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3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陈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4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四次修订稿)》(即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6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71,550份。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