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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电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6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就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3、业务信息

立信2024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涉

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本公司同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9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下称“普华永道”)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改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普华永道及立信进行事前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普华永道及立信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完成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沪电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与立信通过会议形式与负责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立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就2024年度审计结论、关注事项等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关键审计事项的确定、审计措施开展、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相关事项的汇报,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得出审计结论,形成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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