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170号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 第1页
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170号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迪威”)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3月24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168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奥迪威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2024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以下简称“占用资金情况说明”)。
编制占用资金情况说明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奥迪威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占用资金情况说明所载除“预计归还方式”及“预计归还时间”以外的信息与我们审计奥迪威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奥迪威2024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占用资金情况说明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奥迪威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情况说明 第1页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一) 资金占用发生的原因
根据业务需求,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传感器给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120天,形成应收账款资金占用。
根据业务需求,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传感器给公司实控人任其董事的中科传启(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传启”),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30天,形成应收账款资金占用。
根据业务需求,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传感器给公司股东、董事施加重大影响的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仪表”),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45天,形成应收账款资金占用。
根据业务需求,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传感器给公司股东、董事施加重大影响的江西奥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丰医疗”),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30天,形成应收账款资金占用。
根据业务需求,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给公司实控人为该公司执行董事的奥感微(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感微”),租金结算方式为按季度支付,形成其他应收款资金占用。
(二) 资金占用整改情况
该关联方资金占用属常规购销的结算周期,不存在需整改情况。
情况说明 第2页
(三) 资金占用对公司的影响
德赛西威与公司约定的货款结算方式是月结120天,德赛西威按期付款,该应收账款的资金占用对公司影响较小。
中科传启与公司约定的货款结算方式是月结30天,中科传启按期付款,该应收账款的资金占用对公司影响较小。
隆基仪表与公司约定的货款结算方式是月结45天,隆基仪表按期付款,该应收账款的资金占用对公司影响较小。
奥丰医疗与公司约定的货款结算方式是月结30天,奥丰医疗按期付款,该应收账款的资金占用对公司影响较小。
奥感微与公司约定的款项结算方式是按季度支付,奥感微按期结算,该其他应收款的资金占用对公司影响较小。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上述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 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4年度全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审议。
(二) 资金占用详情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公司的关联关
系
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余
额
2024年度占用累计发生
金额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
金额
2024年期末占用资金余
额
2024年度日最大占用额
占用资金
原因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注3]
5,687,963.80 16,757,751.73 15,373,170.97 7,072,544.56 8,189,302.18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