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范志军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追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发生和交易时,未能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已提醒公司及相关部门予以高度关注,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追认。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出席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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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 志 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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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 勤 |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