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1100015号
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1100015号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仔食品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劲仔食品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劲仔食品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劲仔食品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劲仔食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1100015号签章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肖明明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庆中国·武汉2025年3月24日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仔食品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0号)核准,公司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对象发行47,899,159股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5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686.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14.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
月
日划至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110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截至2023年1月16日募集资金总额 | 28,500.00 |
减:直接从募集资金中扣除的发行费用 | 400.00 |
截至2023年1月16日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28,100.00 |
减:已支付及置换发行费用 | 279.04 |
已支付未置换发行费用 | 6.96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27,814.00 |
加:累计利息收入 | 702.76 |
加:已支付未置换发行费用 | 6.96 |
减:累计募投项目已使用金额 | 17,192.41 |
其中:2024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金额 | 4,244.4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1,331.31 |
其中: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 3,000.00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8,331.3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331.31万元,其中专户余额8,331.31万元(活期),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3,000.00万元。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192.41万元,其中2024年已使用4,244.4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本公司及子公司平江县劲仔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29日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广场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湖南咚咚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5日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
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截至2024年
月
日止,本公司共开设了
个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平江县劲仔食品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 | 8111601010900646909 | 335.33 | 活期 |
平江县劲仔食品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 | 8111601011600646910 | 2,675.12 | 活期 |
湖南咚咚食品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 | 8111601011300675473 | 4,281.86 | 活期 |
湖南咚咚食品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 | 8111601012000675458 | 1,039.00 | 活期 |
合计 | 8,331.31 |
注: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推广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结项条件,公司已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广场支行638060502账号。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用地规划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风味休闲食品研发中心项目”的项目用地重新规划,平
江县劲仔食品有限公司的相关研发投入在公司现有场所内进行实施。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募投项目除用地规划变更外,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均不存在变化,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人 | 产品类型 | 余额 | 购买日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4年10月12日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4年11月1日 |
合计 | 3,000.00 |
2024年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生额为29,000.00万元,累计收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生额为31,000.00万元,实现收益
291.31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8,331.31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3,000.00万元,后续将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劲仔食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湘卤风味休闲食品智能生产项目”及“新一代风味休闲食品研发中心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原为全资子公司平江县劲仔食品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增加全资子公司湖南咚咚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对应增加平江县三阳大道东侧、长寿路南侧土地为实施地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用地规划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风味休闲食品研发中心项目”的项目用地重新规划,平江县劲仔食品有限公司的相关研发投入在公司现有场所内进行实施。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湘卤风味休闲食品智能生产项目”及“新一代风味休闲食品研发中心项目”本次变更前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平江县劲仔食品有限公司、湖南咚咚食品有限公司,现拟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平江县劲仔食品有限公司、北海市劲仔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为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海市海城区(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台湾路6号新元科技园。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除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2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7,240.20万元(含发行费),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3)1100042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000.00万元。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推广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结项条件。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0.27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于2023年10月10日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广场支行638060502账号。专户注销后,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具体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的“(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 |||||||||
9,666.2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湘卤风味休闲食品智能生产项目”及“新一代风味休闲食品研发中心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原为全资子公司平江县劲仔食品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增加全资子公司湖南咚咚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对应增加平江县三阳大道东侧、长寿路南侧土地为实施地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用地规划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平江劲仔所取得的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原计划用于“新一代风味休闲食品研发中心项目”的面积较小的土地交由政府部门有偿收回,平江劲仔在园区的相关研发投入在公司现有场所内进行实施。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湘卤风味休闲食品智能生产项目”及“新一代风味休闲食品研发中心项目”本次变更前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平江县劲仔食品有限公司、湖南咚咚食品有限公司,现拟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平江县劲仔食品有限公司、北海市劲仔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为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海市海城区(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台湾路6号新元科技园。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除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形。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