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兴物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碧兴物联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3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36.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035,6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592,015.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443,584.4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4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1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 | 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5,693,046.37 |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 12,552,084.89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63,000,000.00 |
项目
项目 | 金额 |
减: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1,460,160,000.00 |
减: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定期存款 | 175,800,000.00 |
减:支付专户手续费支出等 | 379.98 |
加: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回 | 1,708,360,000.00 |
加: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定期存款收回 | 159,700,000.00 |
加:本报告期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8,707,336.48 |
加:本报告期通知/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4,259,811.25 |
加:本报告期利息收入 | 376,467.25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05,584,196.48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资项目变更、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3年
月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业支行,于2023年
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 | 79060078801800002567 | 197,959,167.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 | 79060078801000002575 | 28,570.74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5890001500025241 | 1,046,546.49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 78150188000239116 | 5,197,580.54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 78150188000239034 | 293,977.3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源支行 | 761477170030 | 16,160.5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业支行 | 755919633710333 | 1,042,193.81 |
合计 | 205,584,196.4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变更情况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由于董事会前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截止期限为2024年8月13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出现现金管理断档期,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8月14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期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1,334.3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受托方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 产品起息日 | 产品到期日 | 产品类型 |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存款 | 140,000,000.00 | 2024.06.19 | 2026.06.19 | 固定利率 |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存款 | 20,000,000.00 | 2024.11.22 | 2026.11.22 | 固定利率 |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通知存款 | 2,800,000.00 | 2024.12.10 | / | 固定利率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0 | 2024.12.31 | 2025.03.31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1,000,000.00 | 2024.12.31 | 2025.03.31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7,800,000.00 | 2024.12.20 | 2025.04.01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合计 | 271,600,000.00 |
注1:根据协议约定,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单位存款产品每3个月付息一次,可提前支取,公司拟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安排,持有不超过12个月;注2: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8,000.00万元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
780.00万元的结构性存款系超募资金的现金管理。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3,443,584.42元,与原计划的募集资金412,609,600.00元相比,实际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10,833,984.42元。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8%。本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十二个月后实施,公司已于2024年9月实施完毕。公司实施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6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59.76%,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8,483.40万元。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募投项目“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尚未实施且已搁置一年,需要重新论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
碧兴物联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碧兴物联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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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净额 | 62,344.3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55.2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09.5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 | 否 | 19,173.42 | 19,173.42 | 19,173.42 | - | - | -19,173.42 | - | 2025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 | 否 | 16,981.34 | 16,981.34 | 16,981.34 | 75.59 | 1,115.59 | -15,865.75 | 6.57 | 2025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106.20 | 5,106.20 | 5,106.20 | 1,179.62 | 2,594.00 | -2,512.20 | 50.80 | 2026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 | 41,260.96 | 41,260.96 | 41,260.96 | 1,255.21 | 3,709.59 | -37,55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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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小计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不适用 | 12,600.00 | 12,600.00 | 6,300.00 | 12,6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 | 否 | 不适用 | 8,483.40 | 不适用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否 | 不适用 | 21,083.40 | 12,600.00 | 6,300.00 | 12,600.00 | ||||||
合计 | 41,260.96 | 62,344.36 | 53,860.96 | 7,555.21 | 16,309.5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截至本期末尚未投入,主要原因系本项目为面向政府客户的运营类项目,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较多,有意向政府客户的审批流程及财政预算有所调整,与相关政府客户沟通落实项目的细节和具体安排正在有序推动当中,待相关安排落实后才会启动项目并投入资金。“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投入进度较慢,主要原因系本项目也是面向政府客户的运营类项目,除前期已投入的项目资金外,其他项目公司正在与有意向的政府客户积极沟通中,因此投资进度相对缓慢。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见专项核查报告三、(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见专项核查报告三、(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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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见专项报告三、(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