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5-055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2025年3月21日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方式参与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4日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4月13日15:00—2025年4月14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3171 | 国航远洋 | 2025年4月9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吴淞路218号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董事长王炎平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2024年度董事会运行及公司治理情况。
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监事会主席毛祥友先生代表监事会汇报2024年度监事会运行及公司治理情况。
审议《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工作做出总结,并形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告。
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4年审计报告,编制了《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说明的议案》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一)优化经营管理,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运营效率,通过精细化管理,合理安排船舶调度,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的毛利率。
(二)推动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
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引入先进的航运技术和数字化管理系统。利用大数据优化船舶航线规划,减少航行时间和燃油消耗;借助物联网技术实现对船舶设备的实时监测和智能维护,降低维修成本、提高船舶运营安全性和可靠性。通过科技创新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进而提升盈利水平,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
(三)强化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密切关注市场波动、汇率变化、政策调整等风险因素,提前制定应对策略。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运营流程,严格把控各项费用支出,防范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制定并实施合理的员工持股计划,将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利益与公司业绩、股东利益紧密结合。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稳定股东回报预期。
审议《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告。
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告。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等办法,就公司董事的2024年薪酬考核情况和2025年的薪酬方案汇报如下: (一)2024年薪酬及考核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公司董事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对于各位董事勤勉尽责工作表示认可和肯定。 根据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 “(一)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因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并在公司每年的董事会经费中支出; …… (三)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监事: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按其实际担任职务领取对应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监事津贴。” 各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标准如下,其他董事根据其担任的公司专职工作领取津贴,不另行领取董事、监事津贴: | ||||
姓名 | 董事会职务 | 津贴标准(万元) |
周健 | 独立董事 | 19.00 |
江启发 | 独立董事 | 17.40 |
林跃武 | 独立董事 | 17.40 |
(二)2025年薪酬方案
2025年,各董事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执行薪酬方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因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并在公司每年的董事会经费中支出;
(二)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并在公司每年的董事会、监事会经费中支出;
(三)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监事: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按其实际担任职务领取对应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监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综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取薪酬。
各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标准如下,其他董事领取公司专职工作薪资,不另行领取董事、监事津贴: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薪酬情况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展工作,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
公司监事人员在履行监事职务及公司职务过程中未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等事项。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
(1)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因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并在公司每年的董事会、监事会经费中支出;
(2)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监事: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按其实际担任职务领取对应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监事津贴。
公司监事2025年薪酬方案按照上述制度执行,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专职工作领取薪资,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七);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二)、(十三);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手续,可用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10日9:00-11:00,14:00-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吴淞路218号16层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1-63571186 传真:021-63576988,联系人: 孔浩先生
(二)会议费用:无需缴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