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股份

sh603379
2025-05-23 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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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47.550今开盘:47.540最高价:48.090最低价:47.160
成交额:208092236.000成交量:43687买入价:47.680卖出价:47.700
买一量:6买一价:47.680卖一量:71卖一价:47.700
三美股份:关于修订2025年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5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相关文件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5年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由于全体监事均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需回避表决,故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由于全体监事均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需回避表决,故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修订前后对比如下:

章节修订内容
修订前修订后
释义《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四、股票购买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一)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价格为20.47元/股,购买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20.47元/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17.01元/股。四、股票购买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一)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价格为20.47元/股,购买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20.47元/股; 2、《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17.01元/股。
四、股票购买价格及合理性说明四、股票购买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二)购买价格设定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基于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全面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岗位配置及人才队伍体系的诉求,公司平衡了激励效果最大化的目的和公司实施员工激励所需承担的成本,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20.47元/股,不低于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且不低于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购买价格能有效稳固现有人才团队并吸引外部人才,强化公司核心团队对公司中长期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推动公司业绩目标的实现。(二)购买价格设定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基于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全面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岗位配置及人才队伍体系的诉求,公司平衡了激励效果最大化的目的和公司实施员工激励所需承担的成本,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20.47元/股,不低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且不低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购买价格能有效稳固现有人才团队并吸引外部人才,强化公司核心团队对公司中长期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推动公司业绩目
标的实现。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业绩考核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由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由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仍未均为货币资金时,由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或

期限可以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均为货币资金时,由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若解锁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当期对应标的股票方可按比例解锁。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某一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不得解锁,不得解锁的部分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若解锁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当期对应标的股票方可按比例解锁。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某一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不得解锁,不得解锁的部分由公司以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价格回购注销,或用于后续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
绩考核 (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择机出售后按照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绩考核 (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公司以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价格回购注销,或用于后续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
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由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由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仍未均为货币资金时,由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均为货币资金时,由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二)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对已解锁部分不作处理(下述第10条情形除外);未解锁的部分,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四、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二)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对已解锁部分不作处理(下述第10条情形除外);未解锁的部分,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按照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的原则返还个人,剩余资金(如有)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公司以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价格回购注销,或用于后续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四、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2、若出现降职或免职的,管理委员会决定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完全按照情形发生前的程序进行;或由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未解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员工持股四、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2、若出现降职或免职的,管理委员会决定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完全按照情形发生前的程序进行;或由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未解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员工持股
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按照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的原则返还个人,剩余资金(如有)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公司以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价格回购注销,或用于后续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第十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一、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由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一、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仍未均为货币资金时,由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同时,《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针对上述修订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

三、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订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修订不会导致提前解锁、不涉及受让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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