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06 公司简称:金宏气体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卫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建勇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1,977,235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4,653,5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732,365.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人民币71,941,266.4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47%;本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85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11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6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7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7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7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金宏气体、公司、本公司或股份公司 | 指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徐州金宏 | 指 | 徐州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
上海欣头桥 | 指 | 上海欣头桥隆申气体销售有限公司 |
昆山金宏 | 指 | 昆山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 |
金宏技术 | 指 | 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张家港金宏 | 指 |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
金华润泽 | 指 | 苏州金华润泽能源有限公司 |
金瑞捷 | 指 | 苏州金瑞捷洁净技术有限公司 |
平顶山金宏 | 指 |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淮安金宏 | 指 | 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公司 |
金泡科技 | 指 | 苏州金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金苏 | 指 | 重庆金苏化工有限公司 |
重庆金宏 | 指 | 重庆金宏海格气体有限公司 |
金宏物流 | 指 | 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苏埭 | 指 | 上海苏埭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吴中金宏 | 指 | 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
金宏控股 | 指 | JinHong Gas Holding Pte. Ltd. |
宿迁金宏 | 指 | 宿迁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
眉山金宏 | 指 |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金宏润泽 | 指 | 上海金宏润泽气体有限公司 |
海宁立申 | 指 | 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 |
海安吉祥 | 指 | 海安市吉祥气体有限公司 |
海安富阳 | 指 | 海安市富阳乙炔气体有限公司 |
泰州光明 | 指 | 泰州市光明氧气供应有限公司 |
重庆金宏润 | 指 | 重庆西彭金宏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申南 | 指 | 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
太仓金宏 | 指 | 太仓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长沙曼德 | 指 | 长沙曼德气体有限公司 |
金宏润投资 | 指 | 苏州金宏润投资有限公司 |
苏相金宏润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 |
邳州金宏 | 指 | 金宏气体(邳州)有限公司 |
北京金宏 | 指 | 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青岛金宏润 | 指 | 青岛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 |
索拉尔 | 指 | 索拉尔绿色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
全椒金宏 | 指 | 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淮南金宏 | 指 | 淮南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 |
广州金宏 | 指 | 广州金宏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无锡金宏 | 指 | 无锡金宏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金宏 | 指 | 金宏气体(厦门)有限公司 |
新加坡金宏投资 | 指 | JinHong Gas (Singapore) Investment Pte. Ltd. |
启东金宏 | 指 | 金宏气体(启东)有限公司 |
上海畅和 | 指 | 上海畅和医用气体有限公司 |
上海振志 | 指 | 上海振志气体有限公司 |
上海医阳 | 指 | 上海医阳医用气体有限公司 |
天津金宏 | 指 | 金宏气体(天津)有限公司 |
如皋金宏 | 指 | 金宏气体(如皋)有限公司 |
稷山铭福 | 指 | 稷山铭福气体有限公司 |
金宏检测 | 指 | 苏州金宏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金宏 | 指 | 金宏气体(上海)有限公司 |
潜江润苏 | 指 | 潜江润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金华龙燃气 | 指 | 江苏金华龙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绿岛新能源 | 指 | 苏州绿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金苏运输 | 指 | 重庆金苏运输有限公司 |
嘉兴金宏 | 指 | 金宏气体(嘉兴)有限公司 |
嘉兴耀一 | 指 | 嘉兴耀一气体有限公司 |
嘉兴物流 | 指 | 嘉兴金宏物流有限公司 |
长沙益华 | 指 | 长沙益华气体有限公司 |
长沙德帆 | 指 | 长沙德帆气体有限公司 |
七都金宏 | 指 | 苏州市七都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
株洲华龙 | 指 | 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
曼德物流 | 指 | 长沙金宏曼德物流有限公司 |
苏州苏铜 | 指 | 苏州市苏铜液化气有限公司 |
铜震运输 | 指 | 苏州市吴江铜震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越南金宏 | 指 | JINHONG GAS (VIETNAM) CO., LTD |
金宏投资 | 指 | 苏州金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西安卫光 | 指 | 西安卫光气体有限公司 |
苏州环亚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环亚贸易有限公司 |
营口金宏 | 指 | 金宏气体(营口)有限公司 |
泰国金宏 | 指 | JINHONG GAS (Thailand) CO., LTD |
张家港金宏 | 指 | 张家港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武汉金宏 | 指 | 武汉金宏万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泉州金宏 | 指 | 金宏气体(泉州)有限公司 |
句容金宏 | 指 | 句容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宜兴金宏 | 指 | 金宏气体(宜兴)有限公司 |
淄博金宏 | 指 | 金宏气体(淄博)有限公司 |
呈钢气体 | 指 | 曲靖市马龙区呈钢气体有限公司 |
北方集成电路 | 指 |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
广东芯粤能 | 指 | 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 |
稷山铭福钢铁 | 指 | 稷山县铭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
无锡华润上华 | 指 | 无锡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天马光电子 | 指 | 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 |
营口建发 | 指 | 营口建发盛海有色科化有限公司 |
山东睿霖高分子 | 指 | 山东睿霖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苏州龙驰 | 指 | 苏州龙驰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长飞 | 指 | 长飞先进半导体(武汉)有限公司 |
湖畔光芯 | 指 | 湖畔光芯半导体(江苏)有限公司 |
云南呈钢集团 | 指 | 云南曲靖呈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民诺集团 | 指 | 江苏民诺集团有限公司 |
天合光能 | 指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688599.SH)及其子公司天合光能(宿迁)光电有限公司、天合光能科技(盐城)有限公司、天合光能(青海)光电有限公司、天合光能(东台)光电有限公司等 |
通威股份 | 指 | 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安徽)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等 |
华晟新能源 | 指 | 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华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大理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华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华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华晟新材料有限公司等 |
芯成汉奇半导体 | 指 | 广东芯成汉奇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莱宝显示 | 指 | 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芯业时代 | 指 | 陕西电子芯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高芯科技 | 指 | 武汉高芯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敏声 | 指 | 武汉敏声新技术有限公司 |
重庆润西微电子 | 指 | 润西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 |
中集安瑞科 | 指 | 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投资 | 指 |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集绿能 | 指 | 中集绿能低碳科技(湛江)有限公司 |
亨通集团 | 指 | 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特种导线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智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子线缆科技有限公司等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管理层 | 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统称 |
工业气体 | 指 | 工业上广泛应用的气体,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常被誉为“工业血液”,主要包括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 |
特种气体 | 指 | 在特定领域中应用的,对气体纯度有特殊要求,主要为超纯氨、氢气、高纯氧化亚氮、高纯二氧化碳、其他高纯气等高附加值的工业气体。 |
大宗气体 | 指 | 产销量大、对纯度要求相对较低、主要用于化工、钢铁、电力、电子、机械等工业领域的气体,包括氧气、氮气、氩气等空分气体以及二氧化碳、乙炔等合成气体。 |
电子气体 | 指 | 纯度、杂质含量等技术指标符合特定要求,可应用于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等半导体及电子产品生产领域的气体,分为电子特种气体和电子大宗载气。 |
空分气体 | 指 | 利用空气分离设备,从空气中分离出来的氧气、氮气、氩气等工业气体。 |
标准气体 | 指 | 具有足够均匀并很好地确定某一种或多种特性的气体,用于校准仪器、评价测量方法或确定物质的量值。 |
高纯气体 | 指 | 利用提纯技术能达到的某个等级纯度的气体,常指纯度等于或高于99.999%的为高纯气体。 |
超纯气体 | 指 | 利用提纯技术能达到的某个等级纯度的气体,常指纯度等于或高于99.9999%的为超纯气体。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金宏气体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NHONG GAS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INHONG GA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金向华 |
公司注册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02年1月,公司注册地址由“吴县市陆慕镇文陵村”变更为“苏州市相城区陆慕文陵村”;2009年6月,公司注册地址由“苏州市相城区元和镇文陵村”变更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
公司办公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152 |
公司网址 | http://www.jinhonggroup.com |
电子信箱 | dongmi@jinhonggroup.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莹 | 卞海丽 |
联系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
电话 | 0512-65789892 | 0512-65789892 |
传真 | 0512-65789126 | 0512-65789126 |
电子信箱 | dongmi@jinhonggroup.com | dongmi@jinhonggroup.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金宏气体 | 688106 | /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跃华、罗来千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高玉林、崔柯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2,525,277,683.91 | 2,427,353,257.03 | 4.03 | 1,967,053,719.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1,225,096.11 | 315,001,415.32 | -36.12 | 229,123,029.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5,613,866.21 | 286,562,436.72 | -45.70 | 191,172,343.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9,830,446.53 | 462,453,058.21 | 25.38 | 385,390,745.46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063,745,351.88 | 3,171,121,542.48 | -3.39 | 2,812,332,884.42 |
总资产 | 6,767,227,436.76 | 6,239,659,323.01 | 8.46 | 4,734,516,416.2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65 | -35.38 | 0.4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63 | -39.68 | 0.4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59 | -45.76 | 0.3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42 | 10.48 | 减少4.06个百分点 | 8.3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96 | 9.54 | 减少4.58个百分点 | 7.0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99 | 3.56 | 增加0.43个百分点 | 4.3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22.5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12%,主要系(1)公司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积极开拓市场,销量持续快速增长,但市场竞争加剧,导致部分产品的售价及综合毛利率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2)经评估机构测算,本年度对部分收购事项确认的商誉及客户关系计提了减值;(3)公司进行逆势布局,持续增加资本性支出,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综合上述原因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有所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561.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70%,主要系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同时非经常性损益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4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38%,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稀释每股收益0.3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68%,主要系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下降以及2023年7月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3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76%,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589,385,657.72 | 642,595,908.77 | 625,725,425.40 | 667,570,692.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6,482,616.23 | 83,589,645.70 | 50,394,636.89 | -9,241,802.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0,175,892.97 | 72,280,835.28 | 46,347,965.32 | -13,190,827.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880,498.69 | 125,616,483.96 | 93,592,736.12 | 281,740,727.7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5,450,133.71 | 七、73 | 2,375,387.80 | 4,456,566.3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633,470.24 | 七、67 | 30,900,840.47 | 31,712,263.48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176,618.23 | 七、68七、70 | 10,767,693.60 | 16,830,848.74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七、72 | -12,440,146.34 | -8,061,558.96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204.43 | 193,055.90 | -926,325.2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18,995.6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626,426.53 | 6,885,957.91 | 8,472,908.2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558,365.67 | -3,528,105.08 | -2,411,799.86 | |
合计 | 45,611,229.90 | 28,438,978.60 | 37,950,685.9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158,300,863.22 | 142,794,589.04 | -15,506,274.18 | 不适用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19,338,902.75 | 505,217,706.82 | -314,121,195.93 | 8,176,618.2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2,948,445.22 | 32,096,017.10 | -852,428.12 | 不适用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不适用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070,000 | -4,070,000 | 不适用 | |
合计 | 1,014,658,211.19 | 680,108,312.96 | -334,549,898.23 | 8,176,618.23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为专业从事气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环保集约型综合气体服务商。公司目前已建立品类丰富、布局合理、配送可靠的气体供应和服务网络,能够为电子半导体、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客户提供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三大类百余种气体产品,是各行业重要战略合作伙伴,销售网点遍布全国各地,并已出口近50个海外国家。202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依托一站式供气服务的优势,加大力度提升服务,努力拓展客户群体,深挖客户需求,销量持续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527.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22.5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76,722.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到306,374.5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提升服务能力,拓宽销售渠道
(1)特种气体业务,推进结构化矩阵
公司作为综合气体服务商,始终围绕客户打造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对集成电路等行业用户的综合服务能力,提供电子特种气体、电子大宗载气以及TGCM(Total Gas andChemical Management,全面气体及化学品运维管理服务)综合服务。
电子特种气体是半导体制造的关键材料,公司致力于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产业化,已逐步实现了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电子级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等一系列产品的进口替代,报告期内,新增导入21家半导体客户。
电子大宗载气是为集成电路客户提供9N以上纯度的超高纯气体制气服务,产品主要包含高纯氮气、氧气、氩气、氦气、氢气、二氧化碳和压缩空气等。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电子大宗载气业务的服务能力,取得主要进展包括:
? 新订单。截至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取得武汉长飞、北方集成电路二期、芯成汉奇半导体、浙江莱宝显示、汕尾项目、芯业时代、高芯科技、武汉敏声等八个电子大宗载气项目,同时取得重庆润西微电子、湖畔光芯等电子大宗工程项目。其中,汕尾项目实现存量替换第二单。
? 在建项目新投运。2024年1月,厦门天马光电子电子大宗载气项目量产供气。2024年4月,无锡华润上华项目量产供气,实现成熟量产晶圆产线电子大宗载气存量业务的突破。2024年12月,武汉长飞电子大宗载气项目量产供气、北方集成电路二期电子大宗载气项目临时供气。
? 在建项目新交付。报告期内,苏州龙驰项目系统完成交付。? 氦气资源充分保障集成电路客户需求。公司氦气资源除充分保障集成电路、液晶面板等
泛半导体客户需求外,还渗透医疗及工业客户。2024年度氦气销量同比增加125.53%。公司在电子特种气体、电子大宗载气、TGCM多维度更全面地为集成电路客户提供综合性气体解决方案,进一步彰显综合性气体公司的优势。
(2)大宗气体业务,推进一体化战略
原材料布局方面,公司为了对零售客户有更好的资源保障,积极自建空分项目及规划现场制气富余液体。零售市场整合方面,公司坚定推进横向布局战略,核心区域不断增加零售网点,新区域持续导入产品,以提高零售业务的服务能力,丰富服务手段。报告期内,核心区域借助成熟区域的资源优势,逐步累积市场份额,上海区域被并购公司上海申南、上海畅和、上海医阳、上海振志等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64%,净利润同比增长21.28%;江苏中部区域被并购公司海安吉祥、泰州光明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11%,净利润同比增长34.46%;太仓金宏大宗零售站点项目正式投运,计划在宜兴市、句容市等地布局大宗零售站点,增加核心区域点位密度。湖南等新增地区受重型机械等行业周期影响,经营业绩与预期目标存在一定差距,但公司持续优化管理效率,通过获得更有竞争优势的气体资源、导入协同产品、增加深冷快线等新的业务模式,客户认可程度不断提升,随着市场环境的逐步改善以及公司创新举措的持续发力,新增地区的业绩有望实现稳步增长,为公司整体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现场制气业务方面,公司凭借自身的技术特点、工程能力及配套运维服务质量,在持续发展中小型现场制气的同时,突破适合公司的中大型现场制气项目,并借此强化协同效益,进一步提升现场供气的服务水平。此外,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推动业务模式出海。
? 2024年3月,获得营口建发单套7万等级空分供气项目,实现有色冶炼行业突破。
? 2024年5月,获得山东睿霖高分子3万等级空分供气项目,实现炼化/石化行业突破。
? 2024年6月,稷山铭福钢铁3套空分合作项目正式投产运营。
? 2024年7月,获得云南呈钢集团3套空分供气项目,以收购转供气(de-cap)方式实现
钢铁行业再突破。
? 2024年12月,获得海外首个现场制气项目。
(3)推进“碳中和”业务,碳捕获、利用和氢能业务增加产能、拓展应用场景
①二氧化碳回收、利用业务
嘉兴金宏食品级二氧化碳回收项目已于2024年1月完成验收并取得相关生产资质,4月荣获“2023年度绿色示范引领企业”。淮南金宏食品级二氧化碳回收项目已于2024年7月正式试生产,该项目荣获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淮南赛二等奖、初创组优秀奖。
②氢能业务
眉山金宏氢气项目于2024年4月完成验收并取得相关生产资质,株洲华龙氢气项目于2024年1月试生产,泉州金宏氢气项目于2024年8月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公司始终致力于推动氢能产业的蓬勃发展,为车用能源供应提供清洁、绿色的氢能燃料,推动氢能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此外,公司还不断探索氢能的更多应用场景,为氢能产业的多元化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坚定纵横战略,构筑核心优势
(1)持续纵向创新,加大研发投入
公司始终重视技术创新,报告期内研发费用1.01亿元,同比增加16.78%。公司于2024年7月荣膺“苏州民营企业创新100强”,并通过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公司不断推进专业知识、创新理念和产业链深度融合,以加强跨学科合作、推动科技创新、突破成果转化壁垒,实现可持续发展。
①知识产权方面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规范知识产权的归属、保护和运用流程,提升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注重对科技创新成果的商标保护,强化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提高产品在国内外的市场辨识度和品牌价值,为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正式上线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对知识产权的全面、精准管理。开展《专利挖掘及技术交底书撰写》《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的培训》《商标使用基础知识培训》等培训共计5场,完成GB/T 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监督年审,不断增强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能力,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建立知识产权监测机制,及时了解行业动态,防范侵权行为,尤其关注商标侵权,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产品氧化亚氮、氢气、超纯氨、二氧化碳、氮气等5个获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证书;7N超纯氨、高纯氢气、高纯氮气荣获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其中7N超纯氨被评为国际先进。“金宏气体 JINHONG GAS及图”商标已通过马德里注册,在新加坡、韩国、日本、越南及马来西亚受到保护;并通过欧盟注册,在其27个成员国受到保护。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38项,授权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专利19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取得各项知识产权366项,其中发明专利104项。
②产学研合作方面
公司与多家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技术研发和创新方面取得了突破,联合大连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大学、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构建高层次“产学研”合作平台。同时,通过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各高校联合开展博士后培养工作,汇聚了一批高水平的科研人才。通过产业实践与学术资源结合,促进气体产业发展,这些合作成果不仅为金宏气体的技术能力和市场优势提供了坚实基础,也为产学研合作模式的推广和应用带来了积极的示范效应。
③标准化建设方面
公司致力于提供高质量气体产品,并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和推广,以促进气体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化进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主持或参与编制国家标准32项,对气体纯度、检测、包装和运输、安全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报告期内,实施《电子气体二氧化碳》《电子级正硅酸乙酯》《电子气体八氟环丁烷》《民用飞机呼吸用气态氧》《飞机用氮气》等10项国家标准,新立项《气体分析基于比较测量的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1项国家标准,公司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起草的《电子级正硅酸乙酯》国家标准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公司积极参与国内外行业协会和标准化组织的活动,推动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更新,共同研究和解决行业中存在的技术和标准难题,为气体行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坚持横向布局,跨区域发展
公司凭借行业发展优势,有计划地拓展跨区域的业务。
? 2024年1月,厦门天马光电子电子大宗载气项目量产供气;成立苏州工业园区环亚贸易有限公司,打造公司国际业务总部,主要负责海外产品贸易及海外投资业务。
? 2024年3月,获得营口建发单套7万等级空分供气项目,实现有色冶炼行业突破。
? 2024年4月,无锡华润上华电子大宗载气项目量产供气,实现成熟量产晶圆产线电子大宗载气存量业务的突破;中标武汉长飞电子大宗载气项目。
? 2024年5月,获得山东睿霖高分子3万等级空分供气项目,实现炼化/石化行业突破;成立金宏气体(营口)有限公司,为营口建发提供现场制气服务;中标湖畔光芯电子大宗载气项目。
? 2024年6月,稷山铭福钢铁3套空分合作项目正式投产运营;成立JINHONG GAS
(Thailand) CO., LTD.,布局东南亚市场。
? 2024年7月,获得云南呈钢集团3套空分供气项目,以收购转供气(de-cap)方式实现钢铁行业再突破;中标北方集成电路二期电子大宗载气项目;新研发大楼正式启用,为公司的研发工作提供了更先进的设施和环境。
? 2024年8月,成立张家港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计划建设气体充装站项目;成立武汉金宏万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气、废气资源,采用碳减排、碳回收、清洁能源提纯等各种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进行加工提纯;成立金宏气体(淄博)有限公司,为山东睿霖高分子提供现场制气服务;收购曲靖市马龙区呈钢气体有限公司,为云南呈钢集团提供现场制气服务。
? 2024年9月,成立句容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计划建设气体充装站项目;收购金宏气体(泉州)有限公司,计划建设高纯氢气项目。
? 2024年10月,成立金宏气体(宜兴)有限公司,计划建设气体充装站项目。
? 2024年11月,中标重庆润西微电子电子大宗工程项目。
? 2024年12月,获得泰国现场制气项目,实现现场制气业务模式海外区域新突破;获得
中集安瑞科及国家开发投资旗下绿色能源合资项目配套空分供气项目;签约咸阳永寿化
工园区迁建项目,通过新建制氢装置及自有液源等为西北地区半导体、面板等各类客户提供发展助力。? 2025年2月,成立西安卫光(咸阳)气体有限公司,计划建设高纯氢气项目;成立金宏
气体(湛江)有限公司,为中集绿能提供现场制气服务;中标浙江莱宝显示电子大宗载气项目。? 2025年3月,中标汕尾、芯业时代、武汉敏声电子大宗载气项目;获得高芯科技电子大宗载气项目。截至报告出具之日,除上述描述的现场制气项目外,共计签署4项小型现场制气项目,累计投产3项小型现场制气项目。
3、提升管理效能,增进管理效率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诚信、敬业、创新”的价值观,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报告期内,通过各项工作流程梳理优化,强化各级管理人员职能,实现了管理优化提效。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财务共享中心建设路径,通过上线对私报销共享中心、资金管理司库系统等数字化平台,进一步集中化、标准化财务核算流程,确保财务制度执行的一贯性,进一步持续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4、广纳各方贤才,完善培训体系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管理人才等储备,注重内部人才梯队的建设,吸收培养了大批优秀的行业人才,为公司纵横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加强多元化招聘,关注性别平等、少数族裔、残障人士等群体的就业机会,营造包容性文化。公司制定了人才发展战略,通过引进和培养人才,构建高学历、高效率、多学科、多层次的创新科研、经营管理团队。
报告期内,在人才引进方面,公司引进了一批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加强人才储备;在人才培养方面,依托“金宏管理学院”人才发展及培养平台,开展三把手培养工程、第二期生产T计划、第二期销售T计划、管培生培养班等培养计划,以及新晋员工专题培训、新晋干部入职沟通交流、物流客户服务标准化、宝典系列等特色化项目,开展培训共计222场,累计参与2658人次。2024年公司员工获评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7人,注安工程师14人,高级工19人。此外,公司还开展了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评定等培训,推动员工学历提升工作,截至目前,累计通过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共321人次。2024年6月,公司荣获苏州市工业气体公共实训基地。
5、严格落实规章,做好投关工作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答复e互动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接待现场调研等方式,不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同时通过制定《“提质增
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及半年度评估,进一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形成良性互动,树立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专业从事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环保集约型综合气体服务商。公司的产品线较广,既生产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高纯氢等特种气体,又供应应用于半导体行业的电子大宗载气,以及应用于其他工业领域的大宗气体和燃气。其中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电子级正硅酸乙酯、八氟环丁烷、高纯二氧化碳、高纯氢、硅烷混合气等特种气体以及电子级氧、氮是电子半导体行业不可或缺的关键原材料。
1.主要产品简介
公司通过空气分离、化学合成、物理提纯、充装等工艺为客户提供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三大类百余种气体,品类较为齐全。公司主要产品包括:(1)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电子级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高纯氢等特种气体;(2)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乙炔等大宗气体;(3)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等燃气。
产品名称 | 供应模式 | 简介 |
特种气体 | ||
超纯氨 | 储槽、钢瓶 | 超纯氨主要应用于新型光电子材料领域,是MOCVD技术制备GaN的重要基础材料。此外,液氨广泛地应用于半导体工业、冶金工业,以及需要保护气氛的其他工业和科学研究。 |
高纯氧化亚氮 | 钢瓶、鱼雷车 |
高纯氧化亚氮作为电子气体,主要用于半导体光电器件研制生产的介质膜工艺。氧化亚氮还广泛应用在医用麻醉剂、食品悬浮剂、制药、化妆品等领域。
正硅酸乙酯 | 钢瓶 | 正硅酸乙酯主要用于化学气相沉积法(简称LPCVD)构建半导体衬底表面的二氧化硅绝缘层,是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和新兴半导体产业中重要的前驱体材料之一。 |
高纯二氧化碳 | 钢瓶、槽车 | 高纯二氧化碳在半导体制造中主要用于氧化、扩散、化学气相淀积,还可用于支持先进的浸没光刻、专用低温清洗应用以及DI(去离子水)处理。 |
氢气 | 钢瓶、鱼雷车 | 氢气是重要的工业气体和还原剂,在石油化工、电子工业、冶金工业、食品加工、浮法玻璃、精细有机合成、航空航天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应用。同时氢具有高燃料性以及清洁性,航天工业常使用液氢作为燃料,汽车工业中也加大了对于使用氢气的新能源汽车的研发。 |
氟碳气体 | 钢瓶 | 包含六氟乙烷、八氟环丁烷、四氟化碳等。六氟乙烷也称全氟乙烷,可用作电子工业中的蚀刻气、制冷空调业中的冷媒、化学工业中的添氟剂、电力工业中的绝缘剂及高介强度冷却剂等;八氟环丁烷也称全氟环丁烷,可用作稳定无毒的食品气体喷射剂、介质气体,此外可作为制冷剂应用,作为一种蚀刻气在半导体行业也有重要应用;四氟化碳是微电子工业中用量最大的等离子体蚀刻气体之一,其高纯气及与高纯氧气的混合气,可广泛用于硅、二氧化硅、氮化硅、磷硅玻璃及钨等薄膜材料的蚀刻,并且在低温制冷、电子器件表面清洗和气相绝缘等方面也被广泛应用。 |
氦气 | 钢瓶、鱼雷车 | 氦气在超导领域有广泛应用,主要用于航天、医疗、泛半导体行业。在光学领域,氦气可用作气相色谱法中的载色剂、温度计的填充气,并用于盖革计数器和气泡室等辐射测量设备中。 |
硅烷 | 钢瓶、鱼雷车 | 硅烷作为一种提供硅组分的气体源,广泛应用于微电子、光电子工业,用于制造太阳电池、平板显示器、玻璃和钢铁镀层,并且是迄今世界上唯一的大规模生产粒状高纯度硅的中间产物。硅烷的高科技应用还在不断出现,包括用于制造先进陶瓷、复合材料、功能材料、生物材料、高能材料等,成为许多新技术、新材料、新器件的基础。 |
干冰 | 干冰箱 | 干冰是固态的二氧化碳,可用于清洗以及冷藏保鲜运输。 |
混合气 | 钢瓶 | 混合气是指标准气或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效组份的气体。对于现实生活、生产中的一些特殊要求,单一组份气体难以满足,可通过对不同组份气体的混合来解决。 |
医用气体 | 钢瓶、储槽 | 医用气体是指用于医学诊断和生命救助的气体,应用领域包括血液气体检测、肺功能试验、心肺试验、外科激光器、麻醉监测、呼吸监测、医学研究、放射性示踪等。常用的医用气体有医用氧、医用二氧化碳,医用氧化亚氮以及部分稀有气体等。 |
大宗气体 |
氧气 | 钢瓶、储槽、 现场制气 | 氧气是最重要的氧化剂,也是很好的助燃剂。同时,氧气作为维持生命必不可少的要素,在医疗、救援以及高海拔等特殊领域和地域也都有着极为重要的应用。 在半导体行业中,氧气可作为芯片制造工艺中重要步骤热氧化过程的原料,与硅晶圆片反应生成二氧化硅膜,形成热氧化层中重要的闸极氧化层与场氧化层。 |
氮气 | 钢瓶、储槽、现场制气 | 液氮可用作深度冷冻剂。常温下的氮气则在工业中被广泛应用于保护气体,也可用作食品的保鲜保质。而在高温下,氮气可用于合成氨原料,是化学工业中最为重要的原料之一。 超纯氮气等载气对于高科技半导体行业至关重要,其直接应用于芯片与显示器制造工艺,用来吹扫真空泵、排放系统等,营造超净的气体环境以保护制造工具。 |
氩气 | 钢瓶、储槽 | 氩气广泛应用于保护气,例如活泼金属的焊接、半导体晶体管的制造、灯泡中的填充气等,也可用在光学领域。同时由于其稳定的特点,也被用作气相色谱仪等仪器的载气、标准气、平衡气、零点气等。 在半导体行业,氩气被用于等离子沉积和蚀刻工艺,还可用于深紫外光刻激光器中半导体芯片的最小特征的图案上。液态氩气的液滴还被越来越多地用于清洗最小、最脆弱的芯片结构中的碎屑。 |
二氧化碳 | 钢瓶、储槽 | 二氧化碳可用于核磁共振,青霉素制造,鱼类、奶油、奶酪、冰糕等的保存及蔬菜保鲜,低温输送,灭火剂,冷却剂;液体二氧化碳可用于冷却剂、焊接、铸造工业、清凉饮料、碳酸盐类的制造、杀虫剂、氧化防止剂、植物生长促进剂、发酵工业、药品(局部麻醉)、制糖工业、胶及动物胶制造等。二氧化碳还可用于某些反应的惰性介质、石墨反应器的热载体、输送易燃液体的压入气体、标准气、校正气、在线仪表标准气、特种混合气等。 |
乙炔 | 钢瓶 | 乙炔化学性质活泼,能与很多试剂发生加成反应,是有机合成的重要原料。此外,其在金属的焊接和切割、原子吸收光谱、标准气、校正气、合成橡胶、照明等领域也有应用。 |
燃气 | ||
天然气 | 钢瓶、储槽 |
天然气主要用作燃料,被广泛使用于生活、生产燃料以及工业发电等领域。同时天然气也是制造氮肥的原料之一,具有投资少、成本低、污染少的特点。
液化石油气 | 钢瓶 | 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化工基本原料和新型燃料,主要用作石油化工原料,并可作为工业、民用、内燃机燃料。 |
2.供气模式简介
公司目前的主要供气模式分为瓶装供气、储槽供气和现场制气,供气模式的简介如下:
供气模式 | 图片 | 简介 |
瓶装供气 | 瓶装供气主要用于需求量小或者有机动性要求的气体供应,是应用场景最广泛的供气方式。 产品以气态或液态储存在钢瓶中,通过危险品车辆运送至客户端。 采用瓶装供气的产品包含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等特种气体,氧气、氮气等大宗气体,以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 | |
储槽供气 | 储槽供气是对气体有较大需求量、且达不到现场制气标准的客户,提供比瓶装供气效率更高的一种供气方式。 储槽供气是在客户端放置储存设施,产品通过液体槽车运送至客户端,注入客户端储存设施后气化使用。 采用储槽供气的产品包含超纯氨等特种气体,氧气、氮气等大宗气体,以及天然气等可燃气。 | |
现场制气 | 现场制气是供给量最大、供给效率最高的供气方式。 现场制气是在客户现场建立气体生产装置,直接向单一客户供应或者通过管道向工业园区内的数个客户供应工业气体。 采用现场制气的产品包含氧气、氮气等。 |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订单驱动”的经营模式,以销售为核心驱动采购和生产活动。通过自建生产设施与外部采购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气体资源,并采用瓶装、储槽及现场制气等多元化供应模式服务客户。公司已构建起涵盖采购、生产、质检、销售及研发的完整运营体系,实现了全流程的自主可控。
1、采购模式
(1)气体原材料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各类气体原料和电力。经化学反应或物理提纯生产的产品,原材料主要供应商为大型国有企业、化工企业或贸易商,采购原材料包括工业氨、工业级八氟环丁烷、天然气等原料以及氧化亚氮、二氧化碳、氢气等尾气。经空分设备生产的产品,原材料主要供应商为国家电网,外购原材料为电力。直接外购的产品,原材料主要供应商为各类气体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贸易商,采购产品包含液氧、液氮、液氩、液氦等。
(2)生产和经营设备
生产和经营设备的采购主要为包装容器、精密仪器、生产及检测设备、运输车辆、辅料等,供应商主要为相应产品的国内外一线生产企业。
(3)采购制度
公司构建了以《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为核心,《采购招投标管理流程》《外部供方管理程序》《采购条线管理要求》为支撑的制度框架。制度体系涵盖供应商准入、采购计划审批、招投标管理、合同履约等关键环节,通过SAP、SRM、OA等信息系统实现流程固化与数字化管控,确保采购业务全周期合规运作。
集团采购中心通过综合评估外部供应商的实力,建立了实力雄厚、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合格供应商”名录。通过询价比价或招投标等方式,筛选出最符合公司利益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目前,公司已构建了稳定的原材料供应体系。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订单驱动”的方式,即先签订框架合同,根据订单制订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同时,生产部门根据营销部门订单预测和实际销售情况确定合理库存,实现产销平衡。
公司目前生产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外购原材料,经公司生产设备发生化学反应或物理提纯并充装至钢瓶、储罐等容器后销售;另一类为利用空分设备分离空气或外购液态气体,利用钢瓶、储槽、现场制气的管道销售给客户。第一类方式生产的气体主要有超纯氨、氢气、氧化亚氮、二氧化碳、乙炔等,第二类方式生产的气体主要有氧气、氮气、氩气等。
3、销售模式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终端客户,该类客户从公司采购气体后在自身生产制造过程中使用;另一类为气体公司,该类客户从公司采购气体后充装至钢瓶中或直接对外销售。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服务于终端客户。
公司与客户一般签订框架合同,合同主要对销售期限、产品规格、数量和单价确认方法、结算方式和期限、送货和运输方式、产品验收方式等进行约定,后续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再与客户签订价格确认函或销售确认书,约定产品品种、价格等。
近年来,随着客户对气体品种需求的增多及专业化服务需求的提升,公司在供应工业气体的基础上,作为专业服务商为半导体等制造商提供包括气体质量管理、日常作业、现场管理等在内的综合运维管理服务。
4、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研发部门和人员体系,拥有完善的研发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公司紧密跟随市场的变化,将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转化为自身的研发战略和目标,据此转化为一系列的研发项目,以实现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性能提升。
公司研发活动紧密围绕“纵向开发”战略,立足现有产业平台和核心技术,重点研发我国半导体行业发展急需的相关材料,包括应用于半导体领域的电子级一氧化氮、电子级溴化氢、电子级四甲基硅烷、高纯乙硅烷、高纯三甲硅烷基胺等特种气体和电子化学品项目,由内而外丰富金宏自身产品线的同时,力争破除国外资本的四大气体公司对于国内半导体电子气体和电子化学品领域的垄断局面,为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除新产品研发外,公司还根据客户工艺优化和定制要求,配合客户新品研发需求,提供与气
体相关的设备和技术服务,提高客户生产工艺的稳定性,提升工作效率和产品的优良率,与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工业气体行业的发展阶段
工业气体是现代工业的基础原材料,在国民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新兴行业及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战略性的支持作用,被喻为“工业的血液”。
电子半导体器件的性能优劣与电子气体的质量息息相关。随着电子工业的快速发展,电子气体在半导体行业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在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的重点产品部分将电子气体分为了电子特种气体和电子大宗载气气体。电子气体在电子产品制程工艺中广泛应用于离子注入、刻蚀、气相沉积、掺杂、清洗等工艺,被称为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及光伏等材料的“粮食”和“源”。
① 全球工业气体行业的情况
近年来,全球工业气体市场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预测,2024年全球工业气体市场规模约为11,817亿元,2026年将达到13,299亿元。
数据来源: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
② 我国工业气体行业的情况
我国工业气体行业在80年代末期已初具规模,到90年代后期开始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工业气体行业发展迅速,市场规模由2019年的1,469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2,129亿元,2019年至2023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9.72%。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钢铁、石油化工等传统行业及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下游应用领域的稳定增长推动我国大宗气体市场规模由2021年的1,456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1,664亿元,2021年至2023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90%;特种气体的应用领域主要为战略新兴产业,随着我国集成电路、液晶面板、光伏等泛半导体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我国特种气体市场规模由2017年的175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496亿元,2017年至2023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8.96%。
(2)国内工业气体行业基本特点
① 重视技术研发,不断丰富特种气体品种
特种气体已成为高科技应用领域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材料。近年来,随着下游应用领域及新工艺路线的逐步扩展,特种气体的品种与日俱增。据不完全统计,现有单元特种气体达260余种。随着非低温气体分离技术(吸附、膜分离)、混配技术和提纯技术的发展,更多的特种气体产品将逐步走向市场。国际气体巨头企业利用自身的资本优势和百余年气体行业发展的积累,在工业气体行业相关技术和应用上,处于世界领先水平。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国内气体企业在快速发展中,对技术研发日益重视,技术研发实力也有了长足进步,生产、检测、提纯和容器处理等方面的部分技术已经达到国际标准。
② 亟待突破高端特气瓶颈
电子气体(含电子大宗载气和电子特种气体)作为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等电子工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原材料之一,被广泛应用于薄膜、刻蚀、掺杂、气相沉积、扩散、清洗等工艺,没有这些基本原材料,其下游的IC、LCD/LED、光伏太阳能产品就无法制造。
根据TECHCET及观研天下数据,预计2025年全球电子特气市场规模将达到60.23亿美元,2022-2025年CAGR达到6.39%;同时预计2024年国内电子特气市场规模将达到230亿元,2022-2024年CAGR达到10.31%,但国内自给率非常低,近八成产品依赖进口。结合近几年国内晶圆厂较大的资本开支,以及半导体特气较低的国产化率,未来几年半导体特气可能出现下游需求快速提升及国产化率快速提升的双击。然而电子气体生产的瓶颈很多,从原材料纯度,到合成工艺、对温度和压力的控制,再到提纯方法和分析方法,以及产品充装过程中对杂质的控制,每个环节
都会影响整个产品的质量。尽管在大宗气体及中低端产品方面,我国已经形成了规模优势,但在高端气体尤其是特种气体方面,我国的差距还是比较明显,很多产品几乎都被外资企业所垄断。因此,未来我国气体行业亟需通过自主创新,丰富产品种类,提高电子特气等高端气体的国产化率,早日解决缺“气”的瓶颈和制约。
③ 专业化外包占比将进一步提高
传统上我国大型钢铁冶炼、化工企业自行建造空气分离装置,以满足自身气体需求。随着专业化分工合作的快速发展,外包气体供应商可以满足客户对气体种类、纯度和压力等不同需求,为其提供综合气体解决方案,有利于减少客户在设备、技术、研发上的巨额投入。工业气体逐步实现社会化供应,气体企业间实现资源相互利用、相互调剂,防止和杜绝产品过剩浪费。据共研网预测,2022年中国工业气体外包率预计达68%,相较于2017年55%的外包率已有较大提升,但相比发达国家80%的外包率仍有较大差距和提升的空间。工业气体外包率逐步提高的趋势将给专业气体生产企业带来良好增长机遇和广阔市场空间。
④ 尾气回收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占比扩大
据《2024年全球碳预算》报告详细披露,2024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将达到416亿吨,高于2023年的406亿吨。二氧化碳减排和利用被称为“永远做不完的产业”。自国家提出“双碳”战略目标以来,我国能源结构面临新一轮科技革命,促进节能环保、能源循环以及新能源产业的政策不断推出。
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指出,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理念的逐步落地为二氧化碳回收业务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机遇。
2024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了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等目标。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方案还包含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钢铁行业节能降碳行动、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行动等重点任务。
除二氧化碳回收外,还有氢气、天然气、氯化氢、氯气、氨气、氧化亚氮、氦气等回收。因此,未来尾气回收模式将会加快速度发展,占工业气体产量的比重将逐年提升。
⑤ 国内气体企业整合提速
2021年我国工业气体市场规模约为1,798亿元,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24年工业气体市场规模约2,295亿元,市场空间还将持续扩大。国内气体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普遍规模较小、产品品种和服务模式单一,大多为年营业额在千万级别的区域性企业,受制于管理、设备、技术、
资金、物流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该等企业发展存在较大瓶颈。在这一背景下,国内工业气体优势企业亟需进行行业整合,加快发展步伐,缩小与国际龙头企业之间的差距。
⑥ 行业竞争将逐步趋向于综合服务能力的竞争
气体的产品种类丰富,而多数客户在其生产过程中对气体产品亦存在多样化需求,例如集成电路制造需经过硅片制造、氧化、光刻、气相沉积、蚀刻、离子注入等工艺环节,需要的特种气体种类超过50种。出于成本控制、仓储管理、供应稳定等多方面考虑,客户更希望能在一家供应商完成多种产品的“一站式采购”,从而对气体公司所覆盖的产品种类提出了更全面的要求。同时,随着下游行业产品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客户所需的产品定制化特点愈发明显,对气体供应商的技术工艺水平和产品开发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此外,由于气体产品的特殊性,其使用过程中的包装物、管道以及供气系统的处理均会对最终使用的产品性能产生影响,因此客户更希望气体供应商能够提供气体包装物的处理、检测、维修,供气系统、洁净管道的建设、维护等全面的专业性增值服务,气体行业竞争将逐步趋向于综合服务能力的竞争。
因此,为客户尤其是半导体客户提供整套气体及化学品综合服务,包括产品管理、设备管理、工程和技术支持服务、分析服务、信息管理服务以及废物管理的TGCM(Total Gas and ChemicalManagement,全面气体及化学品运维管理服务)业务模式未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3)工业气体主要技术门槛
半导体行业对于气源及其供应系统有着苛刻的要求。电子气体的深度提纯难度大,而纯度是气体质量最重要的指标。在芯片加工过程中,微小的气体纯净度差异将导致整个产品性能的降低甚至报废。电子气体纯度往往要求5N以上级别,还要将金属元素净化到10
-9
级至10
-12级。气体纯度每提高一个层次对纯化技术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技术难度也将显著上升。
高纯、超纯气体的生产制备要对上游原料工业气进行全方位分析,根据杂质成分的复杂程度来设计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中,须采用分析设备实时在线、高精度分析和自动监控。
在充装方面,气体充装工艺过程包括分析、置换、清洁、清洗等。首先要对储存设备中的余气进行纯度检测分析,检验其是否达到标准要求,若未达须先置换合格后再进行充装,以防产品交叉污染。在充装完毕并分析合格后,须进行防尘和施封后方可交付客户使用。
在配送方面,工业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必须借助专业存储运输设备,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安全运输等规程操作。
从事专业气体生产的企业,须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积累丰富的气体纯化、容器内壁处理、气体充装、气体分析检测等技术,并拥有大批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和工程力量。而其他行业的公司若想转型升级为气体行业或者特种气体行业,都要付出高昂的转型成本。转型成本包括购置新的生产装置、新的辅助设备、产品再设计成本、职工再培训的成本、产品及客户再认证成本等。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重要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供应商,根据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的统计,公司销售额连续多年在协会民营气体企业统计中位列首位。公司作为专业从事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综合性气体服务商,主要为客户提供各种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的供应和服务。经过20余年的稳步发展,具备了多品种气体管理优势,并与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的众多下游优质客户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成为环保集约型综合气体供应商。公司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半导体材料关键卡脖子技术,在电子特种气体、电子大宗载气、TGCM多维度更全面地为泛半导体客户提供综合性气体解决方案。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应用于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作为重点研发方向。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八氟环丁烷、六氟丁二烯、一氟甲烷、硅烷混合气等各类电子级超高纯气体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代进口的水平,能够满足国内半导体产业的使用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各项专利366项,其中发明专利104项。在大宗气体零售领域,公司作为从大宗气体发展而来的综合性气体公司,具备区域市场全盘整合经验。在整合经验上,公司早在2009年成功整合苏州大宗气体零售市场,并持续优化区域管理。在团队和管理上,持续开展“三把手”培训,编制《气站标准化宝典》《销售宝典》等,进行人才和制度的储备。在公司整体战略上,公司坚定横向战略,持续开展跨区域市场整合。自上市至今,公司控股的下属公司已经由26家上升到79家,布局的区域从6个增加到21个。在现场制气领域,公司凭借自身的技术特点、工程能力及配套运维服务质量,呈现出稳健发展且不断突破创新的良好态势,在该业务模式中既稳固了在中小型现场制气市场的地位,又逐步在中大型项目领域崭露头角,是行业中具备较强综合实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强化协同效益,提升服务水平,展现出较强的业务拓展与优化能力,有望在未来持续提升行业中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
工业气体品种繁多,不同气体需要不同的生产工艺,涉及的技术体系包括气体分离与提纯、气体合成、气体混配、容器处理、气体充装、气体检测和气体配送等技术。其中,仅气体分离与提纯技术就包括吸附法、精馏法、催化转化等多种工艺路线。不同工艺路线的生产效率、产品纯度、生产成本、设备投资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此外,随着新兴行业对工业气体纯度要求的日益提升,对气体中杂质含量的检测分析技术也更为严格,从早期的常量级逐渐发展到目前的10
-6(ppm)级、10
-9
(ppb)级甚至达到10
-12
(ppt)级。
(2)新产业
特种气体是工业气体中的一个新兴门类,是随着近年来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健康等国家重点发展的新兴行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近年来,随着下游应用领域及新工艺路线的逐步扩展,特种气体的品种也与日俱增,已成为高科技应用领域不可缺少的核心原材料。随着气体分离与提纯技术和混配技术的不断发展,更多的特种气体产品将逐步走向市场,特种气体品种也将得到进一步的丰富。
(3)新业态
近年来,全球工业气体市场集中度高度集中,寡头垄断情况日趋明显。根据SAI公司的统计数据:2013年全球工业气体市场上,前四大生产厂商——法国液化空气集团(AL)、德国林德集团(Linde)、美国普莱克斯集团(PRAXAIR)和美国空气化工产品集团(Air Products)共占据75%的市场份额,市场高度集中。2018年10月23日,德国林德集团官方宣布与美国普莱克斯集团完成对等合并,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气体业务供应商,合并后三大气体巨头(林德集团、液化空气、空气化工)占据全球工业气体外包市场76.71%的份额。根据中研网分析,现阶段在全球工业气体市场上,前三大生产厂商德国林德集团、法国液化空气集团和美国空气化工产品集团约占70%的市场份额。
国内工业气体企业规模较小,产品品种单一,一般为年营业额在千万级别的区域性企业,并受制于设备、技术、资金、物流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企业发展存在较大瓶颈。在这一背景下,国内工业气体企业亟须整合行业内资源,与国外气体公司展开竞争,提升特种气体的国产化比例。随着对气体需求的多样性、特殊性、复杂性要求不断提高,部分国内企业将通过研发、投放新产品和兼并收购逐步占领更多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竞争力。
(4)新模式
工业气体市场具有多种分类维度。可大致分为大宗集中用气市场和新兴分散用气市场:其中大宗集中用气市场主要是一些传统行业,包括冶金和化工等,对气体需求品种较为单一但使用量巨大;新兴分散用气市场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包括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健康等,对气体需求品种多样化。近年来,随着国内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健康等产业的快速发展,新兴分散用气市场用气数量和种类在工业气体应用中占比越来越高,消费格局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不断改变。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技术团队凭借在气体生产、提纯、检测、运输方面的技术积淀,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突破并系统建立了以气体纯化技术、尾气回收提纯技术、深冷快线连续供气技术、高纯气体包装物处理技术、安全高效物流配送技术等核心技术为代表的,贯穿气体生产、提纯、检测、配送、使用全过程的技术体系。
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与主要专利情况、涉及的业务环节及产品如下:
序号 | 技术内容 | 技术来源 | 主要专利技术 | 涉及的业务环节 | 涉及的主要产品 |
1 | 气体纯化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一氟甲烷吸附纯化装置、纯化八氟环丁烷的设备等42项发明专利、81项实用新型专利 | 生产提纯 | 超纯氨、正硅酸乙酯、一氟甲烷、六氟丁二烯、八氟环丁烷等 |
2 | 尾气回收提纯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回收和纯化一氧化二氮的装置等11项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 | 回收提纯 | 氢气、二氧化碳、氧化亚氮 |
3 | 气体生产、提纯、充装全过程安全管控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高纯正硅酸乙酯的生产方法及生产系统等41项发明专利、99项实用新型专利 | 生产提纯、充装 | 公司经营的各类气体 |
4 | 气体混配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配制氮和乙烯电子混合气的装置、多源头分压混合气制备装置等2项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 | 生产 | 混合气 |
5 | 气体包装物处理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电子级正硅酸乙酯返回钢瓶的处理方法及装置、具有清洗功能的高纯试剂用钢瓶等5项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 | 检测、充装 | 各类高纯气体 |
6 | 气体分析检测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电子级正硅酸乙酯中氯离子的检测方法、一种在线实时分析检测系统等18项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 | 检测 | 公司经营的各类气体 |
7 | 安全高效物流配送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用于液化天然气槽车的移动式正压与真空测试装置等9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 | 配送 | 需要公司配送的各种气体 |
8 | 深冷快线连续供气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深冷快线储罐油污处理方法及装置等1项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 | 客户端使用 | 液氧、液氮、液氩、液体二氧化碳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0年度 | 7N电子级超纯氨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38项、授权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专利19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取得各项专利366项,其中发明专利104项。研发成果均归属于金宏气体,核心技术权属清晰。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0 | 19 | 180 | 104 |
实用新型专利 | 38 | 19 | 281 | 245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12 | 12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5 | 5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68 | 38 | 478 | 366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0,781,790.61 | 86,301,355.80 | 16.78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00,781,790.61 | 86,301,355.80 | 16.7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99% | 3.56% | 增加0.4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硅基前驱体材料的提纯及工艺设备的研发 | 4,690.00 | 1,359.47 | 2,965.56 | 放大验证准备中 | 完成中试验证及工艺编制 | 国际先进 | 硅基前驱体是半导体薄膜沉积工艺的主要原材料,也可用于半导体外延生长、蚀刻、离子注入掺杂以及清洗等,是半导体制造的核心材料之一。 |
2 | 高纯气体分离提纯一体化技术与检测装备研发 | 2,180.00 | 1,043.91 | 1,823.07 | 分离技术及装备运行验证中 | 完成中试验证及工艺编制 | 国内领先 | 高纯气体提纯设备及检测方法的研发成果应用后,可满足半导体、显示面板等高端制造领域对痕量杂质控制的严苛需求,推动行业向更小制程迈进。 |
3 | 氧化亚氮中微量烃类脱除及提纯工艺的研发 | 2,700.00 | 1,024.33 | 1,024.33 | 已完成小试验证 | 完成氧化亚氮的制备工艺 | 国内领先 | 氧化亚氮主要应用于电子工业与医学领域中,尤其在电子工业中,电子级笑气是半导体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支撑材料,随着我国电子行业的不断发展,电子级笑气更是现代光电子、微电子、大型集成电路、光纤制造领域必要的基础原料。 |
4 | 氮化物半导体薄膜材料制备用电子特气工艺的研发 | 6,500.00 | 1,541.68 | 1,541.68 | 已完成小试验证 | 完成氧化物的制备工艺 | 国内领先 | 氮化物半导体在高压、高功率、光电子及高温器件等领域的应用将不断拓展,将带动电子特气需求的持续增长,为电子特气行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
5 | 高纯一氧化氮专用吸附剂的研发 | 4,000.00 | 757.83 | 757.83 | 已完成小试验证 | 开发专用吸附剂材料用于一氧化氮纯化 | 国内领先 | 高纯一氧化氮作为一种电子气体,主要用于半导体光电器件研制生产的介质膜工艺,如在硅化膜形成、氧化、化学气相沉积等方面。 |
6 | 二氧化碳回收及纯化利用技术的研发 | 1,955.00 | 452.77 | 1,322.92 | 已完成小试验证 | 实现二氧化碳的捕集利用,实现节能增效 | 国内领先 | 该技术在钢铁、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应用前景广阔,可实现工业领域清洁能源转化,形成高附加值产品,既能降低碳排放强度,又可创造新经济增长点。 |
7 | 制氢技术及工艺的研发 | 870.00 | 373.94 | 581.26 | 正在进行中试验证准备 | 提升氢气纯度,并完成工艺包编制 | 国内领先 | 氢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具有高能量密度和无碳排放的特点,是理想的清洁能源载体。在多个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主要包括能源、交通、工业、农业和医学等方面。氢气的应用将推动全产业链技术迭代,助力高耗能行业绿色转型与能源结构升级。 |
8 | PSA制氮尾气回收制氧工艺的研发 | 5,000.00 | 1,589.23 | 1,589.23 | 正在进行中试验证 | 完成氮气回收中试验证及工艺包编制 | 国内领先 | 氮气广泛应用于化工合成、电子制造、食品保鲜、医疗冷冻及新能源等领域。随着绿色化工、高端制造及医疗技术进步,氮气需求持续增长,尤其在节能环保工艺升级及新材料研发推动下,其高效制备与循环利用技术将迎来更广阔市场空间。 |
9 | 电子级同位素化学品的制备及纯化工艺的研发 | 820.00 | 334.15 | 849.74 | 已完成工艺编制 | 完成氘气制备的工艺编制 | 国内领先 | 在半导体领域,可用于制造先进的芯片,提高芯片性能和集成度。在医疗领域,能制备出更精准的放射性药物用于疾病诊断与治疗。另外,可用于同位素标记追踪反应路径、研究代谢途径等,研究物质循环和污染物迁移。随着相关技术不断进步,其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产业规模也会不断扩大。 |
10 | 高纯含氟电子特气制备技术的研发 | 5,000.00 | 896.24 | 896.24 | 正在进行中试验证 | 完成中试验证及工艺编制 | 国内领先 | 含氟电子特气主要应用于半导体电子产品的制造过程中,应用其在特定条件下解离出的氟离子对不同半导体硅材料薄膜进行选择性刻蚀 |
11 | 混合气混合、检测技术及配气装置的研发 | 438.70 | 219.13 | 219.13 | 正在进行中试验证 | 实现安全高效的高精度气体混配控制 | 国内领先 | 混合气体是由两种及以上气体组成的系统,其组分比例按应用需求调控。通过精准配比与动态控制,已在新能源、医疗、半导体等领域形成不可替代的技术解决方案,持续赋能多产业升级,应用广泛。 |
12 | 一种氢气充装自动切断装置的研发 | 120.00 | 56.08 | 56.08 | 正在进行中试验证准备 | 开发充装管线受力自动切断技术及配套装置 | 国内领先 | 氢气充装是氢能储运的核心环节,安装受力自动切断装置至关重要。该装置集成高精度传感器与智能控制系统,实时监测管线受力,异常时自动切断阀门,保障充装安全。随着氢能产业快速发展,此类安全设备需求激增,技术创新将持续推动其智能化升级,为氢能规模化应用提供关键安全保障。 |
13 | 氨气精馏提纯技术的研发 | 300.00 | 56.51 | 56.51 | 正在进行小试验证 | 完成氨气工艺验证及编制 | 国内领先 | 氨气广泛地应用于电子、化工、冶金、钢铁等工业方面的研究和生产中。在电子工业中,超纯氨是不可缺少的原材料之一。它主要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太阳能电池、化合物半导体、液晶显示器和光导纤维等领域。 |
14 | 一种凝液回收系统的研发 | 500.00 | 79.47 | 94.32 | 正在中试阶段 | 完成凝液回收系统开发 | 国内领先 | 冷凝液回收技术解决积液造成的流动阻力增大问题,该技术可及时排出冷凝液,降低管道输送能耗及运行成本,提升系统效率,是实现节能的关键措施之一,应用前景广泛。 |
15 | 大宗气体纯化技术及智能设备的研发 | 340.00 | 221.59 | 221.59 | 已完成项目验证 | 完成大宗气体工艺验证及编制 | 国内领先 | 大宗气体的应用前景广阔,传统钢铁、化工需求稳健,半导体、新能源行业亦有需求,通过对大宗气体纯化工艺的研究,实现对现有装置的节能降耗并提高产品质量与稳定性。 |
16 | 超纯氦纯化方法的研究 | 110.00 | 59.29 | 59.29 | 已完成项目验证 | 完成氦气工艺验证及编制 | 国内领先 | 氦气作为不可再生的战略性资源,在半导体制造、光纤拉制、医疗核磁共振及航天低温燃料等领域需求迫切,优化充装工艺可有效降低杂质污染,保证氦气品质。此外,该技术还可延伸至其他高纯工业气体的充装场景,助力高端制造与科研领域的技术突破。 |
17 | 液化气瓶安全装置及使用技术的研发 | 130.90 | 12.56 | 12.56 | 正在技术验证阶段 | 完成高安全性和智能化的液化气瓶安全系统的开发 | 国内领先 | 液化气作为一种广泛使用的能源,在居民生活、商业餐饮和工业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研发高效、可靠的安全装置及使用技术,对于提高液化气瓶的安全性、降低事故风险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
合计 | / | 35,654.60 | 10,078.18 | 14,071.34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386 | 37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32 | 15.11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6,549.60 | 4,708.35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6.97 | 12.49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5 |
硕士研究生 | 24 |
本科 | 188 |
专科 | 144 |
高中及以下 | 25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4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4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7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6 |
60岁及以上 | 1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技术与研发优势
在研发平台方面,公司拥有气体行业中唯一专注于电子气体研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工作站、CNAS认可实验室、江苏省特种气体工程中心、江苏省特种气体及吸附剂制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在产品技术方面,公司依托科研平台自主研发和生产了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正硅酸乙酯、高纯氢、高纯二氧化碳、八氟环丁烷、六氟丁二烯、一氟甲烷、硅烷混合气等各类电子级超高纯
气体,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代进口的水平,能够满足国内相关产业需求。公司共取得各项专利366项,其中发明专利104项,主持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32项。在技术相关荣誉方面,公司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创新型企业100强、江苏省科技创新发展优秀企业等。7N电子级超纯氨项目获得江苏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先后荣获国家重点新产品、中国专利优秀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被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评为“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和技术”,入选“国家火炬计划”等;集成电路用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得江苏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被纳入“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电子级一氟甲烷、电子级六氟丁二烯和电子级八氟环丁烷等产品通过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被认定为产品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在创新体系方面,公司通过技术创新的积累以及知识系统的搭建,形成了专业化水平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以创新投入、运行和激励机制为重点,营造可持续发展的创新环境和研发氛围。通过制定产品开发战略、落实研发流程管理,在自主开发、自主创新的同时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快速实现科研成果的产业化。
在产品质量方面,公司生产的气体产品工艺稳定、检测方法先进,品质和稳定性与外资巨头水平相当,且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随着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新能源、航空航天等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特种气体国产化政策的不断推进,未来公司特种气体在进口替代方面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2. 产品品种与服务优势
在产品品种方面,公司生产经营的气体涵盖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三大品类百余种气体,气体产品品种丰富,供应方式灵活,可较好地满足新兴行业气体用户多样化的用气需求。
在客户服务方面,公司可根据客户不同阶段的用气需求,匹配与其相适应的气体品种、规格和使用量,规划相适应的供气模式,量身定制综合供气服务方案,减少客户的采购成本与流程,保障客户用气的稳定供应,提升客户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在物流配送方面,公司拥有专业配送体系和工程技术团队,可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客户运用深冷快线连续供气技术、高纯气体包装物处理技术和安全高效物流配送技术,提供全面、快速供气服务,并提供配套用气设施、气体管路的设计、建造、安装、运行服务及量身定制的物流支持。公司是国内率先推出小储槽供气(公司称为“深冷快线”)的气体公司,相较于传统供气模式,小储槽供气模式具有安装成本较低、储存容量更大、运输次数更少、无需气瓶搬运和设备管理等优势。
3. 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下游客户数量众多,结构层次稳定。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优异的产品质量等优势,公司获得众多新兴行业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在集成电路行业中有中芯国际、海力士、积塔、联芯集成、华润微电子、北方集成电路、矽品科技、华天科技等;在液晶面板行业中有京东方、天马微电子、厦门天马光电子、TCL华星等;在LED行业中有聚灿光电、乾照光电、华灿光电、澳洋
顺昌等;在光纤通信行业中有亨通集团、住友电工等;在光伏行业中有通威股份、天合光能、隆基股份等。与知名客户的合作保障公司业务的稳定性,也体现了公司优秀的品牌影响力。除上述行业内知名企业外,公司还与电子半导体、节能环保、医疗健康、新能源、机械制造、化工、食品等行业的众多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客户单体的气体需求量较小,分布较为分散,公司凭借稳定的供应保障能力、快速响应的物流配送体系以及较强的本地化市场开拓能力,较好地满足了各类客户的需求。公司在各个行业聚集了大量的拥趸客户,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4. 区位发展优势
公司总部所在的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经济中心、战略新兴经济及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提出要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和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等具有先导作用的新型产业。长三角地区汇聚了一批优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可吸引大量优秀人才前来就业,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才支持。公司深耕长三角地区,是该地区重要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供应商。长三角地区拥有大量优质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客户,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长三角地区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也对公司产品迭代、技术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行业竞争优势。
公司在深耕长三角的同时,通过新建和收购整合的方式在珠三角、京津、川渝等我国重要经济区域进行业务布局,有计划地向全国扩张及开拓,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5. 品牌声誉优势
公司在我国气体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良好的品牌声誉。公司为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江苏省气体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2013年“金宏”品牌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2016年“金宏气体JINHONG GAS及图”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被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评为中国气体行业领军企业、中国气体行业知名品牌等荣誉;公司获批苏州市商标品牌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立项,同时获评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
这些品牌荣誉标志着公司近年来实施的品牌战略取得了重大成果,也标志着公司特种气体等多种产品及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支持;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认知度,使客户、企业与员工形成共同的理念和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国内主要气体企业纷纷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下游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等行业技术快速迭代,也对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长期聚焦于特种气体的研发,该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国内高端特种气体市场一直被几家外资气体巨头公司所占据。若公司未来研发方向出现失误、技术人才储备不足或流失、新产品研发进度低于预期,无法快速、及时推出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导致公司市场竞争中处于落后地位,将对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面向华东区域。由于外资气体巨头布局较早,该区域气体市场竞争程度较高,主要表现在产品品种丰富程度、品牌影响力、业务规模、制气成本、配送能力等方面的竞争。林德集团、液化空气集团、空气化工集团、酸素控股等几大外资气体巨头市场份额占比相对较高。
与外资气体巨头相比,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开拓客户、丰富气体产品种类、完善配送能力、提高自身综合竞争能力,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2. 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以液氨、液氧、液氮、液氩为代表的气体原材料及工业企业尾气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不含运费)的比例在66%左右,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存在一定波动。
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且公司未能通过有效的措施合理控制生产成本,或未能将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有效传导至下游客户,将对公司产品毛利率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 公司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和内控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纵横”战略的推进,公司资产与营收规模快速增长。近三年,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73,451.64万元、623,965.93万元和676,722.74万元;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96,705.37万元、242,735.33万元和252,527.77万元。
伴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收购及新设公司数量逐渐增多。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统一管控子公司日常经营、财务核算等工作。
未来,若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或相关管理制度未能在子公司得到有效执行,则公司将面临因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和内控风险。
4. 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行业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这些企业的生产过程较为精细复杂,气体作为重要原材料对其产品质量有较大影响。集成电路厂商对电子气体质量稳定性要求尤为严格:在集成电路制造工艺中,电子气体产品一旦通过验证,其纯度和质量要求即被锁定,此后电子气体纯度和质量的任何变化均可能导致集成电路厂商的生产发生意外情况。
未来,若因公司气体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客户的损失,公司可能面临赔偿的风险;产品质量问题也将影响客户对公司的信赖,从而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 安全生产的风险
工业气体产品大多为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提纯、检测和运输制定了相关规定,并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运输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如果公司在生产、储存、提纯、检测和运输等环节管控不严,或安全生产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则公司将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进而影响生产的稳定,并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收入规模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不断增加。近三年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分别为32,904.43万元、39,099.47万元和37,978.7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40%、
15.97%和16.7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系一年以内,未发生大额坏账损失。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若出现大额呆账、坏账,或由于客户付款周期延长而带来资金成本的增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 存货跌价风险
近三年,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833.66万元、14,533.96万元和15,454.7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0%、5.94%和6.83%。公司主要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订单和对客户订单的预估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存货周转率水平较高、库龄较短,存货跌价风险较小。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若公司不能继续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和库存管理,使得存货跌价风险提高,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 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的账面价值为29,771.79万元,为公司收购长沙曼德、上海申南、海宁立申等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2024年,公司已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部分减值,未来,若因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下游市场需求下降、子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重大失误等因素,导致该等被收购企业经营业绩仍不达预期,则上述收购所形成的商誉存在进一步的减值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 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减值的风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的账面净值为11,962.85万元,系公司收购长沙曼德、上海申南、海宁立申等企业所确认的客户关系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前述客户关系价值应当在其预计的受益期内分期摊销,并影响公司未来年度利润水平。
2024年,公司已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部分减值,未来在摊销期满前,若该等被并购企业主要客户订单发生大幅下滑或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所确认的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将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 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金宏气体及子公司长沙曼德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未来本公司及子公司未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则企业所得税税率将提高,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盈利水平。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处的华东区域,由于外资气体巨头布局较早,气体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主要体现在产品品种的丰富程度、品牌影响力、成本优势、配送能力和企业规模等方面的竞争。在电子气体领域,林德集团、液化空气、空气化工、大阳日酸等几大外资气体巨头凭借先进的技术优势,已经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
公司目前的总体市场占有率还比较低,与跨国公司相比业务规模还比较小。据预计,2024年国内电子特气市场规模将达到230亿元,据此估算,公司电子特种气体在国内的市场占有率为
4.19%。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开拓客户、丰富气体品种、提高自身竞争能力,将对公司的业绩提升和持续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游应用行业涵盖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行业以及食品、化工、机械制造等传统行业,该等行业与宏观经济紧密相关。若宏观经济环境出现波动、整体经济增速出现放缓,可能影响公司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527.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3%;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22.51万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676,722.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06,374.54万元。
详见本章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表述。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525,277,683.91 | 2,427,353,257.03 | 4.03 |
营业成本 | 1,713,294,661.10 | 1,511,442,628.75 | 13.35 |
销售费用 | 199,149,717.81 | 211,121,558.81 | -5.67 |
管理费用 | 212,701,990.50 | 214,804,821.78 | -0.98 |
财务费用 | 34,653,037.52 | 16,667,474.54 | 107.91 |
研发费用 | 100,781,790.61 | 86,301,355.80 | 16.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9,830,446.53 | 462,453,058.21 | 25.3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3,725,121.64 | -1,296,864,423.79 | 36.4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165,449.42 | 734,613,879.33 | -50.97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进行逆势布局,持续增加资本性支出,新增长期借款导致利息支出上升,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化金额同比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回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金额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及利润分配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25,277,683.91元,较2023年同期增长4.03%;发生营业成本1,713,294,661.10元,较2023年同期增长13.35%。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泛半导体行业 | 703,629,074.21 | 410,770,373.25 | 41.62 | -5.34 | 5.61 | 减少6.05个百分点 |
高端装备制造 | 232,341,138.90 | 147,393,478.99 | 36.56 | 1.96 | 2.81 | 减少0.52个百分点 |
环保新能源 | 166,092,763.22 | 137,393,074.57 | 17.28 | -0.13 | 3.81 | 减少3.14个百分点 |
机械制造 | 377,350,715.48 | 226,073,595.83 | 40.09 | 2.12 | 1.43 | 增加0.41个百分点 |
其他制造 | 429,149,842.60 | 321,608,803.39 | 25.06 | 22.16 | 42.44 | 减少10.67个百分点 |
新材料 | 341,832,495.44 | 293,190,841.39 | 14.23 | 14.49 | 30.65 | 减少10.61个百分点 |
医疗及食品 | 176,101,872.30 | 108,108,482.94 | 38.61 | -9.67 | -12.34 | 增加1.8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大宗气体 | 972,933,932.21 | 668,804,364.76 | 31.26 | 14.23 | 19.34 | 减少2.94个百分点 |
特种气体 | 962,619,710.31 | 696,054,641.07 | 27.69 | -11.68 | 7.09 | 减少12.67个百分点 |
现场制气及租金 | 277,858,258.02 | 105,130,066.77 | 62.16 | 39.06 | 31.02 | 增加2.32个百分点 |
燃气 | 213,086,001.61 | 174,549,577.75 | 18.08 | 1.29 | 2.42 | 减少0.9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海外地区 | 65,666,714.73 | 47,216,303.01 | 28.10 | -18.26 | -23.28 | 增加4.71个百分点 |
华北地区 | 192,973,758.74 | 115,129,729.14 | 40.34 | 31.52 | 68.62 | 减少13.13个百分点 |
华东地区 | 1,623,512,377.47 | 1,072,880,017.08 | 33.92 | 0.60 | 4.96 | 减少2.74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54,959,703.98 | 35,331,207.56 | 35.71 | -9.10 | -5.24 | 减少2.62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 262,399,714.39 | 197,415,859.08 | 24.77 | 2.28 | 17.05 | 减少9.50个百分点 |
其他地区 | 226,985,632.84 | 176,565,534.48 | 22.21 | 17.06 | 71.26 | 减少24.6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终端客户 | 2,146,048,131.67 | 1,399,269,475.40 | 34.80 | 2.01 | 9.10 | 减少4.24个百分点 |
气体公司 | 280,449,770.48 | 245,269,174.95 | 12.54 | 13.10 | 37.36 | 减少15.4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其他制造行业的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42.44%,主要系本期新增并购呈钢气体,增加营业收入的同时增加营业成本所致。
新材料行业的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30.65%,主要系本期该行业中毛利率相对较低的燃气产品销量增加所致。现场制气及租金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39.06%,主要系部分项目逐步投产增加收入所致;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31.02%,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相应营业成本增加所致。华北地区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31.52%,主要系部分电子大宗载气项目增加收入所致;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68.62%,主要系部分贸易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其他地区的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71.26%,主要系本期新增并购呈钢气体,增加营业收入的同时增加营业成本所致。
气体公司的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37.36%,主要系部分贸易产品销量大幅增加所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大宗气体 | 公斤 | 514,767,185.88 | 956,037,006.84 | 87,477,866.23 | 81.81 | 54.33 | 61.86 |
特种气体 | 公斤 | 195,180,765.83 | 261,898,034.95 | 15,621,495.79 | 76.61 | 37.20 | 99.73 |
燃气 | 立方 | 15,825,176.62 | 47,320,570.37 | 2,229,485.43 | 14.05 | 18.60 | -1.51 |
产销量情况说明
大宗气体生产量比上年同期增长81.81%,销售量比上年同期增长54.33%,主要系本年并购呈钢气体项目增加销量所致;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增长61.86%,主要系发出商品增加形成暂时性差异所致。
特种气体生产量比上年同期增长76.61%,销售量比上年同期增长37.20%,主要系部分新建项目投产所致;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增长99.73%,主要系发出商品增加形成暂时性差异所致。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电子大宗载气 | 北方集成电路 | 120,000.00 | 17,833.39 | 9,074.45 | 102,166.61 | 是 | / |
电子大宗载气 | 广东芯粤能 | 100,000.00 | 4,402.98 | 1,995.65 | 95,597.02 | 是 | / |
现场制气 | 营口建发 | 240,000.00 | - | - | 240,000.00 | 是 | / |
现场制气 | 山东睿霖高分子 | 186,000.00 | - | - | 186,000.00 | 是 | / |
现场制气 | 云南呈钢集团 | 234,000.00 | - | - | 234,000.00 | 是 | /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泛半导体行业 | 直接材料 | 230,034,408.84 | 13.99 | 257,912,121.50 | 17.65 | -10.81 | 无 |
泛半导体行业 | 直接人工 | 22,812,125.16 | 1.39 | 13,909,887.87 | 0.95 | 64.00 | 主要系部分电子大宗载气项目进入试生产或投产状态所致。 |
泛半导体行业 | 制造费用 | 157,923,840.27 | 9.60 | 117,126,907.51 | 8.02 | 34.83 | 主要系部分电子大宗载气项目进入试生产或投产状态所致。 |
高端装备制造 | 直接材料 | 87,278,890.53 | 5.31 | 83,757,048.30 | 5.73 | 4.20 | 无 |
高端装备制造 | 直接人工 | 5,635,340.64 | 0.34 | 5,879,439.74 | 0.40 | -4.15 | 无 |
高端装备制造 | 制造费用 | 54,479,246.49 | 3.31 | 53,730,821.25 | 3.68 | 1.39 | 无 |
环保新能源 | 直接材料 | 104,366,457.53 | 6.35 | 91,086,886.68 | 6.23 | 14.58 | 无 |
环保新能源 | 直接人工 | 5,658,958.52 | 0.34 | 5,458,958.52 | 0.37 | 3.66 | 无 |
环保新能源 | 制造费用 | 27,367,658.54 | 1.66 | 35,802,222.04 | 2.45 | -23.56 | 无 |
机械制造 | 直接材料 | 123,893,024.83 | 7.53 | 131,160,854.36 | 8.98 | -5.54 | 无 |
机械制造 | 直接人工 | 10,541,360.27 | 0.64 | 9,980,760.87 | 0.68 | 5.62 | 无 |
机械制造 | 制造费用 | 91,639,212.16 | 5.57 | 81,744,459.98 | 5.59 | 12.10 | 无 |
其他制造 | 直接材料 | 183,131,109.83 | 11.14 | 136,554,197.15 | 9.35 | 34.11 | 主要系本期贸易类客户销量增加所致。 |
其他制造 | 直接人工 | 16,664,691.04 | 1.01 | 14,535,850.61 | 0.99 | 14.65 | 无 |
其他制造 | 制造费用 | 121,813,004.72 | 7.41 | 74,700,513.78 | 5.11 | 63.07 | 主要系本期收购呈钢气体导致相关成本费用增加所致。 |
新材料 | 直接材料 | 169,530,741.01 | 10.31 | 124,889,517.57 | 8.55 | 35.74 | 主要系本期贸易类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
新材料 | 直接人工 | 17,215,233.80 | 1.05 | 14,592,897.40 | 1.00 | 17.97 | 无 |
新材料 | 制造费用 | 106,444,865.78 | 6.47 | 84,928,355.82 | 5.81 | 25.33 | 无 |
医疗及食品 | 直接材料 | 50,440,212.64 | 3.07 | 51,228,120.82 | 3.51 | -1.54 | 无 |
医疗及食品 | 直接人工 | 7,137,333.33 | 0.43 | 9,092,284.81 | 0.62 | -21.50 | 无 |
医疗及食品 | 制造费用 | 50,530,934.42 | 3.07 | 63,012,094.45 | 4.31 | -19.81 | 无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大宗气体 | 直接材料 | 408,640,607.34 | 24.85 | 363,140,908.10 | 24.85 | 12.53 | 无 |
大宗气体 | 直接人工 | 30,923,871.15 | 1.88 | 23,383,491.41 | 1.60 | 32.25 | 主要系本期收购呈钢气体及部分项目逐步进入试生产状态所致。 |
大宗气体 | 制造费用 | 229,239,885.88 | 13.94 | 173,902,809.97 | 11.90 | 31.82 | 主要系本期收购呈钢气体及部分项目逐步进入试生产状态所致。 |
特种气体 | 直接材料 | 382,286,057.11 | 23.25 | 357,826,744.73 | 24.49 | 6.84 | 无 |
特种气体 | 直接人工 | 46,586,025.75 | 2.83 | 44,375,403.61 | 3.04 | 4.98 | 无 |
特种气体 | 制造费用 | 267,182,558.17 | 16.25 | 247,789,645.78 | 16.96 | 7.83 | 无 |
现场制气及租金 | 直接材料 | 无 | |||||
现场制气及租金 | 直接人工 | 6,051,520.10 | 0.37 | 4,467,100.75 | 0.31 | 35.47 | 主要系本期部分项目逐步投产所致。 |
现场制气及租金 | 制造费用 | 99,078,546.25 | 6.02 | 75,770,058.92 | 5.19 | 30.76 | 主要系本期部分项目逐步投产所致。 |
燃气 | 直接材料 | 157,748,180.76 | 9.59 | 155,621,093.55 | 10.65 | 1.37 | 无 |
燃气 | 直接人工 | 2,103,625.76 | 0.13 | 1,224,084.05 | 0.08 | 71.85 |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带动相关成本增加,而直接人工的占比本身较小所致。 |
燃气 | 制造费用 | 14,697,772.08 | 0.89 | 13,582,860.16 | 0.93 | 8.21 | 无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元)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元)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元) |
呈钢气体 | 2024年8月8日 | 175,750,000.00 | 95.00 | 购买 | 2024年8月8日 |
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股权变更已备案登记,已办理必要财产交接手续,有能力支付对价,已控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收益和承担相应风险。
39,762,160.54 | 3,065,849.87 |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6,040.7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0.3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北方集成电路 | 9,074.45 | 3.59 | 否 |
2 | 民诺集团 | 5,804.05 | 2.30 | 否 |
3 | Peak View International Limited | 4,029.40 | 1.60 | 否 |
4 | 云南呈钢集团 | 3,961.55 | 1.57 | 否 |
5 | 华晟新能源 | 3,171.24 | 1.26 | 否 |
合计 | / | 26,040.70 | 10.31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0,392.2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7.6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北京京能普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494.32 | 3.89 | 否 |
2 | Uniper Global Commodities SE | 4,369.50 | 3.79 | 否 |
3 | 如皋市东科气体有限公司 | 4,237.04 | 3.67 | 否 |
4 | 江阴安远气体有限公司 | 3,913.52 | 3.39 | 否 |
5 | 江苏胜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3,377.90 | 2.93 | 否 |
合计 | / | 20,392.28 | 17.67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1 | 销售费用 | 199,149,717.81 | 211,121,558.81 | -5.67 |
2 | 管理费用 | 212,701,990.50 | 214,804,821.78 | -0.98 |
3 | 研发费用 | 100,781,790.61 | 86,301,355.80 | 16.78 |
4 | 财务费用 | 34,653,037.52 | 16,667,474.54 | 107.91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进行逆势布局,持续增加资本性支出,新增长期借款导致利息支出上升,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化金额同比增加所致。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9,830,446.53 | 462,453,058.21 | 25.38 |
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3,725,121.64 | -1,296,864,423.79 | 36.48 |
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165,449.42 | 734,613,879.33 | -50.9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回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金额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及利润分配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资金回款力度,进一步提升应收账款的周转率,同时本期资产减值损失类的非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5,217,706.82 | 7.47 | 819,338,902.75 | 13.13 | -38.34 | 主要系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较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68,599,193.41 | 1.01 | 45,469,926.91 | 0.73 | 50.87 | 主要系本期经营规模扩大导致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1,332,195.20 | 0.32 | 15,242,250.76 | 0.24 | 39.95 | 主要系本期业务相关保证金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7,646,293.84 | 0.41 | - | -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35,658,541.94 | 2.00 | 87,164,927.08 | 1.40 | 55.63 | 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83,437,290.55 | 1.23 | - | -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所致。 |
固定资产 | 2,165,865,798.98 | 32.01 | 1,490,623,568.21 | 23.89 | 45.30 | 主要系本期部分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883,269.21 | 0.65 | 28,918,597.36 | 0.46 | 51.75 | 主要系本期可抵扣亏损及政府补助等增加所致。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4,070,000.00 | 0.07 | -100.00 | 主要系前期收购子公司时的或有对价已支付完成所致。 |
应付票据 | 372,925,121.70 | 5.51 | 550,206,801.43 | 8.82 | -32.22 | 主要系本期以票据结算的采购额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5,403,046.87 | 2.15 | 91,972,471.29 | 1.47 | 58.09 | 主要系公司逆势布局,增加资本性投入,进而增加借款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220,083.63 | 0.03 | 10,352,050.52 | 0.17 | -78.55 | 主要系本期不存在资产处置预收款,且预收商品款减少进而导致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977,889,002.64 | 14.45 | 281,399,629.54 | 4.51 | 247.51 | 主要系公司逆势布局,增加资本性投入所致。 |
租赁负债 | 18,767,797.05 | 0.28 | 29,546,935.01 | 0.47 | -36.48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调整生产模式,减少土地租赁所致。 |
递延收益 | 65,883,715.05 | 0.97 | 47,904,208.95 | 0.77 | 37.53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24,398,278.9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79%。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项目 | 账目价值 | 受限原因 |
1 | 货币资金 | 151,996,342.37 | 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司法冻结金 |
2 | 应收票据 | 106,308,060.22 | 质押借款 |
3 | 应收款项融资 | 125,056,571.45 | 质押借款 |
4 | 固定资产 | 161,506,077.35 | 尚未办妥产权证、抵押借款 |
5 | 无形资产 | 11,065,127.61 | 抵押借款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及“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相关描述。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工业气体行业是我国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之一。2016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中把工业气体相关多个领域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发布的《“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围绕集成电路、信息通信、能源产业等重点应用领域,攻克特种涂层、光刻胶、工业气体、催化、光功能、储氢材料等特种涂层、光刻胶、工业气体、催化、光功能、储氢材料等一批关键材料提出发展目标。
2023年,工信部更新《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31种特种气体入选目录。2024年,工信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装备支撑和技术推广取得积极进展,培育一批产业生态主导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聚区,以及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上述政策规划均对工业气体行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时间 | 部门 | 主要政策、规划 | 主要内容 |
2015年 | 联合国 | 《巴黎协定》 | 确定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的目标,并提出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新协定还指出,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标,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
2016年 |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 把“超净高纯试剂及特种(电子)气体”“天然气制氢技术”“超高纯度氢的制备技术”“废弃燃气回收利用技术”“煤液化、煤气化以及煤化工等转化技术;以煤气化为基础的多联产生产技术”“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半导体发光技术”等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
2018年 | 国家统计局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 在“1.2.4集成电路制造”的重点产品和服务中包括了“超高纯度气体外延用原料”,在“3.3.6专用化学品及材料制造”的重点产品和服务中包括了“电子大宗气体、电子特种气体”。 |
2020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 | 《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 | 提出加大对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储能技术、多能互补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氢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的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我国未来氢能及氢相关产品具备较大发展空间。 |
2021年 | 全国人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加大甲烷、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等其他温室气体控制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锚定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 |
2021年 | 国务院 |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
2022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 |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坚持全国一盘棋,科学有序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断提升绿色发展能力。 |
2022年 |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 | 《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 | 《实施方案》统筹提出支撑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科技创新行动和保障举措,并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好技术研发储备,为全国科技界以及相关行业、领域、地方和企业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起到指导作用。 |
2022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 | 《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 | 到2023年,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的部门协作机制基本建立,相关统计基础进一步加强,各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稳步开展,碳排放数据对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初步建成。到2025年,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碳排放统计基础更加扎实,核算方法更加科学,技术手段更加先进,数据质量全面提高,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全面、科学、可靠数据支持。 |
2022年 | 工信部 | 《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 | 支持鼓励光刻胶、光电显示材料、工业气体、催化、光功能储氢材料等关键基础材料研发和产业化,加强前沿新材料的质量性能研发。完善新材料生产应用平台,优化上下游合作机制,进一步提升高端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家重大工程的支撑作用。 |
2022年 | 工信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 | 《“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 | 围绕集成电路、信息通信、能源产业等重点应用领域,攻克特种涂层、光刻胶、工业气体、催化、光功能、储氢材料等特种涂层、光刻胶、工业气体、催化、光功能、储氢材料等一批关键材料,实现发展目标。 |
2023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 | 对标国内外生产企业先进能效水平,确定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发展预期、生产装置整体能效水平等,统筹考虑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保持生产供给平稳、便于企业操作实施等因素,结合各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制修订工作,科学划定各行业能效基准水平。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视行业发展和标准制修订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强化能效标杆引领作用和基准约束作用,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立足长远发展,高标准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
2023年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 | 《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 | 到2025年,支撑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制修订30项以上氢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点加快制修订氢品质检测、氢安全、可再生能源水电解制氢、高压储氢容器、车载储氢气瓶、氢液化装备、液氢容器、氢能管道、加氢站、加注协议、燃料电池、燃料电池汽车等方面的标准,打通氢能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鼓励产学研用各方参与标准制定,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制订发布团体标准,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同时,深度参与ISO、IEC国际标准化工作,积极提出氢能领域国际标准提案,逐步提高我国氢能国际标准化影响力。 |
2023年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安全监管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基本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
2023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中国民航局 | 《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 到2025年,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一批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一批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若干有利于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政策、商业模式和监管机制逐步完善,为重点领域降碳探索有效路径。到2030年,通过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带动引领,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模式基本成熟,相关支持政策、商业模式、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为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
2023年 | 工信部 |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版)》 | 将一氟甲烷、乙硅烷、正硅酸乙酯、ppb级超高纯氮气、ppb级超高纯氮气、ppb级超高纯氧气、ppb级超高纯氩气、ppb级超高纯二氧化碳、ppb级超高纯氦气、ppb级超高纯氢气等列为重点新材料。 |
2024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 | 提出以拓展清洁低碳氢在工业领域应用场景为着力点,加快技术装备产品升级,打造产业转型升级新增长点。明确到2027年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装备支撑和技术推广取得积极进展,培育一批产业生态主导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聚区,以及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
2024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 提出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框架,规划了重点标准的研制方向,注重与现有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的有效衔接。希望通过加快标准制定,持续完善标准体系,推进工业领域向低碳、零碳发展模式转变,进一步提升标准对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引领、规范和支撑作用。 |
2024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 | 《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 到2025年底,合成氨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提升至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通过实施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形成节能量约5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00万吨。 到2030年底,合成氨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产过程绿电、绿氢消费占比明显提升,合成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
2024 |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 |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 | 到2025年,国家及省级地区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全面建立,一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发布实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基本建成并定期更新,碳排放相关计量、检测、监测、分析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到2030年,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构建完成,国家、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全面建立并有效运转,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标准和规则更加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碳排放数据能够有效满足各层级、各领域、各行业碳排放管控要求。 |
2024 | 国务院 |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 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
工业气体作为关键性材料,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近年来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等多部门相继出台多部新兴产业相关政策,均明确提及并部署了工业气体产业的发展,并且对于特种气体确立了其新材料产业属性,有力推动了工业气体产业的发展。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①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
工业中,把常温常压下呈气态的产品统称为工业气体产品。根据制备方式和应用领域的不同,工业气体可分为大宗气体和特种气体,大宗气体主要包括氧、氮、氩等空分气体及乙炔、二氧化碳等合成气体,特种气体品种较多,主要包括电子特种气体、高纯气体和标准气体等。
工业气体是现代工业重要的基础原料,在国民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广泛应用于电子半导体、光纤光缆、LED、电子半导体、食品、医药医疗等新兴行业以及钢铁冶炼、化工等传统行业。工业气体对工业发展具有“公用事业”的作用,是投资环境的重要保证,因此被喻为“工业的血液”。
全球工业气体市场近年来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2024年全球工业气体行业市场规模约为11,817亿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表示,在活跃的金融市场以及制造业和贸易领域的周期性复苏的支持下,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经济活动将显著增强,中国和其他许多大宗商品进口国的经济增长预计保持强劲态势。
我国工业气体行业在80年代末期已初具规模,到90年代后期开始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工业气体行业发展迅速,市场规模由2019年的1,469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2,129亿元,2019年至2023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70%。未来随着工业快速发展、国家政策推动和以电子特种气体为
代表的新兴用气需求不断爆发,中国工业气体市场将继续保持增长,预计到2026年中国工业气体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2,842亿元,2021-2026年复合增长率为9.59%。
② 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重要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供应商。根据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的统计,公司销售额连续多年在协会的民营气体行业企业统计中名列第一。2017年10月公司被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评为“中国气体行业领军企业”。公司具备较高技术水平,拥有气体行业中唯一专注于电子气体研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CNAS认可实验室,多次承担国家科技部火炬项目,多次获得江苏省和苏州市科技进步奖。
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外购原材料或回收化工企业的尾气,经过提纯、充装或物理、化学反应生产各类气体,并以瓶装、储槽或现场制气的方式向客户供应,建立了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质量检测、产品销售及研发体系,拥有成熟稳定的盈利模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订单驱动”的经营模式,销售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采购、生产围绕销售展开。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二)主要经营模式”相关表述。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氧化亚氮 | 电子专用材料 | 工业级氧化亚氮 | 半导体制造、麻醉剂等 | 市场需求 |
超纯氨 | 电子专用材料 | 工业级氨 | 半导体制造、高端材料制造等 | 市场需求 |
氢气 | 能源、化工 | 石油提炼或天然气 | 能源、工业制造、电子行业等 | 市场需求 |
氮气 | 化工 | 空气 | 冷冻、保护、工业原料等 | 市场需求 |
氩气 | 化工 | 空气 | 半导体制造、保护、载气、刻蚀等 | 市场需求 |
二氧化碳 | 资源综合利用 | 工业尾气 | 保鲜、低温运输、食品、灭火剂、半导体制造等 | 市场需求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根据项目研发及程序建立设计与开发控制程序,依照设计与开发控制程序,开展相应的项目与研发,并做好项目进度管理和项目的阶段性成果质量把控,保障研发工作的正常进行。项目研发创新是现代企业赖以生存的核心竞争力,围绕“纵向开发”战略,应进一步提升技术研发中心研发创新能力,优化现有工艺,提高生产效率。
① 立项
公司结合自身战略规划,初步形成产品开发建议。市场负责部门则针对产品的市场需求调研形成《市场需求分析报告》,技术研发中心根据《市场需求分析报告》,对产品进行可研性分析,形成《产品研发可行性报告》;提交公司决策层,进行产品研发可行性研讨。审核通过后,项目立项并进入产品研发阶段。
② 研发
小试方案阶段:项目研发负责人根据产品需求及实验室条件,制定相应的方案及相应的项目计划表,形成《小试阶段研发计划》,并在研发会议上讨论。会议讨论通过后即开始小试实验,实现产品指标的同时进行小规模试产。试产产品指标则交由质量部进行质量分析,各项指标均要达到产品需求指标。
中试放大阶段:根据小试实验、产品需求及实际情况,项目负责人制定《中试放大实验方案》,并在研发会议上与环安部、生产部、质量部配合沟通交流,确认生产放大实验的各项情况。会议通过后,正式开始中试放大实验。该阶段将主要针对产品产量,以及放大各项实验参数后,对产品产量等的影响做出相应的调整与控制,为后续的工业化量产阶段做准备。
试生产阶段:根据产品需求量及市场情况,以及中试的实验情况,试生产负责人制定产品规模化量产的相关方案性文件,联合各个相关部门进行项目整体审阅与考量。考量通过后,上报公司决策层,进行项目量产审批。审批通过后,就正式开始项目量产阶段。该阶段重点在于解决从实验室到工厂的转化问题,借助中试放大的经验,确定量产工艺,技术,指标,测试方法等的定型,最终实现产品规模化量产。
③ 持续改进
根据产品规模及指标需求,当产品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时,技术研发中心连同质量部与生产部,共同完成产品配套文档,并交由公司与生产部,根据需求进行生产活动。即可进入持续改进阶段。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品的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气体纯化、气体合成、空气分离、气体充装、气体混配、气体检测、钢瓶处理等。
气体纯化是通过精馏、吸附等方式将气体原材料精制成更高纯度的气体产品。
气体合成是将原材料在特定压力、温度、催化剂等条件下,通过化学反应得到气体产品。
空气分离是利用空气分离设备,通过低温精馏等方式分离生产氮气、氧气等空分气体。
气体充装是以加压泵(压缩机)通过自动控制(PLC)连锁压力、流量、温度的方式将产品气体充填进气瓶、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等包装容器。
气体混配是使平衡气和各组分气在分析合格后经管道进入气体混配装置,根据客户需求的混配比例,调节各组分气及平衡气的比例进行混合。
气体检测是将样品通入分析仪器进行分析,经过电脑数据处理软件处理后得到样品分析数据。
钢瓶处理是根据载气性质及需求的不同,对气瓶内部、内壁表面及外观进行处理的过程,以保证气体存储、运输过程中产品的稳定。
各工艺流程图如下:
① 气体纯化工艺
工艺流程说明:经检验合格的原料充入原料储罐存储,然后经计量、增压器增压,依次送入洗涤塔、干燥塔、吸附塔除去颗粒物、酸性气体、水分等杂质,由吸附塔出来的气体进入精馏
塔,在精馏塔中除去轻重组分杂质、金属离子得到高纯产品。高纯产品经低温液体泵送入充装系统,在充装系统中分别充入罐车、集装格和钢瓶中,经成品检验合格后成品入库。
② 气体合成工艺(以高纯氢为例)
工艺流程说明:天然气经缓冲罐、调压预热后依次进入加氢反应器和脱硫槽,将硫醇、二硫醚、噻吩、羟基硫和二硫化碳中的硫转化成硫化氢后脱除。脱硫后的天然气进入转化炉与水蒸气反应制取氢气,反应后气体进入中变炉,在中变炉中一氧化碳和水反应生成氢气和二氧化碳,变换后气体进入PSA吸附装置,经分子筛选择性吸附去除杂质后得到高纯氢气。高纯氢气在充装系统中分别充入鱼雷车、集装格和钢瓶中,经成品检验合格后成品入库。
③ 空气分离工艺
工艺流程说明:空气经过滤器和预冷器除去颗粒物和部分酸性杂质,然后进入TSA变温吸附器,选择性吸附后除去烃类、酸性气体、水分等杂质后进入精馏塔进行精馏,氧和氮完成分离后,液氧和液氮分别进入产品储罐,储罐内液体经低温液体泵充入罐车,由地磅称重计量后发送客户端。
④ 气体充装工艺
工艺流程说明:经检验合格的原料充入原料储罐,气体充装分为两种类型,A.若原料为低温液体,经低温泵进入汽化器气化后进入充装系统;B.若原料为气体,则经膜压机增压后进入充装
系统;产品钢瓶连接在充装系统的阀排上,通过压力或重量的控制完成钢瓶充装,经成品检验合格后成品入库。
⑤ 气体混配工艺
工艺流程说明:新钢瓶经钝化处理后,进行钢瓶检测,检测合格后将钢瓶接入混配装置,在混配装置中充入单种或多种组分气、平衡气,根据客户需求调节各组分气及平衡气的比例进行配气,充气完成后将钢瓶放置到混匀机上将气体混匀,经成品检验合格后成品入库。
⑥ 气体检测工艺
工艺流程说明:将充装后的钢瓶、集装格或鱼雷车接入样品处理面板,进行置换处理待分析;载气(多种分析仪器的辅助系统)经纯化后引入分析仪器,分析仪器稳定后批量检测来自面板的
气体,进行钢瓶气的成品分析,分析结果经过电脑数据处理软件处理后得到成品的检测数据。气体检测用的分析仪器主要有组分分析、水分分析、金属离子分析、颗粒度分析等四大类仪器。
⑦ 钢瓶处理工艺(以40L钢瓶为例)
工艺流程说明:待处理钢瓶分类接入钢瓶余气处理系统,置换处理后将钢瓶阀门卸下;钢瓶依次经内表面清洗及抛光后钢瓶中的水分使用热氮气吹扫,吹扫后装瓶阀、检漏,合格后将钢瓶放入烘箱进行真空干燥。经干燥的钢瓶做水分含量的检测,检测合格后将钢瓶从烘箱中移出,进行外表面处理和检查,检查合格后钢瓶登记入库。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1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超纯氨(吨) | 18,666.67 | 59.60 | 6,000.00 | 44,561,366 | 2025年 |
氢气(千立方) | 75,133.33 | 53.87 | 38,400.00 | 64,209,395 | 2026年 |
氮气(吨) | 37,260.00 | 95.85 | 95,850.00 | 246,901,100 | 2026年 |
氧气(吨) | 14,811.43 | 90.25 | 92,551.00 | 2026年 | |
氩(吨) | 0.00 | / | 3,933.00 | 2026年 | |
高纯二氧化碳(吨) | 11,000.00 | 11.25 |
二氧化碳(吨) | 150,000.00 | 80.08 | 200,000.00 | 79,960,324 | 2025年 |
天然气(吨) | 10,000.00 | 54.40 | |||
正硅酸乙酯(吨) | 1,200.00 | 1.20 | |||
全氟丁二烯(吨) | - | / | 200.00 | 133,928,447 | 2025年 |
一氟甲烷(吨) | - | / | 100.00 | 2025年 | |
八氟环丁烷(吨) | - | / | 500.00 | 2025年 | |
二氯二氢硅(吨) | - | / | 200.00 | 2025年 | |
六氯乙硅烷(吨) | - | / | 50.00 | 2025年 | |
乙硅烷(吨) | - | / | 10.00 | 94,443,286 | 2025年 |
三甲基硅胺(TSA)(吨) | - | / | 10.00 | 2025年 |
注1:设计产能中本年新增产能按照实际投运周期折算。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液氧 | 竞价招标 | 电汇 | -14.49 | 108,830.75 | 20,683.42 |
液氮 | 竞价招标 | 电汇 | -8.70 | 334,589.73 | 18,151.87 |
液氩 | 竞价招标 | 电汇 | -13.94 | 94,059.52 | 26,279.97 |
天然气 | 竞价招标 | 电汇 | -3.76 | 48,866.44 | 22,155.91 |
液氨 | 竞价招标 | 承兑票据 | -20.10 | 14,739.21 | 14,430.03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材料成本同方向变动。
(2). 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电 | 政府定价 | 电汇 | -19.74 | 173,323,228.73 | 173,323,228.73 |
水 | 政府定价 | 电汇 | 71.74 | 2,078,941.40 | 2,078,941.40 |
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水费整体金额较小,对营业成本影响较小。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泛半导体行业 | 70,362.91 | 41,077.04 | 41.62 | -5.34 | 5.61 | 减少6.05个百分点 | 未知 |
高端装备制造 | 23,234.11 | 14,739.35 | 36.56 | 1.96 | 2.81 | 减少0.52个百分点 | 未知 |
环保新能源 | 16,609.28 | 13,739.31 | 17.28 | -0.13 | 3.81 | 减少3.14个百分点 | 未知 |
机械制造 | 37,735.07 | 22,607.36 | 40.09 | 2.12 | 1.43 | 增加0.41个百分点 | 未知 |
其他制造 | 42,914.98 | 32,160.88 | 25.06 | 22.16 | 42.44 | 减少10.67个百分点 | 未知 |
新材料 | 34,183.25 | 29,319.08 | 14.23 | 14.49 | 30.65 | 减少10.61个百分点 | 未知 |
医疗及食品 | 17,610.19 | 10,810.85 | 38.61 | -9.67 | -12.34 | 增加1.87个百分点 | 未知 |
(2).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终端客户 | 214,604.81 | 2.01 |
气体公司 | 28,044.98 | 13.10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4.收入”相关描述。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11,080,701.13 | 127,009,000.00 | 66.19%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19,338,902.75 | 2,771,449.85 | 5,328,200,000.00 | 5,645,092,645.78 | 505,217,706.8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2,948,445.22 | -467,528.92 | -384,899.20 | 32,096,017.1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070,000.00 | 4,07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合计 | 856,357,347.97 | 2,771,449.85 | -467,528.92 | 5,328,200,000.00 | 5,649,162,645.78 | -384,899.20 | 537,313,723.92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利润影响 | 累计利润影响 |
平潭冯源容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10月 | 定向投资某半导体企业 | 1,000.00 | 0 | 1,000.00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否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否 | 产业投资 | - | - |
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11月 | 定向投资某深冷装备企业 | 400.00 | 0 | 400.00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否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否 | 产业投资 | - | - |
苏州毅鸣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3年10月 | 围绕半导体、新材料等方向投资,取得投资收益的同时,获取潜在客户资源 | 2,000.00 | 0 | 1,000.00 | 有限合伙人 | 50.00 | 否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否 | 产业投资 | - | - |
合计 | / | / | 3,400.00 | 0 | 2,400.00 | / | / | / | / | / | - | - |
其他说明无
5、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海安富阳 | 工业气体销售 | 500.00 | 95 | 2,614.37 | 2,266.29 | 5.67 | 854.39 |
金宏物流 | 提供运输物流服务 | 2,000.00 | 100 | 8,116.49 | 2,611.97 | 14,389.91 | 347.74 |
金华润泽 | 天然气充装、销售 | 3,000.00 | 100 | 7,315.91 | 4,171.92 | 22,058.75 | 502.78 |
平顶山金宏 | 氧化亚氮销售 | 4,000.00 | 51 | 11,861.23 | 10,383.49 | 6,917.48 | 1,318.90 |
北京金宏 | 电子大宗载气项目 | 14,000.00 | 100 | 35,373.72 | 14,191.69 | 450.51 | 91.81 |
上海申南 | 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 1,176.70 | 100 | 11,375.53 | 7,211.76 | 7,782.18 | 854.55 |
长沙曼德 | 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 5,000.00 | 70 | 43,957.27 | 18,402.40 | 16,991.61 | -2,006.25 |
全椒金宏 | 未来开展工业生产 | 18,000.00 | 100 | 19,984.78 | 17,330.64 | - | 49.61 |
苏州环亚 | 工业气体销售 | 24,000.00 | 100 | 26,221.34 | 17,673.33 | 6,312.99 | 189.08 |
上海金宏 | 投资活动 | 50,000.00 | 90 | 29,737.12 | 20,179.08 | 3,976.22 | 286.95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 工业气体市场集中度高,寡头垄断明显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兼并收购,全球工业气体市场已经形成了少数几家气体生产企业占据全球市场大多数份额的市场格局。根据SAI公司的统计数据:2013年全球工业气体市场上,前四大生产厂商——法国液化空气集团(AL)、德国林德集团(Linde)、美国普莱克斯集团(PRAXAIR)和美国空气化工产品集团(Air Products)共占据75%的市场份额,市场高度集中。2018年10月23日,德国林德集团官方宣布与美国普莱克斯集团完成对等合并,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气体业务供应商,合并后三大气体巨头(林德集团、液化空气、空气化工)占据全球工业气体外包市场76.71%的份额。根据中研网分析,现阶段在全球工业气体市场上,前三大生产厂商德国林德集团、法国液化空气集团和美国空气化工产品集团约占70%的市场份额。相比于传统的大宗气体,电子气体行业由于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市场集中度极高。根据QYResearch统计,2024年美国空气化工、德国林德集团、法国液化空气和日本酸素四大气体公司占据全球90%以上的份额;在中国市场也占据主导地位,市场份额约为86%。相比之下,国内电子特气企业在技术水平和市场份额上仍有差距。然而,部分国内特气产品已实现自主可控,并在市场上占据重要地位。总体来看,中国电子特气行业的竞争格局仍较为集中,但国内企业正在加速追赶,市场份额逐渐扩大,预计2025年国产化率将提升至25%。
2. 本土气体企业逐渐崛起,与外资巨头形成错位竞争
(1)大型现场制气被外资公司占据先机,内资公司逐步追赶
中国工业气体市场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的高速发展而迅速发展壮大。较早发展起来的是以现场制气为主要供气方式的大宗集中用气市场。20世纪80年代起,以液化空气、林德集团为代表的外资气体供应商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并依靠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迅速占领了国内现场制气市场。随着国内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以盈德气体、宝钢气体为代表的中国本土气体公司也加入了大规模现场制气的竞争,凭借着成本以及本土化优势,在国内市场上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
由于工业气体行业较空分设备行业具有市场容量大、现金流稳定、行业周期性波动小等诸多优势,近年来国内大型的空分设备生产企业如杭氧股份、四川空分集团也开始由单纯的设备制造商向大型现场制气供应商转型。目前,国内大型现场制气市场形成了外资巨头、国内专业气体供应商、空分设备制造商共同竞争的局面。
(2)零售业务发展壮大,本土企业更具竞争优势
近年来,随着国内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食品等产业的快速发展,新兴分散用气市场不断发展壮大,这一
市场的特点是客户对单一气体需求量相对较小,但对气体品种需求较多,供气方式以零售为主,主要为瓶装气和储槽供气。
由于战略定位不同,经营现场制气项目的企业目前只是将瓶装气和储槽气部分作为主营业务的补充,不会将较多资源投入到零售气营销队伍的发展和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上,其市场开拓能力与运输保障能力均较为有限,且产品往往只有空分气体,品种相对单一,无法满足客户对多品种气体的需求。部分专业从事零售气业务的气体企业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可满足客户综合的气体需求,产量稳定,具有较强的产品优势,还可通过强大的物流配送体系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通过长期经营,专业从事零售气业务的供应商与客户构建了长期的互利合作关系,铺设了全天候的销售服务网络,在零售气市场上的优势不断得到强化,一旦在区域内确立竞争优势,优势供应商会对潜在竞争对手形成较高的竞争门槛,先发优势较为明显。
(3)零售业务的跨区域整合,将使得气体企业拥有极高的发展上限
气体零售业务的门槛在于丰富的气体产品、完备的服务网络以及长期的客户关系,因此从事零售业务的企业呈现明显的区域特性,即在自身传统业务区域能够维持很高的市占率和利润率,但优势区域之外的业务占比较少。
区域特性严重制约了零售企业的发展上限,只有不断通过收购整合的方式将销售网络扩展到其他区域,才能打破发展的瓶颈,成为全国性乃至世界性的气体公司。这种跨区域整合,除了资本因素的制约外,还需要公司比同行拥有更多的区域市场管理经验,不断输出人才队伍,且以长期的战略定力,构建在跨区域市场的竞争优势。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纵横发展战略:纵向开发(技术为先),横向布局(做大市场),以科技为主导,定位于综合气体服务商,为客户提供创新和可持续的气体解决方案,成为气体行业的领跑者。
1. 纵向开发
纵向策略1,拓展产品的品类。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人才,创新研制替代进口的电子特种气体、化学品及前驱体材料,服务于我国半导体产业。
纵向策略2,开拓应用场景。随着经济市场的日益活跃,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不断开发和应用,也为气体产品带来更多的应用场景。公司将充分发挥产品丰富的优势、市场的渠道优势以及以服务为
导向的高效团队优势,不断开拓新的应用场景,致力于提升客户使用体验,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品质、节能减排等。比如以服务车用氢能源为基础,探索氢能源产业链中制氢、储氢、运氢相关商业模式;拓展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的应用场景等。
纵向策略3,丰富服务模式。公司可提供包含钢瓶供气、储槽供气、现场制气、TGCM、工程服务等所有类型的气体服务,并利用多年与外资企业竞争合作中累积的行业经验和服务于各类客户的管理经验,不断优化自身的服务能力,替代外资垄断的服务领域,如电子大宗载气、TGCM业务等。
2. 横向布局
横向策略1,国内市场的跨区域布局。公司成长于长三角区域,伴随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不断壮大,并在与外资企业竞争合作中积累了管理经验、锻炼了团队。而公司致力于打造行业第一民族品牌,因此继续深耕长三角区域的同时,积极开展跨区域市场的布局。
跨区域布局过程中,公司一方面开展成熟产品的异地新建,比如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高纯氢等特气产品,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公司在靠近客户的区域或原材料端新设工厂,利用成熟的客户渠道,能迅速完成产能爬坡,提高投资的准确性。另一方面进行成熟模式的异地复制。公司发挥在长三角区域的大宗零售市场整合经验,通过新建和并购方式,跨区域开展市场整合,建立遍布全国的瓶装气体、液态气体、现场制气终端市场网络。
横向策略2,海外市场布局。公司紧跟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更好服务于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并利用自身比较优势,在海外建立生产基地。
公司以经营数字化、运行信息化、管理标准化为支撑,坚持“为客户创造纯金价值——金宏气体、纯金品质”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产品更多样,配送更及时的供气解决方案;肩负“融入经济血脉,彰显高尚气质”的历史使命,致力于把“金宏”打造成行业第一民族品牌。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面对环境复杂多变的市场,2025年仍将是充满挑战的一年。公司秉持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为未来的厚积薄发持续铺垫。公司将坚定不移地聚焦气体主业,以稳健的步伐有序推进各项战略规划与业务布局,持续深耕细作,不断夯实基础,致力于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在未来市场中实现业绩健康、持续增长筑牢根基。
2025年公司的整体经营计划如下:
1. 营销规划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目标,抓住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发展机遇,紧紧围绕气体核心产业,做专做强,充分发挥公司在业内领先的品牌、技术、质量和专业营销团队的优势。
特种气体业务中,对于优势产品,如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高纯氢等,公司努力维护与优质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拓展新客户和新应用场景,为新增产能做好销售规划;对于投产的新产
品,如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等,公司积极推动产品在集成电路客户端的导入进度,缩短产能爬坡周期;对于正在产业化的新产品,如全氟丁二烯、一氟甲烷、八氟环丁烷等,公司加快推进产业化进程,提前与潜在客户报备进度;对于电子大宗载气业务,公司一方面对于存量项目确保优质运营,在建项目尽快推进建设工作,早日实现量产供气,另外一方面将凭借与集成电路客户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持续拓展新的合作项目,扩大优质战略客户在特气业务中的销售占比。大宗气体业务中,推进一体化战略,对于液体原材料布局,通过空分项目布局、现场制气富余液体规划等增加原材料自给产能;对于零售市场整合,持续拓宽销售渠道,对已经完成整合的区域,如长三角优势区域,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占率的同时,利用已经建立的竞争优势,向周边区域拓展销售网络,对正在整合的区域,如长株潭等区域,公司将积极补齐产业链短板、提升销售网络的运营效率,以更好的服务赢得区域客户的信赖;对于现场制气业务,凭借自身的技术特点、工程能力及配套运维服务质量,在持续发展中小型现场制气的同时,突破适合公司的中大型现场制气项目,并借此强化协同效益,进一步提升现场供气的服务水平,提高公司成长上限。
2. 人才规划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目标,实施人才战略,以建立学习型组织作为人才战略的核心目标,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获得具有行业竞争力的学习能力,保持持久优势。坚持以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为准绳,建立人才培养计划和人才储备库。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持续引进高端专业人才,同时保证招聘一定比例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以绩效管理体系为基础,形成公平的竞争机制,打造为客户创造纯金价值的职业化团队。
3. 技术研发规划
公司始终将技术研发与科技创新视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依靠新产品、新技术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收入增长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
2025年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经费的投入,加快新产品的开发进程,以契合市场多元需求,聚焦应用端研发。一方面,深入市场调研,精准洞察客户在不同场景下对气体产品的应用痛点与需求,围绕这些实际需求开展针对性研发工作,优化产品应用性能,提升产品在客户业务流程中的适配性与效能。另一方面,针对现有产品,探索更多创新应用场景,拓宽产品应用边界。
在人才建设方面,公司高度重视科技人才引进,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全力打造一支专业性极强的科技创新团队。该团队不仅涵盖产品研发人才,更吸纳具备丰富应用经验的专业人才,从产品研发到应用落地,全方位为技术创新保驾护航。
与此同时,公司将继续积极探索并深化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机制,秉持利益共享原则,在联合开发气体新产品、共建研发载体、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在应用端研发层面,共同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推动科研成果更快、更好地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助力公司在产品研发与应用端实现双重突破,提升公司在市场中的综合竞争力。
4. 投资并购规划
根据整体发展战略与目标规划,公司将围绕核心业务,通过收购、兼并或合作的方式,使公司的产品、技术开发以及营销手段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快速提高市场占有率。
5. 品牌规划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公司的品牌建设,并坚持创民族品牌的发展战略。2025年公司将不断的寻求改进提高品牌的措施:加大对研发、市场开拓、生产及物流配送等持续投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稳定产品供应,丰富产品种类,保障安全生产,提高和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使“金宏”品牌体现良好的品质和信誉,广泛的市场知名度和客户认同感,持续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
6. 运营规划
公司以经营数字化、运行信息化、管理标准化为支撑,坚持“为客户创造纯金价值——金宏气体,纯金品质”的经营理念,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运营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和深化各个流程操作规范,支持公司业务快速扩张,为客户提供产品更多样,配送更及时的供气解决方案。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形成了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监督、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决策机构,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的行为及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公平、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运作,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有效配合,独立董事在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在规范公司治理、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风险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04-17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04-18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金宏气体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08-05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08-06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金宏气体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0-14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10-15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金宏气体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金向华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8 | 2024-10-14 | 2027-10-13 | 124,494,413 | 124,577,113 | 82,700 | 股权激励归属 | 216.17 | 否 |
金建萍 | 董事 | 女 | 72 | 2024-10-14 | 2027-10-13 | 36,060,000 | 36,060,000 | 0 | / | 1.00 | 否 |
刘 斌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8 | 2024-10-14 | 2027-10-13 | 103,191 | 126,347 | 23,156 | 股权激励归属 | 133.01 | 否 |
师东升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1 | 2024-10-14 | 2027-10-13 | 114,674 | 86,074 | -28,600 | 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 | 164.40 | 否 |
顾悦雯 | 董事 | 女 | 33 | 2024-10-14 | 2027-10-13 | 0 | 0 | 0 | / | - | 否 |
丁维平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2024-10-14 | 2027-10-13 | 0 | 0 | 0 | / | 8.00 | 否 |
陈 忠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4-10-14 | 2027-10-13 | 0 | 0 | 0 | / | 8.00 | 否 |
朱 谦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4-10-14 | 2027-10-13 | 0 | 0 | 0 | / | 0.98 | 否 |
戈惠芳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9 | 2024-10-14 | 2027-10-13 | 3,900,000 | 3,900,000 | 0 | / | 36.60 | 否 |
张凤健 | 监事 | 男 | 69 | 2024-10-14 | 2027-10-13 | 225,984 | 265,000 | 39,016 | 二级市场增减股份 | 0.20 | 否 |
王惠根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6 | 2024-10-14 | 2027-10-13 | 0 | 0 | 0 | / | 13.33 | 否 |
康立忠 | 副总经理 | 男 | 42 | 2024-10-14 | 2027-10-13 | 50,562 | 100,182 | 49,620 | 股权激励归属 | 165.72 | 否 |
宗卫忠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男 | 57 | 2024-10-14 | 2027-10-13 | 0 | 0 | 0 | / | 169.87 | 否 |
陈 莹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8 | 2024-10-14 | 2027-10-13 | 37,024 | 46,948 | 9,924 | 股权激励归属 | 110.81 | 否 |
陈琦峰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1 | 2011-12-26 | - | 0 | 0 | 0 | / | 53.64 | 否 |
刘志军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1 | 1999-10-28 | - | 0 | 0 | 0 | / | 46.96 | 否 |
徐 聪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7 | 2024-04-18 | - | 14,000 | 17,308 | 3,308 | 股权激励归属 | 36.00 | 否 |
陈 琪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7 | 2024-04-18 | - | 7,427 | 15,697 | 8,270 | 股权激励归属 | 35.69 | 否 |
董一平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38 | 2021-11-08 | 2024-10-14 | 0 | 0 | 0 | / | 7.35 | 否 |
柳炳峰 | 监事(离任) | 男 | 52 | 2021-11-08 | 2024-10-14 | 2,650,768 | 2,650,768 | 0 | / | 94.07 | 否 |
孙 猛 | 核心技术人员(离任) | 男 | 48 | 2012-01-01 | 2024-04-18 | 0 | 0 | 0 | / | 16.32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67,658,043 | 167,845,437 | 187,394 | / | 1,318.13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金向华 | 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1995年7月至1997年12月任吴县耐火材料厂生产部主管;1998年1月至1999年10月任苏州市液氧制造厂经理;1999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金宏有限执行董事,2008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金宏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长兼总经理。 |
金建萍 | 195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70年至1987年在吴县市陆慕镇孙埂村务农;1987年至1996年于吴县铸钢厂(后更名为“吴县重型机械厂”)工作;1999年至2006年4月任金宏有限监事;2014年1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2014年11月至今任金宏投资总经理。 |
刘 斌 | 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江苏玻璃集团气体车间技术员;2003年1月至2009年4月任苏州制氧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经理;2009年5月至2010年4月任园区金宏副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5年9月任金宏气体现场制气事业部总监;2015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副总经理。 |
师东升 | 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化学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8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吉化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历任车间主任、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等;2016年4月至2020年6月任金宏气体运营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副总经理。 |
顾悦雯 | 199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3年8月至2016年8月任中国银行苏州相城支行营业部公司客户经理;2016年9月至2018年2月任苏州市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招商办工作人员;2018年3月至2019年6月任苏州市相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任苏州市相城数字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主持工作);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任苏州市相城数字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任苏州市相城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历任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团)资本运营部副经理、资本运营部经理、党建监察部经理。 |
丁维平 | 196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校教授。1983年8月至1986年9月,任扬州大学教师;1993年11月至1995年12月,任南京大学博士后;1996年1月至今历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教授、教授、介观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2021年1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独立董事。 |
陈 忠 | 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校副教授。1987年1月至1997年8月任苏州丝绸工学院管理系讲师;1997年9月至2023年9月任苏州大学商学院财政系副教授;2021年1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独立董事。 |
朱 谦 | 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校教授。1997年7月至今历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独立董事。 |
戈惠芳 | 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83年6月至1986年10月任职于苏州长青菱镁制品厂;1986年11月至1990年1月任职于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1990年2月至1995年12月任苏州市长青乡团委书记;1996年1月至1999年2月任苏州市溶解乙炔厂书记、厂长;1999年3月至2000年10月任苏州市长青乡白洋村书记;2000年11月至2003年6月任金宏有限项目经理;2003年7月至2012年12月历任园区金宏副经理、总经理、董事;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任爱沃特气体(苏州)有限公司顾问;2009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监事。 |
张凤健 | 195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73年10月至1980年2月任职于尹山湖农场,1980年3月至2003年6月任苏州制氧机厂副总经理,2003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苏州工业园区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6年11月历任金宏气体副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等。 |
王惠根 | 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88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吴县重型机械厂员工;2003年1月至2009年10月任金宏有限员工;2009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员工;2015年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职工监事。 |
康立忠 | 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3月至2014年10月历任液化空气上海有限公司商务代表、现场制气和小型管道业务主管;2014年11月至2021年5月历任液化空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区现场制气和小型管道业务拓展经理、电子气业务线华南区总经理、电子气业务线华中区总经理、通用工业业务线华南区总经理;2021年6月入职金宏气体;2022年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副总经理。 |
宗卫忠 | 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1991年6月至1996年10月就职于苏州市乡镇工业局财务处;1996年11月至2000年2月历任中信实业银行城东办事处信贷员、城东办事处信贷科长、苏州园区支行行长助理;2000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江苏AB集团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3年1月至2012年8月历任光大银行苏州观前、金阊、常熟支行行长;2012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江西银行苏州分行副行长;2014年1月至2017年7月历任中信银行苏州分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零售信贷部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广发银行苏州分行副行长;2019年12月至2021年11月任苏州瑞鹏信息技术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2月入职金宏气体;2022年4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财务总监;2022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副总经理。 |
陈 莹 | 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3月至2022年9月历任金宏气体证券部副经理、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战略投资部经理、战略投资部总监、项目投资部总监;2022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会秘书。 |
陈琦峰 | 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12月至今,历任金宏气体研发中心副主任、眉山金宏总经理。 |
刘志军 | 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4年10月至1996年2月任职于安徽省六安市丁集镇液化石油气供销站;1996年3月至1999年10月,吴县铸钢厂分厂—吴县氧气厂操作工;1999年10月至2009年9月历任金宏有限充装班长、医用氧化验室主任、检测站站长、化验室主任、技术质量部经理、特气部经理;2009年10月至2013年6月历任金宏气体技术质量部经理、特气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吴中分公司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16年4月任金宏气体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历任金宏气体运行总监、检测总监;2023年10月至今任金宏检测执行董事、总经理。 |
徐 聪 | 1988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无机化学专业,中级工程师。2018 年7月至2019年10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研发部研发工程师;2019年11月至今,历任金宏气体技术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副主任。 |
陈 琪 | 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化学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2015年5月至2020年7月任苏州赫伯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职务,2020年8月至今,历任金宏气体技术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副主任。 |
董一平(离任) | 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资本市场);2011年12月至今历任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授薪合伙人、合伙人;2021年11月至2024年10月任金宏气体独立董事。 |
柳炳峰(离任) | 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98年3月至2004年4月任职于新华彩板有限公司;2004年5月至2006年4月任吴江市宝通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5月至2008年12月任吴江市金宏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吴江分公司负责人;2009年10月至2024年10月任金宏气体监事。 |
孙 猛(离任) | 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江苏省创新创业人才、姑苏紧缺人才、苏州市劳动模范。2000年7月至2005年7月郑州轻工业学院任教;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郑州大学在职研究生;2005年9月至2008年8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任长虹集团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北京PDP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2012年1月至2022年2月任金宏气体研发中心主任;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任金宏气体研发中心副主任。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金向华 | 金宏投资 | 执行董事 | 2013年11月 | 至今 |
金建萍 | 金宏投资 | 总经理 | 2014年11月 | 至今 |
刘 斌 | 苏州金瑞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6月 | 至今 |
陈 莹 | 苏州金梓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5月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金向华 | 金宏投资 | 执行董事 | 2013年11月 | 至今 |
苏州鑫福古玩玉器城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11月 | 至今 | |
金华龙燃气 | 董事长 | 2014年11月 | 2024年10月 | |
张家港金宏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4年12月 | 至今 | |
苏州相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2月 | 至今 | |
苏州市相城区元联永鼎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9月 | 至今 | |
金宏控股 | 董事长 | 2017年3月 | 至今 | |
金宏润投资 | 执行董事 | 2021年8月 | 至今 | |
上海金宏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3年12月 | 至今 | |
金建萍 | 苏州鑫福古玩玉器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9年7月 | 至今 |
金宏投资 | 总经理 | 2014年11月 | 至今 | |
刘 斌 | 潜江润苏 | 执行董事 | 2014年6月 | 至今 |
金华龙燃气 | 总经理 | 2014年11月 | 2024年10月 | |
嘉兴金宏 | 经理 | 2021年3月 | 至今 | |
重庆金宏 | 执行董事 | 2021年3月 | 至今 | |
师东升 | 苏相金宏润 | 董事长 | 2021年9月 | 至今 |
顾悦雯 | 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资本运营部经理 | 2023年10月 | 至今 |
丁维平 | 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 副教授、教授、介观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 | 1996年1月 | 至今 |
南通鼎新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9月 | 至今 | |
南京天宜华茂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1月 | 至今 | |
江苏介观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1年6月 | 至今 | |
江苏集萃氢燃料电池研究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6月 | 至今 | |
朱 谦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1997年7月 | 至今 |
戈惠芳 | 徐州金宏 | 监事 | 2009年3月 | 至今 |
康立忠 | 北京悟空气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1月 | 至今 |
西安卫光 | 董事 | 2024年3月 | 至今 | |
金宏万润 | 董事长 | 2024年8月 | 至今 | |
陈 莹 | 金宏万润 | 董事 | 2024年8月 | 至今 |
董一平(离任) |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11年12月 | 至今 |
柳炳峰(离任) | 金宏技术 | 执行董事 | 2014年9月 | 至今 |
七都金宏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10月 | 至今 | |
苏铜燃气 | 执行董事 | 2022年10月 | 至今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领取董事、监事职务报酬;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董事津贴,随公司工资发放,其他董事、监事不享有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系高管人员根据职务等级及职责每月领取的基本报酬,年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及考核情况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129.51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88.62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孙 猛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个人原因 |
徐 聪 | 核心技术人员 | 聘任 | 新增认定 |
陈 琪 | 核心技术人员 | 聘任 | 新增认定 |
董一平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选举 |
金向华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选举 | 换届选举 |
金建萍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刘 斌 | 董事、副总经理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师东升 | 董事、副总经理 | 选举 | 换届选举 |
顾悦雯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丁维平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陈 忠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朱 谦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柳炳峰 | 监事 | 离任 | 换届选举 |
戈惠芳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张凤健 | 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王惠根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康立忠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宗卫忠 |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陈 莹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01-12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01-24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金宏气体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02-02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03-04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4-03-25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金宏气体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4-04-17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4-04-25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4-05-13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4-07-19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金宏气体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4-08-21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金宏气体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4-09-03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金宏气体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4-09-26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金宏气体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10-14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金宏气体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10-21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10-29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11-22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金向华 | 否 | 16 | 16 | 5 | 0 | 0 | 否 | 3 |
金建萍 | 否 | 16 | 16 | 6 | 0 | 0 | 否 | 3 |
刘 斌 | 否 | 16 | 16 | 13 | 0 | 0 | 否 | 3 |
师东升 | 否 | 16 | 16 | 8 | 0 | 0 | 否 | 3 |
顾悦雯 | 否 | 16 | 16 | 13 | 0 | 0 | 否 | 3 |
丁维平 | 是 | 16 | 16 | 13 | 0 | 0 | 否 | 3 |
陈 忠 | 是 | 16 | 16 | 13 | 0 | 0 | 否 | 3 |
朱 谦 | 是 | 4 | 4 | 2 | 0 | 0 | 否 | 1 |
董一平 | 是 | 12 | 12 | 11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4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第五届:陈忠、董一平、丁维平 第六届:陈忠、丁维平、朱谦 |
提名委员会 | 第五届:丁维平、陈忠、金向华 第六届:丁维平、陈忠、金向华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第五届:董一平、陈忠、金向华 第六届:朱谦、陈忠、金向华 |
战略委员会 | 第五届:金向华、董一平、丁维平 第六届:金向华、丁维平、朱谦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3-25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出具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2024-04-25 | 1、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2024-08-21 | 1、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2024-09-18 | 1、关于启动选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2024-09-26 | 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2024-10-14 | 1、关于聘任宗卫忠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2024-10-29 | 1、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7-19 | 1、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2、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2024-09-19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2024-10-14 |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3-25 | 1、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5、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3-25 | 1、关于《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9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89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69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77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739 |
销售人员 | 383 |
技术人员 | 530 |
财务人员 | 115 |
运输人员 | 652 |
其他人员 | 276 |
合计 | 2,69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5 |
硕士 | 44 |
本科 | 589 |
大专 | 647 |
大专以下 | 1,410 |
合计 | 2,695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规范和健全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
同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规章制度,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另外,为了更好的给予员工保障,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商业保险、定期体检、高温补贴、生日及节日慰问等福利政策;在工作之余,公司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增强员工归属感和满意度。公司尊重员工的工作成果与贡献,注重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促进公司和员工的共同成长,实现双赢。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加强公司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准和管理能力,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根据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和岗位技能要求,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持续跟进与改善,使培训可以有序、有效开展,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实施分层分类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安全消防培训、管理者提升培训等;同时,不断增加培训预算,优化培训内容,推动内外训相结合,以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进步。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1)公司该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2)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或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每年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状况及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④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本条所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额或现金支出超过1亿元。
(4)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董事会可提出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对公众投资者的保护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①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不同的发展阶段、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② 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
③ 独立董事在召开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前,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④ 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形成决议;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
⑤ 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通过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并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① 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充分论证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变化导致公司不能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并说明利润留存的用途,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盈利转强时实施公司对过往年度现金分红弥补方案,确保公司股东能够持续获得现金分红。
② 公司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并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
③ 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提出明确意见,并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调整计划。
④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讨论并表决,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2. 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1,977,235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4,653,5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732,365.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人民币71,941,266.4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47%;本年度公司无资本
公积转增方案。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5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19,673,631.55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1,225,096.11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9.47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65,406,122.37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85,079,753.92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91.98 |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1,225,096.1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687,354,479.7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408,145,228.1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154,893,60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563,038,828.1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259,528,730.9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216.9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271,741,134.8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3.93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5,430,000 | 1.12 | 86 | 5.66 | 15.48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5,250,000 | 1.08 | 59 | 2.78 | 27.27 |
注:1、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54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8,433.34万股的1.1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86人,约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1,519人的5.66%;授予价格为15.48元/股。
2、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52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8,433.34万股的1.08%;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9人,约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2,125人的2.78%;授予价格为27.27元/股。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5,280,000 | - | 738,591 | 708,819 | 14.73 | 5,280,000 | 708,819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4,200,000 | - | - | - | - | 4,200,000 | - |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已达到触发值 | 791,067.96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已达到触发值 | -1,093,374.05 |
合计 | / | -302,306.09 |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薪酬与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以最大程度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报告期内,激励机制实施情况良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同意后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由工资、绩效奖与年终奖组成,并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个人岗位职责和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核发。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将子公司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财务管理、人事及信息披露等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制;并按时参加子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会议,对子公司的经营做到及时了解、及时决策。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督促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并有效执行。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八、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环保集约型综合气体供应商。肩负“融入经济血脉,彰显高尚气质”的历史使命,以“为客户创造纯金价值——金宏气体,纯金品质”为经营理念,建立以品牌为核心,以销售为龙头,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精细管理为基础,以超值服务为理念的发展之路,使公司做到“客户满意,员工骄傲,股东赞赏,社会肯定”。
公司高度重视ESG工作,将其置于与研发、生产、销售等基础业务同等重要的地位,是公司持续、长远发展的基石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多措并举,全力将ESG理念嵌入公司企业文化,将其内化为公司文化基因,以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树立行业典范,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尊重。
1. 践行环境保护
经济的发展不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公司注重环境保护,坚持走绿色、低碳、节能减排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公司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贯彻国家及上级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公司环保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公司环保规划和目标并提出相应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产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环保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全面辨识、评价,并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实施清洁生产,确保废水、废气、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危险废弃物合规处置。在国家工信部及江苏省政府大力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的环境下,公司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走安全、可靠、高效、环保的绿色发展道路,积极组织开展绿色工厂的建设工作,不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大力推动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同时,公司开展各类气体的回收再利用项目,加快生产和发展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于行业内率先通过了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2023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公司荣获“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
2. 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致力于成为优秀的社会公民。公司作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气体生产企业,对可能给社会和公众带来的在质量安全、知识产权、职业健康及社会公益等方面的影响非常重视,在行业内率先通过了ISO 45001、ISO 22000、ISO 9001、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来加强对这些影响因素的识别、控制和预防,并消除或降低危害因素。公司积极倡导“诚信敬业”,恪守商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健全信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监督方式,从强化诚信文化建设入手,通过建立信用评估机制、建立信用档案,与关键供方与合作伙伴一起共同建立诚信共赢的合作模式;对员工进行道德、诚信意识以及法律培训,不断
引导员工遵守道德规范,提高自身道德素养。公司秉承企业使命,根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核心价值观在创造企业效益,带动员工成长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公益事业,争做卓越社会公民。
3. 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建立了经营权、所有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离的制衡机制,成立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并由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辅助进行议事。公司聘请独立董事、顾问、专家辅助重大决策,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各层级规章制度的建设,规范生产经营管理。公司充分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邮箱等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其进行沟通交流,并切实做好未披露信息的保密工作,强化内幕信息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二、 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 □不适用
(一)本年度具有行业特色的ESG实践做法
□适用 √不适用
(二)本年度ESG评级表现
√适用 □不适用
ESG评级体系 | ESG评级机构 | 公司本年度的评级结果 |
万得ESG | 万得 | A |
华证ESG | 华证 | A |
(三)本年度被ESG主题指数基金跟踪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400.54 |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无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生产环节为气体的充装,氢气、液氧、液氮、乙炔等气体的生产,超纯氨、硅酸四乙酯、高纯二氧化碳的提纯及生产,二氧化碳、氢气、天然气等气体的尾气回收及提纯。气体充装过程中无工业废水和有害工业废气产生,噪声主要是泵、压缩机等运行产生的,危废主要是废润滑油、废硫酸铵、废活性炭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钢瓶和生活垃圾。尾气回收、提纯等气体生产环节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公司及各子公司配有相应的防治设施,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污染物进行处理,确保处理后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
1、 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排放的温室气体主要来自外购电力、外购热力的使用。公司积极响应并遵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推行绿色办公,倡导节能减排,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公司积极统筹和开展能源管理以及监测工作,选用低碳能源,低耗能设备,并通过持续推进工艺技术改进和设备改造降低能耗。
2、 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制定了《能源评审管理制度》及《能源绩效参数》,建立能源管理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例会,以加强能源改善工作;公司每年开展节能改造项目,提高能效,降低能源消耗,已建成屋面光伏发电项目,优化用能结构,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投入。在能源消耗和利用分析方面,由各个部门收集统计各项能源消耗量,各部门对于本部门每月消耗量和产品单耗进行分析,对于消耗异常的做出原因分析,同时将各部门能源消耗列入能源管理体系的绩效考核,强化节能工作,及时发现能源使用过程中的不合理和浪费环节,从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公司每年都围绕节能目标开展节能降耗工作,通过改进工艺、使用高效节能设备、淘汰落后能效电机、设备,保证了节能工作的顺利推进,例如开展“二期、三期冷冻机组更新”“照明灯具更换”“循环冷却水节能改造”等一系列节能技改项目;公司建有生产管理监控中心,覆盖了全厂的能源管理中心系统、生产过程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系统、物流管理系统等,该系统中的能源管理中心系统实现了能源数据采集分析。
3、 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废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等。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循环水循环使用,其他废水经预处理后经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排放。根据现场在线废水监测仪及江苏省优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公司废水排放符合要求,处于达标排放状态。
(2)废气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基本无废气排放,少量废气经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公司有四个废气排放口,主要废气污染源为颗粒物、氮氧化物等。钢瓶检验站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后高空排放,超纯氨车间原料氨提纯后产生的废气由四级吸收塔吸收处理后排放。江苏省优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书中显示,公司各废气排放数据均符合达标排放要求。
(3)噪声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线等设备。公司在进行设备选型时,优先考虑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减振措施,装置消声器来降低噪音,并加强厂区周边绿化隔离带建设。
公司噪声源主要有:空压机、粉碎机以及各类风机、水泵等设备。公司在各工序噪声源如气体放散口、大型风机排气筒均安装了消声器;在部分厂界建设声屏障;对噪声值较大的管道进行隔声、吸声包扎处理。江苏省优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公司厂界噪声控制均符合标准相关要求。
(4)一般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报废钢瓶和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主要有废过滤器、氨气吸收废液、废催化剂、废矿物油等。报废钢瓶全部委外运往有处理资质的企业,将钢瓶进行破碎后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垃圾站统一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或垃圾电厂处置。危险废弃物主要是废润滑油(HW08)、废过滤棉(HW12)、废硫酸铵(HW34)、废活性炭(HW49)、废滤芯(HW49)、废油漆桶(HW49)、废油漆(HW12)和实验室废试剂(HW49),均交由有资质的苏州市荣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规处置。公司独立设置了危险废弃物储存仓库,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符合“防雨、防晒、防渗漏、防流散以及预防人体直接接触等安全措施”,并设置危险废物标志牌。鉴于废矿物油属于液体废物,公司按要求设置了导流槽,做到发生泄漏后可以收集处置。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采取了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相关排放标准和排放量均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4、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重视在环境保护上的管理和投入,在能耗控制、节能减排等方面,以经济与环保同步发展、共同提升为宗旨,着力于打造一个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
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环境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制度》等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职责并认真执行,加强环保法制教育,增强广大职工的环保意识,宣传环保知识,增强全员治理环境的良好氛围,确保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投入持续增加,治理设施不断优化。对污水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雨水排水“雨污分流”进一步改进。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338.16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清洁能源发电,选用低碳能源,低耗能设备,并通过持续推进工艺技术改进和设备改造降低能耗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五”是实现我国碳排放达峰的关键期,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攻坚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结合发展实际,明确碳达峰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及重点任务,持续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工作。
2024年,公司通过利用太阳能光伏、改进生产工艺等方式减少传统电力和燃料产生的碳排放;通过开拓二氧化碳尾气回收项目,实现能源节约和减少碳排放,向社会持续提供环保低碳的产品,力争到206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公司节能减排措施详细内容具体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金宏气体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实现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战略目标,积极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公司全国布局,落地多条尾气回收及高纯气体生产线的建设项目,对二氧化碳、氧化亚氮等气体实地回收,将其资源化于不同领域,形成循环经济的良好示范,减少总体碳排压力,有力推动我国碳中和目标达成。
更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有生产管理监控中心,覆盖了全厂的能源管理中心系统、生产过程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系统、物流管理系统等。该系统中的能源管理中心系统实现了能源数据采集分析,强化节能工作,及时发现能源使用过程中的不合理和浪费环节,从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公司严格按照GB/T7119的要求开展节水评价工作,拥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进行了水平衡测试,编制了水平衡测试报告。经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证明,公司单位产值新水消耗量已达到先进水平。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小区评估结果的通知》(苏建函城〔2019〕548号),公司获得了“江苏省节水型企业”称号。
公司重视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利用,2023年光伏发电站顺利并网,增加了能源供应的多样性,减少了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有助于降低碳排放和环境污染,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公司充分利用废热余热资源,制氢车间生产装置的蒸汽转化工序和中温变换工序中,安装了废热回收装置用于回收余热,430℃左右的变换气经过冷却,降温至40℃后送入PSA吸附单元。其余热回收产生的中压蒸汽供制氢生产装置自用,大大降低了能耗。
(七)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聚焦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始终秉持高度的责任感,通过四大核心路径系统性推进节能降碳工作,包括直接减排措施、可再生电力使用、减排政策关注以及碳捕集利用技术,其中碳捕集利用项目在本报告期内助力客户减少温室气体排放304,441吨。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金宏气体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四、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描述。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相关描述。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不适用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已搭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关政策,同时,公司成立了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体系运行情况。公司通过优化应急响应机制及预案、实时监控主机和网络设备性能、数据安全培训等措施,提升信息安全管理能力,降低重大网络安全风险。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金宏气体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101.95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
救助人数(人)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共同富裕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梦想和追求,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扶贫精神,在发展中始终不忘自己肩负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用爱心回馈社会,积极组织员工捐款、参与当地社区义工活动等公益事业,用实际行动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以多种方式参与到公益活动中,如:倡导并组织员工无偿献血、社区服务、慰问消防员等;分别向苏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展基金会、苏州市慈善基金会等进行捐款;公司先后被评为“慈善爱心企业”“爱心公益联盟单位”“最具爱心捐赠企业”等荣誉称号。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一整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决策程序及规则。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规范化治理水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职责分工明确,依法规范运作;严格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保障所有股东依法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同时,公司建立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电话、邮件、现场调研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维护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公司重视对投资者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按照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并执行利润分配方案,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财务政策稳健,资金、资产安全并具有独立性,在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兼顾债权人利益,不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或违规担保事项。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倡导以人为本,关心员工及员工的成长,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按时发放工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为员工提供健康体检、高温补贴、生日及节日等福利。不断完善并优化薪酬福利体系、绩效考核体系以及晋升体系,并依据公司发展目标及员工培养计划,开展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
管理者提升培训、部门员工技能培训等丰富多样的培训活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员工的价值感、成就感和归属感,促进员工的长远良好发展。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0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0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0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0 |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内控管理体系,对采购流程、库存管理和供应商选择等环节制定了明确规范。各部门协同配合,确保产品交付及时、质量可控。公司通过全面评估潜在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交付周期和质量控制等关键指标,甄选优质合作伙伴,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在产品交付、质量管控和技术保密等方面形成了标准化、规范化的合同约束机制,有效保障了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安全,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严格筛选和检测原材料,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安全可靠。公司还精选原材料,进行多项检测,为客户提供安全支持。公司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消防、突发事件等演练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及自我保护能力、群体防护意识。不仅如此,公司还为客户提供详细的安全使用指南和技术咨询等服务,确保客户正确使用产品。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同时引入知识产权智能管理系统,利用系统快速跟进申请登记流程,高效保护创新成果并进行风险防范。公司在气体生产、纯化等关键领域不断创新,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38项。借助信息化系统,构建统一、高效、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流程,实现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防护体系。公司定期开展丰富多样的培训活动,培训内容涵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解读、典型侵权案例剖析以及公司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宣贯等,让员工深入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与实际操作要点。
公司从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到成果保护与风险防控,各个环节紧密相扣,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通过持续的投入与创新,不仅稳固构筑起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坚实壁垒,更为公司的技术
创新、品牌建设和市场拓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为公司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发展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作为企业公民,公司高度维护与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将公司发展与社会进步紧密相连,切实做到公司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相互协调。公司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注重与社会、社区的公共关系,秉着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精神,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公司坚持诚信经营、依法合规纳税,多年来均为地区纳税大户,并为地区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
五、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企业发展之中,将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机结合,积极打造“宏扬正气”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支部“助推器、智囊团、连心桥、导航仪”作用,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展示新作为,凝聚起党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实现党建工作和企业发展的深度融合、良性互动。
截至目前,中共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共有党员78人,下设综合管理党支部、研发运营党支部、销售联合党支部,先后被评为苏州市“非公企业先锋党组织”、相城高新区“先锋基层党组织”等。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第二期“提质增效重回报”专场、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半年度半导体设备及材料行业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2024年11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53 | 通过进门财经平台、腾讯会议等平台进行投资者交流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详见公司网站www.jinhonggroup.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专线电话、网上业绩说明会及现场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2024年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184次,共接待券商分析师、研究员、投资者千余人,与投资者进行了真诚且充分的沟通。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管理,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对重大未公开内幕信息执行严格的保密程序,控制知情人员范围。同时,公司还主动、及时地与监管部门保持联系与沟通,报告公司的有关事项,从而准确地把握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
(四)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其中机构投资者参与投票2次,公司还积极听取投资者对公司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 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致力于维护公平透明的商业环境。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和流程,明确了禁止行为及处罚措施,并通过定期培训和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员工及合作伙伴的合规意识。报告期内,公司共开展45次专项审计,覆盖高风险领域,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监督体系,重点关注供应链及第三方合作中的合规风险,确保公司运营的廉洁与诚信。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金建萍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 2019年11月12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任职期间;离职后半年内;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 2019年11月12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任职期间;离职后半年内;锁定期届满2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向华的配偶韦文彦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 2019年11月12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1)减持股份的条件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金向华、金建萍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 | 2019年11 | 是 | 锁定期届满后;锁定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金建萍 | 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若金向华、金建萍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后金向华、金建萍仍能保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2)减持股份的方式锁定期届满后,金向华、金建萍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减持股份的价格金向华、金建萍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金向华、金建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4)减持股份的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金向华、金建萍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金向华、金建萍持有发行人老股的2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金向华、金建萍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金向华、金建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老股的25%。(5)减持股份的期限金向华、金建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金向华、金建萍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金向华、金建萍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金向华、金建萍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金向华、金建萍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金向华、金建萍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 | 月12日 | 届满后2年内 |
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金向华、金建萍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金向华、金建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金向华、金建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金向华、金建萍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金向华、金建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其他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朱根林 | 锁定期届满后,朱根林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朱根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朱根林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朱根林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个人资金需求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朱根林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朱根林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朱根林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19年11月12日 | 是 | 锁定期届满后;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金宏气体、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金建萍 | (1)启动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条件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已转让的限售股。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已转让的限售股。(2)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启动程序①公司回购股份的启动程序A.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B.公司董事会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C.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回购工作。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购回的启动程序A.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回公司股份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布股份购回公告,披露股份购回方案;B.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作出购回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购回工作。(3)约束措施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相应承诺。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份回购、购回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购回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①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公司应:A.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 2019年11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B.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②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A.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B.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股份购回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 ||||||||
其他 | 金宏气体 | (1)公司符合发行上市的条件,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2)本次公开发行后,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的,公司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3)公司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况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上述期限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在作出该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内容及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 2020年2月2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金建萍 | (1)公司符合发行上市的条件,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2)本次公开发行后,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的,承诺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3)承诺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况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上述期限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在作出该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内容及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 2020年2月2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9年11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金宏气体 |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将严格执行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若本公司未能执行上述承诺内容,将采取下列约束措施:(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19年11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金建萍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承诺人将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若承诺人未能执行上述承诺内容,将采取下列约束措施:(1)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上述承诺内容系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19年11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金宏气体、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金建萍 | (1)公司及本人承诺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在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公司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及本人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公司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及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及本人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 2019年11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若因公司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及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公司及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2)上述承诺为公司及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19年11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金宏气体 |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①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③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2019年11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金建萍 |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①如果本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③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2019年11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本人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以本人当年以及以后年度的税后工资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且在履行承诺前,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2019年11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金建萍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金宏气体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自身未经营、亦没有为他人经营与金宏气体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金宏气体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2)本人在持有金宏气体的股份期间或在金宏气体任职期间,将不从事与金宏气体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不会新设或收购与金宏气体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金宏气体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与金宏气体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3)如金宏气体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人承诺自身及控制的企业将不与金宏气体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金宏气体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将采取停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金宏气体、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维护金宏气体利益,消除潜在的同业竞争。(4)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全体股东之权益作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金宏气体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归金宏气体所有。 | 2019年12月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持股5%以上股东金向华、金建萍和朱根林 |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金向华、金建萍和朱根林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并出具承诺:(1)如金宏气体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金宏气体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次减持金宏气体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六个月)的,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2)如届时本人决定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人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如届时本人成功认购取得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不减持金宏气体股票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遵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3)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或可转债的行为,不实施或变相实施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4)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金宏气体股票或可转债的,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金宏气体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2022年12月2日 | 是 | 本次发行可转债认购后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并出具承诺:(1)如金宏气体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金宏气体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次减持金宏气体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六个月)的,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2)如届时本人决定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人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如届时本人成功认购取得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不减持金宏气体股票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遵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3)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或可转债的行为,不实施或变相实施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4)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或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金宏气体股票或可转债的,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金宏气体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2022年12月2日 | 是 | 本次发行可转债认购后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和实际控制人金建萍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2年12月2日 | 是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2年12月2日 | 是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将尽可能减少及避免与金宏气体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3)本人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金宏气体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关联交易损害金宏气体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本人的有关关联交易承诺将同样适用于本人持股或控股的其他企业,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重要关联方,本人将在合法权限内促成持股或控股的其他企业及上述人员履行上述承诺。 | 2022年12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23年10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无 |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一、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 | 无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该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会计变更,无需履行审批程序。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5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刘跃华、罗来千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2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0,000.00 |
财务顾问 | ||
保荐人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启动选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启动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2024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10月1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履行职责,诚实守信,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失信情形。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金宏气体 | 公司本部 | 太仓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60,000,000.00 | 2023-09-21 | 2023-09-21 | 2031-09-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金宏气体 | 公司本部 | 金宏气体(厦门)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10,000,000.00 | 2023-08-25 | 2023-07-12 | 2031-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金宏气体 | 公司本部 | 金宏气体(上海)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05,450,000.00 | 2024-09-19 | 2024-09-18 | 2031-09-1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长沙益华 | 控股子公司 | 长沙曼德 | 控股子公司 | 18,000,000.00 | 2024-03-26 | 2024-03-21 | 2026-03-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长沙益华 | 控股子公司 | 长沙曼德 | 控股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12-03 | 2024-12-03 | 2034-12-0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33,45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03,45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03,450,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2.0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结构性存款 | 闲置IPO募集资金 | 118,220.00 | 9,000.00 | 0 |
结构性存款 | 自有资金 | 95,400.00 | 0.00 | 0 |
结构性存款 | 闲置可转债资金 | 292,200.00 | 40,000.00 | 0 |
定期存单 | 闲置IPO募集资金 | 5,000.00 | 0.00 | 0 |
定期存单 | 闲置可转债资金 | 20,000.00 | 0.00 | 0 |
7天通知存款 | 自有资金 | 2,000.00 | 0.00 | 0 |
7天通知存款 | 闲置可转债资金 | 4,000.00 | 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 | 2024-12-07 | 2025-01-06 | IPO | 银行 | 否 | 到期还本付息 | 2.36 | - | 2,000 | 是 | 否 |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2024-12-07 | 2025-03-07 | IPO | 银行 | 否 | 到期还本付息 | 2.36 | - | 5,000 | 是 | 否 | |||
兴业银行苏州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 | 2024-12-16 | 2025-01-23 | IPO | 银行 | 否 | 到期还本付息 | 2.22 | - | 2,000 | 是 | 否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 | 2024-09-30 | 2025-01-25 | 可转债资金 | 银行 | 否 | 到期还本付息 | 2.40 | 1,000 | 是 | 否 | ||||
宁波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 | 2024-10-21 | 2025-01-21 | 可转债资金 | 银行 | 否 | 到期还本付息 | 2.50 | 1,000 | 是 | 否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 | 2024-11-13 | 2025-02-13 | 可转债资金 | 银行 | 否 | 到期还本付息 | 2.40 | 4,000 | 是 | 否 |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 | 2024-12-28 | 2025-03-28 | 可转债资金 | 银行 | 否 | 到期还本付息 | 2.36 | 15,000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黄埭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7,000 | 2024-12-30 | 2025-04-01 | 可转债资金 | 银行 | 否 | 到期还本付息 | 2.09 | 17,000 | 是 | 否 |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 | 2024-12-07 | 2025-03-07 | 可转债资金 | 银行 | 否 | 到期还本付息 | 2.36 | 2,000 | 是 | 否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6月23日 | 187,437.10 | 175,951.06 | 99,777.90 | 76,173.16 | 160,436.75 | 68,488.71 | 91.18 | 89.91 | 15,075.50 | 8.57 | 50,931.30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3年7月21日 | 101,600.00 | 100,415.96 | 100,415.96 | - | 57,395.05 | - | 57.16 | - | 18,469.19 | 18.39 | - |
合计 | / | 289,037.10 | 276,367.02 | 200,193.86 | 76,173.16 | 217,831.80 | 68,488.71 | / | 89.91 | 33,544.69 | / | 50,931.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3,877.94 | - | 4,378.67 | 112.91 | 2021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3,270.30 | 不适用 | 否 | -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2,939.66 | - | 2,943.46 | 100.13 | 2021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 |
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6,872.28 | 125.14 | 6,836.79 | 99.48 | 2022年6月 | 是 | 是 | 注1 | 9,105.58 | 不适用 | 否 | 358.89 | |
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5,278.21 | - | 4,084.64 | 77.39 | 2021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1,620.24 | 不适用 | 否 | 1,310.15 | |
智能化运营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4,042.31 | - | 4,042.31 | 100.00 | 2021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 其他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25,836.20 | - | 26,740.96 | 103.5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否 | 16,767.50 | 4,881.14 | 15,873.51 | 94.67 | 2023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5,365.67 | 不适用 | 否 | 1,162.69 |
全椒金宏电子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否 | 12,000.00 | 3,628.74 | 8,537.95 | 71.15 | 2024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15.89 |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否 | 15,163.80 | 5,846.82 | 12,288.26 | 81.04 | 2024年12月 | 是 | 是 | 注2 | 8,863.24 | 不适用 | 否 | 0 |
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否 | 7,000.00 | 504.95 | 6,221.49 | 88.88 | 2023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1,995.65 | 不适用 | 否 | 889.08 |
超募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8,400.00 | - | 68,400.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 ||
北方集成电路二期电子大宗载气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否 | 7,773.16 | 88.71 | 88.71 | 1.14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7,000.00 | 7,719.05 | 12,758.26 | 27.15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注7 | -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21,815.96 | - | 21,819.62 | 100.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 |
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4,600.00 | 3,697.60 | 9,687.84 | 66.36 | 2024年6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0,500.00 | 5,160.99 | 8,840.26 | 84.19 | 2024年7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
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6,500.00 | 1,891.55 | 4,289.07 | 65.99 | 2024年6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863.75 | |
合计 | / | / | / | / | 276,367.02 | 33,544.69 | 217,831.80 | / | / | / | / | / | 30,220.68 | / | / | 4,900.45 |
注1: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因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建设进展较预期有所放缓。2022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2年6月。注2: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受建设审批流程相对复杂及周期较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速度有所放缓,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12,288.2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尾款支付,预计不会产生资金节余。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待所有款项付清后,公司将注销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3:全椒金宏电子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为了更加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315.8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目前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待所有款项付清后,公司将注销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注4: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9,687.8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尾款支付,预计不会产生资金节余。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待所有款项付清后,公司将注销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注5: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8,840.2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尾款支付,预计不会产生资金节余。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待所有款项付清后,公司将注销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注6: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为了更加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863.7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目前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待所有款项付清后,公司将注销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注7: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受部分设备交付(安装)进度等因素影响,目前“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仍处于建设过程中,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2024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22,800 | 22,800 | 1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22,800 | 22,800 | 1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22,800 | 22,800 | 100 | / |
投资在建项目 | 在建项目 | 7,773.16 | 88.71 | 1.14 | / |
合计 | / | 76,173.16 | 68,488.71 | / | /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7月19日 | 20,000 | 2024年7月24日 | 2025年7月23日 | 9,000 | 否 |
2024年7月19日 | 50,000 | 2024年8月16日 | 2025年8月15日 | 40,000 | 否 |
其他说明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2024年7月24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2024年8月1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86,943,142 | 100.00 | 708,819 | 0 | 0 | -5,674,726 | -4,965,907 | 481,977,235 | 100.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486,943,142 | 100.00 | 708,819 | 0 | 0 | -5,674,726 | -4,965,907 | 481,977,235 | 100.0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486,943,142 | 100.00 | 708,819 | 0 | 0 | -5,674,726 | -4,965,907 | 481,977,235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4月25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计626,119股完成股份登记,并于2024年5月6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2024年7月5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计82,700股完成股份登记,并于2024年7月12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5,680,000股股份的用途予以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上述回购股份已于2024年9月25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宏转债”于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开始转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5,27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上述股份变动使公司2024年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被摊薄,具体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二)主要财务指标”的有关内容。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0年6月5日 | 15.48 | 121,083,400 | 2020年6月16日 | 121,083,400 |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3年7月17日 | 100.00 | 10,160,000 | 2023年8月10日 | 10,160,000 | 2029年7月16日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号),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于2020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数为12,108.34万股,发行价格为15.48元每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0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全部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19号”文予以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1,6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1号文同意,公司10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本章节“一、股份变动情况”;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7,31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7,07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金向华 | 82,700 | 124,577,113 | 25.8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朱根林 | 569,165 | 50,947,750 | 10.5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金建萍 | 0 | 36,060,000 | 7.4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苏州市相城埭溪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0 | 8,915,164 | 1.8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苏州金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 | 8,694,900 | 1.8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762,115 | 6,226,796 | 1.29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 -8,734,323 | 5,898,855 | 1.22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金福生 | 1,910,000 | 4,760,000 | 0.9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孔连官 | 0 | 3,980,000 | 0.8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戈惠芳 | 0 | 3,900,000 | 0.8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金向华 | 124,577,1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577,113 | |||||
朱根林 | 50,947,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947,750 | |||||
金建萍 | 36,0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060,000 | |||||
苏州市相城埭溪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915,164 | 人民币普通股 | 8,915,164 | |||||
苏州金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8,69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694,90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226,796 | 人民币普通股 | 6,226,796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 5,898,855 | 人民币普通股 | 5,898,855 | |||||
金福生 | 4,7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60,000 | |||||
孔连官 | 3,9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80,000 | |||||
戈惠芳 | 3,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00,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第九),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4,653,584股,根据规定回购专户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股东金向华、朱根林和金建萍为一致行动人,朱根林与金向华为叔侄关系,金建萍与金向华为母子关系,金宏投资为金向华控制的公司。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464,681.00 | 0.51 | 453,700 | 0.09 | 6,226,796 | 1.29 | 0 | 0.00 |
苏州市相城埭溪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915,164 | 1.83 | 30,000 | 0.01 | 8,915,164 | 1.85 | 30,000 | 0.01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金向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金向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金建萍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金建萍与金向华为母子关系,双方已签订一致行动协议。金向华持有公司25.85%的股权,其控制的金宏投资持有公司1.80%的股权,金建萍持有公司7.48%的股权。金向华和金建萍合计控制公司35.13%的股权,金向华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建萍任公司董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决策具有实际控制和影响。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年11月9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000,000-1,660,000/0.21-0.34 |
拟回购金额 | 3,000-5,000 |
拟回购期间 | 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
回购用途 |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2,364,249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年9月27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666,700-3,333,300/0.35-0.69 |
拟回购金额 | 4,000-8,000 |
拟回购期间 | 待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回购用途 |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2,289,335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1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377.3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04,159,622.64元。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9年7月16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1号文同意,公司10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宏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38”。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金宏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5,158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420,000 | 4.47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221,000 | 4.2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1,470,000 | 4.08 |
西北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西北飞龙基金有限公司 | 34,000,000 | 3.3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944,000 | 3.3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050,000 | 2.9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258,000 | 2.68 |
朱根林 | 25,931,000 | 2.55 |
平安稳健配置3号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0 | 2.46 |
国寿养老安享鑫祺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451,000 | 2.31 |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金宏转债 | 1,016,000,000 | 107,000 | 0 | 0 | 1,015,893,000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金宏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107,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5,274 |
累计转股数(股) | 5,274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0011 |
尚未转股额(元) | 1,015,893,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9.9895 |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金宏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2024-04-30 | 27.46 | 2024-04-27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因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626,119股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经计算,“金宏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30日起由27.48元/股调整为27.4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
2024-05-23 | 27.12 | 2024-05-16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起由27.46元/股调整为27.1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
2024-09-19 | 26.97 | 2024-09-10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19日起由27.12元/股调整为26.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
2024-10-16 | 19.07 | 2024-10-15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因公司股票价格触及《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及同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16日起由26.97元/股调整为19.0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19.07 |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676,722.74万元,负债总额为341,737.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50%。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金宏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中诚信于2024年5月23日出具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4]跟踪0253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金宏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公司运转正常,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XYZH/2025SUAA1B0017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宏气体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金宏气体,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如本章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应收账款”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宏气体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02,012,847.36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22,225,193.12元。金宏气体根据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为判断基础确认坏账准备。金宏气体管理层在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回收金额的相关领域运用了特定的判断,该领域依赖于多项假设和估计,且管理层的估计和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基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针对与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的相关领域所使用的假设和估计的合理性,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对金宏气体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主要环节及其控制点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在了解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主要环节及其控制点进行控制测试:
(2)检查管理层制定的相关会计政策是否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年度会计政策是否发生变更;
(3)了解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时判断和考虑的因素,分析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预期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4)获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算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准备会计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5)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和抽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通过获得的证据,我们认为,金宏气体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方面所做的判断是恰当的。
(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本章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2024年度金宏气体营业收入为2,525,277,683.91元。
营业收入的确认对金宏气体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同时收入为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针对收入确认,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在了解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主要环节及其控制点进行控制测试;
(2)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波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3)核查与收入相关各项经营指标,分析异常变动情况并与同行业比较;
(4)抽样检查与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口报关单、运单、客户签收单、销售回款等资料,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5)对重要客户及本期新增大额客户执行独立函证程序,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完整性等;
(6)对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通过获得的证据,我们认为,金宏气体管理层对收入确认方面所做的判断是恰当的。
(三)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如本章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7.商誉”所述,2024年度金宏气体所示商誉项目原值为334,402,411.11元,相应的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36,684,534.17元,商誉净值为297,717,876.94元。金宏气体管理层每年对非同一控制下收购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将含有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可收回金额是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所得。编制折现的现金流量预测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特别是估计长期收入增长率和确定采用的折现率。由于管理层对商誉的减值评估较为复杂,其中包含若干涉及判断的假设,特别是对所采用的长期收入增长率、利润率和折现率的判断,有可能受到管理层偏向的影响,因此,我们将评估金宏气体非同一控制下形成商誉的潜在减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针对商誉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评价管理层聘请的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复核管理层聘请的评估事务所的评估工作,包括估值方法、模型和关键参数等,并就商誉减值评估涉及的相关事项与专家进行书面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4)检查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四、 其他信息
金宏气体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金宏气体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金宏气体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金宏气体、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金宏气体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金宏气体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金宏气体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金宏气体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692,637,878.19 | 632,496,272.4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505,217,706.82 | 819,338,902.75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33,502,607.61 | 154,375,535.76 |
应收账款 | 七、5 | 379,787,654.24 | 390,994,734.02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42,794,589.04 | 158,300,863.22 |
预付款项 | 七、8 | 68,599,193.41 | 45,469,926.9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1,332,195.20 | 15,242,250.7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54,547,381.78 | 145,339,572.5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27,646,293.84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35,658,541.94 | 87,164,927.08 |
流动资产合计 | 2,261,724,042.07 | 2,448,722,985.5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83,437,290.55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32,096,017.10 | 32,948,445.2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27,535,487.43 | 29,503,912.57 |
固定资产 | 七、21 | 2,165,865,798.98 | 1,490,623,568.21 |
在建工程 | 七、22 | 1,081,968,247.88 | 1,010,676,374.1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71,321,766.80 | 79,407,917.66 |
无形资产 | 七、26 | 316,126,571.52 | 355,832,367.8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297,717,876.94 | 329,325,086.13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30,159,953.10 | 32,676,289.1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43,883,269.21 | 28,918,597.3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355,391,115.18 | 401,023,779.2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05,503,394.69 | 3,790,936,337.48 | |
资产总计 | 6,767,227,436.76 | 6,239,659,323.0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84,572,345.74 | 240,244,132.6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3 | 4,070,000.00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372,925,121.70 | 550,206,801.43 |
应付账款 | 七、36 | 344,598,613.63 | 310,127,518.4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53,076,722.54 | 42,162,623.6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67,743,531.37 | 73,302,450.41 |
应交税费 | 七、40 | 24,074,540.85 | 32,535,772.1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81,627,147.24 | 87,867,428.1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45,403,046.87 | 91,972,471.29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220,083.63 | 10,352,050.52 |
流动负债合计 | 1,276,241,153.57 | 1,442,841,248.6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977,889,002.64 | 281,399,629.54 |
应付债券 | 七、46 | 895,844,859.84 | 861,320,702.79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8,767,797.05 | 29,546,935.01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七、50 | 10,600.00 | 10,600.00 |
递延收益 | 七、51 | 65,883,715.05 | 47,904,208.9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82,738,033.22 | 156,371,631.0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41,134,007.80 | 1,376,553,707.36 | |
负债合计 | 3,417,375,161.37 | 2,819,394,956.0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81,977,235.00 | 486,943,14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60,064,396.97 | 160,081,255.92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546,273,503.31 | 1,705,182,299.15 |
减:库存股 | 七、56 | 91,581,647.99 | 181,137,680.43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109,659.93 | 1,774,366.06 |
专项储备 | 七、58 | 27,801,879.56 | 22,290,684.79 |
盈余公积 | 七、59 | 176,461,549.18 | 146,203,699.4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760,638,775.92 | 829,783,775.5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063,745,351.88 | 3,171,121,542.48 | |
少数股东权益 | 286,106,923.51 | 249,142,824.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349,852,275.39 | 3,420,264,366.9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767,227,436.76 | 6,239,659,323.01 |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卫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0,664,698.31 | 346,107,618.4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90,132,145.18 | 528,848,404.1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6,332,665.34 | 121,330,302.75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48,410,693.03 | 236,501,108.22 |
应收款项融资 | 125,122,511.42 | 140,173,203.67 | |
预付款项 | 20,180,547.68 | 8,357,440.2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969,184,432.36 | 834,499,230.6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800,000.00 | 5,863,519.34 | |
存货 | 95,432,154.99 | 95,249,310.4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68,109.75 | 8,992,316.8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71,527,958.06 | 2,320,058,935.3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2,306,372,710.80 | 1,818,648,569.6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707,122.36 | 18,009,014.1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18,545,832.41 | 831,645,222.56 | |
在建工程 | 236,477,518.46 | 259,872,953.0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8,542,943.46 | 34,053,403.36 | |
无形资产 | 51,134,381.46 | 53,101,678.5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452,496.58 | 440,022.9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222,850.11 | 13,079,291.8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5,059,689.98 | 56,789,456.4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57,515,545.62 | 3,085,639,612.62 | |
资产总计 | 6,029,043,503.68 | 5,405,698,547.9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6,549,438.90 | 100,478,847.2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26,622,026.07 | 478,625,365.72 | |
应付账款 | 173,468,875.86 | 165,588,729.2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5,005,085.97 | 30,494,962.53 | |
应付职工薪酬 | 36,390,036.11 | 43,952,061.38 | |
应交税费 | 8,316,743.62 | 15,048,652.39 | |
其他应付款 | 335,459,334.14 | 260,700,251.1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6,689,722.13 | 87,811,713.65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64,232.92 | 2,174,652.2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39,865,495.72 | 1,184,875,235.56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813,835,731.42 | 206,217,925.14 | |
应付债券 | 877,977,105.05 | 855,483,928.97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99,859.61 | 1,326,509.4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5,387,748.97 | 43,965,978.4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7,401,756.68 | 69,564,610.1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35,402,201.73 | 1,176,558,952.18 | |
负债合计 | 2,975,267,697.45 | 2,361,434,187.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81,977,235.00 | 486,943,14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160,064,396.97 | 160,081,255.92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636,976,231.46 | 1,774,359,465.82 | |
减:库存股 | 91,581,647.99 | 181,137,680.43 | |
其他综合收益 | -248,946.00 | -609,437.94 | |
专项储备 | 2,772,507.86 | 5,265,647.62 | |
盈余公积 | 176,461,549.18 | 146,004,918.41 | |
未分配利润 | 687,354,479.75 | 653,357,048.8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053,775,806.23 | 3,044,264,360.2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029,043,503.68 | 5,405,698,547.97 |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卫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勇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525,277,683.91 | 2,427,353,257.0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525,277,683.91 | 2,427,353,257.0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278,284,052.84 | 2,057,865,644.0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713,294,661.10 | 1,511,442,628.7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7,702,855.30 | 17,527,804.36 |
销售费用 | 七、63 | 199,149,717.81 | 211,121,558.81 |
管理费用 | 七、64 | 212,701,990.50 | 214,804,821.78 |
研发费用 | 七、65 | 100,781,790.61 | 86,301,355.80 |
财务费用 | 七、66 | 34,653,037.52 | 16,667,474.54 |
其中:利息费用 | 41,116,463.37 | 23,691,250.20 | |
利息收入 | 9,829,815.03 | 10,057,397.45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9,619,412.76 | 41,120,559.0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343,646.00 | 6,412,759.0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42,526.7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771,449.85 | 4,587,897.7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910,911.93 | -5,616,917.9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51,057,449.87 | -17,452,710.5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5,450,133.71 | 2,142,424.6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6,209,911.59 | 400,681,624.9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332,706.12 | 3,192,243.1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377,910.55 | 2,999,187.2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6,164,707.16 | 400,874,680.8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6,362,016.25 | 72,729,563.2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9,802,690.91 | 328,145,117.5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9,802,690.91 | 328,145,117.5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1,225,096.11 | 315,001,415.3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577,594.80 | 13,143,702.2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57 | 335,293.87 | 352,570.41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35,293.87 | 352,570.4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2,410.28 | -719,563.1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2,410.28 | -719,563.19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87,704.15 | 1,072,133.6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87,704.15 | 1,072,133.60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10,137,984.78 | 328,497,688.0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1,560,389.98 | 315,353,985.7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577,594.80 | 13,143,702.2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6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6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卫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勇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739,931,909.32 | 1,680,551,979.74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226,187,010.29 | 1,080,740,835.47 |
税金及附加 | 7,642,262.87 | 8,390,560.56 | |
销售费用 | 118,843,635.74 | 124,580,579.12 | |
管理费用 | 108,776,970.04 | 119,367,864.94 | |
研发费用 | 92,025,016.84 | 74,126,243.13 | |
财务费用 | 17,258,943.39 | 10,037,468.23 | |
其中:利息费用 | 32,918,782.22 | 21,060,210.85 |
利息收入 | 17,309,689.24 | 13,525,077.94 | |
加:其他收益 | 37,132,736.26 | 34,766,592.6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21,973,135.92 | 45,540,569.8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42,526.7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73,826.85 | 1,794,932.2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703,967.67 | -3,327,080.1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09,473.2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7,667.52 | 1,103,839.4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27,831,995.76 | 343,187,282.31 | |
加:营业外收入 | 2,222,505.32 | 1,442,817.5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331,453.23 | 2,238,661.9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8,723,047.85 | 342,391,437.88 | |
减:所得税费用 | 24,156,740.16 | 40,003,054.7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4,566,307.69 | 302,388,383.1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4,566,307.69 | 302,388,383.1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60,491.94 | -609,437.94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60,491.94 | -609,437.94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60,491.94 | -609,437.94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04,926,799.63 | 301,778,945.2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卫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勇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35,510,336.42 | 2,712,568,168.2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3,201.11 | 1,973,882.8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2,698,105.46 | 87,278,020.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48,271,642.99 | 2,801,820,071.7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80,877,368.45 | 1,544,180,025.8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51,427,865.11 | 393,519,488.2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8,692,848.99 | 112,895,914.0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87,443,113.91 | 288,771,585.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68,441,196.46 | 2,339,367,013.5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9,830,446.53 | 462,453,058.2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669,125,312.82 | 2,416,685,772.0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361,897.01 | 5,423,675.0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4,836,004.18 | 48,451,356.9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七、79 | 7,035,737.28 | 13,545,913.38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48,358,951.29 | 2,484,106,717.4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69,983,072.93 | 1,071,952,965.2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343,926,000.00 | 2,666,896,480.32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七、79 | 158,175,000.00 | 42,121,695.61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72,084,072.93 | 3,780,971,141.1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3,725,121.64 | -1,296,864,423.7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5,166,625.04 | 60,486,327.16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357,100.00 | 41,16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629,547,174.10 | 1,473,966,388.6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84,713,799.14 | 1,534,452,715.8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33,383,876.70 | 600,699,573.3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9,067,372.19 | 152,445,816.7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9,400,359.56 | 8,970,876.4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2,097,100.83 | 46,693,446.3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24,548,349.72 | 799,838,836.4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165,449.42 | 734,613,879.3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03,849.65 | -415,322.4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115,766,924.66 | -100,212,808.7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424,874,611.16 | 525,087,419.8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540,641,535.82 | 424,874,611.16 |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卫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勇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82,148,654.12 | 1,815,166,169.9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3,201.1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1,084,934.76 | 151,777,654.7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13,296,789.99 | 1,966,943,824.7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43,313,976.01 | 1,214,484,881.13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2,044,110.78 | 191,387,561.8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2,402,561.38 | 108,164,475.5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5,049,917.23 | 279,645,817.0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32,810,565.40 | 1,793,682,735.6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0,486,224.59 | 173,261,089.0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719,420,870.39 | 864,150,728.4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8,704,844.93 | 47,098,309.1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6,953,376.29 | 17,917,829.8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85,079,091.61 | 929,166,867.3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05,769,952.29 | 398,822,822.6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061,505,779.45 | 1,592,405,377.64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67,275,731.74 | 1,991,228,200.2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2,196,640.13 | -1,062,061,332.8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809,525.04 | 19,326,327.1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45,107,189.12 | 1,656,706,121.5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57,916,714.16 | 1,676,032,448.6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1,659,984.50 | 686,133,358.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67,288,033.03 | 137,888,041.2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1,566,718.04 | 41,125,580.4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0,514,735.57 | 865,146,979.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7,401,978.59 | 810,885,468.9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41,697.78 | -1,474,321.7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49,865.27 | -79,389,096.6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6,958,037.21 | 306,347,133.8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2,407,902.48 | 226,958,037.21 |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卫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勇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86,943,142.00 | 160,081,255.92 | 1,705,182,299.15 | 181,137,680.43 | 1,774,366.06 | 22,290,684.79 | 146,203,699.40 | 829,783,775.59 | 3,171,121,542.48 | 249,142,824.49 | 3,420,264,366.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86,943,142.00 | 160,081,255.92 | 1,705,182,299.15 | 181,137,680.43 | 1,774,366.06 | 22,290,684.79 | 146,203,699.40 | 829,783,775.59 | 3,171,121,542.48 | 249,142,824.49 | 3,420,264,366.97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965,907.00 | -16,858.95 | -158,908,795.84 | -89,556,032.44 | 335,293.87 | 5,511,194.77 | 30,257,849.78 | -69,144,999.67 | -107,376,190.60 | 36,964,099.02 | -70,412,091.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5,293.87 | 201,225,096.11 | 201,560,389.98 | 8,577,594.80 | 210,137,984.7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65,907.00 | -16,858.95 | -161,277,378.88 | -89,556,032.44 | -76,704,112.39 | 37,786,863.78 | -38,917,248.6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14,093.00 | -16,858.95 | 15,648,988.89 | 16,346,222.94 | 37,786,863.78 | 54,133,086.7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113,437.60 | -6,113,437.60 | -6,113,437.60 | ||||||||||||
4.其他 | -5,680,000.00 | -170,812,930.17 | -89,556,032.44 | -86,936,897.73 | -86,936,897.73 | ||||||||||
(三)利润分配 | 30,257,849.78 | -270,370,095.78 | -240,112,246.00 | -9,400,359.56 | -249,512,605.5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257,849.78 | -30,257,849.7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0,112,246.00 | -240,112,246.00 | -9,400,359.56 | -249,512,605.5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 |
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 |
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511,194.77 | 5,511,194.77 | 5,511,194.77 | ||||||||||||
1.本期提取 | 35,807,696.22 | 35,807,696.22 | 35,807,696.22 | ||||||||||||
2.本期使用 | 30,296,501.45 | 30,296,501.45 | 30,296,501.45 | ||||||||||||
(六)其他 | 2,368,583.04 | 2,368,583.04 | 2,368,583.0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81,977,235.00 | 160,064,396.97 | 1,546,273,503.31 | 91,581,647.99 | 2,109,659.93 | 27,801,879.56 | 176,461,549.18 | 760,638,775.92 | 3,063,745,351.88 | 286,106,923.51 | 3,349,852,275.39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85,653,000.00 | 1,677,192,921.19 | 154,967,368.69 | 1,421,795.65 | 21,532,159.62 | 115,964,861.08 | 665,535,515.57 | 2,812,332,884.42 | 196,611,972.21 | 3,008,944,856.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13,699.98 | -213,699.98 | -213,699.9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85,653,000.00 | 1,677,192,921.19 | 154,967,368.69 | 1,421,795.65 | 21,532,159.62 | 115,964,861.08 | 665,321,815.59 | 2,812,119,184.44 | 196,611,972.21 | 3,008,731,156.6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90,142.00 | 160,081,255.92 | 27,989,377.96 | 26,170,311.74 | 352,570.41 | 758,525.17 | 30,238,838.32 | 164,461,960.00 | 359,002,358.04 | 52,530,852.28 | 411,533,210.3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2,570.41 | 315,001,415.32 | 315,353,985.73 | 13,143,702.27 | 328,497,688.00 | ||||||||||
(二)所有者投入 | 1,290,142.00 | 160,081,255.92 | 27,989,377.96 | 26,170,311.74 | 163,190,464.14 | 48,358,026.44 | 211,548,490.58 |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90,142.00 | 160,081,255.92 | 18,036,185.16 | 179,407,583.08 | 44,145,000.00 | 223,552,583.0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953,192.80 | 9,953,192.80 | 210,422.26 | 10,163,615.06 | |||||||||||
4.其他 | 26,170,311.74 | -26,170,311.74 | 4,002,604.18 | -22,167,707.56 | |||||||||||
(三)利润分配 | 30,238,838.32 | -150,539,455.32 | -120,300,617.00 | -8,970,876.43 | -129,271,493.4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238,838.32 | -30,238,838.32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0,300,617.00 | -120,300,617.00 | -8,970,876.43 | -129,271,493.4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58,525.17 | 758,525.17 | 758,525.17 | ||||||||||||
1.本期提取 | 33,171,237.34 | 33,171,237.34 | 33,171,237.34 | ||||||||||||
2.本期使用 | 32,412,712.17 | 32,412,712.17 | 32,412,712.17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86,943,142.00 | 160,081,255.92 | 1,705,182,299.15 | 181,137,680.43 | 1,774,366.06 | 22,290,684.79 | 146,203,699.40 | 829,783,775.59 | 3,171,121,542.48 | 249,142,824.49 | 3,420,264,366.97 |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卫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勇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86,943,142.00 | 160,081,255.92 | 1,774,359,465.82 | 181,137,680.43 | -609,437.94 | 5,265,647.62 | 146,004,918.41 | 653,357,048.83 | 3,044,264,360.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86,943,142.00 | 160,081,255.92 | 1,774,359,465.82 | 181,137,680.43 | -609,437.94 | 5,265,647.62 | 146,004,918.41 | 653,357,048.83 | 3,044,264,360.2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 -4,965,907.00 | -16,858.95 | -137,383,234.36 | -89,556,032.44 | 360,491.94 | -2,493,139.76 | 30,456,630.77 | 33,997,430.92 | 9,511,446.00 |
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0,491.94 | 304,566,307.69 | 304,926,799.6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65,907.00 | -16,858.95 | -137,383,234.36 | -89,556,032.44 | -52,809,967.8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08,819.00 | -16,858.95 | 691,960.0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429,816.91 | 9,429,816.91 | |||||||||
4.其他 | -5,674,726.00 | -146,813,051.27 | -89,556,032.44 | -62,931,744.83 | |||||||
(三)利润分配 | 30,456,630.77 | -270,568,876.77 | -240,112,246.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456,630.77 | -30,456,630.77 | |||||||||
2.对所有者 | -240,112,246.00 | -240,112,246.00 |
(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493,139.76 | -2,493,139.76 | |||||||||
1.本期提取 | 8,642,131.24 | 8,642,131.24 | |||||||||
2.本期使用 | 11,135,271.00 | 11,135,271.0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81,977,235.00 | 160,064,396.97 | 1,636,976,231.46 | 91,581,647.99 | -248,946.00 | 2,772,507.86 | 176,461,549.18 | 687,354,479.75 | 3,053,775,806.23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85,653,000.00 | 1,746,159,665.60 | 154,967,368.69 | 7,819,762.75 | 115,964,861.08 | 503,297,149.89 | 2,703,927,070.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98,780.99 | -1,789,028.92 | -1,987,809.91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85,653,000.00 | 1,746,159,665.60 | 154,967,368.69 | 7,819,762.75 | 115,766,080.09 | 501,508,120.97 | 2,701,939,260.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90,142.00 | 160,081,255.92 | 28,199,800.22 | 26,170,311.74 | -609,437.94 | -2,554,115.13 | 30,238,838.32 | 151,848,927.86 | 342,325,099.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9,437.94 | 302,388,383.18 | 301,778,945.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90,142.00 | 160,081,255.92 | 28,199,800.22 | 26,170,311.74 | 163,400,886.4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90,142.00 | 160,081,255.92 | 27,732,076.76 | 189,103,474.6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163,615.06 | 10,163,615.06 | |||||||||
4.其他 | -9,695,891.60 | 26,170,311.74 | -35,866,203.34 | ||||||||
(三)利润分配 | 30,238,838.32 | -150,539,455.32 | -120,300,617.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238,838.32 | -30,238,838.3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0,300,617.00 | -120,300,617.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554,115.13 | -2,554,115.13 | |||||||||
1.本期提取 | 8,944,506.60 | 8,944,506.60 | |||||||||
2.本期使用 | 11,498,621.73 | 11,498,621.7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86,943,142.00 | 160,081,255.92 | 1,774,359,465.82 | 181,137,680.43 | -609,437.94 | 5,265,647.62 | 146,004,918.41 | 653,357,048.83 | 3,044,264,360.23 |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卫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勇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金宏气体”)系由苏州市金宏气体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8日取得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2050700001071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注册资本为6,000.00万元,股份总数为6,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根据2014年11月2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6年3月,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7,000万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000万股。2016年4月,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1,000万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5,000万股。2016年5月,公司发行股票1,325万股,发行股票后的股本变更为36,325万股。2020年5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41号《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108.34万股,发行股票后的股本变更为48,433.34万股,2020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2年4月,公司发行股票131.96万股,发行股票后的股本变更为48,565.30万股。
2023年5月,公司发行股票122.9468万股,发行股票后的股本变更为48,688.2468万股。
2023年9月,公司发行股票6.0674万股,发行股票后的股本变更为48,694.3142万股。
2024 年4月,公司发行股票62.6119万股,发行股票后的股本变更为48,756.9261万股。
2024年7月,公司发行股票8.27万股,发行股票后的股本变更为48,765.1961万股。
2024年7月,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568万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024年9月25日,公司注销回购的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68万股,注销库存股后的股本变更为48,197.1961万股。
2024年1-12月,“金宏转债”合计转股0.5274万股,转股后的股本变更为48,197.7235万股。
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法定代表人:金向华。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各种工业气体、医用气体、消防气体(灭火剂)、特种气体和混合气体及其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级干冰和食品添加剂(涉及行政许可、审查、认证生产经营的,凭相关有效的批准证书所列的项目和方式生产经营)。销售自产产品,销售消防气体(灭
火剂),危险化学品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销售:气体及其产品的相关设备及零部件、包装物、气瓶、医疗器械(一类、二类、三类)、焊割设备及材料、消防器材、五金建材、金属材料、机械铸件、日用品、家用电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一般化工产品和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从事上述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售前售后服务。从事气体相关的应用技术开发、软件系统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气体检测,气瓶检验。从事气体相关的工程和项目的投资建设、生产运管并提供相关服务(包括异地客户现场制气业务和管道供应气体业务)。从事气体相关的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加工、安装维修并提供相关服务,设备租赁,自有厂房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市场信息咨询和在职人员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道路货物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集团董事会于2025年3月25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子公司以美元、泰铢、越南盾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金额大于500万元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金额大于500万元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金额大于5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金额大于5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在建工程金额大于期末总资产的0.5%以上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金额大于5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金额大于5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 金额大于5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的收入和扣非后净利润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应的影响在2.5%以上 |
重要的投资活动项目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者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者流出总额的5%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本章“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本章“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
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3)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
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
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
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
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
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客户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内客户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客户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应收合并范围内客户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
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1。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确定依据:信用风险程度不同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年以内5%,1-2年10%、2-3年30%,3-4年50%、4-5年80%、5年以上100%。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客户;应收合并范围内客户
确定依据:信用风险程度不同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年以内5%,1-2年10%、2-3年30%,3-4年50%、4-5年80%、5年以上100%。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应收合并范围内客户
确定依据:信用风险程度不同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年以内5%,1-2年10%、2-3年30%,3-4年50%、4-5年80%、5年以上100%。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
确定依据:信用风险程度不同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年以内5%,1-2年10%、2-3年30%,3-4年50%、4-5年80%、5年以上100%。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
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
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
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7.长期资产减值”。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7.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20 | 5 | 4.75 |
土地使用权 | 50 | — | 2.00 |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5-15 | 5 | 19.00-6.33 |
仪器设备 | 直线法 | 3-15 | 5 | 31.67-6.33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4-5 | 5 | 23.75-19.0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直线法 | 3-5 | 5 | 31.67-19.00 |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2-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客户关系 | 12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专利 | 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合理摊销;在租赁土地上自建的房产按土地的租赁期直线法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 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 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 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 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 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 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质保义务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应付客户对价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
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合同变更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 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 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 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 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 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 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 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附注三、25。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 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 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 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 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
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应急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发布并开始执行,本公司根据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该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回购公司股份
① 本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② 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
③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3年10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无 | 0 |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财会[2024] 24号):“一、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 | 无 | 0 |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劳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 | 6%、13% |
房屋出租等收入 | 9% | |
交通运输等劳务收入 | 9% | |
消费税 | / | - |
营业税 | /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纳流转税额计征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17%、20%、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流转税额计征 | 3%、2%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徐州金宏 | 20.00 |
金宏物流 | 25.00 |
上海欣头桥 | 20.00 |
昆山金宏 | 25.00 |
金华润泽 | 25.00 |
潜江润苏 | 20.00 |
吴中金宏 | 25.00 |
金宏技术 | 25.00 |
张家港金宏 | 25.00 |
金瑞捷 | 25.00 |
平顶山金宏 | 25.00 |
淮安金宏 | 25.00 |
金泡科技 | 25.00 |
重庆金苏 | 25.00 |
重庆金宏 | 25.00 |
金苏运输 | 20.00 |
金宏控股 | 17.00 |
上海苏埭 | 25.00 |
宿迁金宏 | 20.00 |
海宁立申 | 25.00 |
嘉兴耀一 | 20.00 |
眉山金宏 | 25.00 |
金宏润泽 | 25.00 |
海安吉祥 | 20.00 |
海安富阳 | 25.00 |
嘉兴金宏 | 25.00 |
重庆金宏润 | 25.00 |
嘉兴物流 | 25.00 |
泰州光明 | 20.00 |
长沙曼德 | 15.00 |
长沙益华 | 25.00 |
上海申南 | 25.00 |
太仓金宏 | 20.00 |
金宏润投资 | 25.00 |
苏相金宏润 | 20.00 |
邳州金宏 | 25.00 |
七都金宏 | 20.00 |
北京金宏 | 25.00 |
青岛金宏润 | 25.00 |
株洲华龙 | 25.00 |
曼德物流 | 20.00 |
索拉尔 | 25.00 |
全椒金宏 | 25.00 |
广州金宏 | 25.00 |
淮南金宏 | 25.00 |
无锡金宏 | 20.00 |
苏州苏铜 | 25.00 |
铜震运输 | 20.00 |
厦门金宏 | 25.00 |
上海振志 | 25.00 |
上海畅和 | 20.00 |
上海医阳 | 20.00 |
天津金宏 | 25.00 |
启东金宏 | 20.00 |
越南金宏 | 20.00 |
如皋金宏 | 25.00 |
稷山铭福 | 25.00 |
西安卫光 | 20.00 |
金宏检测 | 25.00 |
新加坡金宏投资 | 17.00 |
苏州环亚 | 25.00 |
上海金宏 | 25.00 |
营口金宏 | 25.00 |
泰国金宏 | 20.00 |
呈钢气体 | 25.00 |
武汉金宏 | 20.00 |
泉州金宏 | 25.00 |
淄博金宏 | 25.00 |
张家港金宏电子 | 25.00 |
句容金宏 | 25.00 |
宜兴金宏 | 25.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嘉兴金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第40号文《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的规定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的规定,对嘉兴金宏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剂液态二氧化碳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获得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20069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享受减按
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本公司子公司长沙曼德于2021年9月18日获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30023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长沙曼德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2024年11月1日,已经备案公示,截止2024年12月31日,长沙曼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尚在办理中。本公司子公司嘉兴金宏、潜江润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的规定,对嘉兴金宏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二氧化碳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及潜江润苏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天然气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本公司子公司徐州金宏、上海欣头桥、潜江润苏、金苏运输、嘉兴耀一、海安吉祥、泰州光明、七都金宏、曼德物流、无锡金宏、上海畅和、上海医阳、启东金宏、西安卫光等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6,852.09 | 94,408.61 |
银行存款 | 547,843,731.67 | 436,157,323.49 |
其他货币资金 | 144,727,294.43 | 196,244,540.35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692,637,878.19 | 632,496,272.4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1,543,285.98 | 29,997,957.65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144,727,294.43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保证金144,704,568.65元,支付宝、微信余额22,345.50元,存出投资款380.28元。银行存款547,843,731.67元,其中7,291,773.72元系冻结资金,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5,217,706.82 | 819,338,902.75 |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505,217,706.82 | 819,338,902.75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505,217,706.82 | 819,338,902.7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3,502,607.61 | 153,487,501.72 |
商业承兑票据 | - | 888,034.04 |
合计 | 133,502,607.61 | 154,375,535.7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6,308,060.22 |
商业承兑票据 | - |
合计 | 106,308,060.22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5,420,790.44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5,420,790.44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3,502,607.61 | 100.00 | 133,502,607.61 | 154,422,274.39 | 100.00 | 46,738.63 | 0.03 | 154,375,535.76 | ||
其中: | ||||||||||
组合1 | 934,772.67 | 0.61 | 46,738.63 | 5.00 | 888,034.04 | |||||
组合2 | 133,502,607.61 | 100.00 | 133,502,607.61 | 153,487,501.72 | 99.39 | 153,487,501.72 | ||||
合计 | 133,502,607.61 | / | / | 133,502,607.61 | 154,422,274.39 | / | 46,738.63 | / | 154,375,535.7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3,502,607.61 |
合计 | 133,502,607.6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划分依据: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2.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第一阶段按组合1的计提比例,第二阶段100%,第三阶段10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46,738.63 | -46,738.63 | ||||
合计 | 46,738.63 | -46,738.6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90,261,979.53 | 402,717,619.74 |
1年以内小计 | 390,261,979.53 | 402,717,619.74 |
1至2年 | 7,715,580.70 | 7,841,262.90 |
2至3年 | 2,812,229.94 | 2,448,823.6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936,845.54 | 562,454.23 |
4至5年 | 33,257.84 | 30,370.65 |
5年以上 | 252,953.81 | 271,370.96 |
合计 | 402,012,847.36 | 413,871,902.1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71,895.75 | 0.09 | 371,895.75 | 100.00 | 976,687.18 | 0.24 | 976,687.18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1,640,951.61 | 99.91 | 21,853,297.37 | 5.44 | 379,787,654.24 | 412,895,214.94 | 99.76 | 21,900,480.92 | 5.30 | 390,994,734.02 |
其中: | ||||||||||
组合1 | 401,640,951.61 | 99.91 | 21,853,297.37 | 5.44 | 379,787,654.24 | 412,895,214.94 | 99.76 | 21,900,480.92 | 5.30 | 390,994,734.02 |
合计 | 402,012,847.36 | / | 22,225,193.12 | / | 379,787,654.24 | 413,871,902.12 | / | 22,877,168.10 | / | 390,994,734.0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江苏伊乐众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268,057.94 | 268,057.9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南通驰远创钢结构有限公司 | 72,956.85 | 72,956.8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茸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30,880.96 | 30,880.9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71,895.75 | 371,895.75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89,919,864.74 | 19,495,993.70 | 5.00 |
1至2年 | 7,700,440.70 | 770,044.10 | 10.00 |
2至3年 | 2,797,588.98 | 839,276.71 | 30.00 |
3至4年 | 936,845.54 | 468,422.78 | 50.00 |
4至5年 | 33,257.84 | 26,606.27 | 80.00 |
5年以上 | 252,953.81 | 252,953.81 | 100.00 |
合计 | 401,640,951.61 | 21,853,297.3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1,900,480.92 | 976,687.18 | 22,877,168.1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1,900,480.92 | 976,687.18 | 22,877,168.10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58,045.09 | 30,880.96 | -327,164.13 | |
本期转回 | 111,702.48 | 111,702.48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351,787.22 | 91,279.72 | 443,066.94 | |
其他变动 | -550,946.28 | 544,392.67 | -6,553.61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1,853,297.37 | 371,895.75 | 22,225,193.1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划分依据: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第一阶段按组合1的计提比例,第二阶段100%,第三阶段10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22,877,168.10 | -327,164.13 | 111,702.48 | 443,066.94 | -6,553.61 | 22,225,193.12 |
合计 | 22,877,168.10 | -327,164.13 | 111,702.48 | 443,066.94 | -6,553.61 | 22,225,193.1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43,066.9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方集成电路 | 24,255,766.34 | - | 24,255,766.34 | 6.03 | 1,212,788.32 |
华晟新能源 | 8,465,363.55 | - | 8,465,363.55 | 2.11 | 423,268.18 |
Peak View International Limited | 7,849,736.20 | - | 7,849,736.20 | 1.95 | 392,486.81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800,204.24 | - | 7,800,204.24 | 1.94 | 390,010.21 |
天合光能 | 7,645,361.22 | - | 7,645,361.22 | 1.90 | 382,268.07 |
合计 | 56,016,431.55 | - | 56,016,431.55 | 13.93 | 2,800,821.59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42,794,589.04 | 158,300,863.22 |
合计 | 142,794,589.04 | 158,300,863.2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5,056,571.45 |
合计 | 125,056,571.45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191,175.76 | - |
合计 | 9,191,175.76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2,794,589.04 | 100.00 | 142,794,589.04 | 158,300,863.22 | 100.00 | 158,300,863.22 | ||||
其中: | ||||||||||
组合2 | 142,794,589.04 | 100.00 | 142,794,589.04 | 158,300,863.22 | 100.00 | 158,300,863.22 | ||||
合计 | 142,794,589.04 | / | / | 142,794,589.04 | 158,300,863.22 | / | / | 158,300,863.2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票据 | 142,794,589.04 |
合计 | 142,794,589.0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5,304,367.57 | 95.20 | 43,559,723.14 | 95.80 |
1至2年 | 2,031,961.36 | 2.96 | 1,621,429.67 | 3.57 |
2至3年 | 1,201,414.67 | 1.75 | 288,774.10 | 0.63 |
3年以上 | 61,449.81 | 0.09 | ||
合计 | 68,599,193.41 | 100.00 | 45,469,926.9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EXXON MOBIL CORPORATION | 13,943,296.78 | 20.33 |
北京京能普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8,642,407.74 | 12.60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6,495,094.08 | 9.47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3,366,155.86 | 4.91 |
眉山市彭山经开燃气有限公司 | 1,800,505.09 | 2.61 |
合计 | 34,247,459.55 | 49.9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21,332,195.20 | 15,242,250.76 |
合计 | 21,332,195.20 | 15,242,250.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333,965.18 | 10,242,383.59 |
1年以内小计 | 13,333,965.18 | 10,242,383.59 |
1至2年 | 7,351,447.68 | 2,605,827.58 |
2至3年 | 1,609,774.08 | 1,871,301.6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547,086.66 | 3,601,790.00 |
4至5年 | 2,828,790.00 | 279,650.00 |
5年以上 | 1,365,350.00 | 1,840,200.00 |
合计 | 28,036,413.60 | 20,441,152.83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5,001,094.56 | 18,204,712.69 |
备用金 | 299,024.61 | 206,673.08 |
其他往来款 | 2,736,294.43 | 2,029,767.06 |
合计 | 28,036,413.60 | 20,441,152.83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198,902.07 | 5,198,902.07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本期计提 | 170,324.69 | 2,114,490.00 | 2,284,814.6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481,504.53 | 481,504.53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97,993.83 | 297,993.83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589,728.40 | 2,114,490.00 | 6,704,218.4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划分依据: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5.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第一阶段按组合1的计提比例,第二阶段100%,第三阶段10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5,198,902.07 | 2,284,814.69 | 481,504.53 | 297,993.83 | 6,704,218.40 | |
合计 | 5,198,902.07 | 2,284,814.69 | 481,504.53 | 297,993.83 | 6,704,218.4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广东星粤气体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14.27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200,000.00 |
无锡华润上华 | 3,800,000.00 | 13.55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380,000.00 |
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 | 2,114,490.00 | 7.54 | 押金保证金 | 4-5年 | 2,114,490.00 |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00,000.00 | 7.13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100,000.00 |
山东睿霖高分子 | 1,000,000.00 | 3.57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50,000.00 |
合计 | 12,914,490.00 | 46.06 | / | / | 2,844,490.0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3,990,709.04 | 13,990,709.04 | 17,069,525.84 | 17,069,525.84 | ||
在产品 | 20,076,112.36 | 20,076,112.36 | 9,415,615.49 | 9,415,615.49 | ||
库存商品 | 83,227,912.14 | 83,227,912.14 | 86,872,378.10 | 86,872,378.10 | ||
周转材料 | 37,252,648.24 | 37,252,648.24 | 31,982,053.15 | 31,982,053.15 | ||
合计 | 154,547,381.78 | 154,547,381.78 | 145,339,572.58 | 145,339,572.58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7,646,293.84 | |
合计 | 27,646,293.84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130,808,402.76 | 86,490,602.45 |
预交所得税 | 4,742,586.25 | 647,336.81 |
定期存款应计利息 | 29,539.70 | 26,987.82 |
其他 | 78,013.23 | |
合计 | 135,658,541.94 | 87,164,927.08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111,083,584.39 | 111,083,584.39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9,772,167.82 | 9,772,167.82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7,646,293.84 | 27,646,293.84 | |||||
合计 | 83,437,290.55 | 83,437,290.55 | / |
(1).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悟空气体有限公司 | 1,452,000.00 | -642,526.73 | 809,473.27 | 809,473.27 | |||||||
小计 | 1,452,000.00 | -642,526.73 | 809,473.27 | 809,473.27 |
合计 | 1,452,000.00 | -642,526.73 | 809,473.27 | 809,473.27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北京悟空气体有限公司 | 809,473.27 | 0 | 809,473.27 | 不适用 | 可收回金额 | 可收回金额 |
合计 | 809,473.27 | 0 | 809,473.27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芯链融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3,694,225.39 | 127,930.34 | 3,822,155.73 | 177,844.27 | 战略投资 | ||||||
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08,496.12 | 23,529.49 | 3,884,966.63 | 115,033.37 | 战略投资 | ||||||
苏州毅鸣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21,393.48 | 357,776.85 | 9,663,616.63 | 336,383.37 | 战略投资 |
北京悟空气体有限公司 | 384,899.20 | -384,899.20 | 战略投资 | ||||||||
平潭冯源容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939,431.03 | 214,152.92 | 14,725,278.11 | 4,725,278.11 | 战略投资 | ||||||
合计 | 32,948,445.22 | 127,930.34 | 595,459.26 | -384,899.20 | 32,096,017.10 | 4,725,278.11 | 629,261.01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6,535,784.06 | 3,165,412.55 | 69,701,196.6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20,965.09 | 1,320,965.09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320,965.09 | 1,320,965.0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7,856,749.15 | 3,165,412.55 | 71,022,161.7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9,115,405.37 | 1,081,878.67 | 40,197,284.0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26,570.11 | 62,820.12 | 3,289,390.23 | |
(1)计提或摊销 | 2,297,265.84 | 62,820.12 | 2,360,085.96 | |
(2)固定资产转入 | 929,304.27 | 929,304.2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2,341,975.48 | 1,144,698.79 | 43,486,674.2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514,773.67 | 2,020,713.76 | 27,535,487.4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420,378.69 | 2,083,533.88 | 29,503,912.57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2024年12月31日未发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2024年12月31日无用于抵押、担保、其他所有权受限的情况。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165,865,798.98 | 1,490,623,568.21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165,865,798.98 | 1,490,623,568.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仪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68,457,354.01 | 1,821,633,223.05 | 94,284,975.87 | 246,799,397.95 | 48,066,291.06 | 2,679,241,241.9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1,724,218.04 | 797,541,295.03 | 46,914,845.43 | 19,456,625.31 | 25,886,178.49 | 1,121,523,162.30 |
(1)购置 | 1,044,489.63 | 78,340,752.99 | 6,762,052.88 | 4,167,895.10 | 2,709,737.25 | 93,024,927.85 |
(2)在建工程转入 | 198,834,652.41 | 586,597,942.04 | 40,152,792.55 | 15,288,730.21 | 23,176,441.24 | 864,050,558.45 |
(3)企业合并增加 | 31,845,076.00 | 132,602,600.00 | 164,447,676.00 | |||
(4)内部调拨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588,327.83 | 218,340,107.79 | 2,975,200.37 | 8,750,996.14 | 1,973,096.08 | 259,627,728.21 |
(1)处置或报废 | 12,820,076.27 | 184,941,932.67 | 2,822,440.40 | 8,585,002.96 | 1,826,330.26 | 210,995,782.56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320,965.09 | 1,320,965.09 |
(3)转入在建工程 | 8,893,200.00 | 28,518,879.91 | 87,390.96 | 116,460.18 | 37,615,931.05 | |
(4)其他 | 5,875,051.56 | 3,558,330.12 | 65,369.01 | 49,533.00 | 146,765.82 | 9,695,049.51 |
(5)内部调拨 | ||||||
4.期末余额 | 672,593,244.22 | 2,400,834,410.29 | 138,224,620.93 | 257,505,027.12 | 71,979,373.47 | 3,541,136,676.0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8,908,827.98 | 772,450,839.24 | 62,000,074.60 | 159,828,874.65 | 35,429,057.26 | 1,188,617,673.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463,206.42 | 181,229,184.12 | 14,358,534.41 | 25,681,051.93 | 9,707,930.29 | 260,439,907.17 |
(1)计提 | 29,463,206.42 | 181,229,184.12 | 14,358,534.41 | 25,681,051.93 | 9,707,930.29 | 260,439,907.17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内部调拨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43,476.42 | 59,143,533.42 | 2,307,074.16 | 6,930,436.49 | 1,762,183.36 | 73,786,703.85 |
(1)处置或报废 | 1,330,255.02 | 52,758,788.00 | 2,188,563.86 | 6,873,492.29 | 1,624,880.81 | 64,775,979.98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929,304.27 | 929,304.27 | ||||
(3)转入在建工程 | 261,639.07 | 2,837,152.15 | 61,168.15 | 31,347.19 | 3,191,306.56 | |
(4)其他 | 2,051,582.33 | 2,618,289.00 | 57,342.15 | 25,597.01 | 137,302.55 | 4,890,113.04 |
(5)内部调拨 | ||||||
4.期末余额 | 184,728,557.98 | 894,536,489.94 | 74,051,534.85 | 178,579,490.09 | 43,374,804.19 | 1,375,270,877.0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87,864,686.24 | 1,506,297,920.35 | 64,173,086.08 | 78,925,537.03 | 28,604,569.28 | 2,165,865,798.98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9,548,526.03 | 1,049,182,383.81 | 32,284,901.27 | 86,970,523.30 | 12,637,233.80 | 1,490,623,568.21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640,081,537.53 |
仪器设备 | 27,549,826.80 |
运输设备 | 3,276,568.55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617,393.86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株洲华龙-1号房产 | 7,270,618.89 | 产证办理中 |
TEOS车间 | 10,888,452.18 | 产证办理中 |
空分车间 | 2,299,898.05 | 产证办理中 |
食品级车间 | 11,302,981.29 | 产证办理中 |
张家港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车间 | 11,271,474.46 | 产证办理中 |
长沙益华-1号房产 | 3,243,297.47 | 产证办理中 |
呈钢气体-房产 | 28,909,787.38 | 产证办理中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所有权受限情况可见本章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081,968,247.88 | 1,010,676,374.12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081,968,247.88 | 1,010,676,374.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北方集成电路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 180,332,100.60 | 180,332,100.60 | 97,829,493.62 | 97,829,493.62 | ||
现场制气项目 | 9,456,186.81 | 9,456,186.81 | 3,184,842.15 | 3,184,842.15 | ||
储槽 | 6,478,826.76 | 6,478,826.76 | 10,235,793.71 | 10,235,793.71 | ||
广东芯粤能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 81,934,146.40 | 81,934,146.40 | ||||
稷山铭福工业气体项目 | 31,878,527.64 | 31,878,527.64 | ||||
金宏普恩三期项目 | 30,137,785.78 | 30,137,785.78 | 17,442,795.19 | 17,442,795.19 | ||
厦门天马光电子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 132,746,814.56 | 132,746,814.56 | 65,720,376.83 | 65,720,376.83 | ||
西安卫光半导体项目 | 10,265,934.75 | 10,265,934.75 | 10,561,217.77 | 10,561,217.77 | ||
眉山金宏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 132,934,383.97 | 132,934,383.97 | ||||
嘉兴二氧化碳项目 | 70,797,744.25 | 70,797,744.25 | ||||
越南超纯氨项目 | 44,561,366.38 | 44,561,366.38 | 1,451,213.71 | 1,451,213.71 | ||
淮安电子材料项目 | 37,702,195.75 | 33,891,825.92 | 3,810,369.83 | 43,548,801.76 | 39,295,185.34 | 4,253,616.42 |
苏相空分项目 | 114,154,285.30 | 114,154,285.30 | 79,852,323.01 | 79,852,323.01 | ||
全椒金宏乙硅烷、三甲基硅胺项目 | 94,443,286.47 | 94,443,286.47 | 41,221,274.07 | 41,221,274.07 | ||
苏州龙驰大宗气站项目 | 12,782,123.14 | 12,782,123.14 | 1,785,817.01 | 1,785,817.01 | ||
太仓金宏电子材料气体项目 | 31,205,739.30 | 31,205,739.30 | 10,738,608.17 | 10,738,608.17 |
淮南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 | 79,960,324.33 | 79,960,324.33 | 45,450,172.38 | 45,450,172.38 | ||
天津金宏大宗气站项目 | 5,196,114.38 | 5,196,114.38 | 3,707,481.07 | 3,707,481.07 | ||
无锡华润上华大宗气站项目 | 72,909,031.62 | 72,909,031.62 | ||||
武汉长飞大宗气站项目 | 32,700,282.14 | 32,700,282.14 | ||||
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 133,928,446.60 | 133,928,446.60 | 144,443,973.28 | 144,443,973.28 | ||
华龙氢项目 | 64,209,395.06 | 64,209,395.06 | 40,276,329.57 | 40,276,329.57 | ||
呈钢气体技术改造项目 | 18,168,052.24 | 18,168,052.24 | ||||
其他 | 78,246,820.05 | 816,006.60 | 77,430,813.45 | 42,067,212.28 | 42,067,212.28 | |
合计 | 1,116,676,080.40 | 34,707,832.52 | 1,081,968,247.88 | 1,049,971,559.46 | 39,295,185.34 | 1,010,676,374.1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北方集成电路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 239,047,029 | 97,829,493.62 | 82,502,606.98 | 180,332,100.60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现场制气项目 | 144,910,200 | 3,184,842.15 | 20,033,241.48 | 13,761,896.82 | 9,456,186.81 | 2,409,529.95 | 1,852,152.42 | 3.43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
储槽 | 10,235,793.71 | 76,736,701.43 | 80,493,668.38 | 6,478,826.76 | 自有资金 | |||||||
广东芯粤能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 95,440,222 | 81,934,146.40 | 5,083,091.25 | 87,017,237.65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稷山铭福工业气体项目 | 125,000,000 | 31,878,527.64 | 79,884,363.20 | 111,762,890.84 | 自有资金 | |||||||
金宏普恩三期项目 | 55,320,000 | 17,442,795.19 | 12,694,990.59 | - | 30,137,785.78 | 自有资金 |
厦门天马光电子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 248,000,000 | 65,720,376.83 | 67,026,437.73 | 132,746,814.56 | 1,886,531.80 | 1,886,531.80 | 3.10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
西安卫光半导体项目 | 10,340,000 | 10,561,217.77 | 295,283.02 | 10,265,934.75 | 自有资金 | |||||||
眉山金宏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 191,600,000 | 132,934,383.97 | 32,103,300.15 | 165,037,684.12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嘉兴二氧化碳项目 | 108,895,000 | 70,797,744.25 | 29,531,083.65 | 100,328,827.90 | 2,783,787.34 | 920,506.81 | 4.41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
越南超纯氨项目 | 79,960,000 | 1,451,213.71 | 43,110,152.67 | 44,561,366.38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
淮安电子材料项目 | 106,200,000 | 4,253,616.42 | 141,655.05 | 584,901.64 | 3,810,369.83 | 自有资金 |
苏相空分项目 | 210,000,000 | 79,852,323.01 | 34,301,962.29 | 114,154,285.30 | 6,504,365.74 | 4,127,502.85 | 3.10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全椒金宏乙硅烷、三甲基硅胺项目 | 196,392,400 | 41,221,274.07 | 53,222,012.40 | 94,443,286.47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苏州龙驰大宗气站项目 | 20,740,000 | 1,785,817.01 | 10,996,306.13 | 12,782,123.14 | 自有资金 | |||||||
太仓金宏电子材料气体项目 | 49,300,000 | 10,738,608.17 | 20,471,865.16 | 4,734.03 | 31,205,739.30 | 226,735.89 | 226,735.89 | 3.10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
淮南金宏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 | 120,000,000 | 45,450,172.38 | 34,604,209.43 | 94,057.48 | 79,960,324.33 | 4,699,159.92 | 3,316,073.53 | 4.41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天津金宏大宗气站项目 | 433,000,000 | 3,707,481.07 | 1,488,633.31 | 5,196,114.38 | 自有资金 |
无锡华润上华大宗气站项目 | 112,000,000 | 72,909,031.62 | 12,604,252.18 | 85,513,283.80 | 830,391.35 | 782,904.64 | 3.10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
武汉长飞大宗气站项目 | 83,260,000 | 32,700,282.14 | 32,700,282.14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
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 600,000,000 | 144,443,973.28 | 109,764,277.40 | 120,279,804.08 | 133,928,446.60 | 16,472,441.71 | 9,529,657.34 | 4.41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华龙制氢项目 | 80,936,600 | 40,276,329.57 | 23,933,065.49 | 64,209,395.06 | 2,959,092.04 | 1,959,738.32 | 4.41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呈钢气体技术改造项目 | 50,821,000 | 67,739,471.31 | 49,571,419.07 | 18,168,052.24 | 自有资金 | |||||||
其他 | 747,913,007 | 42,067,212.28 | 89,371,881.35 | 50,185,054.28 | 3,823,225.90 | 77,430,813.45 | 自有资金 |
合计 | 4,109,075,458 | 1,010,676,374.12 | 940,045,842.77 | 864,050,558.45 | 4,703,410.56 | 1,081,968,247.88 | / | / | 38,772,035.74 | 24,601,803.60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淮安电子材料项目 | 39,295,185.34 | 5,403,359.42 | 33,891,825.92 | 工程停止,存在较大的搬迁风险,未来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有不确定性 | |
其他 | 816,006.60 | 816,006.60 | 项目停工 | ||
合计 | 39,295,185.34 | 816,006.60 | 5,403,359.42 | 34,707,832.52 | / |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电子特气新材料研发运营中心项目 | 816,006.60 | 816,006.60 | ||||
合计 | 816,006.60 | 816,006.60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178,806.71 | 42,708,352.46 | 8,901,128.56 | 94,788,287.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84,293.60 | 387,034.56 | 2,771,328.16 | |
(1)本期购置 | 2,384,293.60 | 387,034.56 | 2,771,328.16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53,202.43 | 2,353,202.43 | ||
4.期末余额 | 45,563,100.31 | 40,355,150.03 | 9,288,163.12 | 95,206,413.4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041,836.42 | 3,272,892.15 | 1,065,641.50 | 15,380,370.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28,247.17 | 2,502,318.12 | 2,100,167.12 | 8,830,732.41 |
(1)计提 | 4,228,247.17 | 2,502,318.12 | 2,100,167.12 | 8,830,732.41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6,455.82 | 326,455.82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5,270,083.59 | 5,448,754.45 | 3,165,808.62 | 23,884,646.6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293,016.72 | 34,906,395.58 | 6,122,354.50 | 71,321,766.80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136,970.29 | 39,435,460.31 | 7,835,487.06 | 79,407,917.66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计算机软件 | 客户关系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7,877,258.45 | 167,230.00 | 18,368,436.06 | 195,379,400.00 | 431,792,324.5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27,000.00 | 760,635.34 | 5,087,635.34 | |||
(1)购置 | 4,327,000.00 | 760,635.34 | 5,087,635.3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42,338.43 | 4,742,338.43 | ||||
(1)处置 | 1,397,978.66 | 1,397,978.66 | ||||
(2)改造 | ||||||
(3)其他 | 3,344,359.77 | 3,344,359.77 | ||||
4.期末余额 | 217,461,920.02 | 167,230.00 | 19,129,071.40 | 195,379,400.00 | 432,137,621.4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7,634,775.66 | 46,231.33 | 6,569,696.44 | 41,709,253.28 | 75,959,956.7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37,626.95 | 19,112.40 | 1,746,172.75 | 16,281,616.68 | 23,184,528.78 | |
(1)计提 | 5,137,626.95 | 19,112.40 | 1,746,172.75 | 16,281,616.68 | 23,184,528.78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93,435.59 | 893,435.59 | ||||
(1)处置 | 115,232.81 | 115,232.81 | ||||
(2)改造 |
(3)其他 | 778,202.78 | 778,202.78 | ||||
4.期末余额 | 31,878,967.02 | 65,343.73 | 8,315,869.19 | 57,990,869.96 | 98,251,049.9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760,000.00 | 17,760,000.00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760,000.00 | 17,760,000.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5,582,953.00 | 101,886.27 | 10,813,202.21 | 119,628,530.04 | 316,126,571.5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0,242,482.79 | 120,998.67 | 11,798,739.62 | 153,670,146.72 | 355,832,367.8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长沙曼德 | 47,369,485.30 | 29,609,485.30 | 17,760,000.00 | 公允价值采用收入提成法,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 1、收入增长率5%-11%; 2、折现率13.01%; 3、收益年限8年 | 1、收入和商誉减值测试的数据一致; 2、折现率根据采用风险累加法; 3、收益年限参考历史年度的摊销年限 |
合计 | 47,369,485.30 | 29,609,485.30 | 17,760,000.00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用于抵押取得借款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11,065,127.6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发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计提减值准备17,760,000.00元。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绿岛新能源 | 222,074.12 | 222,074.12 |
重庆金宏 | 859,698.51 | 859,698.51 | ||||
海宁立申 | 12,975,234.98 | 12,975,234.98 | ||||
海安吉祥 | 10,710,419.80 | 10,710,419.80 | ||||
海安富阳 | 17,652,277.59 | 17,652,277.59 | ||||
泰州光明 | 14,722,229.44 | 14,722,229.44 | ||||
长沙曼德 | 98,574,188.92 | 98,574,188.92 | ||||
上海申南 | 51,069,457.88 | 51,069,457.88 | ||||
七都金宏 | 17,377,417.86 | 17,377,417.86 | ||||
株洲华龙 | 20,287,037.73 | 20,287,037.73 | ||||
苏州苏铜 | 22,241,281.52 | 22,241,281.52 | ||||
上海振志 | 43,118,995.87 | 43,118,995.87 | ||||
上海畅和 | 4,833,084.83 | 4,833,084.83 | ||||
上海医阳 | 6,165,512.21 | 6,165,512.21 | ||||
稷山铭福 | 822.98 | 822.98 | ||||
西安卫光 | 13,527,916.06 | 13,527,916.06 | ||||
呈钢气体 | 286,834.93 | 286,834.93 | ||||
合计 | 334,337,650.30 | 286,834.93 | 222,074.12 | 334,402,411.11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苏州苏铜 | 5,012,564.17 | 5,012,564.17 | ||||
长沙曼德 | 31,671,970.00 | 31,671,970.00 | ||||
合计 | 5,012,564.17 | 31,671,970.00 | 36,684,534.17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吉祥气体和富阳乙炔资产组 | 吉祥气体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富阳乙炔的钢瓶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组合归属于海安吉祥、海安富阳分部 | 是 |
华龙特气资产组 | 华龙特气公司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组合归属于株洲华龙分部 | 是 |
泰州光明资产组 | 泰州光明公司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依据:系资产组以后年度经营相关的经营性长期资产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组合归属于泰州光明分部 | 是 |
上海申南资产组 | 上海申南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依据:系资产组以后年度经营相关的经营性长期资产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组合归属于上海申南分部 | 是 |
海宁立申资产组 | 海宁立申公司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依据:系资产组以后年度经营相关的经营性长期资产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组合归属于海宁立申分部 | 是 |
上海振志、上海畅和、上海医阳资产组组合 | 上海振志公司、上海畅和公司、上海医阳公司的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 依据:系资产组以后年度经营相关的经营性长期资产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组合归属于上海振志、上海畅和、上海医阳分部 | 是 |
曼德气体资产组 | 长沙曼德气体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 依据:系资产组以后年度经营相关的经营性长期资产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组合归属于长沙曼德分部 | 是 |
苏铜和七都资产组组合 | 被划分至资产组组合的苏州市苏铜液化气有限公司、苏州市七都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 依据:系资产组以后年度经营相关的经营性长期资产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组合归属于苏州苏铜、七都金宏分部 | 是 |
西安卫光气体资产组 |
被划分至资产组的西安卫光气体有限公司的资产包括经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组合归属于西安卫光分部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吉祥气体和富阳乙炔资产组组合项目 | 6,040.69 | 6,700.00 | 5年 | 收入增长率4.66%-10.01%;利润率12.97%-14.26%;折现率为12.20% | 收入增长率、利润率: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未来市场的预测;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稳定期增长率为0.00%;稳定期利润率为14.26%;折现率为13.40% | 稳定期增长率为0,利润率与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
泰州光明资产组 | 3,529.35 | 3,820.00 | 5年 | 收入增长率5.91%-22.86%;利润12.15%-16.29%; 折现率为12.35% | 收入增长率、利润率: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未来市场的预测;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稳定期增长率为0.00%;稳定期利润率为16.29%;折现率为12.35% | 稳定期增长率为0,利润率与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
华龙特气资产组 | 14,177.67 | 14,300.00 | 5年 | 收入增长率4.11%-31.78%;利润率3.96%-12.13%、折现率为12.0% | 收入增长率、利润率: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未来市场的预测;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稳定期增长率为0.00%;稳定期利润率为12.13%;折现率为12.00% | 稳定期增长率为0,利润率与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
上海申南资产组 | 13,387.66 | 15,700.00 | 5年 | 收入增长率2.13%-9.88%;利润率17.92%-19.46%;折现率为12.50% | 收入增长率、利润率: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未来市场的预测;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稳定期增长率为0.00%;稳定期利润率为19.46%;折现率为12.50% | 稳定期增长率为0,利润率与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
海宁立申资产组 | 6,658.76 | 11,300.00 | 5年 | 收入增长率3.00%-5.00%;利润率15.67%-16.70%、折现率13.20% | 收入增长率、利润率: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未来市场的预测;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稳定期增长率为0.00%;稳定期利润率为16.70%;折现率为13.2% | 稳定期增长率为0,利润率与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上海振志、上海畅和、上海医阳资产组组合 | 8,084.47 | 9,210.00 | 5年 | 收入增长率3.00%-8.46%;利润率18.26%-18.58%;折现率12.80% | 收入增长率、利润率: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未来市场的预测;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稳定期增长率为0.00%;稳定期利润率为18.58%;折现率为12.80% | 稳定期增长率为0,利润率与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
曼德气体资产组 | 27,021.13 | 22,496.56 | 4,524.57 | 5年 | 收入增长率4.60%-11.32%;利润率9.32%-13.28%、折现率11.40% | 收入增长率、利润率: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未来市场的预测;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稳定期增长率为0.00%;稳定期利润率为13.28%;折现率为11.40% | 稳定期增长率为0,利润率与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苏铜和七都资产组组合 | 9,047.56 | 9,620.00 | 5年 | 收入增长率为1.56%-10.48%;利润率7.83%-9.3%、折现率12.30% | 收入增长率、利润率: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未来市场的预测;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稳定期增长率为0.00%;稳定期利润率为8.68%;折现率为12.30% | 稳定期增长率为0,利润率与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
西安卫光气体资产组 | 3,905.63 | 4,150.00 | 5年 | 收入增长率5.51%至38.24%;利润率8.52%-13.40%;折现率为12.30% | 收入增长率、利润率: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未来市场的预测;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稳定期增长率为0.00%;稳定期利润率为13.40%;折现率为12.30% | 稳定期增长率为0,利润率与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
合计 | 91,852.92 | 97,296.56 | 4,524.57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31,427,508.77 | 20,247,252.16 | 3,539,135.33 | 20,561,483.19 | 27,574,142.41 |
其他 | 1,248,780.38 | 1,984,097.94 | 647,067.63 | 2,585,810.69 | |
合计 | 32,676,289.15 | 22,231,350.10 | 4,186,202.96 | 20,561,483.19 | 30,159,953.10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114,560,071.72 | 25,088,357.31 | 71,782,628.92 | 11,608,367.25 |
信用减值准备 | 28,074,400.95 | 4,820,198.78 | 27,326,373.78 | 4,760,016.31 |
股权激励 | 10,336,869.27 | 1,620,591.76 | ||
递延收益 | 63,050,845.76 | 10,218,124.86 | 45,000,978.13 | 6,853,646.68 |
渠道建设费 | 3,542,138.24 | 531,320.74 | 6,198,742.04 | 929,811.31 |
固定资产税会差异 | 539,865.94 | 134,966.49 | 468,674.87 | 117,168.72 |
预计负债 | 10,600.00 | 2,650.00 | 10,600.00 | 2,650.00 |
租赁负债 | 10,051,730.19 | 3,087,651.03 | 13,249,363.02 | 3,026,345.33 |
合计 | 219,829,652.80 | 43,883,269.21 | 174,374,230.03 | 28,918,597.3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65,112,924.34 | 36,298,588.72 | 184,763,992.14 | 40,706,206.42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096,017.10 | 1,053,292.06 | 4,222,445.23 | 1,127,309.89 |
固定资产税前抵扣 | 811,527,911.23 | 140,778,454.94 | 662,447,256.36 | 111,223,119.11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17,706.82 | 41,212.20 | 1,307,363.04 | 242,000.35 |
应收利息 | 29,539.70 | 4,735.82 | 26,987.80 | 4,048.17 |
使用权资产 | 25,457,361.45 | 4,561,749.48 | 13,337,644.73 | 3,068,947.13 |
合计 | 1,006,441,460.64 | 182,738,033.22 | 866,105,689.30 | 156,371,631.0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40,648,871.59 | 87,392,011.38 |
递延收益 | 2,832,869.29 | 2,903,230.82 |
信用减值准备 | 855,010.57 | 796,435.02 |
股权激励 | - | 644,133.47 |
租赁负债 | 19,737,979.77 | 23,223,019.85 |
合计 | 64,074,731.22 | 114,958,830.5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30,115,193.02 | ||
2025年 | 7,195,203.66 | 8,500,441.49 | |
2026年 | 9,767,936.43 | 9,893,412.36 | |
2027年 | 4,644,360.73 | 11,824,691.67 | |
2028年 | 5,479,013.41 | 27,058,272.84 | |
2029年 | 13,562,357.36 | ||
合计 | 40,648,871.59 | 87,392,011.3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324,184,811.13 | 324,184,811.13 | 401,023,779.26 | 401,023,779.26 | ||
预付土地出让款 | 31,206,304.05 | 31,206,304.05 | ||||
合计 | 355,391,115.18 | 355,391,115.18 | 401,023,779.26 | 401,023,779.26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51,996,342.37 | 151,996,342.37 | 冻结 | 全额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资金冻结 | 207,621,661.29 | 207,621,661.29 | 冻结 | 全额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资金冻结 |
应收票据 | 106,308,060.22 | 106,308,060.22 | 质押 | 质押 | 116,609,730.35 | 116,609,730.35 | 质押 | 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125,056,571.45 | 125,056,571.45 | 质押 | 质押 | 104,804,079.38 | 104,804,079.38 | 质押 | 质押 |
存货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161,506,077.35 | 161,506,077.35 | 抵押 | 产证办理中、抵押 | 48,797,792.84 | 48,797,792.84 | 其他 | 产证办理中 |
在建工程 | 70,797,744.25 | 70,797,744.25 | 抵押 | 抵押 | ||||
无形资产 | 11,065,127.61 | 11,065,127.61 | 抵押 | 抵押 | 11,303,087.34 | 11,303,087.34 | 抵押 | 抵押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计 | 555,932,179.00 | 555,932,179.00 | / | / | 559,934,095.45 | 559,934,095.45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82,500,000.00 | 110,067,875.00 |
抵押借款 | 1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18,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74,000,000.00 | 130,000,000.00 |
应计利息 | 72,345.74 | 176,257.65 |
合计 | 184,572,345.74 | 240,244,132.6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24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包括金宏气体开具信用证给子公司金宏物流、张家港金宏等,贴现金额82,500,000.00元;以及10,000,000.00元抵押借款,系以全资子公司长沙益华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抵押物权利凭证号码为望变更国用2009第343号。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其中: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其中: | |||
合计 | 4,070,000.00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72,925,121.70 | 510,206,801.43 |
信用证 | - | 40,000,000.00 |
合计 | 372,925,121.70 | 550,206,801.4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154,356,269.48 | 143,794,579.60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126,542,257.79 | 104,123,140.79 |
已背书未到期的承兑汇票 | 15,420,790.44 | 3,017,413.55 |
应付其他 | 48,279,295.92 | 59,192,384.54 |
合计 | 344,598,613.63 | 310,127,518.4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苏州制氧机股份有限公司 | 8,307,177.00 | 未至付款期限 |
大连华邦化学有限公司 | 7,954,159.25 | 未至付款期限 |
江苏呈森嘉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139,892.93 | 未至付款期限 |
合计 | 22,401,229.1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商品款 | 53,076,722.54 | 42,162,623.64 |
合计 | 53,076,722.54 | 42,162,623.6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荣芯半导体(淮安)有限公司 | 6,559,041.61 | 项目尚未完工验收 |
苏州龙驰大宗气站项目 | 15,888,871.54 | 项目尚未完工验收 |
合计 | 22,447,913.15 | / |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苏州龙驰大宗气站项目 | 10,473,682.79 | 项目尚未完工验收 |
合计 | 10,473,682.7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3,192,983.27 | 420,846,659.20 | 426,392,911.05 | 67,646,731.4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9,467.14 | 24,830,253.30 | 24,842,920.49 | 96,799.95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73,302,450.41 | 445,676,912.50 | 451,235,831.54 | 67,743,531.3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9,451,323.41 | 371,333,564.67 | 377,714,877.70 | 63,070,010.38 |
二、职工福利费 | 16,603,576.54 | 16,603,576.54 | ||
三、社会保险费 | 70,122.96 | 13,875,284.92 | 13,887,554.02 | 57,853.8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4,290.54 | 11,318,031.54 | 11,327,864.03 | 54,458.05 |
工伤保险费 | 5,392.14 | 1,704,944.80 | 1,707,159.64 | 3,177.30 |
生育保险费 | 440.28 | 852,308.58 | 852,530.35 | 218.51 |
四、住房公积金 | 49,571.00 | 14,129,913.40 | 14,133,103.40 | 46,381.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621,965.90 | 4,904,319.67 | 4,053,799.39 | 4,472,486.1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73,192,983.27 | 420,846,659.20 | 426,392,911.05 | 67,646,731.4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5,699.98 | 24,037,818.42 | 24,049,939.03 | 93,579.37 |
2、失业保险费 | 3,767.16 | 792,434.88 | 792,981.46 | 3,220.58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09,467.14 | 24,830,253.30 | 24,842,920.49 | 96,799.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434,993.56 | 5,070,142.62 |
消费税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3,452,582.63 | 23,663,940.22 |
个人所得税 | 1,283,948.46 | 1,482,113.5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土地使用税 | 426,845.60 | 411,897.71 |
房产税 | 1,296,415.03 | 913,388.42 |
其他 | 1,179,755.57 | 994,289.67 |
合计 | 24,074,540.85 | 32,535,772.15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81,627,147.24 | 87,867,428.11 |
合计 | 81,627,147.24 | 87,867,428.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权收购款 | 28,158,009.73 | 21,737,529.73 |
押金保证金 | 42,831,308.48 | 45,598,300.11 |
往来款及其他 | 10,637,829.03 | 20,531,598.27 |
合计 | 81,627,147.24 | 87,867,428.11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泓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523,328.41 | 股权收购款 |
合计 | 5,523,328.4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31,841,701.46 | 83,523,023.44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2,539,432.50 | 1,524,000.00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021,912.91 | 6,925,447.85 |
合计 | 145,403,046.87 | 91,972,471.29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2,220,083.63 | 2,548,212.82 |
资产处置预收款项 | 7,803,837.70 | |
合计 | 2,220,083.63 | 10,352,050.5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抵)押借款 | 106,360,584.78 | 56,000,000.00 |
保证借款 | 82,217,900.14 | 28,192,392.14 |
信用借款 | 920,253,880.50 | 280,363,800.88 |
应计利息 | 898,338.68 | 366,459.96 |
小计 | 1,109,730,704.10 | 364,922,652.98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31,841,701.46 | 83,523,023.44 |
合计 | 977,889,002.64 | 281,399,629.54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余额中:质押及保证借款26,350,000.00元,系上海金宏以其持有的曲靖市马龙区呈钢气体有限公司95%的股权作为质押取得,担保人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抵押借款80,010,584.78元,其中抵押借款46,946,107.80元系子公司嘉兴金宏以其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抵押物为海盐县不动产权第0024504号房地产及建设项目形成的机器设备;抵押借款20,362,630.00元系子公司金宏检测以其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抵押物权属证书编号为苏(2023)苏州市不动产权第7038354号;抵押借款12,701,846.98元,系太仓金宏以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地产进行抵押,权属证书编码为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315123号、苏(2024)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48164号。
2024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余额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204.10%,主要系集团在建项目增加,融资需求增长,集团调整贷款结构,减少短期贷款,提高中长期贷款的比例。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18038金宏转债 | 895,844,859.84 | 861,320,702.79 |
合计 | 895,844,859.84 | 861,320,702.79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面值(元) | 票面利率(%) 【注1】 | 发行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118038金宏转债 | 100.00 | 2023-07-17 | 6年 | 1,016,000,000.00 | 861,320,702.79 | 2,539,432.50 | 120,060,820.53 | 895,844,859.84 | 否 | |||
合计 | / | / | / | / | 1,016,000,000.00 | 861,320,702.79 | 2,539,432.50 | 120,060,820.53 | 895,844,859.84 | / |
[注1]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转股条件 | 转股时间 |
118038 金宏转债 | 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7.48元/股,现转股价格为19.07元/股。 | 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至2029年7月16日 |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35,906,202.93 | 44,092,404.65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6,116,492.97 | 7,620,021.79 |
小计 | 29,789,709.96 | 36,472,382.86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021,912.91 | 6,925,447.85 |
合计 | 18,767,797.05 | 29,546,935.01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10,600.00 | 10,600.00 | 钢瓶处置费用 |
合计 | 10,600.00 | 10,600.0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7,904,208.95 | 19,958,660.00 | 1,979,153.90 | 65,883,715.05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47,904,208.95 | 19,958,660.00 | 1,979,153.90 | 65,883,715.0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86,943,142.00 | 714,093.00 | -5,680,000.00 | -4,965,907.00 | 481,977,235.00 |
其他说明:
2024年4月25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完成股份登记,新增股份626,119.00股,并于2024年5月6日上市流通;2024年7月5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完成股份登记,新增股份82,700.00股,并于2024年7月12日上市流通。2024年1-12月,根据公司发布的公告《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金宏转债”累计有人民币107,00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5,274.00股。
2024年7月,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5,680,000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024年9月25日,公司注销回购的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680,000.00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发行时间 | 会计分类 | 股息率或利息率 | 发行价格 | 数量 | 金额 | 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 转股期 | 转股情况 |
118038金宏转债 | 2023年7月17日 | 可转债 | 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 100元 | 1,016万张 | 101,600万元 | 2029年7月16日 | 自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至2029年7月16日 | 本报告期内转股1,070张,转股数量为5,274股。 |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118038 金宏 转债 | 10,160,000 | 160,081,255.92 | 1,070 | 16,858.95 | 10,158,930 | 160,064,396.97 | ||
合计 | 10,160,000 | 160,081,255.92 | 1,070 | 16,858.95 | 10,158,930 | 160,064,396.9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695,229,106.35 | 15,648,988.89 | 170,812,930.17 | 1,540,065,165.07 |
其他资本公积 | 9,953,192.80 | 3,309,799.71 | 7,054,654.27 | 6,208,338.24 |
合计 | 1,705,182,299.15 | 18,958,788.60 | 177,867,584.44 | 1,546,273,503.3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本期增加系2024年4月,公司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9,222,771.00元,2024年6月,公司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1,218,171.00元,行权前已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811,131.51元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期行权增加股本708,819.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5,543,254.51元;2024年1-12月,根据公司发布《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金宏转债”本期转股累计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5,734.38元;本期收购少数股东权益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1,525,561.48元;本期注销库存股5,680,000股,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9,287,368.69元。公司本期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791,067.96元;本期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50,148.71元;因取消子公司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承诺及业绩奖励,实际控制人自愿出具业绩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金向华支付业绩补偿款,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368,583.04元;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本期作废250.50万股,减少已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243,522.76元;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行权,由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811,131.51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81,137,680.43 | 65,411,336.25 | 154,967,368.69 | 91,581,647.99 |
合计 | 181,137,680.43 | 65,411,336.25 | 154,967,368.69 | 91,581,647.9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095,135.33 | -52,410.28 | -52,410.28 | 3,042,725.05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095,135.33 | -52,410.28 | -52,410.28 | 3,042,725.05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20,769.27 | 387,704.15 | 387,704.15 | -933,065.12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20,769.27 | 387,704.15 | 387,704.15 | -933,065.1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774,366.06 | 335,293.87 | 335,293.87 | 2,109,659.93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2,290,684.79 | 35,807,696.22 | 30,296,501.45 | 27,801,879.56 |
合计 | 22,290,684.79 | 35,807,696.22 | 30,296,501.45 | 27,801,879.5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专项储备本期增加系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本期减少系实际使用的安全生产费。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46,203,699.40 | 30,257,849.78 | 176,461,549.18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其他 | ||||
合计 | 146,203,699.40 | 30,257,849.78 | 176,461,549.1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29,783,775.59 | 665,535,515.5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13,699.98 | |
其中:会计政策变更 | -213,699.98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29,783,775.59 | 665,321,815.5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1,225,096.11 | 315,001,415.3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0,257,849.78 | 30,238,838.32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40,112,246.00 | 120,300,617.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60,638,775.92 | 829,783,775.5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26,497,902.15 | 1,644,538,650.35 | 2,351,805,484.87 | 1,461,084,201.03 |
其他业务 | 98,779,781.76 | 68,756,010.75 | 75,547,772.16 | 50,358,427.72 |
合计 | 2,525,277,683.91 | 1,713,294,661.10 | 2,427,353,257.03 | 1,511,442,628.75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大宗气体 | 972,933,932.21 | 668,804,364.76 |
特种气体 | 962,619,710.31 | 696,054,641.07 |
现场制气及租金 | 277,858,258.02 | 105,130,066.77 |
燃气 | 213,086,001.61 | 174,549,577.75 |
按经营地分类 | ||
华东地区 | 1,623,512,377.47 | 1,072,880,017.08 |
其他地区 | 802,985,524.68 | 571,658,633.27 |
合计 | 2,426,497,902.15 | 1,644,538,650.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938,550.42 | 4,839,790.42 |
教育费附加 | 3,656,666.91 | 4,449,964.81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5,219,217.52 | 4,456,321.69 |
土地使用税 | 2,050,570.04 | 1,892,957.22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2,469,433.58 | 1,562,486.02 |
其他 | 368,416.83 | 326,284.20 |
合计 | 17,702,855.30 | 17,527,804.36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7,669,895.74 | 120,080,375.94 |
业务招待费 | 23,430,871.75 | 21,814,073.95 |
修理费 | 18,272,362.81 | 15,598,464.69 |
折旧及摊销 | 12,377,676.27 | 13,681,237.06 |
差旅费 | 8,158,394.08 | 9,093,817.81 |
技术服务费 | 6,918,789.08 | 7,342,006.25 |
广告宣传费 | 2,912,047.30 | 5,442,640.30 |
劳务费 | 4,892,229.05 | 4,074,162.59 |
股权激励费用 | -155,374.27 | 2,937,080.68 |
租赁费 | 3,363,358.39 | 2,528,643.20 |
检测费 | 4,845,614.63 | 2,288,053.28 |
出口代理费 | 2,037,722.45 | 2,293,722.48 |
邮电通讯费 | 1,037,107.96 | 975,472.39 |
办公费 | 530,123.04 | 983,741.97 |
其他 | 2,858,899.53 | 1,988,066.22 |
合计 | 199,149,717.81 | 211,121,558.81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0,238,630.96 | 95,492,655.25 |
折旧及摊销 | 48,670,806.54 | 44,849,826.94 |
业务招待费 | 26,450,826.58 | 24,313,030.79 |
咨询费 | 6,143,160.77 | 7,773,970.53 |
股权激励费用 | -356,064.28 | 5,422,820.28 |
差旅费 | 4,065,792.67 | 6,283,794.17 |
保安服务费 | 6,042,448.85 | 5,461,487.34 |
办公费 | 6,255,226.44 | 5,107,179.49 |
技术服务费 | 3,308,673.71 | 4,229,143.67 |
招聘费 | 690,967.17 | 470,538.89 |
广告宣传费 | 756,822.84 | 3,313,542.67 |
修理费 | 2,047,790.03 | 2,308,941.20 |
劳动保护费 | 396,663.90 | 601,169.05 |
租赁费 | 1,379,027.05 | 1,150,327.83 |
机物料消耗 | 480,596.12 | 958,893.05 |
其他 | 6,130,621.15 | 7,067,500.63 |
合计 | 212,701,990.50 | 214,804,821.7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5,495,966.13 | 47,083,511.40 |
材料消耗费 | 19,674,532.50 | 22,698,567.90 |
折旧费 | 9,011,548.85 | 8,032,337.50 |
股权激励费用 | 209,132.46 | 1,807,711.06 |
其他 | 6,390,610.67 | 6,679,227.94 |
合计 | 100,781,790.61 | 86,301,355.80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1,116,463.37 | 23,691,250.20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1,093,813.84 | 1,538,604.03 |
减:利息收入 | 9,829,815.03 | 10,057,397.45 |
利息净支出 | 31,286,648.34 | 13,633,852.75 |
汇兑损失 | 2,497,621.11 | 1,783,114.90 |
减:汇兑收益 | 875,895.72 | 295,658.84 |
汇兑净损失 | 1,621,725.39 | 1,487,456.06 |
银行手续费 | 1,744,663.79 | 1,546,165.73 |
合计 | 34,653,037.52 | 16,667,474.54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39,619,412.76 | 41,120,559.01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979,153.90 | 3,062,681.37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37,640,258.86 | 38,057,877.64 |
合计 | 39,619,412.76 | 41,120,559.01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42,526.7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18,995.65 | 232,963.1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405,168.38 | 6,179,795.87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4,343,646.00 | 6,412,759.04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71,449.85 | 4,587,897.73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771,449.85 | 4,587,897.7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2,771,449.85 | 4,587,897.73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6,738.63 | -46,738.63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27,164.13 | -3,556,062.9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284,814.69 | -2,014,116.4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1,910,911.93 | -5,616,917.99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809,473.27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816,006.60 | -12,440,146.34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17,760,000.00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31,671,970.00 | -5,012,564.17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51,057,449.87 | -17,452,710.51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25,450,133.71 | 2,142,424.63 |
其中:固定资产 | 24,533,889.15 | 2,142,424.63 |
使用权资产 | 129,931.35 | |
无形资产 | 786,313.21 | |
合计 | 25,450,133.71 | 2,142,424.63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2,723,824.06 | 447,544.51 | 2,723,824.06 |
赔款收入 | 1,274,517.78 | 865,877.93 | 1,274,517.78 |
其他 | 334,364.28 | 1,878,820.66 | 334,364.28 |
合计 | 4,332,706.12 | 3,192,243.10 | 4,332,706.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129,500.00 | 1,116,000.00 | 1,129,500.00 |
违约金 | 412,762.89 | 1,000,000.00 | 412,762.89 |
罚款 | 1,976,901.54 | 295,329.87 | 1,976,901.54 |
非常损失 | 430,546.23 | 22,471.87 | 430,546.23 |
其他 | 428,199.89 | 565,385.46 | 428,199.89 |
合计 | 4,377,910.55 | 2,999,187.20 | 4,377,910.55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4,785,624.28 | 58,207,525.5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576,391.97 | 14,522,037.68 |
合计 | 56,362,016.25 | 72,729,563.2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66,164,707.1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9,924,706.0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1,389,471.6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635,230.1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412,813.1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3,527,238.2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14,102.8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410,882.3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3,098,596.26 |
所得税费用 | 56,362,016.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以及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详见本章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7、其他综合收益”相关内容。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收入 | 22,273,587.51 | 16,998,984.23 |
政府补助 | 48,612,976.34 | 57,465,909.10 |
利息收入 | 9,829,815.03 | 10,057,354.83 |
收回的票据、保函保证金及司法冻结金 | 27,676,463.92 | |
其他 | 4,305,262.66 | 2,755,772.44 |
合计 | 112,698,105.46 | 87,278,020.6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招待费 | 49,881,698.33 | 46,127,104.74 |
研究开发费 | 26,065,143.17 | 28,450,755.23 |
修理费 | 20,320,152.84 | 17,907,405.89 |
差旅费 | 12,224,186.75 | 15,377,611.98 |
技术服务费 | 10,227,462.79 | 11,571,149.92 |
咨询费 | 6,143,160.77 | 7,773,970.53 |
保安服务费 | 6,042,448.85 | 5,461,487.34 |
劳务费 | 4,892,229.05 | 4,074,162.59 |
办公费 | 6,785,349.48 | 6,090,921.46 |
租赁费 | 4,742,385.44 | 3,678,971.03 |
广告宣传费 | 3,668,870.14 | 8,756,182.97 |
招聘费 | 690,967.17 | 470,538.89 |
检测费 | 4,845,614.63 | 2,288,053.28 |
往来款 | 17,971,833.39 | 39,987,588.22 |
支付的票据、保函保证金及司法冻结金 | 67,599,736.96 | |
其他 | 12,941,611.11 | 23,155,944.29 |
合计 | 187,443,113.91 | 288,771,585.3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股份回购款 | 65,411,336.25 | 26,170,311.74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的现金 | 21,326,141.75 | |
支付交易性金融负债 | 4,070,000.00 | |
支付租赁负债 | 11,289,622.83 | 20,523,134.63 |
合计 | 102,097,100.83 | 46,693,446.3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09,802,690.91 | 328,145,117.5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1,057,449.87 | 17,452,710.51 |
信用减值损失 | 1,910,911.93 | 5,616,917.9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62,799,993.12 | 215,040,983.4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830,732.41 | 8,508,978.66 |
无形资产摊销 | 23,184,528.78 | 22,855,346.7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186,202.96 | 6,560,324.5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450,133.71 | -2,142,424.6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71,449.85 | -4,587,897.7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2,008,017.17 | 25,178,706.2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43,646.00 | -6,412,759.0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964,671.85 | 5,807,814.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6,440,419.98 | 8,342,903.7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207,809.20 | -46,134,527.7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6,071,624.32 | -199,164,188.3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4,933,302.99 | 66,673,334.41 |
其他 | 5,208,888.68 | 10,711,717.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9,830,446.53 | 462,453,058.2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40,641,535.82 | 424,874,611.1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24,874,611.16 | 525,087,419.8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5,766,924.66 | -100,212,808.7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58,175,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58,175,000.00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8,20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164,262.72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7,035,737.28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40,641,535.82 | 424,874,611.16 |
其中:库存现金 | 66,852.09 | 94,408.6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40,551,957.95 | 420,881,687.9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2,725.78 | 3,898,514.58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0,641,535.82 | 424,874,611.1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理由 |
证券交易户余额 | 380.28 | 随时变现 |
合计 | 380.28 | /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144,704,568.65 | 192,346,025.77 | 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保证金 |
银行存款 | 7,291,773.72 | 15,275,635.52 | 受限资金 |
合计 | 151,996,342.37 | 207,621,661.2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45,454,276.76 | ||
其中:美元 | 6,213,492.72 | 7.1884 | 44,665,071.07 |
欧元 | 219.99 | 7.5257 | 1,655.58 |
新加坡币 | 80,294.84 | 5.3214 | 427,280.96 |
越南盾 | 1,241,574,152.40 | 0.00029 | 360,056.50 |
泰铢 | 1,000.23 | 0.2126 | 212.65 |
应收账款 | 2,551,784.66 | ||
其中:美元 | 342,894.50 | 7.1884 | 2,464,862.82 |
欧元 | 11,550.00 | 7.5257 | 86,921.84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23,163,818.90 | ||
其中:美元 | 3,222,354.98 | 7.1884 | 23,163,576.54 |
泰铢 | 1,140.00 | 0.2126 | 242.36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4,742,385.4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6,032,008.2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建筑物 | 9,384,284.89 | 0 |
合计 | 9,384,284.89 | 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销售损益 | 融资收益 |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的相关收入 |
设备 | 0 | 2,635,234.00 | 0 |
合计 | 0 | 2,635,234.00 | 0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27,292,035.40 | |
第二年 | 27,292,035.40 | |
第三年 | 27,292,035.40 | |
第四年 | 27,292,035.40 | |
第五年 | 11,371,681.42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0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5,495,966.13 | 47,083,511.40 |
材料消耗费 | 19,674,532.50 | 22,698,567.90 |
折旧费 | 9,011,548.85 | 8,032,337.50 |
股权激励费用 | 209,132.46 | 1,807,711.06 |
其他 | 6,390,610.67 | 6,679,227.94 |
合计 | 100,781,790.61 | 86,301,355.80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00,781,790.61 | 86,301,355.80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呈钢气体 | 2024/8/8 | 175,750,000.00 | 95.00 | 购买 | 2024-08-08 |
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股权变更已备案登记,已办理必要财产交接手续,有能力支付对价,已控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收益和承担相应风险。
39,762,160.54 | 3,065,849.87 | 5,483,654.39 |
其他说明:
无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呈钢气体 |
--现金 | 175,75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175,75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75,463,165.07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286,834.93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呈钢气体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认是依据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收购时点的被收购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的评估意见确定。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购买日支付对价与被收购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商誉。
其他说明:
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呈钢气体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184,597,424.66 | 185,000,000.00 |
货币资金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164,447,676.00 | 164,850,251.33 |
无形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149,748.66 | 20,149,748.67 |
负债: | -100,643.84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0,643.84 | |
净资产 | 184,698,068.50 | 185,000,000.00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9,234,903.43 | 9,250,000.00 |
取得的净资产 | 175,463,165.07 | 175,750,000.00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呈钢气体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是依据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收购时点的被收购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评估意见。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
其他说明: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苏州绿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2024-04-22 | 8,200,000.00 | 100% | 出售 | 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股权变更已备案登记,已办理必要财产交接手续,已不再控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不再享有相应收益、不再承担相应风险。 | -418,995.65 | 8,618,995.65 | 8,618,995.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公司新设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期末净资产 | 本期净利润 |
苏州工业园区环亚贸易有限公司 | 2024-1-15 | 146,992,205.28 | -207,794.72 |
金宏气体(营口)有限公司 | 2024-5-9 | 31,474,171.71 | -25,828.29 |
Jin Hong Gas (Thailand) Co., Ltd. | 2024-6-12 | -29.72 | -29.27 |
金宏气体(泉州)有限公司 | 2024-7-16 | 22,033,294.26 | -188,905.74 |
金宏气体(淄博)有限公司 | 2024-8-14 | 199,678.43 | -321.57 |
武汉金宏万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2024-08-13 | 14,920,113.15 | 10,113.15 |
张家港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2024-08-06 | ||
句容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2024-09-25 | ||
金宏气体(宜兴)有限公司 | 2024-10-30 |
张家港金宏电子、句容金宏、宜兴金宏三家公司尚未开始经营。
本年注销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全称 | 注销时间 | 报告期间 |
1 | 长沙德帆气体有限公司 | 2024-7-15 | 2024年1-7月 |
2 | 江苏金华龙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2024-10-08 | 2024年1-10月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徐州金宏 | 新沂市 | 2,000.00 | 新沂市 | 商品销售 | 100 | 设立 | |
金宏物流 | 苏州市 | 2,000.00 | 苏州市 | 物流运输 | 100 | 设立 | |
上海欣头桥 | 上海市 | 415.00 | 上海市 | 商品销售 | 100 | 合并 | |
昆山金宏 | 昆山市 | 2,000.00 | 昆山市 | 商品销售 | 100 | 设立 | |
金华润泽 | 苏州市 | 3,000.00 | 苏州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 | |
潜江润苏 | 潜江市 | 1,000.00 | 潜江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 | |
吴中金宏 | 苏州市 | 5,000.00 | 苏州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 | |
金宏技术 | 苏州市 | 8,000.00 | 苏州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 | |
张家港金宏 | 张家港市 | 4,500.00 | 张家港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 | |
金瑞捷 | 苏州市 | 3,000.00 | 苏州市 | 工程建设 | 100 | 设立 | |
平顶山金宏 | 平顶山市 | 4,000.00 | 平顶山市 | 商品销售 | 51 | 设立 | |
淮安金宏 | 淮安市 | 3,800.00 | 淮安市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65.66 | 设立 | |
金泡科技 | 苏州市 | 1,100.00 | 苏州市 | 商品销售 | 100 | 设立 | |
重庆金苏 | 重庆市 | 8,000.00 | 重庆市 | 工业生产 | 51 | 设立 | |
重庆金宏 | 重庆市 | 1,000.00 | 重庆市 | 商品销售 | 71.14 | 合并 | |
金苏运输 | 重庆市 | 1,000.00 | 重庆市 | 物流运输 | 51 | 设立 | |
金宏控股 | 新加坡 | $450.00 | 新加坡 | 商品销售 | 100 | 设立 | |
上海苏埭 | 上海市 | 2,000.00 | 上海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 | |
宿迁金宏 | 宿迁市 | 5,000.00 | 宿迁市 | 商品销售 | 51 | 设立 | |
海宁立申 | 海宁市 | 1,080.00 | 海宁市 | 工业生产 | 85 | 合并 | |
嘉兴耀一 | 嘉兴市 | 600.00 | 嘉兴市 | 物流运输 | 85 | 合并 | |
眉山金宏 | 眉山市 | 8,000.00 | 眉山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 |
金宏润泽 | 上海市 | 8,000.00 | 上海市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100 | 设立 | |
海安吉祥 | 海安市 | 1,006.47 | 海安市 | 工业生产 | 95 | 合并 | |
海安富阳 | 海安市 | 500.00 | 海安市 | 商品销售 | 95 | 合并 | |
嘉兴金宏 | 嘉兴市 | 13,000.00 | 嘉兴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 | |
重庆金宏润*1 | 重庆市 | 6,000.00 | 重庆市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100 | 设立 | |
嘉兴物流*2 | 嘉兴市 | 2,000.00 | 嘉兴市 | 物流运输 | 100 | 设立 | |
泰州光明 | 泰州市 | 1,000.00 | 泰州市 | 工业生产 | 90 | 合并 | |
长沙曼德 | 长沙市 | 5,000.00 | 长沙市 | 工业生产 | 70 | 合并 | |
长沙益华 | 长沙市 | 1,000.00 | 长沙市 | 工业生产 | 70 | 合并 | |
上海申南 | 上海市 | 1,176.70 | 上海市 | 工业生产 | 100 | 合并 | |
太仓金宏 | 太仓市 | 5,000.00 | 太仓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 | |
金宏润投资 | 苏州市 | 5,000.00 | 苏州市 | 投资活动 | 100 | 设立 | |
苏相金宏润 | 苏州市 | 5,000.00 | 苏州市 | 工业生产 | 70 | 设立 | |
邳州金宏*3 | 邳州市 | 5,000.00 | 邳州市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100 | 设立 | |
七都金宏 | 苏州市 | 3,200.00 | 苏州市 | 工业生产 | 90 | 合并 | |
北京金宏 | 北京市 | 14,000.00 | 北京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 | |
青岛金宏润 | 青岛市 | 4,000.00 | 青岛市 | 商品销售 | 100 | 设立 | |
株洲华龙 | 株洲市 | 3,333.33 | 株洲市 | 工业生产 | 49 | 合并 | |
曼德物流 | 长沙市 | 200.00 | 长沙市 | 物流运输 | 70 | 设立 | |
索拉尔 | 苏州市 | 3,500.00 | 苏州市 | 技术开发 | 100 | 设立 | |
全椒金宏 | 全椒市 | 18,000.00 | 全椒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 | |
广州金宏 | 广州市 | 4,000.00 | 广州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 | |
淮南金宏 | 淮南市 | 5,000.00 | 淮南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 | |
无锡金宏 | 无锡市 | 50.00 | 无锡市 | 运维服务 | 51 | 设立 | |
苏州苏铜 | 苏州市 | 400.00 | 苏州市 | 工业生产 | 100 | 合并 | |
铜震运输 | 苏州市 | 50.00 | 苏州市 | 物流运输 | 100 | 合并 | |
厦门金宏 | 厦门市 | 7,500.00 | 厦门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 | |
上海振志 | 上海市 | 500.00 | 上海市 | 商品销售 | 80 | 合并 |
上海畅和 | 上海市 | 50.00 | 上海市 | 商品销售 | 80 | 合并 | |
上海医阳 | 上海市 | 50.00 | 上海市 | 商品销售 | 80 | 合并 | |
天津金宏 | 天津市 | 20,000.00 | 天津市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99 | 1 | 设立 |
启东金宏 | 启东市 | 4,000.00 | 启东市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 | |
越南金宏 | 越南 | $800.00 | 越南 | 工业生产 | 51 | 设立 | |
如皋金宏*4 | 如皋市 | 10,000.00 | 如皋市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100 | 设立 | |
稷山铭福 | 运城市 | 10,000.00 | 运城市 | 工业生产 | 55 | 合并 | |
西安卫光 | 西安市 | 400.00 | 西安市 | 工业生产 | 51 | 合并 | |
金宏检测 | 苏州市 | 2,100.00 | 苏州市 | 检测服务 | 100 | 设立 | |
新加坡金宏投资 | 新加坡 | $2408.00 | 新加坡 | 商品销售 | 100 | 设立 | |
苏州环亚 | 苏州市 | 24,000.00 | 苏州市 | 商品销售 | 100 | 设立 | |
上海金宏 | 上海市 | 50,000.00 | 上海市 | 投资活动 | 90 | 设立 | |
营口金宏 | 营口市 | 10,000.00 | 营口市 | 工业生产 | 90 | 设立 | |
泰国金宏*5 | 泰国 | 300.00万泰铢 | 泰国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30 | 70 | 设立 |
呈钢气体 | 曲靖市 | 18,500.00 | 曲靖市 | 工业生产 | 85.5 | 合并 | |
武汉金宏 | 武汉市 | 1,491.00 | 武汉市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50 | 设立 | |
泉州金宏 | 泉州市 | 2,222.22 | 泉州市 | 工业生产 | 55 | 设立 | |
淄博金宏 | 淄博市 | 5,000.00 | 淄博市 | 工业生产 | 90 | 设立 | |
张家港金宏电子*6 | 张家港市 | 1,500.00 | 张家港市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100 | 设立 | |
句容金宏*7 | 句容市 | 2,000.00 | 句容市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100 | 设立 | |
宜兴金宏*8 | 宜兴市 | 3,000.00 | 宜兴市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1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1注释: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发起设立重庆金宏润,注册资本6,000.00万元,公司认缴6,000.00万元,认缴比例100.00%。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重庆金宏润尚未收到股东出资款。
*2注释:金宏物流于2021年7月1日发起设立嘉兴物流,注册资本2,000.00万元,金宏物流认缴2,000.00万元,认缴比例100.0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嘉兴物流尚未收到股东出资款。
*3注释: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发起设立邳州金宏,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公司认缴5,000.00万元,认缴比例100.00%。截至2024年12月31日,邳州金宏尚未收到股东出资款。
*4注释: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发起设立如皋金宏,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公司认缴10,000.00万元,认缴比例100.0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如皋金宏尚未收到股东出资款。
*5注释:新加坡金宏投资与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发起设立泰国金宏,注册资本300.00万泰铢,新加坡金宏投资认缴210.00万泰铢,认缴比例70.00%;公司认缴90万泰铢,认缴比例30%。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泰国金宏尚未收到股东出资款。
*6注释: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发起设立张家港金宏电子,注册资本1,500.00万元,公司认缴1,500.00万元,认缴比例100.0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张家港金宏电子尚未收到股东出资款。
*7注释: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发起设立句容金宏,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公司认缴2,000.00万元,认缴比例100.0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句容金宏尚未收到股东出资款。
*8注释: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发起设立宜兴金宏,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公司认缴3,000.00万元,认缴比例100.0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宜兴金宏尚未收到股东出资款。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平顶山金宏 | 49% | 6,462,611.13 | 4,900,000.00 | 50,879,107.96 |
海宁立申 | 15% | 1,477,106.76 | 1,050,000.00 | 21,651,686.96 |
长沙曼德 | 30% | -5,701,305.96 | 68,210,336.8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平顶山金宏 | 44,855,212.29 | 73,757,121.14 | 118,612,333.43 | 9,067,307.17 | 5,710,112.05 | 14,777,419.22 | 45,813,720.95 | 72,865,023.90 | 118,678,744.85 | 11,334,006.53 | 6,698,826.42 | 18,032,832.95 |
海宁立申 | 27,232,608.94 | 48,449,309.06 | 75,681,918.00 | 15,000,198.62 | 8,126,285.08 | 23,126,483.70 | 25,979,548.77 | 50,813,967.16 | 76,793,515.93 | 16,148,927.56 | 9,133,195.40 | 25,282,122.96 |
长沙曼德 | 167,116,037.31 | 272,456,679.46 | 439,572,716.77 | 238,660,610.43 | 16,888,064.80 | 255,548,675.23 | 169,709,026.86 | 285,637,908.11 | 455,346,934.97 | 163,571,281.59 | 89,498,115.27 | 253,069,396.86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平顶山 | 69,174,840.27 | 13,189,002.31 | 13,189,002.31 | 6,716,288.41 | 69,174,840.27 | 13,189,002.31 | 13,189,002.31 | 6,716,288.41 |
金宏 | ||||||||
海宁立申 | 61,734,700.56 | 7,840,077.30 | 7,840,077.30 | 12,600,353.69 | 63,381,393.59 | 9,670,044.18 | 9,670,044.18 | 5,389,730.39 |
长沙曼德 | 169,916,086.73 | -20,062,451.67 | -20,062,451.67 | 33,024,440.99 | 170,423,993.28 | 3,545,277.69 | 3,545,277.69 | -12,192,870.48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上海畅和 | 上海医阳 | 上海申南 | 上海振志 |
购买前持股比例(%) | 70.00 | 70.00 | 80.00 | 70.00 |
购买少数股东股权比例(%) | 10.00 | 10.00 | 20.00 | 10.00 |
购买后持股比例(%) | 80.00 | 80.00 | 100.00 | 80.00 |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海畅和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755,136.05 |
--现金 | 755,136.05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755,136.05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245,307.73 |
差额 | 509,828.32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509,828.32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上海医阳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947,738.74 |
--现金 | 947,738.74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947,738.74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235,722.00 |
差额 | 712,016.74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712,016.74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上海申南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27,234,354.89 |
--现金 | 27,234,354.89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27,234,354.89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2,860,815.09 |
差额 | 14,373,539.80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14,373,539.80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上海振志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6,393,471.45 |
--现金 | 6,393,471.45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6,393,471.45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463,294.83 |
差额 | 5,930,176.62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5,930,176.62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47,904,208.95 | 19,958,660.00 | 1,979,153.90 | 65,883,715.05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47,904,208.95 | 19,958,660.00 | 1,979,153.90 | 65,883,715.05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39,619,412.76 | 41,120,559.01 |
合计 | 39,619,412.76 | 41,120,559.01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中小客户,客户较为分散,信用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低。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及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无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的信用风险。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3.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美元计价的采购有关,除本公司设立在新加坡的下属子公司使用美元计价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业务主要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美元 | 新加坡币 | 泰铢 | 越南盾 | 新加坡币 | 欧元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6,213,492.72 | 44,665,071.07 | 80,294.84 | 427,280.96 | 1,000.23 | 212.65 | 1,241,574,152.40 | 360,056.50 | 80,294.84 | 427,280.96 | 219.99 | 1,655.58 |
应收账款 | 342,894.50 | 2,464,862.82 | 11,550.00 | 86,921.84 | ||||||||
应付账款 | 3,222,354.98 | 23,163,576.54 | 1,140.00 | 242.36 |
(续上表)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美元 |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806,910.13 | 5,715,102.38 |
应收账款 | 4,087,175.02 | 28,948,234.51 |
短期借款 | 1,543,380.72 | 10,931,302.63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短期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长短期融资需求。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5,217,706.82 | 505,217,706.82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5,217,706.82 | 505,217,706.82 | ||
(1)债务工具投资 | 505,217,706.82 | 505,217,706.82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2,096,017.10 | 32,096,017.1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42,794,589.04 | 142,794,589.0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48,012,295.86 | 32,096,017.10 | 680,108,312.96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其公允价值系根据结构性存款本金和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确定。
期末应收款项融资均系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其公允价值按票面金额确定。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系金宏气体对芯链融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冯源容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毅鸣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其公允价值参考被投资单位期末净资产确认。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 | 与公司的关系 |
北京悟空气体有限公司 | 公司联营企业 |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悟空气体(青岛)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悟空气体(青岛)有限公司 | 采购气体 | 19,767.79 | 否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320.81 | 1,059.4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 | 246,197.00 | 3,626,496.80 | 419,078.00 | 1,577,778.54 | ||||
销售人员 | 90,472.00 | 1,332,658.07 | 1,752,803.00 | 2,688,633.36 | ||||
研发人员 | 372,150.00 | 5,481,787.13 | 675,528.00 | 1,198,132.74 | ||||
合计 | 708,819.00 | 10,440,942.00 | 2,847,409.00 | 5,464,544.64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模型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做出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7,218,987.5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02,306.09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公司员工 | -302,306.09 | |
合计 | -302,306.09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2019年10月,子公司潜江润苏与湖北沃夫特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沃夫特”)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约定湖北沃夫特将其位于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泽路6号厂区内年产30万吨合成氨项目用地西南侧的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潜江润苏,面积为20亩,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合同年,租金按每年湖北沃夫特为此20亩土地交付的土地使用税总额为准。潜江润苏租赁的上述湖北沃夫特土地的权属情况如下:
权证号 | 坐落 | 土地类型 | 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终止日期 | 出租面积(亩) |
鄂(2019)潜江市不动产权第0013118号 | 潜江市竹根滩镇青年村 | 出让 | 152,976.57 | 工业 | 2067年9月29日 | 20 |
湖北沃夫特出租的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
(2)2017年7月,公司与上海盛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瀛”)签订《租赁合作协议书》,约定上海盛瀛将其位于上海市金山区第二工业区金环路398号的5,530.04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和13,333.3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公司,租赁期限为2017年7月20日至2032年12月31日止,截至2022年12月31日,租金含税价为260万元/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租金含税价为290万元/年;自2028年1月1日起至2032年12月31日止,租金含税价为305万元/年。
公司租赁的上述上海盛瀛土地的权属情况如下:
权证号 | 坐落 | 土地类型 | 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终止日期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沪房地金字(2012)第004756号 | 金山区第二工业区金环路398号 | 出让 | 13,333.30 | 工业 | 2060年6月7日 | 13,333.30 |
上海盛瀛出租的房屋及土地已取得权属证书,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
(3)子公司长沙曼德(乙方)与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甲方)签订《土地与房屋租赁合同》,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39年4月30日止,甲方同意将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凉塘东路1333号山河工业城的一期续建区的土地、厂房、办公楼等固定资产、设备等所有设施出租给乙方,承租内容:1、山河工业城一期续建区西北侧土地(共计约30亩、以实际用地土地面积为准)及土地上既有及新建的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办公楼以及附属建筑。
以乙方出资在本项土地上建设厂房、办公楼等土地附着物的最终结算书确认的工程建设费用总额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土地及土地附着物租赁总租金,以总租赁期二十年计算年租金,按月为单位进行开票结算。
权证号 | 坐落 | 土地类型 | 面积(亩) | 用途 | 终止日期 | 出租面积(亩) |
长房权证长字第714033265号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凉塘东路1333号山河工业城的一期续建区 | 出让 | 约30亩、以实际用地土地面积为准 | 工业 | 2039年4月30日 | 约30亩、以实际用地土地面积为准。 |
(4)子公司越南金宏(乙方)与LIDECO1股份公司(甲方)签订的《土地租赁正式合同》,甲方同意将位于北江省谅江县昌林社和新兴社新兴工业区,面积为23,500平方米((大写:贰万叁仟伍佰平方米)的新兴工业区CN-08号地块的一部分(CN-08.2)转租给乙方,用于建设乙方投资项目。土地租赁期限为2023年6月6日至2071年11月23日。土地含基础设施使用费(不含增值税)为2,176,720VND/平方米/适用于整个租期(至2071年11月23日止)(大写:贰佰拾柒万陆仟柒佰贰拾越南盾)。
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终止日期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北江省谅江县昌林社和新兴社新兴工业区(CN-08.2) | 23,500.00 | 工业 | 2071年11月23日 | 23,500.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额 | 案件进展情况 |
宿迁市红叶气体有限公司 | 宿迁金宏 | 买卖合同纠纷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6,863,095.00 | 审理中 |
宿迁金宏 | 宿迁市红叶气体有限公司、宿迁市宿城区矿山氧气充装站、宿迁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于尚民、郭冬梅 | 买卖合同纠纷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10,000,000.00 | 审理中 |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宿迁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因有关买卖合同纠纷事宜被他人起诉,诉讼金额为人民币6,863,095.00元,截止本报告公告日,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宿迁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因有关买卖合同纠纷事宜起诉他人,诉讼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截止本报告公告日,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2)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773.24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58,053,402.07 | 247,201,048.58 |
1年以内小计 | 258,053,402.07 | 247,201,048.58 |
1至2年 | 2,988,276.44 | 2,164,623.41 |
2至3年 | 1,258,406.04 | 143,480.5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7,184.20 | 773.72 |
4至5年 | 6,900.84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62,327,268.75 | 249,516,827.1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41,014.79 | 0.13 | 341,014.79 | 100.00 | 459,794.51 | 0.18 | 459,794.51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1,986,253.96 | 99.87 | 13,575,560.93 | 5.18 | 248,410,693.03 | 249,057,032.61 | 99.82 | 12,555,924.39 | 5.04 | 236,501,108.22 |
其中: | ||||||||||
组合1 | 261,986,253.96 | 99.87 | 13,575,560.93 | 5.18 | 248,410,693.03 | 249,057,032.61 | 99.82 | 12,555,924.39 | 5.04 | 236,501,108.22 |
合计 | 262,327,268.75 | / | 13,916,575.72 | / | 248,410,693.03 | 249,516,827.12 | / | 13,015,718.90 | / | 236,501,108.2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江苏伊乐众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268,057.94 | 268,057.9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南通驰远创钢结构有限公司 | 72,956.85 | 72,956.8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41,014.79 | 341,014.79 | 1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257,712,387.28 | 12,885,619.38 | 5.00 |
1至2年 | 2,988,276.44 | 298,827.64 | 10.00 |
2至3年 | 1,258,406.04 | 377,521.81 | 30.00 |
3至4年 | 27,184.20 | 13,592.10 | 50.00 |
合计 | 261,986,253.96 | 13,575,560.9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2,555,924.39 | 459,794.51 | 13,015,718.9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2,555,924.39 | 459,794.51 | 13,015,718.90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85,249.71 | 1,085,249.71 | ||
本期转回 | 96,080.65 | 96,080.65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61,693.82 | 118,779.72 | 280,473.54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3,575,560.93 | 341,014.79 | 13,916,575.7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划分依据: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第一阶段按组合1的计提比例,第二阶段100%,第三阶段10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13,015,718.90 | 1,085,249.71 | 96,080.65 | 280,473.54 | 13,916,575.72 | |
合计 | 13,015,718.90 | 1,085,249.71 | 96,080.65 | 280,473.54 | 13,916,575.7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80,473.5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方集成电路 | 24,255,766.34 | 0 | 24,255,766.34 | 9.25 | 1,212,788.32 |
华晟新能源 | 8,465,363.55 | 0 | 8,465,363.55 | 3.23 | 423,268.18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800,204.24 | 0 | 7,800,204.24 | 2.97 | 390,010.21 |
天合光能 | 7,645,361.22 | 0 | 7,645,361.22 | 2.91 | 382,268.07 |
三一重装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7,370,767.70 | 0 | 7,370,767.70 | 2.81 | 368,538.39 |
合计 | 55,537,463.05 | 0 | 55,537,463.05 | 21.17 | 2,776,873.17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本期末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800,000.00 | 5,863,519.34 |
其他应收款 | 965,384,432.36 | 828,635,711.30 |
合计 | 969,184,432.36 | 834,499,230.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振志气体有限公司 | 800,000.00 | 397,567.02 |
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5,465,952.32 |
合计 | 3,800,000.00 | 5,863,519.34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69,495,546.72 | 722,973,681.57 |
1年以内小计 | 669,495,546.72 | 722,973,681.57 |
1至2年 | 296,005,809.27 | 104,223,349.07 |
2至3年 | 1,032,000.00 | 621,215.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61,000.00 | 3,031,990.00 |
4至5年 | 2,260,990.00 | 144,500.00 |
5年以上 | 502,800.00 | 361,800.00 |
合计 | 969,758,145.99 | 831,356,535.6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子公司往来款 | 950,322,665.03 | 817,506,733.93 |
押金、保证金 | 19,137,921.58 | 13,575,921.52 |
其他 | 297,559.38 | 273,880.19 |
合计 | 969,758,145.99 | 831,356,535.6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720,824.34 | 2,720,824.3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665,456.59 | 1,665,456.5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12,567.30 | 12,567.30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373,713.63 | 4,373,713.6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划分依据: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5.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第一阶段按组合1的计提比例,第二阶段100%,第三阶段10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2,720,824.34 | 1,665,456.59 | 12,567.30 | 4,373,713.63 | ||
合计 | 2,720,824.34 | 1,665,456.59 | 12,567.30 | 4,373,713.6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眉山金宏 | 149,374,425.22 | 15.40 | 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 | |
北京金宏 | 132,244,858.25 | 13.64 | 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 | |
苏相金宏润 | 85,000,000.00 | 8.77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长沙曼德 | 75,064,392.17 | 7.74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株洲华龙 | 70,168,236.90 | 7.24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合计 | 511,851,912.54 | 52.79 | / | /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338,987,385.85 | 32,614,675.05 | 2,306,372,710.80 | 1,851,263,244.66 | 32,614,675.05 | 1,818,648,569.61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09,473.27 | 809,473.27 | ||||
合计 | 2,339,796,859.12 | 33,424,148.32 | 2,306,372,710.80 | 1,851,263,244.66 | 32,614,675.05 | 1,818,648,569.6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徐州金宏 | 20,039,527.34 | - | 20,039,527.34 | |||||
上海欣 | 4,304,999.60 | 2,810.00 | 4,307,809.60 |
头桥 | ||||||||
昆山金宏 | 28,406,556.69 | - | 28,406,556.69 | |||||
技术开发 | 80,000,000.00 | 9,050.00 | 80,009,050.00 | |||||
张家港金宏 | 30,000,000.00 | - | 30,000,000.00 | |||||
金华润泽 | 77,589,218.03 | -9,796.91 | 77,579,421.12 | |||||
金瑞捷 | 43,460,932.12 | -13,132.11 | 43,447,800.01 | |||||
平顶山金宏 | 20,400,000.00 | - | 20,400,000.00 | |||||
淮安金宏 | 3,335,324.95 | 21,614,675.05 | - | 3,335,324.95 | 21,614,675.05 | |||
金泡科技 | 0.00 | 11,000,000.00 | - | 0.00 | 11,000,000.00 | |||
金苏化工 | 38,899,488.57 | -14,176.73 | 38,885,311.84 | |||||
重庆金宏 | 10,014,138.84 | -7,923.57 | 10,006,215.27 | |||||
金宏物流 | 20,766,969.86 | 13,720.16 | 20,780,690.02 | |||||
吴中子 | 50,000,000.00 | - | 50,000,000.00 |
公司 | ||||||||
新加坡金宏 | 29,439,425.00 | - | 29,439,425.00 | |||||
苏埭新材料 | 20,192,953.33 | 1,873.34 | 20,194,826.67 | |||||
宿迁金宏 | 10,404,567.97 | 3,746.66 | 10,408,314.63 | |||||
海宁立申 | 61,034,894.61 | 31.43 | 61,034,926.04 | |||||
眉山金宏 | 80,058,805.86 | -10,835.04 | 80,047,970.82 | |||||
上海金宏润泽 | 30,000,000.00 | - | 30,000,000.00 | |||||
海安吉祥 | 20,642,800.00 | - | 20,642,800.00 | |||||
海安富阳 | 32,650,500.00 | - | 32,650,500.00 | |||||
泰州光明 | 27,027,840.29 | - | 27,027,840.29 | |||||
上海申南 | 95,362,767.68 | 27,234,354.89 | -9,796.91 | 122,587,325.66 | ||||
长沙曼德 | 221,773,748.61 | -16,709.57 | 221,757,039.04 |
太仓金宏 | 13,000,000.00 | 19,000,000.00 | 32,000,000.00 | |||||
苏相金宏润 | 35,000,000.00 | - | 35,000,000.00 | |||||
苏州金宏润投资 | 10,100,000.00 | 10,000,000.00 | 20,100,000.00 | |||||
北京金宏 | 60,000,000.00 | 80,000,000.00 | 140,000,000.00 | |||||
青岛金宏润 | 30,484,484.26 | 1,846.99 | 30,486,331.25 | |||||
索拉尔能源 | 8,000,000.00 | - | 8,000,000.00 | |||||
全椒金宏 | 171,000,000.00 | - | 171,000,000.00 | |||||
广州金宏 | 40,000,000.00 | - | 40,000,000.00 | |||||
淮南金宏 | 50,019,670.00 | 2,810.00 | 50,022,480.00 | |||||
无锡金宏 | 127,500.00 | - | 127,500.00 | |||||
厦门金宏 | 60,000,000.00 | 15,000,000.00 | 75,000,000.00 |
新加坡金宏投资 | 103,342,456.00 | 38,312,180.00 | 141,654,636.00 | |||||
上海振志 | 44,509,585.80 | 6,679,085.76 | 51,188,671.56 | |||||
上海畅和 | 5,260,567.91 | 780,520.50 | 6,041,088.41 | |||||
上海医阳 | 6,614,846.29 | 967,063.64 | 7,581,909.93 | |||||
天津金宏 | 34,800,000.00 | 1,000,000.00 | 35,800,000.00 | |||||
稷山铭福 | 54,175,000.00 | 825,000.00 | 55,000,000.00 | |||||
金宏检测 | 19,960,000.00 | 1,040,000.00 | 21,000,000.00 | |||||
西安卫光 | 16,449,000.00 | - | 16,449,000.00 | |||||
启东金宏 | 9,000,000.00 | 9,000,000.00 | ||||||
泉州金宏 | 12,222,200.00 | 12,222,200.00 | ||||||
上海金宏 | 185,000,000.00 | 185,000,000.00 | ||||||
苏州 | 147,200,000.00 | 147,200,000.00 |
环亚 | ||||||||
武汉金宏 | 7,455,000.00 | 7,455,000.00 | ||||||
苏铜燃气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七都金宏 | 37,709,854.66 | 37,709,854.66 | ||||||
合计 | 1,818,648,569.61 | 32,614,675.05 | 629,425,259.45 | 141,654,636.00 | -46,482.26 | 2,306,372,710.80 | 32,614,675.0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悟空气体有限公司 | 1,452,000.00 | -642,526.73 | 809,473.27 | - | 809,473.27 | ||||||
小计 | 1,452,000.00 | -642,526.73 | 809,473.27 | - | 809,473.27 |
合计 | 1,452,000.00 | -642,526.73 | 809,473.27 | 809,473.27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北京悟空气体有限公司 | 809,473.27 | 0 | 809,473.27 | 不适用 | 可收回金额 | 可收回金额 |
合计 | 809,473.27 | 809,473.27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1,677,841,240.83 | 1,176,536,218.03 | 1,626,664,873.56 | 1,005,382,310.41 |
其他业务 | 62,090,668.49 | 49,650,792.26 | 53,887,106.18 | 75,358,525.06 |
合计 | 1,739,931,909.32 | 1,226,187,010.29 | 1,680,551,979.74 | 1,080,740,835.4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特种气体 | 766,557,375.56 | 593,466,193.48 |
大宗气体 | 682,124,287.27 | 864,114,671.23 |
现场制气及租金 | 229,159,578.00 | 169,593,958.71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东地区 | 1,226,924,891.38 | 1,218,880,801.63 |
其他地区 | 450,916,349.45 | 408,294,021.79 |
合计 | 1,677,841,240.83 | 1,627,174,823.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7,793,126.03 | 43,071,201.38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42,526.73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822,536.62 | 2,469,368.43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21,973,135.92 | 45,540,569.81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5,450,133.71 | 七、7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633,470.24 | 七、6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176,618.23 | 七、68七、7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七、72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204.4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18,995.6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626,426.5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558,365.67 | |
合计 | 45,611,229.9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42 | 0.42 | 0.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96 | 0.32 | 0.2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金向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