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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立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5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4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持续关注公司战略实施与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开展调研,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邵立新先生,2007年11月至今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以及通讯的方式,如期参加了公司本年度历次董事会,在会议召开之前,积极地去了解并收集作出决策所必需的背景信息和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会上针对会议议案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事项展开全面、深入的沟通与交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针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个人的独立见解,认真行使表决权。经共同讨论分析,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历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等均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因此,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2024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
邵立新80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始终遵循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充分发挥自身专长,积极投入委员会各项工作中,并对于提交至委员会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阅,并在会议上积极发言,以谨慎、慎重的态度参与各个议题的讨论,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并认真行使表决权。忠实地履行了董事应尽的职责,为董事会作出高效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专业的建议。经过与会委员的充分讨论,本人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历次委员会的召集、召开过程中,均严格遵循了相关法规与流程,确保了决策过程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对于重大事项的处理,也都严格按照既定程序进行,确保了决策结果的有效性与权威性。因此,对于本年度公司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各项议案,我均表示支持,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2024年应参加专门委员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
邵立新1000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2024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邵立新20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现场的方式以及通讯的方式,如期参加了公司本年度历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审议相关议案。

5.考察及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业务交流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状况、企业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围绕公司战略、投资计划、业绩表现等方面作专题调研讨论,并持续进行调研活动,与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保持互动,就公司投资、经营、管理重大事项交流意见。

(一)现场履职情况

①董事会及专项工作参与

本人分别于2024年3月上旬和下旬、6月中旬现场出席董事会3次,并于5月中旬参与2024年会计师选聘项目开评标工作,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②调研走访与沟通交流

本人于2024年6月中旬,前往公司东南片区刘五店网点进行现场走访调研,深入了解网点业务开展情况及员工工作状态,并实地拜访厦门港务控股集团,围绕深化战略合作与业务协同开展了座谈,就当前内贸航运市场最新动态、未来发展趋势以及潜在的合作契机展开探讨。

③重大事项参与

11月下旬及12月上旬,本人现场听取公司相关重大事项汇报,就核心议题与各相关方深入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

(二)履职成效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现场工作期间,本人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管进行了交流、讨论、访谈,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会计师年审事项、公司内控管理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指导和监督的作用。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在审议关联交易时与公司管理层、主办部门以及公司聘请的审计师进行深入沟通交流,重点关注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必要性、合理性以及交易价格公允性。

(三)公司支持与配合

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本人密切关注报纸、网络等公

共媒介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掌握公司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就相关事项向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也与本人保持着密切沟通,对本人所关注的问题能够及时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落实和改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必要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日常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定价公允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补选了侯进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的提名、选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选举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本人关注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岗位评估要求。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改聘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五)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2024年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献计献策,提高了公司运作规范水平。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交流,旨在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情况。在沟通中,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财务报告质量以及潜在的风险点等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在公司2024年年报编制、审计工作期间,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事项进行了及时沟通和协调,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了解审计进度及相关情况,督促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与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关注公司股东的权益保护问题。在过去的一年中,本人通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大会等多种渠道与公司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了解了他们的诉求和关切的问题。在交流中,本人积极回应了股东关切的问题,并向公司管理层转达了他们的意见和需求,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保护公司股东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八)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广州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70%股权。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重组上市,同时亦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上述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整合优质资源,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法定审核程序和信息披露的义务。本人未发现公司参与内幕交易的行为,也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职,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合规、内控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公司合规发展、稳健经营发挥积极作用。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邵立新

2025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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