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部分购回及部分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李萌迪先生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部分购回及部分展期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21日,李萌迪先生对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股股份中的750,000股进行了到期购回,并对剩余的2,250,000股股份进行了质押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到期购回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李萌迪 | 是 | 750,000 | 4.56% | 0.62% | 2024年3月22日 | 2025年3月21日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本次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 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本次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李萌迪 | 是 | 2,250,000 | 13.68% | 1.85% | 否 | 否 | 2025年3月21日 | 2025年9月19日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个人资金需求 |
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控股股东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李萌迪先生所持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李萌迪 | 16,451,749 | 13.53% | 8,000,000 | 7,250,000 | 44.07% | 5.96% | 0 | 0 | 0 | 0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萌迪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和强制过户风险。
2、本次股份购回及展期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