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本人薪酬,相关人员回避表决,以上议案,因非关联董事/监事不足三分之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或者参与公司管理的,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或未参与公司管理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其薪酬标准,年度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
(1)基本薪酬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具体调整水平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2)绩效薪酬
根据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各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和分工,制订具体考核内容及办法,由公司考核实施,对于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大贡献以及因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的重大损失给予奖惩。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方案执行后的效果,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如有需要,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修改。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五、其他规定
1、《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