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一、 购买理财概述
(一) 购买理财目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有全资子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加公司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收益。
(二) 购买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有全资子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加公司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收益。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该额度为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购买理财期限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该额度为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不排除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上述投资收益有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影响。为防范风险,公司安排专人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好的投资回报。
(一)《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