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3 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双先生、潘祖立先生、倪俊杰先生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签字会计师,林玉枝女士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现将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签字会计师变更为何双先生、叶春先生、潘祖立先生,项目质量复核人变更为林宏华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春先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宏华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春先生和项目质量复核人林宏华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