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转增比例: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326,341,682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数1,968,200股后的总股本324,373,482股为基数。
●若自2024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8,299,541.9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5,616,822.5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 月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616,822.55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现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326,341,682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数1,968,200股后的总股本324,373,4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4,874,696 | 65,184,616 | 46,666,861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9,508,710 | 71,357,292 | 46,970,200 |
研发投入(元) | 38,771,398.94 | 40,040,459.50 | 34,651,025.87 |
营业收入(元) | 753,622,086.64 | 665,283,763.48 | 804,743,081.7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78,299,541.9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75,616,822.5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76,726,173.3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2,612,067.2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76,726,173.3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13,462,884.3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5.10%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76,726,173.33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