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们作为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对公司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王琨、西小虹、孙富春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