生工具对原材料做套期保值。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商品期货衍生产品进行规范管理和风险控制:1、市场风险:大宗商品价格变动的不确定性导致期货业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坚持谨慎稳健操作原则,严格限定套期保值的数量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2、操作风险: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造成的操作上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已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明确了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3、法律风险: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遵循法律法规,明确约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控制措施:公司制定责任部门除了加强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学习外,也规定公司法律部门须严格审核各类业务合同、协议等文件,明确权利义务,加强合规检查,保证公司衍生品投资与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远期外汇合约报告期内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人民币-1,032.64万元。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否 |
注:上述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按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ii)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6年 | 非公开发行 | 2016年9月20日 | 145,782.00 | 142,030.04 | 273.53 | 142,030.04 | 100.00% | 2,209.13 | 70,944.99 | 49.95% | - | - | - |
合计 | -- | -- | 145,782.00 | 142,030.04 | 273.53 | 142,030.04 | 100.00% | 2,209.13 | 70,944.99 | 49.95% | - | -- |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1524号文《关于核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9.8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78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51.96万元后,于2016年9月2日存入本公司账户人民币142,030.0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与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2024年11月26日,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5,731.05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余额为准)。2024年11月27日,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5,558.5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9.8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78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51.96万元后,于2016年9月2日存入本公司账户人民币142,030.0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与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2024年11月26日,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5,731.05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余额为准)。2024年11月27日,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5,558.5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年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 | 是 | 45,000.00 | 27,510.79 | 273.53 | 27,510.79 | 100.00%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 | 否 |
2、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 | 是 | 30,600.00 | - | - | - | - | - | - | - | - | - |
3、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 | 是 | - | 14,228.94 | - | 14,228.94 | 100.00% | 2021年6月30日 | - | - | - | 否 |
4、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 | 是 | - | 5,311.73 | - | 5,311.73 | 100.00% | 2018年8月31日 | 4,706.09 | 10,995.00 | 否 | 否 |
5、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是 | 30,182.00 | 41,084.14 | - | 41,084.14 | 100.00% | 2021年12月31日 | - | - | - | 否 |
6、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是 | 36,248.04 | 53,894.44 | - | 53,894.44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42,030.04 | 142,030.04 | 273.53 | 142,030.04 | - | 4,706.09 | 10,995.0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142,030.04 | 142,030.04 | 273.53 | 142,030.04 | - | - | 4,706.09 | 10,995.0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因获批生产时间晚于预期,注射用艾普拉唑钠和艾普拉唑肠溶片新适应症的后期临床试验开展时间及进度低于预期,固体制剂车间的升级改造时间相应推迟,相应资金使用未能达到预期进度。2020年5月25日,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投资计划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部分子项目的投资及调整投资计划,本次变更及调整后该项目尚需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0,827.90万元,预计至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来五年(2020年-2024年)的预计分年度投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0,192.40万元、4,667.60万元、1,900.00万元、2,000.00万元、2,067.90万元。2020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28.23万元,使用进度未达预期,2021年3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调整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 |
投资计划,本次调整后该项目尚需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0,399.67万元,预计至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来四年(2021年-2024年)的预计分年度投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1,992.40万元、人民币5,467.60万元、人民币1,600.00万元、人民币1,339.67万元。2024年11月26日,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子项目上市后的临床研究项目因公司研发战略调整已终止。
2、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因受医保目录调整、控费及地方性辅助用药等政策的影响,参芪扶正注射液(袋装输液)销售未达到预计收益。
投资计划,本次调整后该项目尚需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0,399.67万元,预计至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来四年(2021年-2024年)的预计分年度投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1,992.40万元、人民币5,467.60万元、人民币1,600.00万元、人民币1,339.67万元。2024年11月26日,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子项目上市后的临床研究项目因公司研发战略调整已终止。 2、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因受医保目录调整、控费及地方性辅助用药等政策的影响,参芪扶正注射液(袋装输液)销售未达到预计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0年12月11日,本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将“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子项目“化药冻干粉针车间建设”实施地点由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P09建筑一楼调整为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P06建筑一楼,建设周期仍为两年,但基于建设地点的调整,建设周期相应延后,预计最晚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可使用状态。化药冻干粉针车间已于2022年6月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2016年12月23日,本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作为“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 2017年9月19日,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进行调整:①将原子项目“中试车间装修项目”变更为“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并新增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作为实施主体;②终止临床前研究项目“注射用利培酮缓释微球(1个月)”。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发生改变,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 2020年8月25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通过增资方式将长效缓释微球制剂领域的生产性资产及资金注入本公司全资附属子公司珠海市丽珠微球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微球公司”),“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及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变更为本公司及微球公司。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整体实施。 3、“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调整 2019年5月30日,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涉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缓释微球(3个月)”,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将其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038.58万元调整至“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使用,调整后拟使用共计人民币19,431.91万元募集资金投入“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剩余的车间建设项目投入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 上述募投项目子项目投资金额的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整体实施。 4、“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子项目、“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调整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5月25日,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投资计划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1)继续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0,567.90万元用于“艾普拉唑片”及“注射用艾普拉唑钠”,两项目节余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10,260.00万元用于新增子项目“化药冻干粉针车间建设”;终止子项目“艾普拉唑光学异构体制剂”及“艾普拉唑复方制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437.2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变更“注射用阿立哌唑缓释微球(14天)”项目名称变更为“注射用阿立哌唑缓释微球”,投入金额不变,为人民币2,730万元。“注射用醋酸戈舍瑞林缓释微球(1个月)”项目变更为“醋酸戈舍瑞林缓释植入剂”,投入金额不变,为人民币3,000万元。终止暂未投建的子项目“注射用奥曲肽缓释微球(3个月)、注射用NGF缓释微球(14天)、注射用戈那瑞林缓释微球(1个月)”,该三个子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400万元用于投建新的子项目“缓释植入剂车间建设”。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6年12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185.71万元。2017年1月4日,公司已将该笔资金自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鉴于“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及“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均已完成投资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 “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子项目“化药冻干粉针车间建设”已完成投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子项目“艾普拉唑片”及“注射用艾普拉唑钠”深度开发建设项目包括采购研发设备、产业化开发及技改已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市后的临床研究项目因公司研发战略调整现已终止。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使用的资金以及前期通过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15,558.53万元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来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年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年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 | 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 | 14,228.94 | - | 14,228.94 | 100.00% | 2021年6月30日 | - | - | 否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 | 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 | 5,311.73 | - | 5,311.73 | 100.00% | 2018年8月31日 | 4,706.09 | 否 | 否 |
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 | 41,084.14 | - | 41,084.14 | 100.00% | 2021年12月31日 | - | - | 否 |
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 | 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 | 27,510.79 | 273.53 | 27,510.79 | 100.00%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53,894.44 | - | 53,894.44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42,030.04 | 273.53 | 142,030.04 | - | 4,706.09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为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考虑到原募投项目“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周期较长,新募投项目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以及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亟需投建,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将原计划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6,000,000.00元分别用于:①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拟使用人民币143,289,400.00元;②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拟使用人民币53,117,300.00元;③“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拟使用人民币109,593,300.00元。同时,对“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进行调整:①将原子项目“中试车间装修项目”变更为“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并新增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作为实施主体;②终止临床前研究项目“注射用利培酮缓释微球(1个月)”。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2017-083)。 |
2、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基于公司将“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缓释微球(3个月)”
项目转让给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并由其继续进行临床试验、申报生产等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本项目。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缓释微球(3个月)”,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将其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038.58万元调整至“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使用,调整后拟使用共计人民币19,431.91万元募集资金投入“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剩余的车间建设项目投入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2019-032)。根据“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部分子项目的研发进展情况,对该项目作出适当调整,“注射用阿立哌唑缓释微球(14天)”项目名称变更为“注射用阿立哌唑缓释微球”,投入金额不变,为人民币2,730万元;“注射用醋酸戈舍瑞林缓释微球(1个月)”项目变更为“醋酸戈舍瑞林缓释植入剂”,投入金额不变,为人民币3,000万元;终止暂未投建的子项目“注射用奥曲肽缓释微球(3个月)、注射用NGF缓释微球(14天)、注射用戈那瑞林缓释微球(1个月)”,该三个子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400万元将用于投建新的子项目“缓释植入剂车间建设”。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2020-120)。
3、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根据“艾普拉唑片”及“注射用艾普拉唑钠”两子项目产品上市后临床研究及产业化开发及技改的实际实施情况,鉴于注射用艾普拉唑钠已获批并上市,且已于2019年11月被纳入国家最新的医保目录,为满足注射用艾普拉唑钠未来生产销售需要,同时考虑到“艾普拉唑光学异构体制剂”及“艾普拉唑复方制剂”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已暂停研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继续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0,567.90万元用于“艾普拉唑片”及“注射用艾普拉唑钠”两子项目,节余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10,260.00万元将用于新增子项目“化药冻干粉针车间建设”,“艾普拉唑光学异构体制剂”及“艾普拉唑复方制剂”的结余资金人民币15,437.28万元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外,出于现阶段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工业园区的布局进行了调整,考虑到注射用艾普拉唑钠销售保持了快速增长,预测未来生产线的发展需要更大的扩展空间,现有P09建筑存在一定的制约性,因此决定将“化药冻干粉针车间建设”建设地点由P09建筑转移至P06建筑进行投建,以充分保障注射用艾普拉唑钠的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后项目建设周期仍为两年,但基于建设地点的变更,建设周期相应延后,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可使用状态。化药冻干粉针车间已于2022年6月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2020-120)。
2、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基于公司将“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缓释微球(3个月)”项目转让给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并由其继续进行临床试验、申报生产等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本项目。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缓释微球(3个月)”,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将其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038.58万元调整至“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使用,调整后拟使用共计人民币19,431.91万元募集资金投入“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微球车间建设项目”,剩余的车间建设项目投入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2019-032)。 根据“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部分子项目的研发进展情况,对该项目作出适当调整,“注射用阿立哌唑缓释微球(14天)”项目名称变更为“注射用阿立哌唑缓释微球”,投入金额不变,为人民币2,730万元;“注射用醋酸戈舍瑞林缓释微球(1个月)”项目变更为“醋酸戈舍瑞林缓释植入剂”,投入金额不变,为人民币3,000万元;终止暂未投建的子项目“注射用奥曲肽缓释微球(3个月)、注射用NGF缓释微球(14天)、注射用戈那瑞林缓释微球(1个月)”,该三个子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400万元将用于投建新的子项目“缓释植入剂车间建设”。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2020-120)。 3、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根据“艾普拉唑片”及“注射用艾普拉唑钠”两子项目产品上市后临床研究及产业化开发及技改的实际实施情况,鉴于注射用艾普拉唑钠已获批并上市,且已于2019年11月被纳入国家最新的医保目录,为满足注射用艾普拉唑钠未来生产销售需要,同时考虑到“艾普拉唑光学异构体制剂”及“艾普拉唑复方制剂”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已暂停研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继续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0,567.90万元用于“艾普拉唑片”及“注射用艾普拉唑钠”两子项目,节余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10,260.00万元将用于新增子项目“化药冻干粉针车间建设”,“艾普拉唑光学异构体制剂”及“艾普拉唑复方制剂”的结余资金人民币15,437.28万元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外,出于现阶段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工业园区的布局进行了调整,考虑到注射用艾普拉唑钠销售保持了快速增长,预测未来生产线的发展需要更大的扩展空间,现有P09建筑存在一定的制约性,因此决定将“化药冻干粉针车间建设”建设地点由P09建筑转移至P06建筑进行投建,以充分保障注射用艾普拉唑钠的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后项目建设周期仍为两年,但基于建设地点的变更,建设周期相应延后,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可使用状态。化药冻干粉针车间已于2022年6月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2020-12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2020年5月25日,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投资计划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部分子项目的投资及调整投资计划,本次变更及调整后该项目尚需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0,827.90万元,预计至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0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28.23万元,使用进度未达预期,2021年3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调整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投资计划,本次调整后该项目尚需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0,399.67万元,预计至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来四年(2021-2024年)的预计分年度投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1,992.40万元、人民币5,467.60万元、人民币1,600.00万元、人民币1,339.67万元。 2、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因受医保目录调整、控费及地方性辅助用药等政策的影响,参芪扶正注射液(袋装输液)销售未达到预计收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附属公司 | 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化学药品、生化药品、微生态制剂、生物制品等。 | 450,000,000.00 | 5,605,508,036.44 | 3,946,770,770.54 | 3,605,875,230.88 | 1,235,361,129.39 | 1,077,611,902.16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附属公司 | 主要从事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抗病毒颗粒、口炎宁等。 | 149,000,000.00 | 1,717,958,286.06 | 1,315,375,626.46 | 306,468,698.33 | 62,090,671.03 | 49,560,276.58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附属公司 | 主要从事中药制剂、医药原料等的生产经营,主要产品有参芪扶正注射液、血栓通等。 | 61,561,014.73 | 853,992,223.08 | 675,466,596.60 | 642,538,924.82 | 343,332,606.05 | 281,570,057.56 |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 附属公司 | 主要从事生化与多肽原料药的生产,主要产品有尿促性素、绒促性素等生化原料药。 | 87,328,900.00 | 2,027,941,044.80 | 1,288,413,923.28 | 2,012,800,539.23 | 768,318,795.14 | 661,879,663.06 |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附属公司 | 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的生产经营,主要产品有头孢呋辛钠、头孢地嗪钠、头孢曲松钠等。 | 128,280,000.00 | 1,900,333,335.29 | 977,315,273.38 | 1,234,655,621.78 | 366,327,612.67 | 306,752,544.23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附属公司 |
主要从事经营原料药、中间体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等,主要产品有普伐他汀、美伐他汀、盐霉素等。
239,887,700.00 | 4,280,459,934.44 | 2,500,238,139.64 | 2,361,240,808.38 | 741,565,390.45 | 525,458,456.87 | |||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附属公司 | 主要从事生产抗菌素类原料药、中间体和制剂及医药生产用的化工原料材料,主要产品有硫酸粘杆菌素、万古霉素、苯丙氨基酸等。 | USD 41,700,000 | 2,027,031,677.52 | 1,303,112,979.77 | 1,133,568,338.98 | 523,307,015.39 | 444,851,121.65 |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 附属公司 | 主要从事诊断试剂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肺炎支原体IgM抗体检测试剂(胶体金法)、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及抗核抗体检测试剂盒(磁条码免疫荧光发光法)等诊断试剂产品。 | 400,000,000.00 | 1,218,679,498.15 | 876,056,294.14 | 722,834,548.13 | 134,497,294.28 | 121,247,408.27 |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附属公司 | 主要从事生物医药产品的研究、开发及商品化。 | 1,453,330,000.00 | 463,658,109.14 | -1,281,454,417.53 | 46,423,814.38 | -478,223,691.08 | -479,515,900.21 |
注:新北江制药为其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合并的附属公司包括宁夏制药、福州福兴、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丽珠单抗为本集团重点研发企业,亏损主要是研发费用投入所致。本年度内取得和处置附属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附属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LIA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 | 新设 | 无重大影响 |
LIAN SGP HOLDING PTE. LTD | 新设 | 无重大影响 |
PT LIVZON PHARMA INDONESIA | 新设 | 无重大影响 |
珠海市丽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珠海市丽珠医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长沙丽瑾葆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025年,丽珠集团将围绕研发、销售、生产及质量、国际化四个方面全面推进:聚焦核心治疗领域,加快如注射用阿立哌唑微球等重点产品上市进程,同时深化外部合作,丰富公司创新研发管线;严守合规营销底线,通过精准市场推广,提升市场覆盖率与渗透率;推进智能制造与自动化生产,强化质量管控,推行绿色生产;加速国际化,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此外,集团将把人工智能融入研发、生产、销售等各环节,全面提升效率与竞争力,为高质量发展持续赋能。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研发
丽珠集团始终将创新研发视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基石。2025年,集团将坚定不移地秉持自主开发与技术引进“双引擎”战略,聚焦消化道、辅助生殖、精神神经等核心治疗领域,持续巩固并扩大在先发创新项目以及缓释微球等重点平台技术方面的领先地位,精心打造差异化的产品管线布局。
一是抓好重点、优势产品,通过已建立的项目评估和筛选机制,深入分析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合理分配研发资源,聚焦具有高潜力和高附加值的在研项目,推动重点在研品种的研发工作高效开展,重点加快注射用阿立哌唑微球、司美格鲁肽注射液上市进程;推进阿立哌唑及帕利哌酮微晶产品的上市申报,以及重组抗人IL-17A/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JP-1366等核心项目的研发进展;
二是加速AI在研发中的深度融合,包括但不限于预测药物研发的潜在风险和效果、优化研发方案等,缩短研发周期。同时,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药物研发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提高研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让研发人员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创新性的研究中;
三是整合内外部优质资源,深化外部合作。积极拓展外部合作渠道,通过授权引进,获取具有市场潜力的创新药物和技术,重点关注在临床以及接近商业化阶段的产品,以丰富集团的产品管线;同时,通过合作开发,与国内外优秀的科研机构、企业共同承担研发风险,共享研发成果。
(二)营销
2025年,公司继续坚持合规合法营销,同时深耕核心、重点产品的市场,加速新品推广,优化销售渠道布局,挖掘潜在市场需求。
精准市场推广:依据各类产品的独特属性,定制精确的品牌推广策略。针对处方药核心品种,着重发力重点科室的市场拓展,在稳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全力提升销售量;同时,对营销组织架构进行合理调整,充分发挥省公司的主导作用,增强运营效能与盈利能力,并优化专科销售线,提升销售团队的专业性;以证据营销为核心驱动,针对消化道、辅助生殖、精神神经、中药等不同领域产品的特点,打造专业化、差异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加大对基层市场以及非集采市场的投入力度,提高覆盖率和渗透率,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做好近年新产品的市场准入及推广工作,同时为即将上市的产品做好销售准备。
创新数字营销:以创新数字营销模式深化与电商平台的合作,探索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模式,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发掘人工智能在客户洞察、市场预测和精准营销中的潜力,提高营销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严守合规底线:深化合规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合规制度,强化营销人员的合规培训,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对合作服务商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其营销活动符合高标准的合规要求。
(三)生产及质量
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致力于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持续加强内部运营管理,大力推进企业智能化的应用,实现生产过程的精准控制和高效运作。通过技术创新和工艺优化,在提升产量、降低成本的同时,严格把控质量,切实提升市场竞争力。
统筹原料药生产业务的产品布局和产能规划,做好现有生产线产品的丰富补充,使生产线得以最大化利用。聚焦原料药板块拳头产品,深入开展工艺优化工作,全力提高产能。
制剂产品的生产则紧跟公司创新药战略,提前做好产线规划和供应链的协同,为新产品商业化的生产做好充分准备,保障产品按时、高质量地投放市场。同时,优化供应链管理,不断提升产品交付能力,满足市场需求。
秉持严格的质量管控理念,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通过精细化管理,对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和优化,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推行绿色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国际化
2025年,集团将全力加速“出海”进程,积极推进药品海外注册申报,大力拓展海外市场,为集团的长远发展与高质量增长注入全新动力。
一是加强海外市场拓展与本地化运营。制定针对性的市场营销策略,积极拓展海外销售渠道,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出口份额。原料药业务将:1.一手抓老客户战略合作,最大限度提高市占率;一手抓新客户开发,继续提高客户覆盖率,找寻新的增长点。在稳定多个原料药高市占率的基础上,与制剂客户联手提速新产品仿制药的上市;2.进一步增强代工项目的落地能力,实现新的业务增值点;3.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加强上下游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增强市场竞争力。制剂产品则将在巩固原有优势市场的基础上,深挖潜力,提升市占率和覆盖率,加速开拓新兴市场广度和深度,同时探索生物药欧美市场授权销售工作。值得一提的是,通过公司在印度尼西亚设立的合资公司,实现本地化供应,后续有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响应速度。
二是加速推进研发与注册国际化。加快注射用醋酸西曲瑞克、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艾普拉唑系列、托珠单抗注射液、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等产品在海外市场的注册申报进程,同时深化全球创新合作,继续强化全球创新产品的合作开发、许可引进、及技术转让。公司还将持续提升生产环节的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出口产品严格符合ICH、PIC/S等国际规范,为产品进入全球市场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具有国际化视野和丰富经验的高端人才,组建专业的国际化团队,强化海外市场的开拓、注册申报以及合作项目的推进等重要工作,为集团国际化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1月10日、1月12日、1月16日、1月17日、1月19日、1月24日、1月29日、1月30日 | 本公司办公室 | 实地调研、电话沟通 | 机构 | 申万宏源证券等 | 咨询本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据实回答,未提供任何文本资料。 |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登载于巨潮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24年1月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4月2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机构 | 鹏华基金等 | 咨询本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据实回答,未提供任何文本资料。 |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登载于巨潮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24年4月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5月29日 | 本公司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证券等 | 咨询本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据实回答,未提供任何文本资料。 |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登载于巨潮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24年5月2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6月6日 | 本公司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工银瑞信等 | 咨询本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据实回答,未提供任何文本资料。 |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登载于巨潮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24年6月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7月2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国盛证券等 | 咨询本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据实回答,未提供任何文本资料。 |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登载于巨潮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24年7月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7月4日 | 本公司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泰证券等 | 咨询本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据实回答,未提供任何文本资料。 |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登载于巨潮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24年7月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7月5日 | 本公司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建投等 | 咨询本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据实回答,未提供任何文本资料。 |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登载于巨潮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24年7月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8月23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广发证券等 | 咨询本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据实回答,未提供任何文本资料。 |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登载于巨潮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24年8月2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9月10日 | 不适用 | 网络远程 | 机构及个人 | 不适用 | 咨询本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据实回答,未提供任何文本资料。 |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登载于巨潮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24年9月1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9月12日 | 不适用 | 网络远程 | 机构及个人 | 不适用 | 咨询本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据实回答,未提供任何文本资料。 |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登载于巨潮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24年9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9月24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太平洋证券等 | 咨询本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据实回答,未提供任何文本资料。 |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登载于巨潮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24年9月2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10月24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东吴证券等 | 咨询本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据实回答,未提供任何文本资料。 |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登载于巨潮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24年10月2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10月25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东方红资管等 | 咨询本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据实回答,未提供任何文本资料。 |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登载于巨潮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24年10月 |
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2024年10月31日 | 本公司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富国基金等 | 咨询本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据实回答,未提供任何文本资料。 |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登载于巨潮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24年10月3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11月29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机构 | 真脉投资 | 咨询本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据实回答,未提供任何文本资料。 |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登载于巨潮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24年11月2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12月4日 | 本公司办公室 | 实地调研、电话沟通 | 机构 | 上海证券等 | 咨询本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据实回答,未提供任何文本资料。 |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登载于巨潮网站上的《丽珠集团:2024年12月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 是 √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 是 √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 是 □ 否
本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巨潮网披露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本报告期,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业,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步伐
公司始终坚守“患者生命质量第一”的使命和“做医药行业领先者”的愿景,专注生命健康领域,持续以患者临床需求为导向,通过AI提高研发效率,进一步强化在创新药与高壁垒复杂制剂平台上的领先优势。同时加大管理创新力度,全面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变化,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2024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75%。
二、以投资者为本,积极分红高额回购共享发展成果
根据本集团2024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本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为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以及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2024年继续实施了A股及H股股份的回购,回购用途均为注销注册资本。2024年度,公司累计使用了人民币62,727.72万元回购了A股股份1,719.84万股(其中1,647.46万股已注销),累计使用港币25,147.70万元回购了H股股份975.25万股(其中277.88万股已注销)。
三、多维度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重视境内外投资者关系工作质量,致力使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近年来,公司通过业绩推介会、机构投资者反向路演、券商策略会、互动易平台等多种形式,搭建了多元化的沟通渠道。同时积极运用视频、一图速览等可视化传播形式,生动展示公司在生产经营、研发创新、ESG等多方面成果,通过投资者更易解读的披露形式、更高频接触的资讯平台,精简高效地宣传与解读,增强公司公告的可读性和触达性。公司已连续5年获深交所信息披露最高评级(A级)。2024年,公司组织了5场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17场共167人,参加券商组织的行业策略会55场,研究机构发布的研报或点评报告36篇。
四、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长期可持续发展
作为一家A+H股上市公司,公司在总结过去治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践行ESG发展理念,从制度、组织架构着手,用实际行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在ESG战略的深入践行下,持续打造成长的坚实内核,不断构建可持续发展新动力。在原有的管制体系下,设置了ESG考核指标(占比10%),包含了ESG管治、环境目标及碳减排目标等维度,切实推动ESG工作落实,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一贯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香港联交所发布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治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相符,不存在差异。本年度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监督机构均能严格按照规范性运作规则和内部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决策和实施监督,运作规范有效。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均履行相应职责。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
1、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确,拥有完整、独立的资产产权;
2、人员方面,公司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
3、财务方面,公司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及独立的财务核算系统,与控股股东严格分开;
4、机构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机构设置,与控股股东严格分开;
5、业务方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生产、采购和销售系统,与控股股东严格分开。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月10日,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朱保国先生、刘广霞女士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及其控股股东,百业源(以下统称“承诺人”)为推进本公司B转H项目的实施,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内容请见本报告“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所载相关内容),承诺人已提供了有关遵守“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条款的确认书,具体内容如下:
承诺人谨此确认从其签订该“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日(即2014年1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承诺人及其控制下的公司(除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外)均严格遵守及执行该不竞争条款,且没有在任何情况下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任何条款。本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承诺人执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其已遵守“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约定。除本报告内披露者外,没有任何董事持有与本集团业务存在或可能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的权益。
四、本年度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2.2136% | 2024年1月12日 | 2024年1月13日 | 审议及批准《关于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丽珠试剂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及《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丽珠试剂在新三板挂牌有关事宜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6.2177% | 2024年3月5日 | 2024年3月6日 | 审议及批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2.7727% | 2024年6月14日 | 2024年6月15日 | 审议及批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附属公司丽健动保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实施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本公司H股的一般授权》 |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 类别股东会 | 46.5974% | 审议及批准《关于继续实施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本公司H股的一般授权》 | ||
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 类别股东会 | 65.1813% | 审议及批准《关于继续实施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本公司H股的一般授权》 |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4.5551% | 2024年11月26日 | 2024年11月27日 | 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与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订立的2025年-2027年三年持续担保支持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本公司为丽珠单抗提供融资担保的持续关连交易以及年度担保上限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选举林楠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3.0140% | 2024年12月24日 | 2024年12月25日 | 审议及批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 | 类别股东会 | 45.1801% | 审议及批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 ||
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 | 类别股东会 | 68.7328% | 审议及批准《回购本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朱保国 | 男 | 62 | 董事长 | 现任 | 2002年6月 | 2026年6月30日 | - | - | - | - | - | 不适用 |
陶德胜 | 男 | 60 |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2014年8月 | 2026年6月30日 | 733,800 | - | - | - | 733,800 | 不适用 |
徐国祥 | 男 | 62 |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副总裁 | 现任 | 2017年6月、2007年12月 | 2026年6月30日 | 783,800 | - | - | - | 783,800 | 不适用 |
唐阳刚 | 男 | 55 | 执行董事、总裁 | 现任 | 2019年2月、2018年12月 | 2026年6月30日 | 344,963 | - | - | - | 344,963 | 不适用 |
邱庆丰 | 男 | 53 | 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2007年4月 | 2026年6月30日 | - | - | - | - | - | 不适用 |
俞雄 | 男 | 64 | 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2020年6月 | 2024年10月14日 | - | - | - | - | - | 不适用 |
林楠棋 | 男 | 42 | 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2024年11月 | 2026年6月30日 | - | - | - | - | - | 不适用 |
白华 | 男 | 55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2020年6月 | 2026年6月30日 | - | - | - | - | - | 不适用 |
田秋生 | 男 | 69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2019年10月 | 2026年6月30日 | - | - | - | - | - | 不适用 |
黄锦华 | 男 | 53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2019年10月 | 2026年6月30日 | - | - | - | - | - | 不适用 |
罗会远 | 男 | 58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2021年7月 | 2026年6月30日 | - | - | - | - | - | 不适用 |
崔丽婕 | 女 | 49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2021年7月 | 2026年6月30日 | - | - | - | - | - | 不适用 |
汪卯林 | 男 | 59 | 监事长 | 现任 | 2014年6月 | 2026年6月30日 | - | - | - | - | - | 不适用 |
黄华敏 | 男 | 53 | 监事 | 现任 | 2013年6月 | 2026年6月30日 | - | - | - | - | - | 不适用 |
汤胤 | 男 | 50 | 监事 | 现任 | 2016年2月 | 2026年6月30日 | - | - | - | - | - | 不适用 |
杨代宏 | 男 | 58 | 副总裁 | 现任 | 2006年5月 | 2026年6月30日 | 468,979 | - | - | 48,000 | 516,979 | 期权行权 |
司燕霞 | 女 | 56 | 副总裁 | 现任 | 2014年6月 | 2026年6月30日 | 404,423 | - | - | 30,000 | 434,423 | 期权行权 |
杜军 | 男 | 48 | 副总裁 | 现任 | 2023年9月 | 2026年6月30日 | 50,090 | - | - | - | 50,090 | 不适用 |
黄瑜璇 | 女 | 58 | 副总裁 | 现任 | 2018年10月 | 2026年6月30日 | 135,318 | - | - | 48,000 | 183,318 | 期权行权 |
杨亮 | 男 | 41 | 副总裁 | 现任 | 2014年6月、2020年6月 | 2024年12月31日、2026年6月30日 | 202,897 | - | - | 27,103 | 230,000 | 期权行权 |
刘大平 | 男 | 37 | 副总裁 | 现任 | 2024年1月 | 2026年6月30日 | - | - | - | - | - | 不适用 |
刘宁 | 女 | 41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4年12月 | 2026年6月30日 | - | - | - | - | -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 | -- | 3,124,270 | - | - | 153,103 | 3,277,373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刘大平 | 副总裁 | 聘任 | 2024年1月30日 | 不适用 |
俞雄 | 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2024年10月14日 | 工作调整 |
林楠棋 | 非执行董事 | 聘任 | 2024年11月26日 | 不适用 |
杨亮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4年12月31 | 工作调整 |
日
日 | ||||
刘宁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简介如下:
执行董事简介唐阳刚先生,55岁,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及授权代表。于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微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制药正高级工程师。2008年加入新北江制药,历任新北江制药的技术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2015年7月至今,任新北江制药的董事长。2015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本公司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兼任中国中药协会副会长、广东省药学会副理事长、珠海市政协委员、清远企业家协会副会长。自2023年3月起至今,任珠海市工商联执行委员会常委及珠海市总商会理事会常务理事。2018年7月至12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自2018年12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总裁。自2019年2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徐国祥先生,62岁,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及副总裁。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参加北京大学医学部全国医药行业EMBA高研办学习,并取得结业证。现兼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医院协会常务理事;白求恩公益基金会理事及广东省医药价格协会副会长。自2017年6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简介朱保国先生,62岁,现为本公司董事长。1985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化学系并获学士学位。自2002年起至今一直任本公司董事长,2006年4月至2013年9月期间曾兼任本公司总裁。朱保国先生为健康元创始人,现任该公司董事长。自2014年11月起至今担任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荣誉副会长。自2012年12月起至今,担任大自然保护协会(TNC)大中华理事会理事及执行秘书长。自2015年4月起至今,担任深圳市商业联合会深商总会会董。自2015年4月起至今,担任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理事长。2021年5月至2024年10月,任中原建业有限公司(09982.HK)独立非执行董事。陶德胜先生,60岁,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毕业于南京药学院药物化学系获理学学士学位,2000年至2002年参加了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班,于2002年10月取得执业药师资格,2013年取得制药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职称。2005年6月至2014年3月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09年7月至2018年12月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3月至2018年12月担任本公司总裁,自2014年8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自2023年11月起至今兼任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法人代表。2024年1月起至今兼任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大健康生物医药产业协会会长。邱庆丰先生,53岁,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2007年9月取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职业会员。1996年加入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自2009年8月起至今任健康元董事,自2020年11月起至今任健康元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自2005年6月至2007年4月期间,曾担任本公司监事及监事长,自2007年4月起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林楠棋先生,42岁,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原天津商学院)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08年10月至2012年12月,曾任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车间经理、生产总监、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24年6月,曾任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8年5月至2024年
4月,曾任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2024年6月,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月起至今,任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4月至2024年8月,曾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自2019年12月起至今,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4年8月起至今,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独立非执行董事简介白华先生,55岁,现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拥有丰富的审计及内部控制研究和实践经验。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2018年2月至2023年12月,任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48.SH,00548.HK)独立董事。2018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1209.SZ)独立董事。自2020年6月起至今,任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30.SZ)独立董事。自2021年4月起至今,任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000810.SZ)独立董事。自2020年6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委员。罗会远先生,58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89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现任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2016年1月至2022年1月,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600326.SH)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2023年6月,任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002486.SZ)独立董事;2017年4月至2023年6月,任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000617.SZ)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2023年9月,任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5056.SH)独立董事;自2020年9月起至今,任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2024年6月,任华夏天信智能物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3月至今,任南京驯鹿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7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主席。崔丽婕女士,49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研究生学历。历任珠海亿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亿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九三学社珠海市委员会委员,珠海市金湾区政协委员会常委及珠海市金湾区妇女联合会执委。自2016年4月起至今,任珠海隆门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2016年8月起至今,任珠海横琴新区隆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2016年12月起至今,任珠海隆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8年4月起至今,任苏州玉森新药有限公司董事;自2020年6月起至今,任德益阳光(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任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29.SH)非独立董事。自2023年2月起至今,任深圳前海龙奇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担任珠海太川云社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832214.NEEQ)独立董事。自2021年7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12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田秋生先生,69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就读于兰州大学、南开大学和西北大学。1982年7月至2005年7月,在兰州大学任教,并任兰州大学经济系副主任、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2005年7月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任教,2005年10月至2017年6月,任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现任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特邀经济学家,广东省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金融智库联合会副会长,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2019年12月至2023年5月,任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2491.北京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2017年8月至2023年11月,任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524.SZ)独立董事;自2017年10月至今,任方圆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
司(9978.HK)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2月至今,任珠海农商银行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2024年10月,任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834295.新三板)独立董事。自2019年10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7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成员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黄锦华先生,53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先生为香港律师并毕业于香港大学,获工程学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2019年7月至今,为黄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9年10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0年6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公司监事简介汪卯林先生,59岁,现为本公司监事长。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自2001年1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法律合规总部总经理;自2010年1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工会主席及职工监事;自2012年1月至2025年1月,连任珠海市第八届、第九届和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2014年6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长。黄华敏先生,53岁,会计师,现为本公司监事。1993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历任本公司财务经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600185.SH)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2020年4月起至今任珠海观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自2020年8月起至今任匡时投资(珠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21年7月起至今任深圳市华创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873207.NEEQ)。自2021年10月起至今任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外事务总监。自2021年11月起至今任珠海市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自2022年2月起至今任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自2022年6月起至今担任珠海麦得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2年10月起至今任珠海上市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23年11月起至今担任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监事。自2023年12月起至今担任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47.SZ)独立董事。自2024年12月起至今担任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503.SZ)独立董事。自2013年6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汤胤先生,50岁,现为本公司监事。1996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获力学、数学双学位;1999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应用数学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2004年于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智能计算团队获博士学位。2004年至今,先后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及教授,硕士生导师。2012年1月至2020年10月,任暨南大学创业学院院长助理。2012年至今,任互联网创新研究中心主任。自2020年3月起至今,任暨南大学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副主任。现兼任广州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香港广州创新及科技协会副会长,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广州市电子商务与网络经济学会副会长,广东省移动经济协会理事。自2023年4月起至今,任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967.SZ)独立董事。自2016年2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介杨代宏先生,58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1984年至1988年就读于中国药科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2000年至2002年曾就读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1999年至2009年期间,先后任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副厂长、厂长,2014年10月至2017年6月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06年5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司燕霞女士,56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1990年7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会计系,获学士学
位。会计师。2005年7月至2005年11月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完成了在职CFO课程学习。自1993年4月起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本集团财务总部资金结算中心经理,核算中心经理等职务,2004年4月至2014年6月任本公司财务总部总监,2014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杜军先生,48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1997年毕业于山西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师专业。2011年8月加入本公司任处方药事业部销售总监,2013年1月至2019年5月任处方药事业部南方大区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23年9月任总裁助理,2019年6月至今任处方药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3月起兼任《中国药科大学学报》理事。自2023年9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黄瑜璇女士,58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1989年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获学士学位。2000年至2002年结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2004年获高级经济师职称。2005年加入本集团,历任福州福兴副总经理,自2015年7月及2016年6月起至今,分别任本集团原料药事业部副总经理及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本集团总裁助理。自2018年10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刘大平先生,37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制剂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2010年9月至2019年7月,历任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工艺员、车间主任、生产总监。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任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2024年1月,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中心副主任,分管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2021年10月至2024年1月任总经理)和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自2024年1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杨亮先生,41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2006年毕业于暨南大学,获管理学学士学位,于2008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获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获得基金从业资格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2011年8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担任高级投资项目经理一职。2022年3月成为特许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和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2014年6月至2024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兼授权代表。自2020年6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刘宁女士,41岁,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兼授权代表。法学学士学位。曾任职证券公司投行部门和私募投资基金,从事上市公司境内外投融资、并购重组、规范运作咨询等工作。自2020年8月起,任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宁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资格。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朱保国 | 健康元 | 董事长 | 2024年8月 | 2027年8月 | 是 |
邱庆丰 | 健康元 | 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2024年8月 | 2027年8月 | 是 |
林楠棋 | 健康元 | 董事、总裁 | 2024年8月 | 2027年8月 | 是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上述任职期间为当选健康元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或高管的任期。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
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朱保国 | 深圳市工商业联合会(深圳市总商会) | 荣誉副会长 | 2014年11月 | 否 | |
大自然保护协会(TNC)大中华理事会 | 理事、执行秘书长 | 2012年12月 | 否 | ||
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 | 理事长 | 2015年4月 | 否 | ||
中原建业有限公司(09982.HK)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1年5月 | 2024年10月 | 是 | |
陶德胜 | 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 | 法人代表 | 2023年11月 | 否 |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大健康生物医药产业协会 | 会长 | 2024年1月 | 否 | ||
唐阳刚 | 清远企业家协会 | 副会长 | 2012年8月 | 否 | |
清远市工商业联合会 | 副主席 | 2016年11月 | 否 | ||
清远市政协 | 委员 | 2017年1月 | 2022年6月 | 否 | |
珠海市政协 | 委员 | 2022年6月 | 否 | ||
广东省药学会 | 副理事长 | 2019年8月 | 否 | ||
中国中药协会 | 副会长 | 2019年11月 | 否 | ||
徐国祥 | 中国医院协会 | 常务理事 | 2012年1月 | 否 | |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 副会长 | 2012年11月 | 否 | ||
白求恩公益基金会 | 理事 | 2016年10月 | 否 | ||
广东省医药价格协会 | 副会长 | 2018年11月 | 否 | ||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5月 | 否 | ||
珠海市圣美基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4月 | 否 | ||
林楠棋 | 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月 | 是 | |
白华 |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 | 教授 | 2014年10月 | 是 | |
博士生导师 | 2015年9月 | 是 | |||
广东省审计学会 | 理事 | 2009年9月 | 否 | ||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 宣传委员会委员 | 2010年10月 | 否 | ||
中国会计学会 | 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委员 | 2024年8月 | 否 |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48.SH,00548.HK) | 独立董事 | 2018年2月 | 2023年12月 | 是 | |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30.SZ) | 独立董事 | 2020年6月 | 是 | ||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1209.SZ) | 独立董事 | 2018年11月 | 2023年12月 | 是 | |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000810.SZ) | 独立董事 | 2021年4月 | 是 | ||
罗会远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018年5月 | 2021年12月 | 是 |
高级合伙人 | 2017年12月 | 是 | |||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 理事、财税委员会副主任 | 2018年9月 | 2023年1月 | 否 | |
副会长 | 2023年1月 | 否 | |||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002486.SZ) | 独立董事 | 2017年1月 | 2023年6月 | 是 | |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000617.SZ) | 独立董事 | 2017年4月 | 2023年6月 | 是 |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5056.SH) | 独立董事 | 2017年9月 | 2023年9月 | 是 |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9月 | 是 | ||
华夏天信智能物联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2月 | 2024年6月 | 是 | |
南京驯鹿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3月 | 是 | ||
崔丽婕 | 九三学社珠海市委员会 | 委员 | 2016年7月 | 否 | |
珠海市金湾区政协委员会 | 常委 | 2016年1月 | 否 | ||
珠海市金湾区妇女联合会 | 执委 | 2013年3月 | 否 | ||
珠海隆门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年4月 | 否 | ||
珠海横琴新区隆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年8月 | 否 | ||
珠海隆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12月 | 否 | ||
苏州玉森新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4月 | 否 | ||
德益阳光(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6月 | 否 | ||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29.SH) | 非独立董事 | 2021年5月 | 2024年5月 | 否 | |
深圳前海龙奇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2月 | 否 | ||
珠海太川云社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1月 | 2024年11月 | 否 | |
田秋生 | 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 | 特邀经济学家 | 2002年10月 | 否 | |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 参事 | 2014年2月 | 否 | ||
广东省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 | 委员 | 2016年9月 | 否 | ||
广东省金融智库联合会 | 副会长 | 2018年2月 | 否 | ||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524.SZ) | 独立董事 | 2017年8月 | 2023年11月 | 是 | |
方圆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9978.HK)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7年10月 | 是 | ||
珠海农商银行 | 独立董事 | 2019年2月 | 是 | ||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2491.BJ)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 | 2023年5月 | 是 | |
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834295.新三板) | 独立董事 | 2021年4月 | 2024年10月 | 是 | |
黄锦华 | 黄梁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19年7月 | 是 | |
汪卯林 | 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 代表 | 2017年1月 | 2022年1月 | 否 |
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 代表 | 2022年1月 | 2025年1月 | 否 | |
黄华敏 | 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对外事务总监 | 2021年10月 | 是 | |
珠海市上市公司协会 | 秘书长 | 2021年11月 | 是 | ||
珠海上市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0月 | 否 | ||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1月 | 否 | ||
珠海麦得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6月 | 否 | ||
匡时投资(珠海)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8月 | 否 | ||
珠海观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年4月 | 否 | ||
珠海国际仲裁院 | 仲裁员 | 2022年2月 | 否 | ||
深圳市华创生活股份有限公司(873207.NEEQ) | 董事 | 2021年7月 | 是 | ||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503.SZ) | 独立董事 | 2024年12月 | 是 | ||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47.SZ) | 独立董事 | 2023年12月 | 是 | ||
汤胤 |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 | 副教授及硕士生导师 | 2004年9月 | 2020年10月 | 是 |
教授及硕士生导师
教授及硕士生导师 | 2020年10月 | 是 | |||
互联网创新研究中心 | 主任 | 2012年1月 | 否 | ||
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 | 专家委员会委员 | 2012年12月 | 否 | ||
广东省移动经济协会 | 理事 | 2012年12月 | 否 | ||
广州互联网协会 | 副秘书长 | 2013年9月 | 否 | ||
广州市电子商务与网络经济学会 | 副会长 | 2013年9月 | 否 | ||
香港广州创新及科技协会 | 副会长 | 2017年1月 | 否 | ||
暨南大学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副主任 | 2020年3月 | 否 | ||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967.SZ) | 独立董事 | 2023年4月 | 是 | ||
刘宁 |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688591.SH) | 独立董事 | 2021年1月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公司现任及本年度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经营业绩情况,制定相应的报酬标准,然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参照行业和地区收入水平,并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职务贡献等因素,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同时,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公司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制度,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公司绩效奖金和年终双薪的发放,另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增长情况,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可额外发放特别奖励。公司本年度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朱保国 | 男 | 62 |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325.00 | 是 |
陶德胜 | 男 | 60 |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300.00 | 否 |
徐国祥 | 男 | 62 |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副总裁 | 现任 | 543.95 | 否 |
唐阳刚 | 男 | 55 | 执行董事、总裁 | 现任 | 645.93 | 否 |
邱庆丰 | 男 | 53 | 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9.60 | 是 |
俞雄 | 男 | 64 | 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8.80 | 是 |
林楠棋 | 男 | 42 | 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0.95 | 是 |
白华 | 男 | 55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12.00 | 否 |
田秋生 | 男 | 69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12.00 | 否 |
黄锦华 | 男 | 53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12.00 | 否 |
罗会远 | 男 | 58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12.00 | 否 |
崔丽婕 | 女 | 49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12.00 | 否 |
汪卯林 | 男 | 59 | 监事长 | 现任 | 165.32 | 否 |
黄华敏 | 男 | 53 | 监事 | 现任 | 6.00 | 否 |
汤胤
汤胤 | 男 | 50 | 监事 | 现任 | 6.00 | 否 |
杜军 | 男 | 48 | 副总裁 | 现任 | 577.36 | 否 |
刘大平 | 男 | 37 | 副总裁 | 现任 | 397.91 | 否 |
杨代宏 | 男 | 58 | 副总裁 | 现任 | 381.10 | 否 |
司燕霞 | 女 | 56 | 副总裁 | 现任 | 390.40 | 否 |
黄瑜璇 | 女 | 58 | 副总裁 | 现任 | 260.23 | 否 |
杨亮 | 男 | 41 | 副总裁 | 现任 | 215.31 | 否 |
合计 | –– | –– | –– | –– | 4,293.86 | –– |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一届第十一次 | 2024年1月30日 | 2024年1月31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等议案 |
第十一届第十二次 | 2024年3月8日 | 2024年3月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
第十一届第十三次 | 2024年3月28日 | 2024年3月29日 | 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议案 |
第十一届第十四次 | 2024年4月23日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十一届第十五次 | 2024年4月29日 | 2024年4月30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第十一届第十六次 | 2024年5月13日 | 2024年5月14日 |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
第十一届第十七次 | 2024年6月19日 | 2024年6月20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授权代理人的议案》 |
第十一届第十八次 | 2024年8月22日 | 2024年8月23日 | 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议案 |
第十一届第十九次 | 2024年9月27日 | 2024年9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与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订立的2025年-2027年三年持续担保支持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本公司为丽珠单抗提供融资担保的持续关连交易以及年度担保上限的议案》等议案 |
第十一届第二十次 | 2024年10月23日 | 2024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 |
第十一届第二十一次 | 2024年11月28日 | 2024年11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
第十一届第二十二次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1月2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朱保国 | 12 | 0 | 12 | 0 | 0 | 否 | 4 |
陶德胜 | 12 | 3 | 9 | 0 | 0 | 否 | 5 |
徐国祥 | 12 | 0 | 12 | 0 | 0 | 否 | 8 |
唐阳刚 | 12 | 2 | 10 | 0 | 0 | 否 | 9 |
林楠棋 | 3 | 0 | 3 | 0 | 0 | 否 | 3 |
俞雄(已离任) | 9 | 0 | 9 | 0 | 0 | 否 | 4 |
邱庆丰 | 12 | 0 | 12 | 0 | 0 | 否 | 9 |
白华 | 12 | 0 | 12 | 0 | 0 | 否 | 9 |
田秋生 | 12 | 0 | 12 | 0 | 0 | 否 | 9 |
黄锦华 | 12 | 0 | 12 | 0 | 0 | 否 | 9 |
罗会远
罗会远 | 12 | 0 | 12 | 0 | 0 | 否 | 8 |
崔丽婕 | 12 | 0 | 12 | 0 | 0 | 否 | 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白华、罗会远、田秋生 | 5 | 2024年1月9日、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3日、2024年8月22日、2024年10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计划》等议案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白华、田秋生、崔丽婕 | 1 | 2024年3月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提名委员会 | 陶德胜、罗会远、田秋生 | 4 | 2024年1月30日、2024年8月30日、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2月3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等议案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战略委员会 | 朱保国、唐阳刚、陶德胜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SG委员会 | 朱保国、唐阳刚、白华、田秋生、黄锦华 | 5 | 2024年1月15日、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9日、2024年7月3日、2024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2023年ESG报告》等议案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本年度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095 |
报告期末主要附属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972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9,067 |
本年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9,067 |
母公司及主要附属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664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5,376 |
销售人员 | 1,834 |
技术人员 | 1,130 |
财务人员 | 174 |
行政人员 | 553 |
合计 | 9,06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大专及以下 | 5,614 |
本科 | 2,927 |
硕士 | 478 |
博士 | 48 |
合计 | 9,067 |
2、薪酬政策
本集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规定、公司经济效益情况,并参考社会报酬水平,确定员工薪酬。本年度,本公司薪酬政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行业及区域薪酬水平,并充分考虑公司内部公平性,在取决于岗位价值、工作绩效和个人能力的基础上确定了公司的员工薪酬水平,公司员工薪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均征求广大员工的意见。为了体现薪酬的激励性,员工薪酬构成分为固定收入和浮动收入两部分,浮动收入受公司业绩和个人工作绩效影响,以此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达到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目标。本年度,本集团支付全体员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褔利费、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费为人民币1,656.49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582.87百万元)。
3、培训计划
本报告期,本集团培训工作方面持续发力,高度重视员工的培养与发展,致力于提升团队整体素质,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近年来,本集团秉承重点培养年轻骨干的理念,让青年员工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历经上年度人才梯队及岗位胜任力梳理工作,本年度推选出众多优秀员工承接重点岗位。同时,高级管理层针对以上人员开展一对一专项辅导并为其制定长期发展计划。关于培养青年员工,本集团针对研发、生产、质量等类别选拔出84位员工开展基于项目的青年班培训活动,培训后员工晋升率高达64%。本集团年度培训计划已覆盖各类岗位序列与技能需求。同时,本集团以“持续培养公司发展所需的高潜人才”为总体目标,结合过往实践经验,优化提炼为应届毕业生打造“1-2-6成长阶梯”年度成长项目,实现“线下+线上+拓展+业务专家指导”的多样化培养形式,使本集团人才发展工作更具科学性与系统性。
本年度,由本公司组织开展的各项培训共计19项,以线上、线下、拓展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主题涉及商业道德、负责任营销、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多项,培训对象覆盖本集团全体员工,部分培训平台资源共享至本集团合作伙伴及供应商等。同时,本集团除依托现有线上学习平台,大力整合内外部培训资源,满足本集团员工在学历、专业技能以及职业资格认证提升的需求。培训目的主要增强员工的互动,注重培训效果的评估,以及“幸福生活、快乐工作”企业文化精神的弘扬。本集团为积极响应珠海市政府号召,贯彻落实珠海市委市政府“产业第一”决策部署,推进“有业有住有家”计划,进一步加强珠海市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本公司为珠海市政府组织开展的百万行活动提供3门医药行业课程,助力珠海医药大健康行业蓬勃发展。此外,本公司自申请到珠海市示范性企业培训中心至今,共计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员340人。本集团将不断结合集团经营目标与员工发展所需,为员工提供更具全面性、针对性、多样性的学习平台,协助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与业务能力,持续加强培训工作的规划和管理。根据市场和业务需求的变化,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和形式,加强培训效果的跟踪和评估,进一步提升员工的综合能力和竞争力,为集团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本年度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人民币元)(含税) | 11.0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894,674,475注 |
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元)(含税) | 984,141,922.5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人民币元) | 831,067,804.65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人民币元) | 1,815,209,727.15 |
可分配利润(人民币元) | 2,061,095,803.97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本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本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中“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的规定。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无 |
注: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为截止本报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不含本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计算得出。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5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2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首次授予的已获授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61,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2024年5月21日,经登记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00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7,045,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31.31元/A股。经深交所及登记公司审核,有关期权将于2024年1月2日开始可以行权。截至本报告期末,共计行权6,660,955份股票期权。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
528.375万份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100.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2024年5月27日,经登记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行权价格(人民币元/股) | 报告期内失效数量 | 报告期内注销数量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人民币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人民币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唐阳刚 | 执行董事、总裁 | 16.00 | - | 6.40 | - | - | 6.40 | 4.80 | 4.80 | - | - | - | - | - | - |
徐国祥 | 副董事长及执行董事、副总裁 | 16.00 | - | 6.40 | - | - | 6.40 | 4.80 | 4.80 | - | - | - | - | - | - |
杨代宏 | 副总裁 | 12.00 | - | 4.80 | 4.80 | 31.31 | - | 3.60 | 3.60 | - | - | - | - | - | - |
司燕霞 | 副总裁 | 12.00 | - | 4.80 | 3.00 | 31.31 | 1.80 | 3.60 | 3.60 | - | - | - | - | - | - |
杜军 | 副总裁 | 15.00 | - | 4.80 | - | - | 4.80 | 6.30 | 5.10 | - | - | - | - | - | - |
黄瑜璇 | 副总裁 | 12.00 | - | 4.80 | 4.80 | 31.31 | - | 3.60 | 3.60 | - | - | - | - | - | - |
杨亮 | 副总裁 | 12.00 | - | 4.80 | 2.7103 | 31.31 | 2.0897 | 3.60 | 3.60 | - | - | - | - | - | - |
合计 | - | 95.00 | - | 36.80 | 15.3103 | -- | 21.4897 | 30.30 | 29.10 | -- | - | - | - | -- | - |
备注(如有) | 不适用 |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员工的范围 | 员工人数 | 持有的股票总数(股) | 变更情况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实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
本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考核期业绩有突出贡献或对本公司未来业绩有重大影响的研发和销售核心人员、事业部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以及总部职能一级部门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 | 80 | 2,348,960 | 股份已全部卖出 | 0.26% | 奖励基金 |
本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考核期业绩有突出贡献或对本公司未来业绩有重大影响的研发和销售核心人员、事业部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以及总部职能一级部门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 | 78 | 2,057,711 | 无 | 0.23% | 奖励基金 |
本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考核期业绩有突出贡献或对本公司未来业绩有重大影响的研发和销售核心人员、事业部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以及总部职能一级部门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 | 84 | 2,077,100 | 无 | 0.23% | 奖励基金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持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持有人处置份额等引起的权益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情形及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对报告期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工作主要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展开,范围涵盖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监控、运作监控、合规监控、环境、社会及管治等风险监控,以及主要业务和事项,关注资金管理、研究与开发、质量控制、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关
联交易等高风险领域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风险,重点加强本集团的日常规范经营、廉政建设、预防及处理经营中的内外部风险。本公司各业务部门和附属公司的负责人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具体作业程序和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措施进行了自我检查和评价,以确定已遵守监控政策,并接受公司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本公司管理层已与各业务部门主管合作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提供了处理方案及监察风险管理的进展。管理层负责监察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评估,并就本年度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向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进行了汇报并确认其成效。本公司设立审计廉政部,负责本集团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廉政建设工作。审计廉政部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审计计划,每年对各单位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及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确认和评估各单位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并进行持续监督和检查。本公司设置专职审计人员,根据审计项目需要,由审计廉政部牵头,联合法律、人力资源、财务、工程中心和生产技术总部的人员,组成审计项目组,对本公司各附属公司进行全面内控、专项审计及管理人员的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组织完成各附属公司的内部审计整改自查工作。2024年审计廉政部在完成公司全面审计计划的同时,继续加强对重点业务的专项审计,以实现审计项目、审计内容全覆盖。审计廉政部根据具体审计内容组织编写全面及专项审计报告,同时督促被审计单位实施整改,向本公司管理层报告,本公司管理层定期就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体系的有效性向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提供管理报告。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目前本公司致力于强化、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内部审计工作也逐步走向专业化、程序化、规范化。本公司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搭建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内部审计系统,制定了不同职权范围的风险管理程序及指引,修订完善了相关审计制度、审计人员行为准则、审计规范、审计业务指南、举报投诉管理制度、审计档案管理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审计廉政部对本集团各附属公司完成全面内控审计48次,完成专项审计26次,完成经济责任审计6次。审计期间跨度为2013年-2024年。本年度,本公司根据审计计划完成全年的专项审计和全面审计,提出审计建议231条,并根据审计建议跟进各二级公司审计整改方案的制订和实施。通过审计监督,能够及时了解内部环境问题,防范企业风险,杜绝关键业务形成腐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本集团加强廉政建设,持续完善内控合规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及申诉机制。建立反腐败的控制及监督机制,明确相关职责。公司鼓励员工举报违法违纪行为,完善举报投诉制度,细化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建立投诉档案。公司定期对企业内部是否存在违法乱纪现象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者、员工和业务伙伴等。制定员工行为规范,注重对内外部的反贪污意识和廉洁从业理念的多渠道宣传,将廉洁、反腐的宣传和教育常态化,提升员工廉洁从业意识。董事会承认其须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负责,并有责任检讨该等制度的有效性及足够性,以及该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之风险,而且只能就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董事会检讨后认为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有效及足够,并已取得管理层对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及足够性的确认。本集团内幕信息一般应严格控制在所属部门范围内流转。对内幕信息需要在公司及各附属公司的部门之间的流转,公司及下属附属公司的各个部门需要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流转到其他部门。公司应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等相关档案,供公司自查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公司应及时进行自查和做出处罚决定,并将自查和处罚结果报送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和深交所备案。针对环境、社会及管治等风险管理及监控,本公司ESG工作小组(由公司高级管理层以及各部门、各业务单位及各二级企业的总负责人组成)制定了ESG相关目标和对应的实施举措,由ESG委员会审阅并呈报董事会批准,覆盖污染物排放、温室气体排放、资源消耗、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主要ESG绩效指标。ESG委员会定期检讨ESG目标达成进度,并就需改善的项目给予行动建议。为落实各目标的达成,本公司亦切实将ESG指标纳入管理层的绩效考核。同时,公司管理层积极参与持份者沟通,对ESG议题的重要性进行评估、分析及依次排序,识别对本集团运营及/或其他重要持份者的权益构成重大影响的ESG相关事宜,明确ESG各项工作管理的工作重点。详情请参考本公司的《202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3月27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在巨潮网披露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99.93%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
定性标准 |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2)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3)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4)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 2、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依然重大,须引起公司管理层关注。 3、一般缺陷:是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控制缺陷。 |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1)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3)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公司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4)并购重组失败,或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5)公司管理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 2、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依然重大,须引起公司管理层关注。 3、一般缺陷:是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1、一般缺陷:合并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2、重要缺陷:合 | 1、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3%;2、重要缺陷:合并报表资 |
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合并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3、重大缺陷:合并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
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合并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3、重大缺陷:合并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 | 产总额的3%<直接损失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5%;3、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5%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42A004442号),并发表如下审计意见: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已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3月27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在巨潮网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1、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本公司共有10家附属公司被列为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详情如下:
(1)福州福兴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L)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L) | 排放总量(t) | 核定的排放总量(t/a) | 超标排放情况 |
福州福兴 | 水体污染物 | 化学需氧量(COD) | 间歇式 | 1 | 厂区西北方 | 15.68 | 100 | 19.39 | 102.19 | 无 |
水体污染物 | 氨氮 | 0.186 | 15 | 0.23 | 10.22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SO2 | 有组织 | 1 | RTO | 3.59 | 200mg/m3 | 0.61 | 2.6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NOx | 1 | RTO | 5.11 | 200mg/m3 | 0.87 | 2.6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VOCs | 7 | RTO、发酵车间、环保污水站、调节池、车间二东、车间二西、QC部 | 4.32 | 60mg/m3 | 7.60 | 30.19 | 无 |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排放浓度为最终排入环境的浓度,执行标准为江阴污水处理厂排入环境的标准(COD≤100mg/L,氨氮≤15mg/L),福州福兴废水排入江阴污水处理厂,执行与江阴污水处理厂的协议标准为:COD≤500mg/L,氨氮≤60mg/L、总磷≤8mg/L、总氮≤70mg/L、SS≤400mg/L;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排放限值。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按要求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收集治理,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和周期循环活性污泥(CASS)+气浮”废水处理工艺,生产废水经上述处理单元处理后,各项指标稳定达标排放,达标排放后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福建华东水务有限公司江阴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生产车间产生的VOCs等废气经废气管道统一收集至RTO处理,芬顿池与调节池废气使用二级碱液喷淋工艺处理。COD与氨氮的去除率分别达到了96.29%、92.63%以上。2024年COD平均排放浓度为:6196.14mg/L,氨氮平均排放浓度为:243.99mg/L,处理后排入江阴污水厂COD浓度为:225.23mg/L,氨氮浓度为:17.81mg/L,COD与氨氮的去除率分别达到了96.36%、
92.70%以上。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实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017年12月27日通过国家新排污许可申请,于2020年12月完成国家排污许可证延续,严格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染物,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要求。2023年10月完成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3年10月08日至2028年10月07日。
实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017年12月27日通过国家新排污许可申请,于2020年12月完成国家排污许可证延续,严格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染物,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要求。2023年10月完成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3年10月08日至2028年10月07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依照相关规定、要求,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编制了《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4月15日通过备案(备案编号:350181-2022-024-M)。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快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控制与防止事故与污染蔓延,有效地保护周边环境,保障全体员工、公司和周边社会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预案的内容与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对应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后,能及时进行救援,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2024年12月30日开展了溶媒罐区泄漏起火事故综合应急的演练。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2024年全年缴纳废气污染环保税人民币5,343.30元。缴纳污水排污费人民币4,925,280.00元。投入人民币85.00万元新增一套酸化池废气处理设施;投入人民币70.00万元新增一套发酵废气冷却设施;投入人民币48.00万元新增一套调节池气浮设施;投入人民币45.00万元安装雨水在线监测设备。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酵类制药工业(HJ 882-2017)》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及时制定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经福清市环保局、福州市环保局审核后备案并向公众公开。监测项目分析方法遵守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监测分析仪的检定和校准;按照环境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并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自动监测设备健全,监测数据准确、有效、真实。2024年5月、2024年11月分别完成了上半年、下半年挥发性有机物质(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公示网站:
https://wryfb.fjemc.org.cn。
(2)新北江制药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L)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L) | 排放总量(t) | 核定的排放总量(t/a) | 超标排放情况 |
新北江制药 | 水体污染物 | 化学需氧量 | 间歇式 | 1 | 污水处理车间 | 61.3 | 240 | 45.474 | 213.6 | 无 |
水体污染物 | 氨氮 | 4.34 | 70 | 3.22 | 24.5 | 无 |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排放浓度为排入清远横荷污水处理厂的浓度,执行排放标准为公司排污许可证的标准COD≤240mg/L,氨氮≤70mg/L,数据摘自清远市环保局。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车间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对污染物的处理:
设计处理能力3,000t/d,采用“预处理+好氧池+水解酸化池+SBR+催化氧化+气浮”的处理工艺,出水水质稳定达标,调节池进水COD浓度约1900mg/L,经过处理后实际排放COD浓度约80mg/L(排放标准≤240mg/L),COD处理效率达到95%;污水处理废气采用生物除臭箱+3级高效次氯酸钠和碱液喷淋+1级碱喷淋的处理工艺,废气排放稳定达标;提炼车间有机废气采用当前最先进的RTO处理工艺,将废气输送至800℃左右的RTO炉膛进行高温氧化,使挥发性有机气体彻底分解成CO
和水。2024年对更换了RTO急冷塔,避免RTO处理废气无组织散发,并对RTO进气室隔板进行修复,减少RTO进出气阀门串气,保障废气在线达标排放;原先MVR3效蒸发器蒸发列管出现较多穿孔,蒸发效率下降,6月份更换MVR3效蒸发器,提高MVR蒸发效率。
设计处理能力3,000t/d,采用“预处理+好氧池+水解酸化池+SBR+催化氧化+气浮”的处理工艺,出水水质稳定达标,调节池进水COD浓度约1900mg/L,经过处理后实际排放COD浓度约80mg/L(排放标准≤240mg/L),COD处理效率达到95%;污水处理废气采用生物除臭箱+3级高效次氯酸钠和碱液喷淋+1级碱喷淋的处理工艺,废气排放稳定达标;提炼车间有机废气采用当前最先进的RTO处理工艺,将废气输送至800℃左右的RTO炉膛进行高温氧化,使挥发性有机气体彻底分解成CO
和水。2024年对更换了RTO急冷塔,避免RTO处理废气无组织散发,并对RTO进气室隔板进行修复,减少RTO进出气阀门串气,保障废气在线达标排放;原先MVR3效蒸发器蒸发列管出现较多穿孔,蒸发效率下降,6月份更换MVR3效蒸发器,提高MVR蒸发效率。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现状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12月6日通过备案;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017年12月29日首次申领国家新排污许可证,2024年11月11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延续手续,有效期至2029年11月10日。石角新厂于2023年11月15日办理排污许可证基本变更手续,有效期至2028年11月14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新北江制药本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分类管理,分级响应;部门合作,分级负责;科学预防,高效处置”的原则,签署发布了《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在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审核并备案(备案号441802-2024-0197-H)。新北江制药每年定期对各部门人员进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辨识培训,并定期开展各项应急预案演练工作。2024年6月进行了公司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检验了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了应急救援人员的工作水平与救援队伍的反应和衔接配合的协调配合能力。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新北江制药2024年累计环保投入人民币1,280.28万元,用于确保公司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都得到合法合规处理及排放,无环保违法违规事件发生。并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按要求缴纳环境保护税,2024年缴纳环保税人民币6,663.65元。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及时制定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经清远环保局审核、备案并向公众公开;监测项目分析方法遵守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监测分析仪的检定和校准。按照国家法规和环境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废水(COD、氨氮、pH、流量)和废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设备,并完成在线数据与国发平台和清远市平台的联网工作,废水和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已通过验收工作,监测设备健全,监测数据准确、有效、真实。按照规范要求,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车间每半年进行一次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新北江制药每年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第三方检测公司按照自行监测方案项目和频次要求对厂区废水、废气和噪声进行检测,2024年检测结果达标。
(3)丽珠合成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 | 主要污染物 | 主要污染物及特 | 排放 | 排放 | 排放口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 | 排放总 | 核定的排 | 超标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征污染物的名称 | 方式 | 口数量 | 分布情况 | (mg/L)/(mg/m3) | 放标准(mg/L)/(mg/m3) | 量(t) | 放总量(t/a) | 排放情况 |
丽珠合成 | 水体污染物 | 化学需氧量 | 间歇式 | 1 | 废水处理站 | 60 | 192 | 13.2571 | 26.28 | 无 |
水体污染物 | 氨氮(NH3-N) | 2.32 | 40 | 0.5144 | 5.48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3 | 锅炉房 | 2.144 | 50 | 0.071 | 3.2946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3 | 锅炉房 | 59 | 150 | 0.8874 | 15.3503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烟尘 | 3 | 锅炉房 | 1.46 | 20 | 0.023 | /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氯化氢 | 7 | 车间 | 0.48 | 100 | 0.259 | /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非甲烷总烃 | 7 | 车间 | 12.79 | 60 | 7.2818 | 14.6716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非甲烷总烃 | 1 | RTO | 7.1857 | 60 | 0.9668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1 | RTO | 35 | 200 | 4.823 | 15.3503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1 | RTO | 4 | 200 | 0.538 | 3.2946 | 无 |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废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为公司总排口(排入南区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测的平均浓度,执行标准为公司排污许可证的标准COD≤192mg/L,氨氮≤40mg/L。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的检测的平均检测浓度,其中锅炉尾气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车间和废水站的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三废”进行集中、有效地处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废水采用“生产过程排水预处理+水解酸化+升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高级氧化+循环式活性污泥工艺(CASS)工艺+气浮/臭氧深度处理+MBR”的处理工艺,处理后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南区水质净化厂)。废气采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冷凝、液氮深冷、RTO等综合治理技术进行处理,确保各类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产品结构及产能调整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于2016年12月通过批复。2021年棕榈酸帕利哌酮、阿立哌唑、枸橼酸铋钾等14个新产品扩建环评《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2022年1月20日取得批复。2024年2月28日取得氯雷他定、硫酸钾、甘铵盐、弗雷烯烃、氟雷肟酸、鲁拉西酮、富马酸伏诺拉生等8个产品技改扩建环评批复。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023年获评国家工信部绿色工厂。2022年3月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备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依照相关规定、要求,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编制了《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4月12日已通过审核备案并发布,备案号440402-2022-0047-M。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与处置措施,面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能及时、快速、有效、有序地实施安全措施,控制与防止事故与污染蔓延,有效地减小或消除事故后果影响,尽快恢复生产秩序。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自行监测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原料药制造(HJ858.1-2017)》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监测分析仪的检定和校准;按照环境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安装非甲烷总烃、COD、氨氮、pH值、总氮的在线监测设备,已按要求联网国发平台。2024年委托第三方定期进行LDAR检测、排放口检测、厂界噪声监测以及土壤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4)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L)/(mg/m3)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L)/(mg/m3) | 排放总量(t) | 核定的排放总量(t/a) | 超标排放情况 |
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水体污染物 | 化学需氧量 | 连续式 | 1 | 厂区东南方 | 44.7 | 120 | 9.26 | 108 | 无 |
水体污染物 | 氨氮 | 8.4 | 35 | 1.74 | 31.5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非甲烷总烃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6 | 厂区西北方 | 16.87 | 100 | 3.366 | /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厂区东北方 | 196.07 | 400 | 7.1 | 25.52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39.51 | 400 | 1.43 | 25.52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8.15 | 80 | 1.85 | 5.104 | 无 |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废水执行《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标准,排放浓度为最终排入环境的浓度,公司排污许可证的排放标准为COD≤120mg/L,氨氮≤35mg/L。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限值参考《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
对污染物的处理:
在企业开始生产的同时,即按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对“三废”进行有效地收集处理,其中污水处理设计处理能力1,200吨/日,处理工艺采用先进的“厌氧-好氧活性污泥法(A/O)+SBR+反硝化脱氮+芬顿脱色+气浮”废水处理工艺,处理系统有效池容6,000立方米,处理设备20余台套,装机容量350KW,并对水处理工艺进行了改进,确保了废水处理各项指标稳定达标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COD浓度为2000mg/L,氨氮400mg/L,处理之后COD浓度为44.7mg/L,氨氮浓度为8.4mg/L,去除率高达97.8%。污水经处理达到二级排放标准直排闽江。公司的危险废物按照环评和验收意见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合规处置。淘汰两台4吨燃煤锅炉、一台10吨燃煤锅炉,更换一台12吨燃生物质专用锅炉;对锅炉尾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采用“SNCR脱硝+旋风除尘+干法脱硫+布袋除尘+湿法脱硫”的高效废气处理设施。VOCs采用“密闭收集+喷淋吸收+低温冷凝+活性炭吸附”的回收处理工艺,将挥发性有机物由无组织排放经收集回收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减少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月14日,有效期为2024年08月14日至2029年08月13日止。因对发酵废气、提炼废气和环保废气进行升级改造,正在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
月14日,有效期为2024年08月14日至2029年08月13日止。因对发酵废气、提炼废气和环保废气进行升级改造,正在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依照相关规定、要求,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编制了《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6月份进行第三次修订,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备案(备案编号:
350922-2023-012-M)。根据本预案,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进行突发氨水泄露应急事件演练,培训应急队伍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快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控制与防止事故与污染蔓延,有效地保护周边环境,保障全体员工、公司和周边社会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预案的内容与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对应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后,能及时进行救援,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2024年投入人民币65.00万元对发酵废气、提炼废气和环保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更换及升级改造,提高效率节约能耗,降低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2024年缴纳环境保护税人民币37,930.00元。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及时制定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经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审核后备案并向公众公开。监测项目分析方法遵守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监测分析仪的检定和校准;按照环境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并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自动监测设备健全,监测数据准确、有效、真实。2024年4月和10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泄露与修复(LDAR)检测并取得报告。2024年11月完成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录入亲清服务平台。公示网站:https://wryfb.fjemc.org.cn。
(5)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L)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L) | 排放总量(t) | 核定的排放总量(t/a) | 超标排放情况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水体污染物 | 化学需氧量 | 间歇式 | 1 | 废水处理站 | 9.8905 | 110 | 4.4246 | 无 | 无 |
水体污染物 | 氨氮 | 0.2115 | 15 | 0.0946 | 无 | 无 |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利民厂生产过程中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废水排入韶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执行排放标准为公司排污许可证的标准COD≤110mg/L,氨氮≤15mg/L,排放浓度采用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数据。
对污染物的处理:
设处理能力1,500t/d的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池+兼氧池+好氧池+二次沉淀”的处理工艺,处理后污水经市政管网,排放至韶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2024年1-12月进水口浓度分别为322.25mg/L、1.55mg/L,出水口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9.8905mg/L、0.2115mg/L,均远低于排污许可证的相关限值,去除率分别为96.93%、86.35%。在废气治理上,公司用燃气锅炉全面代替生物质锅炉,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安装了活性炭吸附、酸雾喷淋塔废气处理设施。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2024年1-12月排放浓度分别为0mg/m?、75.51mg/m?、1.7788mg/m?,均远低于排污许可证的相关限值;噪声污染治理方面,投建隔音墙,进行降噪处理,东面围墙处改造前噪声为66.4db,改造后为57.7db,西面围墙处改造前噪声为62.7db,改造后为54.3db。2024年1-12月一般工业废物处理量为:426吨,危险废物处理量为3.97吨。
设处理能力1,500t/d的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池+兼氧池+好氧池+二次沉淀”的处理工艺,处理后污水经市政管网,排放至韶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2024年1-12月进水口浓度分别为322.25mg/L、1.55mg/L,出水口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9.8905mg/L、0.2115mg/L,均远低于排污许可证的相关限值,去除率分别为96.93%、86.35%。在废气治理上,公司用燃气锅炉全面代替生物质锅炉,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安装了活性炭吸附、酸雾喷淋塔废气处理设施。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2024年1-12月排放浓度分别为0mg/m?、75.51mg/m?、1.7788mg/m?,均远低于排污许可证的相关限值;噪声污染治理方面,投建隔音墙,进行降噪处理,东面围墙处改造前噪声为66.4db,改造后为57.7db,西面围墙处改造前噪声为62.7db,改造后为54.3db。2024年1-12月一般工业废物处理量为:426吨,危险废物处理量为3.97吨。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各项环保设施,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019年12月6日《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审批,于2021年4月24日召开验收专家会议,完成了自主验收;2020年11月23日《小容量注射剂二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审批,并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了验收专家会议,完成了自主验收;2019年-2022年连续被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用评级为绿牌企业;2022年9月利民制药厂通过了专家组的清洁生产现场审核,未来将不断挖掘节能减排的潜力,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机制,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2023年12月22日更新了国家排污许可证,有限期限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1日。2023年12月28日《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现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2024年8月更新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期至2027年8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秉承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方针:职业防护,保障健康;风险控制,确保安全;污染防治,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持续改进。认真做好环境因素确认工作,对重要环境因素采取预防措施,同时加强“三废”的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三废”的治理能力,确保“三废”达标排放。依照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编制了《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440203-2021-009-L),并定期组织展开环境事故应急演练,并针对性做出演练总结。定期对公司内部进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辨识、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工作水平与救援队伍的反应和衔接配合的协调配合能力。2024年8月更新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期至2027年8月。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2024年1-12月环境保护税缴纳金额为人民币0.28万元;厂区全年环境检测费用为人民币7万元、在线监测系统运维费用为人民币8.67万元、锅炉废气排放口采样平台改造费用人民币11万元、废水操作工持证上岗考试人民币0.44万元、危废处置费用为人民币1.95万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费用花销为人民币7万元、《锅炉技术改造评价》费用花销为人民币3.7万元、锅炉废气改造专项监测费用为人民币1.8万元、环境科学学会会费人民币0.1万元、“东西面围墙降噪工程”项目噪声监测费用人民币0.4万元。2024年1-12月环境治理和保护投入及环境保护税金额总计约人民币42.34万元。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有效、真实。2021年1月完成了COD、氨氮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的验收并投入使用,每2小时监测一次。按时完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共享数据平台的填报工作,相关数据经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并向公众公开。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有效、真实。2021年1月完成了COD、氨氮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的验收并投入使用,每2小时监测一次。按时完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共享数据平台的填报工作,相关数据经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并向公众公开。
(6)制药厂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L)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L) | 排放总量(t) | 核定的排放总量(t/a) | 超标排放情况 |
制药厂 | 水体污染物 | 化学需氧量 | 间歇式 | 1 | 污水处理站 | 18.88 | 120 | 2.55 | 无 | 无 |
水体污染物 | 氨氮 | 1 | 污水处理站 | 0.15 | 20 | 0.02 | 无 | 无 |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废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数据的平均值,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特别排放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燃气锅炉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附录C,《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限值。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200%,《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的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的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200%。
对污染物的处理:
制药厂对“三废”进行有效地收集处理。废水方面:投资人民币一千多万元的一期、二期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000t/d,一期采用CASS工艺,二期采用A/O工艺,处理后污水指标为排放限值的50%左右,处理后污水经市政管网排放到污水处理厂。废气方面:使用外购蒸汽代替锅炉自产蒸汽,极大地降低了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废水站废气采用生物除臭塔的方法进行处理,生物除臭塔为组合型臭气处理设备,分为三个区域:生化区域,物化区域和吸附区域,生化区域生物除臭主要是利用微生物除臭,通过微生物的生理代谢将具有臭味的物质加以转化,使目标污染物被有效分解去除,以达到废气的治理目的。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制药厂于2024年9月29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排污证有效期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9年9月28日。2024年11月丽珠制药厂通过了清洁生产验收,未来将不断挖掘节能减排的潜力,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机制,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0001-L。制药厂于2024年3月29日进行危险废弃物泄漏专项应急处置演练,锻炼应急队伍,增强员工的应急执行处置能力,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职责任务,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应对能力。2024年6月13日在危险品库联合消防局进行酒精泄露、引发火灾事故的综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丽珠工业园消防给水系统、报警系统的可靠性,和检验危险化学品库主管部门、义务消防队、应急指挥部的反应速度。
0001-L。制药厂于2024年3月29日进行危险废弃物泄漏专项应急处置演练,锻炼应急队伍,增强员工的应急执行处置能力,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职责任务,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应对能力。2024年6月13日在危险品库联合消防局进行酒精泄露、引发火灾事故的综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丽珠工业园消防给水系统、报警系统的可靠性,和检验危险化学品库主管部门、义务消防队、应急指挥部的反应速度。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2024年全年环境治理和环保投入费用为人民币40.90万元。制药厂2024年上半年缴纳环境保护税人民币
145.05元,2024年9月11日变更了排水证生产废水由原原来的排入平沙污水处理厂改为红旗水质净化厂,由于药厂的废水并不是直接向环境排放,故制药厂的废水不交环保税,目前缴纳的环保税只包含废气项目。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聘请具有国家检测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监测。结合自身情况,废水废气委托检测方每月进行一次监测,每次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有效、真实。2021年年初已经完成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2024年所有检测指标正常。
(7)宁夏制药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L)/(mg/m3)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L)/(mg/m3) | 排放总量(t) | 核定的排放总量(t/a) | 超标排放情况 |
宁夏制药 | 水体污染物 | 化学需氧量 | 连续式 | 1 | 厂区北侧污水处理车间 | 103 | 200 | 123.73 | 无 | 无 |
水体污染物 | 氨氮 | 0.8 | 25 | 0.85 | 无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1 | 厂区北侧锅炉车间 | 82 | 200 | 81.52 | 156.816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128 | 200 | 125.78 | 156.816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4.3 | 30 | 4.67 | 23.522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挥发性有机物 | 9 | 发酵4个、提炼3个、污水2个 | 15 | 100 | 19.17 | 79.535 | 无 |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公司废水排放浓度为最终向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治理中心(“新安公司”)排放的浓度(COD≤200mg/m?、氨氮≤25mg/m?),执行排放标准为公司排污许可证的标准(协议标准),排放量以新安公司接收量核算。核定排放总量,因宁夏制药属于间接排放,本次排污证换证后,宁夏当地政府取消了各间接排放企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的限制,将总量指标直接拨付给政府配套建设的医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锅炉废气排放浓度为全年自行监测平均排放浓度,执行排放标准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制(二氧化硫≤200mg/m?、氮氧化物≤200mg/m?、颗粒物≤30mg/m?)、《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4-202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按在线监测量核算。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为最终排入环境中的浓度(自行监测浓度),执行标准为《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一中标准限值,排放量按照监测报告监测的排放废气量和排放浓度核算。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三废”进行有效地收集处理,污水处理设计总处理规模为7,500m
/d,目前实际总处理量为3,600m
/d。污水经处理达到排污许可证标准后,经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至新安公司。废气处理:提炼车间废气治理采用“次氯酸钠喷淋+水喷淋+双向超氧水喷淋+微纳米气泡喷淋”治理工艺;污水处理池臭气采用“三级喷淋吸收(一级碱水喷淋吸收+二级次氯酸钠喷淋吸收+三级硫酸喷淋吸收)治理工艺”;1套RTO(蓄热式热氧化器)废气处理设施,采用焚烧方式处理;锅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碱水喷淋除雾”治理工艺。一般固废:炉渣委托填埋处置,污泥再利用做建材砖原料处置,菌渣委外再利用处置,废活性炭委外再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024年公司对以下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1、对污水处理车间一沉池尾气回收处理:主要是将一沉池盖板水封槽重新密闭水封,在原有的收集处理风量为3000m?/h的基础上再新增一台处理量为10000m?/h风机;2、增加了压泥间废气收集设备:主要是增加约100米长DN200~600的玻璃钢废气收集管道,及新增一台35000m?/h风机,将废气收集集治理;3、完成了色氨酸项目、去甲项目环保“三同时”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建设;4、对色氨酸母液储罐、苯丙氨酸浓缩液储罐设置了围堰;5、完成了色氨酸酸化罐区废气收集工程;6、完成了苯丙提炼车间新增板框设备区域的废气收集工程;7、霉酚酸提炼车间酸化罐废气收集治理。
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三废”进行有效地收集处理,污水处理设计总处理规模为7,500m
/d,目前实际总处理量为3,600m
/d。污水经处理达到排污许可证标准后,经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至新安公司。废气处理:提炼车间废气治理采用“次氯酸钠喷淋+水喷淋+双向超氧水喷淋+微纳米气泡喷淋”治理工艺;污水处理池臭气采用“三级喷淋吸收(一级碱水喷淋吸收+二级次氯酸钠喷淋吸收+三级硫酸喷淋吸收)治理工艺”;1套RTO(蓄热式热氧化器)废气处理设施,采用焚烧方式处理;锅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碱水喷淋除雾”治理工艺。一般固废:炉渣委托填埋处置,污泥再利用做建材砖原料处置,菌渣委外再利用处置,废活性炭委外再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024年公司对以下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1、对污水处理车间一沉池尾气回收处理:主要是将一沉池盖板水封槽重新密闭水封,在原有的收集处理风量为3000m?/h的基础上再新增一台处理量为10000m?/h风机;2、增加了压泥间废气收集设备:主要是增加约100米长DN200~600的玻璃钢废气收集管道,及新增一台35000m?/h风机,将废气收集集治理;3、完成了色氨酸项目、去甲项目环保“三同时”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建设;4、对色氨酸母液储罐、苯丙氨酸浓缩液储罐设置了围堰;5、完成了色氨酸酸化罐区废气收集工程;6、完成了苯丙提炼车间新增板框设备区域的废气收集工程;7、霉酚酸提炼车间酸化罐废气收集治理。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2020年12月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延续申领,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8日。2021年3月完成扩产多拉菌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1年9月,完成公司固体废物优化处置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的专家评审及政府报备工作。公司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2021年12月通过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审核。2022年12月,通过了石嘴山市级绿色工厂认定,苯丙氨酸产能增加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目前专家正在评审)。按季度提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排污执行情况报告)、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企业环境统计报告)。2022年期间,还完成了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企业自主验收以及政府验收等工作。公司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023年公司通过了宁夏自治区级“绿色工厂”的认定;完成苯丙母液和洛伐浓缩废液做有机肥原料相关环保合规手续的办理;完成污泥、洛伐他汀菌渣危废鉴别,苯丙产能增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色氨酸异亮氨酸项目立项、环评手续的办理。2024年完成固体废物废活性炭跨省转移利用处置的备案;色氨酸、去甲、预混剂项目环保“三同时”手续的办理;硫红霉素项目政府立项批复办理;新产品的突发环境应急事件预案修编;新产品排污许可证的变更等。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9年5月通过审核备案(备案表编号:
640221-2019-005-Ⅱ)并发布。定期组织对公司内部进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辨识、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工作水平与救援队伍的反应和配合的协调配合综合能力。2021年5月重新修编《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通过专家评审及政府环保部门审核备案(备案表编号:640221-2021-054-H)。2024年,重新修订《突发环境应急事件预案》并备案通过(备案表编号:
640221-2024-072-H)。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2024年共支付排污费及环保税人民币1,210.40万元。其中废水排污费人民币824.60万元,锅炉烟气排污费人民币27.00万元,一般固废处置费人民币232.80万元,危险废物处置费人民币26.00万元。环保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共计投入约人民币100.00万元。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制订了自行监测方案,并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备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每月、每季度开展监测,监测项目主要有:有组织排放废气、锅炉排放废气、废水、地下水、土壤、厂界无组织环境空气、噪声、循环水TOC,并将监测结果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和《石嘴山市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系统》进行公示。2023年9月起,按照环保局要求增加每月对锅炉焚烧危废排气中的重金属污染因子的检测。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质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自动监测设备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自动监测设备健全,监测数据准确、有效、真实。2024年,按照规范要求,按月、季度、半年、年开展企业自行监测,除地下水因区域地质原因有超标因子外,其它因子均达标,所有检测报告均上传至政府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同时,按要求开展上、下半年各开展了一次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报告上传至政府监管平台。
公司制订了自行监测方案,并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备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每月、每季度开展监测,监测项目主要有:有组织排放废气、锅炉排放废气、废水、地下水、土壤、厂界无组织环境空气、噪声、循环水TOC,并将监测结果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和《石嘴山市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系统》进行公示。2023年9月起,按照环保局要求增加每月对锅炉焚烧危废排气中的重金属污染因子的检测。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质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自动监测设备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自动监测设备健全,监测数据准确、有效、真实。2024年,按照规范要求,按月、季度、半年、年开展企业自行监测,除地下水因区域地质原因有超标因子外,其它因子均达标,所有检测报告均上传至政府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同时,按要求开展上、下半年各开展了一次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报告上传至政府监管平台。
(8)焦作合成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L)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L) | 排放总量(t) | 核定的排放总量(t/a) | 超标排放情况 |
焦作合成 | 水体污染物 | 化学需氧量 | 连续式 | 1 | 工业废水车间总排口 | 85.62 | 220 | 7.74 | 60.8 | 无 |
水体污染物 | 氨氮 | 4.57 | 35 | 0.271 | 8.8 | 无 |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为最终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的浓度与总量,来源为在线监测数据。按照最新《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更换管道危险废物标识、标签。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三废”进行有效地收集处理。其中污水设计处理能力3,000t/d,采用“水解酸化池+厌氧UASB+好氧池+物化处理”的处理工艺,处理后污水经市政管网,排放至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修武分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达标排放。2024年与焦作市蓝晟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水质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合同。废气:2024年将车间高、低浓废气进行分类处理,降低活性炭处理负荷,提高处理效率,高浓废气处理的工艺为“喷淋+活性炭+喷淋+RTO焚烧”和“-20℃冷凝+二氯膜组+喷淋+活性炭+喷淋+RTO焚烧”,低浓废气处理的工艺为“两级喷淋+RTO焚烧”。在RTO增加沼气管道,增加沼气作为RTO燃料,同时与原天然气管道实现联动切换,减少天然气用量。固废和危险废物按照《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建设有符合“三防(防渗漏、防流失、防雨)”要求的危废库暂存,之后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2024年分别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合同,与沁阳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废过滤纸板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与三门峡中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精馏残液、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与河南嘉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废矿物油危险废物处置合同》。2024年1月与河南晨颉检验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自行监测及自动监测设备比对合同》,定期对公司排放口进行监测。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2024年1月4日末次会议召开,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2024年1月4日末次会议召开,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依照相关规定、要求,本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分类管理,分级响应;部门合作,分级负责;科学预防,高效处置”的原则,2024年06月修订了《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目前已通过专家评审,待备案。定期对公司内部进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辨识、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工作水平与救援队伍的反应和衔接配合的协调配合能力。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2024年全年,焦作合成环境治理和环保投入费用为人民币306.87万元,环保税为人民币2,224.47元。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及时制定完成自行检测方案,经环保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向公众公开。监测项目分析方法遵守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监测分析仪的检定和校准;挥发性有机物质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于2024年05月完成2024年上半年检测工作,2024年10月份完成下半年的检测工作,按照丽珠集团要求对天然气管道也进行泄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车间溶剂管道、法兰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测,对出现有泄露现象的地方进行维修整改。按照环境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公司污水在线安装有自动监测设备,安装COD、氨氮、pH值、流量、总氮的在线监测设备,已按要求联网国发平台。公司的废气在线安装有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设备,公司严格按照每年既定的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定期开展监测,监测项目主要有:有组织排放废气、废水、厂界无组织环境空气、噪声。
(9)上海丽珠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L)/(mg/m3)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L)/(mg/m3) | 排放总量(t) | 核定的排放总量(t/a) | 超标排放情况 |
上海丽珠 | 水体污染物 | 化学需氧量 | 间歇式 | 1 | 园区总排口 | 52.25 | 500 | 7.37 | 6.1738 | 无 |
水体污染物 | 氨氮 | 8.43 | 40 | 1.19 | 0.8747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挥发性有机物 | 有组织间歇排放 | 8 | 屋顶1、2、3、4、7、8、9、10号排气口 | 4.373 | 60 | 0.46 | 0.88325 | 无 |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排放浓度为每月第三方监测数据平均值,排放量为每月排放量累计总和,VOCs及颗粒物排放依据《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COD及氨氮排放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按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按照《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上海丽珠属于其他重点排污单位,不属于水环境和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于2018年设计并建造一座处理量为200m?/d的污水处理站,公司废水经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二次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公司设有符合“三防”要求的危废库,对危险废物进行储存,委托给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合规化处置。公司的主要排放口采取活性炭吸附过滤处理,活性炭每半年进行一次更换,确保废气排放合规达标。2022年1月,公司对三楼固体制剂车间进行拆除改造成微球车间,故5号、6号排气口无颗粒物排放。为了能达到新环评的法规要求(至少有一个以新带老的减排削减措施),2023年3月对4#排气筒升级改造—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及监控平台处理设备升级。2024年10月检测冷水塔周边厂界敏感点噪声不符合环保要求,实际噪声在65dB左右,环保标准为白天60dB以下,夜间50dB。主要敏感点是东侧二楼三座冷却塔边界;改造措施:主要敏感点是东侧二楼三座冷却塔边竖立高度4m,长度25m的L型隔吸声屏障。
公司于2018年设计并建造一座处理量为200m?/d的污水处理站,公司废水经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二次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公司设有符合“三防”要求的危废库,对危险废物进行储存,委托给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合规化处置。公司的主要排放口采取活性炭吸附过滤处理,活性炭每半年进行一次更换,确保废气排放合规达标。2022年1月,公司对三楼固体制剂车间进行拆除改造成微球车间,故5号、6号排气口无颗粒物排放。为了能达到新环评的法规要求(至少有一个以新带老的减排削减措施),2023年3月对4#排气筒升级改造—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及监控平台处理设备升级。2024年10月检测冷水塔周边厂界敏感点噪声不符合环保要求,实际噪声在65dB左右,环保标准为白天60dB以下,夜间50dB。主要敏感点是东侧二楼三座冷却塔边界;改造措施:主要敏感点是东侧二楼三座冷却塔边竖立高度4m,长度25m的L型隔吸声屏障。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于2010年10月11日通过了《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产业化项目》环评审批,2020年1月10日取得《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配套工程及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并于2020年9月完成了竣工验收。粉针二车间于2022年完成改造,于2022年10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3月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排污许可证》新证于2023年05月30日取得,有效期至2028年05月29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于2022年3月发布备案《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02-310115-2022-108-L),公司每年对预案进行演练并评审,通过经常性的预案培训,提高突发情况应急处置能力。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对4#排气筒升级改造,—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及监控平台处理设备升级。2024年上半年缴纳环境保护税人民币430.26元。2024年一年危废处置费用人民币98.57万元,环境监测费用人民币
18.00万元,排气筒改造费用人民币4.30万元,冷却塔降噪改造人民币17.80万元,污水处理费用人民币125.60万元。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和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要求,公司对所排放的污染物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并制定自行监测方案。2024年,公司对主要废气排放口实行每月1次监测,一般排放口半年1次监测,噪声每季度1次监测,废水每月1次监测,监测项目及频次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联合园区内其他三家企业和园区污水处理第三方签字协议,在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比对仪,有效监测污水排放情况。
(10)丽珠单抗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L)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L) | 排放总量(t) | 核定的排放总量(t/a) | 超标排放情况 |
丽珠单 | 水体污染物 | 化学需氧量 | 间歇式 | 1 | 污水处理站 | 18.88 | 120 | 1.19 | 无 | 无 |
抗
抗 | 水体污染物 | 氨氮 | 1 | 污水处理站 | 0.15 | 20 | 0.0096 | 无 | 无 |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废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数据的平均值,执行《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2008)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7-2008)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值执行。
对污染物的处理:
丽珠单抗三废处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三废”进行有效地收集处理。废水方面(依托园区制药厂废水处理):投资人民币一千多万元的一期、二期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000t/d,一期采用CASS工艺,二期采用A/O工艺,处理后污水经市政管网排放到污水处理厂。废气方面:目前已经使用外购蒸汽,锅炉作为备用,极大地降低了废气排放量。废水站废气采用经一级喷淋塔+紫外线(UV)光离子设备+二级喷淋塔组合方式处理。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关于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V01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21年4月取得批复;关于重组新型冠状病毒融合蛋白疫苗规模化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扩建制剂三线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3月取得批复。公司于2023年9月变更新的排污许可证。公司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丽珠单抗依照相关规定,于2022年编制了《丽珠单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6月公司组织了应急逃生演练、紧急事故处理等的演练,提升了员工的自救与应急的能力。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丽珠单抗虫害委托有资质单位松茂虫控对厂房环境进行有效防治和治理;厂房装有废气排放处理设施;2024年环境保护纳税额人民币70元。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委托具有国家检测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监测。结合自身情况,废水废气委托检测方按照排污许可执行方案要求进行定期监测,每次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有效、真实。
除上述披露外,有关情况请参考以往年度本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是否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 是 √ 否
本公司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2的要求披露《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已制定本集团2021年-2025年环境管理目标及碳减排目标,目标为2025年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26%,力争2055年实现碳中和,为我国及全球碳中和做贡献。有关本集团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请参考本公司的《202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2、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本集团重点排污企业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福州福兴 | 使用光伏发电,降低电能消耗;对原有运行的发酵罐的三项异步电动机和变频器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为永磁立式直驱电机及配套自控系统,节电率可达16%左右,有效降低了能耗;对8台高能耗、低效率的水泵设备进行替换,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合理选择高效节能水泵及节能电机,节电率可达到20%以上;大力宣传节能减耗,号召员工做到从日常工作中实现人走关灯,关空调、关电脑。 |
新北江制药 | 使用光伏发电,降低电能消耗。将原先的罗茨鼓风机更换为磁悬浮鼓风机,与传统风机相比,新的磁悬浮风机因没有机械摩擦而更加节能。将现有的8吨老锅炉替换成新型低氮3吨锅炉,提升天然气利用效率,减少天然气利用量。开展空压机余热回收项目,通过技术改造,利用空压机余热使锅炉软水升温,替代原有蒸汽加热软水的方式,减少蒸汽以及天然气用量。使用LED灯,减少用电量,倡导全体员工要牢固树立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提倡空调使用温度设置不低于26℃。推行绿色出行,鼓励外出办公采用公共交通,设立厂车接送员工上下班,减少员工私家车的使用。 |
丽珠合成 | 将污水处理工艺从CASS(周期循环活性污泥法)工艺改造为MBR(膜生物反应器)工艺,降低污水处理能耗,每年预计可节约用电700,000kWh。对原有的锅炉进行更换,更换的新锅炉较原锅炉多设置一套余热回收利用装置,通过余热回收减少能源消耗。将环保中心的污水处理罗茨风机更换为节能率约30%的磁悬浮风机,年节约用电约21万kWh;号召全厂员工响应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灯、空调关闭,限制空调最低温度;推行绿色出行,鼓励外出办公采用公共交通,设立厂车接送员工上下班。 |
古田福兴 | 安装了4台130m3/min的空压机,替换原来耗电较大的空压机以降低电耗;更换了一台冷水机组以降低电耗;更换一台100m3/min空气悬浮鼓风机,替换原来3台55KW的罗茨空压机,降低电耗和现场噪声;号召全体员工“节约每一滴水,节约每一度电”,做到人走灯灭,设备断电。 |
利民厂 | 1、锅炉房通过增加在线远程自动数据监控系统,对锅炉房流量计瞬时流量监控做出分析判断,排查厂内疏水阀及排气阀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减少了蒸汽浪费的情况。全厂公共管道蒸汽损耗平均为15.6%,通过蒸汽管道相关改造将蒸汽损耗降低至11%,预计可节约蒸汽1,242吨;2、对研发中心动物房的蒸汽管道进行重新保温及疏水阀改造,杜绝因水阀失灵导致蒸汽长排汽的情况发生;3、中药提取一二车间通过对所有带蒸汽加热设备的排凝管道上均增加疏水装置(共23个),实现自动疏水,提高蒸汽利用率,预计每年节汽约100吨;中药提取一二车间通过改变纯化水循环系统降温方式:由饮用水降温→循环冷冻水降温,从而达到减低饮用水消耗的目的,预计每年节水约3000吨;4、中药提取一车间通过改善细化现有的正丁醇回收SOP、提高三七总皂苷-XST收粉量,从而达到降低正丁醇单耗的目的,以20批/年产量计算,每年约节人民币约24,800元。 |
制药厂 | 对锅炉进行低氮改造,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通过对压缩机的改造,以热水的形式回收利用压缩热,回收热量用于热水循环系统,替代原有蒸汽加热方式对热水循环进行加热,能量回收效率最高可达90%,每年可节约蒸汽约210吨。部署高效冷站控制系统,在保证产品质量与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指引资源的合理调配,满足冷站系统多个层次的管理需求,优化中央空调系统的能效,每年可节约用电约900,000kWh。QC、仓库等部门的空调按照需求做到定时开关,每天可节约700度电左右,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节能管理,中午午休期间关灯,提倡员工离开座位、办公室实行人走关灯、关机,节约用电。 |
宁夏制药 | 通过新增安装余热回收装置,实现将空压机在运行中产生的热量进行回收,用于加热宿舍、办公区 |
采暖用水、201车间热水系统,替代原有用蒸汽加热采暖用水和车间热水系统,每年可节约蒸汽约11,000吨。将原103发酵车间4台普通型循环水泵更换成高效节能水泵,实现电力的节约,每年可节约用电约1,040,000kWh。通过新增一台风量600m?/min、功率≤1,800kW的高效空压机,顶替现有运行的两台总风量600m?/min、功率2,200kW的空压机,实现每小时能节约电量约400kWh。完成了固体废物(炉渣、污泥)再利用试验,启用后固废不再填埋处置。
采暖用水、201车间热水系统,替代原有用蒸汽加热采暖用水和车间热水系统,每年可节约蒸汽约11,000吨。将原103发酵车间4台普通型循环水泵更换成高效节能水泵,实现电力的节约,每年可节约用电约1,040,000kWh。通过新增一台风量600m?/min、功率≤1,800kW的高效空压机,顶替现有运行的两台总风量600m?/min、功率2,200kW的空压机,实现每小时能节约电量约400kWh。完成了固体废物(炉渣、污泥)再利用试验,启用后固废不再填埋处置。 | |
焦作合成 | 回收利用蒸汽冷凝水,减少蒸汽使用量,从而减少碳排放;更换循环凉水塔填料车间凉水塔填料,减少设备运行时间,提升设备降温效果,每年可节约用电约114,000kWh。对包装设备更改成自动包装,提高生产效率;在内部大力宣传节能降耗,号召全体员工“节约一滴水,节省一度电”;车间油漆统一管理,杜绝浪费;将蒸汽管道更换为最新的疏水阀,替换原有老旧疏水阀,避免蒸汽泄漏导致的额外蒸汽消耗量,减少蒸汽用量。蒸汽管道疏水阀门后增加了视镜,以便观察蒸汽是否流失;蒸汽冷凝水引到热水罐及结晶罐生产辅助系统使用,减少蒸汽使用;车间公共区域的照明、走廊等更改为声控或光控开关,车间照明灯逐步替换为LED灯;车间高能耗设备设施逐步更换成低能耗或自动化连锁装置。 |
上海丽珠 | 按照既定的节能方案,进一步强化日常的节能管理工作,通过检查、宣传等手段有效的提高了员工的节能意识,培养员工节约水电的良好习惯;优化接肽工艺,提高了接肽产出率10%以上,从而降低了单位产物的耗电量;把固体制剂车间改造成了粉针车间,粉针车间较固体制剂车间产生更少废物,同时节约用电;舒适型空调机组(制冷)利用动力机房的冷水机组冷量,多膨式空调机组安置在室外利用风冷,节约了冷量,降低了能耗。为了减低废气排放浓度,减少VOCs排放量,对4号排气筒增加安装双级活性炭,多处理一次后,能减低废气排放浓度,减少VOCs排放量;为了提高纯水制水效率,更换了纯水设备。 |
丽珠单抗 | 根据公司ESG目标制定节能减排措施,废水合理利用;引进外购蒸汽,有效降低蒸汽使用量。通过检查、宣传等手段有效的提高了员工的节能意识,培养员工节约水电的良好习惯。使用LED灯,减少用电量,提倡人走关灯、关机,节约用电。设立厂车接送员工上下班。 |
3、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本年度,本集团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了集团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通过不断提高集团的综合实力,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实现了公司与股东、债权人以及消费者的和谐发展。
1、股东与债权人权益保护
本集团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地披露本集团定期报告及临时性公告,不存在选择性披露,确保了全体股东对本集团重要事项和经营业绩情况的知情权。同时,为了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本集团通过电话、互联网、接待投资调研来访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本年度内,本集团注重保障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认真并如期履行了相关承诺,并及时向债权人通报与其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积极配合并支持债权人依法了解本集团有关财务、经营管理等情况。
本年度,本集团十分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在严格遵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下,提出2023年度分红预案,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四节中“十七、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相关内容。
2、职工权益保护
本集团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公司成立以来,坚持以“见贤思齐,和而不同”的用人指导方针,充分尊重集团员工的职业发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有效保护了员工的生产安全,本年度内,本集团劳资关系稳定和谐。为进一步落实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本集团先后制定并完善了包括薪酬体系、员工激励机制等薪酬体系与福利机制。本年度内,本集团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核心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本年度内,为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本集团举办了多次体育运动比赛,并开展了一系列趣味运动会等大型户外活动,有效地缓解了员工的工作压力,丰富了员工的业余生活,促进了员工之间的感情,营造了和谐的工作氛围。
3、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本年度内,本集团严格贯彻落实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遵章守法,保护环境”为EHS(环境、健康与安全)价值观,遵照环境管理体系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各项条款要求,不断完善系统化EHS风险管控。按照法规要求对安全环保信息进行定期公示,积极提高各类信息的公众参与力度。本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分别设置有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以及职业健康与安全防护设施等,为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和确保安全生产,本集团不断加大安全环保资金投入,积极推进各项安全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生产安全。通过节能减排、EHS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努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安全环保效益的协调发展。本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设置专门的EHS管理机构和配置专门的EHS管理人员,制订了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学习了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了员工进行专业培训以及应急预案演练。本年度内,本集团各企业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及生产安全事故,且各生产企业年度安全环保工作目标与计划得到有效实施。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1、产业振兴情况
为推动乡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集团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及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并实施了“黄芪产业振兴”规划,采用“公司+基地”和“公司+专业合作社”的模式打造黄芪自建基地与共建基地,辐射带动当地种植、加工黄芪,因地制宜打造黄芪道地药材产业,推动“生态中药基地”建设,形成致富的长远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特色黄芪产业的富民新路。
“黄芪产业振兴”规划自2017年起持续至今,本公司控股附属公司大同丽珠芪源药材有限公司(“大同丽珠”)分别在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天镇县、阳高县和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和绥德县自建及共建黄芪种植基地超2万亩。大同丽珠每年定期为基地管理人员及种植大户提供实地技术指导与GAP培训,并对其进行中药材可追溯实训,目前所有基地均已纳入本公司中药材GAP生产管理溯源系统中,与公司共享可追溯资源。2024年7月,公司自建基地和共建基地通过广东省药品生产安全延伸检查(中药材GAP符合性检查)。本报告期,大同丽珠黄芪自建与共建基地共种植黄芪1,000亩,采刨黄芪3,585亩,收获鲜黄芪约709吨。大同丽珠还与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官儿乡麻庄村村委会开展“村企共建”项目,在当地建成黄芪加工车间,并于2023年投入使用,2024年已解决当地约120名农民就业。
2、普惠慢病防治公益项目情况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本集团及健康元集团结合自身产业优势携手合作,持续开展深入乡村的“普惠慢病防治公益项目”。项目旨在为偏远地区患有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及胃病等常见慢性病的患者提供援助,通过向偏远地区捐赠包括普伐他汀钠胶囊、苯磺酸氨氯地平胶囊、缬沙坦胶囊、单硝酸异山梨酯片等治疗药物,为偏远地区的患病家庭减轻医疗负担,助力当地乡村振兴。2018年以来,在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普惠慢病防治公益项目”先后在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藩县、乐山市金口河区、剑阁县和平武县,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广灵县和灵丘县,甘肃省东乡县、天祝县、临泽县、山丹县和会宁县,吉林省向海国家自然保护区,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湖南省绥宁县,江西省分宜县,西藏自治区察隅县和波密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内蒙古巴林左旗和托克托县,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浙江省江山市等地区顺利开展。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累计签订慢病防治公益项目协议31份,覆盖全国9个省及4个自治区,惠及超过3万名慢病患者。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相关方在本年内履行完毕及截至年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人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 | – | – |
公司B转H项目时所作承诺 | 百业源、健康元及朱保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广霞女士(以下统称“承诺人”) | 其他承诺 | 在公司实施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项目(以下简称“B转H项目”)中,承诺人提供了如下内容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1、受于以下第2和第3条的情况下,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现在或将来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与丽珠集团不时的药品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存在竞争或存在潜在竞争的业务(以下简称为“受限制业务”)。2、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发现任何与受限制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丽珠,并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将该业务机会首先提供给丽珠集团。如丽珠集团放弃该业务机会时,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可按不优越于提供给丽珠集团的条款和条件接受该业务机会。3、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拟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受限制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及潜在构成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以下简称“该等出售及转让”),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将向丽珠集团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提供优先受让权。如丽珠集团放弃该等优先受让权时,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向其它第三方作出该等出售及转让时的主要条款不可以优越于提供给丽珠集团的条款。4、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不会利用与丽珠集团股东的关系或者以丽珠集团股东的身份,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损害丽珠集团及其他股东权益的任何事务。5、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个人不会直接或间接:a)在任何时间诱使或尝试诱使丽珠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顾问终止受雇于丽珠集团或作为丽珠集团的员工或顾问(以适用者为准),而不论该人士之有关行动是否有违该人士的雇佣合约或顾问合约(如适用);或b)在任何人士终止担任丽珠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顾问后的三年内,雇用该人士(在本承诺函出具日当天为公司或/及公司除丽珠集团外的控股附属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顾问之人士除外),而该人士拥有或可能拥有关于受限制业务的任何机密资料或商贸秘密;或c)单独或联同任何其他人士透过或作为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与丽珠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竞争者)的经理、咨询人、顾问、雇员或代理人或股东,向与丽珠集团任何成员公司进行业务的任何人士招揽或游说或接纳订单或进行业务,或对任何与丽珠集团进行交易或正就受限制业务与丽珠集团磋商的人士,游说或怂恿其终止与丽珠集团的交易或缩减其正常与丽珠集团进行的业务额,或向丽珠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征求更有利的交易条款。6、承诺人及承诺人的控股附属公司进一步承诺:a)承诺人及承诺人除丽珠集团以外的控股附属公司允许及促使有关联系人(丽珠集团除外)允许丽珠集团的独立董事最少每年审阅一次承诺人及承诺人除丽珠集团以外的控股附属公司遵守本承诺函的情况;b)承诺人及承诺人除丽珠集团以外的控股附属公司须提供丽珠集团独立董事年度审阅及执行本承诺函的一切所需数据;c)允许丽珠集团透 | 2014年1月10日 | 长期 | 履行中 |
过年报或公布披露经丽珠独立董事审阅有关承诺人及承诺人除丽珠集团以外的控股附属公司遵守及执行本承诺函事项的决定;d)承诺人(并代表承诺人除丽珠集团以外的控股附属公司)须每年向丽珠集团提供有关遵守本承诺函条款的确认书,以供丽珠集团载入其年报。
7、自相关承诺函出具日起,承诺人承诺承担因承诺人(或承诺人除
丽珠集团外的控股附属公司或承诺人的联系人)违反相关承诺函任何条款而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8、上述承诺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a)承诺人及承诺人任何控股附属公司不再成为丽珠集团的控股股东;b)丽珠集团终止其股份在香港联交所及其它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但丽珠集团的股份因任何原因暂时停止买卖除外)。
过年报或公布披露经丽珠独立董事审阅有关承诺人及承诺人除丽珠集团以外的控股附属公司遵守及执行本承诺函事项的决定;d)承诺人(并代表承诺人除丽珠集团以外的控股附属公司)须每年向丽珠集团提供有关遵守本承诺函条款的确认书,以供丽珠集团载入其年报。7、自相关承诺函出具日起,承诺人承诺承担因承诺人(或承诺人除丽珠集团外的控股附属公司或承诺人的联系人)违反相关承诺函任何条款而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8、上述承诺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a)承诺人及承诺人任何控股附属公司不再成为丽珠集团的控股股东;b)丽珠集团终止其股份在香港联交所及其它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但丽珠集团的股份因任何原因暂时停止买卖除外)。 | ||||||
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时所作承诺 | 健康元及朱保国先生 | 其他承诺 |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016年3月8日 | 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措施执行完毕之日止 | 履行完毕 |
朱保国、陶德胜、杨代宏、傅道田、邱庆丰、钟山、徐焱军、郭国庆、王小军、郑志华、谢耘、徐国祥、陆文岐、司燕霞、杨亮 | 其他承诺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6年3月8日 | 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措施执行完毕之日止 | 履行完毕 | |
本公司 | 其他承诺 |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2、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公司保证向深交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交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 2016年9月19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 | – | – |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健康元 | 股份减持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在办理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销售时发表以下承诺:1、健康元转让所持丽珠集团解除限售流通股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2008]15号公告)相关规定。2、健康元计划未来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丽珠集团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健康元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丽珠集团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 2008年12月17日 | 长期 | 本年度,承诺人认真履行了承诺。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本年度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形。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本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因此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无相关说明。
五、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23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1)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按照准则规定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采用解释第17号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供应商融资安排应披露:A、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B、a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b供
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c以及相关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C、相关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相关准则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本公司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和B项下b和c所要求的期初信息。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本公司自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解释第18号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3家控股子公司,减少3家控股子公司,详情如下:
2024年4月16日,珠海市丽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2024年5月9日,丽安香港有限公司成立LIA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注册资本5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100%。2024年5月27日,LIA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成立LIAN SGP HOLDING PTE. LTD,注册资本3,20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100%。2024年8月29日,LIAN SGP HOLDING PTE. LTD与PT GLOBAL CHEMINDO MEGATRADING合资成立PT. LIVZON PHARMA INDONESIA,法定资本130,608,000万印尼盾。占其注册资本80%。2024年11月19日,珠海市丽珠医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2024年12月5日,长沙丽瑾葆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税务注销登记;2025年1月7日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七、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及其报酬2024年6月14日,经公司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度审计师。截至本年度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本集团提供之(i)二零二四年非年度审计服务酬金为人民币61.51万元(含税),非年度审计服务包括半年度报表阅览、验资报告等等,及(ii)二零二四年年度审计服务酬金为人民币215.00万元(含税)(包括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及内部控制审计报酬)。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人民币万元) |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人民币179万元(含税)及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36万元(含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6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淑燕、魏姮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年、3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人民币万元)(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财务呈报所承担责任的声明载于本报告第十节所载“审计报告”内。本年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本公司聘请的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酬为人民币36万元(含税)。
八、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985.74万元。
十一、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重大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 | 采购商品 | 原材料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339.61 | 0.15% | 否 | 银行结算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采购商品 | 产成品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43.98 | 0.02% | 否 | 银行结算 |
江苏一赢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控制的公司 | 采购商品 | 产成品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2.98 | 0.00% | 否 | 银行结算 |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原材料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22,376.58 | 10.19% | 否 | 银行结算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原材料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1,274.75 | 0.58% | 否 | 银行结算 |
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原材料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4.83 | 0.00% | 否 | 银行结算 |
广州呼吸药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健康元呼吸药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研发服务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1,252.36 | 3.36% | 否 | 银行结算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研发服务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239.77 | 0.64% | 否 | 银行结算 |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水电及动力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3,136.94 | 8.41% | 否 | 银行结算 |
上海方予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研发服务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2,019.66 | 5.41% | 否 | 银行结算 |
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研发服务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775.93 | 2.08% | 否 | 银行结算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研发服务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100.00 | 0.27% | 否 | 银行结算 |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 | 销售商品 | 产成品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1,917.88 | 0.16% | 否 | 银行结算 |
四川健康阿鹿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之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产成品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240.26 | 0.02% | 否 | 银行结算 |
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产成品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190.89 | 0.02% | 否 | 银行结算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产成品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0.12 | 0.00% | 否 | 银行结算 |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 | 销售商品 | 产成品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0.33 | 0.00% | 否 | 银行结算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销售商品 | 产成品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1.11 | 0.00% | 否 | 银行结算 |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原材料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483.10 | 0.04% | 否 | 银行结算 |
珠海市圣美基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之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产成品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0.03 | 0.00% | 否 | 银行结算 |
珠海横琴维胜精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之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产成品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15.44 | 0.00% | 否 | 银行结算 |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 | 提供劳务 | 水电及动力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463.85 | 24.93% | 否 | 银行结算 |
广州呼吸药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健康元呼吸药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研发服务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377.60 | 20.30% | 否 | 银行结算 |
健康元(广东)特医食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水电及动力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13.26 | 0.71% | 否 | 银行结算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加工费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907.23 | 48.77% | 否 | 银行结算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加工费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15.01 | 0.81% | 否 | 银行结算 |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 | 提供劳务 | 水电及动力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22.07 | 1.19% | 否 | 银行结算 |
珠海市圣美基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之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水电及动力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60.17 | 3.23% | 否 | 银行结算 |
河南省健康元生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研发服务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1.20 | 0.06% | 否 | 银行结算 |
健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租出资产 | 房屋建筑物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3.85 | 0.46% | 否 | 银行结算 |
健康元(广东)特医食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租出资产 | 房屋建筑物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25.30 | 3.04% | 否 | 银行结算 |
天诚实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租出资产 | 房屋建筑物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2.75 | 0.33% | 否 | 银行结算 |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 | 租出资产 | 房屋建筑物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117.10 | 14.05% | 否 | 银行结算 |
珠海市圣美基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之子公司 | 租出资产 | 房屋建筑物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23.09 | 2.77% | 否 | 银行结算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租入资产 | 房屋建筑物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77.96 | 2.59% | 否 | 银行结算 |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租入资产 | 房屋建筑物、设备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50.14 | 1.66% | 否 | 银行结算 |
上海方予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租入资产 | 房屋建筑物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1.50 | 0.05% | 否 | 银行结算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租入资产 | 租车费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8.36 | 0.28% | 否 | 银行结算 |
合计 | 36,586.99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本报告期,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36,586.99万元。其中,与控股股东健康元及其附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33,384.18万元,占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预计金额(人民币63,105.00万元)的52.90%;与蓝宝制药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2,721.34万元,占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预计金额(人民币5,330.00万元)的51.06%;与圣美生物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38.23万元,占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预计金额(人民币415.00万元)的57.40%;与四川健康阿鹿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40.26万元,占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预计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的53.39%;与江苏一赢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98万元,占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预计金额(人民币415.00万元)的0.72%。上述关联交易均未超出审批的预计金额。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注:上述内容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4)。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 |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 | 转让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交易损益(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销售固定资产 | 销售机器设备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9.16 | - | 10.07 | 银行结算 | 0.9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技术转让 | 技术转让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 | - | 200.00 | 银行结算 | 2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销售固定资产 | 销售机器设备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107.02 | - | 109.27 | 银行结算 | 2.2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珠海市丽珠睿研智新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上海丽予生物医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股权收购 | 股权收购 | 依市场价协商确定 | -17.87 | 157.51 | 157.50 | 银行结算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不适用 | ||||||||||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 ||||||||||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 不适用 |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共同投资方
共同投资方 | 关联关系 | 被投资企业的名称 | 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 | 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总资产(人民币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人民币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人民币万元)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医药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医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 109,547.23 | 53,783.65 | -120,819.70 | -48,345.39 |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托管项目。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承包项目。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授信融资担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附属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 | ||||||||||
公司与附属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024.9.28 | 210,000.00 | 2024.10.18 | 140,640.92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担保对象其他股东已提供反担保 | 2024.10.18-2027.11.22 | 否 | 否 |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2024.3.29 | 17,000.00 | 2024.7.18 | 2,394.92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2024.7.18-2027.6.30 | 否 | 否 |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2024.3.29 | 11,500.00 | 2024.7.1 | 4,206.02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2024.7.1-2029.6.11 | 否 | 否 |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2024.3.29 | 15,000.00 | 2022.12.6 | 4,891.88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2022.12.6-2026.6.6 | 否 | 否 |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2024.3.29 | 30,000.00 | 2024.3.22 | 7,99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2024.3.22-2026.6.30 | 否 | 否 |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2024.3.29 | 20,000.00 | 2024.12.6 | 6,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2024.12.6-2026.3.31 | 否 | 否 | |||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2024.3.29 | 23,000.00 | 2024.7.1 | 5,610.44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2024.7.1-2029.6.11 | 否 | 否 | |||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2024.3.29 | 10,000.00 | 2022.12.6 | 4,369.81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2022.12.6-2026.6.6 | 否 | 否 | |||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2024.3.29 | 20,000.00 | 2023.8.28 | 2,587.71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2023.8.28-2026.6.28 | 否 | 否 |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4.3.29 | 10,000.00 | 2024.1.1 | 73.89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担保对象其他股东已提供反担保 | 2024.1.1-2026.6.30 | 否 | 否 |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4.3.29 | 10,000.00 | 2024.4.28 | 3,613.42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2024.4.28-2026.6.30 | 否 | 否 | ||||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 2024.3.29 | 23,000.00 | 2024.7.1 | 17,491.71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2024.7.1-2029.6.11 | 否 | 否 | ||||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 2024.3.29 | 15,000.00 | 2024.5.24 | 2,653.17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2024.5.24-2026.6.30 | 否 | 否 | ||||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2024.3.29 | 17,250.00 | 2024.7.1 | 6,737.59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2024.7.1-2029.6.11 | 否 | 否 |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2024.3.29 | 11,500.00 | 2024.7.1 | 1,455.11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2024.7.1-2029.6.11 | 否 | 否 | |||
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2024.3.29 | 17,250.00 | 2024.7.1 | 13,232.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2024.7.1-2029.6.11 | 否 | 否 | |||
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2024.3.29 | 15,000.00 | 2024.3.25 | 2,048.05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2024.3.25-2026.6.30 | 否 | 否 |
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2024.3.29 | 5,750.00 | 2023.8.1 | 1,300.01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2023.8.1-2028.7.24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附属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512,975.00 | 报告期内对附属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333,905.66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附属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512,975.00 | 报告期末对附属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227,301.84 | ||||||||||
附属公司对附属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附属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 | 报告期内对附属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附属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 | 报告期末对附属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512,975.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333,905.66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512,975.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227,301.84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6.4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D) |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E) | 155,920.97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55,920.97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票据质押担保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票据池业务额度,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票据质押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人 | 质权人 | 应收票据质押金额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内容 | 担保金额 | 担保期限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13,671.25 | 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110.89 | 至2025年6月19日 |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184.86 | 至2025年3月12日 | |||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3,902.62 | 至2025年6月18日 | |||
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510.00 | 至2025年5月13日 |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549.62 | 至2025年6月16日 |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13.44 | 至2025年5月13日 | |||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623.84 | 至2025年6月23日 |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4,680.57 | 至2025年6月19日 |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 2,484.08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54.42 | 至2025年6月24日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619.88 | 至2025年5月19日 | ||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1,394.61 | 至2025年6月17日 | ||
工商银行 | 4,529.45 | 珠海市丽珠微球科技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1,101.64 | 至2025年6月19日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3,180.99 | 至2025年6月24日 | ||
中信银行珠海分行 | 7,350.02 | 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1.45 | 至2025年2月21日 |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87.48 | 至2025年2月20日 | ||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3.42 | 至2025年3月24日 |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6,000.00 | 至2025年6月12日 | ||
中信银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 200.88 | 珠海市丽珠中药现代化科技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110.93 | 至2025年1月24日 |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丽珠单抗的另一股东——健康元已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本公司对丽珠单抗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
26.84%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本公司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新北江制药的另一股东——珠海中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本公司对新北江制药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8.44%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本公司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毛孩子动物保健(广东)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本公司在对毛孩子动物保健(广东)有限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49.00%的连带保证责任。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五、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六、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910,734 | 2.15% | +114,827 | -65,301 | +49,526 | 19,960,260 | 2.19%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7,306,329 | 1.87% | - | - | - | 17,306,329 | 1.90% |
3、其他内资持股 | 2,604,405 | 0.28% | +114,827 | -65,301 | +49,526 | 2,653,931 | 0.29%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604,405 | 0.28% | +114,827 | -65,301 | +49,526 | 2,653,931 | 0.29%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904,027,405 | 97.85% | +6,546,128 | -19,188,063 | -12,641,935 | 891,385,470 | 97.81% |
1、人民币普通股 | 594,196,188 | 64.31% | +6,546,128 | -16,409,263 | -9,863,135 | 584,333,053 | 64.12%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309,831,217 | 33.53% | - | -2,778,800 | -2,778,800 | 307,052,417 | 33.69%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923,938,139 | 100.00% | +6,660,955 | -19,253,364 | -12,592,409 | 911,345,73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23年9月25日,周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其所持公司A股股份于离职之日起半年内全部限售,离职半年后至公司第十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其仍需继续遵守相关减持限制(每年减持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截至本报告期末其所持股份的25%已解除限售,因而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65,301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增加。基于本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处在第一个行权期,本报告期内激励对象共计行权6,660,955份股票期权,因而本公司股份总数增加6,660,955股。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行权后将锁定75%,因而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14,827股。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回购注销16,474,564股A股及2,778,800股H股,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减少。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00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7,045,000份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31.31元/A股。经深交所及登记公司审核,有关期权将于2024年1月2日开始可以行权。2023年12月19日,本公司二零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二零二三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二零二三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本公司H股的一般授权》。2024年6月28日,公司已回购的2,778,800股H股已予以注销。2024年12月25日,公司已回购的16,474,564股A股已予以注销。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广州市保科力贸易公司 | 17,306,329 | - | - | 17,306,329 | 首发前限售股 | 不适用 |
唐阳刚 | 258,722 | - | - | 258,722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陶德胜 | 550,350 | - | - | 550,350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徐国祥 | 587,850 | - | - | 587,850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杨代宏 | 351,734 | 36,000 | - | 387,734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司燕霞 | 303,317 | 22,500 | - | 325,817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黄瑜璇 | 101,488 | 36,000 | - | 137,488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杨亮 | 152,173 | 20,327 | - | 172,500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杜军 | 37,567 | - | - | 37,567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周鹏(已辞任) | 261,204 | - | 65,301 | 195,903 | 高管锁定股 | 2024年3月25日及2026年6月29日 |
合计 | 19,910,734 | 114,827 | 65,301 | 19,960,26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本年度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七节中“一、股份变动情况”相关内容。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0,989户(其中A股股东50,980户,H股股东19户)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2,844户(其中A股股东52,825户,H股股东19户)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股东性质 | 股份类别 | 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本期内增减变动情况(股)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注2) | 境外法人 | H股 | 33.66% | 306,769,189 | -2,778,400 | - | 306,769,189 | - | - |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A股 | 24.29% | 221,376,789 | - | - | 221,376,789 | - |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A股 | 3.75% | 34,178,636 | -12,058,194 | - | 34,178,636 | - | - | ||||||||
广州市保科力贸易公司 | 国有法人 | A股 | 1.90% | 17,306,329 | - | 17,306,329 | - | 质押并冻结 | 17,306,329 |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A股 | 1.85% | 16,830,835 | - | - | 16,830,835 | - | - | ||||||||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 | 其他 | A股 | 0.86% | 7,794,489 | +7,794,489 | - | 7,794,489 | - | -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 其他 | A股 | 0.61% | 5,574,316 | +1,178,211 | - | 5,574,316 | - | - | ||||||||
UBS AG | 境外法人 | A股 | 0.60% | 5,484,772 | +47,669 | - | 5,484,772 | - | - | ||||||||
阿布达比投资局 | 境外法人 | A股 | 0.57% | 5,228,270 | -1,327,121 | - | 5,228,270 | - |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A股 | 0.57% | 5,193,201 | -1,017,400 | - | 5,193,201 | - |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健康元与保科力于2004年1月2日签订《股权转让暨托管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保科力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059,428股(公司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后股份数量转增为7,877,256股,公司实施完成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股份数量转增为10,240,432股,公司实施完成2017年度权益分派后股份数量转增为13,312,561股,公司实施完成2018年度权益分派后股份数量转增为17,306,329股)原境内法人股直接转让、托管及质押给健康元;(2)海滨制药为健康元直接及间接拥有100%权益的控股附属公司;(3)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本年度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股)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306,769,189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306,769,189 |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1,376,789 | 人民币普通股 | 221,376,789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4,178,636 | 人民币普通股 | 34,178,636 |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16,830,83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30,835 | ||||||||||||||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 | 7,794,489 | 人民币普通股 | 7,794,489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 5,574,316 | 人民币普通股 | 5,574,316 | |
UBS AG | 5,484,772 | 人民币普通股 | 5,484,772 | |
阿布达比投资局 | 5,228,27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28,27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193,201 | 人民币普通股 | 5,193,201 | |
上海瓴仁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瓴仁卓越长青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094,949 | 人民币普通股 | 5,094,949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健康元与保科力于2004年1月2日签订《股权转让暨托管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保科力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059,428股(公司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后股份数量转增为7,877,256股,公司实施完成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股份数量转增为10,240,432股,公司实施完成2017年度权益分派后股份数量转增为13,312,561股,公司实施完成2018年度权益分派后股份数量转增为17,306,329股)原境内法人股直接转让、托管及质押给健康元;(2)海滨制药为健康元直接及间接拥有100%权益的控股附属公司;(3)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注:1、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登记公司及香港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股东名册记录的数据填列。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H股名义持有人,本公司无法确认该等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其名义持有的股份中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之全资附属公司天诚实业所持有的本公司163,364,672股H股。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964,635 | 0.22% | 596,800 | 0.07% | 5,193,201 | 0.57% | - | -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本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朱保国 | 1992年12月18日 | 91440300618874367T | 一般经营项目是:药品委托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的研发(不含国家保护资源的中药材、中成药秘方产品的研发)、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研发;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 |
(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和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和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健康元(证券简称:健康元,证券代码:600380.SH)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有关健康元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和未来发展战略等信息,请见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登载的公告。 |
控股股东本年度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朱保国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中“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相关内容。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健康元 |
实际控制人本年度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截至本年末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注:1.朱保国与刘广霞是夫妻关系。
2.截止报告期末,百业源持有健康元895,653,653股股份,占健康元的股份比例为47.79%。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性质 | 拟回购股份数量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人民币)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3年10月31日 | A股 | 10,526,316股-15,789,474股 | 1.14%-1.71% | 40,000万元-60,000万元 | 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19日 | 注销 | 16,474,564 | 不适用 |
2024年11月29日 | A股 | 13,333,333股-22,222,222股 | 1.46%-2.44% | 60,000万元-100,000万元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4日 | 注销 | 723,800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19日 | H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19日-2024年6月14日 | 注销 | 2,778,800 | 不适用 |
2024年6月14日 | H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年6月14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日期届满 | 注销 | 6,973,700 | 不适用 |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第十节 财务报告
审 计 报 告
致同审字(2025)第442A004441号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丽珠集团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丽珠集团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9及附注五、41。
1、事项描述
2024年度,丽珠集团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170,060.71万元,由于收入对于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且收入是否真实、是否准确地计入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评价并测试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对合同关键条款进行核实,包括发货及验收、付款及结算、换货及退货政策等。
(3)通过查询客户的工商登记信息,询问公司相关人员,以确认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了解客户变动原因及合同执行情况等,结合公司直连客户的业务系统,抽样选取客户统计并分析其采购自公司产品终端销售情况。
(4)获取公司供应链系统中退换货的记录并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存在影响收入确认的重大异常退换货情况。
(5)对2024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合同、购货订单、发货单据、运输单据、记账凭证、定期对账函等支持性文件,检查收款的资金流水记录,抽取样本对客户销售及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
(6)按产品类别结合市场及行业趋势和业务拓展等因素,结合第三方咨询公司统计的市场数据,对收入实施分析程序,分析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7)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发票、发货单据、运输单据、记账凭证,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1及附注五、4。
1、事项描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丽珠集团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余额199,549.39万元,坏账准备5,999.18万元,对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性。由于管理层在评估应收账款预计可回收金额时需要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形成坏账损失,则对财务报表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评价并测试管理层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了解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认依据和过程,了解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所运用的关键参数及假设,包括基于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的基础以及预期损失率中包含的历史迁徙率数据等;通过检查用于做出判断的信息,包括测试历史迁徙率的准确性,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率是否考虑并适当根据当前经济状况及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评价对于坏账准备估计的合理性。
(3)取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准备金额是否准确。
(4)分析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与应收账款的比例,并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与实际发生数,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分析应收账款账龄及客户的信誉情况,通过函证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等审计程序,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
丽珠集团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丽珠集团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丽珠集团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丽珠集团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丽珠集团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丽珠集团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丽珠集团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丽珠集团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丽珠集团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 王淑燕 魏姮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附注 | 年末数 | 年初数 | ||
合并 | 公司 | 合并 | 公司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1 | 10,827,146,984.92 | 6,635,542,800.19 | 11,325,723,855.76 | 9,029,704,026.6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五、2 | 89,363,055.07 | 11,404,575.20 | 81,792,081.22 | 13,665,713.52 |
应收票据 | 五、3 | 1,313,604,720.17 | 673,226,891.51 | 1,459,333,093.74 | 702,305,008.17 |
应收账款 | 五、4 | 1,935,502,036.72 | 972,481,999.45 | 2,115,658,645.12 | 1,012,992,893.8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五、5 | 149,477,979.10 | 33,948,499.09 | 139,458,224.63 | 20,469,747.92 |
其他应收款 | 五、6 | 34,558,694.17 | 343,051,410.41 | 32,008,338.25 | 1,132,686,445.0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48,291,888.07 | ||||
存货 | 五、7 | 1,997,642,296.29 | 430,530,510.77 | 2,060,651,179.94 | 378,813,560.3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8 | 72,684,877.86 | 443,555.11 | 51,549,299.62 | 649,951.49 |
流动资产合计 | 16,419,980,644.30 | 9,100,630,241.73 | 17,266,174,718.28 | 12,291,287,347.0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五、9 | 1,056,220,316.06 | 4,639,108,916.39 | 1,031,259,800.84 | 3,910,547,534.9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五、10 | 561,645,609.43 | 301,855,344.29 | 638,843,775.68 | 283,961,872.8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五、11 | 9,925,854.14 | 10,766,737.57 | ||
固定资产 | 五、12 | 4,254,805,388.16 | 73,100,631.48 | 4,294,232,468.83 | 82,482,932.99 |
在建工程 | 五、13 | 257,366,336.12 | 270,028.31 | 289,306,707.05 | 586,706.3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五、14 | 25,083,211.98 | 1,984,702.44 | 20,908,112.56 | 2,128,704.16 |
无形资产 | 五、15 | 403,681,866.63 | 28,202,791.90 | 426,283,093.35 | 35,475,587.09 |
开发支出 | 五、16 | 220,497,980.76 | 128,218,680.33 | 287,888,786.16 | 110,189,959.33 |
商誉 | 五、17 | 124,911,302.94 | 124,911,302.94 | ||
长期待摊费用 | 五、18 | 175,748,366.88 | 7,915,196.40 | 180,732,214.07 | 8,529,895.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19 | 356,345,428.36 | 165,234,242.75 | 301,924,276.55 | 107,610,387.2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20 | 589,613,391.42 | 332,709,154.32 | 171,595,133.87 | 70,345,035.7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035,845,052.88 | 5,678,599,688.61 | 7,778,652,409.47 | 4,611,858,615.82 | |
资产总计 | 24,455,825,697.18 | 14,779,229,930.34 | 25,044,827,127.75 | 16,903,145,962.89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续)编制单位: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附注 | 年末数 | 年初数 | ||
合并 | 公司 | 合并 | 公司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五、22 | 2,455,000,000.00 | 1,860,009,625.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8,096,946.08 | 86,817.12 | |||
应付票据 | 五、23 | 965,581,088.61 | 2,312,599,858.49 | 894,588,217.10 | 1,885,788,175.04 |
应付账款 | 五、24 | 618,397,523.74 | 315,012,554.57 | 763,825,157.69 | 882,873,193.6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五、25 | 124,631,997.54 | 13,010,535.05 | 137,998,394.09 | 22,861,682.45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26 | 330,257,959.08 | 97,844,042.36 | 264,432,630.74 | 45,536,864.56 |
应交税费 | 五、27 | 202,697,245.73 | 9,610,259.20 | 299,087,995.28 | 18,499,509.69 |
其他应付款 | 五、28 | 2,861,381,342.08 | 6,637,330,323.52 | 3,157,651,033.59 | 6,726,876,290.2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9,890,041.38 | 20,174.46 | 12,478,280.13 | 20,174.46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五、29 | 48,742,085.99 | 1,444,410.23 | 659,679,477.31 | 1,056,733.83 |
其他流动负债 | 五、30 | 10,642,182.94 | 1,677,573.27 | 49,778,126.82 | 2,958,310.40 |
流动负债合计 | 7,625,428,371.79 | 9,388,529,556.69 | 8,087,137,474.74 | 9,586,450,759.8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五、31 | 1,465,735,112.37 | 1,612,773,278.99 | 170,140,250.00 | |
应付债券 | |||||
租赁负债 | 五、32 | 13,102,527.71 | 589,146.14 | 9,030,622.57 | 1,091,935.23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五、33 | 238,422,836.35 | 48,790,000.00 | 269,370,462.59 | 52,995,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五、19 | 207,390,254.92 | 43,930,378.41 | 209,812,292.82 | 42,863,027.0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五、34 | 90,0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24,650,731.35 | 93,309,524.55 | 2,190,986,656.97 | 267,090,212.25 | |
负债合计 | 9,550,079,103.14 | 9,481,839,081.24 | 10,278,124,131.71 | 9,853,540,972.12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五、35 | 911,345,730.00 | 911,345,730.00 | 923,938,139.00 | 923,938,13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五、36 | 529,244,187.41 | 1,006,190,587.35 | 1,322,498,474.23 | 1,436,829,269.06 |
减:库存股 | 五、37 | 196,616,427.46 | 196,616,427.46 | ||
其他综合收益 | 五、38 | 112,180,366.63 | 195,929,818.05 | 143,071,567.85 | 192,539,249.36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五、39 | 744,801,154.15 | 539,838,100.57 | 744,801,154.15 | 539,838,100.57 |
未分配利润 | 五、40 | 11,761,379,178.60 | 2,840,703,040.59 | 10,908,185,967.49 | 3,956,460,232.7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3,862,334,189.33 | 5,297,390,849.10 | 14,042,495,302.72 | 7,049,604,990.77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43,412,404.71 | 724,207,693.32 | |||
股东(或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905,746,594.04 | 5,297,390,849.10 | 14,766,702,996.04 | 7,049,604,990.77 | |
负债和股东(或所有者)权益总计 | 24,455,825,697.18 | 14,779,229,930.34 | 25,044,827,127.75 | 16,903,145,962.89 |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执行董事兼总裁:唐阳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燕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健莹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编制单位: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附注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合并 | 公司 | 合并 | 公司 | ||
一、营业收入 | 五、41 | 11,812,338,854.68 | 5,474,501,557.35 | 12,430,038,325.82 | 5,945,789,794.94 |
减:营业成本 | 五、41 | 4,081,106,956.93 | 3,962,875,243.11 | 4,465,473,361.10 | 4,112,508,241.41 |
税金及附加 | 五、42 | 142,593,270.21 | 23,553,795.48 | 151,515,013.09 | 31,136,545.08 |
销售费用 | 五、43 | 3,254,638,504.70 | 1,241,638,354.02 | 3,598,152,721.87 | 1,405,170,774.91 |
管理费用 | 五、44 | 613,057,559.83 | 207,799,734.11 | 654,274,126.92 | 203,395,279.90 |
研发费用 | 五、45 | 1,033,355,508.15 | 243,786,231.49 | 1,334,695,479.62 | 290,645,178.68 |
财务费用 | 五、46 | -155,890,077.89 | -109,370,288.98 | -271,501,922.89 | -262,025,603.06 |
其中:利息费用 | 88,606,560.78 | 58,700,592.11 | 102,085,923.09 | 72,262,840.62 | |
利息收入 | 247,956,636.96 | 175,816,834.50 | 368,159,120.40 | 333,311,199.24 | |
加:其他收益 | 五、47 | 142,537,121.92 | 25,745,853.10 | 204,784,436.08 | 63,933,717.3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48 | 17,386,915.58 | 271,929,916.03 | 61,818,964.40 | 1,212,502,135.3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869,948.94 | 27,370,002.29 | 58,460,786.39 | 68,451,468.4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49 | -15,439,155.11 | -2,261,138.32 | -25,650,756.67 | -1,761,420.7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50 | -7,216,269.16 | -1,317,385.80 | -13,065,176.79 | 2,893,911.6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51 | -181,548,029.77 | -39,534,878.75 | -310,038,083.02 | -21,757,837.0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52 | 45,202,545.04 | 14,987.80 | -170,440.24 | -7,816.92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844,400,261.25 | 158,795,842.18 | 2,415,108,489.87 | 1,420,762,067.6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53 | 5,479,200.66 | 5,752.21 | 4,650,082.22 |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54 | 43,733,194.34 | 29,466,581.29 | 37,092,025.82 | 18,216,525.1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06,146,267.57 | 129,335,013.10 | 2,382,666,546.27 | 1,402,545,542.5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55 | 501,661,315.08 | -2,539,943.73 | 485,065,534.03 | -6,945,856.10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04,484,952.49 | 131,874,956.83 | 1,897,601,012.24 | 1,409,491,398.6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04,484,952.49 | 131,874,956.83 | 1,897,601,012.24 | 1,409,491,398.65 | |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61,095,803.97 | 131,874,956.83 | 1,953,650,833.28 | 1,409,491,398.65 | |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3,389,148.52 | -56,049,821.04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961,662.88 | 3,390,568.69 | -37,114,888.27 | 57,354,444.8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838,354.94 | 3,390,568.69 | -39,009,015.56 | 57,354,444.8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641,016.43 | 3,041,411.39 | -51,346,075.18 | 57,546,418.54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168,039.33 | -12,168,039.33 | 2,948,132.06 | 2,948,132.06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527,022.90 | 15,209,450.72 | -54,294,207.24 | 54,598,286.48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479,371.37 | 349,157.30 | 12,337,059.62 | -191,973.74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19,802.85 | 349,157.30 | -176,677.35 | -191,973.74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5,159,568.52 | 12,513,736.97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76,692.06 | 1,894,127.29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310,446,615.37 | 135,265,525.52 | 1,860,486,123.97 | 1,466,845,843.4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69,934,158.91 | 135,265,525.52 | 1,914,641,817.72 | 1,466,845,843.45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0,512,456.46 | -54,155,693.7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五、56 | 2.24 | 2.1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五、56 | 2.24 | 2.10 |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执行董事兼总裁:唐阳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燕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健莹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编制单位: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附注 | 本年数 | 上年数 | ||
合并 | 公司 | 合并 | 公司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064,645,207.09 | 6,202,302,676.38 | 13,706,761,073.11 | 6,996,510,897.9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6,711,005.02 | 118,602,825.74 | 3,899,460.8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7 | 425,024,910.47 | 247,087,918.49 | 672,514,843.18 | 421,120,349.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566,381,122.58 | 6,449,390,594.87 | 14,497,878,742.03 | 7,421,530,708.0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414,733,096.27 | 4,687,005,811.69 | 4,118,092,076.04 | 4,608,326,480.7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63,867,071.81 | 494,162,423.31 | 1,594,674,708.39 | 462,638,488.2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30,699,198.68 | 256,295,849.68 | 1,439,863,778.89 | 243,615,072.1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7 | 3,978,234,229.06 | 1,548,233,259.93 | 4,096,313,986.91 | 1,180,675,350.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587,533,595.82 | 6,985,697,344.61 | 11,248,944,550.23 | 6,495,255,391.1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8,847,526.76 | -536,306,749.74 | 3,248,934,191.80 | 926,275,316.8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91,122,838.98 | 7,500,000.00 | 471,563,910.54 | 31,257.7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6,247,044.42 | 793,684,880.73 | 145,267,949.30 | 1,095,239,387.5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82,924.43 | 49,640.00 | 14,463,408.01 | 206,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7 | 6,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8,952,807.83 | 801,234,520.73 | 637,295,267.85 | 1,095,477,145.33 | |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70,155,693.35 | 27,022,995.57 | 820,451,640.40 | 134,834,706.9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94,177,833.87 | 961,261,200.54 | 473,156,113.68 | 166,74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2,461,951.59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7 | 4,946,998.66 | 29,599,143.0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69,280,525.88 | 988,284,196.11 | 1,345,668,848.72 | 301,574,706.9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0,327,718.05 | -187,049,675.38 | -708,373,580.87 | 793,902,438.3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8,398,429.05 | 208,554,501.05 | 76,53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843,928.00 | 76,53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865,552,394.66 | 3,657,570,084.01 | 9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7 | 1,682,133.31 | 447,983,639.86 | 702,083,883.2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05,632,957.02 | 656,538,140.91 | 3,734,100,084.01 | 1,652,083,883.2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27,703,823.63 | 170,000,000.00 | 3,125,732,777.68 | 1,059,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70,069,834.05 | 1,250,955,511.70 | 1,895,529,762.42 | 1,504,840,838.3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29,763,238.75 | 306,013,794.7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57 | 893,742,356.43 | 861,129,980.93 | 369,718,300.73 | 348,532,776.5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91,516,014.11 | 2,282,085,492.63 | 5,390,980,840.83 | 2,912,373,614.9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85,883,057.09 | -1,625,547,351.72 | -1,656,880,756.82 | -1,260,289,731.7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813,507.24 | -5,783,497.65 | 20,043,866.61 | 1,494,558.0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8,549,741.14 | -2,354,687,274.49 | 903,723,720.72 | 461,382,581.6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976,366,402.44 | 8,990,226,490.75 | 10,072,642,681.72 | 8,528,843,909.1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817,816,661.30 | 6,635,539,216.26 | 10,976,366,402.44 | 8,990,226,490.75 |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执行董事兼总裁:唐阳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燕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健莹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编制单位: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本年数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 权益 | 股东权益 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23,938,139.00 | 1,322,498,474.23 | 143,071,567.85 | 744,801,154.15 | 10,908,185,967.49 | 724,207,693.32 | 14,766,702,996.0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923,938,139.00 | 1,322,498,474.23 | 143,071,567.85 | 744,801,154.15 | 10,908,185,967.49 | 724,207,693.32 | 14,766,702,996.04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592,409.00 | -793,254,286.82 | 196,616,427.46 | -30,891,201.22 | 853,193,211.11 | 319,204,711.39 | 139,043,598.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838,354.94 | 2,061,095,803.97 | 240,512,456.46 | 2,310,446,615.37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592,409.00 | -821,565,916.38 | 196,616,427.46 | 407,275,499.92 | -623,499,252.92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6,660,955.00 | 201,893,546.05 | 858,562,382.65 | 29,843,928.00 | -620,163,953.6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5,326,394.41 | 1,991,095.09 | -3,335,299.32 | ||||||||||
4.其他 | -19,253,364.00 | -1,018,133,068.02 | -661,945,955.19 | 375,440,476.83 | - | ||||||||
(三)利润分配 | -1,247,632,149.02 | -327,175,000.00 | -1,574,807,149.0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1,247,632,149.02 | -327,175,000.00 | -1,574,807,149.02 | ||||||||||
4.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39,729,556.16 | 39,729,556.16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39,729,556.16 | 39,729,556.16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8,311,629.56 | -1,408,244.99 | 26,903,384.57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911,345,730.00 | 529,244,187.41 | 196,616,427.46 | 112,180,366.63 | 744,801,154.15 | 11,761,379,178.60 | 1,043,412,404.71 | 14,905,746,594.04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编制单位: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上年数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 权益 | 股东权益 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35,552,687.00 | 1,627,478,362.60 | 55,936,280.81 | 186,488,658.73 | 744,801,154.15 | 10,437,684,823.51 | 1,060,214,894.21 | 14,936,284,299.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935,552,687.00 | 1,627,478,362.60 | 55,936,280.81 | 186,488,658.73 | 744,801,154.15 | 10,437,684,823.51 | 1,060,214,894.21 | 14,936,284,299.39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614,548.00 | -304,979,888.37 | -55,936,280.81 | -43,417,090.88 | 470,501,143.98 | -336,007,200.89 | -169,581,303.3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009,015.56 | 1,953,650,833.28 | -54,155,693.75 | 1,860,486,123.97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614,548.00 | -326,038,039.80 | -55,936,280.81 | 23,297,712.28 | -258,418,594.71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11,614,548.00 | -390,476,161.70 | 346,154,428.89 | 76,530,000.00 | -671,715,138.5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65,820,074.82 | 10,905,759.36 | 76,725,834.18 | ||||||||||
4.其他 | -1,381,952.92 | -402,090,709.70 | -64,138,047.08 | 336,570,709.70 | |||||||||
(三)利润分配 | -1,487,557,764.62 | -306,240,000.00 | -1,793,797,764.6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1,487,557,764.62 | -306,240,000.00 | -1,793,797,764.62 | ||||||||||
4.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4,408,075.32 | 4,408,075.32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4,408,075.32 | 4,408,075.32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1,058,151.43 | 1,090,780.58 | 22,148,932.01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923,938,139.00 | 1,322,498,474.23 | 143,071,567.85 | 744,801,154.15 | 10,908,185,967.49 | 724,207,693.32 | 14,766,702,996.04 |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执行董事兼总裁:唐阳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燕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健莹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编制单位: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本年数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23,938,139.00 | 1,436,829,269.06 | 192,539,249.36 | 539,838,100.57 | 3,956,460,232.78 | 7,049,604,990.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923,938,139.00 | 1,436,829,269.06 | 192,539,249.36 | 539,838,100.57 | 3,956,460,232.78 | 7,049,604,990.77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592,409.00 | -430,638,681.71 | 196,616,427.46 | 3,390,568.69 | -1,115,757,192.19 | -1,752,214,141.6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90,568.69 | 131,874,956.83 | 135,265,525.52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592,409.00 | -448,420,977.74 | 196,616,427.46 | -657,629,814.20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6,660,955.00 | 201,893,546.05 | 858,562,382.65 | -650,007,881.6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7,621,932.60 | -7,621,932.60 | |||||||||
4.其他 | -19,253,364.00 | -642,692,591.19 | -661,945,955.19 | ||||||||
(三)利润分配 | -1,247,632,149.02 | -1,247,632,149.0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1,247,632,149.02 | -1,247,632,149.02 | |||||||||
4.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7,782,296.03 | 17,782,296.03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911,345,730.00 | 1,006,190,587.35 | 196,616,427.46 | 195,929,818.05 | 539,838,100.57 | 2,840,703,040.59 | 5,297,390,849.10 |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续)编制单位: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上年数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35,552,687.00 | 1,770,043,318.85 | 55,936,280.81 | 135,184,804.56 | 539,838,100.57 | 4,034,526,598.75 | 7,359,209,228.9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935,552,687.00 | 1,770,043,318.85 | 55,936,280.81 | 135,184,804.56 | 539,838,100.57 | 4,034,526,598.75 | 7,359,209,228.92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614,548.00 | -333,214,049.79 | -55,936,280.81 | 57,354,444.80 | -78,066,365.97 | -309,604,238.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7,354,444.80 | 1,409,491,398.65 | 1,466,845,843.45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614,548.00 | -334,220,232.25 | -55,936,280.81 | -289,898,499.44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11,614,548.00 | -390,476,161.70 | 346,154,428.89 | -748,245,138.5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56,255,929.45 | 56,255,929.45 | |||||||||
4.其他 | -402,090,709.70 | 402,090,709.70 | |||||||||
(三)利润分配 | -1,487,557,764.62 | -1,487,557,764.6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1,487,557,764.62 | -1,487,557,764.62 | |||||||||
4.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006,182.46 | 1,006,182.46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923,938,139.00 | 1,436,829,269.06 | 192,539,249.36 | 539,838,100.57 | 3,956,460,232.78 | 7,049,604,990.77 |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执行董事兼总裁:唐阳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燕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健莹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992年3月,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珠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2]29号文、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和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2]45号文批准,由澳门南粤(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信用合作联社、广东省制药工业公司、珠海市医药总公司、广州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中国银行珠海市分行、珠海桂花职工互助会等七家单位作为发起人,以其拥有的原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折价入股,同时向境内法人和内部职工定向募集股份,组建设立为定向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经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粤证监发字[1993]001号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复字[1993]第239号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19号文批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8年,公司的发起人股东珠海市信用合作联社、广东省制药工业公司、珠海桂花职工互助会、中国银行珠海市分行分别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转让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持有公司境内法人股38,917,518股。公司的外资发起人股东澳门南粤(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医药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外资法人股18,893,448股全部转让给中国光大医药有限公司。2002年4月12日,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与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托管协议》,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境内法人股38,917,518股托管给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12月21日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持有公司法人股38,917,518股,截至2004年12月31日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法人股38,917,5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2%。2005年2月4日,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元集团”)与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境内法人股38,917,51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72%)直接转让、质押给健康元集团。2006年8月3日,该38,917,518股境内法人股完成过户给健康元集团的手续。截至2012年12月31日,健康元集团及其子公司通过协议受让及从二级市场直接购买等方式共拥有公司股份140,122,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383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对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其中以广州市保科力贸易公司名义持有的6,059,428股法人股尚未完成过户给健康元集团的手续。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911,345,730元。公司注册地及总部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公司所处行业为制药行业。
本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以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业,产品涵盖制剂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及诊断试剂及设备,覆盖了消化道、辅助生殖、精神及肿瘤免疫等众多治疗领域。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批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三、22和附注三、29。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澳门币、印尼盾和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总额5%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万元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总额5%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投入金额占合并资产总额5‰以上且金额大于1亿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占合同负债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占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或亏损额绝对值)之一或同时占合并财务报表相应项目10%以上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单个项目期末余额占开发支出期末余额10%以上且金额大于1亿元 |
重要的投资活动项目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亿元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合并净资产总额3%以上且金额大于5亿元,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占合并净利润的10%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原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
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5)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权损益的核算比照前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项目反映。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
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A、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A、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
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A、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B、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C、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D、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
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2。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C、《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D、租赁应收款;E、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
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或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境内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境外客户
? 应收账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产品销售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入账之日起计算。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出口退税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保证金和押金及租赁费?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但在有限的情况下,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成本可代表相关金融资产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以该成本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
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3、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本公司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依据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4、持有待售和终止经营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上述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
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保险合同产生的权利。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在特定情况下,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投资,对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部分停止权益法核算,保留的部分(未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则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本公司因出售丧失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重大影响时,停止使用权益法。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列报于“持有待售资产”,将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报于“持有待售负债”。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且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处置组,自其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5、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附注三、14。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23。
16、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3。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7、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 | 5-10 | 4.75-4.5 |
机器设备 | 10 | 5-10 | 9.5-9 |
运输设备 | 5 | 5-10 | 19-18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5 | 5-10 | 19-18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23。
(4)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
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本公司在建工程转固标准如下:
类 别 | 固定资产转固标准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3)经消防、国土、规划等部门验收;(4)须经GMP认证的,通过GMP现场检查并收到通过GMP符合性检查证明文件;(5)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需安装调试的生产及配套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5)须经GMP认证的,通过GMP现场检查并收到通过GMP符合性检查证明文件。 |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3。
19、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
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0、生物资产
(1)生物资产的确定标准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构成的资产。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
②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生物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生物资产为中药材种植物等消耗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中药材种植物等。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收获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或出售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3)生物资产减值的处理
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②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③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摊销方法: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损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按复核后的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进行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年限 | 年限平均法 | |
专利及专有技术 | 1-10年 | 预计受益期与专利有效期孰短 | 年限平均法 | |
软件 | 2-5年 | 预计受益期 | 年限平均法 | |
商标权 | 5年 | 预计受益期与商标有效期孰短 | 年限平均法 | |
其他 | 10年 | 预计受益期 | 年限平均法 |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3。
22、研发支出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
部研究开发费用、临床试验费用、其他费用等。研发活动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共用设备、产线、场地按照工时占比、面积占比分配计入研发支出。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是指本公司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探索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是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发生支出。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结合医药行业研发流程以及本公司自身研发的特点,在研发项目取得相关批文(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所获得的“临床试验批件”、“药品注册批件”或者获得国际药品管理机构的批准等)或达到中试条件时,自取得相关批文或开始中试之后发生的支出,经本公司评估满足开发阶段的条件后,可以作为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其余研发支出,则作为费用化的研发支出;外购的技术或配方等,其购买价款确认为开发支出,需要后续研发的,按照上述标准执行。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3、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4、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5、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本公司仅涉及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5)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6、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7、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5)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2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2)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其后,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或分派股利,按照相关具体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即以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分类为基础,确定该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等的会计处理。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作为本公司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发行金融工具,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从权益中扣除。
29、收入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三、11(6))。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
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本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在收到客户订单并发出商品,将商品交付指定的承运商或购货方后,开具发票确认销售收入;出口销售主要采用FOB模式,以商品报关并办理出口手续后,根据报关单确认收入。本公司给予各类客户的信用期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与经销商的合作模式为买断式销售,经销模式下销售收入确认与直销模式一致。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收入确认以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为限。本公司按照预期退还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30、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
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1、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33、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附注三、34。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短期租赁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低价值资产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4万元的租赁。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变更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4、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23。
35、回购股份
本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所有者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6、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2)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3)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4)商誉减值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做出有关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的产生、应采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三、29所述,本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
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等等。本公司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8)未上市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
未上市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是根据具有类似条款和风险特征的项目当前折现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这种估价要求本公司估计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因此具有不确定性。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37、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按照准则规定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采用解释第17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供应商融资安排应披露:A、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
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B、a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b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c以及相关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C、相关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相关准则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本公司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和B项下b和c所要求的期初信息。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解释第18号)。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本公司自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解释第18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 计税依据 | 法定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 | 3、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1、5、7 |
税 种
税 种 | 计税依据 | 法定税率(%)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注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注2 |
注1、本公司及注册地为珠海的子公司按应缴纳流转税额的2%计缴地方教育费附加;其他子公司根据其注册地规定的税率,按应缴纳流转税额计缴地方教育费附加。注2、企业所得税率执行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丽珠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丽安香港有限公司、丽珠生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澳门嘉安信有限公司、丽珠(澳门)有限公司、澳门丽珠中药现代化科技有限公司 | 0或12(可课税收益在澳门币60万元以上者,税率为12%,澳门币60万元以下者,免税。) |
本公司及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上海丽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珠海丽禾医疗诊断产品有限公司、珠海市丽珠中药现代化科技有限公司、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15 |
LIVZON MALAYSIA SDN. BHD.(曾用名:LIVZON BIOLOGICS (MALAYSIA) SDN. BHD.下同) | 17或24(注册资金少于250万林吉特,首次利润低于60万林吉特,税率为17%;注册金超过250万或者盈利超过60万,税率为24%) |
LIAN SGP HOLDING PTE. LTD | 17 |
PT. LIVZON PHARMA INDONESIA | 22 |
丽珠单抗生物技术(美国)有限公司 | 21 |
Livzon International Ventures、Livzon International Ventures I、Livzon International Ventures II、LIA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 | 0 |
其他子公司 | 25或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
2、税收优惠及批文
(1)增值税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本公司销售生
物制品、抗癌药品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优惠
本公司及子公司—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自2023年起3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2022年起3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自2024年起3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上海丽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公示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经审核享受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税收优惠,上述公司本期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的规定,大同丽珠芪源药材有限公司、陇西丽珠参源药材有限公司从事中药材种植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19 号),对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珠海丽禾医疗诊断产品有限公司、珠海市丽珠中药现代化科技有限公司适用相关条件,本期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率。根据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5%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印度尼西亚中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中小微企业,其应税所得中不超过48亿印尼盾的部分按11%计缴企业所得税。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库存现金 | 155,198.45 | 143,780.93 |
银行存款 | 10,702,613,867.91 | 11,171,560,488.98 |
其他货币资金 | 124,377,918.56 | 109,628,093.41 |
存款应计利息 | 44,391,492.44 | |
合 计 | 10,827,146,984.92 | 11,325,723,855.7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397,909,086.05 | 921,984,371.98 |
①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存出投资款。
②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中的受限资金已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中扣除。除此之外,期末余额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且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保证金 | 9,330,323.62 | 4,965,960.88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1)分类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9,363,055.07 | 81,792,081.22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16,069,437.32 | 937,588.47 |
权益工具投资 | 72,993,949.73 | 78,238,516.48 |
衍生金融资产 | 299,668.02 | 2,615,976.27 |
合 计 | 89,363,055.07 | 81,792,081.22 |
①本公司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投资、部分债务工具投资在深圳、香港、美国NASDAQ等交易所上市交易,其公允价值以报告期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确定。
②衍生金融资产为外汇远期合约、期货合约,资产负债表日对尚未到期的合约按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收益,确认为金融资产。
(2)期末余额中无变现有限制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期末余额中无套期工具,本期未发生套期交易。
3、应收票据
票据种类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13,604,720.17 | 1,313,604,720.17 | 1,459,333,093.74 | 1,459,333,093.74 |
(1)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
种 类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82,356,860.0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82,356,860.08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41,568,273.18元)的票据已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2)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种 类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34,906,855.80 | |
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
合 计 | 34,906,855.80 |
本期,本公司向银行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0.00元(上期:人民币0.00元)。
(3)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
类 别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13,604,720.17 | 100.00 | 1,313,604,720.17 | 1,459,333,093.74 | 100.00 | 1,459,333,093.74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13,604,720.17 | 100.00 | 1,313,604,720.17 | 1,459,333,093.74 | 100.00 | 1,459,333,093.74 | ||||
合 计 | 1,313,604,720.17 | 100.00 | 1,313,604,720.17 | 1,459,333,093.74 | 100.00 | 1,459,333,093.7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名 称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1,313,604,720.17 | 1,459,333,093.74 |
(5)本期无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6)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
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1,784,642,012.31 | 1,858,811,501.54 |
4-6个月(含6个月) | 129,562,751.22 | 163,989,281.13 |
7-12个月(含12个月) | 31,445,440.67 | 45,010,307.95 |
1年以内小计: | 1,945,650,204.20 | 2,067,811,090.62 |
1至2年(含2年) | 9,392,826.91 | 98,962,409.39 |
2至3年(含3年) | 33,645,227.77 | 2,415,386.26 |
3年以上 | 6,805,625.80 | 4,836,686.85 |
账 龄
账 龄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小 计 | 1,995,493,884.68 | 2,174,025,573.12 |
减:坏账准备 | 59,991,847.96 | 58,366,928.00 |
合 计 | 1,935,502,036.72 | 2,115,658,645.12 |
根据本公司的信用政策,本公司一般授予客户30至90天的信用期。应收账款的账龄自入账之日起计算。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 损失率(%)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4,973,539.22 | 1.25 | 17,637,135.88 | 70.62 | 7,336,403.34 | 666,208.18 | 0.03 | 666,208.18 | 100.00 | |
其中: | ||||||||||
应收境内客户 | 24,973,539.22 | 1.25 | 17,637,135.88 | 70.62 | 7,336,403.34 | 518,861.41 | 0.02 | 518,861.41 | 100.00 | |
应收境外客户 | 147,346.77 | 0.01 | 147,346.77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70,520,345.46 | 98.75 | 42,354,712.08 | 2.15 | 1,928,165,633.38 | 2,173,359,364.94 | 99.97 | 57,700,719.82 | 2.65 | 2,115,658,645.12 |
其中: | ||||||||||
应收境内客户 | 1,535,413,320.03 | 76.94 | 35,452,948.18 | 2.31 | 1,499,960,371.85 | 1,878,807,886.66 | 86.42 | 52,207,695.16 | 2.78 | 1,826,600,191.50 |
应收境外客户 | 435,107,025.43 | 21.81 | 6,901,763.90 | 1.59 | 428,205,261.53 | 294,551,478.28 | 13.55 | 5,493,024.66 | 1.86 | 289,058,453.62 |
合 计 | 1,995,493,884.68 | 100.00 | 59,991,847.96 | 3.01 | 1,935,502,036.72 | 2,174,025,573.12 | 100.00 | 58,366,928.00 | 2.68 | 2,115,658,645.1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名 称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计提理由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10,081,549.81 | 7,057,084.87 | 70.00 | 预计全部收回可能性较低 | ||||
客户2 | 4,363,408.00 | 3,054,385.60 | 70.00 | |||||
客户3 | 2,679,262.00 | 1,875,483.40 | 70.00 | |||||
客户4 | 2,120,846.00 | 1,484,592.20 | 70.00 | |||||
客户5 | 1,746,986.00 | 1,222,890.20 | 70.00 | |||||
其他客户合计 | 3,981,487.41 | 2,942,699.61 | 73.91 | 666,208.18 | 666,208.1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 计 | 24,973,539.22 | 17,637,135.88 | 70.62 | 666,208.18 | 666,208.18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境内客户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1,394,190,805.19 | 14,130,809.26 | 1.01 | 1,614,893,364.76 | 16,422,948.89 | 1.02 |
4-6个月(含6个月) | 88,534,970.68 | 4,400,341.57 | 4.97 | 120,367,902.87 | 6,001,373.30 | 4.99 |
7-12个月(含12个月) | 28,669,323.19 | 2,875,533.03 | 10.03 | 38,962,450.34 | 4,072,530.64 | 10.45 |
1至2年
1至2年 | 9,392,826.91 | 1,887,783.46 | 20.10 | 97,850,956.99 | 19,654,379.23 | 20.09 |
2至3年 | 8,338,629.67 | 5,871,716.47 | 70.42 | 2,415,386.26 | 1,738,637.66 | 71.98 |
3年以上 | 6,286,764.39 | 6,286,764.39 | 100.00 | 4,317,825.44 | 4,317,825.44 | 100.00 |
合 计 | 1,535,413,320.03 | 35,452,948.18 | 2.31 | 1,878,807,886.66 | 52,207,695.16 | 2.78 |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境外客户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390,451,207.12 | 3,975,162.36 | 1.02 | 243,918,136.78 | 2,503,347.14 | 1.03 |
4-6个月(含6个月) | 41,027,780.54 | 2,050,586.84 | 5.00 | 43,621,378.26 | 2,184,445.46 | 5.01 |
7-12个月(含12个月) | 2,776,117.48 | 279,500.11 | 10.07 | 6,047,857.61 | 611,272.55 | 10.11 |
1-2年 | 964,105.63 | 193,959.51 | 20.12 | |||
2-3年 | 851,920.29 | 596,514.59 | 70.02 | |||
合 计 | 435,107,025.43 | 6,901,763.90 | 1.59 | 294,551,478.28 | 5,493,024.66 | 1.86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坏账准备金额 | |
期初余额 | 58,366,928.00 |
本期计提 | 4,640,137.92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
本期核销 | 3,015,217.96 |
期末余额 | 59,991,847.96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应收账款。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 目 | 核销金额 |
境内客户合计 | 2,867,871.19 |
境外客户合计 | 147,346.77 |
(5)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96,552,057.78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9.85%,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3,018,544.98元。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2024年度,本集团对少数应收账款进行了无追索权的保理,且其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其他方,相应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为66,924,038.65元,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和损失为0元。
(7)本公司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9,296,516.84 | 93.19 | 128,009,092.47 | 91.79 |
1至2年 | 7,154,918.99 | 4.79 | 3,279,492.21 | 2.35 |
2至3年 | 931,627.21 | 0.62 | 6,405,258.31 | 4.59 |
3年以上 | 2,094,916.06 | 1.40 | 1,764,381.64 | 1.27 |
合 计 | 149,477,979.10 | 100.00 | 139,458,224.63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40,150,220.61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26.86%。
6、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4,558,694.17 | 32,008,338.25 |
合 计 | 34,558,694.17 | 32,008,338.25 |
(1)其他应收款
①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1年以内 | 31,660,138.52 | 27,427,857.48 |
1至2年 | 2,663,796.10 | 5,664,206.92 |
2至3年 | 4,490,233.15 | 1,005,494.60 |
3年以上 | 7,065,376.82 | 6,929,438.08 |
小 计 | 45,879,544.59 | 41,026,997.08 |
减:坏账准备 | 11,320,850.42 | 9,018,658.83 |
合 计 | 34,558,694.17 | 32,008,338.25 |
②按款项性质披露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保证金和押金及租赁费 | 3,847,950.90 | 1,448,629.93 | 2,399,320.97 | 4,571,158.43 | 1,551,374.61 | 3,019,783.82 |
项 目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备用金及业务借支 | 16,948,099.83 | 1,583,569.07 | 15,364,530.76 | 17,015,925.26 | 1,179,527.61 | 15,836,397.65 |
关联企业往来 | 654,810.12 | 6,548.10 | 648,262.02 | 1,542,497.41 | 18,827.23 | 1,523,670.18 |
外部单位借款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出口退税款 | 12,746,669.03 | 137,836.48 | 12,608,832.55 | 7,931,105.45 | 373,263.13 | 7,557,842.32 |
其他 | 6,682,014.71 | 3,144,266.84 | 3,537,747.87 | 4,966,310.53 | 895,666.25 | 4,070,644.28 |
合 计 | 45,879,544.59 | 11,320,850.42 | 34,558,694.17 | 41,026,997.08 | 9,018,658.83 | 32,008,338.25 |
③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期末,无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期末,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254,152.12 | 9.66 | 3,695,457.95 | 34,558,694.17 |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12,746,669.03 | 1.08 | 137,836.48 | 12,608,832.55 | |
应收保证金和押金及租赁费 | 3,847,950.90 | 37.65 | 1,448,629.93 | 2,399,320.97 | |
应收其他款项 | 21,659,532.19 | 9.74 | 2,108,991.54 | 19,550,540.65 | |
合 计 | 38,254,152.12 | 9.66 | 3,695,457.95 | 34,558,694.17 |
期末,处于第三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25,392.47 | 100.00 | 7,625,392.47 | ||
应收其他款项 | 7,625,392.47 | 100.00 | 7,625,392.47 | 预计收回可能性很小 | |
合 计 | 7,625,392.47 | 100.00 | 7,625,392.47 |
2023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291,604.61 | 9.30 | 3,283,266.36 | 32,008,338.25 |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7,931,105.45 | 4.71 | 373,263.13 | 7,557,842.32 | |
应收保证金和押金及租赁费 | 4,571,158.43 | 33.94 | 1,551,374.61 | 3,019,783.82 |
类 别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应收其他款项 | 22,789,340.73 | 5.96 | 1,358,628.62 | 21,430,712.11 | |
合 计 | 35,291,604.61 | 9.30 | 3,283,266.36 | 32,008,338.2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735,392.47 | 100.00 | 5,735,392.47 | ||
应收其他款项 | 5,735,392.47 | 100.00 | 5,735,392.47 | 预计收回可能性很小 | |
合 计 | 5,735,392.47 | 100.00 | 5,735,392.47 |
④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余额 | 3,283,266.36 | 5,735,392.47 | 9,018,658.83 |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三阶段 | -282,768.68 | 282,768.68 | ||
本期计提 | 686,131.24 | 1,890,000.00 | 2,576,131.2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核销 | 282,768.68 | 282,768.68 | ||
其他变动 | 8,829.03 | 8,829.03 | ||
期末余额 | 3,695,457.95 | 7,625,392.47 | 11,320,850.42 |
⑤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 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82,768.68 |
⑥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出口退税款 | 出口退税 | 12,746,669.03 | 1年以内 | 27.78 | 137,836.48 |
广州银河阳光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借款 | 5,000,000.00 | 5年以上 | 10.90 | 5,000,000.00 |
百时佳泰生物科学(海南)有限公司 | 货款 | 1,890,000.00 | 2-3年 | 4.12 | 1,890,000.00 |
Pioneer Time Investment Limited | 押金 | 851,330.09 | 2-3年 | 1.85 | 595,931.06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654,091.80 | 1年以内75,248.70元,1-2年578,843.10元 | 1.43 | 123,293.49 |
合 计 | -- | 21,142,090.92 | -- | 46.08 | 7,747,061.03 |
⑦本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⑧本公司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7、存货
(1)存货分类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46,645,045.62 | 18,795,817.23 | 427,849,228.39 | 563,067,581.50 | 65,884,220.51 | 497,183,360.99 |
包装物 | 90,815,125.39 | 26,226,191.54 | 64,588,933.85 | 104,840,433.82 | 14,893,906.96 | 89,946,526.86 |
在产品 | 457,174,029.20 | 71,560,335.13 | 385,613,694.07 | 418,974,345.20 | 81,151,701.90 | 337,822,643.30 |
库存商品 | 929,478,569.11 | 25,889,302.03 | 903,589,267.08 | 1,138,946,322.97 | 198,699,606.07 | 940,246,716.90 |
委托加工物资 | 1,734,123.93 | 1,734,123.93 | 2,918,287.46 | 2,918,287.46 | ||
低值易耗品 | 38,557,228.82 | 13,262,003.36 | 25,295,225.46 | 32,950,905.84 | 603,689.52 | 32,347,216.32 |
发出商品 | 32,780,385.25 | 32,780,385.25 | 28,244,842.91 | 28,244,842.91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17,112,905.05 | 17,112,905.05 | 15,384,338.39 | 15,384,338.39 | ||
自制半成品 | 166,624,123.20 | 31,860,889.29 | 134,763,233.91 | 136,064,539.30 | 19,507,292.49 | 116,557,246.81 |
合同履约成本 | 4,315,299.30 | 4,315,299.30 | ||||
合 计 | 2,185,236,834.87 | 187,594,538.58 | 1,997,642,296.29 | 2,441,391,597.39 | 380,740,417.45 | 2,060,651,179.94 |
(2)存货跌价准备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5,884,220.51 | 12,359,187.79 | 59,447,591.07 | 18,795,817.23 | ||
包装物 | 14,893,906.96 | 12,873,241.46 | 1,540,956.88 | 26,226,191.54 | ||
在产品 | 81,151,701.90 | 327,189.24 | 9,918,556.01 | 71,560,335.13 | ||
库存商品 | 198,699,606.07 | 24,575,324.77 | 197,385,628.81 | 25,889,302.03 | ||
低值易耗品 | 603,689.52 | 13,659,459.46 | 1,001,145.62 | 13,262,003.36 | ||
自制半成品 | 19,507,292.49 | 12,553,404.41 | 199,807.61 | 31,860,889.29 | ||
合 计 | 380,740,417.45 | 76,347,807.13 | 269,493,686.00 | 187,594,538.58 |
存货跌价准备(续)
项 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剩余对价与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或转销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预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 加工成品、销售及报废 |
包装物 | 预计售价减去相关税费 | 报废 |
在产品 | 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预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 加工成品 |
库存商品 | 预计售价减去预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 销售及报废 |
低值易耗品 | 预计售价减去相关税费 | 报废 |
自制半成品 | 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预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 销售及报废 |
(3)本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
8、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额 | 7,280,059.39 | 2,611,256.55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42,484,488.76 | 38,754,463.19 |
预缴所得税 | 22,476,774.60 | 3,440,818.88 |
应收退货成本 | 6,536,364.62 | |
其他 | 443,555.11 | 206,396.38 |
合 计 | 72,684,877.86 | 51,549,299.62 |
9、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新增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 确认的 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联营企业 | ||||||||||||
丽珠集团丽珠医用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200,000.00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107,727,601.81 | 16,550,139.06 | 3,825,000.00 | 120,452,740.87 | ||||||||
深圳市有宝科技有限公司 | 1,564,214.37 | -265,074.18 | 1,299,140.19 | |||||||||
AbCyte Therapeutics Inc. | 11,905,367.79 | -362,212.13 | 11,543,155.66 | |||||||||
上海健信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5,162,780.96 | -1,347,377.77 | 13,815,403.19 | |||||||||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 38,519,844.60 | -31,917,579.57 | 349,157.30 | 16,420,261.20 | 23,371,683.53 | |||||||
Aetio Biotheraphy, Inc. | 15,313,840.38 | -328,225.97 | 14,985,614.41 | |||||||||
河南省健康元生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6,964,093.49 | 4,900,000.00 | -5,097,490.75 | 6,766,602.74 | ||||||||
杭州新元素药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新元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下同) | 101,038,745.69 | -23,242,860.23 | -29,354.45 | 9,135,839.93 | 86,902,370.94 | |||||||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05,604,432.89 | 55,857,811.02 | -12,168,039.33 | 749,294,204.58 | ||||||||
北京英飞智药科技有限公司 | 17,570,478.01 | -100.77 | 17,570,377.24 | |||||||||
深圳康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9,888,400.85 | 22,920.23 | 307,701.63 | 10,219,022.71 | ||||||||
合 计 | 1,032,459,800.84 | 1,200,000.00 | 4,900,000.00 | 9,869,948.94 | -11,848,236.48 | 25,863,802.76 | 3,825,000.00 | 1,057,420,316.06 | 1,200,000.00 |
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8,006,000.00 | 226,644,000.00 |
GLOBAL HEALTH SCIENCE | 143,205,685.40 | 205,217,490.01 |
Nextech V Oncology S.C.S., SICAV-SIF | 22,515,721.72 | 15,837,395.11 |
羿尊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24,737,630.38 | 35,147,356.03 |
ELICIO THERAPEUTICS, INC. | 4,853,421.34 | 7,820,060.93 |
CARISMA THERAPEUTICS, INC. | 2,168,737.47 | 14,907,045.58 |
北京绿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9,572,318.75 | 63,219,286.50 |
广州科恩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科恩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其他 | 74,586,094.37 | 58,051,141.52 |
合 计 | 561,645,609.43 | 638,843,775.68 |
由于上述项目是本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因此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续:
项 目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57,700.00 | 129,778,204.00 | 3,567,312.00 | ||
GLOBAL HEALTH SCIENCE | -28,454,907.34 | -17,960,672.06 | 41,195,535.80 | 收回部分投资 | |
Nextech V Oncology S.C.S., SICAV-SIF | 9,874,211.87 | -7,446,637.86 | -1,465,979.64 | 收回部分投资 | |
羿尊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4,893,088.83 | -2,694,052.73 | |||
ELICIO THERAPEUTICS, INC. | -2,966,639.59 | -30,509,880.71 | |||
CARISMA THERAPEUTICS, INC. | -12,738,308.11 | -36,638,528.53 | |||
北京绿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0,235,225.82 | 14,679,239.05 | |||
广州科恩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科恩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其他 | 14,053,724.56 | 48,479,427.99 |
11、投资性房地产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727,141.51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固定资产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7,727,141.51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960,403.94 |
2.本期增加金额 | 840,883.43 |
(1)计提或摊销 | 840,883.43 |
(2)固定资产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7,801,287.3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925,854.1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766,737.57 |
12、固定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固定资产 | 4,254,805,388.16 | 4,255,423,836.99 |
固定资产清理 | 38,808,631.84 | |
合 计 | 4,254,805,388.16 | 4,294,232,468.83 |
(1)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66,004,959.62 | 3,876,732,797.65 | 77,228,904.39 | 618,581,469.82 | 8,338,548,131.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0,823,830.44 | 312,421,616.57 | 8,149,365.15 | 42,259,238.90 | 543,654,051.06 |
(1)购置 | 14,719,392.19 | 144,443,014.17 | 7,839,656.93 | 37,949,679.54 | 204,951,742.83 |
项 目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 计 |
(2)在建工程转入 | 166,104,438.25 | 167,978,602.40 | 4,309,559.36 | 338,392,600.01 | |
(3)其他 | 309,708.22 | 309,708.2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329,744.67 | 70,832,702.09 | 6,368,907.11 | 13,519,079.13 | 100,050,433.00 |
(1)处置或报废 | 9,329,744.67 | 70,832,702.09 | 6,368,907.11 | 13,519,079.13 | 100,050,433.00 |
4.期末余额 | 3,937,499,045.39 | 4,118,321,712.13 | 79,009,362.43 | 647,321,629.59 | 8,782,151,749.5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09,279,652.16 | 2,088,942,230.39 | 62,897,614.00 | 379,557,383.65 | 4,040,676,880.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8,392,784.33 | 266,148,362.87 | 4,788,631.45 | 66,142,999.89 | 515,472,778.54 |
(1)计提 | 178,392,784.33 | 266,148,362.87 | 4,473,015.32 | 66,142,999.89 | 515,157,162.41 |
(2)其他 | 315,616.13 | 315,616.1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972,771.43 | 59,925,364.21 | 5,233,439.13 | 9,761,211.02 | 81,892,785.79 |
(1)处置或报废 | 6,972,771.43 | 59,925,364.21 | 5,233,439.13 | 9,761,211.02 | 81,892,785.79 |
4.期末余额 | 1,680,699,665.06 | 2,295,165,229.05 | 62,452,806.32 | 435,939,172.52 | 4,474,256,872.9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1,280,867.03 | 20,049,562.89 | 1,116,984.37 | 42,447,414.2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16,058.88 | 8,586,491.61 | 94,122.37 | 12,796,672.86 | |
(1)计提 | 4,116,058.88 | 8,586,491.61 | 94,122.37 | 12,796,672.8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55.54 | 2,062,933.69 | 86,609.49 | 2,154,598.72 | |
(1)处置或报废 | 5,055.54 | 2,062,933.69 | 86,609.49 | 2,154,598.72 | |
4.期末余额 | 25,391,870.37 | 26,573,120.81 | 1,124,497.25 | 53,089,488.4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31,407,509.96 | 1,796,583,362.27 | 16,556,556.11 | 210,257,959.82 | 4,254,805,388.16 |
2.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2,235,444,440.43 | 1,767,741,004.37 | 14,331,290.39 | 237,907,101.80 | 4,255,423,836.99 |
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聘请评估师对产能利用率较低的生产设备进行减值测试,在预计投入成本可回收金额时,采用了与该生产设备有关的资产组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经测试,该资产组未发生减值。资产组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依据管理层制定的该生产设备受益期间财务预算确定。减值测试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如下:
对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采用了82.74%~86.71%的毛利率及-30%~25%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以及现金流量折现率为13.50%作为关键假设。管理层根据预算期间之前的历史情况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这些假设。
②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14,243,288.67 | 11,695,684.57 | 2,547,604.10 | ||
机器设备 | 15,668,962.02 | 14,724,905.17 | 944,056.85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317,278.72 | 299,759.77 | 17,518.95 |
项 目
项 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合 计 | 30,229,529.41 | 26,720,349.51 | 3,509,179.90 |
③本公司无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④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590,907.21 |
⑤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116,379,518.16 | 正在办理中 |
(2)固定资产清理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转入清理的原因 |
四川光大制药整体搬迁调迁扩建项目 | 38,808,631.84 |
13、在建工程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在建工程 | 257,366,336.12 | 289,306,707.05 |
工程物资 | ||
合 计 | 257,366,336.12 | 289,306,707.05 |
(1)在建工程
①在建工程明细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
石角新厂项目 | 11,242,321.59 | 11,242,321.59 | ||||
司美项目 | 47,742,942.52 | 47,742,942.52 | 53,876,039.98 | 53,876,039.98 | ||
药厂车间改造项目 | 100,095,507.68 | 100,095,507.68 |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P04/P05建设项目 | 1,710,588.82 | 1,710,588.82 |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P03建设项目 | 41,750,648.05 | 41,750,648.05 | 243,501.31 | 243,501.31 | ||
焦作新厂迁建项目 | 55,831,987.95 | 55,831,987.95 | 67,116,236.97 | 67,116,236.97 | ||
其他 | 112,210,098.06 | 169,340.46 | 112,040,757.60 | 55,191,851.16 | 169,340.46 | 55,022,510.70 |
合 计 | 257,535,676.58 | 169,340.46 | 257,366,336.12 | 289,476,047.51 | 169,340.46 | 289,306,707.05 |
②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利息资 本化累 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 息资本 化率(%) | 期末余额 |
石角新厂项目 | 11,242,321.59 | 11,066,517.46 | 22,308,839.05 | |||||
司美项目 | 53,876,039.98 | 32,678,473.02 | 38,811,570.48 | 47,742,942.52 | ||||
药厂车间改造项目 | 100,095,507.68 | 573,931.81 | 100,669,439.49 |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P04/P05建设项目 | 1,710,588.82 | 1,710,588.82 |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P03建设项目 | 243,501.31 | 41,507,146.74 | 41,750,648.05 | |||||
焦作新厂迁建项目 | 67,116,236.97 | 61,736,982.62 | 73,021,231.64 | 55,831,987.95 | ||||
合 计 | 234,284,196.35 | 147,563,051.65 | 234,811,080.66 | 1,710,588.82 | 145,325,578.52 |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续):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资金来源 |
石角新厂项目 | 377,005,000.00 | 93.21 | 100.00 | 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
司美项目 | 168,900,000.00 | 71.89 | 70.00 | 自有资金 |
药厂车间改造项目 | 306,558,388.48 | 92.62 | 100.00 | 自有资金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P04/P05建设项目 | 126,880,000.00 | 1.35 | — | 自有资金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P03项目 | 106,033,900.00 | 39.37 | 40.00 | 自有资金 |
焦作新厂迁建项目 | 184,261,900.00 | 69.93 | 70.00 | 自有资金 |
合 计 | 1,269,639,188.48 | -- | -- | -- |
③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 | 169,340.46 | 169,340.46 |
14、使用权资产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2,802,993.8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533,731.75 |
(1)租入 | 24,533,731.75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980,602.95 |
4.期末余额 | 51,356,122.6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1,894,881.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289,189.73 |
(1)计提 | 19,289,189.73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911,160.35 |
项 目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4.期末余额 | 26,272,910.7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083,211.9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908,112.56 |
本期,本公司确认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相关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154.69万元。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及专有技术 | 软件 | 商标权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8,548,726.43 | 822,786,030.77 | 71,106,255.18 | 28,716.98 | 10,985,294.53 | 1,203,455,023.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664,286.64 | 2,798,561.92 | 2,216,640.00 | 20,679,488.56 | ||
(1)购置 | 4,053,481.29 | 2,798,561.92 | 2,216,640.00 | 9,068,683.21 | ||
(2)内部研发 | 11,610,805.35 | 11,610,805.3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403,981.00 | 9,403,981.00 | ||||
(1)处置或注销 | 9,403,981.00 | 9,403,981.00 | ||||
4.期末余额 | 289,144,745.43 | 838,450,317.41 | 73,904,817.10 | 28,716.98 | 13,201,934.53 | 1,214,730,531.4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8,617,811.00 | 607,860,220.69 | 51,696,514.89 | 25,139.99 | 7,781,250.27 | 765,980,936.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42,297.24 | 26,542,050.47 | 6,547,050.85 | 471.72 | 1,117,001.45 | 39,848,871.73 |
(1)计提 | 5,642,297.24 | 26,542,050.47 | 6,547,050.85 | 471.72 | 1,117,001.45 | 39,848,871.73 |
3.本期减少金额 | 5,972,137.45 | 5,972,137.45 | ||||
(1)处置或报废 | 5,972,137.45 | 5,972,137.45 | ||||
4.期末余额 | 98,287,970.79 | 634,402,271.16 | 58,243,565.74 | 25,611.71 | 8,898,251.72 | 799,857,671.1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81,826.94 | 10,209,166.76 | 11,190,993.7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981,826.94 | 10,209,166.76 | 11,190,993.7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9,874,947.70 | 193,838,879.49 | 15,661,251.36 | 3,105.27 | 4,303,682.81 | 403,681,866.6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8,949,088.49 | 204,716,643.32 | 19,409,740.29 | 3,576.99 | 3,204,044.26 | 426,283,093.35 |
期末,通过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为52.63%。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聘请了评估师对上期结转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在预计投入
成本可回收金额时,采用了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资产组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经测试,该资产组未发生减值。资产组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依据管理层制定的该生物药技术受益期间财务预算确定。减值测试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如下:
对与该生物技术有关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采用了82.55%~83.72%的毛利率及-1%~239%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以及现金流量折现率为14.50%作为关键假设。管理层根据预算期间之前的历史情况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这些假设。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无形资产有关情况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19,715,757.62 | 正在办理中 |
(3)无形资产说明
土地使用权系公司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自取得土地使用权起50年内。
16、开发支出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开发支出 | 287,888,786.16 | 36,645,008.45 | 104,035,813.85 | 220,497,980.76 |
具体情况详见附注六、研发支出。
1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47,912,269.66 | 47,912,269.66 |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13,863,330.24 | 13,863,330.24 | ||||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46,926,155.25 | 46,926,155.25 |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7,271,307.03 | 7,271,307.03 | ||||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 2,045,990.12 | 2,045,990.12 | ||||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3,492,752.58 | 3,492,752.58 | ||||
上海中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1,870,805.09 | 21,870,805.09 | ||||
合 计 | 143,382,609.97 | 143,382,609.97 |
(2)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11,200,000.00 | 11,200,000.00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7,271,307.03 | 7,271,307.03 | ||||
合 计 | 18,471,307.03 | 18,471,307.03 |
本公司商誉系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在预计投入成本可回收金额时,采用了与商誉有关的资产组合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资产组合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依据管理层制定的未来五年财务预算确定,超过五年财务预算之后年份的现金流量均保持稳定。商誉减值测试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如下:
对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与商誉有关的资产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采用了
84.97%~86.32%的毛利率及-2.63%~6.45%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以及现金流量折现率为14.71%作为关键假设。管理层根据预算期间之前的历史情况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这些假设。对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与商誉有关的资产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采用了
56.17%~60.53%的毛利率及0~14.43%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以及现金流量折现率为15.15%作为关键假设。管理层根据预算期间之前的历史情况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这些假设。对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与商誉有关的资产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采用了58.50%~63.85%的毛利率及-2.02%~2.16%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以及现金流量折现率为15.04%作为关键假设。管理层根据预算期间之前的历史情况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这些假设。对上海中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商誉有关的资产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采用了2.09%~63.30%的毛利率及0~450%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以及现金流量折现率为15.53%作为关键假设。管理层根据预算期间之前的历史情况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这些假设。经测试,公司管理层预计报告期内,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8、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
办公室装修费 | 24,676,971.83 | 3,142,560.55 | 5,626,616.03 | 22,192,916.35 | |
厂房装修费 | 101,024,125.13 | 22,612,886.46 | 15,982,599.52 | 1,508,083.30 | 106,146,328.77 |
树脂和填料 | 19,139,639.91 | 18,394,292.02 | 19,717,196.26 | 17,816,735.67 | |
授权使用费用 | 21,962,914.49 | 3,378,909.92 | 18,584,004.57 | ||
其他 | 13,928,562.71 | 4,478,705.92 | 7,398,887.11 | 11,008,381.52 | |
合 计 | 180,732,214.07 | 48,628,444.95 | 52,104,208.84 | 1,508,083.30 | 175,748,366.88 |
19、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 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02,777,799.75 | 33,685,563.46 | 185,952,050.95 | 29,802,090.05 |
预提费用 | 568,516,781.08 | 85,277,517.17 | 480,769,741.16 | 72,388,453.94 |
可抵扣亏损 | 588,291,021.85 | 88,243,653.28 | 360,530,212.96 | 56,559,983.48 |
递延收益 | 232,244,090.61 | 34,836,613.59 | 261,732,990.84 | 39,273,948.6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42,822,538.33 | 51,484,093.65 | 261,650,441.32 | 39,414,182.87 |
股权激励费用 | 146,115,191.99 | 21,917,278.80 | 160,616,539.21 | 24,121,929.62 |
公允价值变动 | 19,969,938.37 | 3,805,031.12 | 6,788,598.30 | 1,118,844.82 |
租赁负债 | 25,632,966.15 | 3,855,370.02 | 21,235,216.59 | 3,228,721.46 |
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21,049,675.46 | 33,240,307.27 | 239,768,330.13 | 36,016,121.69 |
小 计 | 2,347,420,003.59 | 356,345,428.36 | 1,979,044,121.46 | 301,924,276.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 | 12,583,829.07 | 1,925,721.93 | 17,029,426.44 | 2,638,712.36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276,736,095.37 | 44,063,292.82 | 277,123,738.37 | 45,949,550.72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985,797,180.92 | 149,087,333.27 | 989,226,480.81 | 149,502,458.9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6,940,000.00 | 8,541,000.00 | 56,940,000.00 | 8,541,000.00 |
使用权资产 | 25,083,211.98 | 3,772,906.90 | 20,908,112.56 | 3,180,570.77 |
小 计 | 1,357,140,317.34 | 207,390,254.92 | 1,361,227,758.18 | 209,812,292.82 |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明细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28,647,041.74 | 705,890,030.05 |
可抵扣亏损 | 3,881,533,397.01 | 3,277,227,008.58 |
合 计 | 4,410,180,438.75 | 3,983,117,038.63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备注 |
2024年 | 346,142,552.31 | ||
2025年 | 407,871,974.13 | 408,024,891.88 | |
2026年 | 554,979,730.64 | 555,026,002.05 | |
2027年 | 714,968,022.87 | 720,950,750.34 | |
2028年 | 1,113,026,403.45 | 1,113,027,397.26 | |
2029年 | 951,567,738.41 | ||
无限期 | 139,119,527.51 | 134,055,414.74 | |
合 计 | 3,881,533,397.01 | 3,277,227,008.58 |
20、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3,338,832.19 | 3,338,552.19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119,280,875.84 | 168,256,581.68 |
定期存款 | 466,993,683.39 | |
合 计 | 589,613,391.42 | 171,595,133.87 |
2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 期末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9,330,323.62 | 9,330,323.62 | 冻结 | 保函等业务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282,356,860.08 | 282,356,860.08 | 质押 | 票据池业务,质押应收票据 |
合 计 | 291,687,183.70 | 291,687,183.70 |
续:
项 目 | 上年年末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4,965,960.88 | 4,965,960.88 | 冻结 | 保函等业务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241,568,273.18 | 241,568,273.18 | 质押 | 票据池业务,质押应收票据 |
合 计 | 246,534,234.06 | 246,534,234.06 |
2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信用借款 | 2,295,000,000.00 | 1,850,000,000.00 |
担保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9,625.00 |
质押借款 | 60,000,000.00 | |
合 计 | 2,455,000,000.00 | 1,860,009,625.00 |
(2)本公司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3、应付票据
种 类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65,581,088.61 | 894,588,217.10 |
本公司本期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24、应付账款
项 目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424,390,062.49 | 447,393,757.99 |
4-6个月(含6个月) | 27,358,168.95 | 63,278,870.98 |
7-12个月(含12个月) | 20,294,215.36 | 102,196,320.36 |
1年-2年(含2年) | 64,871,885.90 | 77,332,024.34 |
2年以上 | 81,483,191.04 | 73,624,184.02 |
合 计 | 618,397,523.74 | 763,825,157.69 |
(1)应付账款的账龄自入账之日起计算。
(2)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5、合同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1年以内 | 93,948,412.46 | 119,693,793.53 |
1年以上 | 30,683,585.08 | 18,304,600.56 |
合 计 | 124,631,997.54 | 137,998,394.09 |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于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金额为91,524,843.62元。
26、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短期薪酬 | 263,140,978.74 | 1,602,431,929.28 | 1,535,314,948.94 | 330,257,959.08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910.00 | 124,466,908.34 | 124,475,818.34 | |
辞退福利 | 1,282,742.00 | 3,215,749.54 | 4,498,491.54 | |
合 计 | 264,432,630.74 | 1,730,114,587.16 | 1,664,289,258.82 | 330,257,959.08 |
(1)短期薪酬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61,984,429.74 | 1,433,325,568.33 | 1,366,309,994.43 | 329,000,003.64 |
职工福利费 | 814,280.51 | 67,759,834.61 | 67,685,468.62 | 888,646.50 |
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 | 5,486.40 | 48,014,034.11 | 48,019,520.51 | |
其中:1.医疗保险费 | 5,400.00 | 42,068,194.40 | 42,073,594.40 | |
2.工伤保险费 | 86.40 | 5,207,294.31 | 5,207,380.71 |
3.生育保险费
3.生育保险费 | 738,545.40 | 738,545.40 | ||
住房公积金 | 212,842.40 | 49,991,758.91 | 49,997,790.91 | 206,810.40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23,938.12 | 3,340,733.32 | 3,302,172.90 | 162,498.54 |
持股计划专项基金
持股计划专项基金 | 1.57 | 1.57 | ||
合 计 | 263,140,978.74 | 1,602,431,929.28 | 1,535,314,948.94 | 330,257,959.08 |
(2)设定提存计划
项 目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离职后福利 | 8,910.00 | 124,466,908.34 | 124,475,818.34 | |
其中:1.基本养老保险费 | 8,640.00 | 118,894,316.09 | 118,902,956.09 | |
2.失业保险费 | 270.00 | 5,572,592.25 | 5,572,862.25 |
合 计
合 计 | 8,910.00 | 124,466,908.34 | 124,475,818.34 |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27、应交税费
税 项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增值税 | 63,382,722.69 | 85,152,511.0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631,369.85 | 7,963,093.23 |
企业所得税 | 112,878,344.55 | 181,581,949.67 |
房产税 | 6,071,344.17 | 9,596,056.19 |
土地使用税 | 1,560,812.06 | 2,673,149.79 |
个人所得税 | 4,120,518.93 | 3,693,389.98 |
印花税 | 2,515,035.51 | 2,308,413.45 |
教育费附加 | 4,402,109.74 | 5,267,235.91 |
堤围防护费 | 20,300.76 | 20,300.76 |
其他 | 1,114,687.47 | 831,895.23 |
合 计 | 202,697,245.73 | 299,087,995.28 |
28、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应付股利 | 9,890,041.38 | 12,478,280.13 |
其他应付款 | 2,851,491,300.70 | 3,145,172,753.46 |
合 计 | 2,861,381,342.08 | 3,157,651,033.59 |
(1)应付股利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0,174.46 | 20,174.46 |
清远新北江企业(集团)公司 | 1,200,710.00 | 1,200,710.00 |
子公司其他法人及个人股 | 5,302,168.02 | 6,709,282.62 |
子公司内部职工股 | 3,366,988.90 | 4,548,113.05 |
合 计 | 9,890,041.38 | 12,478,280.13 |
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应付股利金额 | 未支付原因 |
清远新北江企业(集团)公司 | 1,200,710.00 | 未支付 |
子公司其他法人及个人股 | 5,302,168.02 | 未支付 |
子公司内部职工股 | 3,366,988.90 | 未支付 |
合 计 | 9,869,866.92 | -- |
(2)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办事处费用 | 70,346,214.43 | 83,331,804.21 |
保证金 | 52,996,402.13 | 72,157,862.64 |
水电费 | 22,230,909.18 | 31,966,742.90 |
科研费 | 58,908,906.21 | 38,500,715.04 |
业务推广费 | 2,526,916,478.34 | 2,747,452,284.71 |
技术转让费 | 5,456,393.91 | 8,700,644.18 |
关联企业往来 | 9,778,409.44 | 13,256,379.28 |
顾问咨询及信息披露费 | 3,706,689.58 | 6,859,179.42 |
会务费 | 10,857,362.82 | 8,607,166.46 |
其他 | 90,293,534.66 | 134,339,974.62 |
合 计 | 2,851,491,300.70 | 3,145,172,753.46 |
期末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为0.00元。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2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6,211,647.55 | 647,474,883.29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530,438.44 | 12,204,594.02 |
合 计 | 48,742,085.99 | 659,679,477.31 |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担保借款 | 647,474,883.29 | |
信用借款 | 36,211,647.55 | |
合 计 | 36,211,647.55 | 647,474,883.29 |
30、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0,642,182.94 | 9,933,488.90 |
应付退货款 | 39,844,637.92 | |
合 计 | 10,642,182.94 | 49,778,126.82 |
31、长期借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利率区间 | 上年年末余额 | 利率区间 |
信用借款 | 94,336,947.20 | 2.70%-2.95% | 265,183,640.45 | 2.70%-3.05% |
担保借款 | 1,407,609,812.72 | 2.50%-2.65% | 1,995,064,521.83 | 2.65%-3.60% |
小 计 | 1,501,946,759.92 | 2,260,248,162.28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6,211,647.55 | 2.80%-2.95% | 647,474,883.29 | 2.65%-3.60% |
合 计 | 1,465,735,112.37 | 1,612,773,278.99 |
32、租赁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应付租赁款 | 25,632,966.15 | 21,235,216.59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530,438.44 | 12,204,594.02 |
合 计 | 13,102,527.71 | 9,030,622.57 |
本期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51.87万元,计入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中。
33、递延收益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政府补助 | 269,370,462.59 | 16,083,100.00 | 47,030,726.24 | 238,422,836.35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详见附注八、政府补助。
34、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四川光大制药整体搬迁调迁扩建项目 | 90,000,000.00 |
35、股本
2024年度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期末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金额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7,306,329 | 1.87 | 17,306,329 | 1.9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604,405 | 0.28 | 114,827 | -65,301 | 49,526 | 2,653,931 | 0.29 | ||
其中:境内自然人持股 | 2,604,405 | 0.28 | 114,827 | -65,301 | 49,526 | 2,653,931 | 0.29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自然人持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19,910,734 | 2.15 | 114,827 | -65,301 | 49,526 | 19,960,260 | 2.19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项 目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期末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金额 | 比例(%)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94,196,188 | 64.31 | 6,546,128 | -16,409,263 | -9,863,135 | 584,333,053 | 64.12 | ||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 | 309,831,217 | 33.54 | -2,778,800 | -2,778,800 | 307,052,417 | 33.69 | |||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904,027,405 | 97.85 | 6,546,128 | -19,188,063 | -12,641,935 | 891,385,470 | 97.81 | ||
三、股份总数 | 923,938,139 | 100.00 | 6,660,955 | -19,253,364 | -12,592,409 | 911,345,730 | 100.00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高管累计锁定股份为2,653,931股。2023年度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期末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金额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7,306,329 | 1.85 | 17,306,329 | 1.87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501,537 | 0.26 | 102,868 | 102,868 | 2,604,405 | 0.28 | |||
其中:境内自然人持股 | 2,501,537 | 0.26 | 102,868 | 102,868 | 2,604,405 | 0.28 | |||
4.外资持股 | 53,235 | 0.01 | -53,235 | -53,235 | |||||
其中:境外自然人持股 | 53,235 | 0.01 | -53,235 | -53,23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19,861,101 | 2.12 | 49,633 | 49,633 | 19,910,734 | 2.15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05,860,369 | 64.76 | -11,664,181 | -11,664,181 | 594,196,188 | 64.31 | |||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 | 309,831,217 | 33.12 | 309,831,217 | 33.54 | |||||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915,691,586 | 97.88 | -11,664,181 | -11,664,181 | 904,027,405 | 97.85 | |||
三、股份总数 | 935,552,687 | 100.00 | -11,614,548 | -11,614,548 | 923,938,139 | 100.00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高管累计锁定股份为2,604,405股。
36、资本公积
2024年度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029,948,025.05 | 246,039,893.03 | 1,018,133,068.02 | 257,854,850.06 |
其他资本公积 | 292,550,449.18 | 36,253,521.64 | 57,414,633.47 | 271,389,337.35 |
合 计 | 1,322,498,474.23 | 282,293,414.67 | 1,075,547,701.49 | 529,244,187.41 |
股本溢价本期增加为:①股票期权本期行权6,660,955份,增加股本溢价201,893,546.05元,以及计提的股权激励费用41,698,520.18元自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②股票期权行权后,按税收规定可税前列支费用与已计提费用之间的差额减少应交所得税2,447,826.80元,相应增加股本溢价。股本溢价本期减少为:①注销回购股份19,253,364股,相应减少股本溢价642,692,591.19
元;②非同比例增资子公司及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出资款及收购款与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375,440,476.83元减少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为:①计提的股权激励费用10,389,718.88元;②权益法核算单位权益变动而增加资本公积25,863,802.76元。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为:①将计提的股权激励费用41,698,520.18元自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②未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条件,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股权激励费用15,716,113.29元。2023年度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422,329,567.31 | 392,381,542.26 | 1,029,948,025.05 | |
其他资本公积 | 205,148,795.29 | 87,401,653.89 | 292,550,449.18 | |
合 计 | 1,627,478,362.60 | 87,401,653.89 | 392,381,542.26 | 1,322,498,474.23 |
股本溢价本期减少为:①注销回购股份11,614,548股,减少股本溢价390,476,161.70元;
②按税收规定可税前列支费用与已计提费用之间的差额增加应交所得税523,427.64元,相应减少股本溢价;③收购少数股权的对价款与所取得的少数股权份额之间的差额,减少资本溢价1,381,952.92元。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为:①计提的股权激励费用65,820,074.82元;②权益法核算单位权益变动而增加资本公积21,581,579.07元。
37、库存股
2024年度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A、H股股票 | 858,562,382.65 | 661,945,955.19 | 196,616,427.46 |
本期库存股增加为: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950,864股使用的资金总额。本期库存股减少为:注销回购股份19,253,364股。2023年度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A、H股股票 | 55,936,280.81 | 346,154,428.89 | 402,090,709.70 |
本期库存股增加为: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使用的资金总额。本期库存股减少为:注销回购股份。
38、其他综合收益
2024年度
项 目 | 期初余额 (1)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4)=(1)-(2)+(3)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2)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3)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4,381,888.45 | -12,883,866.89 | 39,729,556.16 | -3,201,850.31 | -6,641,016.43 | -3,041,000.15 | 108,011,315.86 |
项 目
项 目 | 期初余额 (1)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4)=(1)-(2)+(3)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2)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3)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1.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2,492,256.04 | -12,168,039.33 | -12,168,039.33 | 10,324,216.71 | ||||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31,889,632.41 | -715,827.56 | 39,729,556.16 | -3,201,850.31 | 5,527,022.90 | -3,041,000.15 | 97,687,099.15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310,320.60 | 15,643,679.46 | 15,479,371.37 | 164,308.09 | 4,169,050.77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35,839.62 | 319,802.85 | 319,802.85 | 755,642.47 | ||||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746,160.22 | 15,323,876.61 | 15,159,568.52 | 164,308.09 | 3,413,408.3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43,071,567.85 | 2,759,812.57 | 39,729,556.16 | -3,201,850.31 | 8,838,354.94 | -2,876,692.06 | 112,180,366.63 |
2023年度
项 目 | 期初余额 (1)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4)=(1)-(2)+(3)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2)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3)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10,136,038.95 | -36,612,959.91 | 4,408,075.32 | 13,184,665.40 | -51,346,075.18 | 1,548,449.87 | 154,381,888.45 | |
1.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544,123.98 | 2,948,132.06 | 2,948,132.06 | 22,492,256.04 | ||||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90,591,914.97 | -39,561,091.97 | 4,408,075.32 | 13,184,665.40 | -54,294,207.24 | 1,548,449.87 | 131,889,632.41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647,380.22 | 12,682,737.04 | 12,337,059.62 | 345,677.42 | -11,310,320.6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12,516.97 | -176,677.35 | -176,677.35 | 435,839.62 | ||||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4,259,897.19 | 12,859,414.39 | 12,513,736.97 | 345,677.42 | -11,746,160.2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86,488,658.73 | -23,930,222.87 | 4,408,075.32 | 13,184,665.40 | -39,009,015.56 | 1,894,127.29 | 143,071,567.85 |
39、盈余公积
2024年度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77,212,833.75 | 577,212,833.75 | ||
任意盈余公积 | 63,796,201.34 | 63,796,201.34 | ||
储备基金 | 82,108,376.71 | 82,108,376.71 | ||
企业发展基金 | 21,683,742.35 | 21,683,742.35 | ||
合 计 | 744,801,154.15 | 744,801,154.15 |
2023年度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77,212,833.75 | 577,212,833.75 | ||
任意盈余公积 | 63,796,201.34 | 63,796,201.34 |
项 目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储备基金 | 82,108,376.71 | 82,108,376.71 | ||
企业发展基金 | 21,683,742.35 | 21,683,742.35 | ||
合 计 | 744,801,154.15 | 744,801,154.15 |
40、未分配利润
(1)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调整前 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 10,908,185,967.49 | 10,437,684,823.51 | -- |
调整 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调整后 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908,185,967.49 | 10,437,684,823.51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61,095,803.97 | 1,953,650,833.28 | -- |
其他权益工具处置 | 39,729,556.16 | 4,408,075.32 |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247,632,149.02 | 1,487,557,764.62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761,379,178.60 | 10,908,185,967.4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①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②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③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④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⑤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单位:千元
项 目 | 本期 | 上期 |
股利: | ||
2023年年终股利,已支付(注2) | 1,247,632.15 | |
2022年年终股利,已支付(注3) | -- | 1,487,557.76 |
资产负债表日后提议派发的股利: | ||
2024年年终股利分派(注1) | -- | |
2023年年终股利分派(注2) | -- | 1,247,632.15 |
注1: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本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注2: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本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5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等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年6月14日经股东大会批准,并支付。注3: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本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等利润分配方案于2023年6月21日经股东大会批准,并支付。
4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700,607,055.89 | 3,995,776,770.49 | 12,325,586,500.80 | 4,389,732,242.49 |
其他业务 | 111,731,798.79 | 85,330,186.44 | 104,451,825.02 | 75,741,118.61 |
合 计 | 11,812,338,854.68 | 4,081,106,956.93 | 12,430,038,325.82 | 4,465,473,361.10 |
本公司于境内经营单一营运分部,即医药制造业。因此,本公司并无呈列营运分部资料。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产品所属领域划分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化学制剂 | 6,119,280,577.64 | 1,191,792,820.74 | 6,570,639,537.54 | 1,374,066,456.91 |
原料药和中间体 | 3,254,813,190.56 | 2,078,062,928.99 | 3,252,993,304.38 | 2,098,349,900.71 |
中药制剂 | 1,408,665,554.58 | 341,044,343.07 | 1,744,892,737.51 | 547,592,940.44 |
生物制品 | 170,894,744.45 | 107,637,053.53 | 84,426,083.26 | 102,589,712.45 |
诊断试剂及设备 | 718,428,253.32 | 259,860,292.34 | 658,966,438.70 | 256,124,411.27 |
其他 | 28,524,735.34 | 17,379,331.82 | 13,668,399.41 | 11,008,820.71 |
小 计 | 11,700,607,055.89 | 3,995,776,770.49 | 12,325,586,500.80 | 4,389,732,242.49 |
其他业务: | ||||
销售材料、加工费等 | 51,392,431.10 | 33,489,439.28 | 45,950,441.95 | 27,118,109.90 |
租赁费 | 8,333,634.18 | 1,059,122.29 | 9,055,551.44 | 2,528,922.41 |
项 目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其他 | 52,005,733.51 | 50,781,624.87 | 49,445,831.63 | 46,094,086.30 |
小 计 | 111,731,798.79 | 85,330,186.44 | 104,451,825.02 | 75,741,118.61 |
合 计 | 11,812,338,854.68 | 4,081,106,956.93 | 12,430,038,325.82 | 4,465,473,361.10 |
(3)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主要经营地区划分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境内 | 9,976,999,763.57 | 3,115,011,134.23 | 10,754,233,842.34 | 3,505,739,065.11 |
境外 | 1,723,607,292.32 | 880,765,636.26 | 1,571,352,658.46 | 883,993,177.38 |
合 计 | 11,700,607,055.89 | 3,995,776,770.49 | 12,325,586,500.80 | 4,389,732,242.49 |
(4)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商品转让时间划分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11,700,607,055.89 | 3,995,776,770.49 | 12,325,586,500.80 | 4,389,732,242.49 |
其他业务: |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103,398,164.61 | 84,271,064.15 | 95,396,273.58 | 73,212,196.20 |
租赁收入 | 8,333,634.18 | 1,059,122.29 | 9,055,551.44 | 2,528,922.41 |
合 计 | 11,812,338,854.68 | 4,081,106,956.93 | 12,430,038,325.82 | 4,465,473,361.10 |
42、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5,617,784.18 | 62,773,954.09 |
教育费附加 | 42,674,083.90 | 48,034,018.38 |
土地使用税 | 6,494,143.85 | 6,807,030.61 |
房产税 | 27,506,870.22 | 23,527,349.58 |
印花税 | 9,179,912.90 | 9,432,907.27 |
车船使用税 | 48,010.64 | 93,140.13 |
环境保护税 | 345,198.31 | 198,348.29 |
其他 | 727,266.21 | 648,264.74 |
合 计 | 142,593,270.21 | 151,515,013.09 |
注:主要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见附注四、税项。
43、销售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宣传及推广费 | 2,572,030,592.64 | 3,121,844,539.47 |
员工薪酬 | 478,299,696.53 | 353,245,429.10 |
办公交际及差旅费
办公交际及差旅费 | 80,056,716.96 | 55,532,041.03 |
会务费 | 67,258,392.21 | 20,447,505.05 |
其他 | 56,993,106.36 | 47,083,207.22 |
合 计 | 3,254,638,504.70 | 3,598,152,721.87 |
44、管理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薪酬 | 317,305,664.73 | 266,663,096.69 |
股权激励费用 | -3,335,299.32 | 76,725,834.18 |
折旧及摊销 | 84,676,264.78 | 94,947,478.74 |
顾问咨询及信息披露费 | 21,580,332.62 | 18,548,756.89 |
质量专项费 | 37,508,757.46 | 51,398,582.85 |
办公交际及差旅费 | 52,223,506.17 | 51,636,475.53 |
修理水电及运杂费 | 19,450,599.60 | 23,062,071.97 |
招聘及职工培训费 | 6,897,737.18 | 6,528,710.34 |
核数师费用 | 2,169,811.32 | 3,213,207.49 |
其他 | 74,580,185.29 | 61,549,912.24 |
合 计 | 613,057,559.83 | 654,274,126.92 |
45、研发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137,842,329.62 | 217,654,713.17 |
员工薪酬 | 322,640,661.93 | 307,392,293.77 |
试验费 | 412,670,548.22 | 332,800,582.26 |
折旧及摊销 | 102,263,824.84 | 361,506,506.40 |
外购研发支出 | 18,222,452.84 | 56,461,661.17 |
其他 | 39,715,690.70 | 58,879,722.85 |
合 计 | 1,033,355,508.15 | 1,334,695,479.62 |
46、财务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88,606,560.78 | 102,085,923.09 |
减:利息收入 | 247,956,636.96 | 368,159,120.40 |
汇兑损益 | -944,480.13 | -10,231,666.45 |
手续费及其他 | 4,404,478.42 | 4,802,940.87 |
合 计 | -155,890,077.89 | -271,501,922.89 |
47、其他收益
项 目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政府补助 | 44,032,755.02 | 77,125,187.14 | 与资产相关 |
政府补助 | 76,238,029.31 | 109,212,865.84 | 与收益相关 |
扣缴税款手续费 | 2,492,687.73 | 1,991,168.63 | |
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 | 19,773,649.86 | 16,455,214.47 | |
合 计 | 142,537,121.92 | 204,784,436.08 |
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政府补助;作为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具体原因见附注十八、1。
48、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869,948.94 | 58,460,786.39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45,083.08 | 356,166.6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 | 3,567,312.00 | 21,295,667.39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注1) | 3,204,571.56 | -18,293,656.00 |
合 计 | 17,386,915.58 | 61,818,964.40 |
注1: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股票投资 | 16,921.08 | 3,279.44 |
交易性债务工具投资 | 2,509,507.92 | |
未指定为套期关系的衍生工具 | 678,142.56 | -18,296,935.44 |
其中:远期外汇合约 | 678,142.76 | -18,296,935.44 |
其他 | -0.20 | |
合 计 | 3,204,571.56 | -18,293,656.00 |
4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429,026.15 | -26,273,973.98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131,848.85 | 3,298.53 |
权益工具投资 | -5,244,566.75 | -24,382,368.68 |
衍生金融资产 | -2,316,308.25 | -1,894,903.8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8,010,128.96 | 623,217.31 |
其中:衍生金融负债 | -8,010,128.96 | 623,217.31 |
合 计 | -15,439,155.11 | -25,650,756.67 |
50、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项 目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640,137.92 | -13,452,389.1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576,131.24 | 387,212.37 |
合 计 | -7,216,269.16 | -13,065,176.79 |
51、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 | -76,326,348.41 | -309,468,215.74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2,796,672.86 | -569,867.28 |
开发支出减值损失 | -92,425,008.50 | |
合 计 | -181,548,029.77 | -310,038,083.02 |
52、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45,202,545.04 | -170,440.24 |
53、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89,565.26 | 3,855.00 | 89,565.26 |
废品收入 | 2,079,068.48 | 1,810,361.55 | 2,079,068.48 |
赔偿收入 | 980,165.70 | 351,920.01 | 980,165.70 |
确定不需支付的款项 | 1,653,963.38 | 2,293,183.73 | 1,653,963.38 |
其他 | 676,437.84 | 190,761.93 | 676,437.84 |
合 计 | 5,479,200.66 | 4,650,082.22 | 5,479,200.66 |
54、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12,977,288.43 | 16,981,436.81 | 12,977,288.43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7,150,533.15 | 1,865,610.23 | 7,150,533.15 |
其他 | 23,605,372.76 | 18,244,978.78 | 23,605,372.76 |
合 计 | 43,733,194.34 | 37,092,025.82 | 43,733,194.34 |
5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明细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555,302,654.48 | 498,430,473.92 |
其中:境内企业所得税 | 541,025,969.69 | 498,430,473.92 |
香港、澳门企业所得税 | 14,276,684.7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3,641,339.40 | -13,364,939.89 |
合 计 | 501,661,315.08 | 485,065,534.03 |
(2)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列示如下: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806,146,267.57 | 2,382,666,546.27 |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01,536,566.89 | 595,666,636.57 |
某些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55,486.03 | -36,791.03 |
税收减免的影响 | -408,164,738.25 | -374,843,287.30 |
无须纳税收入的影响 | -1,722,909.17 | -5,165,307.80 |
权益法核算的影响 | 790,148.59 | -7,523,775.23 |
不可抵扣费用的影响 | 11,918,500.97 | 20,007,700.27 |
当年新增(转回)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时间性差异 | 18,516,707.50 | 73,716,204.64 |
当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 104,733,514.93 | 144,933,423.2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 -3,547,557.09 | -1,724,542.28 |
其他 | 77,245,594.68 | 40,035,272.99 |
所得税费用 | 501,661,315.08 | 485,065,534.03 |
56、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在计算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时,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假设在当年年初转换;当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假设在发行日转换。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如下:
每股收益的计算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61,095,803.97 | 1,953,650,833.28 |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 | 2,061,095,803.97 | 1,953,650,833.28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920,350,151 | 929,124,135 |
稀释效应——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股票期权) | 1,484,696 | |
调整后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920,350,151 | 930,608,831 |
基本每股收益 | 2.24 | 2.10 |
其中: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2.24 | 2.10 |
终止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 | -- |
稀释每股收益 | 2.24 | 2.10 |
其中:持续经营稀释每股收益
其中:持续经营稀释每股收益 | 2.24 | 2.10 |
终止经营稀释每股收益 | -- | -- |
57、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92,135,558.09 | 183,179,718.82 |
利息收入 | 283,826,879.43 | 391,526,479.69 |
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297,446.89 | 215,113.95 |
资金往来及其他 | 43,765,026.06 | 97,593,530.72 |
合 计 | 425,024,910.47 | 672,514,843.18 |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推广费 | 2,824,062,225.69 | 3,016,484,590.74 |
研究开发费 | 579,318,840.27 | 629,403,664.32 |
银行手续费 | 4,404,478.42 | 4,802,940.87 |
信用证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9,636,803.41 | 3,909,198.19 |
支付的其他费用 | 519,928,551.30 | 405,985,105.78 |
资金往来及其他 | 40,883,329.97 | 35,728,487.01 |
合 计 | 3,978,234,229.06 | 4,096,313,986.91 |
(3)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定期存款 | 300,000,000.00 | 270,000,000.00 |
现金管理 | 315,281,444.47 | 191,536,624.91 |
津同仁堂分红 | 112,640,000.00 | |
合 计 | 615,281,444.47 | 574,176,624.91 |
(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拆迁补偿 | 6,000,000.00 |
(5)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光大新厂项目 | 136,779,283.28 | |
定期存款 | 458,472,433.42 | 300,000,000.00 |
现金管理 | 314,230,400.45 | |
合 计 | 772,702,833.87 | 436,779,283.28 |
(6)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 | 25,000.00 | 325,000.00 |
外汇远期合约损失 | 4,921,998.66 | 29,274,143.05 |
合 计 | 4,946,998.66 | 29,599,143.05 |
(7)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 | 1,682,133.31 |
(8)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票回购及手续费 | 858,562,382.65 | 346,154,428.89 |
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 | 70,429.97 | 14,362.22 |
租金 | 20,707,098.65 | 23,549,509.62 |
预提所得税 | 14,402,445.16 | |
合 计 | 893,742,356.43 | 369,718,300.73 |
(9)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的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余额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期末余额 | |||
现金流入 | 现金流出 | 计提的利息 | 公允价值变动 | 其他 | |||
短期借款 | 1,860,009,625.00 | 4,305,000,000.00 | 3,735,583,539.69 | 22,189,888.54 | 3,384,026.15 | 2,455,000,000.00 | |
长期借款 | 2,260,248,162.28 | 1,560,552,394.66 | 2,384,149,517.55 | 64,897,982.89 | 397,737.64 | 1,501,946,759.92 | |
租赁负债 | 21,235,216.59 | 20,707,098.65 | 1,518,689.35 | 23,586,158.86 | 25,632,966.15 | ||
合 计 | 4,141,493,003.87 | 5,865,552,394.66 | 6,140,440,155.89 | 88,606,560.78 | 27,367,922.65 | 3,982,579,726.07 |
5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304,484,952.49 | 1,897,601,012.24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181,548,029.77 | 310,038,083.02 |
信用减值损失 | 7,216,269.16 | 13,065,176.79 |
固定资产折旧 | 515,998,045.84 | 523,812,777.3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9,289,189.73 | 21,520,727.38 |
无形资产摊销 | 39,848,871.73 | 294,990,127.0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2,104,208.84 | 47,575,890.87 |
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5,202,545.04 | 170,440.2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060,967.89 | 1,861,755.2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439,155.11 | 25,650,756.67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7,003,804.40 | 94,955,270.3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386,915.58 | -61,818,964.4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3,105,559.40 | -18,033,207.4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35,780.00 | 4,668,267.5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317,464.76 | -334,424,677.9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0,243,771.15 | 466,285,209.5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8,506,175.25 | -115,710,286.79 |
其他 | -3,335,299.32 | 76,725,834.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8,847,526.76 | 3,248,934,191.8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当期新增的使用权资产 | 24,533,731.75 | 20,917,452.83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817,816,661.30 | 10,976,366,402.4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976,366,402.44 | 10,072,642,681.7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8,549,741.14 | 903,723,720.72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期期末余额 |
一、现金 | 10,817,816,661.30 | 10,976,366,402.44 |
项 目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期期末余额 |
其中:库存现金 | 155,198.45 | 143,780.9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693,287,128.22 | 10,867,543,536.8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24,374,334.63 | 108,679,084.66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817,816,661.30 | 10,976,366,402.44 |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含本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保函等业务保证金 | 9,330,323.62 | 4,965,960.88 | 冻结 |
定期存款 | 300,000,000.00 | 按定期利率计提利息,存期大于1年但资产负债表日距离到期日小于1年 | |
应计利息 | 44,391,492.44 | 计提的利息 | |
合 计 | 9,330,323.62 | 349,357,453.32 |
59、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 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港币 | 15,425,110.37 | 0.92604 | 14,284,269.20 |
欧元 | 92,585.97 | 7.5257 | 696,774.24 |
美元 | 241,102,795.67 | 7.1884 | 1,733,143,336.39 |
澳门币 | 6,374,373.52 | 0.8985 | 5,727,374.61 |
日元 | 286,308,497.00 | 0.046233 | 13,236,900.74 |
林吉特 | 17,061.18 | 1.61991 | 27,637.58 |
印尼盾 | 325,303,128,229.60 | 0.000453 | 147,362,317.09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60,253,606.55 | 7.1884 | 433,127,025.32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港币 | 960,771.39 | 0.92604 | 889,712.74 |
应付账款 | |||
其中:欧元 | 5,665.41 | 7.5257 | 42,636.18 |
美元 | 211,300.56 | 7.1884 | 1,518,912.95 |
日元 | 24,936,230.40 | 0.046233 | 1,152,876.74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4,405,983.55 | 7.1884 | 31,671,972.15 |
港币 | 58,665.01 | 0.92604 | 54,326.15 |
项 目
项 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印尼盾 | 13,000,000.00 | 0.000453 | 5,889.00 |
60、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短期租赁费用 | 1,546,887.71 |
(2)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
①租赁收入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租赁收入 | 8,333,634.18 |
②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五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以及剩余年度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资产负债表日后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第1年 | 3,615,049.52 | 5,286,896.70 |
第2年 | 2,014,770.60 | 2,413,201.40 |
第3年 | 378,934.10 | 813,720.00 |
第4年 | 252,000.00 | |
第5年 | 252,000.00 | |
5年后 | 1,554,000.00 | |
合 计 | 6,008,754.22 | 10,571,818.10 |
六、研发支出
1、研发支出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费用化金额 | 资本化金额 | 费用化金额 | 资本化金额 | |
材料费 | 137,842,329.62 | 2,086,757.27 | 217,654,713.17 | 14,047,007.93 |
员工薪酬 | 322,640,661.93 | 307,392,293.77 | ||
试验费 | 412,670,548.22 | 20,066,519.10 | 332,800,582.26 | 54,645,966.84 |
折旧及摊销 | 102,263,824.84 | 361,506,506.40 | ||
外购在研项目 | 18,222,452.84 | 14,450,298.12 | 56,461,661.17 | 110,189,959.33 |
其他 | 39,715,690.70 | 41,433.96 | 58,879,722.85 | 492,894.46 |
合 计 | 1,033,355,508.15 | 36,645,008.45 | 1,334,695,479.62 | 179,375,828.56 |
2、开发支出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增加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计入当期损益 | |||
生物药 | 92,425,008.50 | 92,425,008.50 | ||||
化学制剂 | 195,463,777.66 | 22,194,710.33 | 14,450,298.12 | 11,610,805.35 | 220,497,980.76 | |
合 计 | 287,888,786.16 | 22,194,710.33 | 14,450,298.12 | 11,610,805.35 | 92,425,008.50 | 220,497,980.76 |
(1)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 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JP1366项目 | 获批开展临床试验 | 营销 | 临床试验 | 取得临床批件,并经本公司评估 |
(2)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生物药 | 92,425,008.50 | 92,425,008.50 |
3、外购在研项目
JP1366项目目前在韩国已获批上市。本公司购买后,负责国内临床试验,经本公司评估,该项目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因此将其购买价款确认为开发支出。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法人类别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丽珠(香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投资 | HKD45,100万元 | 100 | 设立 | |
安滔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投资 | HKD50万元 | 100 | 设立 | |
Livzon International Ventures | 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开曼 | 开曼 | 投资 | USD525万元 | 100 | 设立 | |
Livzon International Ventures I | 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开曼 | 开曼 | 投资 | USD515万元 | 100 | 设立 | |
Livzon International Ventures II | 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开曼 | 开曼 | 投资 | USD5万元 | 100 | 设立 | |
丽安香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投资 | HKD31,300万元 | 100 | 设立 | |
LIVZON MALAYSIA SDN. BHD. | 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 | 技术开发 | MYR 100元 | 100 | 设立 | |
LIA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 |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维尔京群岛 | 维尔京群岛 | 投资 | USD5万元 | 100 | 设立 | |
LIAN SGP HOLDING PTE. LTD |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新加坡 | 新加坡 | 投资 | USD3,200万元 | 100 | 设立 | |
PT. LIVZON PHARMA INDONESIA |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雅加达 | 雅加达 | 医药制造 | IDR 130,608,000万元 | 80 | 设立 | |
珠海现代中药高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服务业 | RMB600万元 | 75 | 25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法人类别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全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医药制造 | RMB45,000万元 | 74.46 | 25.54 | 设立 |
丽珠集团丽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商品贸易 | RMB2,000万元 | 60.04 | 39.96 | 设立 |
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商品贸易 | RMB6,000万元 | 66.67 | 33.33 | 设立 |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医药制造 | RMB8,732.89万元 | 36 | 15 | 设立 |
上海丽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医药制造 | RMB1,000万元 | 75 | 设立 | |
上海中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技术开发 | RMB800万元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医药制造 | RMB12,828万元 | 100 | 设立 | |
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焦作 | 焦作 | 医药制造 | RMB7,000万元 | 100 | 设立 | |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医药制造 | RMB40,000万元 | 47.425(注) | 设立 | |
澳门嘉安信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澳门 | 澳门 | 商品贸易 | MOP10万元 | 100 | 设立 | |
珠海丽禾医疗诊断产品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医药制造 | RMB1,500万元 | 100 | 设立 | |
上海丽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服务业 | RMB100万元 | 100 | 设立 | |
苏州丽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苏州 | 苏州 | 技术开发 | RMB100万元 | 100 | 设立 | |
珠海立恒医疗诊断产品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医药制造 | RMB1,500万元 | 100 | 设立 | |
长沙丽瑾葆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长沙 | 长沙 | 专用设备制造 | RMB100万元 | 100 | 设立 | |
丽珠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服务业 | HKD1万元 | 100 | 设立 | |
珠海丽珠广告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服务业 | RMB100万元 | 10 | 90 | 设立 |
丽珠集团丽珠—拜阿蒙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医药制造 | RMB1,200万元 | 57 | 25 | 设立 |
丽珠集团丽珠医药研究所 | 全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技术开发 | RMB1,000万元 | 60.04 | 39.96 | 设立 |
丽珠集团疫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医药制造 | RMB6,500万元 | 83.85 | 设立 | |
丽珠(澳门)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澳门 | 澳门 | 投资 | MOP10万元 | 100 | 设立 | |
珠海市丽珠微球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技术开发 | RMB50,348.685万元 | 60 | 40 | 设立 |
珠海市丽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珠海市丽珠医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同) | 全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投资 | RMB50,000万元 | 90 | 10 | 设立 |
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技术开发 | RMB109,547.2334万元 | 61.66 | 设立 | |
丽珠生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投资 | HKD0.04万元 | 100 | 设立 | |
珠海市卡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技术开发 | RMB100万元 | 100 | 协议控制 | |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医药制造 | RMB150,000万元 | 100 | 设立 | |
丽珠单抗生物技术(美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波士顿 | 波士顿 | 技术开发 | USD110万元 | 100 | 设立 |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彭州 | 彭州 | 医药制造 | RMB14,900万元 | 57.41 | 42.59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法人类别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清远 | 清远 | 医药制造 | RMB23,988.77万元 | 87.14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平罗县 | 平罗县 | 医药制造 | RMB20,000万元 | 100 | 设立 | |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福州 | 福州 | 医药制造 | USD4,170万元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古田县 | 古田县 | 医药制造 | RMB2,670万元 | 25 | 75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全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韶关 | 韶关 | 医药制造 | RMB6,156.101万元 | 65.10 | 34.9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大同丽珠芪源药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浑源县 | 浑源县 | 种植业 | RMB400万元 | 92.50 | 设立 | |
陇西丽珠参源药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陇西县 | 陇西县 | 种植业 | RMB400万元 | 100 | 设立 | |
珠海市丽珠睿研智新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上海丽予生物医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同) | 控股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技术开发 | RMB300万元 | 55 | 45 | 设立 |
武汉康丽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武汉 | 武汉 | 投资 | RMB100,000万元 | 60 | 设立 | |
毛孩子动物保健(广东)有限公司(曾用名:丽健(广东)动物保健有限公司,下同) | 控股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清远 | 清远 | 医药制造 | RMB20,000万元 | 51 | 设立 | |
珠海市丽珠中药现代化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医药制造 | RMB13,000万元 | 50 | 50 | 设立 |
澳门丽珠中药现代化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澳门 | 澳门 | 商品贸易 | MOP10万元 | 100 | 设立 | |
临汾丽珠翘源药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临汾 | 临汾 | 种植业 | RMB500万元 | 51 | 设立 |
注:本公司为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丽珠试剂”)第一大股东,根据丽珠试剂章程第一百○四条章程约定,丽珠试剂董事会包含九名董事,本公司向其董事会委派4名董事,其中1名担任董事长,占6名非独立董事过半数。根据丽珠试剂章程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普通决议事项包括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相关活动,本公司通过对丽珠试剂股东大会及其董事会的影响从而拥有对丽珠试剂的控制权。因此,本公司将丽珠试剂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合并) | 49.00 | 326,781,052.45 | 274,600,000.00 | 646,193,627.54 |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 52.575 | 63,745,824.89 | 52,575,000.00 | 460,585,914.57 |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合并) | 38.34 | -205,756,856.09 | -491,311,069.10 |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 12.86 | 67,573,957.55 | 316,895,159.99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合并) | 1,868,136,767.19 | 159,804,277.61 | 2,027,941,044.80 | 697,690,712.71 | 8,002,219.41 | 705,692,932.12 |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 988,847,440.52 | 229,832,057.63 | 1,218,679,498.15 | 310,953,005.41 | 31,670,198.60 | 342,623,204.01 |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合并) | 157,024,866.59 | 306,633,242.55 | 463,658,109.14 | 262,210,341.98 | 1,482,905,954.67 | 1,745,116,296.65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 2,496,593,982.63 | 1,783,865,951.81 | 4,280,459,934.44 | 1,375,162,136.55 | 47,594,515.37 | 1,422,756,651.92 |
续(1):
子公司名称 | 上年年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合并) | 1,755,415,063.60 | 159,018,275.51 | 1,914,433,339.11 | 698,725,369.92 | 7,835,736.26 | 706,561,106.18 |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 960,370,975.22 | 275,487,887.13 | 1,235,858,862.35 | 348,436,176.85 | 34,012,775.42 | 382,448,952.27 |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合并) | 388,617,888.39 | 566,281,020.26 | 954,898,908.65 | 890,898,698.83 | 1,547,257,071.47 | 2,438,155,770.30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 1,942,367,503.07 | 1,745,812,763.30 | 3,688,180,266.37 | 1,378,934,378.40 | 47,253,214.06 | 1,426,187,592.46 |
续(2):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 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 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合并) | 2,012,800,539.23 | 661,879,663.06 | 661,879,663.06 | 756,788,608.74 | 1,945,315,280.60 | 601,107,152.32 | 601,107,152.32 | 617,704,098.79 |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 722,834,548.13 | 121,247,408.27 | 121,346,384.06 | 137,254,362.63 | 668,010,685.47 | 79,162,872.52 | 79,258,837.87 | 82,667,789.60 |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合并) | 46,423,814.38 | -479,515,900.21 | -479,516,524.63 | -153,515,743.32 | -90,783,112.54 | -999,186,716.72 | -999,185,276.08 | -386,448,754.89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 2,361,240,808.38 | 525,458,456.87 | 525,458,456.87 | 834,603,747.87 | 2,348,220,890.09 | 532,879,243.14 | 532,879,243.14 | 686,246,367.37 |
(4)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①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原持有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丽珠生物科技”)55.13%股权。根据《关于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及丽珠生物科技股东会决议,丽珠生物科技注册资本由原来889,023,284.00元人民币增加至1,095,472,334.00元人民币,由本公司以货币出资方式于2028年12月31日前缴清认缴本次新增的注册资本
206,449,050.00元人民币,认购对价为1,000,000,000元人民币,超过认缴出资额部分的认购对价计入资本公积。本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11日,分别支付增资款160,000,000元人民币、113,000,000元人民币、172,500,000元人民币、232,440,000元人民币。本期增资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增加373,686,765.89元,资本公积减少373,686,765.89元。本公司原持有珠海市丽珠睿研智新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睿研智新医药”)55%股权。根据《关于上海丽予生物医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睿研智新医药股东会决议,上海方予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睿研智新医药45%股权以157.5万元的转让对价转让给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截至2024年12月31日,股权转让协议已履行完毕,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支付交易对价为157.5万元,该项交易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增加1,753,710.94元,资本公积减少1,753,710.94元。
②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项 目 | 丽珠生物科技 | 睿研智新医药 |
购买成本 | ||
--现金 | 677,940,000.00 | 1,575,000.00 |
购买成本合计 | 677,940,000.00 | 1,575,000.00 |
减:按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304,253,234.11 | -178,710.94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373,686,765.89 | 1,753,710.94 |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3、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的变动
2024年5月9日,丽安香港有限公司成立LIA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注册资本5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100%。2024年5月27日,LIA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成立LIAN SGP HOLDING PTE. LTD,注册资本320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100%。2024年8月29日,LIAN SGP HOLDING PTE. LTD与PT GLOBAL CHEMINDO MEGATRADING合资成立PT. LIVZON PHARMA INDONESIA,法定资本130,608,000万印尼盾。PT. LIVZON PHARMAINDONESIA将发行25%普通股,其中LIAN SGP HOLDING PTE. LTD出资26,121,600万印尼盾,占初始发行股份80%,PT GLOBAL CHEMINDO MEGATRADING出资6,530,400万印尼盾,占初始发行股份20%。2024年4月16日,珠海市丽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2024年11月19日,珠海市丽珠医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2024年12月5日,长沙丽瑾葆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税务注销登记;2025年1月
7日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4、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联营企业 | ||||||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医药制造 | 40.00 | 权益法 |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 目 |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4.12.31 |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 627,091,302.27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50,836,520.90 |
调整事项 | |
其中:商誉 | 498,457,683.68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749,294,204.58 |
续:
项 目 |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985,916,053.04 |
企业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本公司以联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金额为基础,按持股比例计算资产份额。联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金额考虑了取得时联营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影响。
(3)其他不重要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 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上期余额/上期发生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06,926,111.48 | 325,655,367.95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5,987,862.08 | -30,255,233.36 | |
其他综合收益 | 319,802.85 | -176,677.35 | |
综合收益总额 | -45,668,059.23 | -30,431,910.71 |
(4)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无。
八、政府补助
1、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分 类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68,247,750.86 | 16,083,100.00 | 46,929,855.02 | 237,400,995.84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122,711.73 | 100,871.22 | 1,021,840.51 | |
合 计 | 269,370,462.59 | 16,083,100.00 | 47,030,726.24 | 238,422,836.35 |
(1)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后续采用总额法计量
种 类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68,247,750.86 | 16,083,100.00 | 44,117,455.02 | 2,812,400.00 | 237,400,995.84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122,711.73 | 100,871.22 | 1,021,840.51 | 其他收益 | ||
合 计 | 269,370,462.59 | 16,083,100.00 | 44,218,326.24 | 2,812,400.00 | 238,422,836.35 |
上述政府补助主要来自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在地省市级发改、财政、科工信局等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研发、技改、科技创新、搬迁等项目补助。
2、采用总额法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种 类 | 上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 本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 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77,125,187.14 | 44,032,755.02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9,212,865.84 | 76,238,029.31 | 其他收益 |
合 计 | 186,338,052.98 | 120,270,784.33 |
上述政府补助主要来自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在地省市级发改、财政、商务局、科技局、科工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企业运营、研发、技改、科技创新、出口信保、稳岗等项目补助。
3、采用净额法冲减相关成本的政府补助情况
无。
4、本期返还政府补助情况
项 目 | 金额 | 原因 |
2023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P06产业化项目) | 2,812,400.00 | 退回重复拨款 |
项 目
项 目 | 金额 | 原因 |
降血脂他汀类药物的研究与产业化 | 84,700.00 | 项目终止退回 |
九、金融工具风险管理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整体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外汇风险
本公司主要业务在国内,所进行的绝大部分交易以人民币计价及结算。然而,原料药和诊断试剂等有部分进出口业务,结算货币为美元和日元,本公司境外(主要是香港)业务以港币结算;另外,本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发生外币借贷业务。综合上述情况,本公司还是存在一定的外汇风险。考虑到本公司能承受的外汇风险,本公司采用非套期的外汇远期合同以管理外汇风险。然而,对于贷款的外汇风险,本公司密切关注人民币的汇率走势,适时调整贷款规模,以期将风险降低到最低。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①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千元
项 目 | 港币项目 | 美元项目 | 欧元项目 | 日元项目 | 林吉特项目 | 印尼盾项目 | 澳门币项目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284.27 | 1,733,143.34 | 696.77 | 13,236.90 | 27.64 | 147,362.32 | 5,727.3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1,589.37 | ||||||
应收账款 | 433,127.03 | ||||||
其他应收款 | 889.7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2,980.32 | ||||||
小计: | 249,743.67 | 2,166,270.37 | 696.77 | 13,236.90 | 27.64 | 147,362.32 | 5,727.37 |
外币金融负债: | |||||||
应付账款 | 1,518.91 | 42.64 | 1,152.88 |
项 目
项 目 | 港币项目 | 美元项目 | 欧元项目 | 日元项目 | 林吉特项目 | 印尼盾项目 | 澳门币项目 |
其他应付款 | 54.33 | 31,671.97 | 5.89 | ||||
小计: | 54.33 | 33,190.88 | 42.64 | 1,152.88 | 5.89 |
②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千元
项 目 | 港币项目 | 美元项目 | 欧元项目 | 日元项目 | 林吉特项目 | 澳门币项目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262.14 | 1,108,381.50 | 728.44 | 178.35 | 15.10 | 5,534.7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4,572.80 | |||||
应收账款 | 286,358.51 | 147.35 | ||||
其他应收款 | 999.50 | 158.6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44,015.26 | |||||
小计: | 325,849.70 | 1,394,740.01 | 728.44 | 178.35 | 15.10 | 5,840.75 |
外币金融负债: | ||||||
应付账款 | 2,623.80 | 44.53 | 21,132.48 | |||
其他应付款 | 3,673.01 | 28,937.74 | ||||
小计: | 3,673.01 | 31,561.54 | 44.53 | 21,132.48 |
于2024年12月31日,对于本公司各类港币、美元、欧元、日元、澳门币等外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港币、美元、欧元、日元、澳门币等外币升值或贬值5%,其它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利润约127,430.92千元(2023年12月31日:
约83,547.04千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来自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而利率受国家宏观货币政策的影响,使本公司在未来承受利率波动的风险。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本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公司董事认为未来利率变化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主要来自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资金、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就存放于银行的存款而言,存款资金相对分散于多家声誉卓越的银行,面临的信贷风险有限。有关应收款项,本公司会评估客户的信用度给予信用资信,再者,鉴于本公司庞大的客户基础,应收账款信贷风险并不集中;在应收票据结算方面,由于更多的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等优质票据,故预期本公司根据资金需求情况选择持有到期兑付或对外背书支付均不存在重大信贷风险。另外,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减值所作的准备足以应付信贷风险。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9.85%(2023年12月31日:8.02%);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46.08%(2023年12月31日:37.30%)。
(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采取谨慎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以确保足够的货币资金及流动性来源。主要包括维持充足的货币资金、通过足够的银行授信保证能随时取得银行信用贷款。另外,除银行间接融资外,开辟多种融资渠道,像银行间市场的直接融资(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公司债等,这样能很好的减少银行间接融资受信贷规模和国家宏观货币政策的影响,确保灵活的获得足够资金。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各项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①2024年12月31日
项 目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827,146,984.92 | 10,827,146,984.9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9,363,055.07 | 89,363,055.07 | |||
应收票据 | 1,313,604,720.17 | 1,313,604,720.17 | |||
应收账款 | 1,935,502,036.72 | 1,935,502,036.72 | |||
其他应收款 | 34,558,694.17 | 34,558,694.1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2,603,561.62 | 204,390,121.77 | 466,993,683.39 | ||
小计: | 14,200,175,491.05 | 262,603,561.62 | 204,390,121.77 | 14,667,169,174.44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2,455,000,000.00 | 2,455,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8,096,946.08 | 8,096,946.08 | |||
应付票据 | 965,581,088.61 | 965,581,088.61 | |||
应付账款 | 618,397,523.74 | 618,397,523.74 | |||
其他应付款 | 2,861,381,342.08 | 2,861,381,342.0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742,085.99 | 48,742,085.99 | |||
租赁负债 | 4,199,179.12 | 8,903,348.59 | 13,102,527.71 | ||
长期借款 | 361,336,865.48 | 1,104,398,246.89 | 1,465,735,112.37 | ||
小计: | 6,957,198,986.50 | 365,536,044.60 | 1,113,301,595.48 | 8,436,036,626.58 |
②2023年12月31日
项 目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金融资产: |
项 目
项 目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货币资金 | 11,325,723,855.76 | 11,325,723,855.7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1,792,081.22 | 81,792,081.22 | |||
应收票据 | 1,459,333,093.74 | 1,459,333,093.74 | |||
应收账款 | 2,115,658,645.12 | 2,115,658,645.12 | |||
其他应收款 | 32,008,338.25 | 32,008,338.25 | |||
其他流动资产 | 6,536,364.62 | 6,536,364.62 | |||
小计: | 15,021,052,378.71 | 15,021,052,378.71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860,009,625.00 | 1,860,009,625.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86,817.12 | 86,817.12 | |||
应付票据 | 894,588,217.10 | 894,588,217.10 | |||
应付账款 | 763,825,157.69 | 763,825,157.69 | |||
其他应付款 | 3,157,651,033.59 | 3,157,651,033.5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59,679,477.31 | 659,679,477.31 | |||
其他流动负债 | 39,844,637.92 | 39,844,637.92 | |||
租赁负债 | 6,669,342.22 | 2,361,280.35 | 9,030,622.57 | ||
长期借款 | 1,146,854,277.01 | 465,919,001.98 | 1,612,773,278.99 | ||
小计: | 7,375,684,965.73 | 1,153,523,619.23 | 468,280,282.33 | 8,997,488,867.29 |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39.05%(2023年12月31日:41.04%)。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 | 应收票据 | 34,906,855.80 | 终止确认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已经转移了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保理 | 应收账款 | 66,924,038.65 | 终止确认 | 无追索权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项 目
项 目 | 转移方式 | 终止确认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票据 | 背书 | 34,906,855.80 | |
应收账款 | 转让 | 66,924,038.65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到期的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4,906,855.8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94,570,051.97元),无未到期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商业承兑汇票(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0.00元)。于2024年12月31日,其到期日为1至6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其持有人有权向本公司追索(“继续涉入”)。本公司认为,本公司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公司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2024年度,本公司于票据转移日未产生利得或损失。本公司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期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背书在本期大致均衡发生。
(3)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无。
十、公允价值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次可分为: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第二层次: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和金额
于2024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项 目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987,629.66 | 15,081,807.66 | 16,069,437.32 | |
2.权益工具投资 | 72,993,949.73 | 72,993,949.73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99,668.02 | 299,668.02 | ||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7,634,195.50 | 504,011,413.93 | 561,645,609.4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31,615,774.89 | 299,668.02 | 519,093,221.59 | 651,008,664.50 |
(三)交易性金融负债 |
项 目
项 目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1.衍生金融负债 | 8,096,946.08 | 8,096,946.0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8,096,946.08 | 8,096,946.08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于2024年度,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计量没有在第一层级与第二层级之间的转换,也没有转入或者转出到第三层级的情况。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本公司的交易性债务工具投资及权益工具投资在深圳、香港及美国等地上市交易,其公允价值以报告期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2)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
内 容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衍生金融资产 | 299,668.02 | 根据到期合约相应的所报远期汇率计算确定 |
衍生金融负债 | 8,096,946.08 | 根据到期合约相应的所报远期汇率计算确定 |
(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中使用的重要的不可观察输入值的量化信息
内 容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 | 15,081,807.66 | 预期收益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8,006,000.00 | 市场法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羿尊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24,737,630.38 | 市场法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珠海麦得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6,710,669.76 | 最近融资价格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享融(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6,098,956.59 | 最近融资价格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GLOBAL HEALTH SCIENCE | 143,205,685.40 | 净资产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HSG Venture VI 2018-B, L.P.(曾用名:SCC VENTURE VI 2018-B,L.P. ) | 236,750.08 | 净资产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Nextech V Oncology S.C.S., SICAV-SIF | 22,515,721.72 | 净资产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 | 12,500,000.00 | 成本 |
(4)归入公允价值层级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表
项 目(本期金额) | 期初余额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期末余额 |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入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1,807.66 | 15,000,000.00 | 15,081,807.6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47,292,620.52 | -6,528,424.06 | 36,752,782.53 | 504,011,413.93 | |||||||
合 计 | 547,292,620.52 | 81,807.66 | -6,528,424.06 | 15,000,000.00 | 36,752,782.53 | 519,093,221.59 |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 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母公司对本公司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 | 生产经营口服液、药品、保健食品 | 187,420.042 | 24.50 | 24.50 |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418,878,6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35%。在该等股份中以广州市保科力贸易公司名义持有的17,306,329股法人股尚未办理股票过户手续,其余股份均已办理相关股票过户手续。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朱保国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七、1。
3、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情况
联营企业情况详见附注五、9及附注七、4。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深圳市有宝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AbCyte Therapeutics Inc. | 联营企业 |
上海健信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珠海市圣美基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控制的公司 |
珠海横琴维胜精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控制的公司 |
Aetio Biotheraphy, Inc. | 联营企业 |
河南省健康元生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杭州新元素药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北京英飞智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深圳康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健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深圳太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深圳太太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天诚实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广州呼吸药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健康元呼吸药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下同) |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上海方予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健康元(广东)特医食品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Joincare Pharmaceutical Group Industry Co., Ltd. |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涿州京南永乐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四川健康阿鹿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之子公司 |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 |
珠海麦得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监事任董事的公司 |
珠海祥和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高管控制的企业 |
珠海中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珠海丽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江苏一赢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控制的公司 |
珠海市蒲小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关键管理人员 |
5、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采购与销售情况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决策程序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原料 | 市场价格 | 3,396,106.21 | 2,592,283.20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原料 | 市场价格 | 12,747,512.25 | 18,973,423.13 |
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 原料 | 市场价格 | 48,318.85 |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产成品 | 市场价格 | 439,786.47 | 420,511.47 |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原料 | 市场价格 | 223,765,802.46 | 236,773,806.26 |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决策程序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一赢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产成品 | 市场价格 | 29,816.00 | 2,669,251.00 |
采购商品合计 | 240,427,342.24 | 261,429,275.06 | ||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水电及动力 | 市场价格 | 31,369,416.62 | 32,647,411.34 |
上海方予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 | 协商定价 | 20,196,582.93 | 15,612,720.84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研发、检测、现代服务 | 协商定价 | 2,397,667.27 | 856,788.85 |
深圳市有宝科技有限公司 | 现代服务 | 协商定价 | 1,005,433.00 | |
江苏一赢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现代服务 | 协商定价 | 176,428.00 | |
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 加工 | 协商定价 | 7,759,299.58 | 5,500,000.00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研发 | 协商定价 | 1,000,000.00 |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现代服务 | 协商定价 | 27,312.86 | |
北京英飞智药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 | 协商定价 | 83,168.32 | 693,069.31 |
广州呼吸药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研发 | 协商定价 | 12,523,551.33 | 11,234,834.92 |
接受劳务合计 | 75,329,686.05 | 67,753,999.12 |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决策程序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产成品 | 市场价格 | 19,178,761.03 | 36,127,256.69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产成品 | 市场价格 | 1,174.31 | 421,840.71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产成品 | 市场价格 | 23,761.06 | |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产成品 | 市场价格 | 4,831,041.76 | |
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 产成品 | 市场价格 | 1,908,898.45 | 7,054,955.75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产成品 | 市场价格 | 11,095.45 | 3,554,365.92 |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 产成品 | 市场价格 | 3,318.58 | 2,654.87 |
珠海市圣美基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产成品 | 市场价格 | 309.73 | 7,929.20 |
珠海横琴维胜精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产成品 | 市场价格 | 154,412.03 | |
四川健康阿鹿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产成品 | 市场价格 | 2,402,637.85 | 2,918,682.18 |
上海方予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产成品 | 市场价格 | 23,044.77 | |
江苏一赢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产成品 | 市场价格 | 5,021.65 | |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产成品 | 市场价格 | 963,106.79 | |
销售商品合计 | 28,491,649.19 | 51,102,619.59 | ||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水电、动力 | 市场价格 | 4,638,451.76 | 5,670,231.95 |
珠海市圣美基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动力、现代服务 | 市场价格 | 601,680.74 | 640,387.40 |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 动力、现代服务 | 市场价格 | 220,674.65 | 640,383.39 |
健康元(广东)特医食品有限公司 | 水电、动力 | 市场价格 | 132,600.76 | 138,382.95 |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决策程序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加工、检测 | 协商定价 | 150,127.15 | 641,509.43 |
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 现代服务 | 协商定价 | 301,016.88 |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研发、加工、检测 | 协商定价 | 9,072,291.49 | 1,017,945.75 |
广州呼吸药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研发 | 协商定价 | 3,776,000.00 | |
河南省健康元生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加工、检测 | 协商定价 | 11,990.70 | 83,992.56 |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现代服务 | 协商定价 | 566,037.74 | |
提供劳务合计 | 18,603,817.25 | 9,699,888.05 |
(2)关联租赁情况
①公司出租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健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38,532.12 | 38,532.12 |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170,980.93 | 2,171,444.85 |
天诚实业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7,487.93 | 27,194.53 |
健康元(广东)特医食品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53,028.56 | 253,028.56 |
珠海市圣美基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30,926.66 | 240,000.00 |
②公司承租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779,581.65 | 779,581.65 |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设备 | 501,420.54 | 1,708,588.32 |
上海方予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5,000.00 |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83,628.30 |
(3)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技术转让 | 2,000,000.00 | |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销售设备 | 100,668.65 | |
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设备 | 1,092,673.04 | |
上海方予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受让睿研智新医药45%股权 | 1,575,000.00 |
(4)关联担保情况
①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明细如下
A、授信融资担保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对象名称 | 发生日期 | 期末余额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额度 | 担保内容及类型 | 担保期 |
(协议签署日) | ||||||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024.10.18 | 140,640.92 | 140,640.92 | 210,000.00 | 银行借款,连带责任担保 | 2024.10.18-2027.11.22(汇丰、招商、工行、交行、中信等)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2024.7.18 | 2,394.92 | 2,394.92 | 17,000.00 | 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024.7.18-2027.6.30(交通银行)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2024.7.1 | 4,206.02 | 4,206.02 | 11,50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024.7.1-2029.6.11(渣打银行)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2022.12.6 | 4,891.88 | 4,891.88 | 15,00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022.12.6-2026.6.6(华润银行)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2024.3.22 | 7,995.20 | 7,995.20 | 30,00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024.3.22-2026.6.30(工商银行)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2024.12.6 | 6,000.00 | 6,000.00 | 20,00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024.12.6-2026.3.31(建设银行) |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2024.7.1 | 5,610.44 | 5,610.44 | 23,00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024.7.1-2029.6.11(渣打银行) |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2022.12.6 | 4,369.81 | 4,369.81 | 10,00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022.12.6-2026.6.6(华润银行) |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2023.8.28 | 2,587.71 | 2,587.71 | 20,00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023.8.28-2026.6.28(交通银行)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4.1.1 | 73.89 | 73.89 | 10,000.00 | 开立保函,连带责任担保 | 2024.1.1-2026.6.30(工商银行)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4.4.28 | 3,613.42 | 3,613.42 | 10,00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024.4.28-2026.6.30(交通银行) |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 2024.7.1 | 17,491.71 | 17,491.71 | 23,00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024.7.1-2029.6.11(渣打银行) |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 2024.5.24 | 2,653.17 | 2,653.17 | 15,00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024.5.24-2026.6.30(交通银行)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2024.7.1 | 1,455.11 | 1,455.11 | 11,50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024.7.1-2029.6.11(渣打银行) |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2024.7.1 | 6,737.59 | 6,737.59 | 17,25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024.7.1-2029.6.11(渣打银行) |
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2024.7.1 | 13,232.00 | 13,232.00 | 17,25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024.7.1-2029.6.11(渣打银行) |
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2024.3.25 | 2,048.05 | 2,048.05 | 15,00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024.3.25-2026.6.30(交通银行) |
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2023.8.1 | 1,300.01 | 1,300.01 | 5,75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023.8.1-2028.7.24(渣打银行)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 333,905.66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 227,301.84 |
B、票据质押担保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附属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票据池业务额度,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票据质押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人
担保人 | 质权人 | 应收票据质押金额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内容 | 担保金额 | 担保期限 |
本公司 | 招商银行 | 13,671.25 | 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110.89 | 至2025年6月19日 |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184.86 | 至2025年3月12日 | |||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3,902.62 | 至2025年6月18日 | |||
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510.00 | 至2025年5月13日 |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549.62 | 至2025年6月16日 |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13.44 | 至2025年5月13日 | |||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623.84 | 至2025年6月23日 |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4,680.57 | 至2025年6月19日 | |||
兴业银行 | 2,484.08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54.42 | 至2025年6月24日 |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619.88 | 至2025年5月19日 | |||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1,394.61 | 至2025年6月17日 | |||
工商银行 | 4,529.45 | 珠海市丽珠微球科技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1,101.64 | 至2025年6月19日 |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3,180.99 | 至2025年6月24日 | |||
中信银行 | 7,550.90 | 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1.45 | 至2025年2月21日 | |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87.48 | 至2025年2月20日 | |||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23.42 | 至2025年3月24日 |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6,000.00 | 至2025年6月12日 | |||
珠海市丽珠中药现代化科技有限公司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 | 110.93 | 至2025年1月24日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 25,550.65 |
②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无。
③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本公司对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26.84%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本公司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珠海中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本公司对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8.44%的连带保证责任。
毛孩子动物保健(广东)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本公司在对毛孩子动物保健(广东)有限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49.00%的连带保证责任。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酬金列示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董事/监事酬金 | 工资及补贴 | 社会保险 | 住房公积金 | 奖金 | 入职奖金 | 离职补偿 | 其他 | 合计 | |
非执行董事: | |||||||||
朱保国 | 325.00 | 325.00 | |||||||
陶德胜 | 300.00 | 300.00 | |||||||
邱庆丰 | 9.60 | 9.60 | |||||||
俞雄 | 8.80 | 8.80 | |||||||
林楠棋 | 0.95 | 0.95 | |||||||
执行董事: | |||||||||
唐阳刚* | 9.60 | 178.47 | 7.10 | 1.95 | 430.63 | 18.18 | 645.93 | ||
徐国祥* | 300.00 | 92.31 | 133.46 | 18.18 | 543.95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白华 | 12.00 | 12.00 | |||||||
田秋生 | 12.00 | 12.00 | |||||||
黄锦华 | 12.00 | 12.00 | |||||||
罗会远 | 12.00 | 12.00 | |||||||
崔丽婕 | 12.00 | 12.00 | |||||||
监事: | |||||||||
汪卯林 | 7.20 | 59.23 | 6.91 | 1.95 | 80.24 | 9.79 | 165.32 | ||
汤胤 | 6.00 | 6.00 | |||||||
黄华敏 | 6.00 | 6.00 |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杜军* | 130.77 | 7.04 | 2.33 | 419.62 | 17.60 | 577.36 | |||
刘大平* | 110.00 | 7.37 | 2.34 | 260.50 | 17.70 | 397.91 | |||
杨代宏 | 117.69 | 6.90 | 1.95 | 236.47 | 18.08 | 381.10 | |||
司燕霞* | 134.62 | 237.59 | 18.18 | 390.40 | |||||
黄瑜璇 | 100.35 | 141.81 | 18.07 | 260.23 | |||||
杨亮 | 91.08 | 6.81 | 1.95 | 97.95 | 17.51 | 215.31 | |||
合 计 | 1,033.15 | 1,014.53 | 42.13 | 12.46 | 2,038.29 | 153.30 | 4,293.86 |
“*”为2024年度最高薪酬五位人士。本公司除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即上表中的社会保险)计划外,未向所有现任和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其他退休金计划。刘大平先生于2024年1月获委任,林楠棋先生于2024年11月获委任;俞雄先生于2024
年10月辞任。2023年度
单位:万元
董事/监事酬金 | 工资及补贴 | 社会保险 | 住房公积金 | 奖金 | 入职奖金 | 离职补偿 | 其他 | 合计 | |
非执行董事: | |||||||||
朱保国 | 325.00 | 325.00 | |||||||
陶德胜 | 300.00 | 300.00 | |||||||
邱庆丰 | 9.60 | 9.60 | |||||||
俞雄 | 9.60 | 9.60 | |||||||
执行董事: | |||||||||
唐阳刚* | 9.60 | 110.77 | 6.24 | 1.86 | 434.35 | 18.18 | 581.00 | ||
徐国祥* | 300.00 | 92.31 | 138.46 | 16.42 | 547.19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白华 | 12.00 | 12.00 | |||||||
田秋生 | 12.00 | 12.00 | |||||||
黄锦华 | 12.00 | 12.00 | |||||||
罗会远 | 12.00 | 12.00 | |||||||
崔丽婕 | 12.00 | 12.00 | |||||||
监事: | |||||||||
汪卯林 | 7.20 | 50.77 | 6.20 | 1.86 | 57.72 | 7.14 | 130.89 | ||
汤胤 | 4.80 | 4.80 | |||||||
黄华敏 | 4.80 | 4.80 |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杨代宏* | 92.31 | 6.20 | 1.86 | 253.54 | 18.08 | 371.98 | |||
徐朋 | 46.15 | 0.30 | 46.45 | ||||||
司燕霞* | 92.31 | 6.20 | 1.86 | 238.46 | 15.56 | 354.38 | |||
周鹏 | 62.31 | 4.58 | 1.38 | 16.43 | 25.09 | 109.79 | |||
黄瑜璇 | 87.23 | 136.35 | 15.66 | 239.24 | |||||
杨亮 | 77.54 | 6.16 | 1.86 | 135.54 | 14.62 | 235.71 | |||
杜军* | 72.58 | 7.61 | 2.40 | 426.12 | 7.84 | 516.55 | |||
合 计 | 1,030.60 | 784.27 | 43.18 | 13.07 | 1,836.97 | 138.90 | 3,846.99 |
“*”为2023年度最高薪酬五位人士。本公司除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即上表中的社会保险)计划外,未向所有现任和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其他退休金计划。杜军先生于2023年9月获委任;徐朋先生于2023年6月离任;周鹏先生于2023年9月离任。
②最高薪酬人士
2024年度公司五位最高薪人士中,2人为公司董事,3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公司五位最高薪人士中,2人为公司董事,3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酬金已于附注十一、5、(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中披露,该等五名人士的酬金
范围如下: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0-1,000,000元的人数 | — | |
1,000,001-1,500,000元的人数 | — | |
1,500,001-2,000,000元的人数 | — | |
2,000,001-2,500,000元的人数 | — | — |
2,500,001-3,000,000元的人数 | — | — |
3,000,001-3,500,000元的人数 | — | — |
3,500,001-4,000,000元的人数 | 2 | 2 |
4,000,001-4,500,000元的人数 | — | — |
4,500,001-5,000,000元的人数 | — | — |
5,000,001-5,500,000元的人数 | 1 | 2 |
5,500,001-6,000,000元的人数 | 1 | 1 |
6,000,001-6,500,000元的人数 | 1 | — |
6,500,001-7,000,000元的人数 | — | — |
7,000,001-7,500,000元的人数 | — | — |
7,500,001-8,000,000元的人数 | — | — |
8,000,001-8,500,000元的人数 | — | — |
③高级管理人员酬金范围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0-1,000,000元的人数 | — | 1 |
1,000,001-1,500,000元的人数 | — | 2 |
1,500,001-2,000,000元的人数 | 1 | — |
2,000,001-2,500,000元的人数 | 1 | 2 |
2,500,001-3,000,000元的人数 | 1 | — |
3,000,001-3,500,000元的人数 | — | — |
3,500,001-4,000,000元的人数 | 3 | 2 |
4,000,001-4,500,000元的人数 | — | — |
4,500,001-5,000,000元的人数 | — | — |
5,000,001-5,500,000元的人数 | 1 | 2 |
5,500,001-6,000,000元的人数 | 1 | 1 |
6,000,001-6,500,000元的人数 | 1 | — |
6,500,001-7,000,000元的人数 | — | — |
7,000,001-7,500,000元的人数 | — | — |
7,500,001-8,000,000元的人数 | — | — |
8,000,001-8,500,000元的人数 | — | — |
于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公司未向任何董事、监事或最高薪酬的五名人士支付薪酬
作为加入本公司或加入本公司时的诱因或离职补偿。 没有任何董事或监事放弃任何薪酬。
(6)其他关联交易
2023年11月17日,公司与丽珠生物科技签署了《关于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并于2023年12月19日经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丽珠生物科技注册资本由原来889,023,284.00元人民币增加至1,095,472,334.00元人民币,由本公司以货币出资方式于2028年12月31日前缴清认缴本次新增的注册资本206,449,050.00元人民币,认购对价为1,000,000,000元人民币,超过认缴出资额部分的认购对价计入资本公积。本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11日,分别支付增资款160,000,000元人民币、113,000,000元人民币、172,500,000元人民币、232,440,000元人民币,本期合计向丽珠生物科技增资677,940,000元人民币。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票据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316,680.00 | |||
应收票据 |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1,448,032.00 | ||
应收票据 | 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 88,000.00 | 2,727,000.00 | ||
应收票据 | 健康元(广东)特医食品有限公司 | 88,370.33 | 218,001.34 | ||
应收票据 |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5,459,077.17 | |||
应收票据小计 | 11,635,447.50 | 4,709,713.34 | |||
应收账款 |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9,288,000.00 | 93,808.80 | ||
应收账款 | 珠海市圣美基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53,978.00 | 545.18 | 180,820.75 | 1,844.37 |
应收账款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21,547.17 | 282,060.12 | 5,133,582.89 | 115,664.09 |
应收账款 | 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 2,979,700.00 | 31,472.52 | ||
应收账款 | 四川健康阿鹿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434,422.80 | 87,318.98 | ||
应收账款小计 | 1,875,525.17 | 282,605.30 | 18,016,526.44 | 330,108.76 | |
预付款项 |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 211,200.00 | 211,200.00 | ||
预付款项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49,727.30 | |||
预付款项 | 上海方予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143,720.00 | |||
预付款项 | 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 102,899.70 | |||
预付款项 | 江苏一赢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9,816.00 | |||
预付款项小计 | 1,457,819.70 | 1,490,743.30 | |||
其他应收款 |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511,310.14 | 5,113.10 | 860,233.52 | 9,118.48 |
其他应收款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680,000.00 | 9,656.00 | ||
其他应收款 | 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 134,875.00 | 1,348.75 | ||
其他应收款 |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 8,624.98 | 86.25 | ||
其他应收款 | 珠海市圣美基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2,263.89 | 52.75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小计 | 654,810.12 | 6,548.10 | 1,542,497.41 | 18,827.23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应付票据 |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137,095,500.00 | 111,504,770.42 |
应付票据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5,562,366.60 | 14,814,287.14 |
应付票据 | 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 ||
应付票据 |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2,292,000.00 | 883,200.00 |
应付票据小计 | 144,949,866.60 | 127,202,257.56 | |
应付账款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1,447,382.56 | 1,477,012.60 |
应付账款 |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276,000.00 | 195,398.23 |
应付账款 |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61,537,500.00 | 67,623,600.85 |
应付账款小计 | 63,260,882.56 | 69,296,011.68 | |
合同负债 | 四川健康阿鹿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68,563.91 | 255,459.93 |
合同负债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 | |
合同负债小计 | 148,563.91 | 255,459.93 | |
其他应付款 |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9,778,409.44 | 13,256,379.28 |
其他应付款小计 | 9,778,409.44 | 13,256,379.28 |
十二、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022年10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2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1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以2022年11月7日为授予日,向1026名激励对象以31.31元/A股的价格授予1797.35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及生效时间:2022年11月23日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5名原激励对象(期权合计361,000份)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而注销。注销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97.35万份调整为1,761.25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26名调整为1,001名。
由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对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达标,因此,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 528.375万份不得行权,并已注销。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剩余数量528.375万份。本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首次授予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础,2022年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 |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础,2023年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 |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础,2024年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 |
②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2023年10月1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3年10月30日为授予日,向243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6.26元/A股。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及生效时间:2023年11月28日由于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达标,因此,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 100 万份不得行权,并已注销。截至2024年12月31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剩余数量100万份。本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两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预留授予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础,2023年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 |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础,2024年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 |
(2)其他股权激励
2019年11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9.5%的股权(共计838.21万股)以人民币2,112.289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珠海丽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19】第A02-0011号),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6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4,730.75万元,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其公允值,因而形成股份支付。本次交易涉及股份支付总费用4,040.17万元,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在5年内予以摊销。以及,珠海丽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持股份额变动涉及股份支付而确认股权激励费用。2019年11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新增发行的股份共计不超过464.3839万股,激励对象将出资共计人民币1,170.247428万元,通过直接认购及/或通过持有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份额的方式间接认购上述股份。2019年12月,根据《关于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协议》,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总股份由88,232,932股增加至92,876,771股,股份每股金额1元,增加的股份数由珠海豪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熠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启靖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出资1,170.2474万元认购,认购价格低于其公允值,因而形成股份支付。本次交易涉及股份支付总费用2,070.90万元,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在5年内予以摊销。以及,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股东持股份额变动涉及股份支付而确认股权激励费用。2021年8月31日,丽珠生物股东会决议通过《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丽珠生物6,666.6667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批次授予4,200万股,预留2,466.6667万股,激励对象通过持有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份额的方式间接认购上述股份,认购价格低于其公允值,因而形成股份支付。本次交易涉及股份支付总费用3,360.00万元,根据丽珠生物股权激励计划及授予协议约定在锁定期内予以摊销,其中2024年度摊销298.67万元。
(3)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如下:
数量:万份/金额:万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销售人员 | 263.1400 | 8,238.9134 | 243.2400 | |||||
管理人员 | 140.6395 | 4,403.4227 | 361.6555 | |||||
研发人员 | 262.3160 | 8,213.1140 | 182.4840 | |||||
合 计 | 666.0955 | 20,855.4501 | 787.3795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模型、市场价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无风险利率、股价历史波动率、股息率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可行权条件及预计离职率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重大差异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38,229,819.52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无。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 | -3,335,299.32 |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的承诺事项
(1)资本承诺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143,012,133.25 | 395,307,398.73 |
对外投资承诺 | 8,000,000.00 | |
研发支出承诺 | 304,801,419.25 | 306,619,716.31 |
(2)其他承诺事项
无。
(3)前期承诺履行情况
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之资本性支出承诺及经营租赁承诺,以及其他承诺已按照之前承诺履行。
2、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本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要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2025年3月26日,本公司无其他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通过“中信证券-丽珠集团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一期-中信证券丽珠集团中长期事业合伙人员工持股计划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共计 2,348,960 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17,268,338.21 元。本期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锁定期自2021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26日。本期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共计 2,348,960 股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六、净流动资产及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净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流动资产 | 16,419,980,644.30 | 17,266,174,718.28 |
减:流动负债 | 7,625,428,371.79 | 8,087,137,474.74 |
净流动资产 | 8,794,552,272.51 | 9,179,037,243.54 |
2、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资产总计 | 24,455,825,697.18 | 25,044,827,127.75 |
减:流动负债 | 7,625,428,371.79 | 8,087,137,474.74 |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 16,830,397,325.39 | 16,957,689,653.01 |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票据
票据种类
票据种类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汇票 | 673,226,891.51 | 673,226,891.51 | 702,305,008.17 | 702,305,008.17 |
(1)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
种 类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82,356,860.0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82,356,860.08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06,252,034.58元)的票据已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2)期末,无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本期,本公司向银行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0.00元(上期:人民币0.00元)。
(3)期末本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
类 别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73,226,891.51 | 100.00 | 673,226,891.51 | 702,305,008.17 | 100.00 | 702,305,008.17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673,226,891.51 | 100.00 | 673,226,891.51 | 702,305,008.17 | 100.00 | 702,305,008.17 | ||||
合 计 | 673,226,891.51 | 100.00 | 673,226,891.51 | 702,305,008.17 | 100.00 | 702,305,008.1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名 称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673,226,891.51 | 702,305,008.17 |
(5)本期无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6)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
2、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943,360,335.29 | 978,106,460.60 |
4-6个月(含6个月) | 33,978,325.32 | 28,280,917.83 |
7-12个月(含12个月) | 3,330,021.99 | 9,732,538.62 |
1年以内小计: | 980,668,682.6 | 1,016,119,917.05 |
1至2年(含2年) | 2,289,918.56 | 11,470,435.77 |
2至3年(含3年) | 5,025,091.22 | 231,149.20 |
3年以上 | 350,643.68 | 434,532.60 |
小 计 | 988,334,336.06 | 1,028,256,034.62 |
减:坏账准备 | 15,852,336.61 | 15,263,140.77 |
合 计 | 972,481,999.45 | 1,012,992,893.8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88,334,336.06 | 100.00 | 15,852,336.61 | 1.60 | 972,481,999.45 | 1,028,256,034.62 | 100.00 | 15,263,140.77 | 1.48 | 1,012,992,893.85 |
其中: | ||||||||||
应收境内客户 | 988,334,336.06 | 100.00 | 15,852,336.61 | 1.60 | 972,481,999.45 | 1,028,256,034.62 | 100.00 | 15,263,140.77 | 1.48 | 1,012,992,893.85 |
合 计 | 988,334,336.06 | 100.00 | 15,852,336.61 | 1.60 | 972,481,999.45 | 1,028,256,034.62 | 100.00 | 15,263,140.77 | 1.48 | 1,012,992,893.8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境内客户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943,360,335.29 | 9,527,892.17 | 1.01 | 978,106,460.60 | 9,962,938.65 | 1.02 |
4-6个月(含6个月) | 33,978,325.32 | 1,658,370.42 | 4.88 | 28,280,917.83 | 1,419,702.08 | 5.02 |
7-12个月(含12个月) | 3,330,021.99 | 333,668.20 | 10.02 | 9,732,538.62 | 984,932.91 | 10.12 |
1至2年 | 2,289,918.56 | 458,670.69 | 20.03 | 11,470,435.77 | 2,298,675.33 | 20.04 |
2至3年 | 5,025,091.22 | 3,523,091.45 | 70.11 | 231,149.20 | 162,359.20 | 70.24 |
3年以上 | 350,643.68 | 350,643.68 | 100.00 | 434,532.60 | 434,532.60 | 100.00 |
合 计 | 988,334,336.06 | 15,852,336.61 | 1.60 | 1,028,256,034.62 | 15,263,140.77 | 1.48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坏账准备金额 | |
期初余额 | 15,263,140.77 |
本期计提 | 854,255.88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
本期核销 | 265,060.04 |
期末余额 | 15,852,336.61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应收账款。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 目 | 核销金额 |
境内客户合计 | 265,060.04 |
(5)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46,090,836.58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14.78%,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461,525.05元。
(6)本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7)本公司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3、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应收股利 | 548,291,888.07 | |
其他应收款 | 343,051,410.41 | 584,394,557.01 |
合 计 | 343,051,410.41 | 1,132,686,445.08 |
(1)应收股利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501,548,088.07 |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46,743,800.00 | |
小计: | 548,291,888.07 | |
减:坏账准备 | ||
合 计 | 548,291,888.07 |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2023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48,291,888.07 | 548,291,888.07 | |||
应收股利 | 548,291,888.07 | 548,291,888.07 | 可以收回 | ||
合 计 | 548,291,888.07 | 548,291,888.07 |
(2)其他应收款
①按款项性质披露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保证金和押金及租赁费 | 500,000.00 | 121,500.00 | 378,500.00 | |||
备用金及业务借支 | 9,232,491.98 | 706,567.86 | 8,525,924.12 | 8,534,852.43 | 497,880.60 | 8,036,971.83 |
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 333,711,459.47 | 333,711,459.47 | 574,351,298.47 | 574,351,298.47 | ||
关联企业往来 | 2,263.89 | 52.75 | 2,211.14 | |||
外部单位借款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其他 | 949,285.26 | 135,258.44 | 814,026.82 | 1,664,788.60 | 39,213.03 | 1,625,575.57 |
合 计 | 348,893,236.71 | 5,841,826.30 | 343,051,410.41 | 590,053,203.39 | 5,658,646.38 | 584,394,557.01 |
②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期末,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3,711,459.47 | 333,711,459.47 | |||
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 333,711,459.47 | 333,711,459.47 | 可以收回 | ||
合 计 | 333,711,459.47 | 333,711,459.47 |
期末,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181,777.24 | 8.27 | 841,826.30 | 9,339,950.94 | |
应收其他款项 | 10,181,777.24 | 8.27 | 841,826.30 | 9,339,950.94 | -- |
合 计 | 10,181,777.24 | 8.27 | 841,826.30 | 9,339,950.94 |
期末,处于第三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000,000.00 | 100.00 | 5,000,000.00 | ||
应收其他款项 | 5,000,000.00 | 100.00 | 5,000,000.00 | 预计收回可能性很小 | |
合 计 | 5,000,000.00 | 100.00 | 5,000,000.00 |
2023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4,351,298.47 | 574,351,298.47 | |||
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 574,351,298.47 | 574,351,298.47 | 可以收回 | ||
合 计 | 574,351,298.47 | 574,351,298.4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701,904.92 | 6.15 | 658,646.38 | 10,043,258.54 | |
应收保证金和押金及租赁费 | 500,000.00 | 24.30 | 121,500.00 | 378,500.00 | -- |
应收其他款项 | 10,201,904.92 | 5.27 | 537,146.38 | 9,664,758.54 | -- |
合 计 | 10,701,904.92 | 6.15 | 658,646.38 | 10,043,258.5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000,000.00 | 100.00 | 5,000,000.00 | ||
应收其他款项 | 5,000,000.00 | 100.00 | 5,000,000.00 | 预计收回可能性很小 | |
合 计 | 5,000,000.00 | 100.00 | 5,000,000.00 |
③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余额 | 658,646.38 | 5,000,000.00 | 5,658,646.38 |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转入第三阶段 | -279,950.00 | 279,950.00 | ||
本期计提 | 463,129.92 | 463,129.92 | ||
本期核销 | 279,950.00 | 279,950.00 | ||
期末余额 | 841,826.30 | 5,000,000.00 | 5,841,826.30 |
④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 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79,950.00 |
⑤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91,223,953.15 | 1年以内 | 54.81 | |
安滔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20,187,309.39 | 1年以内3,410,897.24元,1-2年56,168.53元,2-3年235,724.43元,3年以上116,484,519.19元 | 34.45 | |
丽珠集团疫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1,033,372.39 | 1年以内200.00元,1-2年2,000.00元,3年以上21,031,172.39元 | 6.03 | |
广州银河阳光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借款 | 5,000,000.00 | 5年以上 | 1.43 | 5,000,000.00 |
珠海市丽珠睿研智新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620,000.00 | 1年以内 | 0.18 | |
合 计 | -- | 338,064,634.93 | 96.90 | 5,000,000.00 |
⑥本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⑦本公司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4、长期股权投资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855,647,145.20 | 17,287,569.18 | 3,838,359,576.02 | 3,158,207,145.20 | 17,287,569.18 | 3,140,919,576.02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801,949,340.37 | 1,200,000.00 | 800,749,340.37 | 770,827,958.91 | 1,200,000.00 | 769,627,958.91 |
合 计 | 4,657,596,485.57 | 18,487,569.18 | 4,639,108,916.39 | 3,929,035,104.11 | 18,487,569.18 | 3,910,547,534.93 |
(1)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珠海丽珠-拜阿蒙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3,934,721.95 | 3,934,721.95 |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361,060,443.85 | 361,060,443.85 |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170,872,457.35 | 170,872,457.35 | ||||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 31,438,404.00 | 31,438,404.00 | ||||
珠海现代中药高科技有限公司 | 4,539,975.00 | 4,539,975.00 | ||||
丽珠集团丽珠医药研究所 | 6,004,000.00 | 6,004,000.00 | ||||
丽珠(香港)有限公司 | 265,149,450.47 | 265,149,450.47 | ||||
丽安香港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
安滔发展有限公司 | 534,050.00 | 534,050.00 |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378,259,319.91 | 378,259,319.91 | 17,287,569.18 | |||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 67,877,200.00 | 67,877,200.00 | ||||
丽珠集团丽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12,008,000.00 | 12,008,000.00 |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184,301,219.52 | 184,301,219.52 | ||||
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40,020,000.00 | 40,020,000.00 | ||||
丽珠集团疫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54,500,000.00 | 54,500,000.00 | ||||
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6,675,000.00 | 6,675,000.00 | ||||
珠海市丽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71,000,000.00 | 171,000,000.00 | ||||
珠海市丽珠微球科技有限公司 | 212,092,110.00 | 12,000,000.00 | 224,092,110.00 | |||
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932,230,793.15 | 677,940,000.00 | 1,610,170,793.15 | |||
珠海市丽珠睿研智新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650,000.00 | 1,650,000.00 | ||||
珠海市丽珠中药现代化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15,000,000.00 | 45,000,000.00 | |||
珠海市丽珠医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7,500,000.00 | ||||
毛孩子动物保健(广东)有限公司 | 76,500,000.00 | 76,500,000.00 | ||||
武汉康丽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00 | 60,000.00 | ||||
合 计 | 3,158,207,145.20 | 704,940,000.00 | 7,500,000.00 | 3,855,647,145.20 | 17,287,569.18 |
(2)对联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新增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 确认的 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 准备 | 其他 | ||||
联营企业 | |||||||||||
丽珠医用电子设备(厂)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23,939,467.05 | 3,694,845.02 | 850,000.00 | 26,784,312.07 | |||||||
深圳市有宝科技有限公司 | 1,564,214.37 | -265,074.18 | 1,299,140.19 | ||||||||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 38,519,844.60 | -31,917,579.57 | 349,157.30 | 16,420,261.20 | 23,371,683.53 | ||||||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05,604,432.89 | 55,857,811.02 | -12,168,039.33 | 749,294,204.58 | |||||||
合 计 | 770,827,958.91 | 27,370,002.29 | -11,818,882.03 | 16,420,261.20 | 850,000.00 | 801,949,340.37 | 1,200,000.00 |
5、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425,057,351.83 | 3,921,481,716.40 | 5,913,259,283.02 | 4,081,355,813.45 |
其他业务 | 49,444,205.52 | 41,393,526.71 | 32,530,511.92 | 31,152,427.96 |
合 计 | 5,474,501,557.35 | 3,962,875,243.11 | 5,945,789,794.94 | 4,112,508,241.4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产品所属领域划分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化学制剂 | 4,156,980,186.69 | 3,172,721,723.63 | 4,688,295,373.60 | 3,412,773,670.98 |
中药制剂 | 1,101,417,529.93 | 661,287,929.36 | 1,019,617,606.86 | 573,658,637.19 |
生物制品 | 166,659,635.21 | 87,472,063.41 | 205,346,302.56 | 94,923,505.28 |
小 计 | 5,425,057,351.83 | 3,921,481,716.40 | 5,913,259,283.02 | 4,081,355,813.45 |
其他业务: | ||||
销售材料等 | 14,369,095.38 | 14,387,738.79 | 364,314.16 | 364,314.16 |
租赁费 | 8,290,322.94 | 5,859,478.42 | ||
其他 | 26,784,787.20 | 27,005,787.92 | 26,306,719.34 | 30,788,113.80 |
小 计 | 49,444,205.52 | 41,393,526.71 | 32,530,511.92 | 31,152,427.96 |
合 计 | 5,474,501,557.35 | 3,962,875,243.11 | 5,945,789,794.94 | 4,112,508,241.41 |
(3)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主要经营地区划分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境内 | 5,425,057,351.83 | 3,921,481,716.40 | 5,913,259,283.02 | 4,081,355,813.45 |
(4)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商品转让时间划分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5,425,057,351.83 | 3,921,481,716.40 | 5,913,259,283.02 | 4,081,355,813.45 |
其他业务: |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41,153,882.58 | 41,393,526.71 | 26,671,033.50 | 31,152,427.96 |
租赁收入 | 8,290,322.94 | 5,859,478.42 |
项 目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合 计 | 5,474,501,557.35 | 3,962,875,243.11 | 5,945,789,794.94 | 4,112,508,241.41 |
6、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41,825,000.00 | 1,143,951,8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7,370,002.29 | 68,451,468.44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06,539.16 | 95,587.48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33,853.65 | 3,279.4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94,520.93 | |
合 计 | 271,929,916.03 | 1,212,502,135.36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8,141,577.15 | -170,440.2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0,270,784.33 | 186,338,052.98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2,234,583.55 | -43,944,412.6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193,025.79 | -32,441,943.60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114,984,752.14 | 109,781,256.47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19,295,298.12 | 15,584,103.48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 13,789,475.52 | 21,891,665.67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81,899,978.50 | 72,305,487.32 |
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2024年度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43 | 2.24 | 2.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86 | 2.15 | 2.15 |
2023年度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00 | 2.10 | 2.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48 | 2.02 | 2.02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保国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