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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安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5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3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监事宋艳女士与激励对象刘晓云先生为夫妻关系,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中的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到考核效果。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宋艳女士与激励对象刘晓云先生为夫妻关系,特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宋艳女士与激励对象刘晓云先生为夫妻关系,特回避表决。

(四)《关于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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