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1证券代码:400258 证券简称:博信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年3月24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年3月18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因与中铁大桥局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起诉。2025年3月24日,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沪0120民初7533号《受理通知书》,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审理本案。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新勇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2、 被告
公告编号:2025-001姓名或名称:中铁大桥局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开富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天津中合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燕嘉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民法院起诉。
一、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设备租赁费用7,440,000元及利息损失,以7,44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自2023年1月1日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11月1日为526,578.74元;
二、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
以上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7,966,578.74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一、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设备租赁费用7,440,000元及利息损失,以7,44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自2023年1月1日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11月1日为526,578.74元;
二、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
以上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7,966,578.74元。
2024年12月2日,申请人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中铁大桥局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保全价值以人民币7,966,578.74元为限。截至目前,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出具的财产保全通知书。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2024年12月2日,申请人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中铁大桥局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保全价值以人民币7,966,578.74元为限。截至目前,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出具的财产保全通知书。
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影响,具体影响情况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影响,具体影响情况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影响情况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影响情况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申请书》《民事起诉状》及《受理通知书》[(2025)沪0120民初7533号]。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