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
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创和信投资有限公司、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8.395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 本次重组”)。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5〕44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披露的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0)。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重组注册申请的批复后,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实施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组之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长岭科技”)98.3950%股权。根据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相关工商变更文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岭科技98.3950%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长岭科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重组后续事项本次交易相关的后续事项主要如下:
1、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相关登记手续,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的手续。
2、公司尚需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3、公司尚需在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就前述发行涉及的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的手续。
4、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增加注册资本等事宜修改 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5、交易各方尚需确定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发生的损益,执行关于过渡期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6、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7、公司及其他交易各方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后续涉及的相关事宜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本次重组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3、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重组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国浩律师 长沙)事务所认为:
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购买资产协议》 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依法可以实施;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交易对方依法履行了交付标的资产的法律义务;本次交易相关方尚需办理本法律意见书 四、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所述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方按照已签署的相关协议、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证明文件。
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国浩律师 长沙)事务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