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中汇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16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94人;
(6)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8,76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7)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0家,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5,494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食品制造行业)的审计客户2家。
2、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汇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要求,中汇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中汇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汇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中汇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