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95 公司简称:中复神鹰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3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张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素超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383,864.80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66,549,947.96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9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5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7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复神鹰、本公司、公司 | 指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神鹰大浦、连云港大浦 | 指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大浦分公司 |
神鹰西宁 | 指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神鹰上海 | 指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神鹰连云港 | 指 | 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国建材集团 | 指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
中联投资、建材投资 | 指 |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中国复材 | 指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鹰游集团 | 指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江苏鹰游 | 指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鹰游集团子公司 |
连工投 | 指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科技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碳纤维 | 指 | 聚丙烯腈(PAN)(或沥青、粘胶)等有机纤维在高温环境下裂解碳化形成的含碳量高于90%的碳主链结构无机纤维 |
高性能碳纤维 | 指 | 高强型碳纤维、高强中模型碳纤维、高模型碳纤维及高强高模型碳纤维。根据《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战略新兴产业分类(2018)》对高性能碳纤维的性能指标要求,对于高强型碳纤维拉伸强度≥4500MPa,拉伸模量≥230GPa;高强中模型碳纤维拉伸强度≥4500MPa,拉伸模量≥260GPa;高模型碳纤维拉伸强度≥3500MPa,拉伸模量≥400GPa,或者拉伸强度≥4200MPa,拉伸模量≥377GPa;高强高模型碳纤维拉伸强度≥4000MPa,拉伸模量≥350GPa |
丙烯腈 | 指 | 无色透明液体,有核桃仁味,略带刺激性,易燃、易爆、剧毒。三大合成材料(纤维、橡胶、塑料)的重要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丙烯腈纤维(腈纶)、ABS塑料、AS塑料、丙烯酰胺等 |
聚丙烯腈、PAN | 指 | 由单体丙烯腈经自由基聚合反应而得到 |
拉伸强度 | 指 | 材料产生最大均匀塑性变形的应力(在拉伸试验中,试样直至断裂为止所受的最大拉伸应力即为拉伸强度,其结果以MPa表示) |
拉伸模量 | 指 | 材料在拉伸时的弹性,其值为将材料沿中心轴方向拉伸单位长度所需的力与其横截面积的比 |
MPa | 指 | 压强单位(1MPa=106Pa),单位面积所能承受的压力 |
GPa | 指 | 压强单位(1GPa=109Pa),单位面积所能承受的压力 |
T值 | 指 | 表示碳纤维拉伸强度,有T300、T700、T800、T1000、T1100等,数量越大代表强度越高 |
M值 | 指 | 表示碳纤维的拉伸模量,如M40、M60等,数值越大 |
代表模量越高 | ||
丝束大小 | 指 | 每束碳纤维里面含的单丝数量表示大小,有1K、3K、6K、12K、24K、48K等,一般认为40K以上称大丝束 |
干喷湿纺 | 指 | 碳纤维原丝制备工艺,又称干湿法,是指纺丝液经喷丝孔喷出后,先经过空气层,再进入凝固浴进行双扩散、相分离和形成丝条的方法,经过空气层发生的物理变化有利于形成细特化、致密化和均质化的丝条 |
复合材料 | 指 |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性质的材料,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在宏观上组成具有新性能的材料。各种材料在性能上互相取长补短,产生协同效应,使复合材料的综合性能优于原组成材料而满足各种不同的要求 |
碳纤维复合材料 | 指 | 碳纤维与树脂、金属、陶瓷等基体复合,制成的结构材料简称碳纤维复合材料 |
ERP | 指 | 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即企业资源计划 |
低空飞行 | 指 | 距地面或水面100m到1000m的飞行 |
低空经济 | 指 | 以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各类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 |
eVTOL | 指 | electricVerticalTake-offandLanding,即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 |
预浸料 | 指 | 用树脂基体在严格控制的条件下浸渍连续纤维或织物,制成树脂基体与增强体的组合物 |
DMSO | 指 | Dimethylsulfoxide二甲基亚砜 |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复神鹰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ongfu Shenying Carbon Fiber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hongfu Shenyin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健 |
公司注册地址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南环路北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南环路北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220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zfsycf.com.cn |
电子信箱 | stock@zfsycf.co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金亮 | 张晶晶 |
联系地址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南环路北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南环路北 |
电话 | 0518-86070140 | 0518-86070140 |
传真 | 0518-86070128 | 0518-86070128 |
电子信箱 | stock@zfsycf.com.cn | stock@zfsycf.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证券日报(www.zqrb.cn) 证券时报(www.stcn.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中复神鹰 | 688295 | /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郑建利、付俊惠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冉洲舟、刘怡平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自2022年4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155,731.06 | 225,913.03 | -31.07 | 199,480.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438.39 | 31,798.13 | -139.12 | 60,508.37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54,334.75 | 224,276.69 | -31.19 | 198,276.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478.95 | 23,761.11 | -177.77 | 56,442.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003.51 | 24,362.08 | 121.67 | 83,514.10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62,527.97 | 484,506.36 | -4.54 | 461,708.22 |
总资产 | 935,737.21 | 953,619.49 | -1.88 | 724,737.1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35 | -140.00 | 0.6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35 | -140.00 | 0.6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26 | -180.77 | 0.6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3 | 6.73 | 减少9.36个百分点 | 16.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1 | 5.03 | 减少8.94个百分点 | 15.5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2.22 | 9.67 | 增加2.55个百分点 | 7.76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1.07%,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1.19%,主要系产品价格下调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39.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77.77%,主要由于碳纤维价格下调、应收账款及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神鹰西宁和神鹰上海项目全面投产利息资本化转费用化等原因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21.67%,主要系本期加大销售回款力度,降低采购支出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140%、140%、
180.77%,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减少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4,844.21 | 28,380.64 | 38,643.80 | 43,862.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78.57 | -1,681.22 | -3,331.22 | -11,604.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532.15 | -3,377.00 | -5,663.66 | -10,970.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24.20 | 5,925.45 | 20,496.21 | 31,006.0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52,523.94 | -6,912,027.9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7,917,639.45 | 84,368,697.86 | 37,466,104.6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4,954,289.71 | 11,620,521.44 | 27,965,110.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3,097.63 | -2,584,022.21 | -8,344,247.6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35.69 | -2,861,490.6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960,642.89 | 13,036,039.54 | 6,656,792.7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60,405,664.70 | 80,370,193.24 | 40,656,656.6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其他收益 | 19,689,608.02 | 系增值税加计抵减 |
其他收益 | 44,337,634.36 | 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64,027,242.38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016.68 | 79,146.63 | 49,129.95 | 1,495.43 |
应收款项融资 | 25,335.10 | 9,970.22 | -15,364.88 | -267.11 |
合计 | 55,351.78 | 89,116.85 | 33,765.07 | 1,228.32 |
十三、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科创属性持续披露及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内部豁免披露审批程序。上述处理不影响投资者对公司基本信息、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治理、行业地位、未来发展等方面的了解,不会对投资者的决策判断构成重大障碍。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开年以来,碳纤维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提前布局产能开始释放,市场博弈加剧。面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复神鹰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寻求破局之举,通过在产品打造、技术创新、市场攻坚、质效统筹、风险管控上狠下功夫,不断提升企业整体运行效率,全力构建企业可持续竞争优势。
(一)打造产品矩阵,强化产品核心竞争力
产品体系全面升级。2024年,公司持续开发了M55J、M60J级等高性能高模碳纤维,对标世界一流企业,实现碳纤维产品全覆盖;在高强高模碳纤维产品族上,完成全球首款可工程化M50X级碳纤维产品开发,填补市场空白;深度打磨高强中模及以上高性能碳纤维制备技术,T1100级碳纤维成功斩获国内行业竞选最高分,国内T800级以上高强中模碳纤维销量占比位居行业首位;M40X、M46X、T1100级碳纤维在航空航天、高端体育休闲领域实现批量使用,其中M40级碳纤维产品顺利通过8级成熟度鉴定,推动产品矩阵向多元化、高端化发展。创新成果加速转化。公司承担政府科研任务24项,包含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资委等国家级专项12项,承担中国建材集团“揭榜挂帅”项目1项。资质建设方面,神鹰西宁实现三大突破: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入选青海省科技小巨人企业、通过省级绿色工厂认证,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二)加强技术研发,筑牢科技创新硬底座
建立完善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驱动的研发体系。2024年,公司直击市场应用难题,采用公司“揭榜挂帅”形式,开展应用技术攻关,发挥“技术+市场”营销模式的能动性,保障产品快速高效响应客户需求,引入微球脱粘等界面应用评价设备,提高应用技术开发效率。开发了电子3C领域用M40级碳纤维,解决国产碳纤维湿热老化问题,实现了在国产多个品牌手机产品中国产化替代;开发了热塑领域用T800级碳纤维,满足尼龙、聚醚醚酮等树脂复合材料匹配性要求;开发了具有高设计应变许用值的干喷湿纺48K大丝束产品,满足了147米超长海上风电叶片应用要求。持续加快研发平台建设,沉淀创新技术底座。公司始终坚持高研发投入,连续3年投入强度均超亿元,其中2024年研发投入为1.90亿元,为公司科技创新注入活力;搭建协同创新平台,进一步夯实研发硬件基础,保证研发工作顺利开展;建立了“技术研发-工程化试验-产业化验证-应用研究”研发平台,构建连云港、西宁、上海三地协同的研发模式;积极布局国际专利,2024年全年公司及各子公司共获授权专利107件,“低灰分聚丙烯腈基碳纤维的制备方法”获中国专利银奖。
(三)强力攻坚市场,多维度营销布局战略
数智驱动营销体系升级。2024年,公司利用经营大数据,实现碳纤维市场的客户集群精准定位与营销;通过不断完善超高强、超高模、超高强高模碳纤维产品结构,市占率进一步稳固;通过高端细分领域及低空经济等新应用市场的开发,扩大了产品应用覆盖面;通过搭建售前、售中、售后全流程产品服务体系,用户产品使用体验得到明显改善。多维构建全球化营销生态。推行“一企一策”差异化营销,引入“货到人到”销售模式,创新由产品经理、交付经理与客户经理组成的“铁三角”协同机制,打通服务链条,做厚客户界面,提升全价值链解决方案能力;设立异地仓、搭建国内子公司销售协同队伍、建立海外业务处并实施本土化运营,以精准的市场策略和创新销售模式成功开拓多元应用场景,打造出广泛而深入的销售体系及网络,实现国内外市场的深度布局与拓展。
(四)统筹生产质效,协同双基地发展格局
持续优化产能结构。紧紧围绕连云港大浦和神鹰西宁两大生产基地创建错位发展,将生产高效化、灵活化作为核心任务,运用产线柔性切换特点,动态调整生产工艺,实现定制化生产。规模化转向品质化。西宁基地打破以生产流程为核心的传统横向分厂管理模式,创新实施以产品应用领域划分的纵向管理模式,建立全流程实名制质量溯源体系,实现产品从生产到交付的全周期追踪管理。纵深推进降本行动。两基地通过低品位能源综合利用、设备能效提升等节能优化升级措施,实现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同比去年下降4%,单位生产成本同比下降约5.5%。此外,公司将生产过程产生的碳纤维余料应用于热塑工业领域,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五)强化风险防控,夯实生产经营基本盘
构建全链条现金流安全屏障。2024年,碳纤维行业下行,供需关系错位,市场价格持续回落,公司高度重视现金流风险,严格执行全面预算管理,通过司库建设及多重计划性资金管理手段,加强资金集中管控,实时把握资金动态,增强资金适配性管理,提升资金总量匹配、结构匹配、时点匹配的能力。实现两金压降与风险防控双向协同。为提升资金周转速度,防范资金风险,公司在应收账款及存货两端发力,控增量、降存量。存货方面,加强生产计划性管理,严格执行以销定产,合理确定物资经济采购周期及采购最佳批量;应收账款方面,严格完善客户信用评估机制,强化业务、财务、法务等协同发力,应收账款绩效考核刚性兑现。截至报告期末,存货和应收账款占用同比下降25%,保证了公司现金流的良性运转、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公司通过建立合规风险相关制度,不断健全有效的风险治理架构,开展业务流程梳理专项活动,重点针对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质量管理等业务,进行风险点识别,着重增强风险点的审批力度,逐步形成信息系统风险管控体系,精准掌握风险动态,确保公司管理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中复神鹰作为专业从事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推动国内碳纤维的产业化发展,长期专注于高性能碳纤维创新研究,实现了高性能干喷湿纺碳纤维产业化关键技术突破,主要产品型号包括SYT45、SYT49S、SYT55S、SYT65、SYT70、SYM35X、SYM40J、SYM40X、SYM46J、SYM50J级,2024年成功开发了SYM46X、SYM50X、SYM55J、SYM60J级产品,产品规格覆盖1-48K的大小丝束,形成了高强标模型、高强中模型、高强高模型全系列的碳纤维品种,实现了聚丙烯腈碳纤维可商品化产品的全覆盖。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压力容器、碳/碳复材、电子3C、新能源汽车、体育休闲、风电叶片、建筑加固等领域,并积极开发产品在低空经济、碳陶制动盘等领域的拓展应用,极大满足了国内各碳纤维应用领域的使用需求。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科技创新活动以研发项目为载体,坚持自主创新,以政府项目为引导,公司项目为核心,进行全过程科学的设计开发和实施管理。
在项目立项时,坚持以“四个面向”牵引公司研发方向,赋能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同步根据实际应用难题,建立以“用”为导向的“揭榜挂帅”创新机制,推动技术开发与市场应用相融合,加速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在过程实施时,参照设计开发控制程序,严格把关方案设计、工程研制、设计定型等关键环节,强化督导,推动研发工作落实及应用问题解决。在成果评价时,建立以正向激励为核心的绩效评价、科技奖励制度,坚持成果导向,给予优秀研发人员绩效奖励,树立榜样,激发团队潜能。通过构建科学高效的研发管理体系,助力企业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集中采购管理模式。通过供应链中心统筹管理年度采购计划,整合各分子公司采购需求,形成规模化集采优势,实现自愿集约化配置,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建立供应链垂直管理体系,强化对分子公司采购业务的标准化管控,依托数字化采购平台实现采购流程线上化,同步推进采购数据可视化分析,提高采购管理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实施分类动态供应商评价机制,构建稳定可靠的供应链体系。公司致力于与优秀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供应链价值最大化,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生产模式
公司坚持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及销售计划,制定全年生产计划、质量及成本目标,并结合市场实际需求分解至月度。各分子公司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及产品工艺路线开展
生产活动,统筹安排生产线及公辅系统开停车、检维修计划。细化各生产线的产品生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应用领域的产品订单。通过生产调度管理结合ERP系统及能源在建监测系统,以24小时为周期监督核实各生产线生产质量完成情况和订单备货情况,实现从计划到实施的闭环控制,生产过程严格执行工艺规范,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监控及追溯。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形成“制造-流转-下游客户-售后跟进”流程的完整销售闭环。直销方面,通过战略客户年度框架协议锁定核心订单,依托市场网格管理机制,组建覆盖重点区域与细分领域的专项业务团队;构建产品经理、交付经理及客户经理组成的“铁三角”协同机制;配套设立技术应用支持小组,深度对接客户工艺需求并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提升市场响应速度与服务附加值。经销方面,国内华南地区客户及备案制客户采用经销商销售模式,公司建立标准化经销管理体系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国际市场采用直销与代理协同模式,形成覆盖多个国家的立体化营销网络,实现全球市场渗透率持续提高。此外,为保障销售工作稳健运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客户管理系统,实现精准营销与风险管控双轮驱动,为营销策略的顺利实施筑牢根基。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碳纤维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产品系列众多。碳纤维生产技术繁杂,涉及材料学、化学、纺织学、机械自动化等多个学科交叉融合,每个工艺参数变化都可能引起连锁反应而影响产品性能,具有高技术壁垒、高附加值和广泛应用前景等特点。近年来,碳纤维制备技术、复合材料成型工艺以及智能制造技术不断突破,为碳纤维产品的性能提升和成本降低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科技进步和全球产业结构的调整,碳纤维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从传统的航空航天、体育休闲到新兴的风电、氢能、桥梁建筑等领域,市场需求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碳纤维产能国和消费市场,得益于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碳纤维技术的不断进步,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风电叶片方面,根据国家能源局2025年1月27日公布的《2024年可再生能源并网情况》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新增风电并网装机79.82GW,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6%,其中陆上风电75.79GW,海上风电4.04GW,风电叶片大型化、轻量化发展趋势,推动碳纤维需求的快速增长。
光伏方面,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统计,2024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278GW,同比增长28%,碳/碳复材作为光伏领域热场耗材,具有不可替代的应用特点。
氢能方面,目前,“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在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氢能被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方向,是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增长点。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
数据,2024年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产、销量均超5,000辆。我国氢能产业顶层设计局势向好,各地方正在积极布局氢能发展“新赛道”,氢燃料电池汽车作为现阶段实现氢能在交通领域推广与应用的切入点和关键点,备受业内关注,多地纷纷出台相关利好政策。未来,氢能配套燃料电池车的生产将持续放量。体育市场方面,近年来体育用品市场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体育用品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收1,346亿元,同比增长10%。2024年6月24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发布数据显示,全球范围内的体育用品贸易在过去近30年里增长了近3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体育用品出口国。碳纤维体育用品正在通过轻量化与高性能革新传统运动器材,在冰雪赛事项目中,高端碳纤维装备的应用广泛,未来随着体育用品市场规模的扩大,将推动碳纤维的使用需求。
电子3C方面,根据CounterpointResearch数据,2024年中国的折叠屏智能手机销量同比增长27%,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碳纤维作为手机折叠屏结构支撑件新型材料,具备坚固、轻质的特点。从折叠屏手机的发展趋势看,未来将推动碳纤维复合材料在3C领域的应用。低空经济方面,作为新质生产力,低空经济有望助力国家经济发展,随着相关政策的不断推出,低空赛道日渐明朗。eVTOL具备绿色电动、噪音小、运营成本低等特点,是低空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根据StratviewResearch数据,任何eVTOL项目中使用的复合材料,几乎无一例外选用碳纤维复合材料作为主要机体结构,eVTOL所使用的复合材料中90%以上是碳纤维复合材料。根据德邦证券测算,单台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对碳纤维的需求为100公斤至400公斤。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到2025年,中国低空经济的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1.5万亿元,到2035年有望达到3.5万亿元。预计近几年碳纤维市场规模将稳步增长,随着新材料相关政策的赋能,碳纤维未来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中复神鹰持续保持国内碳纤维行业龙头地位,在技术、产能及市场应用方面具有以下优势:
(1)国内唯一一家成熟掌握干喷湿纺万吨碳纤维产业化技术
依托神鹰西宁2.5万吨碳纤维项目的全面投产,在连续两期工程的技术锤炼和制造经验加持下,目前已经具备成熟掌握万吨碳纤维制造技术能力,是国内唯一一家成熟掌握干喷湿纺万吨碳纤维产业化技术的企业。
(2)产能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干喷湿纺高性能碳纤维产能国内第一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现有产能2.85万吨,在建产能3万吨,产能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干喷湿纺高性能碳纤维产能国内第一,助力航空航天、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为碳纤维国产化替代进程的加快持续助力。
(3)产品结构更加齐全,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
公司在原有高性能碳纤维产品系列基础上,持续打造高端产品序列,例如:T1100级超高强SYT70级、超高模SYM55J级、超高强高模SYM46X级等,完善多维度产品矩阵,提供多元化产品组合,创新营销模式,满足下游各领域使用需求,提升品牌价值与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3K小丝束碳纤维产品销量同比增长35%,高模系列碳纤维产品销量同比增长超20%。2024年,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综合市占率超50%,高端体育市场市占率达75%。预计2025年市占率将持续提升,进一步扩大碳纤维行业内竞争优势。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三)所处行业情况”。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通过持续技术研发攻关,不断突破高性能碳纤维制备技术和工业化制造水平,实现了核心技术工艺的迭代升级,同时注重碳纤维应用技术的开发,实现产品在新场景中的应用拓展。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完成了以下突破:
(1)实现产品精进迭代。在现有高强、高强中模、高强高模产品基础上,坚定技术创新战略,持续对标性能指标高峰,产品覆盖面进一步增加。2024年,公司成功开发干喷湿纺高界面性能M55J级、M60J级碳纤维产品,是全球首家以干喷湿纺技术制备的高模型碳纤维,系统解决了干喷湿纺纤维界面弱的难题,推动公司在卫星领域的应用推广;完成M50X级高强高模碳纤维开发,成为全球首个具备工程化制备能力的更高强度高模量的碳纤维产品,推动新一代碳纤维在航空航天、高端体育休闲等领域的应用推广。T1100级是目前更高等级产业化的碳纤维,通过持续打磨完成了百吨级离散性能、稳定性能的技术提升,顺利完成三次赛马取样,总分在行业内排名第一,技术成熟度显著提升。
(2)延伸产业链积蓄动能。上海基地2023年建成投用,期间围绕大飞机用T800级预浸料进行研发攻关。2024年结合公司发展及市场需求,进一步明晰上海基地战略定位,搭建研发+生产的组织形态,中国商飞项目稳步推进。开展航空高温预浸料增韧机理研究和工艺性研究,解决了固化工艺关键技术难题,实现T800级航空预浸料性能全面提升,成为商飞备选供应商。在T1100
级碳纤维成熟度不断提升的同时,研究攻关T1100级碳纤维预浸料,取得关键技术突破,主要性能达到项目要求。开展中温增韧树脂体系研究,首次开发了面向低空经济应用领域的预浸料产品;研发的中温环氧预浸料正在无人机机臂上开展验证,实现产品在新场景中的应用拓展。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项目名称 | 奖励等级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17年 | 干喷湿纺千吨级高强/百吨级中模碳纤维产业化关键技术及应用 | 一等奖 |
省级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项目名称 | 奖励等级 |
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23年 | 万吨级干喷湿纺高性能碳纤维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 一等奖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年 | / |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 2024年 | 3K小丝束碳纤维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围绕碳纤维性能再提升、产业化优势更凸显、航空级高端应用等技术领域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持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公司及子公司新增申请专利269件,其中发明专利166件,实用新型专利103件;新增授权专利107件,其中发明专利12件,实用新型专利95件。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66 | 12 | 421 | 59 |
实用新型专利 | 103 | 95 | 359 | 259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1 | 1 |
软件著作权 | 0 | 2 | 5 | 5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269 | 109 | 786 | 324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7,671.08 | 20,574.96 | -14.11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1,351.55 | 1,273.28 | 6.15 |
研发投入合计 | 19,022.63 | 21,848.24 | -12.9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22 | 9.67 | 增加2.5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7.10 | 5.83 | 增加1.27个百分点 |
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变化主要系神鹰上海T800级碳纤维预浸料研制及应用研究项目取得阶段性突破。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T1200级碳纤维关键制备技术研究 | 2,023.50 | 53.92 | 53.92 | 技术研究 | 攻克T1200级碳纤维关键制备技术,产品拉伸强度≥8000MPa,拉伸模量≥315GPa。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压力容器、体育休闲等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2 | 干喷湿纺T1100级碳纤维工程化研制及应用验证 | 10,673.50 | 2,023.44 | 3,474.94 | 中试阶段 | 攻克T1100级碳纤维关键制备技术,产品拉伸强度≥7000MPa,拉伸模量≥324GPa,断裂伸长率≥2%。形成与T1100碳纤维匹配的树脂技术体系。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等高端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3 | T800碳纤维预浸料研制及应用研究项目 | 10,482.00 | 2,520.82 | 7,291.09 | 产业化阶段 | 初步建立适合SYT55G航空预浸料应用的评价体系,开发T800级碳纤维预浸料并实现产业化。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低空经济、体育休闲等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4 | 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 | 7,843.00 | 953.06 | 2,305.64 | 中试阶段 | 完成高温体系生产工艺定型、热塑预浸料材料配方定型、中温树脂配方确立、干纤维国产化设备方案设计,加快推进国产复材在大飞机上的应用。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5 | M46J和M50J级高模量碳纤维开发 | 1,295.00 | 670.48 | 1,185.72 | 产业化阶段 | 开发M46J、M50J级高模量碳纤维产品并实现工程化。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重点工业等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6 | 干喷湿纺48K大丝束碳纤维工程化研制及应用验证 | 14,583.50 | 2,746.45 | 5,249.98 | 产业化阶段 | 实现48K大丝束碳纤维高效低成本工程化制备,产品拉伸强度≥4500MPa,拉伸模量≥240GPa,断裂伸长率≥1.9%。形成与48K大丝束碳纤维匹配的树脂技术体系。 | 全球领先 | 在风力发电等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7 | 大直径碳纤维工程化制备技术研究 | 18,257.38 | 484.39 | 681.94 | 小试阶段 | 建立大直径高强中模碳纤维稳定制造的技术体系,开发大直径碳纤维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压力容器等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8 | 600m/min高速干喷湿纺碳纤维原丝制备技术 | 788 | 192.74 | 192.74 | 小试阶段 | 攻克600m/min高速干喷湿纺碳纤维原丝制备技术,核心解决聚合工艺、原丝生产工艺及原丝毛丝多等问题。 | 国内领先 | 在提高产能、降本增效等方面有较大作用。 |
9 | 碳纤维热塑应用研究 | 200 | 66.62 | 228.71 | 产业化阶段 | 开发适配PA或PEEK树脂体系的热塑性上浆剂。 | 国内领先 | 可推动耐高温热塑性碳纤维复合材料在航天航空、武器装备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
10 | 干喷湿纺光伏级碳纤维开发及应用推广 | 1,560.00 | 647.45 | 647.45 | 中试阶段 | 开发两款干喷湿纺光伏级碳纤维,SYT45T-12K碳纤维产品拉伸强度4500MPa,拉伸模量210GPa,断裂伸长率2.1%;SYT49T-12K碳纤维产品拉伸强度4900MPa,拉伸模量210GPa,断裂伸长率2.3%。 | 国内领先 | 在光伏领域有较多应用。 |
11 | 氢能用高 | 3,420.00 | 1,029.94 | 1,029.94 | 中试 | 开发车载高压 | 国内 | 在车载高压 |
强度高延伸率中模量碳纤维材料开发 | 阶段 | 储氢气瓶领域用碳纤维,产品拉伸强度>5800MPa,拉伸模量>260GPa,断裂伸长率>2.2%。 | 领先 | 储氢气瓶领域有广阔应用前景。 | ||||
12 | T800级碳纤维规模化生产技术提升 | 13,550.00 | 7,128.18 | 20,643.35 | 产业化阶段 | 实现T800级碳纤维的稳定高效制备,产品拉伸强度批间离散系数≤5%,拉伸模量批间离散系数≤3%,线密度批间离散系数≤3%。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压力容器、光伏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
13 | DMSO回收工艺精细化提升 | 3,396.90 | 505.13 | 505.13 | 小试阶段 | 通过实施本项目,连续稳定回收溶剂的生产质量和产量。 | 国内领先 | 在节能减排、节约成本、提高回收溶剂品质、提升回收系统连续稳定运行方面有较大作用。 |
合计 | / | 88,072.78 | 19,022.62 | 43,490.55 | / | / | / | / |
注:公司根据在研项目的试验进度,将对部分实验项目的预算费用进行调整。情况说明无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303 | 32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0.25 | 8.75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5,200.76 | 4,617.9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7.16 | 14.2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4 |
硕士研究生 | 74 |
本科 | 182 |
专科及以下 | 43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4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28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 |
60岁及以上 | 1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优势
中复神鹰在碳纤维制造技术上不断创新,完成了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可商品化产品全覆盖,具备20个系列的碳纤维产品,并可以针对应用领域进行产品差异化的设计。在技术上不断突破,具备了万吨规模下全套装备智能管理系统、能源监控和管理系统、碳纤维智能仓储系统等产业化技术,并在产业化规模基础上,深挖降本潜力,摸索出万吨规模下各单耗值精细化控制的方法,成熟掌握了万吨碳纤维制备的核心产业化技术。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累计已取得59项发明专利,259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2.人才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为祖国争光,为民族争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培养人才,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深入推进和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统筹用好各类资源,多渠道多领域发现、识别、培养优秀人才。为更好地引进、培养和用好人才,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聚焦企业发展战略,强化重点人才培养、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补齐人才发展短板、创新人才激励政策,持续改善人才待遇,对人才队伍建设进行顶层部署,全面打造尊重人才、公开平等、知人善用、待遇适当、激励手段完善的企业用人环境。搭建了以科技领军人才为第一梯队,青年科技人才、技术骨干为中坚力量的人才矩阵,为中复神鹰碳纤维技术攻关提供了高质量的人才支撑,同时,公司自主培养了一支在碳纤维领域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丰富产业化经验的专业复合型人才队伍。公司鼓励科技人员在科研工作中创新创造,为研发人员单列工资体系,设置研发人员的岗位津贴,改革分配机制,积极完善职称评聘制度,打通和拓宽技术岗位晋升通道,建立了以正向激励为核心的科研绩效评价制度。
公司现有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奖团队1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团队1个,此外,团队多位核心成员先后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奖项,以及江苏省“333工程”、青海省“昆仑计划”等省部级人才培养计划。
3.产品优势及规模优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碳纤维年产能为28,500吨,其中连云港大浦基地3,500吨、神鹰西宁25,000吨。产品涵盖了高强标模型、高强中模型、高强高模型等20个产品系列,40余种产品型号,产品规格覆盖1K-48K。报告期内,SYT70、SYM40、SYM40X、SYM46、SYM46X级等产品应用于航天、高端体育、电子3C等市场;同时,为压力容器领域定制化开发了多款高强中模型产品,并通过四型瓶生产资质认证及型式认证;打破碳/碳领域传统解决方案,创新性推出高延伸率兼具低成本的差异化产品,构筑产品竞争壁垒,助力碳陶制动盘批量应用于量产车型上;创新开发的48K大丝束产品成功应用于147米风电叶片等领域,SYT49S产品应用于世界最大跨度公铁两用的常泰长江大桥。通过定制化和差异化的产品结构,公司品牌影响力日益增强。
4.管理优势
公司始终以服务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三精管理”效能,全面重塑组织职能,构建全生命周期智能质量管理模式,打造精准高效考核激励机制,驱动组织效能蜕变。以组织精健化为根本,从理念到思维、从组织到流程、从方式到手段,有效协同调度产运销、整合人财物资源,纵深变革创新;以管理精细化为抓手,用好双百企业、对标世界一流、国企改革等专项行动工具箱,将治理维度、技术维度和管理维度有机结合,形成灵活高效、适应行业特征、满足竞争需求的精湛管理模式;以经营精益化为宗旨,强化生产成本控制,细化业务流程,实现资源最优配置,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强力保障。公司先后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中国专利奖银奖等,神鹰西宁荣获青海省科技小巨人企业、青海省绿色制造企业。
5.绿色发展优势
公司始终将生态文明理念厚植于可持续发展的每一个细微之处,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加强工艺创新,加速提升资源的回收利用效率与能源的梯级利用水平,降低能耗、物耗,打造循环经济;优化能源结构,立体化利用厂区资源,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打造绿色产品,推动行业价值链的低碳发展。2024年公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同比去年下降4%,连续四年荣获生态环境保护信用最高级别“绿色环保信用”、连续两年荣获“企业环境保护质量奖”,先后获评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企业。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下滑且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受碳纤维行业供需失衡,下游需求不及预期及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影响,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公司业绩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态势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也取决于公司技术研发、产品市场推广及下游市场需求等因素。如果未来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出现下滑、市场竞争加剧或规模效应未按预期逐步显现,且公司未能及时拓展新的应用市场,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将面临下降的风险。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及管理能力等以应对上述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碳纤维产业具有显著的技术密集型特征,国内碳纤维技术升级主要集中在更高强度(如T1200级别)和更高模量(如M55X级别、M65J级别),以及更高制备效率(如高速纺丝和大丝束)碳纤维制备工艺的研发和工程化应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和竞争优势的保持均依赖于公司高性能碳纤维的工艺技术和产业化应用。目前主要技术升级风险在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企业研发基础相对雄厚,其研发投入程度、新产品孵化速度、产品性能和质量提升速度都具有一定优势,同时公司技术研发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延缓公司部分产品实现国产替代的目标进程。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碳纤维制造行业属于新材料领域,对国家相关战略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产业政策、技术扶持政策,对该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对企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的市场空间及发展前景将可能受到影响,可能给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带来风险。
2.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碳纤维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包括丙烯腈、天然气、电力、蒸汽等。丙烯腈为石油化工产品,市场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天然气、电力、蒸汽等价格由政府统一调控,价格相对稳定。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大幅上升,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盈利实现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公司经营管理、项目建设进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未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的产品需求受到不利影响,进而使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等经营业绩面临下滑的风险。
2.对政府补助及税收优惠依赖的风险
公司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政府补助提升了公司经营业绩,若未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使得公司未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无法取得新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毛利率波动风险
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和国内碳纤维产能的释放,碳纤维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将影响公司议价能力,同时随着市场供求状况、行业竞争情况、国际形势等因素的变化,公司存在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近两年,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国内碳纤维产能的释放以及碳纤维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将影响公司议价能力,同时随着市场供求状况、行业竞争情况、国际形势等因素的变化,公司存在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产业政策具有较高的关联性,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产业政策导向的调整,将可能导致下游市场产生波动性,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731.06万元,同比下降31.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38.39万元,同比下降139.12%。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55,731.06 | 225,913.03 | -31.07 |
营业成本 | 133,542.14 | 156,774.60 | -14.82 |
销售费用 | 3,024.12 | 2,288.30 | 32.16 |
管理费用 | 17,654.94 | 19,610.35 | -9.97 |
财务费用 | 3,515.60 | 103.50 | 3,296.73 |
研发费用 | 17,671.08 | 20,574.96 | -14.11 |
其他收益 | 12,214.85 | 8,436.97 | 44.78 |
投资收益 | 615.19 | 889.95 | -30.8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13.13 | 101.56 | 503.71 |
信用减值损失 | -1,136.66 | -446.24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7,530.82 | -663.98 | 不适用 |
营业外收入 | 38.55 | 228.02 | -83.10 |
营业外支出 | 53.85 | 486.42 | -88.93 |
所得税费用 | -4,461.82 | 676.14 | -759.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003.51 | 24,362.08 | 121.6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195.81 | 1,393.29 | -9,946.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633.81 | 87,559.44 | -128.13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0.02 | 184.54 | -45.8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产品价格下调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单位销售成本降低及销量减少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加强销售团队建设及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优化管理架构、加强费用管控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神鹰西宁、神鹰上海项目全面投产,项目贷款利息资本化转费用化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研发性项目费用支出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加大销售回款力度,降低采购支出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未到期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偿还贷款增加,同时控制增量贷款所致。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结转收益增加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减少所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持有期间形成的变动损益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到营业外收入款项减少所致。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资产报废损失减少所致。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调整影响所致。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外币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新材料 | 154,334.75 | 133,364.73 | 13.59 | -31.19 | -14.79 | 下降16.6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碳纤维 | 154,334.75 | 133,364.73 | 13.59 | -31.19 | -14.79 | 下降16.6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144,888.17 | 126,845.44 | 12.45 | -33.31 | -16.72 | 减少17.44个百分点 |
国外 | 9,446.59 | 6,519.29 | 30.99 | 34.42 | 54.79 | 减少9.0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 营业成本比上 | 毛利率比上年 |
年增减(%) | 年增减(%) | 增减(%) | ||||
直销 | 140,472.51 | 120,221.27 | 14.42 | -36.55 | -22.30 | 减少15.69个百分点 |
经销 | 13,857.98 | 13,139.06 | 5.19 | 1,083.62 | 1,383.32 | 减少19.16个百分点 |
代销 | 4.27 | 4.40 | -3.16 | -99.75 | -99.51 | 减少50.3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31.19%,主营毛利率同比下降16.62%。碳纤维行业产能不断增长,供需阶段性失衡,产品价格有所下调,导致主营毛利率下降。报告期内,扩宽销售结构渠道,加大市场拓量,优化市场布局,实行直销为主的同时增大经销结构占比,经销收入同比增幅较大。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碳纤维 | 吨 | 18,210.86 | 16,214.17 | 5,245.94 | -8.09 | -10.12 | 61.45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碳纤维行业下行,供需阶段性错位,销量同比有所下降,致本期末库存量有所增长。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碳 | 直接材料 | 37,174.31 | 27.87 | 45,643.32 | 29.16 | -18.55 | 销量同比减 |
纤维 | 直接人工 | 24,616.89 | 18.46 | 29,322.60 | 18.73 | -16.05 | 少所致。 |
制造费用 | 70,391.12 | 52.78 | 80,400.08 | 51.37 | -12.45 | ||
运费 | 1,182.42 | 0.89 | 1,155.69 | 0.74 | 2.31 | 客户分批采购需求增多,市场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运输成本上升。 | |
合计 | 133,364.73 | 100.00 | 156,521.69 | 100.00 | -14.79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5,880.8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5.8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5,731.8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0.10%。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15,731.84 | 10.10 | 是 |
2 | 客户二 | 12,506.89 | 8.03 | 否 |
3 | 客户三 | 10,239.98 | 6.58 | 否 |
4 | 客户四 | 9,149.55 | 5.88 | 否 |
5 | 客户五 | 8,252.60 | 5.30 | 否 |
合计 | / | 55,880.87 | 35.88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07,203.8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0.1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5,509.3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81%。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一 | 34,105.45 | 12.78 | 否 |
2 | 供应商二 | 20,331.31 | 7.62 | 否 |
3 | 供应商三 | 19,299.63 | 7.23 | 否 |
4 | 供应商四 | 17,958.08 | 6.73 | 否 |
5 | 供应商五 | 15,509.39 | 5.81 | 是 |
合计 | / | 107,203.86 | 40.18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3,024.12 | 2,288.30 | 32.16 |
管理费用 | 17,654.94 | 19,610.35 | -9.97 |
研发费用 | 17,671.08 | 20,574.96 | -14.11 |
财务费用 | 3,515.60 | 103.50 | 3296.73 |
变动原因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的“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变动分析表”。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003.51 | 24,362.08 | 121.6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195.81 | 1,393.29 | -9,946.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633.81 | 87,559.44 | -128.13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0.02 | 184.54 | -45.80 |
变动原因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的“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96,394.47 | 10.30 | 194,671.78 | 20.41 | -50.48 | 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增加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9,146.63 | 8.46 | 30,016.68 | 3.15 | 163.68 | 主要系本期末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余额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22,951.43 | 2.45 | - | -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对银行承兑汇票管理细分标准变化调整所致 |
应收账款 | 21,848.12 | 2.33 | 58,367.55 | 6.12 | -62.57 | 主要系本期加强应收账款管控力度,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9,970.22 | 1.07 | 25,335.10 | 2.66 | -60.65 | 主要系本期对银行承兑汇票管理细分标准变化调整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4,756.64 | 0.51 | 2,176.13 | 0.23 | 118.58 | 主要系本期期末增值税留抵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
开发支出 | - | - | 1,273.28 | 0.13 | -100.00 | 主要系本期上海公司研发项目转无形资产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557.00 | 1.66 | 8,201.95 | 0.86 | 89.67 | 主要系本期可弥补亏损、政府补助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2,668.58 | 6.70 | 39,028.70 | 4.09 | 60.57 | 主要系本期购买一年以上定期存款所致 |
短期借款 | 15,617.20 | 1.67 | 28,802.03 | 3.02 | -45.78 | 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
合同负债 | 3,240.16 | 0.35 | 2,233.79 | 0.23 | 45.05 | 主要系本期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5,536.75 | 0.59 | 3,260.98 | 0.34 | 69.79 | 主要系本期代收研发项目联合体单位款项及收到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154.35 | 1.73 | 24,096.08 | 2.53 | -32.96 | 主要系本期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6,858.52 | 1.80 | 9,457.16 | 0.99 | 78.26 | 主要系本期末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账面余额(万元) | 受限情况 |
货币资金 | 16,195.85 | 保证金受限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573,000,000 | 627,000,000 | -8.61%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553,517,839.49 | 6,131,294.44 | - | 5,002,000,000.00 | 4,512,000,000.00 | -152,349,324.80 | 891,168,514.69 | |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0,166,800.00 | 6,131,294.44 | 5,002,000,000.00 | 4,512,000,000.00 | 1,299,500.00 | 791,466,300.00 | ||
其中:应收款项融资 | 253,351,039.49 | -153,648,824.80 | 99,702,214.69 | |||||
合计 | 553,517,839.49 | 6,131,294.44 | - | 5,002,000,000.00 | 4,512,000,000.00 | -152,349,324.80 | 891,168,514.6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持股比例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是否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 | 备注说明 |
1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00% | 碳纤维生产及销售 | 60,000.00 | 490,398.93 | 111,543.37 | -15,831.77 | 是 | 营业收入106,275.69万元,营业利润-19,019.83万元 |
2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新材料 | 20,000.00 | 57,033.17 | 15,933.37 | -1,351.22 | 是 | 营业收入275.06万元,营业利润-2,002.60万元 |
3 | 江苏中复神鹰碳纤维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100%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0 | 1,260.43 | 1,227.31 | 136.92 | - | - |
4 | 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 | 100% | 碳纤维生产及销售 | 120,000.00 | 234,505.92 | 118,015.02 | -1,018.74 | - | -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受经济环境等影响,碳纤维整体市场表现一般。碳纤维国内市场维持低迷,新增产能增速明显减缓。需求弱势维稳,供需面偏弱,市场价格低位盘整,企业成本承压,多处于盈亏边缘。产能方面,2024年国内碳纤维产能增速减缓,新进入者投产项目进入冷静期,实际存在的新增产能释放,为原有碳纤维企业新增产线或异地投资,整体发展脚步开始稳固。据百川盈孚《2024年国内碳纤维市场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消费量方面,2024年我国碳纤维实际消费量约为56,110吨,同比增加5.31%,实际消费量恢复正增长。外贸方面,2024年碳纤维产品(含碳纤维、碳纤维织物、碳纤维预浸料和未列名非电气用的碳纤维制品)进口量约为16,428吨,环比去年增加
2.35%;碳纤维产品(含碳纤维、碳纤维织物、碳纤维预浸料和未列名非电气用的碳纤维制品)出口量约为15,172吨,环比去年增加120.05%。
当前碳纤维价格理性回调,本质是技术进步驱动成本下探的良性结果。这一趋势正激发下游应用场景的拓展活力——低空经济、电子3C等新兴领域需求开始放量,形成对传统市场的有效补充。展望未来,三大增长引擎已清晰显现:风电大型化持续推高叶片碳纤维渗透率,出口市场成为消化产能的新蓝海,体育休闲国产替代空间亟待释放。叠加光伏产业链去库存化与氢能需求稳步增长,行业正步入“成本下降→应用扩展→规模效应强化”的正向循环。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聚焦“绿色化、高端化、国际化、规模化”战略,秉承技术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三大核心使命,多维度驱动产业升级,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碳纤维企业。
以科技创新为根本,加大研发投入,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创新生态系统,通过技术平台搭建、高端科研人才引进和科研成果孵化等方式,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及应用示范,探索材料性能新高度和应用新广度;以产业控制为关键,全面提升高端市场占有率,推动碳纤维在战略、尖端场景的应用和国产化替代,加快产业布局、产业链延伸,持续打造自主可控、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提升产业引领力,实现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以安全支撑为导向,在产业规模向西纵深发展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东西基地协同发展,为航空航天、氢能储运、轨道交通等领域持续稳定提供关键材料,有力保障国家战略安全材料供应。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布局之年。公司将围绕“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坚持“专业突出、创新驱动、管理精益、特色明显”打造中复神鹰核心竞争力,塑造战略优势。重点工作如下:
1.以市场为导向,打好经营业绩攻坚战。
深化“技术引领、应用驱动”发展战略,搭建覆盖全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体系。锁定重点及新兴领域,聚焦航空航天、风电、光伏、汽车、体育器材、低空经济等碳纤维需求旺盛的领域,深入研究其应用场景和技术要求,构筑技术成本双护城河;开发满足不同领域及特定场景需求的定制化产品,为大客户、大订单及大型工程项目提供高性价比解决方案;组建细分领域对标小组,深化公司与各行业龙头企业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提供从产品设计到售后支持的全方位服务;秉持“价本利”经营理念,深入分析业态空间、市场周期及差异化竞争优势,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制定精准的市场策略,争取更高的碳纤维市场份额。
2.以应用为牵引,打好科技创新攻坚战。
依托研发项目,坚持自主创新,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战略、市场需求,明确开发目标;以加大基础研究力度为基石,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支撑,着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聚焦需求导向,将科技创新与市场紧密相连,围绕产业链提升创新链前瞻性布局,强化应用场景驱动,促进技术转化;提升专利保护意识,围绕公司国际化进程,统筹推进国际专利布局;通过构建科学高效的研发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3.以效能为核心,打好精益管理攻坚战。
重构业务流程,建立覆盖研发、制造、营销全价值链的精细化运营体系,通过实施穿透式预算管控机制、推进数字化平台整合、构建多维度绩效评价模型、优化市场营销服务体系等举措,全方位、全过程、全员推动技术升级、质量提高、低碳减能,打造兼具运营韧性与市场竞争力的特色发展路径。
4.以改革为抓手,打好规范治理攻坚战。
健全公司治理模式,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界面,动态优化党委前置研究重大事项清单和三会清单,推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进一步完善审计委员会运行机制,切实发挥董事会监督职能;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强化经理层成员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刚性兑现”、“提质扩面”,推动实施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
5.以党建为引领,打好固本强基攻坚战。
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提升党建价值、打造价值党建。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在抓紧抓实基层党建上持续用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抓实选育用留,以高质量人才队伍支撑中复神鹰高质量发展。坚持严的标准,着力健全中复神鹰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及设立分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及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对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并撤销公司大浦分公司,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及撤销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组成的法人治理机构及运作机制,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在战略与ESG可持续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方面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工作,实现高效运作。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19日 | 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4月20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 |
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拟签订配套用于高模碳丝的中间品生产装置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8月16日 | 2024年8月17日 | 审议通过《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张 健 | 董事长 | 女 | 51 | 2025-01-20 | 2026-12-12 | - | - | - | - | - | 否 |
董事 | 2025-01-20 | 2026-12-12 | - | - | - | - | |||||
张斯纬 | 副董事长 | 男 | 40 | 2025-01-20 | 2026-12-12 | - | - | - | - | - | 是 |
董事 | 2023-03-01 | 2026-12-12 | - | - | - | - | |||||
陈 雨 | 副董事长 | 男 | 46 | 2023-02-01 | 2025-01-20 | - | 是 | ||||
董事 | 2022-08-01 | 2026-12-12 | - | - | - | - | |||||
薛忠民 | 董事 | 男 | 59 | 2023-12-12 | 2026-12-12 | - | - | - | - | - | 是 |
葛海涛 | 董事 | 男 | 50 | 2025-01-20 | 2026-12-12 | - | - | - | - | - | 是 |
刘 芳 | 董事 | 女 | 55 | 2023-03-01 | 2026-12-12 | - | - | - | - | 173.90 | 否 |
总经理 | 2012-02-01 | 2026-12-12 | - | - | - | - | |||||
刘 泉 | 独立董事 | 女 | 62 | 2024-08-16 | 2026-12-12 | - | - | - | - | 3.60 | 否 |
杨平波 | 独立董事 | 女 | 58 | 2020-11-01 | 2026-12-12 | - | - | - | - | 9.60 | 否 |
邵雷雷 | 独立董事 | 男 | 42 | 2020-11-01 | 2026-12-12 | - | - | - | - | 9.60 | 否 |
裴鸿雁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1 | 2022-08-01 | 2026-12-12 | - | - | - | - | - | 是 |
刘 杰 | 监事 | 女 | 46 | 2023-12-12 | 2026-12-12 | - | - | - | - | - | 是 |
刘 栋 | 职工监事 | 男 | 35 | 2025-03-13 | 2026-12-12 | - | - | - | - | - | 否 |
陈秋飞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1 | 2013-05-01 | 2026-12-12 | - | - | - | - | 112.09 | 否 |
席玉松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1 | 2007-05-01 | 2026-12-12 | - | - | - | - | 97.73 | 否 |
李 韦 | 副总经理 | 男 | 40 | 2010-02-01 | 2026-12-12 | - | - | - | - | 99.00 | 否 |
金 亮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9 | 2017-07-01 | 2026-12-12 | - | - | - | - | 99.00 | 否 |
董事会秘书 | 2020-11-01 | 2026-12-12 | - | - | - | - |
连 峰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1 | 2017-07-01 | 2026-12-12 | - | - | - | - | 105.36 | 否 |
王 暖 | 副总经理 | 女 | 48 | 2023-12-12 | 2026-12-12 | - | - | - | - | 99.00 | 否 |
财务总监 | 2020-11-01 | 2026-12-12 | - | - | - | - | |||||
郭鹏宗 | 总经理助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1 | 2021-03-01 | - | - | - | - | - | 65.80 | 否 |
张国良 | 董事长(离任) | 男 | 68 | 2006-03-01 | 2024-12-26 | - | - | - | - | 199.28 | 是 |
核心技术人员 | 2006-03-01 | - | |||||||||
罗皞宇 | 董事(离任) | 男 | 51 | 2020-06-01 | 2025-01-03 | - | - | - | - | 117.86 | 是 |
副总经理(离任) | 2020-11-01 | 2025-01-03 | - | - | - | - | |||||
孙正明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60 | 2023-07-01 | 2024-08-16 | - | - | - | - | 6.00 | 否 |
李君鹏 | 职工监事(离任) | 男 | 35 | 2020-05-01 | 2025-03-13 | - | - | - | - | 32.00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1,229.82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张 健 | 中国国籍,1974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安全应急部总经理、专职董事,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国联合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 |
张斯纬 | 中国国籍,1984年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连云港鹰游纺机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连云港神鹰碳纤维自行车公司董事长,连云港鹰游新立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上海鹰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连云港神鹰碳纤维自行车公司董事,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连云港鹰游新立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鹰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
陈 雨 | 中国国籍,1978年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北新巴布亚新几内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建材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中建材莱奥纳多(上海)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董事。 |
薛忠民 | 中国国籍,1966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建材莱奥纳多(上海)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中建材(上海)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
葛海涛 | 葛海涛,中国国籍,1974年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成本会计、连云港飞雁毛毯有限公司财务科长、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等职务。现任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财务总监,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刘 芳 | 中国国籍,1970年生,本科,正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连云港市永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中复神鹰碳纤维工程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 |
刘 泉 | 中国国籍,1963年生,中共党员,博士,博士生导师。曾任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光纤传感技术与信息处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学科首席教授,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杨平波 | 中国国籍,1966年生,硕士。曾任湖南商学院会计系教授。现任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邵雷雷 | 中国国籍,1982年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职务。现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裴鸿雁 | 中国国籍,1973年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会计师,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方水泥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会计师兼合资格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建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刘 杰 | 中国国籍,1979年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苏奥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现任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刘 栋 | 中国国籍,1990年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现任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职工监事。 |
陈秋飞 | 中国国籍,1983年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科副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
席玉松 | 中国国籍,1973年生,中共党员,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科科长,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
李 韦 | 中国国籍,1984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助理工程师。曾任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副部长、副总经理。现任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金 亮 | 中国国籍,1985年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原丝分厂厂长、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大浦分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连 峰 | 中国国籍,1983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经理助理,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工艺部部长、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总经理。 |
王 暖 | 中国国籍,1976年生,中共党员,本科,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北新弹性地板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实联展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郭鹏宗 | 中国国籍,1983年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碳化厂生产科(见习)副科长、碳化厂副厂长、工艺部副部长、技术部副部长、技术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
张国良 (离任) | 中国国籍,1956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连云港纺织机械厂厂长、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复神鹰碳纤维工程中心有限公司、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
罗皞宇 (离任) | 中国国籍,1973年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持有律师资格证。曾任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北京中北窑业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新弹性地板有限公司董事,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孙正明 (离任) | 孙正明,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国家特聘专家。曾任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维也纳大学客座研究员,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AIST)主任研究员、国际部长助理,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
书记。 | |
李君鹏 (离任) | 中国国籍,1990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助理政工师。曾任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副部长、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职工代表监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健女士、葛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和《变更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陈雨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担任的公司副董事长职务,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健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斯纬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同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变更公司副董事长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第十五次职工代表大会,李君鹏先生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大会选举刘栋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斯纬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 2024.12 | - |
葛海涛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执行总裁、财务总监 | 2005.03 | - |
裴鸿雁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6.03 | - |
刘 杰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部部长 | 2023.12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斯纬 | 连云港飞雁毛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0.07 | - |
连云港鹰游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5.07 | - | |
连云港神鹰碳纤维自行车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01 | - | |
江苏鹰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8.12 | - | |
连云港鹰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20.07 | - | |
浙江中鹰新材料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2.11 | - |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0.07 | - | |
连云港鹰游新立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9 | - | |
江苏鹰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9.12 | - | |
上海鹰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2.11 | - | |
临沂市沃达机械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8.04 | - | |
连云港鹰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2 | - | |
连云港鹰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0 | - | |
连云港鹰游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10 | - | |
海南鹰游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3.03 | - | |
鹰游(上海)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6 | - | |
陈 雨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总裁 | 2024.10 | - |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2023.05 | - | |
中建材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 2023.05 | - | |
中建材莱奥纳多(上海)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5 | - | |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8 | - | |
薛忠民 |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党委常委、副总裁 | 2018.06 | - |
中建材莱奥纳多(上海)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4 | - | |
中建材(上海)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2 | - | |
葛海涛 | 连云港鹰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06.05 | - |
连云港鹰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2 | - | |
江苏鹰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12 | - | |
临沂市沃达机械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04 | - | |
连云港鹰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0 | - | |
连云港庆鸿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12 | - | |
连云港国邦进出口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01 | - | |
上海鹰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11 | - | |
海南鹰游科技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董事 | 2023.03 | - | |
鹰游(上海)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06 | - |
浙江中鹰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11 | - | |
刘 泉 | 武汉理工大学 | 信息学科首席教授 | 2014.03 | - |
杨平波 | 湖南工商大学 | 教授 | 2006.10 | - |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09 | - | |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10 | - | |
邵雷雷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创始合伙人、律师 | 2014.01 | - |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 主任、律师 | 2018.05 | - | |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5.01 | - | |
裴鸿雁 |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首席会计师兼合资格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 2016.03 | - |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12 | - | |
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5 | - | |
中国建材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4 | - |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2.08 | - | |
刘 杰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3.04 | -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日晒制盐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3.04 | - | |
江苏省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2 | - |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2 | - | |
江苏奥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3.12 | - | |
连云港市润财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2 | - |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2 | - |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2 | - | |
江苏金桥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7 | - | |
连云港市格斯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2 | - | |
连云港工投昊海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2 | - | |
连云港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8 | - | |
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2 | - | |
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06 | - | |
连云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08 | - | |
张国良 (离任)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 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 | 2024.12 | - |
孙正明 (离任) | 东南大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 2022.08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董事薪酬事项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监事薪酬事项由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事项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4年3月25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公司具体规章制度、公司薪酬体系及绩效考核体系确定。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根据其具体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监事薪酬; |
2、公司每年为独立董事发放津贴,其履行职务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报销。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末,公司已全额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参见本节“(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164.02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79.26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张 健 | 董事长、董事 | 选举 | 选举 |
张斯纬 | 副董事长、董事 | 选举 | 选举 |
葛海涛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刘 泉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选举 |
张国良 | 董事长 | 离任 | 个人原因 |
陈 雨 | 副董事长 | 离任 | 工作调整 |
罗皞宇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调整 |
孙正明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3月26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 |
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捐赠总额度的议案》《制定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公司境外代理协议签署的议案》《公司拟签订配套用于高模碳丝的中间品生产装置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工作细则的议案》《修订并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7月30日 | 审议通过《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变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8月27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修订并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张 健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张斯纬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陈 雨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薛忠民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葛海涛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刘 芳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刘 泉 | 是 | 2 | 2 | 0 | 0 | 0 | 否 | 0 |
杨平波 | 是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邵雷雷 | 是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张国良 (离任)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罗皞宇 (离任)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孙正明 (离任) | 是 | 3 | 3 | 0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杨平波(召集人)、葛海涛、邵雷雷 |
提名委员会 | 刘泉(召集人)、张健、张斯纬、杨平波、邵雷雷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邵雷雷(召集人)、陈雨、杨平波 |
战略与ESG委员会 | 张健(召集人)、薛忠民、刘泉 |
注:报告期内,因孙正明先生的离任,孙正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2024年7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若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泉女士的任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同意选举刘泉女士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若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泉女士的任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同意选举刘泉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其他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未发生变化。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因张国良先生的离任,张国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张斯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选举葛海涛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陈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意选举张健女士、张斯纬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意选举张健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召集人,其他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未发
生变化。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变更公司副董事长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等十一项议案 | / |
2024年4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2024年8月27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 / |
2024年10月24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7月30日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等两项议案 | /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等两项议案 | / |
(五) 报告期内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等两项议案 | /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2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02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95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29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400 |
销售人员 | 49 |
技术研发人员 | 303 |
财务人员 | 23 |
管理人员 | 180 |
合计 | 2,95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5 |
硕士研究生 | 83 |
本科 | 666 |
专科及以下 | 2,201 |
合计 | 2,955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综合考虑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特点、行业薪酬竞争力、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结合公司整体战略,不断完善薪酬管理体系。在全面实施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基础上,坚持科技研发优先和效益决定工资的基本原则,积极开展中长期激励工作,建立和完善战略配售和股权激励计划,薪酬增量向高效益、高效率的科研领域倾斜,针对技术研发、国家重点研发专项等实施工资总额单列,在保证薪酬分配公平性和公正性的基础上,树立正确的薪酬导向,充分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体现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共担共享。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福利保障体系,全面落实五险一金参缴,并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职工重疾险相辅的双重医疗保障体系。实行职工年度健康体检,落实带薪年休假、夏季高温津贴制度、冬季采暖补贴制度,确保企业发展成果与员工共享。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面授培训、现场操作、网络培训、专题授课等方式,围绕岗位技能、质量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主题共开展1711场次培训,完成了全年培训目标,为公司全年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科技研发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组建内部讲师团队,提高培训授课水平,进一步规范内训师授课流程,保障公司培训工作的高质量开展。研究制定销售岗位新员工入岗专项培训方案,满足不同岗位个性化培训需求。开展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全年累计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专题培训班8场次,近160人次,领导干部培训覆盖率100%。制定“领航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和生产系统人才培养专项方案,完成了科技研发系统、生产系统和后备干部系统的人才培养。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8,64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44.89 |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383,864.80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66,549,947.96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建材集团关于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健全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体系,明确了经理层成员任职期间的绩效和奖惩依据、离职或解聘条件、责任追究等要求并制定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按时完成经理层成员的“两书一协议”签订工作,使经理层契约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运作和评价工作,管理层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并督促落实。公司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为重点,层层落实内控责任,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强化内控刚性约束。
公司董事会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形成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详见与本报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负责制订整体发展战略目标,并对子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和指导,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等途径,对子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表决,确保子公司的经营方向与母公司的战略目标相一致,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和协同效率。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具体详见与本报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中复神鹰作为中国碳纤维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领军企业,公司始终将ESG理念视为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董事会秉承“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碳纤维企业”战略愿景,构建了以董事会决策、管理层管理、各部门执行的自上而下的ESG治理架构。董事会作为ESG事宜最高责任机构,对公司的ESG战略、目标、风险、政策等履行领导与监督职能,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主要负责提出ESG目标、战略,评估及厘定公司的ESG风险,推动公司设立合适且有效的ESG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ESG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公司具体ESG事宜的执行与推进,包括编制年度ESG报告、协助各部门开展ESG实践、组织ESG相关交流与培训活动等。公司将ESG融入企业的发展,以“绿色化、高端化、国际化、规模化”为战略锚点,高效全面推进ESG相关事宜,公司秉承创新驱动发展理念,以绿色化为根基践行节能环保、深耕低碳产业链,以高端化为引擎突破技术壁垒、塑造行业品质标杆,以国际化为视野布局全球市场、实现开放共赢良好生态,以规模化为支点撬动产业升级、构建产业集群矩阵。四维战略协同发力,推动公司向可持续发展未来阔步前行。公司定期开展ESG议题的重要性评估,识别、分析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相关议题,并依据评估结果开展ESG管理工作、编制ESG报告;将ESG风险管理融入日常风险管理体系,定期识别、梳理、评估气候变化、环保、安全、供应链稳定等ESG相关风险,持续开展风险管理工作;设立与业务运营相关的ESG目标,并定期检阅目标的达成情况,确保ESG工作稳步推进;组织面向董事会、管理层的ESG培训,稳步提升ESG管理水平。
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已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上述报告。
二、 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 □不适用
(一)本年度具有行业特色的ESG实践做法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度,公司坚持围绕“一个核心、五个支柱”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体系,明确以理念创新推动产品与市场高端化,以管理创新提升产能与人才队伍规模化,以技术创新加速生产运营特色化的三项原则,持续完善公司ESG管理能力,提升ESG内外部表现。公司着力源头减排、循环利用、末端治理,积极构建“产链循环+资源循环”产业新生态,全力推动节能技改,加大清洁能源使用力度,践行低碳环保运营理念,积极应对“双碳”和气候变化。公司牢记“四个面向”,全力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坚定追求技术创新,实现T700-T1100、M30-60级高性能碳纤维的全系列覆盖,在雪域高原实现了“黑色黄金”从千吨级向万吨级制备能力的跨越,追求产品与服务的卓越品质。公司致力宜业尚品,推进产品在轨道交通、飞行汽车、eVTOL、电子3C等领域进一步开
发应用,满足轻量化、小型化及柔性化等需求,提升广大民众生活体验。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员工权益保障,畅通员工沟通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以科技应用赋能本质安全,切实维护员工利益。公司携手产业链上下游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行业氛围,携手合作伙伴落实廉洁从业、负责任从业。同时,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力乡村振兴,以各项实际行动彰显央企责任与担当。
(二)本年度ESG评级表现
√适用 □不适用
ESG评级体系 | ESG评级机构 | 公司本年度的评级结果 |
Wind ESG评级体系 | 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BBB |
标普CSA ESG评级体系 | 标准普尔 | 38分 |
注:标普CSA ESG评级满分为100分,公司2024年度较2023年度提升8分。
(三)本年度被ESG主题指数基金跟踪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733.75 |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超标排放情况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PH | 经公司污水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 1 | 位于厂区西北角 | 6-9 | 达标 |
废水-COD | 500mg/L | 达标 | ||||
废水-NH3-N | 45mg/L | 达标 | ||||
废气-烟尘 | 经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 6 | 位于公司碳丝车间 | 15mg/m3 | 达标 | |
废气-二氧化硫 | 200mg/m3 | 达标 | ||||
废气-氮氧化物 | 5 | 位于公司原丝车间及污水站 | 200mg/m3 | 达标 | ||
废气-VOCs | 60mg/m3 | 达标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废水-PH | 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西区工业废水处理厂回用 | 1 | 厂区东北角 | 6-9 | 达标 |
废水-COD | 500mg/L | 达标 | ||||
废水-NH3-N | 45mg/L | 达标 | ||||
废气-烟(粉) | 经处理后 | 17 | 每个车间一 | 18mg/m3 | 达标 |
尘 | 排放 | 个排放口 | |||
废气-SO2 | 550mg/m3 | 达标 | |||
废气-NOX | 240mg/m3 | 达标 | |||
废气-VOC | 120mg/m3 | 达标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现有项目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均保持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目前主要有:
水污染防治设施:
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施行雨污分流。神鹰大浦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1,700m?/d,建设1套污水站尾水中水回用处理设施;神鹰西宁污水站污水处理能力为5,750m?/d,建设两套高级催化氧化+水解酸化+生化的污水处理设施以及1套高氨氮废水预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根据生产过程中污染源浓度特征分别建设了常温高效氧化催化装置、闭式冷却器+静电捕集装置、双塔四级双氧水吸收装置、活性炭吸附、RTO、MSTO(正常运行)等废气治理设施。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设立声屏障、密闭生产线等方式减少噪声污染。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危险废物:建设了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一般固体废物:建设了专门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一般固废根据性质不同采取综合回收利用及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的方式进行处理。
(3)神鹰西宁通过固体废物减量化措施,吨产品固体废物产生量下降9.78%。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加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建设、试运行及
投运。2024年4月,神鹰连云港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配套220KV变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获同意。2024年8月,神鹰西宁年产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4、 报告期内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22年9月30日在连云港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320707-2022-050-H;神鹰西宁于2024年1月24日在甘河工业园区环安分局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630122-2024-02-H。《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应急领导小组(公司安环部为日常管理部门)、应急处置流程及应急物资管理等情况。
6、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年度排污监测方案,积极开展污染物排放物自行监测。在线监测与人工监测相结合,在线监测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废水COD、氨氮、PH。定期开展在线数据与自行监测数据的人工比对,确保环境数据的准确性,并及时掌握公司及子公司污染物排放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2024年公司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不断加强对无组织排放的管理,促进污染物减排。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不适用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源消耗:电力、蒸汽、天然气,自来水。
排放物:废水(PH、COD、NH
-N)经处理达标排放及中水回用。废气(SO
、NOX、VOCs、烟(粉)尘)经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1、 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了进一步达成碳减排目标,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中复神鹰正在系统规划,将继续把“绿色低碳”贯彻到生产、经营、发展的各个环节,通过技术创新和资源合理利用,推动企业与环境共生发展,以打造“省级绿色领军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为目标,将绿色发展、ESG理念融入自身发展,不断推进碳纤维制造企业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打造绿色高水平工厂,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共同迈向更低碳、更美好、更可持续的未来。为此,公司逐步完善温室气体管理工作,建立ISO14064温室气体管理体系,对其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约束,致力于引领行业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依据CQCLSJ0005-2019《绿色足迹评价技术规范》,同时开展公司主要产品SYT49S-12K碳纤维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碳足迹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2024年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如下:
名称 | 连云港大浦基地 | 西宁基地 | 合并 | |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 127,125.00 | 458,891.00 | 586,016.00 | |
其中: 按温室气体种类排放(吨CO2当量) | 二氧化碳(CO2) | 126,146.00 | 455,357.00 | 581,503.00 |
甲烷 | 964.10 | 3,480.00 | 4,444.10 | |
氧化亚氮 | 0.90 | 3.00 | 3.90 | |
氢氟碳化物 | 14.00 | 51.00 | 65.00 | |
按温室气体边界排放(吨CO2当量) | 直接排放 | 2,848.00 | 17,572.00 | 20,420.00 |
能源输入引起的间接排放 | 124,277.00 | 441,319.00 | 565,596.00 | |
交通运输引起的间接排放 | 0 | 0 | 0 | |
组织使用的产品/服务引起的间接排放 | 0 | 0 | 0 | |
组织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引起的间接排放 | 0 | 0 | 0 | |
其他类别的间接排放 | 0 | 0 | 0 | |
备注:电力排放因子0.70,蒸汽焓值2,796.65kJ/kg |
2、 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能源消耗实物量 | 连云港大浦基地 | 西宁基地 | 合并 |
电力消耗实物量(万KW?h) | 11,369.41 | 34,081.66 | 45,451.07 |
蒸汽消耗实物量(吨) | 234,193.19 | 978,703.98 | 1,212,897.17 |
天然气(万Nm?) | 144.09 | 889.02 | 1,033.11 |
水消耗实物量(吨) | 578,017.00 | 1,855,508.00 | 2,433,525.00 |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当量值吨标煤/吨碳纤维) | 11.12 | 7.80 | 8.32 |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等价值吨标煤/吨碳纤维) | 17.64 | 11.40 | 12.37 |
3、 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连云港大浦基地 | 西宁基地 | ||||
分类 | 污染物 | 2024年实际排放量(吨) | 分类 | 污染物 | 2024年实际排放量(吨) |
废气 | VOCs | 11.84 | 废气 | VOCs | 12.66 |
二氧化硫 | 0.10 | 二氧化硫 | 43.36 | ||
/ | / | 氮氧化物 | 92.58 | ||
颗粒物 | 0.56 | 颗粒物 | 7.15 | ||
氰化氢 | 1.80 | 氰化氢 | 0.92 | ||
废水 | COD | 33.26 | 废水 | COD | 61.90 |
氨氮 | 7.61 | 氨氮 | 5.90 | ||
总磷 | 0.05 | 总氮 | 16.76 | ||
总氮 | 7.70 | 悬浮物 | 4.43 | ||
石油类 | 0.03 | 石油类 | 0.19 | ||
危废 | / | 257.38 | / | / | / |
一般固废 | / | 792.82 | / | / | / |
4、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启动环境管理体系优化工作,重新编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手册》。此次编制,不仅有机整合环境保护组织体系、各级环保责任制及危险废物防治责任制度,还系统修订排污许可、环境应急等多项现行制度,并新增环境隐患排查、信息公开等系列制度,使手册与公司运营实际及环保要求高度适配。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能源在线监测数字化改造、余热再利用,新增电力综合稳压装置;神鹰西宁实施多项节能技改项目,全面开展能源挖潜工作,通过加装变频器、太阳能路灯、无功补偿等项目,以达到减少不可再生能源的投入的目的。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神鹰大浦新建设1套废气多段式低氨焚烧装置,不但提升了废气的处置效率,同时利用碳化生产线高低温炉烟气废气余热自产蒸汽共计10,000吨,减少能耗约1350吨标煤(折标系数7.4吨蒸汽/吨标煤)。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神鹰西宁对产品原辅料、能源消耗、运输排放等进行分析,通过调整原辅料的使用结构、购买绿电、提升能源的综合利用以及尽量采用本地材料等措施,改善减碳措施。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加快生产线数字化改造,通过实时监测系统对厂区内水、电、蒸汽等能源消耗进行在线计量并至三级计量配备率达到100%,以终端数字技术实现能耗数据实时分析统计,控制生产装置在最佳能效工况下运行,促进生产过程高效化、低碳化,推进公司碳纤维单位产品能耗3年连续下降并处于国际领先水平;进一步降低工业能耗指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方位推进生产低碳化、能源洁净化、洁净规模化,奋力将绿色打造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神鹰西宁投资建设了无组织废气处理、废气静电除油系统等多个项目,提升废气收集效率,提高治理效率,防控异味,改善作业环境。
(七)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深刻认知气候变化对企业可持续发展带来的影响,高度重视气候变化对公司日常经营所带来风险与机遇。公司参考《气候相关财务揭露建议》(TCFD),融合市场动态、产业属性、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等主要因素,进一步识别与分析气候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梳理了主要风险与机遇和应对措施。
公司将绿色发展融入企业核心战略,以“低碳引领、技术驱动”为原则,“循环经济、绿色赋能”为路径,持续推动公司《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围绕产业结构布局优化、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等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制定了符合企业发展的“双碳”目标,并设立节能专项小组、实施能源绩效考核制度,助力目标达成。2024年,公司良好完成了既定目标并设立了2025年“双碳”目标,以筑牢相关工作成果。
四、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绿色化、高端化、国际化、规模化”发展战略,将可持续发展作为公司重要战略目标,用绿色理念促生产共筑低碳美好蓝图。
企强国兴,提升科技引领力。中复神鹰率先在国内实现了干喷湿纺的关键技术突破和核心装备自主化,实现了碳纤维生产规模从千吨到万吨的巨大跨越,通过矩阵式合作激发科研动力,实现产品应用领域全覆盖,以高质发展的姿态走向国际市场。2024年,我们持续聚焦以科研为核心
的发展道路,坚持高研发投入强度,研发投入达1.90亿元,连续3年投入强度均超亿元,为公司科技创新注入活力;累计知识产权达324项,包括59项发明专利与259项实用新型专利等,“低灰分聚丙烯腈碳纤维的制备方法”获国家专利银奖;成功开发M55J级和M60J级碳纤维,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球首发工程化量产SYM50X级高强高模碳纤维,填补国内高端空白市场,为实现我国碳纤维领域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更大力量。引领双碳,低碳转型绿色发展。以“双碳”目标为引领,谋定碳中和、碳达峰战略规划,制定行动方案,重视能源绿色转型与高效利用。同时,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加速布局清洁能源,赋能绿色低碳产业建设,全面、全方位、全体系的向绿色低碳转型,打造绿色产品。2024年,公司启动环境管理体系优化工作,重新编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手册》,依据集团战略制定公司《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与公司减碳目标,全力推动低碳生产技术转型,降低能源消耗,2024年公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同比去年下降4%,公司连续4年荣获生态环境保护信用最高级别“绿色环保信用”、连续2年荣获“企业环境保护质量奖”,先后获评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企业。
尽责担当,跃迁成长聚爱协行。我们奉行“以奋斗者为本”理念,打造全面的技术人才,构建人才培养“四心体系”,构建多元平等的工作环境,切实保障员工权益,确保员工健康与安全,提升员工幸福感、归属感;打造符合员工需求的职业发展路径,倡导员工关怀,吸引、培养高质量人才。强调“以人为本”,根植安全发展理念,以科技应用赋能本质安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从源头管理与预防生产安全。公司坚持投身公益事业,助学扶困,助力乡村振兴,为促进社会进步、增添民生福祉和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神鹰力量。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中复神鹰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不断夯实“三地同建”,全方位构筑创新平台。围绕碳纤维本体技术开发打造连云港研发主阵地,强化碳纤维科技成果落地建设西宁万吨超级产业园,紧盯航空航天需求搭建航空级碳纤维预浸料及复合材料研究基地,成功构建从“碳纤维基础研发-中试试验-产业化验证-航空航天应用研究”的全流程研发平台,为研发人员提供广阔的科技创新天地。
同时,不断完善现行科技研发体系,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出台《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专利及论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指导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制定《绩效考核与奖励办法》《科学技术奖励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完善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成果奖励机制,鼓励激发全员创新热情。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科技伦理是企业科技活动必须遵守的价值准则,公司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科技伦理治理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坚持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制
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把科技伦理要求贯穿到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全过程,自觉履行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努力实现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中复神鹰在安全管理、采购成本控制以及信息安全方面采取了多项创新举措。首先搭建了智能安全管理及五位一体平台,该平台集成了安全办公、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作业管理、危险源实时监测与风险管控以及人员精准定位等多个核心功能模块,通过深度融合视频AI智能分析、高精度人脸识别等前沿技术,显著提升了安全管理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使得企业的安全管理更加精准、高效且全面。其次,在采购方面,采用中国建材招采平台,通过整合优质供应商资源、自动化采购流程、数据分析与预测以及优化合同管理流程等措施,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最后,在保密工作和网络安全方面,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加强了保密工作的监管和管理,提升了保密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同时,通过采用先进的网络安全技术和设备,建立了全面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防御了网络攻击,确保了网络系统的稳定运行。这些举措共同推动了中复神鹰公司的安全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9.00 | 为积石山受灾职工开展集体募捐9万元 |
物资折款(万元)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11.20 | 1.中国建材善建公益 2.湟中区汉东乡后窑村“神鹰助学” |
救助人数(人) | 5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5.00 | 向西宁市大通县多林镇下宽村捐赠扶贫帮扶款 |
物资折款(万元)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践行央企责任,参加中国建材善建公益、开展“中复神鹰助学”等公益活动,为积石山地震中受灾职工爱心捐款,筹集爱心款近9万元。同时,帮扶贫困村中小学生及困难家庭,展现国有企业的使命与担当。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5.00 | |
其中:资金(万元) | 5.00 | 向西宁市大通县多林镇下宽村捐赠扶贫帮扶款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户) | 85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响应西宁市总工会乡村振兴扶贫助困号召,向西宁市大通县多林镇下宽村捐赠扶贫帮扶款及药品,用于乡村振兴的春耕备播及贫困学子上学。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完全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益。我们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要求,认真执行信息公开责任,主动公开可能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受到公平对待。此外,公司通过业绩发布会、接待调研、投资者服务热线和在线互动等多种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保持沟通。在此期间,我们确保了财务的稳健性,保护了公司的资产和资金安全,旨在最大化股东利益的同时,也考虑到了债权人的利益,并在做出经营决策时,充分考虑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薪酬及激励机制,通过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全员覆盖等方式,对员工的薪酬、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劳动保护等权益进行了制度规定和有力保护。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推崇自由、开放、合作与创新的工作氛围,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并关注职工安全健康、重视人才培训和培养,举办各类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实现公司与职工共同成长。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0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0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0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0 |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坚持客户至上的原则,构建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从前端材料和技术对接,中端客户沟通反馈的动态追踪机制,到后端客户售后的问题解决和升级服务机制,做到产品端、销售端和售后端的高效率和高质量的全流程闭环。公司CRM系统对于客商的数据信息安全的保护机制逐步完善。公司不断完善采购流程与采购制度,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供应商评估流程做到公平、公正、有序、规范,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秉承与供应商诚信合作、携手共进、互利共赢的发展合作理念,共同承担经济、环境、社会与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推行公开招标和阳光采购,同时与供应商签订廉洁承诺书,每年定期对供应商交付、成本、质量、风险管控等方面进行评价,督促供应商优化改进,持续完善供应体系。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中复神鹰把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企业生命线,建立质量安全责任管理体系监控产品从生产到交付的每一个环节,实施“一‘碳’天下、以质筑本的全生命周期智能质量管理”模式,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公司始终秉承零缺陷理念,以技术标准和方法标准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工艺管理,做到精益生产。此外,在生产过程中,运用风险地图、风险控制矩阵、执行测试等管理工作模型,明确重要风险点、关键控制点的标准及控制要求,针对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形成了产品质量安全管控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及监控的闭环管理,持续保障、提升产品质量,满足客户期望。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构建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专利及论文管理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立足企业发展特色与战略目标,采取"专利布局+技术秘密"双轨保护模式,同步建立成果转化应用与风险管控机制,形成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架构。公司通过搭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有效防范企业经营与创新活动中的潜在法律风险。在创新成果培育、资产运营、合规监管等核心领域实施动态化管理,筑牢企业核心技术护城河,恪守行业知识产权伦理准则,在研发实践中持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央企的一员,公司积极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全力响应国家政策和号召,带动企业所在地就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积极加强与政府部门、高等院公共媒体、投资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的联系,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推动碳纤维行业发展。连续
多年向“善建公益”基金捐赠,组织职工参与“无偿献血”活动,配合西宁市总工会前往湟源县、大通县开展扶贫助困工作,为积石山地震中受灾职工筹集善款近9万元。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开展医疗互助保障、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员工子女考学奖励、学历继续教育提升及技能提升等活动,近3000名职工受益。与连云港市科协共同开展工业科普研学行活动,以“童眼看发展,实践求真知”为主题,为中小学生科普碳纤维知识。
五、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2次,377人次参加专题学习培训。坚持党建经营一本账,聚焦科技创新、精益管理、市场开拓、降本增效等重点工作,推进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建设,不断丰富“五色神鹰”党建工作品牌内涵,持续打造碳纤维新质生产力。所属西宁公司党总支入选全国企业党建优秀案例,荣获“青海省劳动模范集体”表彰及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称号。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4 | 形式涵盖现场、直播、电话与文字 |
接待投资者调研次数 | 34 | 公司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51 | 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答复投资者问题51次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zfsycf.com.cn)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从信息披露的信息识别、报告、审批、披露的全流程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并不断加强对相关法规及文件的学习,全方位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及相关权益奠定良好基础。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不断探索增进与投资者互动的交流方式,强化投资者沟通,提升投资者关系水平。积极推进多元化投关平台建设,统筹完成各项特色投关活动的举办,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保持有效沟通。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交流会、上证e互动以及投关热线等多种举措,及时向市场回应投资者关切问题,加强公司与资本市场的信息传导。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日常接听投资者电话、邮箱咨询等途径了解广大投资者提出的需求,并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解答投资者关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问题。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切实履行作为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披露职责,畅通内部重大信息联络渠道,保障投资者及时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在做好法定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公司通过增加自愿性披露,让投资者全方位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实现价值投资,共同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纪委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持续放大监督效能。通过组织党委与各部门、所属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6份,与中层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218份,强化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对班子成员、各级“一把手”、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聚焦采购招标、重大项目、五项费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协同财务、审计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时效。督促重点部门将廉洁函、廉洁合同、廉洁条款等覆盖到供应商和客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遵守廉洁从业规定。通过推进修订完善《员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费用报销制度》《接待管理制度》,建立《礼品礼金登记管理规定》《公司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的通知》等,不断强化权力制约,规范职工行为。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干部廉政培训会、节前警示教育、通报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等,持续释放从严信号,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本年度,全级次开展警示学习教育16次,做到警示教育全覆盖。持续畅通信息举报通道,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实现监督零距离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1 | 2022年4月6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1 | 2022年4月6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中国复材 | 详见备注1 | 2022年4月6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鹰游集团 | 详见备注2 | 2022年4月6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3 | 2022年4月6日 | 是 | 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鹰游集团 | 详见备注3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国复材 | 详见备注3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连工投 | 详见备注3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4 | 2022年4月6日 | 是 | 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4 | 2022年4月6日 | 是 | 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及高管(不含独立董事) | 详见备注4 | 2022年4月6日 | 是 | 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5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5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5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6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6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6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及高管 | 详见备注6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详见备注7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8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8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8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监高 | 详见备注8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国泰君安证券 | 详见备注8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详见备注8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详见备注8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详见备注8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9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9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10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10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鹰游集团 | 详见备注10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复材 | 详见备注10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连工投 | 详见备注10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11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11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鹰游集团 | 详见备注11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复材 | 详见备注11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连工投 | 详见备注11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董监高 | 详见备注11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 | 详见备注11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12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12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鹰游集团 | 详见备注12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复材 | 详见备注12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连工投 | 详见备注12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12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监高 | 详见备注12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13 | 2022年4月6日 | 否 | 无履行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14 | 2023年10月18日 | 是 | 自2025年4月6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6个月至2025年10月6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公司控股股东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自中复神鹰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中复神鹰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中复神鹰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中复神鹰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中复神鹰回购该等股份。
4.上述发行价指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5.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按相关要求执行。
6.如本公司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给发行人,则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注2:公司其他股东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自中复神鹰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中复神鹰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按相关要求执行。
3.如本公司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注3: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按照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中复神鹰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公司在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本公司在减持所持中复神鹰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中复神鹰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中复神鹰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中复神鹰所有。
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按照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中复神鹰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3.本公司在减持所持中复神鹰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中复神鹰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中复神鹰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中复神鹰所有。
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4:关于稳定股价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一、触发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启动本预案稳定公司股价。
二、责任主体
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公司应按照以下顺序启动实施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
(一)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且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回
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如需)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二)控股股东增持
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控股股东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高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1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30%。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选举或聘任。
(四)公告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启动董事会会议程序讨论具体的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需)。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成立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控股股东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成立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五)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回购或增持资金金额已达上限;
3、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本预案及相关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六)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其应用于增持股份的等额资金从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如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其用于增持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后薪酬和津贴中予以扣除代为履行增持义务。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备注5: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1、公司承诺如下:
“1.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6: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为填补首发上市可能导致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发行人承诺将通过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等措施,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回报。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西宁年产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及原丝试验线项目、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等,都与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密切相关。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丰富并扩
大现有的产品系列和生产规模,提高现有业务的技术水平。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将大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将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回报,降低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3)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将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在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公司还制订了《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
(4)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承诺确保上述措施的切实履行,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控股股东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对中复神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中复神鹰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中复神鹰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中复神鹰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本公司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本公司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中复神鹰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3、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对中复神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中复神鹰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中复神鹰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中复神鹰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本公司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中复神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公司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中复神鹰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4、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如果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7.本人承诺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备注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并就利润分配政策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依法履行职责,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以协助并促使公司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坚持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决策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备注8: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公司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4、中介机构关于依法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1)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律师事务所
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或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会计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4)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公司没有过错的除外。”
备注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就避免同业竞争所做的相关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于中国境内和境外从事与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将继续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对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将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和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
4.本公司保证不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属于中复神鹰或其控制企业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中复神鹰或其控制企业从事的主营业务。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中复神鹰或其控制企业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中复神鹰,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或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所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5.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函所载承诺事项在本公司作为中复神鹰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就避免同业竞争所做的相关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于中国境内和境外从事与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将继续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对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将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和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
4、本公司保证不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属于中复神鹰或其控制企业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中复神鹰或其控制企业从事的主营业务。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中复神鹰或其控制企业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中复神鹰,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或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所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5、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函所载承诺事项在本公司作为中复神鹰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备注10: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就避免资金占用所做的相关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占用中复神鹰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中复神鹰及其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相关规定,避免与中复神鹰及其子公司发生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金往来。
3.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给中复神鹰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复神鹰及其子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备注11: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就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如下:
“1.不利用自身对中复神鹰(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中复神鹰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对中复神鹰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与中复神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杜绝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中复神鹰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中复神鹰违规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避免与中复神鹰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中复神鹰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保证:(1)督促中复神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公允价格与中复神鹰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中复神鹰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3)本公司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中复神鹰利润,不通过影响中复神鹰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中复神鹰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4)在中复神鹰完成上市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督促中复神鹰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5.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依上述所述前提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若由于本公司的上述承诺与实际不符给公司或其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1.不利用自身对中复神鹰(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中复神鹰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包括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中复神鹰的重大影响,谋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中复神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规范与中复神鹰的关联交易;就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中复神鹰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通过与中复神鹰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中复神鹰及其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损害中复神鹰及其全体股东利益。
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人签署,即依上述所述前提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若由于本人的上述承诺与实际不符给中复神鹰或其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公司已就减少对鹰游集团的关联交易做出承诺如下:
“一、碳纤维是国家安全、武器装备亟需的关键战略物资,是国外长期技术封锁和产品垄断的敏感材料,长期以来存在着‘卡脖子’难题,受制于国外的技术封锁,高端生产设备的进口受到严格限制。国内碳纤维生产企业难以从市场上直接采购成套的涵盖聚合、纺丝、碳化等工艺段的全流程碳纤维生产设备,因此一般根据自身的工艺技术特点,结合长期的生产和技术经验,进行自主工艺设计,并向装备制造企业提供工艺设计参数和要求后由该等企业完成装备设计、制造及安装。
公司致力于引领国内碳纤维生产技术的进步。基于公司成熟的工艺技术、丰富的生产经验,以及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鹰游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鹰游’)与公司长期合作形成的成套碳纤维设备制造能力,公司将部分核心设备主要交由江苏鹰游进行生产。通过该种设备制造模式,公司成功的推动了国内碳纤维生产技术的进步,与江苏鹰游、东华大学合作完成的‘干喷湿纺千吨级高强/百吨级中模碳纤维产业化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于2017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对于国内碳纤维产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公司委托江苏鹰游按照公司提出的要求制造碳纤维生产的核心设备,是在国外长期技术封锁和产品垄断背景下,公司基于保密需要不得已而进行。
关于未来向鹰游集团及其控制子公司的设备相关采购,公司承诺:
(一)本公司子公司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目前正在投资建设‘西宁年产1.4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以下简称‘西宁1.4万吨碳纤维项目’),每千吨碳纤维产能所对应向鹰游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关联设备及安装报检采购金额预计约6,300万元。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中,全自动原丝卷绕机、4米宽幅氧化炉为针对西宁1.4万吨碳纤维项目单独研发并在部分生产线启用的国产化先进设备,若全部生产线使用该等设备,预计每千吨碳纤维产能关联采购金额约6,700万元。未来若公司新增碳纤维生产线,每千吨碳纤维产能所对应向鹰游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关联设备及安装报检采购规模将不高于6,700万元。
(二)公司对鹰游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进行的设备采购仅限于涉及公司核心技术及工艺安全的机器设备。若因国内技术升级及碳纤维生产设备的技术成熟度的提升,市场上出现了其他可替代的设备制造商,公司将在确保核心技术不外泄及工艺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设备性能、设备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判,优先选择非关联方作为设备供应商,降低对鹰游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设备相关采购规模。
二、公司目前正在迅速提高碳纤维产能,积极开拓航空航天、压力容器、风电叶片等重点业务领域的销售业务,并拟通过募投项目进一步布局航空碳纤维复合材料业务。随着公司碳纤维产能规模和销售收入的提高,以及公司客户的持续开拓和增加,公司未来对鹰游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碳纤维关联销售规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将会持续降低。公司承诺:自2022年开始,公司各年度对鹰游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将不高于3%。
三、公司后续与鹰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结合以往与鹰游集团间的商业惯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独立交易”的原则与鹰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商业谈判,确保公司以公允的价格与鹰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
四、公司后续与鹰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时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中的规定,切实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公允性进行确认、监督,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后续将完善预算管理体系,采用科学合理的预算方法,遵循统筹兼顾的原则,制定与鹰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的年度预算计划,确定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测的关联交易额度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并定期组织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针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出具专门报告,切实保护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股东鹰游集团就未来关联设备销售定价等内容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后续与中复神鹰进行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结合以往与中复神鹰间的商业惯例及本公司与其他商业主体的交易标准与中复神鹰进行商业谈判,确保公司以公允的价格与中复神鹰进行交易。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后续与中复神鹰进行关联交易时将配合中复神鹰履行其《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中的规定的相关审批、信息披露等程序,避免因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损害中复神鹰、中复神鹰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中复神鹰后续如因其战略规划及项目生产建设的需要而需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采购其生产经营所必要的碳纤维设备时,本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复神鹰提出的工艺技术要求为中复神鹰提供相应的设备供应,满足中复神鹰的碳纤维设备需求。
四、如本公司有违反本承诺的行为,本公司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12: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全体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若发行人/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二、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包含约束措施的,如发行人/本公司/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3.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转让发行人的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5.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三、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包含约束措施的,如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备注13: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关于科创板落实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备注14:关于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中联投资出具了《关于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承诺》,承诺:中联投资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298,399,282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3.16%),自2025年4月6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6个月至2025年10月6日。在上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所持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进行锁定。但中联投资向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其他机构转让不在此列。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5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郑建利、付俊惠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郑建利(3年)付俊惠(3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0,000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为一年。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别 | 公司名称 | 2024年预计金额 | 2024年累计发生额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 | 99.43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企业 | 0.00 | 31.05 | ||
小计 | 120.00 | 130.48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企业 | 646.00 | 517.70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25,000.00 | 5,159.40 | |
客户B | 6,000.00 | 1,371.72 | ||
客户A | 4,000.00 | 111.01 | ||
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5,000.00 | 1,111.64 | ||
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2,000.00 | 1,259.09 | ||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2,755.58 | ||
中国建材国际德国公司 | 0.00 | 3,761.84 |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企业 | 530.00 | 201.56 | ||
小计 | 47,530.00 | 15,731.84 | ||
合计 | 48,296.00 | 16,380.02 |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西宁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 | 2,077.70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1,970.00 | 1,056.78 |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210.00 | 10.15 |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企业 | 266.00 | 43.56 | ||
小计 | 9,446.00 | 3,188.19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17.18 | |
连云港神鹰碳纤维自行车有限公司 | 0.00 | 0.00 |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0.00 | 502.79 | ||
小计 | 0.00 | 519.97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租赁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4,386.74 | |
常州神鹰碳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 | 63.69 |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企业 | 9.00 | 8.62 | ||
小计 | 10,309.00 | 4,459.05 |
合计 | 19,755.00 | 8,167.21 |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企业 | 25.00 | 57.37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企业 | 10.00 | 51.32 | |
合计 | 35.00 | 108.69 | ||
总计 | 68,086.00 | 24,655.92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配套用于高模碳丝的中间品生产装置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配套用于高模碳丝的中间品生产装置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的企业 | 20,000.00 | 0.55%-1.9% | 15,000.00 | 74,691.07 | 69,703.07 | 19,988.00 |
合计 | / | / | / | 15,000.00 | 74,691.07 | 69,703.07 | 19,988.00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的企业 | 25,000.00 | 2.2%-2.55% | 1,000.00 | - | - | 1,000.00 |
合计 | / | / | / | 1,000.00 | - | - | 1,000.00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20,840,000.00 | 2022-09-08 | 2020-09-04 | 2030-09-0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4,223,103.20 | 2022-09-08 | 2020-09-24 | 2030-09-0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6,084,000.00 | 2021-12-03 | 2021-12-09 | 2031-12-0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12,210,400.00 | 2021-12-03 | 2022-01-21 | 2031-12-0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7,692,621.50 | 2021-12-03 | 2022-02-18 | 2031-12-0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6,506,906.47 | 2021-12-03 | 2023-08-29 | 2031-12-0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801,300.00 | 2021-12-03 | 2023-09-07 | 2031-12-0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30,000,000.00 | 2021-12-29 | 2022-01-01 | 2031-12-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4,857,689.82 | 2021-12-29 | 2024-04-24 | 2029-04-2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630,597.52 | 2021-12-29 | 2024-05-15 | 2029-05-1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 | 全资子公司 | 15,143,364.58 | 2021-12-29 | 2024-06-21 | 2029-06-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份有限公司 | 宁有限公司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4,000,318.87 | 2021-12-29 | 2024-06-27 | 2029-06-2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4,561,872.10 | 2021-12-29 | 2024-07-24 | 2029-07-2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5,724,048.66 | 2021-12-29 | 2024-08-05 | 2029-08-0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1,829,181.92 | 2022-03-18 | 2022-04-25 | 2031-03-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4,552,787.94 | 2022-03-18 | 2022-04-27 | 2031-03-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5,852,000.00 | 2022-03-18 | 2022-08-19 | 2031-03-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568,000.00 | 2022-03-18 | 2022-08-22 | 2031-03-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8,376,000.00 | 2022-03-18 | 2023-01-12 | 2031-03-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5,584,000.00 | 2022-03-18 | 2023-01-12 | 2031-03-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734,000.00 | 2022-03-18 | 2023-03-28 | 2031-03-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7,156,000.00 | 2022-03-18 | 2023-03-31 | 2031-03-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892,000.00 | 2022-03-18 | 2023-04-24 | 2031-03-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3,928,000.00 | 2022-03-18 | 2023-04-25 | 2031-03-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8,922,000.00 | 2022-03-18 | 2023-05-30 | 2031-03-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 | 全资子公司 | 5,948,000.00 | 2022-03-18 | 2023-05-31 | 2031-03-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份有限公司 | 宁有限公司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2,239,840.00 | 2022-03-18 | 2023-06-29 | 2031-03-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4,826,560.00 | 2022-03-18 | 2023-06-29 | 2031-03-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4,180,880.00 | 2022-03-18 | 2023-08-04 | 2031-03-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9,453,920.00 | 2022-03-18 | 2023-08-04 | 2031-03-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4,976,060.00 | 2022-03-18 | 2024-01-30 | 2031-03-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9,984,040.00 | 2022-03-18 | 2024-02-01 | 2031-03-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9,900,000.00 | 2022-06-02 | 2022-07-14 | 2031-07-1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9,800,000.00 | 2022-06-02 | 2022-07-20 | 2031-07-1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2,700,000.00 | 2022-06-02 | 2022-12-27 | 2031-07-1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10,000.00 | 2022-06-02 | 2022-09-19 | 2031-07-1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4,960,000.00 | 2022-06-02 | 2023-08-03 | 2031-07-1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29,877,991.55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180,649,492.58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180,649,492.58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5.5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180,649,492.58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180,649,492.58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神鹰西宁万吨碳纤维项目贷款余额为12,506.31万元。2022年9月8日,担保方由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 306,200.00 | 41,000.00 | 不适用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94,000.00 | 38,000.00 | 不适用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合同并在报告期内正在履行的情况如下:
2021年11月,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年产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合同,合同金额为63,050万元,目前合同正处于履行阶段。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30日 | 293,300.00 | 277,668.4 | 184,464 | 93,204.40 | 217,408.41 | 41,791.64 | 78.30% | 44.84% | 20,426.75 | 7.36% | 不适用 |
合计 | / | 293,300.00 | 277,668.4 | 184,464 | 93,204.40 | 217,408.41 | 41,791.64 | / | / | 20,426.75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西宁年产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80,000.00 | - | 80,056.97 | 100.07 | 2022年5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8,094.02 | 已实现万吨产能 | 否 | 0.000079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及原丝试验线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3,292.00 | 1,522.13 | 23,297.23 | 100.02 | 2022年10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629.57 | 研发出T1100级高性能碳纤维制备关键技术 | 否 | 77.15 |
首次公开 | 碳纤维航空应用研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6,172.00 | 1,105.12 | 27,262.57 | 75.37 | 2023年9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1,351.22 | 研发出航空T800级碳纤维 | 否 | 不适用 |
发行股票 | 发及制造项目 | 预浸料关键制备技术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45,000.00 | - | 45,000.00 | 1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生产建设 | 否 | 否 | 93,204.40 | 17,799.51 | 41,791.64 | 44.84 | 2026年8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277,668.40 | 20,426.75 | 217,408.41 | / | / | / | / | / | / | / | / | 77.15 |
注:“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分批预转固,最后一次预转固时间为2024年6月。
1、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备注 |
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建设 | 在建项目 | 93,204.40 | 41,791.64 | 44.84 | |
合计 | / | 93,204.40 | 41,791.64 | / | /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3月26日 | 86,058.37 | 2024年3月20日 | 2025年3月20日 | 41,000.00 | 否 |
其他说明无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及原丝试验线项目”、“西宁年产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剩余募集资金及银行利息合计771,503.45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超募资金及银行利息已经全部实缴出资至神鹰连云港,用于公司“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62,193,661 | 84.69 | -6,844,219 | -6,844,219 | 755,349,442 | 83.93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519,414,793 | 57.71 | -4,055,657 | -4,055,657 | 515,359,136 | 57.26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42,778,868 | 26.98 | -2,788,562 | -2,788,562 | 239,990,306 | 26.67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37,806,339 | 15.31 | 6,844,219 | 6,844,219 | 144,650,558 | 16.0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37,806,339 | 15.31 | 6,844,219 | 6,844,219 | 144,650,558 | 16.0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900,000,000 | 100.00 | 0 | 0 | 900,000,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股份变动原因为2024年4月8日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298,399,282 | 0 | 0 | 298,399,282 | 首发限售 | 2025年10月9日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 239,990,306 | 0 | 0 | 239,990,306 | 2025年4月7日 |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216,959,854 | 0 | 0 | 216,959,854 |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 | 3,000,000 | 0 | 0 | 首发战配限售 | 2024年4月8日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96,257 | 1,696,257 | 0 | 0 |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17,754 | 1,017,754 | 0 | 0 | ||
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 | 1,017,754 | 1,017,754 | 0 | 0 | ||
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017,754 | 1,017,754 | 0 | 0 | ||
合计 | 763,098,961 | 7,749,519 | 0 | 755,349,442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86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86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0 | 298,399,282 | 33.16 | 298,399,282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 0 | 239,990,306 | 26.67 | 239,990,306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0 | 216,959,854 | 24.11 | 216,959,854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44,650,558 | 4.9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501,571 | 6,500,277 | 0.72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199,916 | 4,142,565 | 0.46 | 0 | 无 | 0 | 其他 |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640,600 | 3,000,000 | 0.3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夏月明 | 0 | 2,898,326 | 0.3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2,239,060 | 0.2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 | 1,696,257 | 0.19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 0 | 1,696,257 | 0.19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4,650,558 | 人民币普通股 | 44,650,55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500,277 | 人民币普通股 | 6,500,277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142,565 | 人民币普通股 | 4,142,565 |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 | |||||
夏月明 | 2,898,326 | 人民币普通股 | 2,898,326 |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239,0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9,060 |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96,257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6,257 | |||||
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 1,696,257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6,257 |
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1,686,1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6,17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70,03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0,031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001,848 | 1.11 | 700,100 | 0.08 | 6,500,277 | 0.72 | 0 | 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942,649 | 0.33 | 637,700 | 0.07 | 4,142,565 | 0.46 | 0 | 0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2,359,400 | 0.26 | 640,600 | 0.07 | 3,000,000 | 0.33 | 0 | 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39,204 | 0.05 | 183,700 | 0.02 | 1,370,031 | 0.15 | 0 | 0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 | 3,000,000 | 0.33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298,399,282 | 2025年10月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42个月 |
2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 239,990,306 | 2025年4月7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3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216,959,854 | 2025年4月7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2022年4月6日 | 不适用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22年4月6日 | 不适用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4月6日 | 不适用 |
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2022年4月6日 | 不适用 |
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4月6日 | 不适用 |
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 (有限合伙) | 2022年4月6日 | 不适用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自公司上市之日起锁定24个月;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司上市之日起锁定24个月, |
除上述战略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战略投资者参与发行的战略配售,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刘 芳 | 2,033,897 | 2023年4月6日 | -1,911,876 | 不适用 |
罗皞宇 | 677,967 | 2023年4月6日 | -637,290 | 不适用 |
席玉松 | 677,967 | 2023年4月6日 | -637,290 | 不适用 |
李 韦 | 847,457 | 2023年4月6日 | -796,611 | 不适用 |
陈秋飞 | 847,467 | 2023年4月6日 | -796,626 | 不适用 |
金 亮 | 677,981 | 2023年4月6日 | -637,307 | 不适用 |
连 峰 | 677,967 | 2023年4月6日 | -637,290 | 不适用 |
王 暖 | 338,979 | 2023年4月6日 | -318,641 | 不适用 |
刘宣东 | 847,457 | 2023年4月6日 | -796,611 | 不适用 |
张刚翼 | 169,489 | 2023年4月6日 | -159,320 | 不适用 |
张家好 | 677,967 | 2023年4月6日 | -637,290 | 不适用 |
郭鹏宗 | 338,979 | 2023年4月6日 | -318,641 | 不适用 |
孙小寒 | 338,979 | 2023年4月6日 | -318,641 | 不适用 |
夏新强 | 338,979 | 2023年4月6日 | -318,641 | 不适用 |
裴怀周 | 338,979 | 2023年4月6日 | -318,641 | 不适用 |
陈 波 | 169,489 | 2023年4月6日 | -159,320 | 不适用 |
合计 | 10,000,000 | - | -9,400,036 | - |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3,000,000 | 2024年4月8日 | 0 | 3,000,000 |
注:因2024年4月6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4月8日。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陈雨 |
成立日期 | 2014-07-17 |
主要经营业务 | 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直接持有中建信息(834082)4.69%的股权,直接持有中国建材(HK03323)4.7%的股权,直接持有天岳先进(688234.SH)0.14%的股权。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周育先 |
成立日期 | 1981-09-28 |
主要经营业务 | 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销售;新型建筑材料体系成套房屋的设计、销售、施工;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仓储;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矿产品的加工及 |
销售;以新型建筑材料为主的房地产经营业务和主兼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直接持有及通过下属公司持有中国建材(HK03323)合计45.02%的股权(直接及间接持有内资股42.84%,直接及间接持有H股2.18%);直接持有及通过下属公司持有城发环境(000885)9.72%的股权;通过下属公司持有凯盛新能(600876)31.74%的股权;通过下属公司持有瑞泰科技(002066)40.13%的股权;通过下属公司持有凯盛科技(600552)29.28%的股权;通过下属公司持有国检集团(603060)64.27%股权;直接持有及通过下属持有中材节能(603126)50.94%的股权;通过下属公司持有中复神鹰(688295)57.27%股权;通过下属公司持有北新建材(000786)37.83%股权;通过下属公司持有中材国际(600970)40.97%的股权;通过下属公司持有中材科技(002080)60.24%的股权;通过下属公司持有天山股份(000877)81.14%的股权;通过下属公司持有宁夏建材(600449)49.03%的股权;通过下属公司参股中交设计(600720)9.04%的股权;通过下属公司参股中国玻璃(03300.HK)22.68%股权;通过下属公司参股SingulusTechnologies(SNG)16.75%股权;通过下属公司参股冀东水泥(000401)1.68%股权;通过下属公司参股山水水泥(00691)12.94%股权;通过下属公司参股红星美凯龙(01528)0.74%;通过下属公司参股联想控股(03396)0.38%;通过下属公司参股海螺创业(00586)3.03%;通过下属公司参股海螺环保(00587)3.01%股权;通过下属公司参股万年青(000789)4.89%;通过下属公司参股金隅集团(601992)4.31%股权;通过下属公司参股上峰水泥(000672)14.50%;通过下属公司参股亚泰集团(600881)3.08%;通过下属公司参股耀皮玻璃(600819)12.74%;通过下属公司参股理工光科(300557)10.53%;通过下属公司参股天岳先进(688234)0.14%股权;通过下属公司参股泸天化(000912)0.0026%股权。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 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 张斯纬 | 1989-09-19 | 13900835-7 | 2,000 | 纺织机械及配件、轻工机械及配件、纺织品生产、销售;环保设备、碳纤维设备的研发、生产,并承接相关工程设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物业服务;财务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管理;软件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张恒 | 1988-06-28 | 10000844-8 | 35,000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贸易经纪;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
情况说明 | 无 |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机构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郑建利、付俊惠 |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110ASXXXX号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神鹰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复神鹰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复神鹰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4和附注七、61。
1、事项描述
中复神鹰公司主要从事碳纤维原丝、碳纤维、碳纤维制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碳/碳复合材料、压力容器、体育休闲、交通建设及风电叶片等领域。2024年中复神鹰公司营
业收入为1,557,310,555.29元。鉴于营业收入是中复神鹰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对经营成果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中复神鹰公司销售与收款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执行内部控制测试,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对管理层访谈了解收入确认政策,检查主要客户合同相关条款,并分析评价实际执行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适当,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运用;
(3)对营业收入实施波动分析程序,与历史同期、同行业的毛利率进行对比,按照产品类别分析毛利率变动情况,复核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4)结合应收账款的审计,向主要客户函证款项余额及报告期销售额;
(5)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并确认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关注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及公允性;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收入确认的支持性依据,评估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7)对销售收入进行真实性检查,核实收入是否真实,检查主要客户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经客户签收的出库单、报关单及销售回款等,并对其实地走访。
(二)存货减值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6和附注七、10。
1、事项描述
2024年中复神鹰存货账面余额为643,772,221.68元,存货余额较大,且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取决于中复神鹰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要求中复神鹰管理层对存货的售价、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的金额进行估计,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大。
2、审计应对
(1)了解中复神鹰公司与存货库存管理及跌价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执行内部控制测试,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执行的有效性;
(2)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
(3)取得存货期末库龄清单,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复核,以评价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分析各期存货变化情况,对主要存货执行计价测试,以检查存货结转营业成本的准确性;
(5)结合对应付账款的审计,选择主要供应商函证报告期采购额;
(6)检查分析公司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7)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对管理层计算的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假设进行评价、复核,检查是否按中复神鹰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本期的变化情况等,核实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四、其他信息
中复神鹰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复神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复神鹰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复神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复神鹰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复神鹰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复神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复神鹰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复神鹰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建利
(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付俊惠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963,944,685.91 | 1,946,717,790.3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791,466,300.00 | 300,166,8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29,514,288.79 | |
应收账款 | 七、5 | 218,481,181.05 | 583,675,514.05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99,702,214.69 | 253,351,039.49 |
预付款项 | 七、8 | 38,639,091.52 | 31,955,458.2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452,520.65 | 2,357,100.8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564,900,416.88 | 464,347,923.6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7,566,441.50 | 21,761,265.87 |
流动资产合计 | 2,955,667,140.99 | 3,604,332,892.4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4,521,333,824.46 | 4,464,028,947.79 |
在建工程 | 七、22 | 639,054,320.87 | 526,839,965.9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9,317,930.10 | 11,352,390.21 |
无形资产 | 七、26 | 424,894,571.81 | 410,114,926.4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12,732,812.2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24,848,464.77 | 34,486,518.4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55,570,019.59 | 82,019,454.2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626,685,812.69 | 390,287,017.8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401,704,944.29 | 5,931,862,033.14 | |
资产总计 | 9,357,372,085.28 | 9,536,194,925.6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56,172,000.00 | 288,020,311.1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46,920,477.65 | 200,090,766.47 |
应付账款 | 七、36 | 926,590,433.29 | 1,134,093,332.9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2,401,617.78 | 22,337,903.3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42,751,256.66 | 52,009,076.57 |
应交税费 | 七、40 | 37,404,939.39 | 36,503,719.5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5,367,490.16 | 32,609,759.3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61,543,545.34 | 240,960,840.33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68,585,239.94 | 94,571,615.01 |
流动负债合计 | 1,727,737,000.21 | 2,101,197,324.7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019,883,819.60 | 1,765,331,215.84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4,145,761.42 | 5,190,982.4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978,296,759.79 | 819,370,133.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2,029,040.00 | 41,70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004,355,380.81 | 2,589,934,031.84 | |
负债合计 | 4,732,092,381.02 | 4,691,131,356.5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900,000,000.00 | 90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727,369,829.09 | 2,727,369,829.0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75,480,944.96 | 69,755,463.2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922,428,930.21 | 1,147,938,276.7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625,279,704.26 | 4,845,063,569.06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625,279,704.26 | 4,845,063,569.0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357,372,085.28 | 9,536,194,925.63 |
公司负责人:张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素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8,265,004.98 | 1,195,237,228.4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0,381,9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1,455,955.88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32,311,508.44 | 98,471,374.17 |
应收款项融资 | 12,855,595.53 | 47,389,302.00 | |
预付款项 | 3,176,511.60 | 5,543,683.5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872,741,772.54 | 1,019,113,365.2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66,321,531.48 | 137,660,353.8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379,666.43 | 9,220,111.8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71,889,446.88 | 2,512,635,419.0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2,010,000,000.00 | 1,437,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94,854,946.53 | 729,916,597.32 | |
在建工程 | 70,621,488.54 | 40,444,754.7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115,119.81 | 9,554,589.43 | |
无形资产 | 73,060,864.47 | 76,812,258.1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843,765.92 | 2,478,810.8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473,335.38 | 20,323,265.5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31,586,969.90 | 221,428,253.6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18,556,490.55 | 2,537,958,529.76 | |
资产总计 | 4,890,445,937.43 | 5,050,593,948.79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38,582,000.00 | 6,587,394.5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808,825.05 | ||
应付账款 | 168,399,740.99 | 168,528,639.3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787,745.18 | 14,585,216.51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166,527.05 | 26,916,197.98 | |
应交税费 | 5,673,225.20 | 4,018,710.92 | |
其他应付款 | 264,270,517.21 | 123,215,495.7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579,978.34 | 211,778,774.87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547,821.30 | 18,685,812.95 | |
流动负债合计 | 541,007,555.27 | 584,125,067.9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7,739,000.00 | 122,152,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655,704.08 | 5,190,982.4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17,885,016.07 | 131,579,993.8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57,940.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0,037,660.15 | 258,922,976.30 | |
负债合计 | 721,045,215.42 | 843,048,044.2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00,000,000.00 | 9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727,369,829.09 | 2,727,369,829.0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5,480,944.96 | 69,755,463.21 | |
未分配利润 | 466,549,947.96 | 510,420,612.2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169,400,722.01 | 4,207,545,904.5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890,445,937.43 | 5,050,593,948.79 |
公司负责人:张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素超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557,310,555.29 | 2,259,130,329.12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557,310,555.29 | 2,259,130,329.1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773,563,934.06 | 2,014,986,189.8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335,421,381.26 | 1,567,745,981.5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9,485,227.28 | 21,469,103.27 |
销售费用 | 七、63 | 30,241,191.68 | 22,883,049.25 |
管理费用 | 七、64 | 176,549,365.80 | 196,103,496.21 |
研发费用 | 七、65 | 176,710,764.38 | 205,749,563.35 |
财务费用 | 七、66 | 35,156,003.66 | 1,034,996.25 |
其中:利息费用 | 60,093,904.18 | 37,003,456.17 | |
利息收入 | 24,117,257.47 | 37,401,726.2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22,148,453.11 | 84,369,733.5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6,151,916.70 | 8,899,477.6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6,131,294.44 | 1,015,60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1,366,570.47 | -4,462,426.8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75,308,191.13 | -6,639,808.1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52,523.94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8,849,000.06 | 327,326,715.44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85,450.95 | 2,280,165.56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538,548.58 | 4,864,187.7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9,002,097.69 | 324,742,693.23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44,618,232.89 | 6,761,350.0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4,383,864.80 | 317,981,343.1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4,383,864.80 | 317,981,343.1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4,383,864.80 | 317,981,343.1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4,383,864.80 | 317,981,343.1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4,383,864.80 | 317,981,343.1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3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3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素超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495,871,268.03 | 683,736,017.57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99,280,147.89 | 443,006,900.79 |
税金及附加 | 7,337,634.20 | 9,894,101.13 | |
销售费用 | 21,837,608.74 | 16,670,616.38 | |
管理费用 | 67,931,282.93 | 88,300,137.65 | |
研发费用 | 56,083,131.00 | 83,361,050.43 | |
财务费用 | -9,503,531.53 | -23,060,130.13 | |
其中:利息费用 | 6,560,166.21 | 8,960,621.66 | |
利息收入 | 16,290,609.89 | 31,544,110.45 | |
加:其他收益 | 24,727,091.98 | 23,285,721.1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286,897.52 | 8,362,549.6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19,200.00 | 589,5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2,060.92 | -825,786.8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644,170.76 | -3,070,000.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8,376,074.46 | 93,905,325.26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4,223.77 | 199,302.09 | |
减:营业外支出 | 456,548.58 | 4,593,354.8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8,123,749.65 | 89,511,272.54 | |
减:所得税费用 | 868,932.19 | 1,268,055.2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254,817.46 | 88,243,217.2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254,817.46 | 88,243,217.2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7,254,817.46 | 88,243,217.2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张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素超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26,141,070.80 | 1,435,366,542.1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5,037,327.46 | 66,972,897.1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88,791,010.84 | 658,150,692.4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9,969,409.10 | 2,160,490,131.7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60,213,915.11 | 1,231,362,282.7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59,192,198.78 | 466,382,978.3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5,133,934.79 | 139,435,807.1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5,394,238.14 | 79,688,233.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19,934,286.82 | 1,916,869,302.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0,035,122.28 | 243,620,829.6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512,784,600.00 | 3,76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870,189.71 | 14,514,521.4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25,654,789.71 | 3,774,514,521.4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93,612,916.99 | 1,190,581,594.8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204,000,000.00 | 2,57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97,612,916.99 | 3,760,581,594.8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1,958,127.28 | 13,932,926.6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12,258,985.24 | 1,445,173,442.28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651,094.3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2,258,985.24 | 1,448,824,536.6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93,158,299.33 | 428,74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2,573,671.46 | 143,479,064.0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865,142.86 | 1,011,070.4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8,597,113.65 | 573,230,134.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6,338,128.41 | 875,594,402.1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00,244.06 | 1,845,353.2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77,260,889.35 | 1,134,993,511.6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78,859,508.51 | 743,865,996.8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1,598,619.16 | 1,878,859,508.51 |
公司负责人:张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素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48,414,734.39 | 590,918,659.9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976,921.34 | 1,428,596.2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309,252.89 | 75,190,165.1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4,700,908.62 | 667,537,421.3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5,429,538.77 | 343,146,306.4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8,167,639.97 | 173,551,004.7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036,096.99 | 60,400,330.5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957,090.90 | 36,587,043.2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8,590,366.63 | 613,684,684.9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110,541.99 | 53,852,736.4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50,437,300.00 | 2,84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87,971.20 | 12,384,108.2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2,525,271.20 | 2,852,384,108.2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5,299,651.30 | 43,544,781.0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75,000,000.00 | 2,177,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10,299,651.30 | 2,220,544,781.0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7,774,380.10 | 631,839,327.1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9,799,000.00 | 440,891,721.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40,997,683.04 | 705,965,234.6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40,796,683.04 | 1,146,856,955.6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37,974,299.33 | 356,75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0,798,763.75 | 97,857,490.5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9,826,006.63 | 652,745,896.4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8,599,069.71 | 1,107,353,387.0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802,386.67 | 39,503,568.6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473.16 | 784,717.6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89,443,751.62 | 725,980,349.8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76,248,756.60 | 450,268,406.7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6,805,004.98 | 1,176,248,756.60 |
公司负责人:张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素超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69,755,463.21 | 1,147,938,276.76 | 4,845,063,569.06 | 4,845,063,569.0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69,755,463.21 | 1,147,938,276.76 | 4,845,063,569.06 | 4,845,063,569.0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25,481.75 | -225,509,346.55 | -219,783,864.80 | -219,783,864.80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4,383,864.80 | -124,383,864.80 | -124,383,864.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725,481.75 | -101,125,481.75 | -95,400,000.00 | -95,4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725,481.75 | -5,725,481.7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 | -95,400,000.00 | -95,400,000.00 | -95,400,000.00 |
(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7,970,885.57 | 17,970,885.57 | 17,970,885.57 | ||||||||||||
2.本期使用 | -17,970,885.57 | -17,970,885.57 | -17,970,885.5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75,480,944.96 | 922,428,930.21 | 4,625,279,704.26 | 4,625,279,704.26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60,931,141.48 | 928,781,255.32 | 4,617,082,225.89 | 4,617,082,225.8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60,931,141.48 | 928,781,255.32 | 4,617,082,225.89 | 4,617,082,225.8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824,321.73 | 219,157,021.44 | 227,981,343.17 | 227,981,343.1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7,981,343.17 | 317,981,343.17 | 317,981,343.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8,824,321.73 | -98,824,321.73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824,321.73 | -8,824,321.7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 |
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9,815,123.57 | 19,815,123.57 | 19,815,123.57 | ||||||||||||
2.本期使用 | -19,815,123.57 | -19,815,123.57 | -19,815,123.5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69,755,463.21 | 1,147,938,276.76 | 4,845,063,569.06 | 4,845,063,569.06 |
公司负责人:张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素超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69,755,463.21 | 510,420,612.25 | 4,207,545,904.5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69,755,463.21 | 510,420,612.25 | 4,207,545,904.5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25,481.75 | -43,870,664.29 | -38,145,182.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7,254,817.46 | 57,254,817.4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725,481.75 | -101,125,481.75 | -95,4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725,481.75 | -5,725,481.7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5,400,000.00 | -95,4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6,277,257.47 | 6,277,257.47 | |||||||||
2.本期使用 | -6,277,257.47 | -6,277,257.4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75,480,944.96 | 466,549,947.96 | 4,169,400,722.01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60,931,141.48 | 521,001,716.70 | 4,209,302,687.2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60,931,141.48 | 521,001,716.70 | 4,209,302,687.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824,321.73 | -10,581,104.45 | -1,756,782.7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8,243,217.28 | 88,243,217.2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824,321.73 | -98,824,321.73 | -9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824,321.73 | -8,824,321.7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9,371,723.43 | 9,371,723.43 | |||||||||
2.本期使用 | -9,371,723.43 | -9,371,723.4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69,755,463.21 | 510,420,612.25 | 4,207,545,904.55 |
公司负责人:张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素超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概况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2006年03月0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7007849886428。注册资本为9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张健;注册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南环路北。
(二)历史沿革
(1)有限公司
2006年1月20日,奥神集团、鹰游集团作出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神鹰新材料。同日,奥神集团和鹰游集团共同签署《连云港神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神鹰新材料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其中,奥神集团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鹰游集团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0万元。
2006年2月28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亚金验字[2006]9号),审验截至2006年2月28日,公司(筹)已收到奥神集团、鹰游集团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奥神集团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鹰游集团出资人民币7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2006年3月2日,江苏省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注册号320791210125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份公司
2020年4月30日,天职国际出具《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0]24208号),以2020年2月29日为审计基准日,神鹰有限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为65,068.59万元。2020年8月21日,国融兴华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0]第050051号),以2020年2月29日为评估基准日,神鹰有限的净资产账面值为65,068.59万元,评估值为88,222.68万元。该评估报告已经中国建材集团备案。
2020年9月18日,神鹰有限在苍梧晚报发布《减资公告》,神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1,498.8413万元减少至人民币60,000.00万元,公司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2020年10月26日,中国建材集团核发《关于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中国建材发资本[2020]499号),同意公司以基准日为2020年2月29日的审计后净资产65,068.59万元,按1:0.9221比例折合改制后股份有限公司股本6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2020年10月26日,神鹰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神鹰有限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神鹰有限登记在册的股东作为发起人;同意因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需要,神鹰有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1,498.8413万元减少至60,000万元;同意参照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0]24208号),以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2月29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人民币65,068.59万元按92.21%的比例进行折股,即股份公司的股份总数为60,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折股后剩余净资产人民币5,068.59万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020年11月25日,天职国际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0515号),对本次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2020年12月2日,中复神鹰取得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说明》(天职业字[2021]27716号),改制基准日公司财务报表中因无形资产资本化时间点有误、蒸汽管网建设费入账时间有误等原因,经追溯调整后,股改基准日净资产为625,592,539.06元,调减股改基准日净资产25,093,332.65元。由于经调整后股改基准日公司净资产大于股改时股本数600,000,000.00元,该调整事项不影响股改时注册资本充实情况。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因追溯调整导致股改折股净资产减少的补足方案的议案》,同意对前述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累计调减股改基准日净资产金额2,509.33万元,同意通过以股改基准日后实现的净利润对上述调减的股改时点净资产进行补足,确保改制中股东出资全部到位。
2022年3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0,000万股并在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为688295,每股发行价格29.33元。
2022年5月17日,中复神鹰领取了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7007849886428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中复神鹰各股东股本明细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建材投资 | 29,839.9282 | 33.15 |
2 | 鹰游纺机 | 23,999.0306 | 26.67 |
3 | 中复集团 | 21,695.9854 | 24.11 |
4 | 工投集团 | 4,465.0558 | 4.96 |
5 | 社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0 | 11.11 |
合计 | 90,000.0000 | 100.00 |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党群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财务运营中心、战略投资部、市场营销中心、企业管理部、审计合规部等部门。
(三)本公司所处行业、经营范围和主要业务
所处行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经营范围为:碳纤维原丝、碳纤维、碳纤维制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承接相关工程设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批准。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五、21、附注五、26和附注五、34。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预算超过资产总额2%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2%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2%的其他应付款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2%的合同负债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公司将单项投资活动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0%的投资活动流量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
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原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
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五、11。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
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
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有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应收款项余额超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客户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的,视作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应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的偿债能力。本公司依据不同类型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历史数据计算各组合在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损失率,并考虑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国家货币政策、企业信心指数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不同组合的确认依据:
组合序号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一般客户款项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都将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并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进行处理。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并划分为三个阶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
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7。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一)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二) 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40 | 5.00 | 2.3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5 | 5.00 | 31.67-6.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5.00 | 23.75 |
办公设备与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31.67-19.00 |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21。
(4)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2。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和专利权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20-50 | 不动产权证书 | 直线摊销法 | |
专利技术 | 10-20 | 专利证书 | 直线摊销法 | |
软件使用权 | 3-5 | 签订合同 | 直线摊销法 | |
其他 | 5 | 排污权证书 | 直线摊销法 | 排污权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6。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其中研发人员的工资按照项目工时分摊计入研发支出。研发活动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共用设备、产线、场地按照工时占比、面积占比分配计入研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应当是己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比如,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均属于开发活动。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其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企业能够说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③无形资产可以产生经济利益。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己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具体方法
本公司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对于国内销售的产品,以产品交付并经客户确认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对于国外销售的产品,以产品发运后办理完毕出关清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借款费用。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贴息冲减借款费用。
37、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1)使用权资产
①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②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③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41。
(2)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4万元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9、6、3 |
房产税 | 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00%后余值的1.20%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00%计缴 |
土地使用税 | 按实际使用面积为计税基础 | 1.50-4.00元/平方米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3、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5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江苏中复神鹰碳纤维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审批,本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于2024年12月16日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编号为GR20243201288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起止日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7年12月16日,有效期为三年,2024年本公司按照15%税率预缴和申报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该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江苏中复神鹰碳纤维工程中心有限公司满足以上条件,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且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满足以上条件,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青海省科技厅、青海省财政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审批,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取得编号为GR20236300004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起止日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6年11月14日,有效期为三年,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按照15%税率预缴和申报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和《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沪财发〔2020〕12号)有关要求,经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初审、专家评审和联合审议后,将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列入临港新片区2022年第二批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拟认定企业名单,优惠期限5年。2024年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按照15%税率预缴和申报企业所得税。
根据工信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59.32 | |
银行存款 | 801,986,151.60 | 1,880,437,449.19 |
其他货币资金 | 161,958,534.31 | 66,280,181.85 |
合计 | 963,944,685.91 | 1,946,717,790.36 |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199,880,000.00 | 15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期末,本公司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总额161,958,534.31元,其中银行承兑票据保证金146,943,033.43元、保函保证金2,785,600.00元、信用证保证金12,229,900.88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91,466,300.00 | 300,166,800.00 | /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791,466,300.00 | 300,166,800.00 | / |
合计 | 791,466,300.00 | 300,166,8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29,514,288.79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29,514,288.79 |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64,373,029.63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64,373,029.63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03,472,136.92 | 588,154,691.70 |
1年以内小计 | 203,472,136.92 | 588,154,691.70 |
1至2年 | 30,848,356.78 | |
减:坏账准备 | 15,839,312.65 | 4,479,177.65 |
合计 | 218,481,181.05 | 583,675,514.0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190,347.73 | 7.34 | 11,588,216.17 | 67.41 | 5,602,131.5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7,130,145.97 | 92.66 | 4,251,096.48 | 1.96 | 212,879,049.49 | 588,154,691.70 | 100.00 | 4,479,177.65 | 0.76 | 583,675,514.05 |
其中: | ||||||||||
一般客户款项 | 217,130,145.97 | 92.66 | 4,251,096.48 | 1.96 | 212,879,049.49 | 588,154,691.70 | 100.00 | 4,479,177.65 | 0.76 | 583,675,514.05 |
合计 | 234,320,493.70 | / | 15,839,312.65 | / | 218,481,181.05 | 588,154,691.70 | / | 4,479,177.65 | / | 583,675,514.0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5,986,084.60 | 5,986,084.6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2 | 8,205,223.13 | 4,102,611.57 | 5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客户3 | 2,999,040.00 | 1,499,520.00 | 5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合计 | 17,190,347.73 | 11,588,216.17 | 67.41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一般客户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98,253,096.92 | 3,101,484.19 | 1.56 |
1至2年 | 18,877,049.05 | 1,149,612.29 | 6.09 |
合计 | 217,130,145.97 | 4,251,096.48 | 1.9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588,216.17 | 11,588,216.1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479,177.65 | -228,081.17 | 4,251,096.48 | |||
合计 | 4,479,177.65 | 11,360,135.00 | 15,839,312.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4,633,495.67 | 34,633,495.67 | 14.78 | 541,841.04 | |
第二名 | 25,749,216.00 | 25,749,216.00 | 10.99 | 402,846.48 | |
第三名 | 18,017,979.47 | 18,017,979.47 | 7.69 | 281,891.29 | |
第四名 | 12,821,820.68 | 12,821,820.68 | 5.47 | 492,532.89 | |
第五名 | 10,373,877.61 | 10,373,877.61 | 4.43 | 379,883.51 | |
合计 | 101,596,389.43 | 101,596,389.43 | 43.36 | 2,098,995.2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一)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67,886,761.42 | 253,351,039.49 |
供应链金融 | 31,815,453.27 | |
合计 | 99,702,214.69 | 253,351,039.49 |
(二)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三)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应收票据 | 345,702,092.26 | |
供应链金融 | 13,825,843.41 | |
合计 | 359,527,935.67 |
(四)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六)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8,439,024.30 | 99.48 | 30,325,378.38 | 94.90 |
1至2年 | 167,067.22 | 0.43 | 1,628,625.73 | 5.10 |
2至3年 | 33,000.00 | 0.09 | 1,454.12 | 0.00 |
合计 | 38,639,091.52 | 100.00 | 31,955,458.2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7,826,000.00 | 20.25 |
第二名 | 6,479,738.15 | 16.77 |
第三名 | 5,215,000.00 | 13.50 |
第四名 | 2,657,500.00 | 6.88 |
第五名 | 2,607,500.00 | 6.75 |
合计 | 24,785,738.15 | 64.15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452,520.65 | 2,357,100.88 |
合计 | 1,452,520.65 | 2,357,100.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772,791.28 | 2,338,180.04 |
1年以内小计 | 772,791.28 | 2,338,180.04 |
1至2年 | 694,256.00 | 9,500.00 |
2至3年 | 17,512.00 | |
减:坏账准备 | 14,526.63 | 8,091.16 |
合计 | 1,452,520.65 | 2,357,100.8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和保证金 | 591,612.30 | 222,914.00 |
备用金 | 314,974.24 | 315,890.09 |
员工借款 | 140,414.22 | 476,387.95 |
往来款及其他 | 420,046.52 | 1,350,000.00 |
合计 | 1,467,047.28 | 2,365,192.0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8,091.16 | 8,091.1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435.47 | 6,435.4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4,526.63 | 14,526.6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60,000.00 | 31.36 | 押金和保证金 | 1-2年 |
第二名 | 370,046.52 | 25.22 | 往来款及其他 | 1年以内 | 3,700.47 |
第三名 | 191,824.11 | 13.08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
第四名 | 139,342.00 | 9.50 | 员工借款 | 1-2年 | 9,753.94 |
第五名 | 83,614.00 | 5.70 | 押金和保证金 | 1-2年 | |
合计 | 1,244,826.63 | 84.86 | / | / | 13,454.41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7,731,179.79 | 2,720,587.67 | 55,010,592.12 | 53,515,684.97 | 53,515,684.97 | |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 120,577,325.71 | 9,404,143.19 | 111,173,182.52 | 139,007,117.65 | 139,007,117.65 | |
库存商品 | 444,742,795.89 | 62,321,599.81 | 382,421,196.08 | 270,726,432.42 | 6,639,808.12 | 264,086,624.30 |
委托加工物资 | 1,567,529.44 | 1,567,529.44 | 746,174.61 | 746,174.61 | ||
发出商品 | 19,153,390.85 | 4,425,474.13 | 14,727,916.72 | 6,992,322.08 | 6,992,322.08 |
合计 | 643,772,221.68 | 78,871,804.80 | 564,900,416.88 | 470,987,731.73 | 6,639,808.12 | 464,347,923.61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720,587.67 | 2,720,587.67 | ||||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 9,404,143.19 | 9,404,143.19 | ||||
库存商品 | 6,639,808.12 | 58,757,986.14 | 3,076,194.45 | 62,321,599.81 | ||
发出商品 | 4,425,474.13 | 4,425,474.13 | ||||
合计 | 6,639,808.12 | 75,308,191.13 | 3,076,194.45 | 78,871,804.80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实现销售。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未认证的进项税 | 38,990,958.75 | 16,902,156.93 |
预缴所得税 | 8,575,482.75 | 4,859,108.94 |
合计 | 47,566,441.50 | 21,761,265.87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521,333,824.46 | 4,464,028,947.7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521,333,824.46 | 4,464,028,947.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06,495,500.98 | 3,467,733,840.99 | 16,489,370.92 | 119,258,657.39 | 5,309,977,370.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3,545,311.76 | 303,103,326.14 | 128,212.39 | 18,700,249.97 | 545,477,100.26 |
(1)购置 | 4,723,798.07 | 128,212.39 | 6,292,332.11 | 11,144,342.5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23,545,311.76 | 298,379,528.07 | 12,357,696.62 | 534,282,536.45 | |
(3)其他 | 50,221.24 | 50,221.2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5,808,388.39 | 41,269,423.87 | 413,521.80 | 237,491,334.06 | |
(1)处置或报废 | 41,237,338.39 | 413,521.80 | 41,650,860.19 | ||
(2)出售 | |||||
(3)其他 | 195,808,388.39 | 32,085.48 | 195,840,473.87 | ||
4.期末余额 | 1,734,232,424.35 | 3,729,567,743.26 | 16,617,583.31 | 137,545,385.56 | 5,617,963,136.4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6,061,016.64 | 594,551,856.45 | 7,297,516.43 | 61,660,170.86 | 779,570,560.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093,461.81 | 212,329,172.94 | 3,227,612.19 | 34,357,969.38 | 292,008,216.32 |
(1)计提 | 42,093,461.81 | 212,329,172.94 | 3,227,612.19 | 34,357,969.38 | 292,008,216.3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936,231.81 | 392,947.63 | 20,329,179.44 | ||
(1)处置或报废 | 19,936,231.81 | 392,947.63 | 20,329,179.44 | ||
(2)出售 | |||||
4.期末余额 | 158,154,478.45 | 786,944,797.58 | 10,525,128.62 | 95,625,192.61 | 1,051,249,597.2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6,377,862.11 | 66,377,862.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998,147.35 | 20,998,147.35 | |||
4.期末余额 | 45,379,714.76 | 45,379,714.76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76,077,945.90 | 2,897,243,230.92 | 6,092,454.69 | 41,920,192.95 | 4,521,333,824.4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90,434,484.34 | 2,806,804,122.43 | 9,191,854.49 | 57,598,486.53 | 4,464,028,947.7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90,846,478.08 | 44,579,117.98 | 45,379,714.76 | 887,645.34 | 工艺改进后该批设备不再使用 |
合计 | 90,846,478.08 | 44,579,117.98 | 45,379,714.76 | 887,645.34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1#厂房及研发办公室 | 127,394,297.59 | 目前为预转固待竣工决算之后办理产权证书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2#厂房 | 17,766,674.85 | 目前为预转固待竣工决算之后办理产权证书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4#垃圾房 | 276,236.95 | 目前为预转固待竣工决算之后办理产权证书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5#开闭所 | 906,146.32 | 目前为预转固待竣工决算之后办理产权证书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3#保卫室 | 106,647.22 | 目前为预转固待竣工决算之后办理产权证书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7#地下室土建 | 48,984,139.62 | 目前为预转固待竣工决算之后办理产权证书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6#厂房 | 55,010,235.27 | 目前为预转固待竣工决算之后办理产权证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品库 | 3,027,534.40 | 目前为预转固待竣工决算之后办理产权证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聚合车间 | 13,710,211.19 | 目前为预转固待竣工决算之后办理产权证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区域控制室 | 4,601,166.23 | 目前为预转固待竣工决算之后办理产权证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纺碳车间 | 62,054,800.06 | 目前为预转固待竣工决算之后办理产权证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泵房 | 1,310,723.62 | 目前为预转固待竣工决算之后办理产权证书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25,621,074.83 | 509,951,563.52 |
工程物资 | 13,433,246.04 | 16,888,402.41 |
合计 | 639,054,320.87 | 526,839,965.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 | 532,873,055.79 | 532,873,055.79 | 53,768,814.40 | 53,768,814.40 | ||
碳化8号线 | 51,517,908.63 | 49,174,266.20 | 2,343,642.43 | 51,517,908.63 | 49,174,266.20 | 2,343,642.43 |
配套用于高模碳丝的中间品生产装置 | 40,207,173.92 | 40,207,173.92 | ||||
高性能碳纤维上浆剂添加剂中试研究线项目 | 18,170,289.19 | 18,170,289.19 | 18,563,721.57 | 18,563,721.57 | ||
技改项目设备 | 752,212.39 | 752,212.39 | 10,126,795.52 | 10,126,795.52 |
西宁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 | 10,063,907.89 | 10,063,907.89 | 203,302,009.06 | 203,302,009.06 | ||
丙烯腈罐区扩建 | 9,148,170.61 | 9,148,170.61 | 4,301,633.61 | 4,301,633.61 | ||
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 | 6,850,767.89 | 6,850,767.89 | 210,476,724.28 | 210,476,724.28 | ||
西宁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一期项目 | 1,959,261.02 | 1,959,261.02 | ||||
日常项目 | 5,211,854.72 | 5,211,854.72 | ||||
高模碳纤维研发试验线 | 5,108,961.63 | 5,108,961.63 | ||||
合计 | 674,795,341.03 | 49,174,266.20 | 625,621,074.83 | 559,125,829.72 | 49,174,266.20 | 509,951,563.5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 | 572,076,964.34 | 210,476,724.28 | 10,841,681.13 | 213,778,706.44 | 688,931.08 | 6,850,767.89 | 67.00 | 98.00 | 4,016,474.69 | 自筹及募股资金 |
西宁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 | 2,948,178,013.46 | 203,302,009.06 | 84,446,592.45 | 277,684,693.62 | 0 | 10,063,907.89 | 77.27 | 99.50 | 35,910,683.13 | 28,375.40 | 3.29 | 自筹资金 |
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 | 5,756,201,310.40 | 53,768,814.40 | 479,104,241.39 | 532,873,055.79 | 9.26 | 10.31 | 9,469,144.14 | 8,124,902.15 | 2.48 | 自筹及募股资金 | ||
合计 | 9,276,456,288.20 | 467,547,547.74 | 574,392,514.97 | 491,463,400.06 | 688,931.08 | 549,787,731.57 | / | / | 49,396,301.96 | 8,153,277.55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管道及配件 | 13,433,246.04 | 13,433,246.04 | 10,617,447.03 | 10,617,447.03 | ||
导线材料类 | 1,605,788.92 | 1,605,788.92 | ||||
仪表设备及其他 | 4,665,166.46 | 4,665,166.46 | ||||
合计 | 13,433,246.04 | 13,433,246.04 | 16,888,402.41 | 16,888,402.41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401,727.30 | 14,401,727.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51,674.31 | 2,151,674.31 |
房屋及建筑物 | 2,151,674.31 | 2,151,674.3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60,023.78 | 1,460,023.78 |
(1)处置 | 1,460,023.78 | 1,460,023.78 |
4.期末余额 | 15,093,377.83 | 15,093,377.8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049,337.09 | 3,049,337.0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29,451.52 | 3,129,451.52 |
(1)计提 | 3,129,451.52 | 3,129,451.52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3,340.88 | 403,340.88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775,447.73 | 5,775,447.7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317,930.10 | 9,317,930.1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352,390.21 | 11,352,390.21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25,010,879.68 | 35,557,651.27 | 12,363,584.76 | 1,483,269.68 | 474,415,385.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958,340.38 | 1,153,277.34 | 30,111,617.72 | ||
(1)购置 | 2,710,052.10 | 1,153,277.34 | 3,863,329.44 | ||
(2)内部研发 | 26,248,288.28 | 26,248,288.2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25,010,879.68 | 35,557,651.27 | 41,321,925.14 | 2,636,547.02 | 504,527,003.1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6,525,284.76 | 21,736,110.28 | 5,791,852.30 | 247,211.60 | 64,300,458.94 |
2.本期增加金额 | 9,729,941.96 | 2,435,913.32 | 2,680,745.05 | 485,372.03 | 15,331,972.36 |
(1)计提 | 9,729,941.96 | 2,435,913.32 | 2,680,745.05 | 485,372.03 | 15,331,972.3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6,255,226.72 | 24,172,023.60 | 8,472,597.35 | 732,583.63 | 79,632,431.3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8,755,652.96 | 11,385,627.67 | 32,849,327.79 | 1,903,963.39 | 424,894,571.81 |
2.期初账面价值 | 388,485,594.92 | 13,821,540.99 | 6,571,732.46 | 1,236,058.08 | 410,114,926.4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6.18%。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生产线保温工程 | 11,218,282.30 | 10,756,674.24 | 461,608.06 | ||
生产线隔断 | 585,678.99 | 585,678.99 | |||
二期管道保温 | 21,126,962.27 | 280,199.40 | 7,647,318.78 | 13,759,842.89 | |
装修费用 | 1,555,594.87 | 1,799,656.80 | 951,973.96 | 2,403,277.71 | |
保温保冷工程 | 8,458,700.00 | 234,963.89 | 8,223,736.11 | ||
合计 | 34,486,518.43 | 10,538,556.20 | 20,176,609.86 | 24,848,464.77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4,725,644.08 | 14,208,906.62 | 11,127,076.93 | 1,669,061.55 |
递延收益 | 623,889,918.14 | 108,583,487.71 | 461,375,291.86 | 69,206,293.77 |
可抵扣亏损 | 218,517,501.74 | 32,777,625.26 | 65,593,989.44 | 11,144,098.91 |
合计 | 937,133,063.96 | 155,570,019.59 | 538,096,358.23 | 82,019,454.2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466,300.00 | 328,385.00 | 166,800.00 | 41,700.00 |
大额存单利息收益 | 11,337,700.00 | 1,700,655.00 | ||
合计 | 12,804,000.00 | 2,029,040.00 | 166,800.00 | 41,700.0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94,553,980.96 | 115,552,128.31 |
可抵扣亏损 | ||
合计 | 94,553,980.96 | 115,552,128.3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398,063,814.64 | 398,063,814.64 | 383,466,144.80 | 383,466,144.80 | ||
一年以上大额存单 | 213,337,700.00 | 213,337,700.00 | ||||
预付工程款 | 15,284,298.05 | 15,284,298.05 | 5,656,861.65 | 5,656,861.65 | ||
预付其他无形资产采购款 | 1,164,011.40 | 1,164,011.40 | ||||
合计 | 626,685,812.69 | 626,685,812.69 | 390,287,017.85 | 390,287,017.85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61,958,534.31 | 161,958,534.31 | 其他 | 保证金受限 | 66,280,181.85 | 66,280,181.85 | 其他 | 保证金受限 |
应收款项融 | 29,455,387.00 | 29,455,387.00 | 质押 | 质押 |
资 | ||||||||
合计 | 161,958,534.31 | 161,958,534.31 | / | / | 95,735,568.85 | 95,735,568.85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31,472,000.00 | 287,509,876.16 |
信用证融资 | 124,700,000.00 | |
贴现未终止确认票据 | 510,435.00 | |
合计 | 156,172,000.00 | 288,020,311.1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64,631,970.79 | |
银行承兑汇票 | 146,920,477.65 | 135,458,795.68 |
合计 | 146,920,477.65 | 200,090,766.4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原材料款 | 69,873,653.53 | 61,553,696.53 |
水电费 | 451,114.72 | 445,643.56 |
运费 | 3,540,933.51 | 5,255,962.56 |
劳务费用 | 21,088,661.34 | 52,746,231.56 |
工程款 | 600,976,009.70 | 655,003,257.79 |
设备款 | 213,268,433.16 | 344,348,820.45 |
其他 | 17,391,627.33 | 14,739,720.49 |
合计 | 926,590,433.29 | 1,134,093,332.94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1 | 53,886,810.12 | 工程尚未结算 |
供应商2 | 52,752,232.19 | 工程尚未结算 |
供应商3 | 34,820,778.04 | 工程尚未结算 |
合计 | 141,459,820.3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产品销售预收款 | 32,401,617.78 | 20,451,110.86 |
提供技术服务预收款 | 1,886,792.46 | |
合计 | 32,401,617.78 | 22,337,903.3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2,009,076.57 | 405,660,193.63 | 414,918,013.54 | 42,751,256.6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6,136,103.34 | 56,136,103.34 | ||
三、辞退福利 | 9,949,081.90 | 9,949,081.9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2,009,076.57 | 471,745,378.87 | 481,003,198.78 | 42,751,256.6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8,695,427.87 | 314,818,547.02 | 323,056,135.85 | 40,457,839.04 |
二、职工福利费 | 24,919,378.25 | 24,919,378.25 | ||
三、社会保险费 | 23,012,418.53 | 23,012,418.5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8,300,939.61 | 18,300,939.61 |
工伤保险费 | 2,290,190.90 | 2,290,190.90 | ||
生育保险费 | 2,421,288.02 | 2,421,288.02 | ||
四、住房公积金 | 30,845,511.88 | 30,845,511.88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463,648.70 | 6,841,322.29 | 6,231,553.37 | 2,073,417.6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1,850,000.00 | 5,223,015.66 | 6,853,015.66 | 220,000.00 |
合计 | 52,009,076.57 | 405,660,193.63 | 414,918,013.54 | 42,751,256.6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4,583,196.33 | 44,583,196.33 | ||
2、失业保险费 | 1,364,215.72 | 1,364,215.72 | ||
3、企业年金缴费 | 10,188,691.29 | 10,188,691.29 | ||
合计 | 56,136,103.34 | 56,136,103.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094,308.46 | 5,971,909.85 |
企业所得税 | 27,208,579.85 | 27,645,380.29 |
个人所得税 | 519,648.59 | 414,650.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7,617.34 | 161,193.07 |
房产税 | 802,516.29 | 805,860.51 |
土地使用税 | 686,651.59 | 686,651.57 |
教育费附加 | 176,869.52 | 115,137.89 |
环境保护税 | 258,675.78 | 315,000.00 |
印花税 | 410,071.97 | 387,935.86 |
合计 | 37,404,939.39 | 36,503,719.5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5,367,490.16 | 32,609,759.36 |
合计 | 55,367,490.16 | 32,609,759.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保证金 | 21,476,003.79 | 7,905,562.40 |
项目拨款 | 16,414,403.52 | 17,095,000.00 |
代收款项 | 12,364,849.42 | |
应付残保金 | 600,000.00 | 2,958,722.64 |
押金 | 27,600.00 | 24,000.00 |
应付代垫款 | 570,636.03 | |
应付服务费 | 2,460,269.58 | |
应付咨询顾问费 | 377,358.49 | |
其他 | 4,484,633.43 | 1,218,210.22 |
合计 | 55,367,490.16 | 32,609,759.36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7,988,253.37 | 237,662,480.1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555,291.97 | 3,298,360.23 |
合计 | 161,543,545.34 | 240,960,840.33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4,212,210.31 | 2,771,851.95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164,373,029.63 | 91,799,763.06 |
合计 | 168,585,239.94 | 94,571,615.0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996,203,729.15 | 791,029,687.34 |
保证借款 | 1,181,668,343.82 | 1,211,964,008.6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7,988,253.37 | 237,662,480.10 |
合计 | 2,019,883,819.60 | 1,765,331,215.84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8,103,365.69 | 9,199,754.00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金额 | 402,312.30 | 710,411.32 |
小计 | 7,701,053.39 | 8,489,342.68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555,291.97 | 3,298,360.23 |
合计 | 4,145,761.42 | 5,190,982.45 |
其他说明:
2024年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40.03万元,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中。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19,370,133.55 | 210,210,700.00 | 51,284,073.76 | 978,296,759.79 | 收到及分摊政府补助 |
合计 | 819,370,133.55 | 210,210,700.00 | 51,284,073.76 | 978,296,759.7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详见附注十一、政府补助。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00,000,000.00 | 90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727,369,829.09 | 2,727,369,829.09 | ||
合计 | 2,727,369,829.09 | 2,727,369,829.0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7,970,885.57 | 17,970,885.57 | ||
合计 | 17,970,885.57 | 17,970,885.5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9,755,463.21 | 5,725,481.75 | 75,480,944.96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9,755,463.21 | 5,725,481.75 | 75,480,944.9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47,938,276.76 | 928,781,255.3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147,938,276.76 | 928,781,255.3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4,383,864.80 | 317,981,343.1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725,481.75 | 8,824,321.73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95,400,000.00 | 90,00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22,428,930.21 | 1,147,938,276.7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43,347,548.33 | 1,333,647,323.01 | 2,242,766,902.87 | 1,565,216,853.90 |
其他业务 | 13,963,006.96 | 1,774,058.25 | 16,363,426.25 | 2,529,127.62 |
合计 | 1,557,310,555.29 | 1,335,421,381.26 | 2,259,130,329.12 | 1,567,745,981.52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55,731.06 | 225,913.03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396.30 | 1,636.34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90% | / | 0.72%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396.30 | 该部分扣除主要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中的相关收入。其中,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收入34.23万元,出售废品、废旧物资等收入213.80万元,均为非公司主营业务;出售废丝、预氧丝等收入1,148.27万元,即主要产品碳丝和半成品原丝的废品,虽与主营业务相关,考虑其特殊性予以扣除。 | 1,636.34 |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396.30 | 1,636.34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54,334.75 | 224,276.69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碳纤维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碳纤维 | 1,543,347,548.33 | 1,333,647,323.01 | 1,543,347,548.33 | 1,333,647,323.01 |
其他 | 13,963,006.96 | 1,774,058.25 | 13,963,006.96 | 1,774,058.25 |
按经营地分类 | ||||
境内 | 1,462,844,678.44 | 1,270,228,465.93 | 1,462,844,678.44 | 1,270,228,465.93 |
境外 | 94,465,876.85 | 65,192,915.33 | 94,465,876.85 | 65,192,915.33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556,968,248.88 | 1,334,910,461.39 | 1,556,968,248.88 | 1,334,910,461.39 |
租赁收入 | 342,306.41 | 510,919.87 | 342,306.41 | 510,919.87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1,418,688,111.96 | 1,203,986,760.14 | 1,418,688,111.96 | 1,203,986,760.14 |
经销 | 138,579,783.69 | 131,390,615.37 | 138,579,783.69 | 131,390,615.37 |
代销 | 42,659.64 | 44,005.75 | 42,659.64 | 44,005.75 |
合计 | 1,557,310,555.29 | 1,335,421,381.26 | 1,557,310,555.29 | 1,335,421,381.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54,262.56 | 2,797,486.80 |
教育费附加 | 967,330.29 | 1,998,204.85 |
房产税 | 10,251,656.90 | 9,341,901.80 |
土地使用税 | 4,873,353.46 | 4,498,144.56 |
车船使用税 | 16,074.11 | 16,056.91 |
印花税 | 1,080,423.38 | 1,604,935.99 |
环保税 | 942,126.58 | 1,212,372.36 |
合计 | 19,485,227.28 | 21,469,103.27 |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227,116.29 | 8,326,732.66 |
差旅费 | 3,606,591.02 | 2,353,251.60 |
样品及产品损耗 | 3,572,587.53 | 5,203,454.65 |
广告宣传费 | 3,139,924.18 | 1,829,455.48 |
租赁费 | 2,915,995.79 | 2,439,469.68 |
办公费 | 1,564,998.53 | 505,244.83 |
招待费 | 1,212,797.22 | 1,395,459.95 |
中介代理费 | 836,577.94 | |
折旧、摊销费 | 82,659.53 | 27,018.26 |
水电费 | 53,781.34 | 52,486.18 |
修理费 | 25,438.97 | 12,600.49 |
劳动保护费 | 21,925.09 | 29,606.82 |
其他 | 980,798.25 | 708,268.65 |
合计 | 30,241,191.68 | 22,883,049.2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3,748,354.37 | 126,419,164.97 |
折旧费 | 18,873,400.44 | 15,150,884.19 |
安全环保投入 | 10,091,977.67 | 10,707,530.39 |
无形资产摊销 | 5,522,491.99 | 3,225,391.22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4,595,614.47 | 2,438,609.00 |
咨询费 | 3,951,982.33 | 3,469,906.10 |
水电费 | 2,671,679.73 | 3,318,416.98 |
办公及会议费 | 4,572,114.76 | 10,261,174.94 |
交通及通讯费 | 2,160,090.36 | 2,417,485.35 |
差旅费 | 2,083,144.44 | 3,449,178.85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1,200,496.35 | 3,617,817.09 |
修理费 | 1,058,097.05 | 2,002,574.15 |
劳动保护费 | 369,613.18 | 4,219,588.35 |
其他 | 5,650,308.66 | 5,405,774.63 |
合计 | 176,549,365.80 | 196,103,496.21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托外部研发 | 51,608,713.22 | 1,165,048.56 |
材料费 | 37,502,707.29 | 80,523,419.32 |
人工费 | 37,431,022.03 | 40,724,102.65 |
燃料及动力费 | 25,533,382.78 | 40,081,841.32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16,077,311.86 | 15,327,062.64 |
知识产权维护费 | 1,782,010.40 | 98,822.28 |
咨询评审费 | 1,367,616.00 | 103,962.26 |
检验费 | 4,391,824.38 | 22,395,583.13 |
技术服务费 | 442,452.83 | 4,791,353.74 |
差旅费 | 290,340.86 | 51,047.95 |
其他费用 | 283,382.73 | 487,319.50 |
合计 | 176,710,764.38 | 205,749,563.35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60,093,904.18 | 37,003,456.17 |
利息收入 | 24,117,257.47 | 37,401,726.21 |
汇兑损益 | -1,485,055.71 | 1,110,398.58 |
手续费 | 664,412.66 | 321,220.71 |
其他 | 1,647.00 | |
合计 | 35,156,003.66 | 1,034,996.25 |
其他说明:
利息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本期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
2.55%-3.29%(上期:2.00%-4.10%)。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02,278,673.81 | 84,368,697.86 |
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 | 19,689,608.02 | |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 | 180,171.28 | 1,035.69 |
还 | ||
合计 | 122,148,453.11 | 84,369,733.55 |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十一、政府补助。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822,995.27 | 10,604,921.44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期末已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利息 | -2,671,078.57 | -1,705,443.81 |
合计 | 6,151,916.70 | 8,899,477.63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131,294.44 | 1,015,600.0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6,131,294.44 | 1,015,600.00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1,360,135.00 | -4,458,982.8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435.47 | -3,444.07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11,366,570.47 | -4,462,426.89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5,308,191.13 | -6,639,808.12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75,308,191.13 | -6,639,808.12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352,523.94 | |
合计 | -352,523.94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没利得 | 372,535.04 | 587,300.77 | 372,535.04 |
违约金收入 | 2,462.15 | 2,462.15 | |
其他 | 10,453.76 | 1,692,864.79 | 10,453.76 |
合计 | 385,450.95 | 2,280,165.56 | 385,450.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162,000.00 | 377,000.00 | 162,000.00 |
罚没及滞纳金支出 | 53,014.14 | 209,628.19 | 53,014.14 |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 323,533.40 | 4,277,559.58 | 323,533.40 |
其他 | 1.04 | 1.04 | |
合计 | 538,548.58 | 4,864,187.77 | 538,548.58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26,944,992.47 | 64,782,893.6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1,563,225.36 | -58,021,543.62 |
合计 | -44,618,232.89 | 6,761,350.0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69,002,097.69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5,350,314.6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141,801.5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29,654.8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93,028.8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8,188.9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15,020,540.90 |
其他 | 279,239.19 |
所得税费用 | -44,618,232.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08,096,606.89 | 543,598,324.38 |
利息收入 | 19,083,128.32 | 35,562,587.19 |
代收款项 | 18,771,959.19 | 41,599,665.48 |
食堂充值款 | 6,015,276.34 | 2,946,096.13 |
备用金 | 2,142,849.98 | 2,274,413.20 |
保证金 | 12,412,641.39 | 10,767,476.70 |
其他 | 22,268,548.73 | 21,402,129.32 |
合计 | 288,791,010.84 | 658,150,692.4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研发销售费用中的付现费用 | 45,177,514.68 | 65,391,951.58 |
联合体拨款 | 21,469,000.00 | |
财务费用中的付现费用 | 6,762,443.63 | 946,899.11 |
代付款项 | 4,378,371.75 | 1,625,051.09 |
保证金 | 13,267,750.00 | 2,256,335.87 |
备用金 | 3,664,790.98 | 2,557,783.52 |
其他 | 20,674,367.10 | 6,910,212.65 |
合计 | 115,394,238.14 | 79,688,233.8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贴现 | 3,651,094.35 | |
合计 | 3,651,094.35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红利手续费及个税 | 91,316.49 | |
使用权资产 | 2,865,142.86 | 919,754.00 |
合计 | 2,865,142.86 | 1,011,070.4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24,383,864.80 | 317,981,343.1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5,308,191.13 | 6,639,808.12 |
信用减值损失 | 11,366,570.47 | 4,462,426.8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92,008,216.32 | 230,128,214.4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129,451.52 | 2,439,469.68 |
无形资产摊销 | 15,331,972.36 | 13,357,365.9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0,176,609.86 | 23,342,536.6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2,523.94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3,533.40 | 4,277,559.5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131,294.44 | -1,015,60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0,093,904.18 | 37,003,456.1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151,916.70 | -8,899,477.6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3,550,565.36 | -57,604,123.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87,340.00 | -417,420.0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5,860,684.40 | -173,266,708.3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5,430,361.29 | -703,768,544.9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60,604,773.51 | 548,960,523.5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0,035,122.28 | 243,620,829.6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01,598,619.16 | 1,878,859,508.5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878,859,508.51 | 743,865,996.8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77,260,889.35 | 1,134,993,511.6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801,598,619.16 | 1,878,859,508.51 |
其中:库存现金 | 159.32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01,598,619.16 | 1,878,859,349.1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1,598,619.16 | 1,878,859,508.5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存款 | 387,532.44 | 1,578,100.00 | 定期存款利息 |
合计 | 387,532.44 | 1,578,1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5,705,781.79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758,172.90 | 7.5257 | 5,705,781.79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40,051,404.68 |
其中:美元 | 780.00 | 7.1884 | 5,606.95 |
欧元 | 5,321,205.70 | 7.5257 | 40,045,797.73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 - | 3,121,178.09 |
其中:美元 | 121,750.00 | 7.1884 | 875,187.70 |
欧元 | 276,941.00 | 7.5257 | 2,084,174.89 |
日元 | 3,500,000.00 | 0.0462 | 161,815.50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342,306.41 | |
合计 | 342,306.41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38,905,792.36 | 86,464,778.47 |
人工费 | 43,413,820.74 | 45,394,674.68 |
燃料及动力费 | 26,295,932.89 | 40,469,994.44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18,843,972.30 | 15,842,814.04 |
检验费 | 5,438,417.10 | 22,554,122.69 |
技术服务费 | 539,540.21 | 5,228,246.95 |
委托外部研发 | 51,608,713.22 | 1,165,048.56 |
咨询评审费 | 1,369,916.00 | 103,962.26 |
知识产权维护费 | 1,917,752.24 | 98,822.28 |
差旅费 | 315,775.62 | 51,047.95 |
其他费用 | 1,576,607.73 | 1,108,863.28 |
合计 | 190,226,240.41 | 218,482,375.60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76,710,764.38 | 205,749,563.35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13,515,476.03 | 12,732,812.25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国民用航空级T800碳纤维预浸料研制及应用评价研究 | 12,732,812.25 | 13,515,476.03 | 26,248,288.28 |
合计 | 12,732,812.25 | 13,515,476.03 | 26,248,288.28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中复神鹰碳纤维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连云港 | 1,000.00 | 连云港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 | 设立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西宁 | 60,000.00 | 西宁 | 碳纤维生产及销售 | 100.00 | 设立 |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20,000.00 | 上海 | 新材料 | 100.00 | 设立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 | 连云港 | 120,000.00 | 连云港 | 化学纤维制造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变动 | |||||||
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资金(注1) | 45,469,841.67 | 3,588,000.00 | 41,881,841.67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注2) | 292,800,000.00 | 292,8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3500吨聚丙烯腈原丝及1500吨SYT高性能碳纤维技术改造项目(注3) | 21,940,602.39 | 2,913,052.08 | 19,027,550.31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3500吨聚丙烯腈原丝及1500吨SYT45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项目(注4) | 34,310,696.40 | 3,688,768.42 | 30,621,927.98 | 与资产相关 | |||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补助(注5) | 14,808,677.48 | 2,627,701.92 | 12,180,975.56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7000吨CCF-2及以上级PAN基碳纤维和碳制品项目(注6)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注7) | 13,280,000.00 | 960,000.00 | 12,3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西宁市经开区管委会项目扶持资金(注8) | 8,943,641.43 | 486,030.84 | 8,457,610.59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5000吨聚丙烯腈原丝2000吨碳纤维项目(注9) | 6,249,639.91 | 1,418,808.00 | 4,830,831.91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注10) | 5,378,389.40 | 292,276.92 | 5,086,112.48 | 与资产相关 | |||
第一批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注11) | 893,763.74 | 48,591.00 | 845,172.74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落实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专项资金(注12) | 680,519.56 | 36,985.68 | 643,533.88 | 与资产相关 |
2021年第一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注13) | 216,270.14 | 11,768.88 | 204,501.26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资金(注14) | 340,852,054.19 | 52,182,000.00 | 29,728,939.50 | 363,305,114.69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注15) | 5,654,359.52 | 310,855.92 | 5,343,503.60 | 与资产相关 | |||
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资金(注16) | 6,376,000.00 | 121,960.49 | 6,254,039.51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进口设备贴息(注17) | 1,242,780.54 | 96,860.76 | 1,145,919.78 | 与资产相关 | |||
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进口设备贴息(注18) | 462,190.68 | 33,833.28 | 428,357.40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注19)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T800碳纤维预浸料研制及应用研究项目资金(注20) | 3,574,505.38 | 3,060,257.16 | 514,248.22 | 与收益相关 | |||
国产T800级碳纤维预浸料稳定生产(TRL2-5) | 225,401.12 | 225,401.12 | 与收益相关 | ||||
“建材行业智能制造工厂操作系统的集成示范”课题经费 | 10,800.00 | 10,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低成本大直径高强中模碳纤维稳定制备技术项目经费(注21) | 6,178,700.00 | 6,178,7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青海省2024年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注22) | 1,500,000.00 | 1,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国产高强中模碳纤维预浸料制备及在地面雷达加固计算机的应用验证研究 | 200,000.00 | 123,181.79 | 76,818.21 | 与收益相关 | |||
48K大丝束碳纤维用聚丙烯腈高效聚合纺丝关键技术研究 | 150,000.00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819,370,133.55 | 210,210,700.00 | 51,284,073.76 | 978,296,759.79 | / |
注1:“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资金”系公司于2020年7月收到的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发放主体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金额为53,82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注2:“国家发改委重大专项第一批专项资金”系公司于2023年12月收到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92,800,000.00元。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尚未投入使用,递延收益尚未开始摊销。
注3:“年产3500吨聚丙烯腈原丝及1500吨SYT高性能碳纤维技术改造项目”资金为加快2017年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下发的项目建设资金,发放主体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该笔资金系公司于2017年8月收到的关于三期碳纤维生产线工程项目改造升级的政府补助,金额为40,42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14年2月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在收到政府补助时进行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4:“年产3500吨聚丙烯腈原丝及1500吨SYT45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项目”资金为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下发的项目建设资金,发放主体为连云港市财政局,该笔资金系公司分别于2013年7月、8月、2023年9月收到的关于三期碳纤维生产线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为50,0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14年2月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在资产投入使用时点摊销政府补助,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5:“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补助”该笔资金系公司分别于2013年6月和11月、2015年9月收到的关于二期碳纤维生产线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的项目建设资金,发放主体为连云港市财政局,金额合计为39,0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12年9月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在收到政府补助时进行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6:“年产7000吨CCF-2及以上级PAN基碳纤维和碳制品项目”系公司于2015年12月收到的土地开发补贴,发放主体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额合计16,0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资产尚未开始使用,递延收益尚未开始摊销。注7:“2019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系公司于2020年1月收到的关于高速干喷湿纺碳纤维和其航空级预浸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政府补助,为因研发项目获得的补助,发放主体为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金额为14,4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2年10月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在资产投入使用时点摊销政府补助,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8:“西宁市经开区管委会项目扶持资金”系公司于2021年2月收到的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发放主体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金额为10,0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9:“年产5000吨聚丙烯腈原丝2000吨碳纤维项目”资金为产业结构调整下发的项目建设资金,发放主体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该笔资金系公司于2010年2月收到的关于一期碳纤维生产线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1,79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11年1月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在资产投入使用时点摊销政府补助,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10:“2021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系公司于2021年7月收到的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发放主体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金额为6,0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11:“第一批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系公司于2019年11月收到的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发放主体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金额为1,0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12:“2020年落实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专项资金”系公司于2020年12月收到的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发放主体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金额为761,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
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注13:“2021年第一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系公司于2021年11月收到的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39,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14:“年产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资金”为系公司于2022年4月、2023年1月、12月收到的年产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金额为401,4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部分资产于2022年3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注15:“2022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系公司于2022年11月收到的补助,发放主体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金额6,0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注16:“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资金”系公司于2023年12月收到的《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项目政府补助,发放主体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金额为6,375,920.00元,公司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注17:“2022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进口设备贴息”系公司于2022年8月收到的补助,金额为1,38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0年11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注18:“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进口设备贴息”系公司于2023年10月收到的补助,金额为642,602.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2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注19:“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系公司于2024年3月、10月收到的土地开发补贴,发放主体为连云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额合计150,0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资产尚未开始使用,递延收益尚未开始摊销。
注20:“T800碳纤维预浸料研制及应用研究项目资金”为系公司于2022年4月收到的科研资金,用于T800碳纤维预浸料研制及应用研究项目,金额为9,820,000.00元。公司在相应研发项目发生支出时进行摊销,并将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21:“低成本大直径高强中模碳纤维稳定制备技术项目经费”系公司于2024年12月收到的科研项目经费,用于低成本大直径高强中模碳纤维稳定制备技术项目,金额为6,178,700.00元。公司在相应研发项目发生支出时进行摊销,并将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注22:“青海省2024年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系公司于2024年9月收到的专项经费,用于军民融合相关项目及支出的专项补贴,金额为1,500,000.00元。公司在相关项目发生支出时进行摊销,并将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47,024,433.69 | 26,231,659.39 |
与收益相关 | 55,254,240.12 | 58,137,038.47 |
合计 | 102,278,673.81 | 84,368,697.86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及租赁负债。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
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43.36%(2023年:
39.14%);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84.86%(2023年:37.28%)。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公司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公司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五年以内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6,172,000.00 | 156,172,000.00 | ||
应付票据 | 146,920,477.65 | 146,920,477.65 | ||
应付账款 | 739,878,066.40 | 186,712,366.89 | 926,590,433.29 | |
其他应付款 | 29,791,201.51 | 25,576,288.65 | 55,367,490.1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1,543,545.34 | 161,543,545.3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8,585,239.94 | 168,585,239.94 | ||
长期借款 | 1,582,353,148.73 | 437,530,670.87 | 2,019,883,819.60 | |
租赁负债 | 4,145,761.42 | 4,145,761.42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402,890,530.84 | 1,798,787,565.69 | 437,530,670.87 | 3,639,208,767.40 |
上年年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五年以内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288,020,311.16 | 288,020,311.16 | ||
应付票据 | 200,090,766.47 | 200,090,766.47 | ||
应付账款 | 1,061,531,492.23 | 72,452,992.68 | 108,848.03 | 1,134,093,332.94 |
其他应付款 | 32,050,993.20 | 558,766.16 | 32,609,759.3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0,960,840.33 | 240,960,840.33 | ||
其他流动负债 | 94,571,615.01 | 94,571,615.01 | ||
长期借款 | 1,184,313,655.95 | 581,017,559.89 | 1,765,331,215.84 | |
租赁负债 | 5,190,982.45 | 5,190,982.45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917,226,018.40 | 1,262,516,397.24 | 581,126,407.92 | 3,760,868,823.56 |
3)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短期负债和长期借款有关。浮动利率的短期负债与长期借款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20-50个基点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利率变化的可能性,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项目 | 本期 | ||
基准点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 | 0.50% | -286,045.16 | -248,734.92 |
人民币 | -0.50% | 286,045.16 | 248,734.92 |
续上表:
项目 | 上期 | ||
基准点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 | 0.50% | -181,427.93 | -157,763.42 |
人民币 | -0.50% | 181,427.93 | 157,763.42 |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面临的外汇变动风险主要与本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关,本公司的业务主要位于中国,绝大多数交易以人民币结算,惟若干销售、采购等业务须以外币结算,这些外币兑人民币汇率的变动会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本公司主要通过密切跟踪市场汇率变化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将外汇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汇率变动5.00%是基于本公司对自资产负债表日至下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期间汇率变动的合理预期,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外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项目 | 本期 | ||
[外币]汇率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 (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对外币贬值 | 5.00% | 1,846,511.35 | 1,605,662.04 |
人民币对外币升值 | -5.00% | -1,846,511.35 | -1,605,662.04 |
续:
项目 | 本期 | ||
[外币]汇率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 (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对外币贬值 | 5.00% | -84,186.21 | -73,205.40 |
人民币对外币 | -5.00% | 84,186.21 | 73,205.40 |
升值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期末,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0.57%(上年年末:49.19%)。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32,232,343.59 | 终止确认 | 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较小,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
险和报酬已转移。 | ||||
背书 | 应收票据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164,373,029.63 | 未终止确认 | 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已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未转移。 |
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327,295,592.08 | 终止确认 | 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较小,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 |
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未终止确认 | 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未转移。 | |
合计 | / | 523,900,965.3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 | 32,232,343.59 |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贴现 | 327,295,592.08 | -2,671,078.57 |
合计 | / | 359,527,935.67 | -2,671,078.57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791,466,300.00 | 791,466,3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791,466,300.00 | 791,466,300.0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99,702,214.69 | 99,702,214.69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其他非流动资产 | ||||
1.一年以上大额存单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91,466,300.00 | 99,702,214.69 | 891,168,514.6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以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系本年购入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期末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确定。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商务服务业 | 298,000.00 | 33.16 | 33.1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母公司注册资本变化如下: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75,000.00 | 123,000.00 | 298,000.00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十、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 |
客户A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客户B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哈尔滨乐普实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客户C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客户H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建材国际德国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中实联展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哈尔滨复合材料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通万达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青海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南京国材检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建材凯盛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招采科技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苏州开普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建材信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客户I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常州神鹰碳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连云港神鹰碳纤维自行车有限公司 | 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连云港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连云港纤维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西宁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连云港金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连云港工投纤维与复合材料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张国良 | 董事长,总工程师 |
陈雨 | 副董事长 |
罗皞宇 | 董事,副总经理 |
刘芳 | 董事,总经理 |
张斯纬 | 董事 |
邵雷雷 | 独立董事 |
杨平波 | 独立董事 |
孙正明 | 独立董事(2024年6月辞任) |
裴鸿雁 | 监事会主席 |
王暖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金亮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席玉松 | 副总经理 |
陈秋飞 | 副总经理 |
连峰 | 副总经理 |
李韦 | 副总经理 |
李君鹏 | 职工监事 |
刘泉 | 独立董事 |
薛忠民 | 董事 |
刘杰 | 监事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中实联展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435,358.49 | 235,849.05 | ||
常州神鹰碳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111,070.82 | 1,461,212.38 | ||
哈尔滨复合材料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13,331.86 | 237,168.14 |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133,608,181.37 | 337,572,086.60 | ||
连云港金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324,465.06 | 1,470,098.23 |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273,166.06 | 15,879,193.79 | ||
连云港纤维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547.17 | 7,766.99 | ||
客户C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290,859.39 | 239,735.85 | ||
南通万达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32,249,630.59 | |||
青海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18,498.11 | 48,361.13 |
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618,586.06 | 4,539,522.13 | ||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645.29 | 3,773.58 | ||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134,807,936.84 | 131,718,133.12 | ||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南京国材检测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351,683.97 | 150,207.56 | ||
中建材凯盛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689,557.52 | |||
连云港工投纤维与复合材料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66,271.83 | 331,475.74 | ||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18,867.92 | |||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招采科技分公司 | 购买商品 | 37,313.14 | |||
客户B | 购买商品 | 265,486.72 | |||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1,886.79 | |||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69,811.32 | |||
苏州开普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2,039,937.02 | |||
西宁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20,776,991.12 | |||
中建材信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3,826,470.97 | |||
客户I | 接受劳务 | 65,913.2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客户A | 销售商品 | 1,107,743.35 | 1,083,575.24 |
常州神鹰碳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36,929.19 | 272,707.96 |
客户B | 销售商品 | 13,717,238.95 | 8,581,440.69 |
哈尔滨乐普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76,318.58 |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3,867,424.63 | 47,824,852.04 |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8,566.38 | 33,451.33 |
客户C | 销售商品 | 582,336.27 | 4,884.96 |
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116,398.76 | 10,399,194.68 |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1,593,973.45 | 151,220,587.26 |
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590,888.49 | 3,598,407.09 |
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8,672.56 | |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7,555,831.15 | 3,599,644.57 |
客户H | 销售商品 | 2,336.28 | |
连云港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19,026.55 | |
连云港纤维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4,166.38 | |
西宁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620.86 |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 销售商品 | 1,289,654.86 | |
中国建材国际德国公司 | 销售商品 | 37,618,354.89 | |
客户I | 销售商品 | 25,000.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连云港神鹰碳纤维自行车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82,568.80 | 82,568.8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20,840,000.00 | 2020-9-4 | 2030-9-3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4,223,103.20 | 2020-9-24 | 2030-9-3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06,084,000.00 | 2021-12-9 | 2031-12-7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12,210,400.00 | 2022-1-21 | 2031-12-7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37,692,621.50 | 2022-2-18 | 2031-12-7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6,506,906.47 | 2023-8-29 | 2031-12-7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50,801,300.00 | 2023-9-7 | 2031-12-7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230,000,000.00 | 2022-1-1 | 2031-12-28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24,857,689.82 | 2024-4-24 | 2029-4-24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20,630,597.52 | 2024-5-15 | 2029-5-14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5,143,364.58 | 2024-6-21 | 2029-6-20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4,000,318.87 | 2024-6-27 | 2029-6-2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24,561,872.10 | 2024-7-24 | 2029-7-23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5,724,048.66 | 2024-8-5 | 2029-8-4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21,829,181.92 | 2022-4-25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4,552,787.94 | 2022-4-27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5,852,000.00 | 2022-8-19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0,568,000.00 | 2022-8-22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38,376,000.00 | 2023-1-12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25,584,000.00 | 2023-1-12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0,734,000.00 | 2023-3-28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7,156,000.00 | 2023-3-31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20,892,000.00 | 2023-4-24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3,928,000.00 | 2023-4-25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8,922,000.00 | 2023-5-30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5,948,000.00 | 2023-5-31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22,239,840.00 | 2023-6-29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4,826,560.00 | 2023-6-29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4,180,880.00 | 2023-8-4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9,453,920.00 | 2023-8-4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4,976,060.00 | 2024-1-30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9,984,040.00 | 2024-2-1 | 2031-3-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9,900,000.00 | 2022-7-14 | 2031-7-13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9,800,000.00 | 2022-7-20 | 2031-7-13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22,700,000.00 | 2022-12-27 | 2031-7-13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50,010,000.00 | 2022-9-19 | 2031-7-13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24,960,000.00 | 2023-8-3 | 2031-7-13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64.02 | 1,240.8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利息收支及手续费 | 2,957,446.70 | -510,122.58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代发工资、社保 | 1,126,110.32 | 1,459,424.72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室租赁费 | 433,027.52 | |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代发工资、社保 | 95,196.00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票据 |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10,344,517.86 | |||
应收票据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221,682.00 | |||
应收票据 | 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3,808,503.00 |
应收票据 | 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2,520,244.04 | |||
应收票据 | 客户B | 798,290.00 | |||
应收票据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 226,590.00 | |||
应收账款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374,729.80 | 68,442.65 | 7,526,407.19 | 63,221.82 |
应收账款 | 客户B | 1,021,440.00 | 15,980.42 | 272,129.60 | 2,285.89 |
应收账款 | 常州神鹰碳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48,600.00 | 408.24 | ||
应收账款 |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1,940,400.00 | 30,357.56 | 27,947,584.03 | 234,759.70 |
应收账款 | 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470,088.00 | 7,354.53 | 1,913,800.00 | 16,075.92 |
应收账款 |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69,206.40 | 1,082.73 | 822,275.10 | 6,907.11 |
应收账款 | 连云港神鹰碳纤维自行车有限公司 | 22,500.00 | 352.01 | 22,500.00 | 189.00 |
应收账款 | 客户A | 541,440.00 | 8,470.83 | ||
应收账款 |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18,700.00 | 292.56 | ||
应收账款 | 客户C | 448,640.00 | 7,018.97 | ||
应收账款 | 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372,000.00 | 5,819.94 | ||
应收账款 | 中国建材国际德国公司 | 34,633,495.67 | 541,841.04 | ||
应收款项融资 | 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291,000.00 | 2,980,868.94 |
应收款项融资 | 常州神鹰碳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14,040.00 | 45,36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9,771,774.16 | 29,902,2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客户B | 6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339,4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10,018,777.99 | |||
预付款项 | 连云港纤维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452.83 | 8,000.00 | ||
预付款项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93,139.65 | |||
预付款项 |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00 | |||
预付款项 |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南京国材检测有限公司 | 530.00 | |||
预付款项 | 客户B | 5,215,000.00 | |||
预付款项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7,826,000.00 | |||
预付款项 |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125,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常州神鹰碳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306,637.5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1,716,000.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55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建材凯盛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294,248,670.28 | 314,808,5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34,658,534.00 |
应付票据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2,403.76 | |
应付票据 | 连云港金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110,400.00 | |
应付票据 | 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550,000.00 | 44,660.00 |
应付票据 |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7,811,199.11 | |
应付票据 | 中建材凯盛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
应付账款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34,820,778.04 | 103,934,586.58 |
应付账款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37,132.65 | 75,780.00 |
应付账款 | 哈尔滨复合材料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 126,800.00 | 95,968.14 |
应付账款 | 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 97,000.00 | 5,159,690.26 |
应付账款 |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52,752,232.19 | 48,898,213.62 |
应付账款 | 中建材凯盛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 | 194,800.00 | 779,200.00 |
应付账款 | 常州神鹰碳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125,510.00 | 342,396.50 |
应付账款 | 连云港金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323,898.00 | |
应付账款 |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招采科技分公司 | 31,657.53 | |
应付账款 | 客户B | 282,743.36 | |
应付账款 | 南通万达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10,640,200.00 |
应付账款 | 苏州开普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193,647.51 | |
应付账款 | 西宁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75,752.20 | |
应付账款 | 中建材信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2,438,513.72 | |
合同负债 | 常州神鹰碳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331,858.41 | |
合同负债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1,886,792.46 | |
合同负债 |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849,878.64 | |
合同负债 | 连云港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4,867.26 | |
其他流动负债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45,729,043.06 | 1,302,779.39 |
其他流动负债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23,216.00 | 3,053,179.7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 2,368,347.39 | 5,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常州神鹰碳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87,796.50 | |
其他流动负债 | 青海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125,608.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西宁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8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110,484.22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257,013.21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中建材信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1,661,335.93 | |
其他流动负债 | 连云港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632.74 | |
其他应付款 | 客户A | 411,1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10,59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858,000.00 | 3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中建材凯盛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 | 600,000.00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重要的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全部来源于碳纤维的生产和销售,所以公司无经营业务不同的分部报告、无经营业务不同的地域范围的分部报告。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31,653,048.81 | 99,305,540.71 |
1年以内小计 | 31,653,048.81 | 99,305,540.71 |
1至2年 | 1,214,369.83 |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减:坏账准备 | 555,910.20 | 834,166.54 |
合计 | 32,311,508.44 | 98,471,374.1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2,867,418.64 | 100.00 | 555,910.20 | 1.69 | 32,311,508.44 | 99,305,540.71 | 100.00 | 834,166.54 | 0.84 | 98,471,374.17 |
其中: | ||||||||||
一般客户款项 | 32,020,063.90 | 97.42 | 555,910.20 | 1.74 | 31,464,153.70 | 99,305,540.71 | 100.00 | 834,166.54 | 0.84 | 98,471,374.17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847,354.74 | 2.58 | 847,354.74 | |||||||
合计 | 32,867,418.64 | / | 555,910.20 | / | 32,311,508.44 | 99,305,540.71 | / | 834,166.54 | / | 98,471,374.1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一般客户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0,805,694.07 | 481,955.07 | 1.56 |
1至2年 | 1,214,369.83 | 73,955.13 | 6.09 |
合计 | 32,020,063.90 | 555,910.20 | 1.7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组合计提项目: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47,354.74 | ||
合计 | 847,354.7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一般客户款项 | 834,166.54 | -278,256.34 | 555,910.20 | |||
合计 | 834,166.54 | -278,256.34 | 555,910.2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059,528.11 | 5,059,528.11 | 15.39 | 79,156.32 | |
第二名 | 5,016,880.00 | 5,016,880.00 | 15.27 | 78,489.09 | |
第三名 | 4,571,652.45 | 4,571,652.45 | 13.91 | 71,523.50 | |
第四名 | 3,904,557.61 | 3,904,557.61 | 11.88 | 61,086.80 | |
第五名 | 1,807,939.93 | 1,807,939.93 | 5.50 | 28,285.22 | |
合计 | 20,360,558.10 | 20,360,558.10 | 61.95 | 318,540.93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72,741,772.54 | 1,019,113,365.24 |
合计 | 872,741,772.54 | 1,019,113,365.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3,182,244.76 | 1,019,090,630.04 |
1年以内小计 | 13,182,244.76 | 1,019,090,630.04 |
1至2年 | 859,560,000.00 | 9,500.00 |
2至3年 | 17,512.00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减:坏账准备 | 472.22 | 4,276.80 |
合计 | 872,741,772.54 | 1,019,113,365.2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资金拆借 | 872,000,000.00 | 1,018,690,000.00 |
押金和保证金 | 486,198.30 | 16,800.00 |
备用金 | 208,824.11 | 315,890.09 |
员工借款 | 47,222.35 | 94,951.95 |
合计 | 872,742,244.76 | 1,019,117,642.0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276.80 | 4,276.8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804.58 | -3,804.5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72.22 | 472.2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800,000,000.00 | 91.67% | 资金拆借 | 1-2年 | |
第二名 | 72,000,000.00 | 8.25% | 资金拆借 | 1年以内, 1-2年 | |
第三名 | 460,000.00 | 0.05% | 押金和保证金 | 1-2年 | |
第四名 | 191,824.11 | 0.02%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
第五名 | 40,000.00 | 0.00% | 员工借款 | 1年以内 | 400.00 |
合计 | 872,691,824.11 | 99.99% | / | / | 400.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010,000,000.00 | 2,010,000,000.00 | 1,437,000,000.00 | 1,437,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010,000,000.00 | 2,010,000,000.00 | 1,437,000,000.00 | 1,437,0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江苏中复神鹰碳纤维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 | 627,000,000.00 | 573,000,000.00 | 1,200,000,000.00 | |||||
合计 | 1,437,000,000.00 | 573,000,000.00 | 2,010,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88,432,188.21 | 297,612,805.39 | 675,160,695.11 | 439,791,051.10 |
其他业务 | 7,439,079.82 | 1,667,342.50 | 8,575,322.46 | 3,215,849.69 |
合计 | 495,871,268.03 | 299,280,147.89 | 683,736,017.57 | 443,006,900.79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碳纤维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碳纤维 | 488,432,188.21 | 297,612,805.39 | 488,432,188.21 | 297,612,805.39 |
其他 | 7,439,079.82 | 1,667,342.50 | 7,439,079.82 | 1,667,342.5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483,801,266.31 | 293,353,016.36 | 483,801,266.31 | 293,353,016.36 |
境外 | 12,070,001.72 | 5,927,131.53 | 12,070,001.72 | 5,927,131.53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495,357,223.65 | 298,777,624.24 | 495,357,223.65 | 298,777,624.24 |
租赁收入 | 514,044.38 | 502,523.65 | 514,044.38 | 502,523.65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447,313,921.19 | 267,040,645.59 | 447,313,921.19 | 267,040,645.59 |
经销 | 48,557,346.84 | 32,239,502.30 | 48,557,346.84 | 32,239,502.30 |
合计 | 495,871,268.03 | 299,280,147.89 | 495,871,268.03 | 299,280,147.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87,971.20 | 9,020,908.20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期末已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利息 | -801,073.68 | -658,358.57 |
合计 | 1,286,897.52 | 8,362,549.63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52,523.9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7,917,639.4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4,954,289.7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3,097.6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960,642.8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60,405,664.7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其他收益 | 19,689,608.02 | 系增值税加计抵减 |
其他收益 | 44,337,634.36 | 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64,027,242.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63 | -0.14 | -0.1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91 | -0.21 | -0.2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健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