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陈启生)
本人(陈启生)担任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及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启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11月起,任厦门君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5月起,任汉宇集团独立董事;2024年11月起,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任职期间,本人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5次。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任职期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董事会投票情况 |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
5 | 5 | 0 | 0 | 同意 | 2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进行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务虚会等机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积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积极参加交易所、协会举办的相关培训,扎实独立董事任职所需理论知识,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18日,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8月21日,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11月26日,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的解释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异常情况等方面,并对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对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能够客观、独立、公正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提议续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11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会议,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促进公司合规运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不断提高个人履职水平,加强与公司、股东的沟通交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启生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