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5-016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清远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欧派”),清远欧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确保子公司清远欧派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派家居”)作为保证人为清远欧派与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在2025年3月14日至2026年4月26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清远欧派向各银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43.35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提供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0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确保全资子公司清远欧派与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清远欧派与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在2025年3月14日至2026年4月26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12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和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两类公司的预计对外担保额度分别为171.00亿元和29.0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欧派家居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0)及《欧派家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清远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324787137H
3.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6日
4.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工业园园区内
5.法定代表人:姚良柏
6.注册资本:25,000万元
7. 主营业务:家具制造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持有清远欧派100%股份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3.12.31(经审计) | 2024.9.30(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06,987.06 | 348,623.55 |
负债总额 | 329,922.60 | 266,679.08 |
净资产 | 77,064.46 | 81,944.47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319,119.56 | 177,557.73 |
净利润 | 13,771.55 | 4,880.01 |
10.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1.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债务人):清远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2.保证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4. 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24,000万元整
5.合同项下的担保主债权: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6.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9.是否有提供反担保:否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清远欧派的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额度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预计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清远欧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并及时掌握相关主体的日常经营及资信状况。被担保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偿债能力。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是在考虑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资本开支需要的基础上合理预测确定的,在审批程序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具体担保有关的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25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0.3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8,5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72%。以上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
截至2025年3月25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4.8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8,5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72%。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元。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与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三)清远欧派与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
(四)清远欧派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