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135199_A01号)确认,公司(母公司口径,不含子公司)2024年度所实现的税后利润为人民币47,959,305.6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有未弥补亏损-455,168,199.2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拟用于弥补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6,913,518.94 | 160,402,320.28 | 203,846,569.5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27,863,539.8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55,168,199.24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50,387,469.5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2024年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27,863,539.82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55,168,199.2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规定,公司未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
三、备查文件
1.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