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刘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决定聘任黄红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鉴于黄红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董事会指定董事长刘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待黄红取得相关证书后,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正式生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黄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黄红简历附后。
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
电话:0833-2445800
传真:0833-2445800
电子邮箱:600644@vip.163.com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黄红简历黄红,女,汉族,1986年12月生,四川广安人,200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综合服务中心法律业务处副处长、法治建设处副处长,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法律合规部法律事务处处长,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市场分析与策略研究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挂职),国网成都供电公司青羊供电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挂职)。截至本公告日,黄红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