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杨平波、张斯纬、邵雷雷,其中杨平波为召集人。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均由全体委员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1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3月25日 | 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估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0.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1.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2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3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27日 |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3.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4 | 第二届董事会 | 2024年10 |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月24日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致同所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独立性,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加强与公司经理层、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开展内部审计专项培训,监督和指导相关内部审计部门按工作计划进行各项工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和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等情况。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行业专长,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有效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和董事会规范决策。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强化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