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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通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5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1月23日,独立董事杜兴强因个人原因辞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廖益新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选举独立董事曾繁英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现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3名,分别为独立董事曾繁英、独立董事廖益新、董事张文进,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曾繁英担任,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参加所有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3月19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审慎、客观、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履行职责,编制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 会议同意《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12.《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情况报告》; 3. 会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 会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 公司根据2023年度财务执行情况编制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6.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 会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事项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0.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1.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将进一步实现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跨境资金一体化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发展。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2. 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新增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新增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1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开展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会议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14.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遵循《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8月9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1.经审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会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0月14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执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跟踪并监督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认为:容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审计计划的实施。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审阅内部审计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拟提交董事会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财务信息披露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财务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而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的情况。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审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协调外部审计机构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有效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共同发挥监督功能,保证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有效地协调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持续发挥作用,充分发挥审查和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以上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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