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国电信: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6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薇)

本人吕薇,作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的有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积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5月,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

本人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本人已按要求

向董事会提交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确认函》,确认本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13次。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事项进行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提高了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本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亲自出席/应参会数)
吕薇1313002/2

2024年,本人现场出席或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参加会议。对各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在审议前认真阅读文件资料,主动获取相关信息,详细了解议案背景情况,积极推进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此外,2024年3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董事长进行了闭门会议,就有关公司经营等方面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为公司发展提供有价值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核委员会101000
薪酬委员会1100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会议具体情况
12024年3月11日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议案》。
22024年7月12日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持续性关联(连)交易续展及2025-2027年度上限申请的议案》及相关文件、《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及相关文件、《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32024年8月19日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42024年11月15日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调整认购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数量的议案》。
52024年12月16日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四)与外部审计师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至2024年度,在外部审计师进场审计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期间,本人与外部审计师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沟通,及时解决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外部审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本人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提出异议,也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亦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2024年度持续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讨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七)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除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本人也会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十五天。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以供本人与中小投资者交流沟通。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并在各方面为本人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对此,本人深表感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4年度,本人持续重点关注关联(连)交易、董事会增补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外部审计师、风险管控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连)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每季度听取公司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议案》;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持续性关联(连)交易续展及2025-2027年度上限申请的议案》及相关文件、《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及相关文件;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调整认购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数量的议案》;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本人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定期发布《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本人先后进行审阅。本人认为该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充分反

映了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相关交易过程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不存在公司资金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未发现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审核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前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予以审核,并对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和评估。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认为公司编制和披露前述定期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及内控报告的议案》及其附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聘用的议案》;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公开选聘的议案》;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和第二归属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确认公司第二期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和第二归属期行权条件达成,由公司统一办理股票增值权行权事宜。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恪尽职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勤勉履责,诚信、独立地参与各个事项的审议,为公司持续经营及合规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在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推进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会科学决策、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本人将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忠实、有效、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薇

2025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