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8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参考国内及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运行情况,拟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监事: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2.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于每年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履行述职报告后按年支付,独立董事任期内中途辞职或中途任职的,按实际任职月数占12个月的比例计算薪酬,任期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为月度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两部分,月度基本薪酬根据其所任岗位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完成考核及个人工作业绩达成情况,年终经考核评定后发放。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