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90,540,927.3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21日,公司总股本589,578,593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6,913,437股后为572,665,1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813,212.48元(含税) ,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为44.30%。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拟定的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5,813,212.48 | 107,180,633.56 | 117,915,718.6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3,424,390.73 | 183,767,270.29 | 365,276,208.63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390,540,927.3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A) | 270,909,564.6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B)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C) | 217,489,289.8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D=A+B | 270,909,564.6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E=D/C | 124.56%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