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于2025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2,051,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最高成交价为6.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45元/股,交易总金额为13,437,56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