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9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4日以邮件、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列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