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2,895,767.2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元(含税)。若以公司截至2025年2月28日总股本95,049,423股计算,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250,404股,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815,587.98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1%。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0,545,784.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60,361,372.1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49%。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9,815,587.98 | 33,167,937.08 | 23,454,214.23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2,684,792.36 | 107,413,004.80 | 76,794,134.28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82,895,767.2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6,437,739.2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5,630,643.8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96,437,739.2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3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91.30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 | 489,512,132.7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 | 3,852,781,158.2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12.7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15%以上 | 否 |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