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一、 审议程序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212,798.15元;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53,020,180.53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56,849,042.15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753,020,180.53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下,经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543,467,2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1,955,266.39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年度公司回购股份9,307,200股,并予以注销,回购金额为100,004,320.44元。含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分红,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61,959,586.8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2.38%。
2、公司最终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1,955,266.39 | 38,460,880.02 | 77,141,057.98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0,004,320.44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9,212,798.15 | 192,348,873.69 | 383,722,581.79 |
研发投入(元) | 102,976,350.82 | 101,008,263.18 | 83,522,135.46 |
营业收入(元) | 1,243,283,228.76 | 1,094,651,559.54 | 1,417,511,816.0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256,849,042.15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753,020,180.53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77,557,204.3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0,004,320.4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95,094,751.2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77,561,524.8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287,506,749.4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7.66%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原因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机构的分红指引,并尽可能满足投资人对现金分红的诉求。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均进行现金分红,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77,557,194.37元,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