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现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授信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与授信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